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一路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 其他建筑工程

项目概况
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T-20250414
项目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87709
最高限价(元):843324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7709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具体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施工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三楼电子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柴桥街道万景山路21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谭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6786651
质疑联系人:谭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6786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益军、罗斌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05845540
质疑联系人:罗斌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4-268748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6楼
传真:
联系人:严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582.7K

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未满30天情况说明.pdf

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BZT-20250414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ZT-20250414项目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预算金额(元):887709最高限价(元):84332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具体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15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1.1供应商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浏览。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三楼电子屏),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备份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网站上公布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投标文件制作:2.4.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收件人:罗斌斌,联系方式:13586527863。2.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环镇北路4号联系人(询问):谭老师联系电话(询问):0574-86786651质疑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66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罗斌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527863质疑联系人:罗斌斌质疑联系方式:0574-268748953、监管单位信息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前附表一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三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6651代理机构名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联系人:罗斌斌 电话:135865278632经批准的本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本次采购的条款1)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15日历天;2)服务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月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本月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首月工程进度款在次月支付,以后逐月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须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承诺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资料,以发包人的资料验收函为准)后付到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预留1.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如未发生特殊情况,则期满后退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先向发包人开具有效发票。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退还。★6磋商报价: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人民币形式报价,磋商报价保留至“元”单位。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843324元,暂估价不下浮(如有),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磋商处理。3)采购报价应包括: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所有采购内容的费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凡影响磋商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施工工序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商承担,采购方一律不予承担。★7磋商有效期:90天;★8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3)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响应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4份。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竞争性磋商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11磋商代理服务费:1)磋商代理服务费取费参照如下工程招标收费标准确定,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磋商代理服务费: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代理服务费;3)因预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次采购失败的,预成交供应商依旧按本条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与本次磋商相关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港支行账 号:50050122000194638户 名: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其他应注意的事项:1)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可能要求供应商出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书面澄清,该澄清应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关于备选方案的约定: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3竞争性磋商程序:1)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同时开启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到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5)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6)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4竞争性磋商其它约定:1)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同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后,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必须提供与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相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细(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采购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各项综合单价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授予合同: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16其他补充内容:1)采购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各供应商根据该招标控制价自行填报总价,2)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答疑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现场特点、供应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为依据,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计价定额和文件,按企业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和本企业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种报价风险因素,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进行报价,但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3)供应商的报价应在充分履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以下费用(以下费用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和由以下费用引起的各种税费):工程费用:包括工程项目的成本、成品保护、竣工保洁、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第双方环保检测费用、施工脚手架搭建(如有)等所有费用。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4)供应商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在磋商时自主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7)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8)成交人发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的,中标后5天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采购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认为确有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认为无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不予调整。9)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以施工图为准。10)中标供应商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注意:1、本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前附表二序号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备注1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3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500 元/天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3%5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4%6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3%7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1%8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价的3%9出借资质证书罚金合同价的5% 10串通竞包的罚金合同价的2%11弄虚作假的罚金合同价的2% 12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罚金合同价的5%13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罚金合同价的2% 14工程保修担保金额工程结算总价的1.5%15是否同意发包文件其它内容要求竞包人承诺“同意”16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要求竞包人承诺“同意”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1.一、说明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已经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次磋商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2.二、供应商2.0.1.2、合格的供应商2.1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0.2.3、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2.0.3.4、特别说明(针对货物招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三、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质疑与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磋商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磋商文件的修正或更正。6.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招标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7.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8、关于分公司磋商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9、关于知识产权9.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双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9.2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9.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双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四、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明确格式的自拟):(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5)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有);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符合,格式详见附件);10、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磋商。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成交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明确格式的自拟):(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2)项目管理机构(格式详见附件);(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4)实施方案(供应商自拟,参考磋商文件提出的评分办法及采购要求);(5)类似业绩表,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如有,格式详见附件);(6)评分标准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商务材料。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未明确格式的自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2)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3)报价函附录(格式详见附件);(4)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5)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商务资料。10.2本次招标对响应文件组成要求,表述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11、磋商报价11.1供应商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按照《磋商响应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11.2磋商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磋商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磋商将被拒绝。磋商声明应载明在“初次报价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磋商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11.3磋商报价中有关单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作无效磋商处理。11.4除非磋商文件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对授予合同的数量增减有约定,磋商报价在开标以后直至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将被作无效磋商处理。12、响应文件编写12.1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初次报价表系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2磋商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时应作详细叙述。12.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磋商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响应资料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磋商无效而被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供应商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供应商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磋商,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装订14.1对本磋商文件相关部分提供的各种文件、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14.2响应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磋商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章)。14.3响应文件应按各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整理、编排、立目、索引、注明页码,以有利阅读评审。14.4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磋商。(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14.5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4.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保证同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14.7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提供4份)。投标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15、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15.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带密封后递交。15.3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5.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6、投标在磋商文件《磋商响应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必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档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磋商地点。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文件递交以后,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档投标文件。17.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6.六、开标18、开标准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有)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并登记,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18.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如有)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有)。19、开标程序:19.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初次报价不公开;(3)进行综合评审,在磋商及二次报价环节完成后,公布评审结果。(4)开标会议结束。19.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3)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可以退还。(4)供应商上传政采云平台的pdf版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与政采云系统中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一致的,经磋商小组审查,应以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7.七、评标和定标20、磋商小组20.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磋商小组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供应商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20.3磋商小组将核对磋商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初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每次磋商报价与该报价下浮率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下浮率;(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20.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磋商响应资料表》和《采购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1、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办法22.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22.2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评标程序和原则23.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23.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3.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22条规定进行。23.4比较与评价:23.4.1技术商务评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响应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商务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技术商务评分分值。23.4.2综合评价:对经过技术商务评价的磋商,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商务评审得分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23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供应商排序次序。23.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24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4、推荐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各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5、招标方式转换竞争性磋商数额标准以上的招标项目,磋商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5.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5.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的,采购人依法报监管部门批准。26、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26.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6.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7、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8.八、无效磋商认定28、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28.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8.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3在技术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磋商的;(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28.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采用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磋商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磋商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或被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磋商的。28.6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9.九、授予合同29、数量变更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具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可以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变更招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0、中标通知30.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供应商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处理,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招标。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履约保证金:32.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证金。32.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卖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32.3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第32.1条的规定提交的,采购人有权按规定处理。10.十、履约验收33、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11.十一、招标服务费用34、招标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磋商文件中。12.十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5.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5.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5.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磋商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7、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8、《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9、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本评标办法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中相关条款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12.1.一、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分满分80分,报价分满分20分。12.2.二、评标细则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有效磋商中的最低磋商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为基准价格,其磋商价格分得满分。其余磋商价格分得分计算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两位。4、最终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分的算术平均值+磋商价格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5、评价排序:本次磋商采用同时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先进行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文件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报价文件的评审,磋商结束后按最终得分公布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的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12.3.三、其他说明有效磋商:通过初步审查且磋商报价符合评审范围。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采购人有权利调查其真实性,若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12.4.四、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资格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7本次磋商不接受 联合体。五、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评审内容分数评审标准类别技术商务部分80分1.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议。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解决措施深入细致,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2-3分;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基本到位,解决措施基本全面,针对性、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项目关键点、重难点分析欠全面,解决措施有缺陷,针对性或可行性一般的得0-1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2.业绩2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供应商完成过同类项目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2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完(竣)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得分。客观评审项3.人员配置与管理制度10分3.1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施工拟派团队配备,人员经验,是否能对本项目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3-5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1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3.2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团队的配置、管理制度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3-5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1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4.施工方案30分4.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整体方案的科学可行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4.2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平面图的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等描述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4.3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施工安装工艺技术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的完整性、详细、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4.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4.5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整体施工方案的布局规划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5.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进度实施计划安排、工序流程、对项目进度保证措施具体程度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6.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12分6.1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6.2评委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的完整性、详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7.应急预案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应急响应能力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8.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响应情况8分8.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响应服务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供应商提供的承诺格式自拟。客观评审项8.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故障响应、服务便捷性,质量服务管理体系,维修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内容的可行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合理可行的得4-6分;内容较充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内容简单、可行性低的得0-2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9.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供应商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3分)建议具有实质性意义、具有采纳价值的得2-3分;建议部分具有实质性意义,可采纳价值内容较少的得1-2分;建议无实质性意义、无采纳价值的得0-1分;缺项不得分。主观评审项注:1.得分计算小数点可保留2位数。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以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六、报价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1)本磋商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43324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报价以元表示,保留整数位。对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报价部分被视作有细微偏差,允许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改,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2)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进入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合格后,进入磋商程序。当与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提出最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应当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出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磋商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参与评审价=最终报价商务标评审得分:磋商基准价得分20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磋商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说明:供应商应当做好详细且依据充分的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不合理报价作无效标处理;(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在1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材料(至少包括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分析表);(2)供应商虽然提供了书面说明材料,但材料内容不完整、或依据不充分、或磋商小组经分析认为其依据不合理。(3)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中标下浮率计取:1-成交总价/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100%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2.5.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2.发包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3.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4.工程规模及采购范围:绿化提升约3200㎡;道路改造约604㎡;围墙新建约54m;室外庭院灯3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预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5.采购预算价:人民币887709元;6.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43324元;12.6.二、计划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5日历天。12.7.三、施工质量要求合格标准。12.8.四、安全文明要求合格标准。12.9.五、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月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本月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首月工程进度款在次月支付,以后逐月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须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承诺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资料,以发包人的资料验收函为准)后付到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预留1.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如未发生特殊情况,则期满后退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先向发包人开具有效发票。12.10.七、技术需求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发的现行相关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严格按施工图纸组织实施本项目工程的施工。12.11.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预算工程量清单(含预算编制说明)另册(以电子版形式另行上传)。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发包人(甲方):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乙方):设计人:监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全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2.11.0.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2.工程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工程内容:。工程规模:。5.工程总承包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2.11.0.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2.11.0.3.三、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安全文明施工:合格。12.11.0.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成交下浮率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12.11.0.5.最终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预算清单并结合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价)(结果保留二位小数));12.11.0.6.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12.11.0.7.六、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以下各项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标准和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2.11.0.8.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2.发包人承诺在发包方式、合同支付条款等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严格按合同要求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3.承包人承诺知晓,在支付合同款项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同的发包、履约、验收等相关资料,承包人未提供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合同价款。4.发包人承诺确保合同结算价不超过概算审定价,如若超出,由发包人负责办理该项工程的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超过概算审定价以外的合同价款。5.承包人承诺要求发包人在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发票。6.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签订《不违法分包、不转包承诺书》(见附件),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承包人承诺,如果被发包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违法分包、转包、使用挂靠队伍行为,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处以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或按专用条款第16条[违约]全额没收履约担保(两个金额中取高值)。7.承包人在磋商时就已经清楚地知道,合同约定的总包配合费已经包含承包人应该对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管理和协调,为其提供必要服务及便利所需的一切费用,承包人承诺积极配合发包人、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工作,承包人承诺不刁难发包人、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不向其收取额外费用。承包人承诺,如其存在上述行为,愿退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发包人和承包人均理解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均承诺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本项目合同任何信息。承包人承诺,凡涉及本项目的关键工作事宜,承包人均通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授权)人或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发包人进行联系,任何其他人以承包人名义与发包人进行本工程合同事项联系均不为承包人认可,如果发生无关人员以承包人名义与发包人联系合同事项,承包人承诺积极配合发包人或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关键工作事宜是指工程施工过程重要事项的联络、工程款拨付、涉及工程的监督检查事宜、涉及工程造价事宜、索赔、争议处理、违约处理以及发包人认为属于关键工作的其它事宜。9.承包人承诺督促项目经理及项目组其他人员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如果项目经理或项目组其他人员不能履行应尽职责,承包人承诺更换人员,并承担更换人员的违约金,如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诺承担损失。承包人承诺,如果发包人认为项目部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直接与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联系,承包人承诺立即作出响应,并依据合同承担责任。10.发包人、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12.11.0.9.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2.11.0.10.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11.0.11.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或加盖法人章)、盖章后生效。12.11.0.12.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电话:单位电话:单位传真:单位传真:法定代表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目的“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将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招标人提出的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1.施工组织和工期1.1进度计划与人员安排1.1.1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定合同后5日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5日内批复。1.1.2承包人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赔偿标准为500元/天,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3%。1.1.3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1.2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代表的开工(开工报告)通知后,在3日内开工。1.3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承包人的成交工期为准。1.4工程竣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或未经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延误合同工期赔偿,赔偿标准为500元/天,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3%。2.质量与验收2.1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发包人对本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合格。2.2工程质量安全要求2.2.1承包人成交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2.2.2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从其合同价款中扣除其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4%。2.2.3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应保证基本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未达到的,发包人有权从其合同价款中扣除其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达到承诺违约金,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3%。3.合同价款与支付3.1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根据成交总报价确定。3.2工程价款的支付3.2.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月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本月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首月工程进度款在次月支付,以后逐月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须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承诺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资料,以发包人的资料验收函为准)后付到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预留1.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如未发生特殊情况,则期满后退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先向发包人开具有效发票。工程变更工程量确认单及相关签证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在变更工程完工后15天内及时上报,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计量。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时,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并按本合同条款支付进度款;其他变更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在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在工程进度款中不体现。①余土的外运和处置余土的外运费用按理论重量结算。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运输路线运输到区政府或城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处置场所,具体外运费用按仑渣领办联[2021]1号文件及仑建[2011]12号文件规定计取,结算时承包人提供《宁波市北仑区房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情况确认表》、《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处置申请核准表》、《行政许可决定书》。当承包人将余土运至需要过磅的堆场时,运出工地时必须由监理单位在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堆场过磅后由处置单位确认重量并盖章,当运至堆场的实际过磅重量超过理论结算重量时,运费按表格上确认线路的实际运距及理论结算重量计取,超出理论结算重量部份的运费不予计取;当运至堆场的实际过磅重量小于理论结算重量时,实际过磅重量按表格上确认线路的实际运距计取运费,其余方量的运费按5公里计取。当承包人将余土运至不进行过磅的堆场时,结算时运费不予计取。运至建筑渣土合法消纳场地进行处置的余土,其处置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堆放处置场所,但发包人最多只承担理论结算重量(即合同量加联系单量)部分的处置费用,超出部分的处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结算时扣减;未运至建筑渣土合法消纳场地的余土一律不计取处置费和外运费。②泥浆的外运和处置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运输路线运输到区政府或城管部门指定的堆放处置场所,其外运费用按理论重量结算,结算时按规定提供上述三张表格,外运费参照仑渣领办联[2021]1号文件计取,处置费不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结算时运费不予计取。进入施工现场清运的车辆必须带GPS装置,凡查不到车辆运输轨迹或没有运到备案表上指定的渣土临时堆放场地的,乱堆乱卸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3.2.2工程量的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并核实完工程量,核实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支付。3.3材料和设备3.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3.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全部由承包人采购,主要设备、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发包和学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3.3.3承包人未按要求采购设备材料必须承担工程的返工损失和工期、质量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承包人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发包人有权从其合同价款中扣除其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1%。4.分包本工程不得分包。5.工程变更5.1变更的指令没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的变更。如果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或非发包人应承担的其它因素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批准外,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5.2变更的内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并为此目的或根据他认为适当的其他理由,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任何工作:(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2)更改有关工程性质、质量、规格。(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4)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变更(如果有)的结果应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估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5.3变更价款确定见本合同第6条。6.工程结算6.1、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次招标为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本合同价款实行单价合同(即固定下浮率值,可调总价)。其合同价格调整可根据本条款(2)中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其余的不作调整。(2)本工程若有发包人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及工程洽商单时,合同价款应作相应调整。A、工程量的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B、单价的调整方法: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并按成交下浮率值进行下浮,成交下浮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价)(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③招标文件约定的暂定材料和设备,按发包人审核认可的实际采购价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采购价-业主暂定价)*定额材料用量*(1+规费)*(1+税金)*(1-下浮率)(安装工程无规费)C、结算价格下浮率同成交下浮率值。(3)发包人组织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进行审核,结算造价最终以审核部门(或业主委托的中介机构)审核为准。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其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付清承担的审查费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结算。(4)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固定单价可调总价。6.2竣工验收发包人代表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日内组织验收。6.3递交时间本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日内提供工程结算。发包人在收到结算报告天内提供审核意见报有关部门核准。7.保修7.1保修期限及保修担保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一年。工程保修担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5%(具体按浙建[2020]7号文件规定执行),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结清,扣除实际发生费用。7.2保修义务履行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其他8.1施工期间,承包方若与其他分包单位存在交叉作业,承包方需全力配合,不得无故刁难其他分包单位。8.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有因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原因造成农民工到街道及区里上访的,全部由交易成交单位出面解决及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单位须按仑建【2018】18号文件规定执行。8.3承包方必须绝对保证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为本工程办理工程财产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等一切本项目涉及应参保的保险,其中人员工伤保险应符合《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甬人社发〔2015〕221号)规定;所有参保的保险由承包人支付保险费用(所涉保险费用已全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如因未投保险或保险理赔不足的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发包人无涉。8.4履约担保(保证金)金额:成交合同价的1%,即人民币元整;担保方式:。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履约担保提交账户(按发包人的要求缴纳账户提交)。户名:;开户行:;账号:。9.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廉政合同附件2:质量合同附件3:安全合同附件4:履约担保资料附件1: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地址:北仑区柴桥街道发包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定立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竞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证、诚信、透明的原则。(二)严格执行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约定履行。(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劵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称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形式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参加今后的竞包工作。(三)承包人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承包人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承包人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日常监督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纪检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_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二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质量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的建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与施工单位,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第二条甲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三)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四)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五)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七)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八)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九)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安全合同为在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4:履约担保资料履约担保按发包人要求的方式提交。具体以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格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格式为准。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附件1封面格式:(可选用)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编号:NBZT-2025响应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我方不是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磋商截止日未在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6、我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磋商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我方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的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采购人名称)的工程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附件512.121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的(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风险提示:1)对于非面向联合体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及以上5000万及以下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及以上300万及以下300万及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及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及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及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附件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7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编号一旦我方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注:本表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表后附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开标前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取得资格证书时间资格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联系电话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建设规模担任职务在建或已完获奖情况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已中标但尚未实际开工的项目视为在建工程,供应商必须按实填写。14.114.2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技术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取得技术职称时间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建设规模担任职务在建或已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4)施工员、质量员及安全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在本工程中担任的岗位参加工作时间岗位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安全状况注:1、每一人员单独具表;2、施工员须附市政工程类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3、质量员须附市政工程类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4、安全员须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竞包单位公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4.314.4附件8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响应说明1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15日历天2服务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月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本月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首月工程进度款在次月支付,以后逐月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须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承诺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资料,以发包人的资料验收函为准)后付到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预留1.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如未发生特殊情况,则期满后退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先向发包人开具有效发票。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5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6施工质量要求合格。7安全要求合格标准………………无条款偏离备注:1、列明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与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供应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电话12345678附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报价函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编号、磋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项目名称)进行报价,在此: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1)电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各1份;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初次磋商报价人民币:元;(2)质量目标:;(3)工期:;(4)安全要求:。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投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报价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5)本磋商响应文件自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内有效。(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7)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8)保证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并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磋商服务费。(9)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0)我们郑重声明:本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我公司符合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3、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报价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报价承诺磋商承诺1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3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500 元/天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3%5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4%6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3%7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1%8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价的3%9出借资质证书罚金合同价的5%10串通竞包的罚金合同价的2%11弄虚作假的罚金合同价的2%12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罚金合同价的5%13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罚金合同价的2%14工程保修担保金额工程结算总价的1.5%15是否同意发包文件其它内容同意16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同意注:本表每一栏须对第三部分“前附表二”要求承诺的内容,按国家规定并结合评标办法作出报价承诺,否则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报价一览表工程名称 供应商项目内容磋商报价(元)备注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 磋商总价(大写) 元保留至整数位施工工期: 日历天备注:1、若供应商尚有其它内容需名列的,请按此表格式拓展。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此表无需编制在响应文件内,在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最终报价一览表工程名称 供应商项目内容磋商报价(元)备注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 磋商总价(大写) 元保留至整数位施工工期: 日历天备注:1、若供应商尚有其它内容需名列的,请按此表格式拓展。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NBZT-20250414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ZT-20250414项目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预算金额(元):887709最高限价(元):84332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数量: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具体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15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1.1供应商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浏览。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三楼电子屏),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备份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s://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网站上公布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2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2.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投标文件制作:2.4.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收件人:罗斌斌,联系方式:13586527863。2.4.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进入开标现场(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环镇北路4号联系人(询问):谭老师联系电话(询问):0574-86786651质疑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66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罗斌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527863质疑联系人:罗斌斌质疑联系方式:0574-268748953、监管单位信息名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联系人:严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前附表一本部分各条款是关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与第三部分有矛盾的,应以此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6651代理机构名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联系人:罗斌斌 电话:135865278632经批准的本次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5本次采购的条款1)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15日历天;2)服务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按月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的本月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首月工程进度款在次月支付,以后逐月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竣工结算报告(须附竣工结算资料完整性承诺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含竣工资料,以发包人的资料验收函为准)后付到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完成后支付到结算价的98.5%,预留1.5%的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如未发生特殊情况,则期满后退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先向发包人开具有效发票。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6)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待成交人履行完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退还。★6磋商报价: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人民币形式报价,磋商报价保留至“元”单位。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843324元,暂估价不下浮(如有),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磋商处理。3)采购报价应包括:临港一路(同盟村段)整治提升工程所有采购内容的费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凡影响磋商报价的所有相关费用应列入本次报价中。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施工工序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如漏报,最终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商承担,采购方一律不予承担。★7磋商有效期:90天;★8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1份。(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3)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交纸质响应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4份。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竞争性磋商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11磋商代理服务费:1)磋商代理服务费取费参照如下工程招标收费标准确定,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磋商代理服务费: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代理服务费;3)因预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本次采购失败的,预成交供应商依旧按本条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与本次磋商相关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港支行账 号:50050122000194638户 名: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其他应注意的事项:1)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有可能要求供应商出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书面澄清,该澄清应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关于备选方案的约定: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3竞争性磋商程序:1)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少于3家的,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同时开启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再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3)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开始磋商时间到后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场告之,不再进入后续程序。磋商小组将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5)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6)磋商小组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14竞争性磋商其它约定:1)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规格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同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后,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必须提供与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相一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明细(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采购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各项综合单价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授予合同: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16其他补充内容:1)采购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各供应商根据该招标控制价自行填报总价,2)供应商应以采购文件、合同条款、答疑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现场特点、供应商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等为依据,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计价定额和文件,按企业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和本企业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实力,综合考虑各种报价风险因素,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以保本微利为原则进行报价,但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3)供应商的报价应在充分履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以下费用(以下费用包括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和由以下费用引起的各种税费):工程费用:包括工程项目的成本、成品保护、竣工保洁、利润、税金、开办费、与施工方案相关的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第双方环保检测费用、施工脚手架搭建(如有)等所有费用。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4)供应商在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合同规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引起的费用变化。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自行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设计,供应商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经验,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报价。6)供应商应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采购人对供应商在磋商时自主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7)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结算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8)成交人发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有误差的,中标后5天内,将误差部分工程量提交采购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实,采购人认为确有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认为无调整必要的,采购人将不予调整。9)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的,以施工图为准。10)中标供应商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注意:1、本表内打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前附表二序号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备注1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3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500 元/天4延误合同工期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3%5未达到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4%6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3%7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合同总价的1%8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违约金限额合同价的3%9出借资质证书罚金合同价的5% 10串通竞包的罚金合同价的2%11弄虚作假的罚金合同价的2% 12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罚金合同价的5%13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罚金合同价的2% 14工程保修担保金额工程结算总价的1.5%15是否同意发包文件其它内容要求竞包人承诺“同意”16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要求竞包人承诺“同意”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1.一、说明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已经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次磋商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磋商响应资料表》中。2.二、供应商2.0.1.2、合格的供应商2.1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0.2.3、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2.0.3.4、特别说明(针对货物招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三、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响应资料表第三部分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和格式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质疑与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路整治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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