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2025)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A001040950001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0950001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海淀发改(审)〔2024〕269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10088.710000万元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招标类别: 设计 招标

投资额: 10088.71 万元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工程主要为沿现状道路新建保留村与市政供水管线间的供水管道,共新建DN200-600供水管道16839m及附属构筑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S110000A001040950001001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标段(包)内容: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海淀区 位于海淀区上庄镇、苏家坨镇。东至京新高 速,南至北清路,西至龙泉寺南路,北至北沙河路。

合同估算价: 2475300 元

计划工期: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 /

其它说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S110000A001040950001001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须至少具有 / 项已完成 / 设计 业绩。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0 日)发生重大 设计 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行为;

        ⑧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② 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7)其他要求: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 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其它说明: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7.其他公告内容

    (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2) (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参加开标会议的安排。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 010-88405807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马坊村稻香湖再生水厂内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6层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李嘉莉

电  话: 13810420639
电    话: 188105993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

账  号: 01091201000120111000766
账    号: 222121735095

2025年04月16日

附件列表:

0416盛世城乡供水一体化招标公告.pdf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设计)(1)_招标文件.pdf

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己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4〕269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10088.710000万元(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类别:设计招标投资额:10088.71万元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为沿现状道路新建保留村与市政供水管线间的供水管道,共新建DN200-600供水管道16839m及附属构筑物。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标段(包)内容: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位于海淀区上庄镇、苏家坨镇。东至京新高速,南至北清路,西至龙泉寺南路,北至北沙河路。合同估算价:2,475,300.00元计划工期: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其它说明:/3.投标人资格要求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设计业绩。(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⑧/(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②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8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其他要求:投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其它说明: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开标地点:/7.其他公告内容不给予经济补偿。(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2)(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参加开标会议的安排。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监督电话:010-884058079.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10.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马坊村稻香湖再生水厂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6层联系人:李工联系人:李嘉莉嘉莉电话:13810420639电话:18810599312传真:传专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账号:01091201000120111000766账号:2221217350952025年04月16日返回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文件标段名称: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盖单位电子印章)招标代理机构: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印章)2025年04月1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开标时间及地点7.其他公告内容8.监督部门9.公告发布媒介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7.7履约保证金7.8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附件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件四开标记录表附件五中标通知书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一否决投标条件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三投标文件澄清函附件四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附件五电子化评标方法附件六评标表格表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表3: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表4:暗标编号对照表(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评审)表5:形式评审记录表表6:资格评审记录表表7:响应性评审记录表表8: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汇总表表9:否决投标情况表表10:资信业绩评分记录表表11:设计方案评分记录表表12: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表13:其他因素评分记录表表14: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表15:评分结果汇总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语言文字1.3适用法律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合同协议书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8转让1.9严禁贿赂1.10知识产权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1.12发包人要求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2.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2.3办理证件和批件2.4支付合同价款2.5提供设计资料2.6其他义务3.发包人管理3.1发包人代表3.2监理人3.3发包人的指示3.4决定或答复4.设计人义务4.1设计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保证金4.3分包和不得转包4.4联合体4.5项目负责人4.6设计人员的管理4.7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4.8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4.9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5.设计要求5.1一般要求5.2设计依据5.3设计范围5.4设计文件要求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6.1开始设计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6.3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6.4行政管理部门引起的周期延误6.5完成设计6.6提前完成设计7.暂停设计7.1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7.2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7.3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8.设计文件8.1设计文件接收8.2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8.3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9.设计责任与保险9.1工作质量责任9.2设计文件错误责任9.3设计责任主体9.4设计责任保险10.施工期间配合11.合同变更11.1变更情形11.2合理化建议12.合同价格与支付12.1合同价格12.2定金或预付款12.3中期支付12.4费用结算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13.2不可抗力的通知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14.违约14.1设计人违约14.2发包人违约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15.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五、设计费用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营业执照(三)资质证书(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六)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七)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十)主要人员简历表(十一)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七、设计方案八、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以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生成编号为准),己由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4〕269号),项目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海淀区,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类别:设计招标投资额(如有):10088.7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设计费:247.53万元)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为沿现状道路新建保留村与市政供水管线间的供水管道,共新建DN200-600供水管道16839m及附属构筑物。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标段(包)内容: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地点(如有):位于海淀区上庄镇、苏家坨镇。东至京新高速,南至北清路,西至龙泉寺南路,北至北沙河路。合同估算价(如有):247.53万元计划工期(如有):60日历天建筑面积(如有):/建筑高度(如有):/其它说明(如有):/3.投标人资格要求3.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设计业绩。(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②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18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图纸获取时间(如有):/图纸获取地点(如有):/图纸押金(如有):/其他要求(如有):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5.投标文件的递交5.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现场踏勘时间(如有):/投标预备会时间(如有):/其它说明(如有):/6.开标时间及地点6.开标时间:2025-05-0909:30:00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开标地点(如有):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4号楼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其他公告内容7.(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参加开标会议的安排。8.监督部门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监督电话(如有):010-884058079.公告发布媒介9.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10.联系方式10.招标人: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马坊村稻香湖再生水厂内联系人:李工电话:13810420639电子邮件:/传真(如有):/网址(如有):/招标人账号(如有):/招标人开户行(如有):/招标代理机构: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6层604联系人:李工电话:18810599312电子邮件:/传真(如有):/网址(如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如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如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东马坊村稻香湖再生水厂内联系人:李工电话:1381042063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6层604联系人:李工电话:188105993121.1.4招标项目名称海淀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淀区上庄镇、苏家坨镇。东至京新高速,南至北清路,西至龙泉寺南路,北至北沙河路。1.1.6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沿现状道路新建保留村与市政供水管线间的供水管道,共新建DN200-600供水管道16839m及附属构筑物。1.1.7项目投资估算10088.71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政府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包括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阶段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工作范围:包括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3.2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至少具有/项已完成/设计业绩。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2)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7(含)以上职称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②在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7.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踏勘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按本章附件一格式编写后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递交(适用于召开投标预备会)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发送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一集中列示的所有否决条件。(2)招标范围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范围是指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区概况、项目建设目标与定位、项目建设规模及布局、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安排、措施平面布置及典型设计图和其他需要设计说明的相关内容。(3)投标报价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不应超出本章3.2.4给出的最高限价。(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件接受并满足(5)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12.3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除本章第1.12.1项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之外的其他内容偏差幅度:细微偏差或允许修正的偏差。(1)细微偏差:指在个别地方存在疏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允许修正的偏差:尽管偏差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但就同类问题在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表述不一致,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经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按投标函及其附录承诺内容修正投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29日形式:按本章附件一格式编写后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递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发送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直接下载澄清通知,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发送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投标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直接下载修改通知,无需回复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采用金额报价方式。(2)采用费率报价的,费率指:。(3)采用金额报价的,需提供详细的设计费用清单,并汇总得出投标报价总额。(以上内容供招标文件编写参考,具体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调整)3.2.4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24753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自主竞争报价。(2)投标报价应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以上内容供招标文件编写参考,具体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调整)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保证金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2020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2022年3月31日至2025年3月30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可以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和单位电子印章。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可以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和单位电子印章。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进行加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无需密封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02504161603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5要求,aac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通知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送;(3)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澄清申请、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确认、投标文件递交、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通知的回复均需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4)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bsgjgcjssl01/index.html);(5)投标文件制作、加密、解密必须使用投标人本单位电子印章,且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个单位电子印章;(6)投标文件、澄清申请、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确认、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通知的回复,需按照要求相应加盖单位和/或个人电子印章;(7)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进行加密;(8)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必须与投标文件加密使用同一单位电子印章)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水利或市政行业相关设计业绩10.2项目负责人的陈述与答辩不要求要求: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会后即进行陈述与答辩。陈述与答辩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钟。10.3设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设计方案(技术暗标)编制和递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10.4中标后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份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并签到;(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或未携带单位电子印章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4)设置信用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解密前应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当日不能进行评标的,招标人应于评标当日复核投标人信用等级信息,如有变化应将变化后的信用等级信息提交评标委员会。(5)开标结束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用单位电子印章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所有电子标书进行加密,加密用的单位电子印章须由招标人随身妥善保管。10.9信用等级信息的采集(适用于设置信用标评审)(1)投标文件解密前,应现场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2)根据《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评标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未参加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按C-级(60分)赋基础分,如果该市场主体存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办法第十二条扣分后,认定其信用等级。(3)开标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经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确认,并在开标记录表中记录;当日不能进行评标的,招标人应于评标当日复核投标人信用等级信息,如有变化应将变化后的信用等级信息提交评标委员会。(4)联合体投标的,应采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信用等级信息。10.10开标异常情况的处理(1)信用等级信息采集异常的处理因不可抗力原因(停电、网络瘫痪、网站故障等)导致开标现场无法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招标人立即暂停开标程序,如实记录暂停开标的具体原因,由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当场确认,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组织对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2)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因不可抗力原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解密时停电、网络瘫痪、系统故障等),解密时间推迟,推迟的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2)其他原因,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予退还。②因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当场予以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招标人代表使用单位电子印章将已解密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待问题解决后重新组织开标。③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但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达到三个(含)以上的,开标继续进行,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0.11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9日(含当日)之前任意时间10.12评标特殊情况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时,可以继续进行评标,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10.13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招标人分析原因后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6)其他情形:/(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4.1有关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单位:/10.14.2招标代理费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10.14.3招投标交易服务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四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信用等级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字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附件五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格式)(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设计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六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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