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舍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CG)2025—023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12600  
    最高限价(元):2112516.2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126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高昌区10所农村幼儿园进行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扫件);(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5)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提供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及五大员近1个月及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6)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7)①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
地 址:高昌区文化路580号
联系方式:0995-8534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号A栋三楼301
联系方式:15109956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彩凌
电 话:15109956660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合并PDF.pdf1.8M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DH(CG)2025—023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人: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995-8534690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彩凌电话:15109956660(共同编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H(CG)2025-023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112600元最高限价:2112516.27元采购内容:对高昌区10所农村幼儿园进行改造(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扫件);(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5)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提供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及五大员近1个月及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6)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7)①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四、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地址:高昌区文化路580号联系方式:0995-85346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号A栋三楼301联系人:徐彩凌、张伟联系方式:15109956660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2025年自治区农村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2采购内容对高昌区10所农村幼儿园进行改造3质量及验收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4信誉要求(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及方式:/6磋商响应有效期60天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报价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含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下浮金额,视为总价让利(不改变清单投标单价)。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政府采购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电子保函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支付方式: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交纳,转出账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磋商保证金递交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行号:402883000203账号:838010012010103933983(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磋商编号)联系电话:0995-85530089磋商保证金*退磋商保证金程序:需对开收据,提供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注:统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汇至磋商文件指定账户。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电子保函出具的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备注:①电子保函须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②电子保函金额不得少于保证金金额;③电子保函是针对本项目开具的④电子保函是磋商文件中组成部分;⑤投标单位通过的电子保函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单位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磋商保证金、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退磋商保证金程序:1.需对开收据,提供本公司基本账户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行号;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退还保证金收据,如印章不清晰无法辨认、项目名称错误、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日期错误等,除外;造成逾期退还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彩扫件);(2)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4)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5)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提供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及五大员近1个月及以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10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025)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且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7)①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磋商保证金:①、提供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电子保函。(加盖公章);②、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彩扫件加盖公章);1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1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做价格扣除。12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3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2112600元;最高限价:2112516.27元(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15项目资金来源2025年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16计划工期及保修期计划工期:60天开工时间:2025年5月01日竣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1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磋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18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磋商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19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20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2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三)本项目行业属于建筑业(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做价格扣除。2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2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4磋商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电子响应文件数目:电子版1套。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使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完成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电子响应文件1正2副(胶装成册,电子响应文件厚度不超过4厘米,如厚度超出,建议双面打印或者胶装成上下2册),另以U盘形式提供全套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生成的PDF格式)递交至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号A栋三楼301,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提交至新疆政采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接受邮寄,不接受到付)。按公告内地址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25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的内容以及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6报价说明采用竞争性磋商,通过磋商,仅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最终报价,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7磋商文件解密时长磋商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过时未进行解密的磋商文件,开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时间延长。)开标当日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磋商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磋商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磋商文件的那把锁解密)28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9备注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项目制作磋商文件并报价,磋商文件均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磋商文件将予以退回:(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磋商文件;(2)供应商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磋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3)供应商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4)加密磋商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5)未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6)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磋商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29备注4、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磋商文件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5、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内容提交磋商文件。并根据第六章“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文件的编制,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内容未按照磋商文件编制,编制内容存在缺失或提供无效资料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所有资料均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注:1、无论何种原因,在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评审小组将视同其未提供。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首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操作指南。(步骤: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点击主页面的办事指南—选择并下载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时,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二)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1.2本项目的采购人、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均适用本须知。2定义2.1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资金来源:是指采购人已拥有1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2.3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4代理采购机构: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磋商及评审工作的人员。2.6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采购、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7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2.8日期:指公历日。2.9时间:指北京时间。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须符合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4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4.3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4.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4.5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6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其他6.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7.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7.2要求提供的服务、货物、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包括:●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项目需求;●合同格式;●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文件格式。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磋商文件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回复确认。8.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9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举行磋商前答疑会及现场考察。9.2如举行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的,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代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供应商可以参考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顺序编排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编写原则11.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公司就磋商项目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1.2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3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如适用)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11.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1.6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首次报价12.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工程均以人民币报价。12.2首次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2.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首次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的要求报出首次价格。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首次报价总价中。12.4《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应包含:具体内容及所需的表格,以磋商文件的“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总价单为准,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投标总价单必须由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12.5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12.6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联合体投标13.1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果“磋商邀请”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3.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1.2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13.1.3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磋商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1.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3.1.5联合体在报名登记时,提交经联合体各方盖章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以确认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14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15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磋商的工程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工程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5.3证明工程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5.3.1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3.2工程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5.3.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工程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6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16.1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进行响应,不能出现负偏离,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如下:16.1.1加注“★部分”条款;16.1.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必须响应的内容。16.2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或其他内容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视作正偏离,不构成响应无效,供应商对这种优于采购项目需求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7.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7.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7.3.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磋商响应有效期18.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响应文件应在此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公司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招标代理公司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响应文件的式样: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9.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19.2.1响应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将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9.2.2响应文件要求盖公章的内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公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0.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www.xjca.com.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21磋商响应截止21.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xjca.com.cn/)。21.2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可适当推迟响应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3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将拒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及未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和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时点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五、磋商程序23开启23.1开启会议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并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允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开启会议。23.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开启解密。23.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问,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资格审查24.1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审查细则详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资格性审查表》。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磋商供应商,将由采购人现场告知其不得参与磋商。25磋商小组25.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25.2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25.3磋商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5.4.1审查、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5.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5.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4.5向采购人、当地财政局采购办和招标代理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5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25.6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磋商。25.7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25.8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5.9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25.10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6磋商过程26.1符合性审查26.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该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审查细则详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符合性审查表》。26.2磋商26.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线上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2.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2.4供应商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6.2.5报价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2.5.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为准;26.2.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2.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2.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6.2.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2.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说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进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招标代理公司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9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2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作最后报价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可与上轮报价一致。26.4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27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28评标方法2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有多个包组则按各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独立评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最后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28.2商务、技术评分28.2.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技术评分。详细评分标准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评分标准》。28.3磋商报价评分28.3.1磋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的原则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细评分标准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评分标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28.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28.4.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以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8.4.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8.4.6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28.5.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8.5.2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产品类别产品,须提供由《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按照“第七部分评审标准”给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供应商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供应商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9授标与定标原则2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9.2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名次。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29.3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29.4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采购人在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9.5招标代理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未在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0成交通知书30.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成交供应商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及视同小微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1废标31.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1.3除本须知25.2.8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询问、质疑、投诉32.1询问32.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心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32.1.2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2质疑3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代理公司、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联系地址:高昌区文化路580号联系电话:0995-85346903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5.6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2.5.7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的。32.5.8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质疑。3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代理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2.3投诉3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3.3.1捏造事实;32.3.3.2提供虚假材料;32.3.3.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3特别说明3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3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3.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3.2.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3.2.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响应文件的份数、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3.2.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3.2.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3.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3.2.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授予合同34合同的订立3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35合同的履行3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3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5.3成交供应商如为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验收36.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6.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36.3由采购人对工程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磋商文件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36.4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评审标准37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彩扫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2023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彩扫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具有专业技术的人员清单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提供近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提供声明函(提供彩扫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提供承诺书(提供彩扫件)2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2025年区外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疆外企业还需提供2025年区外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7磋商保证金或电子保函①、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电子保函。(加盖公章);②、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彩扫件加盖公章);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上传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8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盖章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3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磋商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中投标总价单中有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专用章6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部分条款)且无负偏离7响应文件无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9评分标准满足招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说明:商务标部分满分15分,技术标部分满分55分,经济标部分满分3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保留两位)技术部分(55分)工程概况及特点8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①施工条件②主体工程施工③施工总布置④施工总进度总分8分。对工程总体概况及特点表述清晰、完整、符合实际每项得2分,存在缺漏,不科学、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缺一项扣2分。施工方案6分施工方案①工程特点及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②施工程序、工艺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且投入的设备和人力计划安排合理;③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计算说明。总分6分。符合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以提高生产率、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为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应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每项得2分,存在缺漏,不科学、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0.5分,缺一项扣2分。施工进度计划6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①工程施工流程、进度计划横道图②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以及措施合理总分6分。符合进度计划应在空间和时间上做合理的统筹安排且符合施工的科学规律: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每项得3分,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缺一项扣3分。施工平面布置6分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①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布置合理②满足施工需要,便于施工和管理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总分6分。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施工布置科学、可行每项得3分;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缺一项扣3分。劳动力需用量计划3分劳动力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够相互呼应并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3分。材料需用量计划材料需用量计划6分6分①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②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能够相互呼应并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材料用量计划的每项得3分,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缺一项扣3分。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6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①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②计划编制合理、可行;③措施有力、合理、可行:总分6分。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满足摘编文件要求得每项得2分: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缺一项扣2分,质量保证措施6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①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职责明确;②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检测的种类、数量符合相关规程规范;③质量检测设备、数量满足要求。总分6分。符合质量保证措施的每项得2分,存在缺漏,不科学、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0.5分,缺一项扣2分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3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②安全管理资源配置合理、措施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③配置的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总分3分。存在缺漏,不科学、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0.5分,缺一项扣1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5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措施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总分5分。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2分。商务部分(15分)业绩(10分)企业业绩(5分)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最多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业绩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模糊不清、不齐全或有涂改的,其业绩不予认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5分)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5分,最多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业绩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模糊不清、不齐全或有涂改的,其业绩不予认定。项目管理团队(5分)(5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及造价人员相关证件等岗位配备齐全,满足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总分5分,少一人扣1分;附有效的人员岗位证书进行认定。合计55分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注:采购项目需求中标注“★部分”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在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无效。I商务要求序号条款名称说明1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2★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3★质保期符合国家规定4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计、采购、运输、安装、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3、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5、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有磋商范围内5报价要求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的报价内。6质量要求和质量保修期1、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或合同约定。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2、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3、质量保修期: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执行。4、质量保修响应时间: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内派人保修。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7验收1、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采购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用户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竣工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合同工程,并视为通过竣工验收,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8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9项目要求1、成交人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按采购人的内容、质量、时间要求制作,所有的服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应按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工作。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4、为便于与采购人就活动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和反馈,并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成交人应保证有固定专人负9项目要求责联络工作。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策划和组织管理团队,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10.其它要求1、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后,需负责原有地面拆旧,杂物清理及外运;2、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及设计效果图保质保量施工,不得偷工减料;3、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必须为原厂全新材料,不得翻旧利旧,保证设计效果质量。II技术要求一、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谈判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另附)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4投标总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体现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利润、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2.5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另附)3.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另附)二、图纸(如有,另附)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合同条款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订,签订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不得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一节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修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总经理以上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详细施工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图纸。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取得出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超过±3%,。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现场经济技术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及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壹个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协商确定。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师批准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材料、设备进场至验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交付使用后由发包人做成品保护,。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标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工程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工程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价款的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2%。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地震、暴风雪;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按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根据编制说明中约定的价格信息文件。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市场因素以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舍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