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招标公告(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项目概况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7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    
项目名称: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20500      
最高限价(元): 320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05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避险搬迁安置牧民60户,总建筑面积约4507.8平方米。监理范围为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同时包括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晏县住建局          
联系方式:0970-863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联系方式:0971-6157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静芸、贾雪滢   
电 话:0971-6157379  

附件信息: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docx116.8K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文件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采购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20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项目名称: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32.05万元最高限价(如有):32.05万元采购需求:避险搬迁安置牧民60户,总建筑面积约4507.8平方米。监理范围为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同时包括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外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材料。(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04月22日,每天00:00至24:00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海晏县三角城镇联系人:何先生联系方式:0970-86305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项目联系人:付静芸、贾雪滢联系方式:0971-6157379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4月15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2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3采购人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32.05万元8项目分包个数1 个包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磋商保证金不要求12缴费方式/13磋商保证金退还/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04 月 27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 04月 27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1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18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 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答疑澄清,视同放弃答疑澄清。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收费金额:5500元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23其他事项无24财政部门监管海晏县财政局 0970-8652299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保证金8.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3)投标报价一览表(4)服务响应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供应商承诺函(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9)资格证明材料(10)财务状况证明(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3)磋商保证金(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注:本项目采用线上评审,编制响应文件时磋商文件格式作为参考。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1.1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11.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本项目采用在线电子评审,对响应文件的密封不做要求。12.2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五、磋商过程14.磋商过程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5.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6.磋商程序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0.1款(1)-(13)及(15)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服务内容、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评审办法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7.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因素评 审 分数评审标准投 标 报 价10分报价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根据(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履约能 力30分类似业绩情况12分提供2022年以来的磋商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 提供一份相关业绩的,得4分,满分1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提供包含 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 印)件。项目负责人业 绩8分提供2022年以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相关业绩的,得4分,满分8分,不提供不 得分。注: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提供包含 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 印)件。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10分检测设备配备齐全,完全满足项目检测要求、设备状况良好的得10分; 检测设备的配置 基本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5分;差或不提供的不得分。技术水 平(60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7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措施方面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完全满足要求的得7分,方案阐述内容基本充分,有一定的合理性,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方案阐述内容不够充分,理论上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得0分。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5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方面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备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分,方案明显缺失,部分符合要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监理机构和岗位职责。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分工方面综合评价比较,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得得1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备一定的科学合理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方案缺失,人员岗位职责分工不合理,部分符合要求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8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内容、目标、依据、程序、方法、措施、难点要点分析及控制措施方面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备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方案明显缺失,部分符合要求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合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内容完善,重点突出的得10分,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有相应说明的得5分,方案明显缺失,部分符合要求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内容完善,重点突出的得5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有相应说明的得3分,提供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方案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的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分工方面综合评价比较,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具备一定的科学合理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一般的得3,方案明显缺失,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显不合理,部分符合要求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的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内容完善,重点突出的得 5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有相应说明的得3分,提供合理化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合理化建议5分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内容完善,重点突出的得5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有相应说明的得3分,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该包成交供应商。19.成交通知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2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1.终止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十、处罚22.处罚情形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为准)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采购合同编号:QHZB-2025-021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文件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监理合同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并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涉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服务的补充示范条款(2017版)》执行。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文件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项目(海晏县二期)工程(监理)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收到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优惠承诺及其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服务响应表服务响应表供应商名称:采购服务内容、指标投标服务内容、指标偏离序号12…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中服务内容及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同磋商有效期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青海省招竞磋(服务)2025-021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文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企业简介及获得相关证书证明文件;(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0: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款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供应商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将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粘贴后加盖公章。附件14: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按要求进行最终报价。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服务期限:监理:同施工工期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服务要求:避险搬迁安置牧民60户,总建筑面积约4507.8平方米。监理范围为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同时包括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