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 石材材料招标公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2025)



【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仑区文化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仑发改基【2021】1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材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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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760㎡,总建筑面积75964.2㎡,地上建筑面积48648.82㎡,地下建筑面积27315.38㎡。主要建设内容为北仑大剧院(包含1200座大剧场、400座小剧场、200座报告厅)、北仑区文化馆、地下停车库、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东侧,区府路以北,四明山路以南,东侧紧邻凤凰山商业街和北停车场 。
2.2 本次招标范围: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包含石材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供货要求。招标控制价:8802201元。
2.3 交货期: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中标人应立即安排生产,并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应的供货量,每批次材料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北仑区文化中心施工工地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石材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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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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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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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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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6楼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0574-868871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
联系人:刘辉、程立波
联系电话:0574-8901716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公告(签章).pdf

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招标文件.pdf

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已由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仑区文化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仑发改基【2021】1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材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760㎡,总建筑面积75964.2㎡,地上建筑面积48648.82㎡,地下建筑面积27315.38㎡。主要建设内容为北仑大剧院(包含1200座大剧场、400座小剧场、200座报告厅)、北仑区文化馆、地下停车库、配套用房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东侧,区府路以北,四明山路以南,东侧紧邻凤凰山商业街和北停车场。2.2本次招标范围: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包含石材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供货要求。招标控制价:8802201元。2.3交货期: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中标人应立即安排生产,并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应的供货量,每批次材料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2.4交货地点:北仑区文化中心施工工地内招标人指定地点。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石材供货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5时0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六、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6楼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0574-86887136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15楼联系人:刘辉、程立波联系电话:0574-89017160电子邮件:/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招标编号:(A3302060260022195008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1/90第一章招标公告2/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交货期交货期:经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中标人应立即安排生产,并按招标人要求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应的供货量,每批次材料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5年5月20日1.3.3交货地点北仑区文化中心施工工地内招标人指定地点。1.3.4质量标准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同时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实现质量目标(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投标报价、交货期要求、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等。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不允许负偏离。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图纸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见招标公告。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80.220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适用于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2)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已声明哪个有效;(3)投标报价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4)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项目投标单价为“含税材料单价”,投标单价应包含以下所有费用:石材的生产供货、仓储保管、出厂检验检测、切割、45°粘结边、外露边抛光、板厚定厚、双边粘结、阳角角码预制连接、六面防护、加背网、背胶、背筋、开孔加工(如地面疏散指示灯、地插等等)、粘结成型、加工厂预排版、包装、运输、装卸、储存、加工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未正式交付前的保管、施工现场相关配合、检测复试验收、技术服务(含放样及排版配合)、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利润、保险、13%的增值税、固定价格风险等,并确保完全满足供货单的具体要求。(6)投标样品仅用于评审,最终石材定样需经设计方、全咨人及招标人共同确认。投标人须按确认后的石材样品进行供货,相关费用偏差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补偿。(7)本项目将确保获得钱江杯、争创鲁班奖设定为质量目标。投标人务必将影响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涵盖在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之后,中标人不得以对招标文件、图纸、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了解不充分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补偿、延长供货时限等要求。倘若投标人出现漏报、缺项,或者未填写单价及合价的情形,均视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列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之中。(8)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个项目仅允许填报一个单价,任何附带选择性的报价均视为无效。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7万元整(2)形式: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3.4.1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②投标保证保险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险。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③银行保函a.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④担保保函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3)其他要求: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将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送达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13858246362其他:/□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2)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①以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如有)的复印件以及:①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文件的拒收其他情形(1)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除外),视为拒收:①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②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③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的);(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6)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3层交易厅,详见中心电子显示屏)。(3)开标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4)其他:若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为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5.2.3开标要求(1)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开标结果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3)随机抽取:□线上抽取:招标人在在线开标室通过系统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和随随机确定的数值、排序。■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和随随机确定的数值、排序,抽取过程现场直播,对应球号当场告知。5.3.1开标补救措施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的,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推迟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或延长解密时5.3.1开标补救措施间。推迟开标时间和推迟时间重新开标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延长解密时间的,在线告知投标人。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4.1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甬资交管办〔2024〕3号)的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定标办法”规定的定标方法、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第三章“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因素,不作为定标依据。7.4.3是否需要考察、质询及具体要求■否□是,具体要求:/。7.4.4是否开展现场面试及具体要求■否□是,方式: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其他:/7.4.5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的其他情形/7.4.6重新定标的其他情形/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7.7.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8.5.1投诉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325办公室电话:0574-89384880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作否决投标处理:(1)形式评审内容:①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不一致的;②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的;③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未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或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④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且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的;⑤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同一投标函出现两个以上且其中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填写不一致的;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未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的;⑦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⑧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或互联网接入IP地址;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⑩其他:/。(2)资格评审内容:①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②投标人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资质以及其他要求(如有)的;□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1否决投标的情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④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禁止投标情形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形的;⑥其他:/。(3)响应性评审内容:①投标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款规定的;②投标报价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的;③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④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⑤权利义务不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⑥投标文件未响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的;⑦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⑧分项报价表:a.分项报价表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b.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c.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⑨其他:/。(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9.2电子招标投标(1)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2)CA数字证书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CA互认;(3)投标工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应用程序→工具下载;(4)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咨询服务→联系方式;(5)特别说明事项: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9.2电子招标投标作手册-投标人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导入失败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所有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③投标人应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WIFI(可能造成MAC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9.3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以下简称“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9.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9.5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不要求提交■要求提交,6份。9.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号)的规定支付。(4)其他:1)上述第(3)条款修改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支付”。2)投标人提供投标样品,具体石材材料样品要求如下: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尺寸备注120mm厚ST-01米黄石材500mm*500mm抛光面、四边倒角①投标人如需查看招标材料小样请于招标公告后5日内联系招标代理人。②投标人制作样品的相关费用自理。③样品需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样品仅作为开标评审使用,评审完成后投标样品由招标代理人保存。④样品采用现场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73号行政大楼B座3层交易厅,详见屏幕显示)。样品接收联系人:刘辉1385824636213/90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4/90(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15/90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及时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16/90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形式。3.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组成:(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资格审查申请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以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本项无需提供);(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委任书;(7)投标担保收执证明;(8)投标承诺书(9)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二、商务标组成:(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3)投标报价汇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三、技术标组成:(1)技术标封面;17/90(2)投标材料技术要求响应表:(3)技术条款偏离表;(4)相关服务计划:1)投标技术方案及措施【项目实施进度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及措施、安全控制方案及措施)】;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5)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四、资信标组成:(1)资信标封面;(2)投标人资信标自评表;(3)资信标评审内容证明资料复印件;(4)投标人认为有需要的其它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8/90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19/90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发送的确认回执通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4.2.2招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投标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2.3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0/90(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如有);(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9)开标结束。5.2.2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5.2.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随机抽取等开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5.3.2因“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1/90(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方式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除评定分离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2定标活动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22/907.4.3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因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是否需要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4招标人可在定标会议中对所有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是否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场面试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5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7.4.6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23/90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的结果。投标人如需对招投标提出异议或投诉,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照正规途径和程序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管部门以文明方式反映,如果投标人的人员无理吵闹影响招投标的正常秩序,招标人可以对其警告,如警告后其继续无理吵闹,招标人将整个过程记录,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在开评标现场,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之外的人员自称为投标单位人员对招投标活动提出质疑或干扰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该要求相应投标单位的合法代表作出解释,相应投标单位的合法代表应当立即制止该人员行为,或当场声明该人员不能代表本单位,否则对该投标单位按影响招投标正常秩序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开评标现场之外如出现同类情况,也按上述原则处理。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24/90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第2.4款、第5.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9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表(2021年版)项目名称交易登记号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其他内容签名备注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开标(公证)结果:进入开标程序共家。招标人代表(签名):唱标人(签名):记录人(签名):监标人(签名):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一式三份,招标(代理)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2.电子开标,各方主体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确认开标记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制26/90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在线开标室“远程询标”窗口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上传。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7/90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8/90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2021年版)项目名称交易登记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送交易中心核对并统一打印,由招标人负责发放。2.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份,招标人份,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制29/90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0/90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90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评定分离)(一)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形式评审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资格评审内容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款规定的响应性评审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100分2.2.3(1)资信评分标准见附表一条款号评审因素2.2.4评审因素(1)技术响应: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综合评估;(2)供货方案:评估供货方案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包括进度计划、节点保障措施、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等;(3)人员配置方案:评估拟派项目实施团队的技术能力是否满足项目需求;(4)售后服务:评估质保响应、售后能力,包括服务承诺、人员配置及响应时间等;(5)样品一致性:对投标产品样品(如材料质地、颜色纹理、光泽度等)与招标材料小样的一致性进行综合评估;(6)报价合理性:评估报价的合理性及潜在风险。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32/901评标方法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3/90附表一:资信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评分标准最低分最高分1基本分投标人统一得85分。85852同类产品类似业绩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达到5281321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室内装修的石材采购或供货或买卖或供销或供应或购销的业绩(可含相关加工及配套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类似业绩数量3个及以上的,得10分;提供类似业绩数量2个的,得8分;提供类似业绩数量1个的,得6分;其他得0分。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省级(或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投标提供证明资料,该投标人视为已具备同类产品类似业绩最高分。注:业绩证明资料要求1、需提供石材合同作为业绩证明。合同必须涵盖合同首页与合同盖章页,且清晰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若合同本身无法完整呈现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应额外提供能够证明这些信息的相关材料。若未能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中上述关键信息缺失不全,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若石材合同中包含相关加工及配套的费用,按合同总额认定为业绩金额。2、若单个项目(含多标段)涉及多个石材合同,需提交对应石材合同并统计金额汇总表,业绩规模按照所有合同金额的总计数额计取。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0103其他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合同履约能力说明(包括加工厂房建筑面积规模,主要加工设备种类及数量、参建项目的评奖评优情况),具体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独立打分,评分最大范围在3分至5分之间,无固定进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未提供材料的,得0分,提供材料不齐全的,得3分。05注:34/90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标自评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3.联合体投标的,资信分按联合体牵头人计取。35/90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5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评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36/90(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1.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分项报价表的其他评审和报价得分的计算。3.2详细评审3.2.1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选择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1)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数量≤10家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进入详细评审。(2)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数量>10家的,对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或资信与报价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10名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a.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标准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A;□b.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c.评审得分=A;□c.评审得分=A×%+B×%;d.投标人的资信标、商务标、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e.评审得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抽签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投标人序号为对应抽签球号,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名在前。3.2.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4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2%,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90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以投票并说明理由的方式,按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10家的,推荐7家中标候选人,若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多于7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8/90(二)定标办法1.定标方法本次定标采用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重新招标。2.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应主要参考以下因素择优确定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过往业绩、本地化服务能力等。(3)性能因素:主要包括材料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以及投标产品样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4)价格因素: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3.定标程序第一轮:票决,由定标委员会成员选择3家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轮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定标因素进行综合评价,采用记名并注明理由的方式投票表决,推选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第1名得3票,第2名得2票,第3名得1票。按总得票合计数从高到低排序,取总得票数前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轮定标阶段。注:若末位票数并列并影响排名的,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前,总得票和报价均相同的,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排名,先抽中者排名在前。如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等于3家,则所有中标候选人直接进入第二轮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将最高票数投给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应在票决说明中阐述具体理由。报价明显高于的量化标准为:如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所有进入定标环节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的109%的,视为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第二轮:对进入第二轮的3家中标候选人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进入第二轮价格竞争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根据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投标人的序号进行排序,分别对应1号球、2号球、3号球,把相应球号放入抽签机内,由招标人在第一轮结束后随机抽签确定,经随机抽中的球号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确定为定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定标基准价)/定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投标报价>定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0.6;39/902)投标报价≤定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0.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定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以价格低者排名在前,价格也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决定排名(先抽中的排名在前)。中标价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4.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定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定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记名表决。40/9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买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卖方):丙方(代建单位):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丁方(出资人):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四方就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等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内容如下: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含供货要求及图纸),包括招标过程中形成的补充文件及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而形成的书面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在评标过程中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回答等;(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2.合同价款:暂定合同总价为元整,(小写)¥元(此合同价款为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税价格不因市场或者政策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率按新税率文件执行,则未开票部分价税合计作相应调整)。3.计划工期要求交货期:经甲方与丙方或其授权委托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乙方应立即安排生产,并按甲方与丙方要求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应的供货量,每批次材料交货期不得超过20日历天。交货期起算时间:以甲方与丙方或其授权委托人发出供货通知的时间为准。41/90交货期截止时间:以该批次材料货到现场并经甲方与丙方或其授权委托人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4.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同时须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实现质量目标(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5.乙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合同材料的供货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6.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确保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7.甲乙丙丁四方均理解合同内容涉及商业秘密,均承诺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本项目合同任何信息,均承诺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本项目合同信息不向无关人员泄露。8.本项目按规定接受项目审计时,乙方应予以配合。9.甲乙丙丁四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合同当事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10.甲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1.本合同自甲乙丙丁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后开始生效。12.本合同一式壹拾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丙方执肆份,丁方执叁份。13.合同未尽事宜,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42/90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帐号:信息代码:信息代码:丙方(盖章):丁方(盖章):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住所:北仑区灵江路366号16楼住所:电话:86784503电话:传真:/传真:邮编:315800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帐号:信息代码:913302061441191746信息代码: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43/90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帐号:信息代码:信息代码: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合同条款另有其他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甲乙丙丁四方达成并签署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含供货要求及图纸)、投标文件及其附件,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甲方通知乙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乙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1.1.1.6供货要求:指招标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各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甲乙丙丁四方。1.1.2.2甲方: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乙方: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丙方: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1.1.2.5丁方:指与乙方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本项目的出资人。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金额。44/901.1.4合同材料:指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的检验、技术服务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甲方及丙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乙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乙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工程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甲方提供并由乙方进行工作的场所,或乙方提供合同材料交货的场所。本项目中施工场地即北仑区文化中心项目施工现场。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变更指令:指甲方及丙方向乙方以规定格式发出的对本项目进行变更的书面通知。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合同四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中文书写。乙方提供的文件可以同时附有英文版本作为参考文本,两种文本若有不一致之处或合同四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3.1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45/90(3)投标函;(4)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含供货要求及图纸),包括招标过程中形成的补充文件及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而形成的书面文件;(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在评标过程中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回答等;(7)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甲乙丙丁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后开始生效。1.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四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5联络1.5.1各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丙方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丙方可以安排全咨人等相关人员作为丙方人员,与乙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1.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7转让未经甲方及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46/901.8原产地1.8.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或地区。1.8.2本合同项下进口材料均要有正规的进口手续,均须提供商检及报关证明,包括报关单据、原产地证等。2.合同范围北仑区文化中心石材材料采购,包含石材供货、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供货要求。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3.1.2项目合同单价为“含税材料单价”,合同单价应包含以下所有费用:石材的生产供货、仓储保管、出厂检验检测、切割、45°粘结边、外露边抛光、板厚定厚、双边粘结、阳角角码预制连接、六面防护、加背网、背胶、背筋、开孔加工(如地面疏散指示灯、地插等等)、粘结成型、加工厂预排版、包装、运输、装卸、储存、加工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未正式交付前的保管、施工现场相关配合、检测复试验收、技术服务(含放样及排版配合)、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利润、保险、13%的增值税、固定价格风险等,并确保完全满足供货单的具体要求。投标样品仅用于评审,最终石材定样需经设计方、全咨人、甲方及丙方共同确认。乙方须按确认后的石材样品进行供货,相关费用偏差乙方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补偿。本项目将确保获得钱江杯、争创鲁班奖设定为质量目标。乙方务必将影响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涵盖在本次投标报价内。中标之后,乙方不得以对招标文件、图纸、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了解不充分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补偿、延长供货时限等要求。倘若乙方出现漏报、缺项,或者未填写单价及合价的情形,均视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列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之中。除非甲方及丙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个项目仅允许填报一个单价,任何附带选择性的报价均视为无47/90效。3.1.3结算办法:1)石材材料结算数量以各方(甲方、乙方、丙方、监理方)签字确认的供货单汇总数量为准,单块石材面积按实际板块面积计算;2)石材须严格按照供货单要求加工及供货,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3.2合同价款的支付(1)乙方配合精装修单位完成石材深化排版,并经甲方、全咨人及丙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2)乙方每个月上报前一个月经甲方、全咨人及丙方验收合格的供货材料,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供货材料价款的50%。(3)全部合同材料供货完成并经甲方、全咨人及丙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初审完成后,甲方支付至结算初审价款的90%。(5)项目审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6)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经甲方和丙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甲方收到丁方拨付的工程款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包装4.1.1乙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4.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等资料。4.1.3乙方应对特殊造型、有易碎突出部位的产品,额外增加定制的海绵、橡胶等措施进行针对性防护。4.1.4乙方应尽量采用可重叠利用和可以降解的包装材料,对有毒、有害的包装材料乙方应自行回收处理,以利于保护环境。48/904.1.5光面石材要求光面对光面、并有隔离纸防护措施。4.2标记4.2.1乙方应在每个包装单元外侧均需以醒目的防水颜料和贴纸标注清晰、完整的产品信息,内容涵盖: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详细注明尺寸、重量等)、使用部位、板块数量。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合同材料重量超过2t及以上的,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同时在交货单据中详细列出其名称、具体的尺寸和重量。4.2.3包装单元内的板块背面注明加工单编号、规格、板块尺寸、标注不得污染石材。4.3运输4.3.1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4.3.2乙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装运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甲方和丙方。4.4交付4.4.1交付地点:北仑区文化中心项目施工工地内甲方和丙方指定地点。4.4.2乙方应负责将合同材料交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负责此合同材料交到交付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装卸、商检报关(如有)、保险、技术资料等费用。4.4.3甲方和丙方如果发现合同材料存在短缺和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和丙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损坏的部分。如果甲方和丙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合同材料有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和丙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5.检验和验收5.1合同材料交付前,乙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本批次材料的数量、名称、规格,并准备本批次材料的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书。5.2合同材料交付时应进行验收,仔细检查产品实物与资料上的(送货单)内容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其包装、标识及相关内容是否完好、合格,是否有破损;检查其数量是否与送货单一致,如有短缺应要求供应商及时补足。49/905.3合同材料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和丙方对进场合同材料进行验收,由丙方、甲方、精装修单位、全咨人共同对合同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各方在《材料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5.4甲方和丙方根据乙方的加工计划,可不定期前往乙方加工厂进行巡查,并对加工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当发现转委加工、货不对板、以次充好等恶劣情况时,甲方和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一般瑕疵,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难以纠正的,应重新加工。5.5合同材料进场验收单的签署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6.相关服务6.1乙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6.2乙方技术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丙方、甲方、精装修单位的现场管理。6.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甲方和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7.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8.履约担保8.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的格式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后失效。该期间如履约担保失效或即将失效,乙方应及时延续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后续任何款项。8.2履约担保的扣除8.2.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8.2.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改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担保将作为违约金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8.3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退还,按照合同要求履约担50/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材 石材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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