浙江贴缝带材料 高速普通型灌缝胶招标公告(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贴缝带材料询比采购项目(沪杭甬海宁项目)项目公告
询比采购公告
1.1 采购条件
本次水稳混合料采购项目(询比编号:XECG2025041000154)已列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采购人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贴缝带材料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设1个合同包,TFD包件的中标单位与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综合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且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项目部
备注
TFD
单面有胎宽贴缝带
2.0mm*10cm
㎡
5000
沪杭甬海宁项目
单面有胎宽贴缝带
2.0mm*20cm
㎡
2000
高速普通型灌缝胶
/
kg
20000
无胎宽贴缝带
2.0mm*5cm
㎡
1000
无胎宽抗裂贴
2.0mm*48cm
㎡
2000
双面有胎立面贴
3.0mm*6cm
㎡
2000
注:(1)项目部名称: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综合项目经理部;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马家埭 28 号。
(2)交货期:TFD:2025.4-2026.4。
(3)联系人、联系方式:徐飞 15988860950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2.信誉要求:(1)报价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
3.其他要求:(1)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
(2)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14时00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4月16日14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5年4月16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zjjtgc.com)上发布。
1.7联系方式
采 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楼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0571-87811909
电子邮件:ZJJKGYL@163.com
监督部门: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管理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
邮 编:310051
电话:0571-85120181
2025年4月
附件
附件1.技术参数.docx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贴缝带材料询比采购项目(沪杭甬海宁项目).doc
相关公告
项目进度
1.质量技术要求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D32-2017)和《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1542-2019)的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同时必须满足需方工程设计要求。此外贴缝带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有胎贴缝带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单位技术要求(行标)技术要求(企标)备注宽度cm规定值,±0.2规定值,±0.2厚度mm≥2≥2锥入度0.1mm≥30≥30软化点℃≥75≥75转弯翘曲率%≤50≤50碾压后的厚度mm≤2.7≤2.7黏结强度MPa≥0.2≥0.2-1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2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低温拉伸量mm≥5≥5断裂强度 横/纵kN/㎡—≥10无胎贴缝带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单位技术要求(行标)技术要求(企标)备注宽度cm规定值,±0.2规定值,±0.2厚度mm≥2≥2锥入度0.1mm≥30≥30软化点℃≥75≥85黏结强度MPa≥0.2≥0.2-1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2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低温拉伸量mm≥5≥5自粘型抗裂贴检测指标项目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备注规格(公称厚度)(mm)22宽度偏差(cm)±1.0±1.0厚度平均值(mm)≥2.0≥2.0最小单位值(mm)1.72.7单位面积质量(kg/㎡)≥2.00≥2.50拉伸性能最大拉力(N/50mm)≥1400≥1400最大拉力(kN/m)≥28≥28最大拉力时延伸率(%)1-101-10热老化最大拉伸保持率(%)横≥70.0≥70.0最大拉伸保持率(%)纵≥70.0≥70.0最大拉伸力时延伸率保持率(%)横≥75.0≥75.0最大拉伸力时延伸率保持率(%)纵≥75.0≥75.0质量损失(%)±2.0±2.0尺寸变化率(%)长度±2.0±2.0尺寸变化率(%)宽度±2.0±2.0低温柔性-10℃无裂纹无裂纹-20℃(必要时)无裂纹无裂纹-30℃(必要时)无裂纹无裂纹不透水性(30min ,0.3MPa)不透水不透水软化点℃-≥75黏结强度(MPa)-≥0.2CICO浙江交通集团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贴缝带材料询比采购项目(沪杭甬海宁项目)(询比编号:XECG2025041000154)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章)2025-04-14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1采购条件3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31.3报价人资格要求31.4采购文件的获取41.5响应文件的递交41.6公告发布媒介51.7联系方式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16评标办法前附表16一、基本原则18二、评审程序18三、评审方法19四、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20五、确定成交供应商20第四章合同格式224.1贴缝带材料购销合同22第五章采购需求295.1技术参数295.2其他要求295.3供应商管理要求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卷商务文件35一、响应函37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8三、授权委托书39四、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40(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0(二)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1(三)报价人信誉记录承诺函42五、其他资料43第二卷技术文件44一、售后服务46二、保供措施46三、偏差表47第三卷报价文件48一、报价表491.贴缝带材料TFD包报价表49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1采购条件本次水稳混合料采购项目(询比编号:XECG2025041000154)已列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采购人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贴缝带材料采购项目。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设1个合同包,TFD包件的中标单位与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综合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且采购范围如下。合同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项目部备注TFD单面有胎宽贴缝带2.0mm*10cm㎡5000沪杭甬海宁项目单面有胎宽贴缝带2.0mm*20cm㎡2000高速普通型灌缝胶/kg20000无胎宽贴缝带2.0mm*5cm㎡1000无胎宽抗裂贴2.0mm*48cm㎡2000双面有胎立面贴3.0mm*6cm㎡2000注:(1)项目部名称: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海宁综合项目经理部;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马家埭28号。(2)交货期:TFD:2025.4-2026.4。(3)联系人、联系方式:徐飞159888609501.3报价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2.信誉要求:(1)报价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3.其他要求:(1)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身的采购、加工、运输、组织管理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2)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4采购文件的获取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6日14时00分。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4月16日14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5年4月16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1.5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1.1.6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zjjtgc.com)上发布。1.7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楼联系人:康先生电话:0571-87811909电子邮件:ZJJKGYL@163.com监督部门: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管理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邮编:310051电话:0571-851201812025年4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康先生联系电话:0571-878119093项目名称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贴缝带材料询比采购项目(沪杭甬海宁项目)4实施地点详见采购公告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项目工程款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交货期交货期:TFD:2025.4-2026.48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资质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业绩要求:详见采购公告(3)项目负责人要求:/√(4)信誉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5)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公告9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供应商须知第8条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的情形;(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7)其他要求:10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单位或个人。(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9)其他禁止情形:/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其他要求: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报价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修正后的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报价的其他错误; b.相关服务计划、技术支持资料等不够完善的。 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a.对于a所述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 b. 对于b所述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3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其他:/1)采购人按规定报备后的补遗书、澄清文件(如有)。2)/1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15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上传疑问方式: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进入所投标段“主控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提出问题”,输入相关信息后进行线上提出。16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布的时间、方式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澄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响应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供供应商下载。不足1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注: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如因未留意最新的补充文件而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18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商务文件(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4)响应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供应商评价;(7)其他资料;第二卷 技术文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2)技术响应表;□(3)主要配置说明一览表;√(4)商务、技术偏差表;□(5)投标方案图纸、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及所投产品的样本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6)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7)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8)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9)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10)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1)其他:质量承诺书、售后服务、保供措施。第三卷 报价文件(1)分项报价表;(2)其他:/。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9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TFD包件49万元(含税)20最低限价(仅适用于报价越高对采购人越有利的项目)√无□有,最低限价为:(含税)□有,最低限价为:(不含税)21响应报价要求√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含税报价。□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不含税报价。2.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报价。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4.如果供应商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5.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6.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7.报价其他要求:。22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23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如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如下: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提出附加条件;(3)经查实,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有行贿、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4)其他:/ 。25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1.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2)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联合体响应的提供)。√(3)营业执照扫描件。□(4)资质证书:/。□(5)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详见采购公告。□(6)满足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7)其他:。2.评审打分资料(1)详见评审办法以上涉及的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26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响应文件1份(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作为响应文件正本。□(2)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供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份,作为响应文件副本。□2.纸质响应文件说明:(1)本次采购需打印纸质响应文件(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份。(2)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27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盖章)。除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外,其余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2.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纸质响应文件应为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均可),无须额外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除非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而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的,否则纸质响应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28响应文件装订、包装等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的要求递交。□二、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装订、包装等要求如下:1.纸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纸质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采用单信封形式,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纸质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三、要求递交样品的,样品等包装和密封要求:(根据样品等具体情况设置)29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1.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二、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1.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30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启方式,开启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31响应文件开启1.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2.获取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情况信息(1)采购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找到本次开标项目,查看开标系统匿名显示的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2)查看方式:查看系统自动提示或点击“响应文件递交查看”按钮。(3)若系统匿名显示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少于3家,采购人应当场宣布本次采购失败,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适用于第一次采购)(4)若系统匿名显示已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单位数量少于3家但不止1家,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启响应文件。(适用于第二次采购)3.开启成功进入评审阶段所有响应文件开启成功后,进入评审阶段。4.特别说明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被拒收的均不影响其电子响应文件开标。但因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而采用开启纸质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因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或被拒收或未送达,而无法开启纸质响应文件,造成响应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2评审小组组建3人,由采购人负责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33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34无效响应的情形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35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36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公示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公示期:1日。(不得少于1日)37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制作并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38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39合同签订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或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40供应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相互串通行为或视为串通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或在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1年至2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经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行为嫌疑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至1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41异议和投诉1.异议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 个工作日前(最晚为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异议管理”-“提出异议”按钮,输入相关信息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予以答复。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异议管理”-“提出异议”按钮,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响应活动。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若异议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异议。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诉采购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就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提出投诉方式: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三期)”点击“采购执行”,展开“异议投诉”菜单,点击“投诉管理”-“提出投诉”按钮,关联该项目已完结的异议,并上传投诉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主要内容如下: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及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⑤投诉处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异议处理、答复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监督部门: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管理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联系电话:0571-85120181。42其他说明/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原则计算所有评委评分均值。技术评分原则由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若评审小组不足3人(含),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如某一份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评审小组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四舍五入),计算供应商平均得分时保留小数2位(四舍五入)。1.初步评审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交货期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9.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10.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1.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13.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偏离情况二、评审小组评审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问核实,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评审小组成员确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采购活动的,本项目其余标段响应文件也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采购项目继续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将有串通嫌疑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评审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本项目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结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响应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11)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或者成交。(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3)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详细评审商务评分:10分1.供货业绩(0~4)【描述】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原件备查),每提供一份同类产品业绩得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4分。2.企业综合实力(0~3)【描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加1分,最多3分。3.付款条件(1~3)【描述】响应询比文件基本要求的得1分。报价人承诺支付延期,即:需方凭此在后60天内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60%的基础上每延长30天,加1分,最多加2分(当延长60天时,按照120天内支付至结算款项的95%结算)。技术评分:20分1.售后服务(6~10)【描述】售后服务方案一般得基本分6分;售后服务方案良好得6-8分;售后服务方案优秀得8-10分;评委主要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及到达现场处理问题承诺的能力,售后服务具体措施,其他能够体现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2.保供措施(6~10)【描述】保供措施方案一般得基本分6分;保供措施方案良好得6-8分;保供措施方案优秀得8-10分;评委主要根据投标文件中保供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及服务具体措施,其他能够体现保供能力的证明资料。3.价格评审价格打分:70分;(1)评标价的确定:以报价人不含税总报价为评标价(Ai)。且考虑附加税影响。即评标价格=不含税总报价+不含税总报价×(所有报价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报价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12%。(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① 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各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如果有效评标总价≦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5家<如果有效评标总价≦10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如果有效评标总价>10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平均值下浮3%作为评标基准价C。(3)报价得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当Ai>C时,S=70*[1-(Ai-C)/C];当Ai≤C时,S=70*[1+(Ai-C)/2C](此项得0-70分)一、基本原则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审程序1.组建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评审程序和内容(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分别就供应商业绩、资质及荣誉等要素分别进行打分。(4)完成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三、评审方法1.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价办法评审,总分为100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以及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3.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4.评审基准价由评审小组依据价格评审方法计算,除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外,在本次采购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供应商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无效响应处理错误,重新评审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5.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d.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6.询问核实(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3)询问核实应通过系统平台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系统平台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7.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8.响应文件的综合得分为响应文件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的总和。四、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供应商须知规定家数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等的,以响应文件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五、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第四章合同格式4.1贴缝带材料购销合同(合同号:)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供需双方依据编号为()的采购结果,就以下材料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厂牌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价税合计(元)备注 暂估不含税总价(元)大写金额(元): (小写金额: 元)暂估总税额(元)大写金额(元): (小写金额: 元)暂估含税总价(元)大写金额(元): (小写金额: 元)1、以上表列单价已包括材料送达工地含生产成本、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中转费、装车费等在内所有费用的单价,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保留数量变更权,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数量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2、本单价为固定价,在本合同期内不含税单价不调价。3、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当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第二条:质量要求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D32-2017)和《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1542-2019)的要求等国家标准规定,同时必须满足需方工程设计要求。此外贴缝带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有胎贴缝带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单位技术要求(行标)技术要求(企标)备注宽度cm规定值,±0.2规定值,±0.2厚度mm≥2≥2锥入度0.1mm≥30≥30软化点℃≥75≥75转弯翘曲率%≤50≤50碾压后的厚度mm≤2.7≤2.7黏结强度MPa≥0.2≥0.2-1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2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低温拉伸量mm≥5≥5断裂强度 横/纵kN/㎡—≥10无胎贴缝带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单位技术要求(行标)技术要求(企标)备注宽度cm规定值,±0.2规定值,±0.2厚度mm≥2≥2锥入度0.1mm≥30≥30软化点℃≥75≥85黏结强度MPa≥0.2≥0.2-1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20℃低温柔性/无裂纹无裂纹低温拉伸量mm≥5≥5自粘型抗裂贴检测指标项目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备注规格(公称厚度)(mm)22宽度偏差(cm)±1.0±1.0厚度平均值(mm)≥2.0≥2.0最小单位值(mm)1.72.7单位面积质量(kg/㎡)≥2.00≥2.50拉伸性能最大拉力(N/50mm)≥1400≥1400最大拉力(kN/m)≥28≥28最大拉力时延伸率(%)1-101-10热老化最大拉伸保持率(%)横≥70.0≥70.0最大拉伸保持率(%)纵≥70.0≥70.0最大拉伸力时延伸率保持率(%)横≥75.0≥75.0最大拉伸力时延伸率保持率(%)纵≥75.0≥75.0质量损失(%)±2.0±2.0尺寸变化率(%)长度±2.0±2.0尺寸变化率(%)宽度±2.0±2.0低温柔性-10℃无裂纹无裂纹-20℃(必要时)无裂纹无裂纹-30℃(必要时)无裂纹无裂纹不透水性(30min ,0.3MPa)不透水不透水软化点℃-≥75黏结强度(MPa)-≥0.2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1.交货地点: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2.交货期:本合同约定的使用项目完工前具体供货时间:需方提前2天(临时约定除外)将要货计划通知供方,供方根据需方的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3.需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方有效电子邮箱:双方联系人之间的电子信息视同书面文件,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以确认新的联系方式。第四条:交货验收1.交货验收由需方验收人员和供方送货人员共同清点,需方对每批次产品的数量、规格、尺寸、质量等进行核查,表面不得有裂纹,不得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平的缺陷,完成货物移交后双方签署收货回单。合同未特别约定,供方送货员(含司机)视同供方代表。签署收货单不代表货物质量完全合格,需方应在到货后30天内或首次使用后7天内进行质量初检。2.初检不合格,或经检验检测不合格,或使用后发现不合格的,需方可当场拒收或通知后3天内供方无条件退货,已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经检测合格的货物,质保期期内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由供需双方共同取样后送复检,检验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2.如需方需要,每次交货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交该批材料的技术资料并加盖配供单位质量证明专用章或公章。如果需方需要供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供方必须无条件配合。3.本项目监理、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检验,其结果直接作为质量判定依据。4.每批次产品虽经初检合格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由此引发安全事故,供方仍须承担因产品质量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5.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擅自供应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品牌、规格的需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6.在供方供货过程中,需方提供施工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便利,供方承担货物交货前的所有安全责任。供方的运输车辆必须保持外观整洁,车况良好。运输车辆及人员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要求,且运输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需方施工场地应注意安全防范,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服从需方指挥,因供方原因发生事故的,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并由供方负责处理事故和承担费用。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1.结算:货款按月结算,供货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根据当月收货单和签署对账单,当月25日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25日视作结算完毕。供方逾期未提供发票和对账单的,需方有权将账期调整至下一结算周期。2.发票:供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货款暂时不予支付,支付后因发票导致需方受损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支付: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需方凭此在后60天内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60%,12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在全部货物供货结束且全部货物质保期皆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4.支付方式:若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其他支付方式的,供方必须予以响应,贴息由供方承担。第六条:违约与索赔1.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若在供货时间、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发生严重违约:【严重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导致需方工程实体返工的;(2)所供货物在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执法大检查抽检质量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2.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在退货或非不可抗力出现的前提下不能按期交货导致需方停工待料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货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导致需方施工等料的,供方须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同时需方有权另行购买材料,且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材料的差价等,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2)所供货物经需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需方上级单位、需方抽检不合格而引起退货的,供方须承担每次2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一切损失,有二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3)供方单次逾期供货超过10日(指合同约定到货期限之日起10天),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该批货物总价的1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3.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在货物交接、退货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方所交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组织退补货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如在需方指定的期限内,供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条件或满足需方要求的,供方承担该批次所需货物金额的10%的违约金,有三次(含)以上逾期供货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实际经济损失,单次逾期供货超出10日的按本条2.(3)条款执行;(2)供货过程中出现供货数量超出计划需求量时,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多出部分货物,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与需方无涉。4.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票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方按对账单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原因未能及时送达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当期结算可抵扣税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按实赔偿;(2)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未通过税务局认证,造成需方不能抵扣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3)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供需双方必须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需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供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采用数电发票,可通过邮箱等形式发送,视同经办人员签认;(4)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因供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需方产生的损失应由供方承担。5.因需方原因使供方停止供货的,供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需方。6.为进一步加强原材料收发货、结算及质量溯源管控,推进信息化系统使用,需方拟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供方必须响应,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应用工作,否则视为供方违约。7.以上因违约及索赔涉及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赔偿给第三方的费用、需方的预期收益、需方因此支付的误工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及差旅费等。第七条:其他1.采购编号为XXX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询标记录等(如有)相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但当上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有不一致的描述时,则以本合同为准。2.如果需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3.如果开具的发票为汇总金额发票,则供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4.发生争议时,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向需方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合同在供需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立即生效,货款两清且双方合同义务均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约日期:2025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五章采购需求5.1技术参数合同包材料技术标准备注TFD贴缝带、灌缝胶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以上标准规定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更新,则以更新后的国家标准为准;同时符合需方在建项目施工技术及业主要求。5.2其他要求5.2.1为进一步加强原材料结算及质量管控,若采购人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供应结算管理,中标人必须响应,并按要求做好供应商模块的信息化应用工作,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5.2.2供货计划要求:每周提供周计划,提供计划单后需3天内到货。5.2.3交货期:TFD:2025.4-2026.4。5.2.4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进场材料品牌,并按照投标时的材料品牌向项目进行报备,以便项目向监理及业主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进场。备案不通过的不得进场,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或者终止采购合同,采购人或使用项目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进行重新采购。5.3供应商管理要求5.3.1为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的营商环境,完善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促进供应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同时建立与供应商长期的互惠共赢关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供应商库,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将纳入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各投标单位应谨慎、合理报价,避免因履约不良情况而影响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1.被认定为“灰名单”的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取消该单位及投标授代表人6个月至1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2.被认定为“黑名单”的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取消该单位及投标授代表人1年至2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因出现合同履约失信行为,被认定为“黑名单”的供应商,自认定之日起取消该单位及投标授代表人3年至5年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其他成员单位如与“黑名单”供应商仍有项目处于执行状态的,可评估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行性,招标(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有权终止或继续履行所属范围内的采购合同。3.供应商“灰、黑名单”行为的处置不替代合同(协议)约定对供应商违约责任的追究。5.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灰名单”供应商情形(视为供应商有串通嫌疑,投标(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相同;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情形:(一)廉政失信行为1.采取商业贿赂、恶意诽谤、恐吓威胁、诬告陷害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或竞争对手参与招投标活动的;2.违反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有关要求的。(二)招标(采购)失信行为1.以哄抬价格或不合理降低报价、串通投标围标,无故放弃投标/报价等手段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2.以非正常渠道接触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人员,获取相关信息,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的;3.投标资料弄虚作假,如提交虚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及其他投标需要提交的资料,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他人资质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的;4.冒用他人名义或伪造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中选或拒签合同的。(三)合同履约失信行为1.在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终止合同,或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供应商擅自撤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合同主要人员长期不在岗,擅自撤换已约定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达三分之一以上,以上情况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3.参与、串通进行虚假变更、计量、报告等,套取项目资金的;4.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生产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交付使用,三次及以上整改不力的。5.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采购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等;6.合同执行过程中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相关企业或产品认证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资质或能力且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的;7.供应商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未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或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的。(四)有责事故失信行为1.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安全、环保、交通事故、投诉,给需方造成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2.因管控不严、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培训教育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规范,导致发生等级安全、交通、质量等事故的;3.由于供应商的责任产生较大的质量、安全、合同、法律等风险,被主管部门、其他政府管理部门通报限制;供应商本身或其产品在公共媒体上有严重负面报道,影响供应商服务能力或连带采购人产生社会负面影响的;4.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恶意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5.发生恶意扰民、破坏文物、打架斗殴、群体上访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五)质量失信行为1.在交货期出现产品存在批次质量问题,拒不进行召回、退换和撤换;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拒不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整改处理,造成安全隐患并影响安全运营的;2.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的;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的;或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降低产品设计标准偷工减料生产供应的,使用伪劣原材料及零部件以次充好生产供应的;3.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或不合格事项、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或鉴定结论、出具的报告或意见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或与实际严重不符,甚至导致较大事故隐患的;4.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篡改、伪造、隐匿或销毁证据、资料,给需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一卷商务文件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五、其他资料一、响应函: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遗、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响应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投标总价(含税)(大写)}(小写)#{含税总价}元)增值税税率为,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身份证号码),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1.我方知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3.如与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在提交日后的90天之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采纳。6.其他:(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放置处(正、反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放置处(正、反面)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采购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四、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应附营业执照副本(需盖章)注:1.报价人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8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果供应商须知第8项对报价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报价人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8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2022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材料名称制造商和品牌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报价人履约情况备注“履约证明附在对应合同后”注:1.报价人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8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报价人信誉记录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以信用中国为准)。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质保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的处理。报价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其他资料注:报价人认为更能体现其产品、技术或商务优势的资料。第二卷技术文件目录一、售后服务或技术保障承诺书二、保供措施三、偏差表一、售后服务(报价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承诺)二、保供措施(报价人根据实际情况例举保供措施)三、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报价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报价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受或拒绝投标差异。报价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卷报价文件一、报价表1.1.1.1.贴缝带材料TFD包报价表合同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总金额(元)增值税税率%总税额(元)价税合计(元)使用项目备注TFD单面有胎宽贴缝带2.0mm*10cm㎡5000沪杭甬海宁项目单面有胎宽贴缝带2.0mm*20cm㎡2000高速普通型灌缝胶/kg20000无胎宽贴缝带2.0mm*5cm㎡1000无胎宽抗裂贴2.0mm*48cm㎡2000双面有胎立面贴3.0mm*6cm㎡2000暂估总税额(元)大写金额(元): (小写金额: 元)暂估不含税总额(元)大写金额(元): (小写金额: 元)暂估含税总额(元)大写金额(元): (小写金额: 元)注:1、本报价书须与投标须知、合同格式中的条款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1+增值税税率),已包括产品送达工地含生产成本、运杂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中转费、装车费等在内所有费用的单价,包括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且不含税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3、结算时采用“一票制”结算。4、报价人报价文件中如有计算错误,以开标一览表中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或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法、合理的原则对其计算错误予以纠正。大写与小写金额不符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5、若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6、上述报价相对应的结算支付方式为:(1)结算:货款按月结算,供货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根据当月收货单和签署对账单,当月25日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25日视作结算完毕。供方逾期未提供发票和对账单的,需方有权将账期调整至下一结算周期。(2)发票:供方按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货款暂时不予支付,支付后因发票导致需方受损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支付: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需方凭此在后60天内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60%,120天内支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在全部货物供货结束且全部货物质保期皆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4)支付方式:若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其他支付方式的,供方必须予以响应,贴息由供方承担。7、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实施情况保留数量变更权,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签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不管实际供应数量与预估数量相比偏差有多大,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报价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贴缝带材料 高速普通型灌缝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