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研学活动招标公告(喀什市教育局2025)
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 · 中华行”爱国 主义研学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TDCG-2025-02
项目名称: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 · 中华行”爱国 主义研学活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80000
最高限价(元):4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 · 中华行”爱国 主义研学活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祖国情 · 中华行 ”爱国主义研学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6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 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 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 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 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 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 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 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 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 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 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 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 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 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 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 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 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 1 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 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 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教育局
地 址: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
联系方式:182-09981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蓝鲸湾大厦1幢4层1-0405
联系方式:15292924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芳
电 话:15292924235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文件(4.14)最终改(1).docx391.5K
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TDCG-2025-02采购单位:喀什市教育局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209981168代理机构: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芳联系电话:15292924235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册1第1章投标人须知2一、总则2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开标及评标11六、确定中标16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8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41第二册57第3章招标公告63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6第5章服务需求67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8第三册83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87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TDCG-2025-02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招标公告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相关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按规定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2所有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4.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解密时间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加密情况。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投标人应该使用投标人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加密该文件的CA锁,以便开标时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未按规定时间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开评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18.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长为30分钟。18.4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开标记录,须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对报价进行签章确认。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或其中一项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从政采云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由采购人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投标人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信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6.4质疑的提出36.5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6.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8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9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40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0.1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40.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0.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0.4质疑的审查和受理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40.5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40.6质疑的处理和答复40.7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40.8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40.9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41.1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41.2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41.3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4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41.5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开具)致:(采购人)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公章)地址:联系人:电话:注:在 xxx 年 xx 月 xx 日 xx:xx 之前不得启封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开标一览表;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社保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6、网站查询截图;7、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凭证;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元)小写:大写: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及缴纳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此表中,每包的报价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3、此报价包含本项目相关所有费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说明: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扫描件;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3.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社保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说明:1.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及财务审计公司营业执照和会计师证件),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6、网站查询截图说明: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2.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附查询后的网页截图。7、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说明: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9、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凭证说明:1.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等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保函正本扫描件,装订在本部分;扫描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10-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日期: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投标人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0-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货物/施工/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单位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说明: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服务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8、关于对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1、投标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采购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果我方违约,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供应商同意与采购方签署安全协议书,并按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单位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总价: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服务地点其它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各项服务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 称招标文 件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部分汇集成表。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偏离情况说明条款号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条款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在商务部分汇集成表。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的申请,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申报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 名身份证号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管理关系单位名称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备注注: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参照“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利于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文件。附件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固定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 关有效期备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职责分工姓名年龄专业岗位执业资格 证证件种类职称备注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注:1、后附全部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或劳动合同。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年限已完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签约合同金额备注目前正在服务项目情况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 称采购 人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服务期限项目地点规 模签约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说明: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须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合同(项目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 页、关键信息页、双方签章页)。注:各投标人应对其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有权核实其业绩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投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关于对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致:(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TDCG-2025-02第二册第3章招标公告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 · 中华行”爱国 主义研学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 05 月07 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TDCG-2025-02项目名称: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080000.00最高限价(元):408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数量:1预算金额(元):4080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喀什市教育局地址:新疆喀什市乔戈里大道130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18209981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市蓝鲸湾大厦1幢4层1-0405联系人:付芳电话:15292924235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招 标 人:喀什市教育局地 址:新疆喀什市乔戈里大道 130 号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方式: 182099811681.2代理机构: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喀什市蓝鲸湾大厦1幢4层1-0405联 系 人:付芳电 话:152929242351.3.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3.近年(2024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 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 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书面声明;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0.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① 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 明 或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电 子 税 务 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 ”的申报结 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 ”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单位注意!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是、否)注:潜在投标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中小企业 声明函 ”,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企业 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 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 扣除。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预算金额:4080000.00元(肆佰零捌万元整)最高限价:4080000.00元(肆佰零捌万元整)报价不可超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8.1如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12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数额:4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开户名称:新疆坦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青年南路支行帐 号:108280765879行 号:104894001054备注:1、电汇或转账时请在汇款备注栏:项目名称、包号(如有)、投标保证金。2、若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前转入以上指定 账户(资格审查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为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或 收据)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保函;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应将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 件中;3、退投标保证金时,请各供应商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保 证金收据原件、供应商出具的收到我公司退还该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原件(盖公章或财务章) 。开标完成后,将以上资料交至我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第 38 条: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1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 目 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 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 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 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 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 拨打 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 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 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 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 (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7)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 在政 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 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 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 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 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 供应商服务 1 号群:30349928 (如 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 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 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 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 存在泄密风险。 (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9)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jmbs ”格式“投标文件 ”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解密时长为 30 分钟。16.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07 日 11: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18.1开标时间:2025 年0 5 月 07 日 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23.2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27推荐候选中标候选人数量为 3 家。27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是、否)31.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 32中标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 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协商确定,收费标准:100 万元以下, 费率为 1.5%;100-500 万元,费率为 0.8%;500-1000 万元,费率为 0.45%;以上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10 %;由中标单位支付。支付形式: 转账 支付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一次性支付。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34.3接收部门:招标项目部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市蓝鲸湾大厦1幢4层1-0405补充注意事项:1.电子标书加盖法人章的两种方式:一种为法人 (企业负责人) 电子 章;另一种为纸质手写版盖章后扫描,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在评审时 均予认可。2. 供 应 商 操 作 指 南 详 见 (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 (ccgp-xinjiang.gov.cn) ) —办事指南—操作指南。3.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881-7190,CA 办理问题请 咨询新疆 CA 服务电话 0991-2819290。4.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或 360 浏览器,且使用的电脑已经 安装最新的 CA 驱动;(2) 开标时请使用您本次加密使用的CA 进行解密;开标及电子保函 解密时需使用 CA 的密码,并确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密码。(3) 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4) 开标解密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开 标评标】菜单—【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当天开标的项目。资格审查表审查内容投标人及审查情 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 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3近年(2024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4提供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 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 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 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 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0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是否通过审查(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为无效投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采购人对某一分项审查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第5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喀什地区2025年计划使用专项资金组织各组青少年学生开展“祖国情·中华行”新疆青少年爱国参观学习活动的安排。本次“祖国情·中华行”新疆青少年爱国参观学习活动将组织喀什市初二年级学生赴深圳和北京开展学习活动。活动采取实地参观与专题讲座有机结合、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与当地学生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内容涵盖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侵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受现代经济科技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为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喀什市教育局现就本项目开展招标采购活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经验丰富的承接单位(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具备协调活动所在地相关部门及各活动点位的能力)。二、采购清单序号服务内容期数财政预算限额(元)中标单位数量1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 · 中华行爱 国主义研学活动44,080,000.001家三、项目服务要求(一)研学要求1、时间和人数:此次学习活动计划开展4期,每期7天(深圳4天+北京3天,不含路程。节假日、公休日均正常开展交流活动),每天活动时间9:00——18:00,晚上根据采购单位需求适当安排交流活动,交流对象每期120人(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10%)。(二)研学内容与形式:1.研学内容: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浸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感受现代经济科技发展等方面的内容。2.研学形式:实地参观与专题讲座有机结合,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并与当地学生举办1—2次联谊活动。3.承接要求:中标单位全面负责研学活动,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学活动方案,包括研学路线、开班结业典礼、行前教育、行前体检、交通出行、住宿饮食、拍照摄影装订成册、宣传报道、定制服装、旗帜、雨伞、贴纸、研学手册等内容。4.研学地点:深圳市、北京市5.研学时间:2025年11月前,具体由采购人确定。(三)研学的具体运作1.与采购人的沟通联系。采购人提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按照采购人的需求,确定行程,制定研学方案,报采购人审定后执行,采购人有合理需求的,应该及时调整完善。2.甲方需在出行前安排2至3名工作人员前往目的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行程安排,选派服务队伍不低于十人,另需配备最少两名医护人员(有效期内的医护人员执业证书)、专业写手、摄影团队(有媒体官方平台,粉丝量不低于1万)、退伍军人教官(1:50配比,持退役证)、研学导师(1:50配比,持研学旅行导师证)。协调安排好访学单位,负责全程交通用车。注:交通方式以飞机为主,大交通必须为飞机往返,优先选择同班直飞航班,务必于当日抵达地点,确保参加活动人员精神饱满参加第二天的交流活动(特殊情况采用火车+飞机的形式,最终以与甲方协商确定)3.协助采购人组织报名,确定人选,办理有关手续、协助分组,安排交流活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含:①★一般体格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检查)、②体检肝功能2项、③体检血常规(五分类)、④体检尿常规、⑤常规心电图检查(十二通道)、⑥腹部常规B超(肝、胆、胰腺、脾脏、双肾)、⑦胸部正位摄影(不含胶片)、⑧★静脉采血+采血针+真空采血管(2支)、⑨身高、体重、血压检查等项目),并承担体检费用。4.做好人员管理、负责落实参加人员研学期间的场地、酒店(提前一周提供不少于三家酒店给采购人备选,要求卫生条件好,无安全隐患,房间适合未成年人居住,24小时提供热水及空调,有独立防滑卫生间,一次性洗浴用品、一次性拖鞋)、餐饮(在充分考虑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采购人需求适时动态调整,早餐需要有鲜牛奶、鸡蛋、蛋挞、面包等自助餐食,午餐、晚餐,十人一桌、十菜一汤、荤素海鲜搭配、面食米饭搭配,每天三顿配备水果及酸奶,充分保证饮用矿泉水够量,每两天午休后每人加餐汉堡包或炸鸡腿。餐标需明确,有接待能力,食材安全,就餐环境卫生干净,学生满意)。车辆(原则上通勤距离1km的集体活动应安排大巴接送,另需1部汽车供采购人用于日常工作和突发情况处理全程空调大巴,车况良好,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长途开车的途中每两小时需到服务区休息一次。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等后勤服务工作,协助采购人带队教师每天向家长汇报学生的情况。5.负责组织开展实地参观、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6.负责提供相关学习资料,为学生准备学员证、为教师准备带队教师证、帽衫、旗帜、雨伞、贴纸、研学手册等,印制好横幅在研学期间备用。7.负责组织、安排、协调开班和结业典礼,安排专人负责拍照摄像,并向参加人员颁发集体照(含电子相册)、结业证书及登记表等资料,所有实践活动全程安排专人负责拍照、摄像,制作每期总结汇报视频,协助采购人做好有关宣传总结工作,不得少于3篇报道。8.加强服务保障。中标单位应安排10名以上服务人员全脱产专职负责所承接的研学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突发情况。9.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中标单位应加强与辖区公安、消防、医院、街道、社区等部门的沟通,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理,应随时备好日常用药。必须具备专业的安全督导团队,能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安排督导人员到各活动场地进行安全巡视并现场掌控和调度整个活动流程。10.组织好联谊活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协助采购人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四)协助做好质量监督和成果汇总1.负责向每位参加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及时汇总评分情况,做好质量监督。2.负责为每位参加的人员一人一册制作电子相册,整理完善提供给采购人。3.负责协助采购人组织好研学学员返回喀什后采购人组织的交流汇报活动,具体包括活动设计与策划、视频制作、海报制作、PPT制作、展板设计与制作等,并承担有关会务费用、耗材费用。(五)相关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1.按照研学项目预定的任务要求完成对相关人员的服务,确保内容、对象、人数、天数等符合项目任务要求,研学对象对研学效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在实施过程中,研学项目任务不会转包或分包。2.中标单位将要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按项目执行方案和具体办班方案认真办好研学活动,遵照相关政策其支出范围和标准安排资金支出,规范资金管理。3.中标单位将在研学前开始前开展需求调研,在了解研学对象需求基础上,再制定出合理可行的研学实施方案,确保研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中标单位将建立专门项目档案,保留活动方案、行程安排(应在外派人员出行前一周完成课程计划制定,报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学员名单、活动照片、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研学完成后,中标单位将严格按要求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所需材料。5.中标单位将配合开展项目实施阶段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文件,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6.质量要求:客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有效投诉率不超过5%。7.技术力量:中标单位现有团组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具有同类项目经验。8.安全要求:研学前为每位参加人员办理保险,研学期间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得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投保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额不低于200万元/人。9.行程中播放的所有音乐、影视作品及讲解须正规典雅,不得出现任何不适合中小学生视听、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内容。10.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六)经费标准经费为含税价,包括来往机票费、体检费、保险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交流活动所在地门票费用、举办联谊活动费等所有研学活动期间的必要支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在研学期间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或学员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七)其他要求★根据《喀什地区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方案》要求,本项目严禁外包给‘旅行社’等社会团体承办。(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36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二)付款方式: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付款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中央财政资金,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单位已经按期支付。3.履约期限:本项目无预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合格的相应请款、支付资料,180日内支付100%合同全款。(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本活动按照参与活动人员进行的《满意度调查表》非常满意百分率以及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的《第三方组织活动情况打分表》打分情况为依据,各占权重50%。评价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含70)视为考核不合格;出现重大过失或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违约责任按最终签订合同内容执行(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8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中标单位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中标单位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6.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的价格、技术、商务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伪造证明文件等虚假投标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开评标过程(1)开标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标程序①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②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③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④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⑤开启投标人的报价,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总报价、投标保证金、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各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有无疑异,如果没有疑异,请签章确认。⑥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2)评标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评审专家按时到达指定评标会议室,由专家评委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并宣读评标纪律、统一保管评委手机、签署《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组织专家签到,开始评标,评审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文件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投标文件组织评审,评审期间评审专家需对评标内容严格保密,遵守评标保密纪律,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不许在评标过程中拿手机打电话等行为,若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需以书面形式转至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疑问做出书面澄清解答,而后专家针对评审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打分并签字,最后出具本项目评审报告。6.确定中标候选人①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②采购人不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为3家。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③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最终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三名投标单位作为三名中标候选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④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标报告,应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事项投标单位名称及审查情况1投标人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2在评标过程中,未发现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 投标的;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 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4投标单位对所投招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5投标单位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相符,且没有 重大偏离的并全部响应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7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8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9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没有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结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及评分标准评审部分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一价格部分(15分)1投标报 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100×权重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 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 价扣除 10%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15二商务及技术部分(85 分)1企业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内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算得分,分包转包合同无效。)42履约评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经合同甲方(服务单位)出具盖公章的履约评价,履约评价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其他最高评价等级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4分。43承诺①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交流活动前为每位参加人员办理保险承诺。(投标供应商应有投保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②在活动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活动终止,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③人员未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或出现不良影响,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以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64拟安排的项目人员情况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组织过200名以上的青少年学生开展研学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组织管理能力;得3分,人数不足的不得分。②项目领队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经验证明资料可以是合同关键信息,也可以是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的得2分。 ③拟派导师1:50的师生配比,具备有效的研学旅行导师证书,得2分;④拟派工作人员1:50的师生配比,得1分;⑤拟派退役军人教官1:50的师生配比,须持有军官退休证/(退役证、复员军人证明书),得1分;⑥团队成员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提供5人(含)以上的,得1分;⑦团队成员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急救证,提供1个(含)以上的,得1分; ⑧团队成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提供1人(含)以上的,得2分; ⑨配备最少2名医护人员的,得1分;⑩人员配置及任务分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得1分。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资质证书。投标单位工作人员不低于20人,并为其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上述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如开展活动期间组织活动人员非以上10项中提供资质人员,视为违约。155总体活动方案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不同年级学生身心特点,制定贴切本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应包含生涯探索,高校和中小学筑梦,高新企业和博物馆、科技馆参访,童话剧音乐剧等观看,海洋馆、动物园等观摩,结对共建,青少年汇报艺术演出等主题。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样,尽量避免公共景点和重复场地。要具有围绕给出的活动地点和要求策划并制作出具体主题活动方案的能力,要凸显活动的教育意义,切实体现“寓教于乐”和“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相结合”这一宗旨,并能围绕青少年交流特定主题设计出独特的活动环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主题鲜明,贴合学生认知水平;4分;②与学科知识或素质教育结合紧密,活动内容科学、有教育价值;4分;③互动性与实践性突出;4分;④内容与学段相吻合,校内校外知识内容衔接,3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以上内容理解透彻,总体活动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强,专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每项分别打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无突出特点每项可酌情扣分,每项不提供不得分。156组织与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组织与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组织配备至少满足(1:15)配备,要求组织架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经验丰富,有关键岗位备份;3分;②流程管理需科学有序,时间规划能精确到30分钟以内,节点控制较好,如遇天气等突发情况有动态调整方案。2.5分③物资计划物质资源保障充足,需提供清单明晰;2.5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以上内容理解透彻,组织与管理活动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强,专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每项分别打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无突出特点每项可酌情扣分,每项不提供不得分。87安全保障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方案,安全体系覆盖全流程,风险识别精准,应急响应产生实效,环节管控到位,责任可追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责任方案明确,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办法》;2分;②《应急预案》方案,至少覆盖5类场景(伤病、走失、自然灾害、冲突、事故)并责任到人;2分;③计划行前安全培训方案;2分;④制定风险评估清单;2分;⑤环境监测方案,方案需体现安全巡查每日≧3次;2分;⑥就近医院设定方案,有安排持证医护人员,急救物资齐备等。2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以上内容理解透彻,安全保障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强,专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每项分别打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无突出特点每项可酌情扣分,每项不提供不得分。128食宿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食宿安排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餐饮方案荤素搭配合理,有当地特色餐食,供餐单位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材采购可追溯48小时留样,厨房卫生等级≧B级,过敏原考虑,爱惜粮食教育内容;3分;②住宿方案条件优质,管理流程严密,与教育元素深度融合。距离研学地点较近,出行方便,居住集中便于管理,卫生舒适,场所消防验收合格,逃生通道畅通,门窗锁具完好,监控覆盖公共区域,宿舍男女生分层,卫生舒适,有防蚊虫措施,有巡查制度等。3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以上内容理解透彻,活动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强,专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每项分别打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无突出特点每项可酌情扣分,每项不提供不得分。69延伸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包括学习成果巩固,反馈与评估,社会影响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开展体报道宣传;3分;②活动期间每天撰写一篇高质量推文,有摄影师跟拍精彩瞬间,建立数字档案,每天活动结束组织指导学生撰写研学手册; 2分;③组织行前会议,整体活动结束后制作汇报片、撰写研学报告,组织分享会,设计满意度调查表;2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以上内容理解透彻,活动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强,专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每项分别打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无突出特点每项可酌情扣分,每项不提供不得分。710交通、车辆安排方案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方案要求大小交通安排工具合规,舒适性好,路线及时间规划合理,有备用方案,路途管理安全有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全体参加活动人员大交通安排在同一天出发,抵达目的地时间不超过当日0点;火车/动车安排人员集中。2分;②小交通车辆营运资质齐全,机组人员持证且经验≧3年;2分;③有突发延误时的补给保障,有备用车辆/改签预案,2分;④交通条件舒适度好,有行前纪律培训,途中安排知识讲解,火车或小交通有分组管控;2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以上内容理解透彻,活动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可扩展性强,专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每项分别打分;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无突出特点每项可酌情扣分,每项不提供不得分。8注:(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3)为防止恶意低价竞标,如投标人投标报价大幅度低于采购预算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对其报价进行说明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能对其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作否决投标处理。喀什市教育系统2025年“祖国情·中华行”爱国主义研学活动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STDCG-2025-02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填写详细地址)乙方:***(填写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填写详细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项目(填写项目名称)(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服务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三)服务地点:(填写详细地址)(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3、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元(小写)(大写)。七、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及方式(二)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应当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0.01%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01%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顶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服务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4.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投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投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投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投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 号约定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爱国主义研学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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