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 碎石统料 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招标公告(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5)
第一章征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NJKC2025(GK)-010号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第二章
采购内容
框架协议期限
加工费最高限制单价(元/m3)
备注
碎石统料
制砂
制石子
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
2年
39
43
35
具体加工需求由征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电子邮箱递交的,以596722349@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征集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
五.响应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响应保证金(元):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响应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前
交付方式:以供应商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宁分公司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9330 0301 0022 2611 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征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征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人信息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升街2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38656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传 真:0578-5083626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
3.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琳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91290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2号
附件信息:
010(4.15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docx (188.4 KB)
报名表.docx (14.4 KB)
010(4.15发布)--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docx
报名表.docx
征集文件项目编号:JNJKC2025(GK)-010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征 集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4第二章招标需求7一、项目概况7二、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7三、服务期限要求9四、质量要求:9五、服务考核10六、其它事项10七、付款方式12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3九、补充征集规则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一、总则16(一)适用范围16(二)定义16(三)征集方式16(四)投标委托16(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6(六)转包与分包17(七)特别说明17(八)保密17(九)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7(十)质疑和投诉17二、征集文件19(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9(二)供应商的风险19(三)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9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一)响应文件组成19(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0(三)投标有效期20(五)响应文件的签署20(七)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21(八)诚实信用21四、开标、资格审查、评标21(一)开标21(二)资格审查22五、评标23(一)组建评标委员会23(二)评标的方式23(三)评标程序23(四)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4六、响应无效的情形25(一)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5(二)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5(三)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5(四)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6(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6七、定标27(一)确定入围供应商27八、框架协议授予27(一)签订框架协议27九、采购合同授予27(三)履约保证金28(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8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28十一、补充征集规则29十二、验收29第四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29一、框架协议30二、合同(样张,合同签订前以委托人合同范本为准)3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3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31.1资格审查文件外包装格式431.2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431.3资格审查文件目录441.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441.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41.6授权委托书451.7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6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61.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471.10其他47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82.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格式482.2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482.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482.4投标函492.5供应商参标申请表512.6商务响应表522.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532.8需求理解与分析542.9设备配备542.10拟投入的项目班子552.11加工方案562.12人员培训方案562.13产品质量控制方案562.14服务承诺572.15应急处理措施572.16退场方案572.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7三报价文件格式583.1报价文件外包装格式583.2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583.3报价文件文件目录583.4开标一览表59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0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4第1章征集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KC2025(GK)-010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框架协议期限加工费最高限制单价(元/m3)备注碎石统料制砂制石子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2年394335具体加工需求由征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三、获取征集文件(1)报名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电子邮箱递交的,以596722349@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征集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五.响应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响应保证金(元):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响应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前交付方式:以供应商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宁分公司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支行银行账号:933003010022261117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征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征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升街2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386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宁县祥源商贸城2幢2楼传真:0578-5083626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质疑联系人:陈芬芬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姜琳监督投诉电话:0578-5091290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2号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景宁各乡镇的临时加工点砂石处置项目加工服务。征集人提供原材料,供应商根据征集人的需求,加工成征集人所需要的碎石统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或按征集人要求完成场地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砂石料加工设备的数量及性能须满足生产。供应商负责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砂场料加工、场地建设、内外道路拓宽、污水处理、尾泥处置内容。本服务禁止分包、转让。如发现分包、转让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1、供应商须执行《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应严格按照碎石统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供的碎石统料须满足国家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成品料规格由征集人根据施工需求而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成品料规格的调整需求。2、本次采购砂石成品料加工分为综合包干价进行报价:2.1最终以实际加工完成的成品净量为准,供应商应按此最高限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详见表一);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砂石料加工设备费、场地建设所有费(简易棚)、电力设施设备费、加工费、环保设备款费、场区范围内转堆费、人工费、保险费、水费、电费、污水处理、检测费、机械检修费、耗材燃料费、成品料检测费、管理费、利润、安全生产费、制砂石相关所有设备费、洒水设施费、尾泥处置费及其他费用、税金等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其它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3.服务期限:2年。表一:加工服务费最高限价采购内容框架协议期限加工费最高限制单价(元/m3)备注碎石统料制砂制石子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2年394335具体加工需求由征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1、由征集人提供原料,由供应商负责原料整平、堆高、修整堆场上临时车道等辅助配合工作并承担费用。2、本项目的措施费不另计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单价中。3、供应商在开工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购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等相关保险,且按时交纳相应保险费用,保证保险的有效性。4、由供应商负责加工场地区域的环保设施建设等;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应用清洁原材料,生产清洁产品,同时采取完善和有效的清洁生产措施,能够切实起到消除和减少污染的作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清洁生产的标准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除尘器技术要求:生产线除尘的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30mg/m³)。(2)防止噪声污染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施工现场设噪声、环境保护的专检自检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施工中争取周围各单位、居民户配合,尽量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若施工现场靠近居民区,对主要噪声源如分选设备、挖掘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3)尾泥处置要求:合法处置,中标人要制定尾泥处置台账记录,若发现有乱偷倒行为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整改所生产的所有费用。若被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经调查属实的,征集人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4)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需严格控制噪音和扬尘,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水污染和扬尘等大气污染。5、供应商所有员工必须购买人身保险,生产过程中出现工伤及安全事故等,由供应商负责且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严格遵从《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要求生产,如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服务期限要求本合同的服务期限2年,服务日期以签订的框架协议日期为准。四、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执行《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应严格按照碎石统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供的碎石统料须满足国家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2)供应商须确保征集人提供原料加工生产的成品料质量,不得掺入其它质量差的原料;加工生产的碎石统料质量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时,供应商需负责协助征集人一起检测,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征集人才做最终验收。(4)在使用期间如征集人发现出场或即将出场的成品料存在质量问题时,征集人有权对存在问题的成品料进行取样、封存,并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不合格,全部退回本次供货,在第二次重新供货时,若供料品质在随机抽样检测中仍不合格的,征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由于征集人验收采用的是抽检形式,供应商须对因投标货物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因供应商所供成品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征集人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征集人派专人(或授权使用单位)在现场负责验收签认。(7)砂石原料及成品料应分类堆放,不能随意乱堆,否则造成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征集人原料、征集人成品料须分开堆放,中间进行隔断并做好明确标识,加工或销售时不可混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原料或成品料混淆生产、堆放,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超过三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五、供货要求(1)供货时间:供应商要确保所供成品料的及时到位。供应商必须全天候24小时满足征集人的供货要求,并指定专门的联系人为征集人服务。根据征集人需求,分期分批供货。(2)供货数量:征集人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征集人要求数量按时供货。如由征集人原因引起的要求延期供应,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3)征集人负责成品料的场外运输,供应商负责成品料的装车。成品料在供应商场地过磅,过磅人员由征集人安排,并负责供应商部分原料及成品料过磅工作,双方(有监理则三方)验收数量无异议后,由双方(有监理则三方)代表在‘收料单’上签字,供应商即完成交货义务(但交货完成仅代表货物数量验收完成)。五、服务考核(1)设备进场能正常满足生产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设备实际生产能力需满足征集人要求,否则征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2)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时供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超过三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六、其它事项(一)为确保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往来人员、车辆的安全,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标识(志)、安全隔离、安全维护等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再另增加费用。(二)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供应商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当为项目现场从事专业操作人员和管理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三)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设置并建立项目应急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四)至少配备具有相关生产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征集人备案。(五)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征集人召开的例会和各种必须参加的会议。(六)根据征集人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每天工作。(七)做好日、周统计报表,并按时做好月、季、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完成情况表,按征集人要求及时上报。(八)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九)按时完成征集人交办的其它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十)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施工管理工作。(十一)供应商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十二)征集人将按供应商承诺配备的人员进行考核,供应商必须按承诺人员备配到位,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并征得征集人同意。人员更换按违约处理,更换项目负责人,2万元/每次;更换其他人员按3000元/每次。人员更换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擅自更换的按人员更换处以2倍违约金。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到征集人处提供驻场配合服务,否则按违约处理,每延迟一天的违约金为500元。(十三)征集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十四)环境保护及安全事故措施要求。1.人员防护和教育: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需对挖掘人员进行必要的人体防护,包括防毒面具、防爆眼镜、工作服、胶鞋、手套等相应的配备。2.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撒。运输砂石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不带水、带泥出现场。场区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果皮等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的物质。3.防止噪声污染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烟尘、噪声、环境保护的专检自检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施工中争取周围各单位、居民户配合,尽量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由于施工现场靠近居民区,对主要噪声源如分选设备、挖掘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十五)征集人将以供应商承诺的处置加工方案定期组织人员到加工现场检查加工情况。若供应商有违反相关规定未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每发现一次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元。(十六)砂石处置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需严格控制噪音和扬尘,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水污染和扬尘等大气污染。处置完成后产生的废渣料由供应商负责处置并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十七)需投入的设施、设备要求。由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配备,但必须确保投入设备的符合相关标准。(十八)检查和考核:供应商制定的运输处置方案作为项目考核和验收的依据之一,征集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执行。1.供应商应认真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项目实施,随时接受征集人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对于项目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节轻的,征集人先通知限期整改,供应商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征集人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供应商的项目费用中扣除;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节严重的或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征集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经考核确实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征集人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供应商接征集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原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十九)由供应商自行到建设、交警、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供应商自行协调解决和处置加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政策处理等问题,上述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十)如发现无征集人发货单供应商私自卖砂石料,则视作偷盗行为,征集人有权扣除100%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七、付款方式1、砂石加工服务费:中标人每月凭实际生产的砂石产品数量,按双方订立的单价进行结算,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0号为结算日,中标人向征集人提供有效的3%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月30号前付清上个月的加工服务费。2、本合同执行完成后,十五日内计算出中标人所有加工服务费用,中标人人员退场、机械设备拆除搬移、场地平整、环境处理后经征集人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征集人付清余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九、补充征集规则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情形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内容、要求项目属性服务类1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统一填报碎石统料39.3元/m3、制砂43.4元/m3、制石子35.9元/m3,如未按要求填报,由评审小组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做无效标处理。入围方式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 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二次竞价。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次竞价: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价格、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竟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评审小组按评审后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按照客观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得分、客观分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表决确定排序。 3、淘汰比例: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设定淘汰比例为有效供应商数量的20%(向上取整数)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例如淘汰率为进入排序单位数量的20%,向上取整数20%。例如:16*20%=3.2,淘汰4家;19*20%=3.8,淘汰4家,4、入围数量:5家。 5、评审小组根据各有效供应商综合评分从低到高按比例淘汰单位。按比例淘汰后,剩余供应商数量在5家或以上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5名供应商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剩余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4答疑与澄清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通过书面直接提交或传真或书面邮寄方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向征集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征集文件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日之后获得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征集人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5征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征集公告”6▲评标办法质量优先法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8响应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肆份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评标结果确认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征集人,征集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入围单位。11入围结果公告及入围通知书征求人确定入围单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组织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入围结果,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放入围通知书。12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1.计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由各入围供应商平均分配支付。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入围结果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 3.付款账号: 账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账号: 特别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不缴纳☑ 缴纳金额:50000元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缴纳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征集人要求填写时间(不得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电汇、转账缴至如下账号:开 户 名:(征集人名称)开户银行:(征集人开户行)开户账号:(征集人开户账号)退还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业主要求填写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通过组织验收后15天内给予退还)履约保函:以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15解释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征集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征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征集、投标、评标、定标、验收、框架协议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征集人”系指组织本次征集的采购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征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向征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4.“服务”系指征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砂石料加工服务工作。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7.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标有“●”系指项目重要参数指标或条款。(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入围后发现的,入围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供应商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征集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八)保密参与征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九)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征集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征集文件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同一征集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6.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0.质疑人对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二、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征集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征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4.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5.当征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内容。4.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框架协议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1.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征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征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作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2.供应商应按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责任自负。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七)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内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4.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八)诚实信用1.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⑴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⑶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⑷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征集人签订合同的;⑸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⑹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3.因供应商有以上七条情形之一造成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四、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一)开标1.征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到场,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未到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3.开标程序⑴主持人宣布项目征集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征集会的相关人员;⑵介绍征集项目招标情况,包括征集方式,发布媒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⑶宣布开标纪律;⑷供应商填写及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⑸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⑹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拆封响应文件、查验装订情况、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副本)份数、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演示环节的随机抽取演示顺序号。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当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5.开标会议结束。(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内容: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2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因素1营业执照1、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2负责人身份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3. 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1. 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无须提供;2.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3.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 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承诺函》格式填写并盖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填写且签字盖章5信用信息查询1. 查询网址: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核对事项: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以修复后的信息为准。6特定资格条件(若有)提供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对)7联合体(若有)1. 是否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2. 联合体各方资料是否齐全;3. 联合体各方资料审查同本表1、2、3、4、5、6、7一致。注:以上资料内容须清晰可辨的,模糊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不得进入评标,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征集。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依法组建。(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5.向征集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⑵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二家的,除征集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征集。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⑴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其中客观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技术部分由评委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如有演示环节的随机抽取演示顺序号。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⑵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报价文件评审⑴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⑵报价修正;⑶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⑷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四)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证明其能够诚信履约并承诺中标后提供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履约担保的,可以继续参加评审,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质量优先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响应无效的情形(1)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交纳保证金的金额、时间和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响应文件密封,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的;(3)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有混装的;(4)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5)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不符合,副本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⑴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的;⑵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⑷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⑴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⑵响应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⑶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⑷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征集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征集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⑸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⑹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⑺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⑴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⑵响应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⑶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不愿意承诺中标后提供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履约担保的;⑷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未盖章确认的。(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⑴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⑵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⑶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⑸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⑹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⑺供应商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⑻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⑼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⑽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⑾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七、定标(一)确定入围供应商1.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征集单位确认。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征集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征集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入围供应商。3.征集人依法确定入围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4.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包括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5.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框架协议授予(一)签订框架协议1.采购单位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框架协议。2.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征集人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3.入围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征集人代表签订框架协议。如入围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征集人代表签订框架协议。(二)入围信息公示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入围信息应当包括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产品信息和协议价格等内容。入围产品信息应当详细列明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能反映产品质量特点的内容。九、采购合同授予(一)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第二阶段成交1.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二次竞价: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价格、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竟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成交结果公告征集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4.签订采购合同4.1.合同条款详见征集文件中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征集人签订合同。4.3.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解除框架协议,上报监管部门。如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解除框架协议,上报财政监管部门。(三)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框架协议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征集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框架协议义务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十一、补充征集规则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情形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十二、验收(一)验收各成交项目服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第四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一、框架协议(合同按采购文件及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制定,以下仅为部分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征集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标项及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交易结果,签署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标准(按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填写)2、服务价格(有服务分项的,需报分项价格和总价)三、第二阶段选定直接选定。分配业务时原则上由征集单位通过摇号随机产生。二次竞价: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价格、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竟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履约保证金:无。八、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九、付款1、砂石加工服务费:中标人每月凭实际生产的砂石产品数量,按双方订立的单价进行结算,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0号为结算日,中标人向征集人提供有效的3%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月30号前付清上个月的加工服务费。2、本合同执行完成后,十五日内计算出中标人所有加工服务费用,中标人人员退场、机械设备拆除搬移、场地平整、环境处理后经征集人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征集人付清余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履行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甲方有权中止接受服务,单方面解除合同,且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合同管理办法》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合同(样张,合同签订前以委托人合同范本为准)合同编号: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甲方):中标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成交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征集文件。5、成交乙方响应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在先者为准。2、合同金额1、签约合同价及中标单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中标单价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1年统料加工费最高限价(含税) 元/吨3、砂石料加工厂概况、期限等1、砂石料加工厂概况:本项目为景宁各乡镇(澄照乡、东坑镇除外)的临时加工点砂石处置项目加工服务。征集人提供原材料,供应商根据征集人的需求,加工成征集人所需要的碎石统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或按征集人要求完成场地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砂石料加工设备数量及性能须满足生产。供应商负责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砂场料加工、场地建设、内外道路拓宽、污水处理、尾泥处置内容。本服务禁止分包、转让。如发现分包、转让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1、供应商须执行《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应严格按照碎石统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供的碎石统料须满足国家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成品料规格由征集人根据施工需求而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成品料规格的调整需求。2、本次采购砂石成品料加工分为综合包干价进行报价:2.1最终以实际加工完成的成品净量为准,供应商应按此最高限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详见表一);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砂石料加工设备费、场地建设所有费(简易棚)、电力设施设备费、加工费、环保设备款费、场区范围内转堆费、人工费、保险费、水费、电费、污水处理、检测费、机械检修费、耗材燃料费、成品料检测费、管理费、利润、安全生产费、制砂石相关所有设备费、洒水设施费、尾泥处置费及其他费用、税金等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其它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4.服务期限:24个月(服务日期以签订的框架协议日期为准)。5、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执行《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应严格按照碎石统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供的碎石统料须满足国家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2)供应商须确保征集人提供原料加工生产的成品料质量,不得掺入其它质量差的原料;加工生产的碎石统料质量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供货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须向征集人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应规格的检验报告。(3)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时,供应商需负责协助征集人一起检测,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征集人才做最终验收。(4)在使用期间如征集人发现出场或即将出场的成品料存在质量问题时,征集人有权对存在问题的成品料进行取样、封存,并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不合格,全部退回本次供货,在第二次重新供货时,若供料品质在随机抽样检测中仍不合格的,征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由于征集人验收采用的是抽检形式,供应商须对因投标货物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因供应商所供成品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征集人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征集人派专人(或授权使用单位)在现场负责验收签认。(7)砂石原料及成品料应分类堆放,不能随意乱堆,否则造成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征集人原料、征集人成品料须分开堆放,中间进行隔断并做好明确标识,加工或销售时不可混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原料或成品料混淆生产、堆放,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超过三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6、供货要求(1)供货时间:供应商要确保所供成品料的及时到位。供应商必须全天候24小时满足征集人的供货要求,并指定专门的联系人为征集人服务。根据征集人需求,分期分批供货。(2)供货数量:征集人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征集人要求数量按时供货。如由征集人原因引起的要求延期供应,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3)征集人负责成品料的场外运输,供应商负责成品料的装车。成品料在供应商场地过磅,过磅人员由征集人安排,并负责供应商部分原料及成品料过磅工作,双方(有监理则三方)验收数量无异议后,由双方(有监理则三方)代表在‘收料单’上签字,供应商即完成交货义务(但交货完成仅代表货物数量验收完成)。7、服务考核(1)设备进场能正常满足生产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设备实际生产能力需满足征集人要求,否则征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2)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时供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超过三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8、其它事项(一)为确保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往来人员、车辆的安全,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标识(志)、安全隔离、安全维护等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再另增加费用。(二)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供应商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当为项目现场从事专业操作人员和管理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三)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设置并建立项目应急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四)至少配备具有相关生产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征集人备案。序号姓名岗位名称性别年龄工作经验或证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2项目技术负责人3安全负责人(五)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征集人召开的例会和各种必须参加的会议。(六)根据征集人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每天工作。(七)做好日、周统计报表,并按时做好月、季、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完成情况表,按征集人要求及时上报。(八)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九)按时完成征集人交办的其它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十)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施工管理工作。(十一)供应商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十二)征集人将按供应商承诺配备的人员进行考核,供应商必须按承诺人员备配到位,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并征得征集人同意。人员更换按违约处理,更换项目负责人,2万元/每次;更换其他人员按3000元/每次。人员更换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擅自更换的按人员更换处以2倍违约金。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到征集人处提供驻场配合服务,否则按违约处理,每延迟一天的违约金为500元。(十三)征集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十四)环境保护及安全事故措施要求。1.人员防护和教育: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需对挖掘人员进行必要的人体防护,包括防毒面具、防爆眼镜、工作服、胶鞋、手套等相应的配备。2.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撒。运输砂石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不带水、带泥出现场。场区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果皮等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的物质。3.防止噪声污染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烟尘、噪声、环境保护的专检自检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施工中争取周围各单位、居民户配合,尽量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由于施工现场靠近居民区,对主要噪声源如分选设备、挖掘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十五)征集人将以供应商承诺的处置加工方案定期组织人员到加工现场检查加工情况。若供应商有违反相关规定未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每发现一次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元。(十六)砂石处置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需严格控制噪音和扬尘,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水污染和扬尘等大气污染。处置完成后产生的废渣料由供应商负责处置并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十七)需投入的设施、设备要求。由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配备,但必须确保投入设备的符合相关标准。(十八)检查和考核:供应商制定的运输处置方案作为项目考核和验收的依据之一,征集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执行。1.供应商应认真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项目实施,随时接受征集人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对于项目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节轻的,征集人先通知限期整改,供应商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征集人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供应商的项目费用中扣除;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节严重的或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征集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经考核确实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征集人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供应商接征集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原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十九)由供应商自行到建设、交警、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供应商自行协调解决和处置加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政策处理等问题,上述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十)如发现无征集人发货单供应商私自卖砂石料,则视作偷盗行为,征集人有权扣除100%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付款方式1、砂石加工服务费:中标人每月凭实际生产的砂石产品数量,按双方订立的单价进行结算,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0号为结算日,中标人向征集人提供有效的3%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月30号前付清上个月的加工服务费。2、本合同执行完成后,十五日内计算出中标人所有加工服务费用,中标人人员退场、机械设备拆除搬移、场地平整、环境处理后经征集人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征集人付清余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提交(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的需符合丽水市的相关规定),履约期满后7天内,乙方无任何违约、赔偿等情况的下原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11、其它事项(一)为确保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往来人员、车辆的安全,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标识(志)、安全隔离、安全维护等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再另增加费用。(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为项目现场从事专业操作人员和管理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三)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前设置并建立项目应急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四)主要人员配置序号姓名岗位名称性别年龄工作经验或证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2项目技术负责人3安全负责人12、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保护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和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生产和防护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2、乙方因逾期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服务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的生产和安装的主要人员未能到位(除甲方同意变更外),且影响生产和安全的,有权扣除1000-10000元的砂石加工费。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成或已完成合同中预计的量后,一个月内不拆除搬移生产机械设备设施及人员退场。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设备作无主处理,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6、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当,发生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机械设备严重损坏、砂石料失窃行为等,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甲方可视情节轻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有权扣除10000-50000元的砂石加工费。7、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处以5000-20000元每次的违约金;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甲方有权处以10000-50000元每次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合同。8、乙方未做好生产现场环境保护,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每次除相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责任由乙方承担。10、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或停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1、如发现无甲方发货单乙方私自卖砂石料,则视作偷盗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2、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上级政策法规、土地用途、重大思路等调整变化(如加工场地县里提前收回等),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注:本合同所产生的违约金在砂石加工费中扣除。13、付款方式1、砂石加工服务费:乙方每月凭实际生产的砂石产品数量,按双方订立的单价进行结算,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0号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的3%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月30号前付清上个月的加工服务费。2、本合同执行完成后,十五日内计算出乙方所有加工服务费用,乙方人员退场、机械设备拆除搬移、场地平整、环境处理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余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14、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15、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邮箱:邮箱: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资格审查文件外包装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邮 编: 在XXXX年X月X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1.2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1.3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1.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容要求:1、须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内容要求: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6授权委托书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面:反面: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1.7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征集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征集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1.10其他(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2.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格式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邮 编: 在XXXX年X月X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2.2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2.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2.4投标函致: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征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征集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征集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7、我方不是征集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征集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征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征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2.5供应商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编号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供应商盖章:日期:2.6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类别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备注1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2服务期限要求3质量要求4服务考核5其他事项6付款方式7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8补充征集规则9......供应商盖章:日期:2.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供应商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征集人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合同金额(万元)签约及完成日期附件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此表后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2.8需求理解与分析供应商盖章:日期:2.9设备配备(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0拟投入的项目班子(格式仅供参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院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履历时间参加过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电子文档证明材料项目班子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实施经验说明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文档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2.11加工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2人员培训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3产品质量控制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4服务承诺(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5应急处理措施(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6退场方案(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2.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行设计)供应商盖章:日期:三报价文件格式3.1报价文件外包装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邮 编: 在XXXX年X月X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3.2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若有)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3.3报价文件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3.4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若有)名称加工费最高限价(含税)供应商报价项目总报价碎石统料(元/m3)39大写: (小写: )制砂(元/m3)43大写: (小写: )制石子(元/m3)35大写: (小写: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砂石料加工设备费、场地建设所有费(简易棚)、电力设施设备费、加工费、环保设备款费、场区范围内转堆费、人工费、保险费、水费、电费、污水处理、检测费、机械检修费、耗材燃料费、成品料检测费、管理费、利润、安全生产费、制砂石相关所有设备费、洒水设施费、尾泥处置费及其他费用、税金等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其它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第一阶段入围)1.1本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1.2质量优先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附表: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征集人推荐入围供应商。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审委员会2.1征集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2.2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征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且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响应文件开启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三、评审程序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征集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审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3.2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审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响应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3.3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入围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3.4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征集人。征集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候选供应商按以下原则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的,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原则: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按照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向上取整数),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按比例淘汰后,剩余供应商数量在5家或以上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5名供应商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剩余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有效供应商入围供应商≥7家取前5名6家取前4名5家取前4名4家取前3名3家取前2名四、采购合同的授予(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4.1方式:二次竞价: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价格、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竟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附表:评审标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1供应商业绩近三年(征集截止日上推三周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个1分,最高3分。1)响应时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同一业主的同一项目以年为单位续签的多份合同,视为一个业绩。3)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业绩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3分2需求理解与分析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合理的需求分析方案,内容全面且符合实际,基于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评价。需求分析合理性0-3分、内容全面及完整性0-3分、需求分析方案切合实际及可操作性0-4分,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可得10分。10分3设备配备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配备的完整性、先进性、新旧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审。7分4人员情况供应商在职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1)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加工生产3年及以上生产或管理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2)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担任过类似工程主管技术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3分;3)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安全管理相关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分;注:同一人可重复得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和人员为供应商单位在职承诺书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7分5加工方案砂石的具体加工方案、加工所用的设备及加工设备工艺的先进性及损耗率控制方案(6分)砂石加工过程中的排水、噪音防护措施、扬尘措施等影响周边环保的具体措施(6分)砂石加工的安全防护措施(6分)砂石加工应急预案及措施(6分)24分7人员培训根据供应商的人员培训实施方案进行评审;7分8产品质量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要求编制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可从加工阶段、成品料等方面)是否主次分明,条理清晰,有针对性,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打分,最高得8分。7分9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服务承诺内容的合理性、实用性,对各具体服务事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7分10日常生产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日常生产运营管理方案(0-2分)、措施和制度(0-2分)等进行评审;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日常设备检修(0-2分)、维护规程(0-2分)、应急抢修措施(0-2分)等进行评审;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0-2分);12分11应急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拟定应急处理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8分12退场方案服务期满后,根据供应商制定的退场方案和时间安排的完整性、可行性,由评委综合比较打分,最高得8分。8分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认为无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可不填写本声明书,视同不存在上述情形;2、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报名表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报名资料自查□营业执照 联系人联系方 式移动电话联系人联系方 式固定电话联系人联系方 式传 真联系人联系方 式电子邮箱备注: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填写完整清晰的“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后电子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本表后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3)本报名表、营业执照电子文档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2025年月日征集文件项目编号:JNJKC2025(GK)-010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征 集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4第二章招标需求7一、项目概况7二、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7三、服务期限要求9四、质量要求:9五、服务考核10六、其它事项10七、付款方式12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3九、补充征集规则1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一、总则16(一)适用范围16(二)定义16(三)征集方式16(四)投标委托16(五)投标费用及结算16(六)转包与分包17(七)特别说明17(八)保密17(九)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7(十)质疑和投诉17二、征集文件19(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9(二)供应商的风险19(三)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9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一)响应文件组成19(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20(三)投标有效期20(五)响应文件的签署20(七)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21(八)诚实信用21四、开标、资格审查、评标21(一)开标21(二)资格审查22五、评标23(一)组建评标委员会23(二)评标的方式23(三)评标程序23(四)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4六、响应无效的情形25(一)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5(二)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5(三)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5(四)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6(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26七、定标27(一)确定入围供应商27八、框架协议授予27(一)签订框架协议27九、采购合同授予27(三)履约保证金28(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8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28十一、补充征集规则29十二、验收29第四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29一、框架协议30二、合同(样张,合同签订前以委托人合同范本为准)3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3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31.1资格审查文件外包装格式431.2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431.3资格审查文件目录441.4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441.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41.6授权委托书451.7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61.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61.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471.10其他47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82.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包装格式482.2资信及商务文件封面格式482.3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482.4投标函492.5供应商参标申请表512.6商务响应表522.7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532.8需求理解与分析542.9设备配备542.10拟投入的项目班子552.11加工方案562.12人员培训方案562.13产品质量控制方案562.14服务承诺572.15应急处理措施572.16退场方案572.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7三报价文件格式583.1报价文件外包装格式583.2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583.3报价文件文件目录583.4开标一览表59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0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4第1章征集公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NJKC2025(GK)-010号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框架协议期限加工费最高限制单价(元/m3)备注碎石统料制砂制石子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2年394335具体加工需求由征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三、获取征集文件(1)报名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箱或邮寄的方式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电子邮箱递交的,以596722349@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征集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一楼五.响应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响应保证金(元):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响应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09:00前交付方式:以供应商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宁分公司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景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支行银行账号:933003010022261117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征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征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东升街20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386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景宁县祥源商贸城2幢2楼传真:0578-5083626项目联系人(询问):姚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083626质疑联系人:陈芬芬质疑联系方式:0578-5081333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姜琳监督投诉电话:0578-5091290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2号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景宁各乡镇的临时加工点砂石处置项目加工服务。征集人提供原材料,供应商根据征集人的需求,加工成征集人所需要的碎石统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或按征集人要求完成场地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砂石料加工设备的数量及性能须满足生产。供应商负责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砂场料加工、场地建设、内外道路拓宽、污水处理、尾泥处置内容。本服务禁止分包、转让。如发现分包、转让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采购内容及报价要求1、供应商须执行《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应严格按照碎石统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供的碎石统料须满足国家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成品料规格由征集人根据施工需求而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成品料规格的调整需求。2、本次采购砂石成品料加工分为综合包干价进行报价:2.1最终以实际加工完成的成品净量为准,供应商应按此最高限价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详见表一);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砂石料加工设备费、场地建设所有费(简易棚)、电力设施设备费、加工费、环保设备款费、场区范围内转堆费、人工费、保险费、水费、电费、污水处理、检测费、机械检修费、耗材燃料费、成品料检测费、管理费、利润、安全生产费、制砂石相关所有设备费、洒水设施费、尾泥处置费及其他费用、税金等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其它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3.服务期限:2年。表一:加工服务费最高限价采购内容框架协议期限加工费最高限制单价(元/m3)备注碎石统料制砂制石子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2年394335具体加工需求由征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1、由征集人提供原料,由供应商负责原料整平、堆高、修整堆场上临时车道等辅助配合工作并承担费用。2、本项目的措施费不另计算,相关费用已包含在项目单价中。3、供应商在开工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购买好所有人员的工伤保、医保及社保等相关保险,且按时交纳相应保险费用,保证保险的有效性。4、由供应商负责加工场地区域的环保设施建设等;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应用清洁原材料,生产清洁产品,同时采取完善和有效的清洁生产措施,能够切实起到消除和减少污染的作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清洁生产的标准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除尘器技术要求:生产线除尘的排放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标准30mg/m³)。(2)防止噪声污染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施工现场设噪声、环境保护的专检自检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施工中争取周围各单位、居民户配合,尽量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若施工现场靠近居民区,对主要噪声源如分选设备、挖掘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3)尾泥处置要求:合法处置,中标人要制定尾泥处置台账记录,若发现有乱偷倒行为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万元违约金,并承担整改所生产的所有费用。若被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经调查属实的,征集人有权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4)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需严格控制噪音和扬尘,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水污染和扬尘等大气污染。5、供应商所有员工必须购买人身保险,生产过程中出现工伤及安全事故等,由供应商负责且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严格遵从《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要求生产,如因此产生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服务期限要求本合同的服务期限2年,服务日期以签订的框架协议日期为准。四、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执行《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应严格按照碎石统料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提供的碎石统料须满足国家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2)供应商须确保征集人提供原料加工生产的成品料质量,不得掺入其它质量差的原料;加工生产的碎石统料质量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时,供应商需负责协助征集人一起检测,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征集人才做最终验收。(4)在使用期间如征集人发现出场或即将出场的成品料存在质量问题时,征集人有权对存在问题的成品料进行取样、封存,并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不合格,全部退回本次供货,在第二次重新供货时,若供料品质在随机抽样检测中仍不合格的,征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由于征集人验收采用的是抽检形式,供应商须对因投标货物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因供应商所供成品料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征集人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征集人派专人(或授权使用单位)在现场负责验收签认。(7)砂石原料及成品料应分类堆放,不能随意乱堆,否则造成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征集人原料、征集人成品料须分开堆放,中间进行隔断并做好明确标识,加工或销售时不可混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原料或成品料混淆生产、堆放,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超过三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五、供货要求(1)供货时间:供应商要确保所供成品料的及时到位。供应商必须全天候24小时满足征集人的供货要求,并指定专门的联系人为征集人服务。根据征集人需求,分期分批供货。(2)供货数量:征集人提前1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根据征集人要求数量按时供货。如由征集人原因引起的要求延期供应,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3)征集人负责成品料的场外运输,供应商负责成品料的装车。成品料在供应商场地过磅,过磅人员由征集人安排,并负责供应商部分原料及成品料过磅工作,双方(有监理则三方)验收数量无异议后,由双方(有监理则三方)代表在‘收料单’上签字,供应商即完成交货义务(但交货完成仅代表货物数量验收完成)。五、服务考核(1)设备进场能正常满足生产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设备实际生产能力需满足征集人要求,否则征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2)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时供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每发生一次扣履约保证金5000元,超过三次征集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100%履约保证金。六、其它事项(一)为确保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往来人员、车辆的安全,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认真做好相关安全标识(志)、安全隔离、安全维护等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内,今后不再另增加费用。(二)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供应商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当为项目现场从事专业操作人员和管理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三)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设置并建立项目应急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四)至少配备具有相关生产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征集人备案。(五)项目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征集人召开的例会和各种必须参加的会议。(六)根据征集人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每天工作。(七)做好日、周统计报表,并按时做好月、季、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完成情况表,按征集人要求及时上报。(八)做好每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九)按时完成征集人交办的其它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十)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施工管理工作。(十一)供应商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十二)征集人将按供应商承诺配备的人员进行考核,供应商必须按承诺人员备配到位,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并征得征集人同意。人员更换按违约处理,更换项目负责人,2万元/每次;更换其他人员按3000元/每次。人员更换需征得征集人的同意,擅自更换的按人员更换处以2倍违约金。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配备两名工作人员到征集人处提供驻场配合服务,否则按违约处理,每延迟一天的违约金为500元。(十三)征集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十四)环境保护及安全事故措施要求。1.人员防护和教育: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需对挖掘人员进行必要的人体防护,包括防毒面具、防爆眼镜、工作服、胶鞋、手套等相应的配备。2.采取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撒。运输砂石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运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不带水、带泥出现场。场区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果皮等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的物质。3.防止噪声污染措施:对施工现场设烟尘、噪声、环境保护的专检自检机构,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施工中争取周围各单位、居民户配合,尽量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由于施工现场靠近居民区,对主要噪声源如分选设备、挖掘机等采用有效的吸声、隔音材料,使其对居民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十五)征集人将以供应商承诺的处置加工方案定期组织人员到加工现场检查加工情况。若供应商有违反相关规定未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每发现一次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0元。(十六)砂石处置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需严格控制噪音和扬尘,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水污染和扬尘等大气污染。处置完成后产生的废渣料由供应商负责处置并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十七)需投入的设施、设备要求。由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配备,但必须确保投入设备的符合相关标准。(十八)检查和考核:供应商制定的运输处置方案作为项目考核和验收的依据之一,征集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考核细则,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执行。1.供应商应认真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项目实施,随时接受征集人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对于项目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节轻的,征集人先通知限期整改,供应商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征集人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供应商的项目费用中扣除;实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节严重的或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的,征集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经考核确实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征集人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供应商接征集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原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十九)由供应商自行到建设、交警、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供应商自行协调解决和处置加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政策处理等问题,上述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十)如发现无征集人发货单供应商私自卖砂石料,则视作偷盗行为,征集人有权扣除100%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七、付款方式1、砂石加工服务费:中标人每月凭实际生产的砂石产品数量,按双方订立的单价进行结算,按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次月10号为结算日,中标人向征集人提供有效的3%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月30号前付清上个月的加工服务费。2、本合同执行完成后,十五日内计算出中标人所有加工服务费用,中标人人员退场、机械设备拆除搬移、场地平整、环境处理后经征集人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征集人付清余款和退还履约保证金。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九、补充征集规则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情形的,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内容、要求项目属性服务类1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统一填报碎石统料39.3元/m3、制砂43.4元/m3、制石子35.9元/m3,如未按要求填报,由评审小组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做无效标处理。入围方式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10 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二次竞价。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次竞价: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价格、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竟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评审小组按评审后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得分相同时,按照客观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得分、客观分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表决确定排序。 3、淘汰比例:本项目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设定淘汰比例为有效供应商数量的20%(向上取整数)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例如淘汰率为进入排序单位数量的20%,向上取整数20%。例如:16*20%=3.2,淘汰4家;19*20%=3.8,淘汰4家,4、入围数量:5家。 5、评审小组根据各有效供应商综合评分从低到高按比例淘汰单位。按比例淘汰后,剩余供应商数量在5家或以上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5名供应商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剩余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的,全部入围。4答疑与澄清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通过书面直接提交或传真或书面邮寄方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向征集人就该文件提出质疑。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征集文件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日之后获得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征集人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答复、修改和补充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5征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征集公告”6▲评标办法质量优先法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8响应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肆份9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得负偏离或内容缺失,否则为无效标。10评标结果确认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征集人,征集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入围单位。11入围结果公告及入围通知书征求人确定入围单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组织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入围结果,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放入围通知书。12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 1.计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由各入围供应商平均分配支付。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入围结果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 3.付款账号: 账户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账号: 特别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4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不缴纳☑ 缴纳金额:50000元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缴纳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征集人要求填写时间(不得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电汇、转账缴至如下账号:开 户 名:(征集人名称)开户银行:(征集人开户行)开户账号:(征集人开户账号)退还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和业主要求填写时间。(合同履约完成并通过组织验收后15天内给予退还)履约保函:以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15解释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征集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征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征集、投标、评标、定标、验收、框架协议履约、付款等行为。(二)定义1.“征集人”系指组织本次征集的采购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征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向征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4.“服务”系指征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砂石料加工服务工作。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7.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标有“●”系指项目重要参数指标或条款。(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五)投标费用及结算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七)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入围后发现的,入围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供应商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征集人、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八)保密参与征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九)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十)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征集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征集文件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同一征集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4.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5.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6.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9.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0.质疑人对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二、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征集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框架协议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征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2.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4.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5.当征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内容。4.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框架协议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1.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征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征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作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2.供应商应按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责任自负。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七)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内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4.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八)诚实信用1.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⑴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⑶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⑷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征集人签订合同的;⑸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⑹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3.因供应商有以上七条情形之一造成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四、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一)开标1.征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2.▲开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到场,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未到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3.开标程序⑴主持人宣布项目征集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征集会的相关人员;⑵介绍征集项目招标情况,包括征集方式,发布媒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⑶宣布开标纪律;⑷供应商填写及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⑸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⑹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拆封响应文件、查验装订情况、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副本)份数、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演示环节的随机抽取演示顺序号。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当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5.开标会议结束。(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内容: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2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审查因素1营业执照1、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2负责人身份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3. 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供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1. 负责人参加开标会的无须提供;2.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3.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 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承诺函》格式填写并盖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是否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填写且签字盖章5信用信息查询1. 查询网址: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核对事项: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以修复后的信息为准。6特定资格条件(若有)提供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对)7联合体(若有)1. 是否按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2. 联合体各方资料是否齐全;3. 联合体各方资料审查同本表1、2、3、4、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 碎石统料 零星砂石料加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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