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招标公告(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



[住建监管]【常福街道】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  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  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珠海路以东、苏州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928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受监工程造价约36000万元。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 645.24  万元
2.1.4监理服务期: 58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实际监理服务期以具体工程实施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1.5其他:/。
2.2 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2只。
3.8其它要求:
(1)本工程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
(2)本工程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08时30分至 2025年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常熟系统- “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5年5月 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一般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

9.
其他说明

9.1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9.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9.3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且全国检察院系统均已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故本工程不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详见苏建招函(2018)17 号。
9.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下载中心下载《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9.5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9.6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免收。
9.7本次招标为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一期)约9278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24米<建筑最高檐高≤30米,24米≤最大单跨跨度<30米,多层厂房(单跨跨度≥24米),铺设雨污水管最大管径<1500mm、给水管最大管径<1000mm(具体详见红线图)。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常福街道联丰路58号
联系人:周李东
电  话:0512- 52102334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 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1
联 系 人:张健、陆文琴
电 话:0512-52907888
传 真:0512-52820073
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2-52822912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 至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25年4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评标办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8.一般说明9.其他说明10.联系方式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4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编制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如有)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3.8资格审查资料3.9暗标3.10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如有)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投标文件的澄清7.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2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8.3履约保证金(如有)8.4签订合同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异议与投诉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1重新招标10.2不再招标11.解释权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定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3.4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3.6提交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工程概况二、词语限定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四、总监理工程师五、签约酬金六、期限七、双方承诺八、合同订立第五章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常福街道珠海路以东、苏州路以北2.1.2建设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928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受监工程造价约36000万元。2.1.3监理合同估算价:645.24万元2.1.4监理服务期:5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实际监理服务期以具体工程实施的开竣工时间为准)。2.1.5其他:/。2.2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1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2只。3.8其它要求:(1)本工程申请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2)本工程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常熟系统-“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memberLogin)。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5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一般说明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2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9.其他说明9.1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9.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9.3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且全国检察院系统均已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工作,故本工程不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详见苏建招函(2018)17号。9.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下载中心下载《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9.5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9.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免收。9.7本次招标为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一期)约9278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24米<建筑最高檐高≤30米,24米≤最大单跨跨度<30米,多层厂房(单跨跨度≥24米),铺设雨污水管最大管径<1500mm、给水管最大管径<1000mm(具体详见红线图)。10.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常福街道联丰路58号联系人:周李东,3电话:0512-52102334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1联系人:张健、陆文琴电话:0512-52907888传真:0512-52820073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52822912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常熟市虞昊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1.4项目名称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标段(工程)名称虞山高新区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监理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建设资金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国有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本工程最低配备人数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总人数为6人。本工程实际配备人数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总人数为6人。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项规定。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施工图纸、答疑澄清(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3.1.1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书形式)的组成材料☑投标文件封面☑法定代表人申明☑资格审查申请书(1)申请人简介(2)承诺书(3)企业及总监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监工程情况表(4)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总监基本信息、业绩信息)(5)资格审查附件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彩色)或包含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彩色);②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应含年检、变更栏等)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包含“企业资质资格”查询网页截图(截图中须体现企业名称、资质类别、资质证书号、资质名称、发证日期、发证有效期及发证机关),截图中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不予认可;③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应含年检、变更栏等);④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应含有效期面、彩色)(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⑤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应含有效期面、彩色)(如有授权);⑥近一年内企业(含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彩色)(如有授权)。(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总监无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或在监工程不满2个的承诺书☑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其它材料(“自评分表”等)☑拟用监理人员一览表及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内容包括:(1)拟用监理人员一览表(列明姓名、年龄、监理岗位、岗位证书号);(2)拟用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经常熟市住建局备案的《常熟市外地监理企业长期注册申请表》(常熟市长期注册的监理企业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应含年检、变更栏等)(如有);如使用《苏州市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不限地区)的,专监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采集截图,监理员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监理员信息采集截图。(3)各类证书有效期超过期限(如有)(取得原江苏省监理3.1.1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标书形式)的组成材料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和原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的除外),须提供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中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4)编审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应含年检、变更栏等)(如有)。☑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有)(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或扫描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不予认可):(1)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②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的其中一份已加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章或公章(或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虽未加盖备案章或公章但具有清晰的二维码)时,可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④竣工验收证明书。(2)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优质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②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的其中一份已加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章或公章(或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虽未加盖备案章或公章但具有清晰的二维码)时,可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④竣工验收证明书(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可不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其中优质工程可提供同级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说明:A、本工程的类似工程、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优质工程的类别均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B、本工程的类似工程:指完成监理过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或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4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类似工程的指标以《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中标明的为准。C、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自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如有不是一次验收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时间为准)D、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优质工程业绩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一年内有效。E、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优质工程的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为准。如无获奖文件(红头文件)原件的,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下载的获奖文件扫描件及其相应网址以供评标委员会核实。企业获奖业绩加分应满足:获奖文件中已注明该企业。总监获奖业绩加分应满足:获奖文件中已注明总监所在企业及总监姓名;如获奖文件中注明企业但未注明总监姓名的,须出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发文部门的证明材料(如监理合同或施工许可证等)原件扫描件方可总监业绩加分;如获奖文件中未注明企业的,则总监获奖业绩不加分。如不提供相应网址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网址及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核查和证实的,则不予确认该项业绩。注:“标准化(示范)监理项目”是监理主管部门对监理企业申报的监理项目进行评选,是针对监理行业特有的,是监理企业独立申报的,有独立的评选和颁奖体系,与建设工程中的其它奖项没有关联(即不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化/示范项目监理机构、标准化/示范监理项目部)。F、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其中一份必须加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章或公章,如提供的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已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但未加盖备案章或公章的,则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上须具有清晰的二维码,以便核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中标单位、总监、中标规模、中标价)明显不一致的,则业绩也不予认可。本工程投标人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得分中的业绩必须为总监在投标单位时所承担的工程业绩。☑监理大纲(注:监理大纲应在相应模块中提交内容,如在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重复提交,可能会导致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违反暗标编制要求)(1)监理大纲封面(2)监理大纲内容(应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包括: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②工程进度保证措施;③工程投资控制措施;④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⑤安全、文明控制措施;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定标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1)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等原件扫描件(如有);(2)总监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②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上应具有加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章或公章或清晰的二维码。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的其中一份已加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章或公章(或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已经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但未加盖备案章或公章而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上具有清晰的二维码,以便核验)时,可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④竣工验收证明书。注:A、总监类似工程业绩的类别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B、类似工程的工程造价以①《中标通知书》(如有)或②《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或③《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中标明的为准。C、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自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二年内有效。(如有不是一次验收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时间为准)D、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其中一份必须加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的备案章或公章,如提供的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已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但未加盖备案章或公章的,则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上须具有清晰的二维码,以便核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如有)和监理合同(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信息表》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表》)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中标单位、总监、中标规模、中标价)明显不一致的,则业绩也不予认可。本工程定标过程中拟派总监理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为总监在投标单位时所承担的工程业绩。(3)体现企业履约能力和水平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说明:A、定标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原件,投标人仅需在电子标书中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B、除以上证明材料外,投标人认为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完善;C、投标人如未完整提供以上相应证明材料的,不计该项分值;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投标备份文件(如有)3.1.3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无3.2.2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本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监理服务收费=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浮动幅度为±20%。本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其中:收费基准价=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具体调整系数见“招标公告”收费基价=645.24万元收费基准价=645.24万元3.3.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本标段为监理工程服务招标,根据苏住建建【2023】8号文规定,本标段免收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允许递交3.6.2投标文件的份数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只须提供1份电子投标文件3.9监理方案是否采用暗采用暗标形式的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9标评审:本项目编制监理方案,采用暗标(1)监理大纲中不得含有能够表明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2)监理大纲采用A4页面,无页码,字体为仿宋GB2312,字号为三号,字形为常规,不得加粗、倾斜等,行距为1.5倍,页面设置中文档网格为无网格,字符间距为标准,其中图、表格式不作要求。(3)监理大纲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使用彩色的字体、图表、图片等。(4)监理大纲电子标书中“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各投标单位只能标明岗位名称(如总监理工程师、主导、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等,不能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三楼开标现场地址: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投标: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常熟系统-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监理企业”点击“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参加人员及要求:本项目为网上直播开标的工程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代表及总监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使用远程解密的,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除上述原因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分钟)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投标文件无效。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92.204.19: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公示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1)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直接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3家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7.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公示(3)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推荐5家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2、异议成立,取消相应不排序定标候选人资格后:☑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及定标方式□是☑否(一)当有效投标数量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以监理费报价低者优先,监理费报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推荐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以监理费报价低者优先,监理费报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推荐3家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最终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及定标方案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三)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以监理费报价低者优先,监理费报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推荐5家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最终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及定标方案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四)当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以监理费报价低者优先,监理费报价也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抽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及定标方式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8.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8.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本票或汇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12.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招标人认为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其履约能力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交原评标委员会确认。因考察导致无法如期召开定标会的,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一)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2、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3、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二)定标因素12.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案1、报价因素所有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5%~1.5%范围内,则不再进行价格竞争;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1.5%~1.5%范围外,则进行价格竞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越低的越优,依此类推。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①拟派团队管理机构中拟配备总监年龄在45周岁-55周岁的最优,其余为次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同时具有建设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为最优,其余为次优。(提供相关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扫描件)③总监近二年内监理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在90000平方米(或以上)且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34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有1个(或以上)的评价等次均为最优,其余为次优。类似业绩有效期:自《竣工验收证明》签发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二年内有效,如有不是一次验收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款中“☑定标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中第(2)条。定标委员会从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二方面对定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比较,作出评价。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分为88分(含)~100分(含)、78分(含)~88分(不含)(不含)、68分(含)~78分(不含)、68分以下4个档次,分数越高的档次则越优(同一档次内不分优劣)。注:监理企业信用分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4、监理大纲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对深基坑施工期间的监理工作、整个项目如何做好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作以及监理大纲的完整度进行综合比较,作出评价。5、投标人履约能力和水平①企业履约评价表(表格自拟)(包含投标单位已完工或在监工程项目说明、信誉、监理能力、质量、进度、服从管理、劳务纠纷等方面),需提供有效的甲方经办人姓名及经工商注册的固定电话用于履约能力评估回访。②投标人2024年度创建标准化监理项目(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情况:数量越多越优,2个(或以上)的评价等次均为最优,其余为次优,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扫描件。定标委员会从定标候选人的企业履约评价、2024年度创建标准化监理项目情况二方面对定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比较。(三)定标方案: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四)定标会定标会程序:1、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总监的考察、质询有关情况;2、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3、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招标文件、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定标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定标会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采用票决法的,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定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五)定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结果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六)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的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答疑、补充通知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5、根据行业主管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6、本项目为网上直播开标项目,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其他资料端口中填写投标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以便于中标后后续业务联系,请予以配合。7、本项目为网上直播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网上直播项目的开标内容均取消。8、本项目支持网上开标,支持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还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观看开标过程。相关注意事项:8.1、投标人访问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CA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可以通过网络观看现场开标实况直播。8.2、投标人电脑环境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首次使用需要将地址加入“受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并允许加载网站提示的加载项,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8.3、由于现场监控传输路径与开标信息传输路径不同,会造成网页显示时间与监控图像显示时间不同。8.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168.5、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8.6、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9、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本票、汇票等。10、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17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1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11.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监理人员岗位证书说明:,19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在省(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江苏省《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苏州市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不限地区)。如使用《苏州市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不限地区)的,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采集截图。(3)监理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省级(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或《苏州市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不限地区)。如使用《苏州市监理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不限地区)的,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监理员信息采集截图。注:根据常住建(2020)156号规定:(1)江苏省外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江苏省外投标人的监理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原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和原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第7号规定:若《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及《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上的有效期过期,依旧有效,可以使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20(5)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编制2.4.1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本工程根据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取费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确定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收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收费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为达到各项监理目标所需的全部监,21理服务费用。2.4.4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2.4.5其它:投标人无须考虑由建设方事先约定提供的各项设施、条件的费用,另行增加的服务费用和与监理服务无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1.3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施工阶段监理费报价和其他费用组成。3.2.2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如有)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3.4.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3.4.1的规定。3.4.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2(1)放弃中标项目的;(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4)投标保证金没收金额见投标人须知3.4.1保证金金额。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投标工具中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不一致,请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自行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监理方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3.7.1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请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0”。3.7.2商务标: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文档部分应包括:所有单位工程的sztf为后缀的文件。如果投标单位未提供上述内容,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33.8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3.6.1项的要求。3.9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编制监理方案。3.10投标备份文件3.10.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10.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10.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如有)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密封要求:封袋个数不限,并在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标记要求: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投标人使用远程解密的,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分钟)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投标文件无效。,24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3)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开标,由投标人远程进行解密;(4)批量导入解密的投标文件后进行电子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开标结束。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5.3.4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除上述原因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20分钟)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投标文件无效。5.3.5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标工作。,25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投标文件的澄清6.4.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继续定标还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1.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评定分离操作指引》制定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见本章11.2款,其中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评定分离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8.1.3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8.2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8.2.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2.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2.3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推荐拟中标人,定标方式不变。8.3履约保证金(如有)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8.4签订合同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8.4.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9.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28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法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9.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每个标段均应实质上满3家参与竞争,否则该标段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重大偏差的规定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10.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9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2.1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具体定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前附表定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投标文件封面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申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总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项规定监理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项规定资审材料附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要求,其中申请人简介和企业及总监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监工程情况表不需要评审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1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授权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的最低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监理服务收费超过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浮动幅度范围的(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为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20%范围内的)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项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监理大纲:12分2、投标人监理服务收费:54分3、投标人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8分4、投标人监理人员配备:24分5、投标人企业经历、业绩及信誉:2分6、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2.2.2评标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645.24万元。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3(1)监理大纲1、监理大纲主要评审内容包括:1.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2分)1.2、工程进度保证措施;(1分)1.3、工程投资控制措施;(1分)1.4、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1分)1.5、安全、文明控制措施;(2分)1.6、现场组织和协调措施;(1分)1.7、工程监理重点、难点分析。(4分)2、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监理大纲的篇幅不得超过30页。投标人监理大纲的页数统计以网上评标系统统计为准,页数不符合规定的按无效标书处理。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每项内容,按优([0.9—1.0]×分值)、良[0.8—0.9]×分值)、中及以下([0.7—0.8]×分值)三个幅度单独评审打分,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监理大纲的评审,只要监理大纲中对分项评审点有相关2.2.3(1)监理大纲陈述内容的,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分点满分的70%,但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则该分项评分为零分。4、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后得分计算方法: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2.2.3(2)监理服务收费1、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与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相同的得53分;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比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低的,在53分的基础上按每差1%加0.05分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得分分值,最多得54分;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比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高的,在53分的基础上按每差1%减0.1分计算监理服务收费得分分值。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2、监理服务收费保留3位小数(单位:万元)。注:监理服务收费报价超过规定范围[收费基准价×(1-20%)≤监理服务收费报价≤收费基准价×(1+20%)]的按无效标处理。2.2.3(3)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2分,其余的不得分。2、总监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所配备的总监专业与要求专业相符的得2分,否则得0.5分(专业以大类划分,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3、总监业绩及信誉:3.1总监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得1.7分,否则得0分。说明: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总监监理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省级或直辖市级以上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的得1.3分,获得设区市级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的得0.9分,获得县级市级示范或标准化监理项目的得0.5分,否则得0分。3.3总监监理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得1.0分,获得省级或直辖市级优质工程的得0.5分,获得设区市级优质工程的得0.3分,获得县级市级优质工程的得0.1分,否则得0分。注:(1)同一工程按最高业绩得分计,不同等级的示范或标准化监理工程、优质工程,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计分。(2)总监的业绩及信誉指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时承担过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方能认可。,332.2.3(4)投标人监理人员配备1、工程应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类),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得5分;所配备的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与要求专业相符的得1分,否则得0分。2、所配备的监理人员中(不含监理员)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否则得0.8分。3、本工程要求配备监理员:3人。所配备的监理员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监理员的要求的得3分。4、所配备的监理人员中,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造价编审人员资格的得4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上述加分以最高得分计,不得重复计。(国家注册造价师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其他造价编审资格的以《二级注册造价师证书》为准)。5、所配备监理人员总人数:5人(不含总监)。企业配备的监理人员总人数(持证人员)满足要求的得6分,否则少一人扣0.5分,最多扣3分,但当少于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时,按废标处理。6、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平均年龄在30—50周岁之间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2.3(5)投标人企业经历、业绩及信誉1、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得0.5分,否则得0分。说明: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企业监理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示范或标准化监理工程的得1.0分,获得设区市级示范或标准化监理工程的得0.7分,获得县级市示范或标准化监理工程的得0.4分,否则得0分。3、企业监理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得0.5,获得省级或直辖市级优质工程的得0.3分,获得设区市级优质工程的得0.2分,获得县级市优质工程的得0.1分,否则得0分。注:同一工程按最高业绩得分计,不同等级的示范或标准化监理工程、优质工程,按最高等级计,不重复计分。2.2.3(6)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说明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完整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342、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配备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专业为准。如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所学专业”和“培训专业”中有一个专业满足即认可。3、房屋建筑类的专业分类包括: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工民建、土木工程或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与监理或土木工程施工监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监理、土木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建筑或建筑学或土木与建筑、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与物业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物业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工程与监理或建筑施工与监理、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及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硅酸盐工程。4、市政公用类的专业分类包括:城镇建设、给排水或给水排水或给排水工程、给水与排水或给水与排水工程、市政公用、交通土建工程或交通工程、交通工程与信息技术、道路或道路与桥梁或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施工技术、公路与城市道路、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及管理或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环保或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动力工程。5、安装类的专业不作要求;对监理员专业不作要求。6、配备人员专业与评分细则要求专业在文字表示上不一致的专业,评标时均不予认可。,35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36(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费用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0)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款、2.1.2款、2.1.3款规定的评审标准的;(11)监理大纲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中规定的页数的或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合格的候选人,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1条规定的定标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推荐合格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7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9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三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招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4.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专用条件;6.通用条件;7.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40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计划开竣工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2.订立地点:常熟市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41/。/。/。/。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41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第1页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第2页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第3页(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高端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