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微生物菌剂招标公告(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



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2011JH620524027
项目名称: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30.00(万元)
最高限价:230.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微生物菌剂一批,含采购、运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或(供应商所属市、州)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或(供应商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或(供应商所属市、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或(供应商所属省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7至2025-04-23,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方式:(一)时间:自2025年04月17日00:00:00起至2025年04月23日23:59:59止均可免费获取。 (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5-07 09:00:00
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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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tianshui.gov.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甘肃省武山县城关镇农业局大楼6楼
联系方式:0938-6818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
联系方式:0938-8630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
电 话:0938-86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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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GZC2025-137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盖章):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1-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第七章合同文件.............................................-64-第八章附件.................................................-72-第一章招标公告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TGZC2025-137二、采购内容采购微生物菌剂一批,含采购、运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三、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七、信息注册须知:-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一)时间:自2025年04月17日00:00:00起至2025年04月23日23:59:59止均可免费获取。(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3-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统一入口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统一入口网址,选择项目对应开评标系统,并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站首页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对应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前投标人须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找到相对应系统的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对应系统的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4-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2025年4月16日-5-致供应商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供应商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6-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采购内容:采购微生物菌剂一批,含采购、运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涉及武山县3个乡镇微生物菌剂采购,预估占地4600亩。3.合同签订:签订一个项目合同2采购人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预算金额:¥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3.单价最高限价:4800元/吨。5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5供应商资格条件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90个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8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前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要求与原件一致),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预备会不组织招标预备会。11现场勘察不组织。12现场演示不需要。13样品不需要。14纸质版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提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14文件份数全一致,包括签字和盖章。(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可以是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件,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注: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如若不一致,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承担。如需纸质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另行通知。15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化升级,系统升级为:(http:/47.96.171.185/UserLogin.aspx)。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赢标电子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前供应商须登录“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第二开标厅)1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1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18相同品牌产品投标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9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商定。但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0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缴纳账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岷山路支行户名: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2050163011500000216行号:10582500017921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3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另行约定。本项目开标时需要使用钉钉工作软件,以工作群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请各供应商务必主动添加钉钉号以便在开标时发起视频会议。本项目钉钉号为“18293866061”-10-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本部分内容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相关废标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它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未在本部分内容阐述的,以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阐述为准。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提交到“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名称与投标登记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在“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未按时签到并解密投标文件的。4.在“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中投标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二.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投标有效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三、详细评审中有关无效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1-1.8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9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供应商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如果该供应商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其单价计算,如果没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其它供应商相同项目的最高价计算,合计累计超过其投标报价的5%(不含5%)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第三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采购人、甲方”指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1.2.“采购代理机构”指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潜在供应商”是指向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1.4.“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1.5.“乙方”指其投标被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1.6.“中标供应商”是指依法确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7.“招标文件”是指由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1.9.“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包括电子文档;1.10.“货物”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1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2.“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13.“安装”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货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14.“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15.“实质性条款”是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扣分。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16.“日期、天数、时间”是指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1.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19.“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13-1.20.“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招标说明1.21.招标代理机构就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1.22.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1.23.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供应商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3.知识产权3.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招标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同时投标情形的,不得同时投标。6.现场踏勘及投标费用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招标会和招标文件1.招标会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2.招标文件的内容2.1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七章合同文件第八章附件2.2供应商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3.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采购人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3.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1.1投标函1.2资格文件1.3供应商基本情况1.4开标报价一览表1.5分项报价明细表1.6技术规格响应表1.7商务条款响应表1.8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9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1.10其它1.1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及其它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2.投标价格2.1供应商应按“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分项单价。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2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内,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2.3供应商必须100%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全部项目,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它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2.4中标服务费应为投标成本,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5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16-2.6投标文件的单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2.7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单位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则视为恶意竞争,将导致报价无效。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5.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4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编制。5.5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人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并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站首页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统一入口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统一入口网址,选择项目对应开评标系统,并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站首页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17-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对应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前投标人须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找到相对应系统的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对应系统的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迟到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未上传加密好的投标文件的,将无法上传系统,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供应商按规定将加密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评标系统。3.2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3.3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供应商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五)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进行,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并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辅助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2.开标时,采用“赢标电子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在开标现场(钉钉视频会议群及“赢标电子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必须对唱标的内容进行确认。4.对不同文字文本电子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资格审查6.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7.投标文件的受理7.1当投标文件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7.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后,未出现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有效投标,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定标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2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2.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2.2技术复杂;1.2.3社会影响较大。1.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1.4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1.5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1.5.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1.5.2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1.5.3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1.5.4其它评标必须的资料。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2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二节中相关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离。投标偏离分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3.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3.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评审内容进行评审。4.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4.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如出现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得出评标价:-19-4.1.1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4.1.2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大者为准;4.1.3投标数量少报,单价不变,以招标数量调整合价;4.1.4缺项、漏项时以所有供应商中该项报价最高者加入后调整;4.1.5其它情况均按照价格审核计算后,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予以调整。4.2如果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开标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列明项目的数量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不利于该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调整,且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4.3按照本节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报价,须取得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供应商拒不接受调整方法以及调整后的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4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按照本节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的,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如果供应商拒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价小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价;投标报价的总价大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的报价。4.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6.1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4.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无效标和废标的处理除本招标文件及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6.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供应商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6.2.1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6.2.2答辩人须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拟委派答辩人必须是供应商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否则不得进入答辩室。6.2.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进行答辩,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且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20-6.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7.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7.2.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7.2.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7.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7.2.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7.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按照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中不再接受另外的中标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投标。7.5招标单位应当按照评标报告中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的,必须说明合法理由。招标单位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7.7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8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否决无效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7.9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招标过程的保密性-21-8.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否则,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相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9.评标方法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见:第四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七)授予合同1.投标文件的审核1.投标文件的审核1.1采购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列出的规定和要求审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1.2审查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1.3审核和审查的原则: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依据的文件有:1.3.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1.3.2经备案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等资料;1.3.3记录开标过程的招标开标记录表;1.3.4其它必须的资料。1.4投标文件的审核:1.4.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1.4.2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1.4.2.1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它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4.2.2可以对细微偏离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1.4.3重大偏离的处理1.4.3.1采购人有权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判定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离,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判定结果进行监督检查。除第二部分-22-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的原则;1.4.3.2在做出任何一项无效标的决定之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应要求当事供应商作出相应的书面澄清。2)书面澄清应由当事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果供应商拒绝书面澄清或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3)做出无效标的决定,应详细记录做出无效标的理由、依据。4)做出无效标的,采购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1.4.4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确定之前,采购人应当暂停授予当事供应商合同。2.合同价的确定投标报价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或出现错误,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招标文件按照下述原则修正,确定合同价。(但无论如何修正,合同价不能大于中标价)2.1.合同价不超过中标价;2.2.以价格部分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2.3.各项汇总数额合计与上述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2.4.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小者为准;2.5.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2.6.按照上述调整后总额如果超出供应商的报价,则合同价仍为中标价,并按合同价调整分项报价,以形成计算合理的价格构成;2.7.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后总额小于中标价,则多出的部分可以转为暂定金额,由甲方掌握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2.8.合同价为含税价格。(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服务费暂行管理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九)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23-(十)合同的签署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与中标人一次性按包签订合同。(十一)履约保证金1.如果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中标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不遵守相关规定,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予以赔偿。(十二)合同生效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按本须知11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合同各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十三)采购人的权利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采购人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应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3.采购人在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之前,有权组织对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进行复核,并作为采购人决定是否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在招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对存在造假的或存在重大偏离的招标候选人,采购人有权暂停确认招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复核,并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有权暂停与中标候选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复核,对存在造假的中标人,由财政部门依法审查,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十四)腐败和欺诈行为1.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好处,影响与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事务有关人员的行为均属“腐败行为”。2.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工作或合同执行,或供应商之间串通,影响公平竞标,均属“欺诈行为”。3.腐败或欺诈行为均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而且,将进一步取消该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供应商参与采购人所有其它工程投标竞争的资格。4.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24-供应商向采购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2.质疑2.1质疑内容、时限(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质疑材料。(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它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它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4)前款所说的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第十条,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2.1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2.2.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它有关供应商。2.3质疑投诉相关规定2.3.1对本项目中标结果存在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3.2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25-2.3.3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对于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附:质疑函参考格式质疑函(格式)(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对,(项目名称)(第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权益受到损害的理由:1.……2.……证明材料及诉求:1.……2.……质疑人名称(加盖公章):质疑人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司红色鲜章)。3.质疑函递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3.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3.2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26-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4.投诉4.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4.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它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4.4投诉地点:武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十六)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进口产品政策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1.2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1.3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除需要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外,还要同时出具进口产品所属行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的意见。1.4招标文件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7-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2根据财库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2.3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优惠政策2.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甘肃政府采购网查询。2.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2.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2.4.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28-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4.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或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6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各级预算单位可根据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数量等具体情况,按规定履行有关变更采购方式报批程序后,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同时,要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搭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十七)其它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9-2.如果供应商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采购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采购人对该供应商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3.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4.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5.变更事项: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能够及时获取项目变更事项。-30-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按照“建基地、强龙头、延链条、聚集群、培园区、创品牌”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要求和全县“六抓六化六促进”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紧盯“五十亿级”蔬菜全产业链工作目标,坚持绿色与增产结合、节本与增效兼顾、产量与品质并重的原则,重点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提升产品品质上下功夫,进一步助推我县设施蔬菜可持续健康发展。该项目建设区域涉武山县3个乡镇微生物菌剂采购,预估占地4600亩;其中:设施大棚韭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模1200亩,涉及城关镇清池、下庄2村约550户,山丹镇车岸、渭河、堡子、贺店4村约600户;设施大棚豆角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模1400亩,涉及洛门镇汪沟、郭台、蓼阳、金刚、史庄等村约1500户;设施大棚莴笋—蒜苗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模1500亩,涉及洛门镇郭庄、文寺、赵碾、冶扶等村约1750户。(二)采购内容1.采购微生物菌剂一批,含采购、运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2.预算金额:230.00万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单价最高限价:4800元/吨。3.实际采购数量由中标单价与采购预算金额换算确定。二、应用环境要求货物在本包实施地各类环境条件中能够正常使用。三、标准和规范乙方所供货物应按最新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本项目采购要求设计、生产。四、技术规格书(一)技术条件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包的技术条件。(二)本技术条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条件和标准的优质产品。(三)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件和条文提出异议,那么可以认为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完成满足技术条件的要求。(四)货物应满足本技术要求书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要求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采购人所接受。-31-五、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采购货物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1微生物菌剂1.符合《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技术标准;2.液体,10kg—20kg独立包装(桶装或罐装);3.有效活菌含量≥10亿/mL;4.杂菌率≤10%;5.无害化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技术质量标准。4800吨注:实际采购数量由中标单价与采购预算金额换算确定。六、商务要求(一)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采购、供货、运输、保险、税金、其它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供货及包装、运输要求1.本项目实施包括货物的供货并附带相应的技术宣传资料(具体使用及调配方法等);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货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破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三)交货要求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2.交付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运送到项目实施地,由各乡镇统一接收并填写接收单。3.交付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所有货物等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乡镇、村。-32-(四)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中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的合格产品。2.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六)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大于等于6个月,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保质期承诺书。2.售后服务2.1在项目服务期内,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产品损坏、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产品本身说明书的指标等),供应商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供应商对产品质保期要符合相关行业规定。2.2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产品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的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2.3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相关处理,确保不误农时;如因服务不及时或有缺陷对农户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负责。(七)项目实施地点武山县3个乡镇,其中:设施大棚韭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涉及城关镇清池、下庄2村,山丹镇车岸、渭河、堡子、贺店4村;设施大棚豆角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涉及洛门镇汪沟、郭台、蓼阳、金刚、史庄等村;设施大棚莴笋—蒜苗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涉及洛门镇郭庄、文寺、赵碾、冶扶等村。(八)知识产权要求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3-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是否有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否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是否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6)信用查询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甘肃)或(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www.gscredit.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或(供应商所属市、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甘肃)或(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9)非联合体投标是否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二、评标方法-34-(一)评审内容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2.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计算评标价。3.中标价为含税单价。(二)开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实施)。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从本环节开始均由评标委员会实施)。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1.2.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1.2.2投标报价是否是唯一报价;1.2.3投标文件是否编制目录页码,是否完整,编排有序;1.2.4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附加条件;1.2.5投标有限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澄清有关问题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4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35-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注: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果有)。3.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5中标供应商数量: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名。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前3名为拟中标候选人。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6-5.2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5.3评标方法和标准;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三、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和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评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总分为100分,由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等三部分组成,详细评分细则见下表。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它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的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二)评分细则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30×(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37-2商务部分(22分)业绩(5分)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履约能力(5分)1.倡导绿色环保低碳,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投标人所投产品以绿色环保理念为依据,结合制作工艺和研发团队,体现产品制造商为绿色工厂及环保产品,提供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颁发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的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2.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先进性,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者不得分。(注:认证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售后服务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指导人员配置、应急预案(如菌剂失效后的补救措施)、定期巡检和回访、后期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①方案内容描述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操作性强,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②方案内容描述完整、基本合理可行、操作性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8分;③方案内容描述一般的,得4分;④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方案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48分)技术参数响应(10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完全满足得10分,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活菌数、杂菌率、重金属含量等)。技术方案适配性(8分)能够提供应用场景模拟数据或试验检测结果,证明实际效果(如降解效率、增产率、改良土地环境、提升产品品质)的相关证明资料,每提供一份得4分,满分8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实施方案(12分)根据项目实施特点及要求,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任务提供有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配送方案、对使用对象的技术培训、项目验收。①实施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高且优于其他投标人,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②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基本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③方案思路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全面,不够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④不提供不得分。-38-供货保障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供货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案、供货计划、保障措施综合评定。①保障措施及时、合理可行、内容全面、切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得9分;②保障措施较及时、合理可行、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③保障措施一般的,得3分;④未提供者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有周密的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措施、有针对性质量承诺,综合评定。①保障措施完善、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9分;②保障措施较完善、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③保障措施一般的,得3分;④未提供者不得分。-3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0-一、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单价为元/吨(大写:元/吨)。¥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要求,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4.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加密好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41-二、资格文件(一)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关于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全部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因所提供的复印件版面不清晰、模糊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本供应商可授权代理机构及本项目业主可以向我单位开户银行查询我单位的财务状况。特此申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职务:邮编:电话:(二)营业执照注: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背面)-43-(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字:,签字:(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背面)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44-(五)财务状况1.供应商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2.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七)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5-(八)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郑重声明: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附件1);2.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同时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附件2)。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果为非联合体投标,请做出书面声明(附件3)。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6-附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7-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单位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8-项目编号:TGZC2025-137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盖章):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1-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4-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2-第七章合同文件.............................................-64-第八章附件.................................................-72-第一章招标公告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TGZC2025-137二、采购内容采购微生物菌剂一批,含采购、运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三、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七、信息注册须知:-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录: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CA数字证书。用已办理获取的CA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和CA数字证书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录方式。CA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理。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一)时间:自2025年04月17日00:00:00起至2025年04月23日23:59:59止均可免费获取。(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3-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统一入口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统一入口网址,选择项目对应开评标系统,并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站首页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开标前半小时以内投标人须登录对应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前投标人须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找到相对应系统的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对应系统的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4-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2025年4月16日-5-致供应商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供应商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6-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采购内容:采购微生物菌剂一批,含采购、运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涉及武山县3个乡镇微生物菌剂采购,预估占地4600亩。3.合同签订:签订一个项目合同2采购人采购人: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地址:武山县城关镇和平街2号联系人:裴晓刚联系电话:0938-6818680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石马坪街道团庄路108号商铺(宏昇尚府南侧50米)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938-8630801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预算金额:¥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3.单价最高限价:4800元/吨。5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供应商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证明;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5供应商资格条件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或(供应商所属市、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或(供应商所属省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90个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8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前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要求与原件一致),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预备会不组织招标预备会。11现场勘察不组织。12现场演示不需要。13样品不需要。14纸质版投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提交的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完14文件份数全一致,包括签字和盖章。(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可以是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件,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注:供应商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如若不一致,一切问题由投标单位承担。如需纸质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另行通知。15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因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化升级,系统升级为:(http:/47.96.171.185/UserLogin.aspx)。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赢标电子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前供应商须登录“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签到。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签到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开标时,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1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二楼第二开标厅)1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1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18相同品牌产品投标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9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商定。但金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0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缴纳账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此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岷山路支行户名: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2050163011500000216行号:10582500017921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3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另行约定。本项目开标时需要使用钉钉工作软件,以工作群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请各供应商务必主动添加钉钉号以便在开标时发起视频会议。本项目钉钉号为“18293866061”-10-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本部分内容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相关废标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它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未在本部分内容阐述的,以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阐述为准。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判定)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提交到“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名称与投标登记时的名称不一致者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在“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未按时签到并解密投标文件的。4.在“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tianshui.fzbidding.com/login.html?role=bidding)”中投标单价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二.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投标有效期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三、详细评审中有关无效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1-1.8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9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供应商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如果该供应商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其单价计算,如果没有相同项目单价的按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其它供应商相同项目的最高价计算,合计累计超过其投标报价的5%(不含5%)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5.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第三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采购人、甲方”指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1.2.“采购代理机构”指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潜在供应商”是指向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1.4.“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1.5.“乙方”指其投标被武山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1.6.“中标供应商”是指依法确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7.“招标文件”是指由甘肃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1.9.“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包括电子文档;1.10.“货物”是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1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1.12.“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13.“安装”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货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14.“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15.“实质性条款”是指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扣分。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16.“日期、天数、时间”是指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1.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1.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19.“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13-1.20.“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招标说明1.21.招标代理机构就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1.22.供应商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1.23.招标代理机构特别要求在供应商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并同时递交电子文件。3.知识产权3.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招标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同时投标情形的,不得同时投标。6.现场踏勘及投标费用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招标会和招标文件1.招标会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2.招标文件的内容2.1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七章合同文件第八章附件2.2供应商应认真检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3.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供应商应在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采购人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3.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1.1投标函1.2资格文件1.3供应商基本情况1.4开标报价一览表1.5分项报价明细表1.6技术规格响应表1.7商务条款响应表1.8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9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1.10其它1.1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格式及其它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缩小)。2.投标价格2.1供应商应按“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分项单价。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2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内,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2.3供应商必须100%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全部项目,如出现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它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2.4中标服务费应为投标成本,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5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16-2.6投标文件的单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2.7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单位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则视为恶意竞争,将导致报价无效。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电子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5.3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4电子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编制。5.5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委托代理人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系统,并使用“赢标投标编制工具”生成的“.GCTB”、“.HWTB”或“.FWTB”、“.YSTB”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赢标电子开评标系统”(网站首页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47.96.171.185/loginEntry.html),逾期未上传到指定的网络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统一入口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蔬菜绿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微生物菌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