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招标公告(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5)
各会计师事务所:
省供销社拟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湖北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欢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价。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湖北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标的
中央财政下达的2024年支持湖北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17400万元,项目任务面积234万亩。
(二)服务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项目实施要求,对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湖北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具体包括:
1.材料审核。根据法律法规、项目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核查承担试点任务的服务主体提供的验收材料,对申报验收的水稻、玉米等粮油作物的耕种防收等服务环节进行面积确认、轨迹比对等;并对“公示、验收、签字”等环节的文档材料、服务合同、作业公示、作业轨迹、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托管标准、收费标准、作业图片、作业确认单、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等材料进行重点审核并打分,对不符合条件和项目实施要求的将予以剔除或核减。验收材料作为主要依据,根据实时记录数据、采集照片,按照痕迹管理要求,完善工作档案。
2.实地核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实地核查,调查群众的满意度。
3.报告提供。出具《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湖北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协助完成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盖第三方单位公章,并提供扫描件。
4.服务保障。出具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一式五本;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以及验收审核工作内情;验收审核工作接受委托单位全程监督;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三)控制价格
本项目控制价(最高报价):人民币叁拾壹万伍仟元整(¥315,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价是应含交通费、管理费、税金和现场核查餐饮、住宿等所有开支的综合报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有类似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资格要求(四)项可采用承诺函的形式予以承诺,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遴选方式
对资格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研究讨论,原则上采取按最低报价挑选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我单位将结合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企业资信、公司相关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如在公告期限内参与报价机构不满3家,则本次遴选作废。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文件应以纸质文件的形式并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下午17时,地点为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5号湖北供销大厦341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可采用邮寄等不见面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时效性以询价人收到报价文件的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27-85794345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4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