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作服招标公告(合肥市口腔医院2025)



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点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Z00685
项目名称: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非应急采购: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配送,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将商品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应急采购:应急类商品配送需在7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即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00至2025年05月08日09: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6。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点3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65号
联系方式:0551-62993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2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4-16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4-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附件.doc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前注: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4.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采购计划分批次供货,货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批次货验收合格按货物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后,中标人开具发票,自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该批次货款。该货款是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本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中标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中标人未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未在规定付款周期内完成支付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2供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口腔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非应急类采购: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需求,自采购人发出采购需求后30个日历天内将商品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发生一切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应急类采购:商品配送需在7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2、货物需求(一)指标重要性表述标识重要性标识符号符号说明关键性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重要指标项■评分项,共4项,每满足一项得4分。一般指标项●评分项,共4项,每满足一项得1分。无标识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承诺无标识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履约验收期间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注:1)标注“★”“■”“●”的条款,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官网截图、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第三方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为准),否则视为负偏离(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2)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响应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二)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款式及型号数量最高单价(元/单位)单位所属行业1▲医生夏上装短袖上装/S-6XL40080件工业2医生夏裤长裤/S-6XL40050件工业3护士夏上装短袖上装/S-6XL28080件工业4护士夏裤长裤/S-6XL28050件工业5行政男夏装短袖上装/S-6XL8090件工业6行政女夏装大褂/S-6XL14090件工业7▲医生冬上装长袖上装/S-6XL80090件工业8护士帽-28015顶工业9医生冬裤长裤/S-6XL80060件工业10护士冬上装长袖上装/S-6XL56090件工业11护士冬裤长裤/S-6XL56060件工业12行政男冬装长袖大褂/S-6XL163100件工业13行政女冬装长袖大褂/S-6XL273100件工业注:所投所有产品均须为投标人生产。(三)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1▲医生夏上装■1.面料成分:93%聚酯纤维7%精梳棉;■2、密度与克重:纱线线密度(1)(tex):经纱18.6,纬纱18.6;(允许±2偏差);纱线线密度(2)(tex):经纱14*2(允许±2偏差);密度(根/英寸):经向165,纬向101.(允许±5偏差);克重:220g/m(允许±5偏差)。■3.甲醛含量:不得检出;pH值:4.0~8.5;■4.色牢度要求:耐水、耐干摩擦、耐氯化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色牢度均≥4级;●5.防静电要求:静电压半衰期:≤2.0;●6.透气率:≥40mm/s;●7.水洗尺寸变化率:≤1%,水洗尺寸变化率径向≧-2,纬向≧-1;★8.质量符合GB18401-2010 B类全项安全指标。●9.洗涤标识完整清晰;10.刺绣要求:按照采购人具体颜色和院徽图案刺/绣;11.面料功能特点:挺括抗皱,吸湿排汗,环保抑菌,易清洗好打理,防静电,防紫外线,耐高温氯漂等;12.护士服需为暗扣,裤子需要松紧腰。2医生夏裤3护士夏上装4护士夏裤5行政男夏装6行政女夏装7护士帽8▲医生冬上装1.面料成分:93%聚酯纤维 7%精梳棉;2.密度与克重:纱线线密度(1)(tex):经纱18.6,纬纱18.6;(允许±2偏差);纱线线密度(2)(tex):经纱14*2(允许±2偏差);密度(根/英寸):经向165,纬向101.(允许±5偏差);克重:>230g/m;3.甲醛含量:不得检出;pH值:4.0~8.5;4.色牢度要求:耐水、耐干摩擦、耐氯化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色牢度均≥4级;5.防静电要求:静电压半衰期:≤2.0;6.透气率:≥40mm/s;7.水洗尺寸变化率:≤1%,水洗尺寸变化率径向≧-2,纬向≧-1;★8.质量符合GB18401-2010 B类全项安全指标。9.洗涤标识完整清晰;10.刺绣要求:按照采购人具体颜色和院徽图案刺/绣;11.面料功能特点:挺括抗皱,吸湿排汗,环保抑菌,易清洗好打理,防静电,防紫外线,耐高温氯漂等;12.护士服需为暗扣,裤子需要松紧腰。9医生冬裤10护士冬上装11护士冬裤12行政男冬装13行政女冬装(四)示例图片女医生冬装女医生夏装男医生冬装男医生夏装行政男冬装行政男夏装(只要上装)行政女冬装行政女夏装护士冬装(下装和女医生冬装一样)护士夏装(下装和女医生夏装一样)合肥市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三、报价要求1.上述“二、货物需求”表中列明的数量均为暂定量,投标人须按暂定量同时报各项综合单价及总价,仅有综合单价或仅有总价的,投标无效。总价须包含为完成所投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且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总价将作为本项目定标的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变)。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但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中标总金额。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中标后可能出现的实际供货量与招标文件暂定量之间的差距,采购人后期仅根据招标文件列明的方式据实结算,中标后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人任何理由的追加费用,请投标人谨慎报价。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发来的采购计划供货(含应急供货);签订合同后合同期内各项综合单价维持不变,故本报价要考虑到服务期间物价上涨、因商品运输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等因素;项目中标后,合同期内中标人提出的任何价格上调、增加其他费用等采购人不予更改。4.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购置费、设计费、制作费、样服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费、服务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四、安装调试、质保要求1、中标人合同签订后须制作本项目采购的各类工作服,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供货物,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3、请对照上述技术要求和采购人指定要求提供、制作,并根据有关标准选用医疗专用面料、全工艺环保活性染色、不褪色、不起毛、不缩水、不变形、抗皱耐磨耐洗、可耐受按照新颁布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热洗涤方法的洗涤。4、缝纫工艺:无跳针、浮针、漏针、偏针、脱线、各部位缝纫轨迹要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褶皱夹布。5、医护服除布料外的其他辅助用品(如纽扣、橡筋、松紧带、拉链等),需要一定质感、耐高温消毒、不易出现残旧、变色、生锈、有异物剥落等变质情况。同时,辅助用品的缝纫应做到牢固均匀、大小符合样板尺寸、接头不起毛。6、供货时服装款式、颜色、规格由采购人确定,中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7、以上工作服均需刺绣“合肥市口腔医院”文字及院徽,所有服装标签上含有对应型号及人员姓名等信息。所绣字样、标识及水洗标签要耐高温、耐氯洗,不易出现颜色淡化、变色、褪色等情况。8、中标人需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为采购人工作人员量体服务定制。五、包装要求1、货物的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2、货物外包装统一使用纸箱包装送至采购人指定楼层地点。包装应足以承受在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整个过程,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3、所有工作服按套单独包装并标注型号及款式,包装整洁无破损。六、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调换或退货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退换货商品的质量,必须优于或等于所约定的产品质量。中标人不能调换的均按不能交货处理。在验收时如实物与约定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保修服务内的问题,采购人仍可与中标人协商解决。2、售后服务未尽之处,按照国家现行“三包”规定执行。七、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装的设计、生产能力。2、中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本单位自行设计生产的产品,所投产品系归投标人原厂、原装、全新的货物,品牌为投标人所有,所投产品不得转包生产、委托或转向异地加工制作、贴标或分厂制造。采购人保留自行前往中标人工厂核实的权利。3、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响应面料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实,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八、样品要求1.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投标人全称)样品;2.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不予接收。(现场送达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不予接收。)3.投标样品送达地: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东门从7、8、9号电梯上四楼。投标样品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接收。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扣分。4.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如下:序号样品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医生夏上装详见货物需求表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件1/2医生冬上装详见货物需求表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件1/4.2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检测报告:否5.投标人提交的样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不合格的: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扣分6.中标人的竞标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编号:2025-AHHF-ZFCG-01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项目名称: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编号:2025BFFHZ00685采购人:合肥市口腔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BFFHZ006852.项目名称: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3.预算金额:36万元4.最高限价:36万元5.采购需求: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非应急采购: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配送,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将商品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应急采购:应急类商品配送需在7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即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第1页共71页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地址:合肥市滨湖科学城云谷路与江城路交口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551-6299375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3.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4.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电话:0551-66223530、66223680八、其他事项说明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第2页共71页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第3页共7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采购人合肥市口腔医院3.2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3.4.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采购需求7.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7时3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2.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4.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6.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8.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9.3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21.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1.3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5.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3家25.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7.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5)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招标结果的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29.1形式□评标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1.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2.1代理费用免收35.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36其他内容36.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6.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6.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36.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6.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6.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章节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章节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6.6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6.7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第8页共71页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2.定义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第9页共71页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4.资金落实情况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页共71页7.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如存在委托生产制造模式,则该产品应获得委托方作为生产者(制造商)、被委托方作为生产企业(生产厂)的CCC认证证书。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第11页共71页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1.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第12页共71页须知前附表。1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4.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1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5.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第13页共71页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6.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17.开标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7.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无须现场进行开标。17.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7.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第14页共71页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8.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9.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9.2.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9.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9.2款规定处理。19.4投标文件的澄清19.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第15页共71页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9.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9.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投标无效20.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20.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第16页共71页(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17页共71页22.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23.保密要求23.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第18页共71页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5.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5.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7.中标结果公告2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7.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第19页共71页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29.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代理费用32.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人员回避第20页共71页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5.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5.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页共71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下列采购需求中:(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4.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采购计划分批次供货,货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批次货验收合格按货物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后,中标人开具发票,自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该批次货款。该货款是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的本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修费及税费等各项费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1付款方式中标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因中标人未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未在规定付款周期内完成支付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2供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口腔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非应急类采购: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需求,自采购人发出采购需求后30个日历天内将商品交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发生一切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应急类采购:商品配送需在7个日历天内送达采购人院内指定地点。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二、货物需求(一)指标重要性表述标识重要性标识符号符号说明关键性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重要指标项■评分项,共4项,每满足一项得4分。一般指标项●评分项,共4项,每满足一项得1分。无标识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承诺无标识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履约验收期间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无效。注:1)标注“★”“■”“●”的条款,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反映其所在条款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官网截图、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第三方证明材料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已明确证明材料要求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要求为准),否则视为负偏离(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2)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响应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二)采购清单第23页共71页序号货物名称款式及型号数量最高单价(元/单位)单位所属行业1▲医生夏上装短袖上装/S-6XL40080件工业2医生夏裤长裤/S-6XL40050件工业3护士夏上装短袖上装/S-6XL28080件工业4护士夏裤长裤/S-6XL28050件工业5行政男夏装短袖上装/S-6XL8090件工业6行政女夏装大褂/S-6XL14090件工业7▲医生冬上装长袖上装/S-6XL80090件工业8护士帽-28015顶工业9医生冬裤长裤/S-6XL80060件工业10护士冬上装长袖上装/S-6XL56090件工业11护士冬裤长裤/S-6XL56060件工业12行政男冬装长袖大褂/S-6XL163100件工业13行政女冬装长袖大褂/S-6XL273100件工业注:所投所有产品均须为投标人生产。(三)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1▲医生夏上装医生夏裤护士夏上装■1.面料成分:93%聚酯纤维7%精梳棉;■2、密度与克重:纱线线密度(1)(tex):经纱18.6,纬纱18.6;(允许±2偏差);23第24页共71页4护士夏裤纱线线密度(2)(tex):经纱14*2(允许±2偏差);密度(根/英寸):经向165,纬向101.(允许±5偏差);克重:220g/m(允许±5偏差)。■3.甲醛含量:不得检出;pH值:4.0~8.5;■4.色牢度要求:耐水、耐干摩擦、耐氯化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色牢度均≥4级;●5.防静电要求:静电压半衰期:≤2.0;●6.透气率:≥40mm/s;●7.水洗尺寸变化率:≤1%,水洗尺寸变化率径向≧-2,纬向≧-1;★8.质量符合GB18401-2010B类全项安全指标。●9.洗涤标识完整清晰;10.刺绣要求:按照采购人具体颜色和院徽图案刺/绣;11.面料功能特点:挺括抗皱,吸湿排汗,环保抑菌,易清洗好打理,防静电,防紫外线,耐高温氯漂等;12.护士服需为暗扣,裤子需要松紧腰。5行政男夏装6行政女夏装7护士帽8▲医生冬上装1.面料成分:93%聚酯纤维7%精梳棉;2.密度与克重:纱线线密度(1)(tex):经纱18.6,纬纱18.6;(允许±2偏差);纱线线密度(2)(tex):经纱14*2(允许±2偏差);密度(根/英寸):经向165,纬向101.(允许±5偏差);克重:>230g/m;3.甲醛含量:不得检出;pH值:4.0~8.5;4.色牢度要求:耐水、耐干摩擦、耐氯化水、耐酸汗渍、耐碱汗渍色牢度均≥4级;5.防静电要求:静电压半衰期:≤2.0;6.透气率:≥40mm/s;7.水洗尺寸变化率:≤1%,水洗尺寸变化率径向≧-2,纬向≧-1;9医生冬裤10护士冬上装11护士冬裤12行政男冬装13行政女冬装第25页共71页★8.质量符合GB18401-2010B类全项安全指标。9.洗涤标识完整清晰;10.刺绣要求:按照采购人具体颜色和院徽图案刺/绣;11.面料功能特点:挺括抗皱,吸湿排汗,环保抑菌,易清洗好打理,防静电,防紫外线,耐高温氯漂等;12.护士服需为暗扣,裤子需要松紧腰。(四)示例图片女医生冬装,女医生夏装第26页共71页男医生冬装,男医生夏装行政男冬装,行政男夏装(只要上装)第27页共71页行政女冬装,行政女夏装护士冬装(下装和女医生冬装一样)护士夏装(下装和女医生夏装一样)合肥市口腔医院合肥市口腔医院第28页共71页三、报价要求1.上述“二、货物需求”表中列明的数量均为暂定量,投标人须按暂定量同时报各项综合单价及总价,仅有综合单价或仅有总价的,投标无效。总价须包含为完成所投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且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总价将作为本项目定标的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变)。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供货,但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中标总金额。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中标后可能出现的实际供货量与招标文件暂定量之间的差距,采购人后期仅根据招标文件列明的方式据实结算,中标后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人任何理由的追加费用,请投标人谨慎报价。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发来的采购计划供货(含应急供货);签订合同后合同期内各项综合单价维持不变,故本报价要考虑到服务期间物价上涨、因商品运输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等因素;项目中标后,合同期内中标人提出的任何价格上调、增加其他费用等采购人不予更改。4.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购置费、设计费、制作费、样服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检验费、服务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四、安装调试、质保要求1、中标人合同签订后须制作本项目采购的各类工作服,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供货物,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配送货物。3、请对照上述技术要求和采购人指定要求提供、制作,并根据有关标准选用医疗专用面料、全工艺环保活性染色、不褪色、不起毛、不缩水、不变形、抗皱耐磨耐洗、可耐受按照新颁布的《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规定热洗涤方法的洗涤。4、缝纫工艺:无跳针、浮针、漏针、偏针、脱线、各部位缝纫轨迹要均匀、整齐、顺直、牢固、无褶皱夹布。5、医护服除布料外的其他辅助用品(如纽扣、橡筋、松紧带、拉链等),第29页共71页需要一定质感、耐高温消毒、不易出现残旧、变色、生锈、有异物剥落等变质情况。同时,辅助用品的缝纫应做到牢固均匀、大小符合样板尺寸、接头不起毛。6、供货时服装款式、颜色、规格由采购人确定,中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7、以上工作服均需刺绣“合肥市口腔医院”文字及院徽,所有服装标签上含有对应型号及人员姓名等信息。所绣字样、标识及水洗标签要耐高温、耐氯洗,不易出现颜色淡化、变色、褪色等情况。8、中标人需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为采购人工作人员量体服务定制。五、包装要求1、货物的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人负责。2、货物外包装统一使用纸箱包装送至采购人指定楼层地点。包装应足以承受在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整个过程,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3、所有工作服按套单独包装并标注型号及款式,包装整洁无破损。六、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要求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调换或退货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退换货商品的质量,必须优于或等于所约定的产品质量。中标人不能调换的均按不能交货处理。在验收时如实物与约定的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保修服务内的问题,采购人仍可与中标人协商解决。2、售后服务未尽之处,按照国家现行“三包”规定执行。七、其他要求1、中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装的设计、生产能力。2、中标人所投产品须为本单位自行设计生产的产品,所投产品系归投标人原厂、原装、全新的货物,品牌为投标人所有,所投产品不得转包生产、委托或转向异地加工制作、贴标或分厂制造。采购人保留自行前往中标人工厂核实的权利。3、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响应面料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查验,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实,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第30页共71页诺,未提供的投标无效。)八、样品要求1.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投标人全称)样品;2.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样品,不予接收。(现场送达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十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否则不予接收。)3.投标样品送达地: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东门从7、8、9号电梯上四楼。投标样品未送达指定地点,不予接收。4.投标人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扣分。4.1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如下:序号样品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单位数量备注1医生夏上装详见货物需求表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件1/2医生冬上装详见货物需求表中技术参数及要求件1/4.2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检测报告:否5.投标人提交的样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不合格的:按照评分办法进行扣分6.中标人的竞标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第31页共71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8.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1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文件制作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5器码查询机器码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项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8无标识项响应承诺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9承诺函(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七、其他要求”的“第3项”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70分)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1、■代表重要指标,每满足一项得4分,共4项,共计16分;2、●代表一般指标项,每满足一项得1分,共4项,共计4分。注:1)以投标响应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2)标注■、●号的指标,如若包含多个子项目指标,则该标识项内所有子项目指标均满足或优0-20分技术资信分(70分)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于招标文件要求方能得分。0-20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提供1类认证得2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认证信息查询截图。0-6分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票日期为准,任意一个时间满足即可),投标人具有所投核心产品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供货业绩(同一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采购需求中2项核心产品),每个得2分,最高10分。注:1)同一业绩包含多个符合要求的产品不累计计分,仅以最高分计分一次。2)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发票)及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等)扫描件。如合同(或发票)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时间、产品品牌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此处业绩中合同(或发票)主体须为投标人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4)业绩中产品须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型号可不同;5)同一业主单位提供多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0-10分供货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对接方式、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安排、响应时间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完善,配送安排,可行性、实用性强的,得0-5分第35页共71页5分;2、方案内容较为完善,配送安排有一定可行性、实用性的,得3分;3、方案能基本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细节待完善的,得1分;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或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生产工序流程、管理控制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工序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布料物料进厂检验、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包装、入库等八个工序)、管理控制制度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生产工序流程完整、规范,管理控制制度完善,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得5分;2、生产工序流程比较完整、较规范,管理控制制度比较完善,满足采购项目要求,得3分;3、生产工序流程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细节有待完善,得1分。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或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0-5分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质量检测设施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完整、详细、思路可行、处理适宜,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2、方案内容较完整、较详细、思路较可行、处理较适宜,较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3、方案内容不够完整、不够详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或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或未0-4分第36页共71页提供方案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响应效率,质保期内的承诺及其它相关服务承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可行性强,响应时间安排妥当,处理能力强,其它服务承诺充足,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完善,可行性较强,响应时间安排较妥当,处理能力较强,其它服务承诺较为充足,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完善,可行性一般,响应时间安排不太妥当,处理能力较低,未见其它服务承诺,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不相关或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0-5分样品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从样品材质、样品缝制工艺、样品整体外观、样品质感、颜色协调性方面进行逐项评审,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交不全的,本项不得分:1、样品材质:样品材质先进、质量过硬的,得3分,材质较为先进、质量较为过硬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样品缝制工艺:样品缝制细致、质量考究的,得3分,缝制较为细致、质量较为考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样品整体外观:样品整体外观美观大方的,得3分,整体外观较为美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4、样品质感:样品触摸手感丝滑平顺,得3分,触摸手感较为平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5、颜色协调性:样品整体颜色搭配协调的,得3分,样品整体颜色搭配基本协调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0-15分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30分)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第38页共71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5年合肥市口腔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编号:2025BFFHZ00685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9页共71页合肥市口腔医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商123……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第40页共71页1.4.2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5.1交付期限:;1.5.2交付地点:;1.5.3交付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第41页共71页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42页共71页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第43页共71页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44页共71页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45页共71页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6页共71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47页共71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年月日第48页共7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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