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招标公告(醴陵市人民法院2025)



醴陵市人民法院(2025)湘0281法鉴字054号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04-16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2025年4月23日9时10分选择原告刘永明与被告醴陵市恒兴黑火药制造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
委托鉴定事项:
对被告醴陵市恒兴黑火药制造有限公司厂区爆炸与原告房屋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1、机构选择:从符合资质且入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入围鉴定类机构名册》或《湖南省法院2024-2025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的报名机构中摇号选择一家机构。
2、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3、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4月22日12时00分。
4、报名方式:登陆本网站“工作公示”栏,通过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进行报名申请。
5、摇号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10分。
提示:
1、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确定可以受理本案委托请联系案件承办人,未联系承办人将不予审核通过,重复报名或报错类别,取消当月摇号资格;
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或查询。
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办公大楼219办公室(0731-23059033)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19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醴陵市人民法院承办人办公室电话:15343339095 承办人:胡利娥
醴陵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31-23059032 联系人:邓静如

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工程检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