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项目概况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992025ACS00029
项目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18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吕梁中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718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去掉本部分内容,不属于货物。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7%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需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新城纬十九路北
联系方式:0358-8425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大道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区东
联系方式:0358-8487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辉琴
电 话:0358-8487416
附件信息: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2.doc1.0M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1992025ACS00029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4月14日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1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7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9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6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91.第一部分采购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项目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1411992025ACS00029三、采购内容:1、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到货。四、项目预算:人民币1718000元(大写:壹佰柒拾壹万捌仟元整)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七、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八、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1)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制;(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对各章节中需要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内容编写完毕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为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本项目实行远程线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解密、报价。九、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电子开标解密时间、电子开标方式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时00分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4月27日10时00分3、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十、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十一、采购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临安路与纬十九路交叉口联系人:杨小薇联系电话:16635887661十二、集采机构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四楼中区东联系人:杜辉琴联系电话:0358-8487416注:1、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办事指南”查看CA申领办理、相关操作手册及下载电子投标客户端。3、技术服务热线:400-881-71901.1.1第2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第3条营业执照已提供的,本条可以不提供);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本文件第八部分);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9、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说明:(1)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2)上述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方式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即可参加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偏离表;4、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去掉本部分内容,不属于货物。2、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7%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需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8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人民币1718000元(大写:壹佰柒拾壹万捌仟元整)9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2.2.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人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内以提问的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2.3.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以CA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第八条规定执行。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开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设备、物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保险费用等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设备、物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保险费用等其他应有的费用。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2.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投标人须将电子响应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进行解密投标无效。14.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5.五、磋商采购程序17.成立磋商小组17.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章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18.响应文件审查18.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8.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8.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18.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D、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E、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4.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4.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4.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系统中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集采机构将及时在山西省政采云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章。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18条要求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19.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PDF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进行提交。20.最后报价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系统”内进行,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必须在磋商开标项目负责人发起再次报价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1.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13本次磋商共两轮报价(包含投标文件里所填报的“开标报价表”的首轮报价)。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电子签章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服务资料、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主动联系采购人和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在山西省政采云平台上签订采购合同。2.7.七、服务费28.服务费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8.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0.披露30.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9.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须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供应商可直接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答复。32.质疑32.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在政采云平台上以上传附件的形式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2.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十、集采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部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3.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32.4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改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和工作环境,本单位计划为一—九层办公房间采购及安装中央空调系统。本项目包括:采购新增中央空调系统,包含相关强电设备配套、安装辅材,以及安装费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调试费及相关技术服务费,吊顶拆除及恢复费用),项目质量需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二、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2、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临安路与纬十九路交叉口,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4、履约保证金:无2、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要求所有投标的空调机组都必须是全新的设备。2多联机室外机▲2.1、要求制冷时温度运行范围在-5℃~55℃,制热时温度运行范围在-30℃~27℃。▲2.2、多联机设备应是节能型机组,满足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单模块综合能效比APF≥4.6,以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为准。2.3、多联机系统采用喷气增焓压缩机、高效直流变频风扇电机,冷媒须采用对环境及臭氧无污染的环保冷媒R410A。▲2.4、多联机设备室外机组的标准出风静压可达40Pa。▲2.5、多联机产品室内外机的设计配管最大总长不小于550米,单管长度不小于150米,室外机室内机最大落差可达40米。2.6、多联机设备应具有自动节能技术、低待机技术、室内温度锁定技术;用户可按需进行自动节能模式运转,机组根据负荷变化实时调整系统运行逻辑,自动优化系统输出,提高全年能源消耗效率,室外机待机功率最低至1W,实现超低功率待机。▲2.7、机组应具有二级过冷技术,采用板式高效换热器,配合电子膨胀阀的精准控制,过冷度不小于36℃,保证了系统的高效和稳定性。2.8、多联室外机风扇电机采用直流变速电机,直径不小于700mm的大口径风扇,可根据系统运行压力变化无级变频调速,配合压缩机的无极变频,可减少发生故障,保障压缩机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靠性,室外机噪音低。▲2.9、机组具有不少于十八重静音技术,冷媒管路具有多重降噪消声设计,机组可自由切换夜间静音模式、自由静音模式、室内机静音设置等功能。室外机噪音值最低可至40分贝。2.10、机组具有多重智能化霜技术,真正做到“有霜化霜、多霜多化、少霜少化”,根据运行温度、湿度、压力、风机电流等因素综合智能判断结霜程度,智能进入化霜程序,大幅缩短化霜时间。模块化组合机组也可根据结霜情况,进行模块间的除霜调节。▲2.11、所投多联机组可实现5秒内快速启动,50秒达到最大能力输出。▲2.12、多联机组适用电压可达310V~460V。2.13、机组具有自动除尘功能、可根据室外机换热器积灰情况,通过调节风扇转向,将积尘吹走清洁换热器,保证室外机有效换热。2.14、多联机室外机采用360°出管连接方式,便于安装维护。▲2.15、所投多联机品牌系统能长时间可靠稳定运行,具有多重回油措施。基础模块内各压缩机间采用交叉回油模式,为了避免压缩机间偏油,两个或多个压缩机不能共用同一个油分离器;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不少于5项多联机设备油路控制技术专利证书。2.16、具有电子膨胀阀故障预警功能。2.17、投标多联机室外机应具备四重后备运转的功能:外机模块之间互为后备、模块内的压缩机之间互为后备、风机之间互为后备、传感器备份,以保证在某一台压缩机、某个风机、某个室外机模块发生故障时,系统仍能紧急启动运转以避免整个系统关闭(提供公开发行产品彩色样册,加盖投标人公章)。2.18、机组具有智能轮流运转技术,可根据实际负荷输出、冷媒系统压力、压缩机运转时间、运行状态智能匹配压缩机投入运行顺序。2.19、空调系统应具备单机控制、集中控制、云服务控制等多种控制功能,可满足多种形式控制需求。2.20其余要求见技术需求书。3、其他要求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技术参数:3.1.1、机组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包括单台机组制冷量及额定功率(KW)和制热量及额定功率(KW)、外形尺寸(长×宽×高,m)、净重、风量、噪声、产品样本、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等。3.1.2、所有辅材(如铜管、保温材料、冷凝水管)的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四、服务要求本项目包括全部硬件的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空调系统形式:本工程空调系统采用全直流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室外机放置在屋顶平台,为保证平台安装机组的换热效果,出风方式必须采用侧出风,模块应可自由组合使用。2.投标人在完全满足本项目的整体空调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对多联机组进行选型。3.机组应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操作和维修简便,维护费用低。4.相关国家标准:空调设备制造和安装应符合《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2010;《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18837-201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16等。5.本次招标包括全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6.质保期:1年。五、验收标准1.设备安装验收-设备型号与数量:核对设备型号、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安装位置:检查室内外机的安装位置合理。-固定与支撑: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支架、螺栓等符合规范。-管道布置:冷媒管、冷凝水管、电源线等布置整齐。-保温处理:冷媒管和冷凝水管的保温层完好,无破损。2.电气系统验收-电源接线:检查电源接线正确,电压、电流符合设备要求。-接地保护:确保设备接地良好,符合电气安全规范。-控制线路:检查控制线路连接正确,信号传输正常。3.系统运行验收-开机运行:系统能正常启动,无异常噪音或振动。-制冷/制热效果:测试各房间的温控效果。-压力测试:冷媒系统的压力测试符合标准,无泄漏。-冷凝水排放:检查冷凝水排放畅通,无积水或泄漏。4.控制系统验收-遥控操作:检查各室内机的遥控操作正常。-集中控制:如有集中控制系统,确保其功能正常。-故障报警:测试系统的故障报警功能,确保能及时响应。5.噪音与振动验收-噪音测试:测量室内外机的运行噪音,确保符合国家标准。-振动测试:检查设备运行时的振动情况,确保在允许范围内。6.能效与环保验收-能效比:测试系统的能效比达到要求。-环保要求:检查冷媒类型符合环保标准。7.验收报告-验收记录:记录各项测试和检查结果,形成验收报告。-签字确认:甲方、乙方及相关方签字确认验收结果。8.保修与维护-保修条款:整机保修2年。-维护计划:制定定期维护计划,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六、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技术需求书序号货物名称需求或性能描述单位数量1全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33.5KW,制热量≥37.5KW,制冷功率≤9.75 KW,制热功率≤9.62 KW,风量≥10020m3/h ,APF≥4.6,外形尺寸≤1050×400×1636 mm台12全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40KW,制热量≥45KW,制冷功率≤11.18KW,制热功率≤10.58KW,风量≥13500m3/h ,APF≥4.7,外形尺寸≤1250×460×1790 mm台43全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制冷功率≤11.53 KW,制热功率≤11.9 KW,风量≥19500m3/h ,APF≥4.85,外形尺寸≤1250×460×1790 mm台24全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制冷功率≤15.62 KW,制热功率≤14.17KW,风量≥20000m3/h ,APF≥4.8,外形尺寸≤ 1250×460×1790mm台35全直流变频室外机制冷量≥68KW,制热量≥75KW,制冷功率≤19.6 KW,制热功率≤17.45 KW,风量≥20000m3/h ,APF≥4.5,外形尺寸≤1250×460×1790mm台66四面出风室内机制冷量≥5.6KW,制热量≥6.3KW,输入功率≤0.035kW,风量≥780m3/h,外形尺寸≤575×575×260 mm台1567遥控器倒计时模式定时开关机五种模式随意切换可设置面板上下左右摆风角度最低温度步长0.5℃童锁功能避免儿童勿触套1568铜管Φ6.35m8759铜管Φ9.52m26010铜管Φ12.7m102011铜管Φ15.88m9012铜管Φ19.05m14013铜管Φ22.55m14014铜管Φ25m8015铜管Φ28.58m23516电力电缆3*70+2*35m20017电力电缆4*16+1*10m40018电力电缆4*10+1.6m40019配线m370020配线m190021配管个13922高压成套配电柜台223桥架200*100#m10024外机底座钢槽200#米11025角铁40#米9026制冷剂公斤26027矿棉板吊顶拆除项128矿棉板吊顶恢复项129通风工程检测、调试系统130系统调整费(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项14.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函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信用承诺制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5良好的纳税记录或信用承诺制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第3条已提供的,本条可以不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6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或信用承诺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7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承诺制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填写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填写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8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信用承诺制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备注: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9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10投标主体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5.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4、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2技术偏离表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与实际响应情况,提供技术偏离表,体现正负偏离。2、没有对技术偏离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技术要求响应内容1、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的,或不能提供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的,或提供的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完全照搬照抄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或完全不能提供所投产品技术指标相关资料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品目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7%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8%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6%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0分)1、业绩(3分)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同类型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合同案例加1分,最高得分为3分。2、企业实力(4分)供应商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3、制造商实力(3分)(1)投标设备制造商获得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A类Ⅰ级、D类Ⅰ级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2)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GMPI 《中央空调系统节能工程在役跟踪检查合格证书》,提供25个证书及以上得1分,15-24个证书得0.5分。(3)制造商获得售后服务十二星级及以上服务能力持续有效认证证书的,得1分,获得其他售后等级证书得0.5分。二、服务部分(10分)1、售后服务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技术支持、服务机构组成、服务响应时间方式、详细的网点分布、增值服务方案等) 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强,得7分。方案较详细全面、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较强,得5分。方案粗略、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方案粗略、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较差,得1分。2、产品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3分)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紧急事件与突发事故处置能力,从产品性质特点及安全使用方面,供应商提供在遇到紧急突发事件可以迅速处置的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全面、详细情况综合评价,全面、详实的得3分,较全面、详实的得2分,不全面、详实的得1分。三、技术部分(40分)1、设备技术规格要求响应情况(18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即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评价,全部满足得18分,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中带▲项每项不满足扣2分,其他项每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2、产品技术要求(16分)(1)所投多联机系列基础模块具有节能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2)所投多联机设备采用冷媒散热技术得3分、风冷散热技术得1分,需提供认证证书。(3)为保障室外安装机组的安全,所投多联机设备应具有防雷击功能,需提供认证证书。满足得2分。(4)所投多联机设备应具有不低于WF2级的良好的防腐蚀性能,需提供认证证书。满足得2分。(5)所投多联机设备应采用高、低压双压力传感器配置,控制更精确,系统更安全,需提供公开发行产品样册,满足得2分。(6)所投品牌多联机空调机组获得绿色建筑节能推荐产品,需提供认证证书,满足得2分。(7)所投品牌多联机空调机组获得长期可靠运行认证证书得3分。3、供货及安装方案(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项目进度表安排等)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强,得3分。方案较详细全面、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一般,得2分。方案粗略、针对性、适用性、可实施性较差,得1分。4、质量控制保障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质量控制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完备,可有效确保工作目标实现的,得3分。质量控制目标较明确,措施较可行,可确保工作目标实现的,得2分。质量控制目标不明确,措施一般,不能确保工作目标实现的,得1分。四、价格部分(4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服务、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根据财库【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7%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6.第七部分合同草案(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吕梁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五、交货1、交货期限:2、交货地点:六、交验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集中采购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到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5、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进行归档,对合同的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谈判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需方(章):供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6.0.27.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一、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信用承诺制…………………………………………………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信用承诺制………………………………………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信用承诺制…………………………………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信用承诺制………………………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承诺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信用承诺制……………9、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10、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1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服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在已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2、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信用承诺制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信用承诺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或信用承诺制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第三条已提供的,本条可以不提供);(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信用承诺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承诺制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填写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填写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报价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磋商供应商(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或信用承诺制无违法记录声明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查询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信用承诺制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5、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九)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十)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法人电子签章):乙方(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目录1、开标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技术偏离表…………………………………………………………………………4、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开标报价表;开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序号投标总报价交货时间备注金额(大写)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总价供货期总报价(大写):¥: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本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响应响应情况(正/负/无)说明:1、此表须与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相比较且一一对应。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四)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进行响应。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复印件见——页见——页见——页见——页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产品类别产品名称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1、边界安全1)防火墙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2、通信安全4)安全路由器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5)智能卡COS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Operating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4、数据安全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5、基础平台 7)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8)安全数据库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17859-1999《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6、内容安全9)反垃圾邮件产品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7、评估审计与监控10)入侵检测系统(IDS)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12)安全审计产品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8、应用安全13)网站恢复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非政府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扫描件见页见页见页见页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所在页的截图及标记扫描件见页见页见页见页投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六)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七)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