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 残疾人服务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招标公告(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



项目概况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0408
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73,56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125,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残疾人服务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25,5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
采购包预算金额:1,248,06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残疾人服务
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48,06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枝峰街623号
联系方式:020-31238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462;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卓苗(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28866462;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招标文件(2025041605).zip

广州市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采购需求.docx

0408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05084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408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采购人: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05084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40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373,56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125,5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残疾人服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3,125,5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采购包预算金额:1,248,06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残疾人服务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1(项)详见第二章1,248,06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枝峰街623号联系方式:020-312380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联系方式:28866462;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卓苗(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462;2886616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需求》。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标的提供的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详见采购需求。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详见采购需求。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5%,详见采购需求。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5%,详见采购需求。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说明: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残疾人服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1.003,125,500.003,125,5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标的提供的地点详见采购需求。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详见采购需求。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详见采购需求。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详见采购需求。第4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8%,详见采购需求。第5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6%,详见采购需求。第6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6%,详见采购需求。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说明: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残疾人服务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1.001,248,060.001,248,06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采购包2:折扣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采购包2: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采购包2: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采购包2: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采购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按采购包进行。兼投者必须就每个采购包分别报价。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一、综合信用得分,(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询到供应商信用分数的,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中指标说明及权重计算信用评价基准分。如遇重要系统通信网络故障、服务器物理故障、系统遭受网络攻击、重要系统迁移等重大突发性事项导致采集最新数据失败,系统将启用重大突发性事项发生前一天的数据进行评分计算;重大突发性事项处理完毕后,按正常程序采集数据进行处理。二、履约评价,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三、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 开标解密时长1小时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采购包2: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何晓蕾电话:020-28866163传真:无邮箱:无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4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质量监督部邮编:5106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7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7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符合性审查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 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投标的。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中“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第(1)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符合性审查1.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 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投标的。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中“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第(1)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A (3.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1的第(1)-(3)项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得1.5分; (2)方案能包括喂食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人员清洁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护理规程、及问题行为处理的具体操作的,得1.5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B (6.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A (3.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1的第(4)-(6)项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得1.5分; (2)方案能包括日常身体状况监测、睡眠期间的护理、特困人员疾病发作的应对措施、宿舍巡查的,得1.5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B (6.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A (3.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1的第(7)-(8)项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方案,得1.5分; (2)方案能包括消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得1.5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环境管理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B (6.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协助自理能力训练方案A (3.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2的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协助自理能力训练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协助自理能力训练方案,得1.5分; (2)方案能包括训练内容建议与沟通机制、训练效果跟进与反馈、训练记录存档管理的,得1.5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协助自理能力训练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协助自理能力训练方案B (6.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协助课堂教学方案A (3.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3的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课堂教学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协助课堂教学方案,得1.5分; (2)方案能包括课程类别、教学内容设计建议与沟通机制的,得1.5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课堂教学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协助课堂教学方案B (6.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驻场主管)(限1人)资质 (8.0分)1.具有大专学历,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护理类或医学类大专或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得4分; 2.具有3年或以上护工服务相关的管理经验,提供相关从业经验的证明(包含劳动合同或既往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工资发放表、工作评价表等相关材料,不同单位的劳动年限可累计),得4分; 备注:除上述要求以外,须提供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资质 (15.0分)每有一人具有3年或以上护工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得3分;每有一人具有2年(含)-3年(不含)护工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得1.5分;提供相关从业经验的证明(包含劳动合同或既往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工资发放表、工作评价表等相关材料,不同单位的劳动年限可累计),最高得15分。 备注:须提供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管理体系认证 (6.0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一个得2分,满分得6分。 注:1、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料;2、如因投标人(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且提供书面说明的,本项可得分。项目经验【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5.0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陪护服务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合同概况/服务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页)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辨认的,则不得分。用户满意度评价 (5.0分) 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5分。 注: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②须与 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一致;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1.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1分,最高扣1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 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采购包2(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5.0分技术部分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A (6.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1的第(1)-(3)项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得3分; (2)方案能包括喂食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人员清洁的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护理规程、及问题行为处理的具体操作的,得3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方案B (9.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A (6.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1的第(4)-(6)项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得3分; (2)方案能包括日常身体状况监测、睡眠期间的护理、特困人员疾病发作的应对措施、宿舍巡查的,得3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突发异常情况应对及日常巡查方案B (9.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A (6.0分)结合本项目第二章“二、项目需求”中“(四)服务内容”中“采购包一 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1的第(7)-(8)项采购需求,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境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1)能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环境管理方案,得3分; (2)方案能包括消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的,得3分。 如本项不能得满分,则对应的环境管理方案B评审项也不得分。环境安全管理方案B (9.0分)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能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商务部分项目负责人(限1人)资质 (8.0分)具有3年或以上护工管理相关的管理经验,具备相关护理类初级或以上职称,得8分;具有2年(含)-3年(不含)护工服务相关的管理经验,得4分; 具有1年(含)-2年(不含)护工服务相关的管理经验,得1分。 备注:提供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内任意月份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提供相关从业经验的证明(包含劳动合同或既往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工资发放表、工作评价表等相关材料,不同单位的劳动年限可累计)。本项目团队人员资质 (14.0分)每有一人具有3年或以上护工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得3分;每有一人具有2年(含)-3年(不含)护工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得1分;提供相关从业经验的证明(包含劳动合同或既往同类项目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工资发放表、工作评价表等相关材料,不同单位的劳动年限可累计),最高得14分。项目经验【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4.0分)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护理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合同概况/服务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页)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辨认的,则不得分。用户满意度评价 (4.0分)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4分。 提供客户评价证明文件或第三方评价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同一客户或同一项目提供多项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按一项计算;②须与 投标人上述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一致;③用户满意度评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5.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5分,最高扣5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 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包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包一)(本合同为小微企业专门预留)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一)中标折扣=,每名照料护理员全年全包经费报价基准价为金额89300元,中标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合同金额=中标单价×投入人员(大写):元(¥元)。中标单价(元/人·年)为(大写):人民币元(¥元);投入人员35人(含驻场主管1名)。甲方有权根据经费情况、项目进度、实际照护需求情况等对投入人员的数量及服务期限做相应调整。(二)合同金额已包含照料护理员薪酬(含试用期)、加班费(含节假日加班费)、传统节日福利费、培训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意外险、工作服、工作牌、工作鞋、劳保用品、开展本项目所需的税费、中标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需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用工合规,保障进驻照料护理员权益。(三)本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受安养院实际托养特困人员人数以及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变动数据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的安养院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金额统筹调整。二、服务范围(一)目标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8号)为政策依据,充实机构的工作人员队伍,加强护理型服务人员配备,保障集中托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好特困人员的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以及住院、隔离期间的照料陪护等,提升特困人员生活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主要是在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村枝峰街623号)、以及太和院区(广从二路汇雅花园338号)(三)履约方式在安养院场所内提供服务的35名(含专职驻场主管1名)照料护理员,为托养特困人员提供专业化日常照料护理服务,照顾特困人员的衣食住行涉及的所有服务事项。将优先安排夜班岗位,每个照料护理员每周工作5天,每个班次工作时长为8个小时。本采购包单独核算,进驻的照料护理员服务期内总出勤天数需达标。(四)服务内容充分保障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照料好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活动,避免出现护理事故,确保特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活护理服务水平及质量。主要服务内容表序号服务类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备注1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护理以及健康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1)全天照顾特困人员,照顾特困人员起床、如厕、洗漱,协助特困人员穿衣;给特困人员领餐、分餐、看餐、协助进食、喂食;餐后收拾餐具;帮助特困人员洗澡、照看睡觉。始终保持特困人员口腔、面部清洁干净,保持着装、头发干净整齐,精神面貌良好。在护理过程中,应尊重特困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特别注意保护女性特困人员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在医院照顾特困人员时需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医护人员安排。(2)严格执行护理规程,服务要耐心周到。分时段精细化护理。07:00-08:30协助起床、交接班、根据天气增减衣物;洗漱、喂药、体温监测;餐前准备、餐后清洁;协助如厕。08:30-10:45交接班、卫生与消毒;组织集队、按课程表开展大课间活动;跟进饮水和如厕。10:45-12:00饮水与杯具消毒;取餐开餐、按医嘱喂药;餐后清洁;协助如厕。13:00-15:30按课表上课;开展冲凉训练及其他课程。15:30-16:00集体交接班。16:00--18:00院友换药就医;取餐开餐、喂药;餐后清洁及厕所卫生管理。19:00-21:30宵夜与喂药;杯具消毒;睡前护理;如厕与入睡看护;清洁工作;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21:30-08:30夜间值班:夜班护理、突发事件处理、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3)特困人员在宿舍、教室、厕所、休息室、操场、电梯等等不同场所活动时,要安全有序将特困人员转移;转移过程中正确使用轮椅、助行器等辅助用具。服务对象如厕、活动时需全程陪同,禁止单独行动。检查工作区域的门锁关闭情况,出入工作区域随手锁门。(4)及时处理特困人员的突发情况,做好突发疾病特困人员的护理工作。保护特困人员安全(例如:个别特困人员有时会出现癫痫发作,需要立刻处理并通知医生,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特困人员由于个人原因可能会弄脏衣裤,例如尿床要及时予以更换、磕碰伤处理等等)。(5)按照医嘱给有需要的特困人员喂药;监测特困人员的体温,发现服务对象异常行为或生病时,及时处理并上报。(6)夜间值班,每隔30分钟巡视一次特困人员宿舍,按要求放好床栏,及时叫尿,纠正不良睡姿,重点关注体弱、身体不适特困人员,监测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做好巡查记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多留意宿舍区的设施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好改进工作。(7)按时紫外线消毒,接收整理特困人员的衣服、床上用品,教室的窗帘以及工作服等用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寒保暖、防蚊降暑工作,确保特困人员睡眠舒适。定期按要求做好床上用品的拆开送洗工作。床单、被子、物品摆放整齐,房间垃圾清理干净、无异味。(8)安全防护工作,使用标准化流程,如轮椅固定、助行器高度调节,转移前检查环境安全,如地面防滑、门锁。在应对突发情况时,能够严格按照流程处理(发现异常→上报领导→初步处理→记录归档)。(9)问题行为处理。熟悉行为问题处理规程,能识别行为问题,能有效处理问题行为,避免发生护理事故,保护特困人员人身安全。(10)配合部门记录、收集、整理、完善院友个人的护理档案。(11)协助完成部门临时安排的工作。2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协助服务协助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逐步提升特困人员的自理能力。(1)根据甲方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方案,协助开展训练服务。与服务对象沟通时态度耐心,禁止打骂体罚,违者开除。(2)协助甲方对特困人员进行基本生活自理活动训练,逐步提升洗漱、如厕、穿衣、吃饭等自理能力。(3)协助甲方对特困人员进行家务劳动能力训练,如整理床铺、打扫卫生、技能训练等活动。(4)协助训练记录存档工作,配合康复训练课调整或完善。3课程协助服务协助康复课、文化课课堂教学根据课程内容的安排,协助康复课、文化课课堂教学,服从任课老师的安排;康复课在治疗师的指导下协助特困人员完成康复训练。服从任课老师安排,不得擅自离岗。三、服务要求(一)乙方要求1.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特困人员及社会监督,严禁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3.严格按照合同等约定使用爱护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主动接受采购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能有效管理特困人员生活护理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保护特困人员服务对象信息安全。5.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执行计划,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并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材料。6.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用工合规。有意外事故、意外伤残、身故、住院治疗、纠纷处理等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所有进驻照料护理员的任何意见和诉求,避免产生舆-论风险。7.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8.应告知其照料护理员遵纪守法,遵守岗位责任制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凡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者,将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理。9.有义务教育其照料护理员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吃服务对象的食物、饭菜,不偷拿甲方公物和服务对象钱物。对丢失或损坏公物及设施设备的由乙方单位照价赔偿,对偷拿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报警处理,乙方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0.乙方的照料护理员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约定并做好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凡因乙方及其照料护理员原因造成服务对象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名誉损害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1.乙方照料护理员的工作严格限于甲方规定的护理服务工作范围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涉及护士和医生的医疗技术性操作。乙方提供的照料护理员擅自执行甲方规定的护理员岗位护理范围外的技术性医疗护理工作,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2.由于甲方工作场所的特殊性,乙方应加强对其照料护理员的教育,要求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其照料护理员的工作质量及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处理。承担甲方对乙方照料护理员因违规或服务质量问题作出的处罚,承担乙方照料护理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并及时改进工作质量。13.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有完善的监管机制。建立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照料护理员服务安排方案,确保如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照料护理员数量和排班满足甲方需求。14.乙方照料护理员在甲方处违反服务要求、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或标准等引起纠纷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1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甲方的防汛、消防等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配合完成甲方提出的临时性工作任务。16.乙方需自行承担独立法人应该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等,所进驻的照料护理员在甲方处出现伤害或因公伤亡等情形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抚恤金或赔偿金。乙方照理护理员在甲方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进驻的照料护理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涉及的一切薪酬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工伤保险、劳动纠纷、补偿、赔偿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所进驻照料护理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不得违反劳动保障有关规定。乙方需及时收集、处理进驻照料护理员的意见诉求,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照料护理员,避免照料护理员产生抵触情绪影响服务质量。17.乙方应充分保障进驻照料护理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建有长效的薪酬制度及激励机制,保证进驻的照料护理员薪酬不低于广州同行业的平均薪酬水平,要针对业务骨干或积极加班加点的照料护理员给予薪酬奖励,且每逢中国传统节日应为进驻照料护理员发放相应的节日慰问福利。18.乙方照料护理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实施监督检查。甲方及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提出投诉的,乙方须在0.5小时内进行回复处理。19.乙方需在照料护理员上岗前向甲方提供照料护理员个人档案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体检报告、学历材料、照料护理有关培训合格材料等。(二)人员要求1.服务人数:在安养院场所内提供服务的35名照料护理员(含专职驻场主管1名),乙方在服务期内必须保证投入足够的照料护理员数量,需保证服务期内总考勤天数达标。在项目启动时要求一次性进驻到位照料护理员人数不少于32人(含专职驻场主管1名),另3人在服务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动态配备。中途如因照料护理员的辞职、解聘、开除、请休假造成照料护理员的空缺,乙方应在三个自然日之内按要求予以补充。采购包一服务期内已通过试用期正式在岗的护理员替换率应不高于10%。新进驻的照料护理员前5天为试工培训期,试工培训期不计算考勤。2.乙方配备的照料护理员能满足甲方的需求,能独立承担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应具备初中或以上学历(专职驻场主管需大专或以上学历)。女护理员年龄不大于50周岁,男护理员年龄不大于60周岁。性别比例按照甲方实际需求安排。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国家承认的医疗、护理、养老相关专业毕业证书;②持有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3.照料护理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上岗前需提供与甲方同等岗位要求的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入职体检报告,并需得到甲方的确认。4.照料护理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服务意识、有较高的照料护理技能。5.乙方应保证照料护理员上岗前接受照料护理有关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在服务期内依据用人部门需求结合护理质量不定时开展在岗培训。6.专职驻场主管需具备较强的执行、统筹、管理能力,具有3年或以上护工服务相关的管理经验,大学专科教育经历,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驻场主管根据甲方部门意见,负责所有进驻照料护理员调配、沟通、管理。驻场主管需及时向甲方报送照料护理员档案、驻场工作记录表、照料护理员岗前考核表、照料护理员月度考核表、照料护理员考勤表、请假审批表等材料。驻场主管每周不少于3天夜班,上、下半月各去太和院区驻场1天。驻场主管需按月统筹服务期内照料护理员整体考勤完成进度,在服务期末提前做好人员撤场计划,安全有序交接撤场。7.合同期满前2周内,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展财物、信息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待完成交接后方可退场,服务机构对甲方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乙方须与新的中标服务机构完成交接,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交接超过合同截止服务期限,乙方超期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甲方将不予支付,且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罚服务费1万元,逾期14个自然日仍未完成交接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延迟退场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交接期间,乙方需保证交接完成前的服务平稳过渡。(三)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严禁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含甲方内部规定的工作标准、要求、流程、规范等),服从岗位所在部门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按工作标准、要求、流程、规范等开展护理工作。2.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服务期间不离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私聊、不看电视或手机视频、不打瞌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事项。不私带外来人员进甲方院区,不得擅自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3.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任务,无投诉。不得擅自调整自己的工作岗位、改变工作内容。4.遵守消防、治安内保、食品、生产等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公物,节约水电,做到人走关电源、关灯、关空调、关风扇、关电视、关门窗、关水龙头。经常检查热水壶防止干烧。5.上岗时须统一着装,穿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作证、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面貌好;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大方得体、态度和蔼可亲,尊重甲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有关探视人员。严禁歧视、打骂、虐待、猥亵、伤害等一切不良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开除,致使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6.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安排,虚心听取领导及同事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聚众聊天、不搬弄是非、不拉帮结派、不吵闹打架、不说脏话、不谈论服务对象隐私、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7.严禁进行任何甲方禁止的治疗性、技术性操作。未经甲方允许,护理员不得擅自向服务对象、家属等解释病情。8.严禁吃或带走服务对象的饭菜和食物,严禁向服务对象、家属索取红包、私自收取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的财物。不得擅自取用服务对象的物品和院区用品,违者按偷窃处理。严禁在禁烟区吸烟,禁止在院区喝酒。未经许可,禁止为服务对象购物,禁止向服务对象推销商品。9.保持院区环境整洁,不乱挂衣物、乱摆放物品,车辆按甲方指定区域停放。10.物品按要求使用和放置,损坏公物照价赔偿。11.严格执行交接班规范,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重要事项口头及书面交接,不得遗漏。12.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补休、调休的需书面申请并经甲方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协调安排,不得私自找人顶班,不得无故旷工、擅自调休、补休。13.严格遵守护理规程。密切观察服务对象的行为表现,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让服务对象单独做(如单独如厕、打开水、爬高、插电、跑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提供服务时无事故发生。夜班每半小时查房一次、及时叫尿,做好夜班巡查记录。床单、被子、蚊帐、物品摆放整齐,房间垃圾清理干净、无异味。做好隔离服务对象看护工作,进出隔离房按要求穿好隔离装备,做好消毒,切断传染源。隔离房物品不得与其他常规物品混用。关键服务要求指标服务期内要求特困人员的褥疮发生率小于5%特困人员仪容仪表合格率95%或以上护理服务满意率90%或以上(四)服务收费乙方开展的服务项目费用由甲方拨付,乙方不对项目特困人员及家属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利用项目开展之便向特困人员及家属推销保健食品、器材、产品等,如经发现情况严重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确保对乙方的委托充分、合法、有效,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本项目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2、甲方保证在乙方开展工作前完成项目对接团队的设立,在乙方的积极配合下商定执行本项目的执行计划和相关配合工作安排表,若履行本合同执行本项目需以乙方名义申请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委派的本项目执行代表,对本项目的执行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委派的执行代表在本项目执行期间,有权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甲方授权范围享有审批签字权。4、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本项目执行代表进行考评和审核,并有权对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提出建议和质询。(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采购程序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1.1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得无故拖延工作进度;1.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各项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3.乙方不得接受所有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漏服务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4.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确保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或对外展示的任何标识、商标、资料、文件、成果)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因乙方原因违反本条款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赔偿损失、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6.对于本项目出现的重大执行或安全责任事件,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并按照甲方决策,第一时间处理危机公关等事宜,如因乙方决策或管理失误导致出现的重大经营或安全责任事件,包括但并不局限于社会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7、乙方有义务督促本项目执行代表依据本合同约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与甲方充分商议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本项目进行管理。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9、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六、付款方式分四笔拨付。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乙方需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正式发票、申请支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费用函、银行履约函、照料护理员名册、合同书等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由于财政拨款延迟或乙方为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乙方收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理由。第一笔:2025年6月份支付本项合同金额的约30%。第二笔:2025年9月份支付本项合同金额的约30%。第三笔:2026年1月支付本项合同金额的约35%。第四笔:2026年6月支付尾款,本项合同金额的约5%。七、履约保证金(一)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的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提交保函,保函有效期需覆盖服务合同结束日期。(二)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甲方无按期归还,甲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乙方造成损失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1.因乙方违约导致工作缺失,甲方书面通知2次后仍不整改。2.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3.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八、验收(一)乙方派驻照料护理员按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为托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所完成服务的质量需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服务期内进驻的照料护理员总出勤天数需不少于总应出勤天数。(二)每月底,甲方用人部门从服务态度、护理规范、服务质量、响应速度等四个指标,对本月乙方照料护理服务进行整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当甲方用人部门对服务态度、护理规范、服务质量、响应速度中的任两个指标考核结果为“不满意”时,则认定乙方在该部门当月总体考核为“不满意”。当出现2个用人部门总体考核“不满意”时,扣罚乙方当月服务费总额2%;当出现3个用人部门总体考核“不满意”时,扣罚当月服务费总额4%;当出现4个用人部门总体考核“不满意”时,扣罚当月服务费总额6%;当出现5个用人部门总体考核“不满意”时,扣罚当月服务费总额8%;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需由乙方承担一切因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证投标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十、保密乙方须对本项目涉及特困人员的个人相关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保密,未经特困人员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乙方及进驻照料护理员不得私自拍照及录像,不得泄露甲方情况及服务对象隐私,不得随意将甲方及服务对象相关信息通过文字、媒体、网络等平台传阅,每发现一例,视情况严重程度,扣罚乙方服务费2000-10000元,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乙方在本项目终止后不得保留以任何形式存储的特困人员的任何信息数据,不得利用该项目的信息数据为其他的单位(包括自办单位)或项目服务。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若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期间如遇到国家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等政策发生调整,甲方将按政策做相应调整,乙方需予以配合。(三)服务期间,甲方因上级政策调整、项目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不再需要采购护理服务的,乙方同意无条件配合提前终止本项目,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四)服务期间如乙方的服务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乙方做任何赔偿或补偿。在解除合同至甲方确定接替的新的服务机构正式履行合同前,乙方仍要为特困人员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按实际人数及服务时间进行结算。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后,乙方应与新接替的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的交接工作。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包二)(本合同为小微企业专门预留)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一)根据中标单价,按实际陪护考勤据实结算。中标折扣=,每名照料护理员不分节假日每天全包经费报价基准价为金额310元,按天计费据实结算,中标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中标单价(元/人·天)为(大写):人民币元(¥元)。合同金额不超过1248060元。甲方有权根据经费情况、项目进度、实际照护需求情况等对投入人员的数量及服务期限做相应调整。(二)合同金额已包含照料护理员薪酬(含试用期)、加班费(含节假日加班费)、传统节日福利费、培训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意外险、工作服、工作牌、工作鞋、劳保用品、开展本项目所需的税费、中标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需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用工合规,保障进驻照料护理员权益。(三)本项目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受安养院实际托养特困人员人数以及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变动数据影响,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上级实际下达的安养院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金额统筹调整。二、服务范围(一)目标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8号)为政策依据,充实机构的工作人员队伍,加强护理型服务人员配备,保障集中托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好特困人员的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以及住院、隔离期间的照料陪护等,提升特困人员生活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主要是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陈洞村枝峰街623号)及太和院区(广从二路汇雅花园338号)的隔离房、以及因疾病外出医院住院治疗所在医疗机构场所。(三)履约方式专门为生病住院、隔离治疗的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照料护理员,全天24小时负责特困人员外出住院、隔离治疗期间的照料护理、陪护服务,照顾特困人员的衣食住行涉及的所有服务事项。根据中标单价,单独按天据实结算。(四)服务内容充分保障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护理服务工作,照料好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活动,避免出现护理事故,确保特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活护理服务水平及质量。主要服务内容表服务类别服务内容备注负责特困人员外出住院、隔离治疗期间的照料护理、陪护服务,照顾特困人员的衣食住行涉及的所有服务事项。在医院照顾特困人员时需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医护人员安排。(1)全天24小时照顾特困人员生活起居,如照顾特困人员起床、如厕、洗漱,协助特困人员穿衣;给特困人员领餐、分餐、看餐、协助进食、喂食;餐后收拾餐具,整理特困人员卫生;帮助特困人员洗澡、照看睡觉。始终保持特困人员口腔、面部清洁干净,保持着装、头发干净整齐,精神面貌良好。在护理过程中,应尊重特困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特别注意保护女性特困人员的人身权益不受侵害。(2)特困人员在病房、治疗间、厕所、休息室、电梯等不同场所活动时,要安全有序将特困人员转移;避免发生意外事故。(3)处理特困人员的突发情况,保护特困人员安全。及时做好突发疾病特困人员的护理工作。如个别特困人员有癫痫病史,平时工作中注意观察院友情况,发现异常或癫痫发作前的征兆,做好预防工作,防止跌倒;癫痫发作时,需要立刻处理并通知医护人员。特困人员由于个人原因可能会弄脏衣裤,例如尿床要及时予以更换等等。(4)按照医嘱给给困人员喂药;监测特困人员的体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医护人员,并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治疗、康复工作。(5)做好特困人员睡眠管理,夜间每隔30分钟巡视一次特困人员情况,纠正不良睡姿。监测生命体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好改进工作。(6)做好特困人员的衣服、床上用品,护理用品等使用和整理。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寒保暖、防蚊降暑工作,确保特困人员舒适。(7)如医院代为提供服务的,涉及相关费用由服务机构承担并支付给医院,如打水、拖地、送标本、陪床等。(8)如特困人员需转院治疗的需配合完成转院手续。(9)协助完成其他临时安排的工作。三、服务要求(一)乙方要求1.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特困人员及社会监督,严禁将服务项目交由其他服务供应机构实际承担的转包行为。3.严格按照合同等约定使用爱护服务设施,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能有效管理特困人员生活护理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保护特困人员服务对象信息安全。5.具有合理、详细的项目执行计划,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规定,加强自身监督,并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等材料。6.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用工合规。有意外事故、意外伤残、身故、住院治疗、纠纷处理等应急预案。负责处理所有进驻照料护理员的任何意见和诉求,避免产生舆-论风险。7.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8.应告知其照料护理员遵纪守法,遵守岗位责任制及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凡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者,将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理。9.有义务教育其照料护理员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吃服务对象的食物、饭菜,不偷拿甲方公物和服务对象钱物。对丢失或损坏公物及设施设备的由乙方单位照价赔偿,对偷拿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报警处理,乙方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0.乙方的照料护理员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约定并做好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凡因乙方及其照料护理员原因造成服务对象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名誉损害而引起的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11.乙方照料护理员的工作严格限于甲方规定的护理服务工作范围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涉及护士和医生的医疗技术性操作。乙方提供的照料护理员擅自执行甲方规定的护理员岗位护理范围外的技术性医疗护理工作,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2.由于甲方工作场所的特殊性,乙方应加强对其照料护理员的教育,要求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其照料护理员的工作质量及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执行情况,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处理。承担甲方对乙方照料护理员因违规或服务质量问题作出的处罚,承担乙方照料护理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并及时改进工作质量。13.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有完善的监管机制。建立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照料护理员服务安排方案,确保如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照料护理员数量和排班满足甲方需求。14.乙方照料护理员在甲方处违反服务要求、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或标准等引起纠纷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1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甲方的防汛、消防等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配合完成甲方提出的临时性工作任务。16.乙方需自行承担独立法人应该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综合治理、刑事、民事、工伤、社保、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等,所进驻的照料护理员在甲方处出现伤害或因公伤亡等情形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抚恤金或赔偿金。乙方照理护理员在甲方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进驻的照料护理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用工关系和雇佣关系。涉及的一切薪酬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工伤保险、劳动纠纷、补偿、赔偿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所进驻照料护理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不得违反劳动保障有关规定。乙方需及时收集、处理进驻照料护理员的意见诉求,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照料护理员,避免照料护理员产生抵触情绪影响服务质量。17.乙方应充分保障进驻照料护理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建有长效的薪酬制度及激励机制,保证进驻的照料护理员薪酬不低于广州同行业的平均薪酬水平,要针对业务骨干或积极加班加点的照料护理员给予薪酬奖励,且每逢中国传统节日应为进驻照料护理员发放相应的节日慰问福利。18.乙方照料护理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实施监督检查。甲方及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提出投诉的,乙方须在0.5小时内进行回复处理。(二)人员要求1.服务人数:将根据特困人员生病治疗照护需求,按照实际陪护考勤天数、按天计费,单独结算。乙方接到甲方陪护通知,需及时安排照料护理员到场开展照护服务。2.乙方配备的照料护理员能满足甲方的需求,能独立承担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配备的照料护理员需符合医院陪护人员通用要求。3.照料护理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残疾。4.照料护理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服务意识、有较高的照料护理技能。5.乙方应保证照料护理员上岗前接受照料护理有关的专业培训,在服务期内依据用人部门需求结合护理质量不定时开展在岗培训。6.乙方及时向甲方报送照料护理员照料护理员考核表、照料护理员考勤表。在服务期末提前做好人员撤场计划,安全有序交接撤场。7.合同期满前2周内,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开展财物、信息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待完成交接后方可退场,服务机构对甲方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乙方照料服务期间需保证服务对象安全,由于照料不到位造成服务对象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三)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严禁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含甲方内部规定的工作标准、要求、流程、规范等),服从岗位所在部门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按工作标准、要求、流程、规范等开展护理工作。2.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服务期间不离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私聊、不看电视或手机视频、不打瞌睡,严禁上班时间从事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事项。不私带外来人员进甲方院区,不得擅自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3.能胜任本职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任务,无投诉。不得擅自调整自己的工作岗位、改变工作内容。4.遵守消防、治安内保、食品、生产等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公物,节约水电,做到人走关电源、关灯、关空调、关风扇、关电视、关门窗、关水龙头。经常检查热水壶防止干烧。5.上岗时须统一着装,穿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作证、仪表端庄整洁,精神面貌好;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大方得体、态度和蔼可亲,尊重甲方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有关探视人员。严禁歧视、打骂、虐待、猥亵、伤害等一切不良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开除,致使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6.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安排,虚心听取领导及同事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聚众聊天、不搬弄是非、不拉帮结派、不吵闹打架、不说脏话、不谈论服务对象隐私、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7.严禁进行任何甲方禁止的治疗性、技术性操作。未经甲方允许,护理员不得擅自向服务对象、家属等解释病情。8.严禁吃或带走服务对象的饭菜和食物,严禁向服务对象、家属索取红包、私自收取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的财物。不得擅自取用服务对象的物品和院区用品,违者按偷窃处理。严禁在禁烟区吸烟,禁止在院区喝酒。未经许可,禁止为服务对象购物,禁止向服务对象推销商品。9.保持院区环境整洁,不乱挂衣物、乱摆放物品,车辆按甲方指定区域停放。10.物品按要求使用和放置,损坏公物照价赔偿。11.严格执行交接班规范,按要求做好交接班记录。重要事项口头及书面交接,不得遗漏。12.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补休、调休的需书面申请并经甲方部门同意后,由乙方协调安排,不得私自找人顶班,不得无故旷工、擅自调休、补休。13.严格遵守护理规程。密切观察服务对象的行为表现,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让服务对象单独做(如单独如厕、打开水、爬高、插电、跑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提供服务时无事故发生。夜班每半小时查房一次、及时叫尿,做好夜班巡查记录。床单、被子、蚊帐、物品摆放整齐,房间垃圾清理干净、无异味。做好隔离服务对象看护工作,进出隔离房按要求穿好隔离装备,做好消毒,切断传染源。隔离房物品不得与其他常规物品混用。关键服务要求指标服务期内要求特困人员的褥疮发生率小于5%特困人员仪容仪表合格率95%或以上护理服务满意率90%或以上(四)服务收费乙方开展的服务项目费用由甲方拨付,乙方不对项目特困人员及家属收取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利用项目开展之便向特困人员及家属推销保健食品、器材、产品等,如经发现情况严重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确保对乙方的委托充分、合法、有效,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本项目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2、甲方保证在乙方开展工作前完成项目对接团队的设立,在乙方的积极配合下商定执行本项目的执行计划和相关配合工作安排表,若履行本合同执行本项目需以乙方名义申请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委派的本项目执行代表,对本项目的执行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委派的执行代表在本项目执行期间,有权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甲方授权范围享有审批签字权。4、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本项目执行代表进行考评和审核,并有权对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提出建议和质询。(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采购程序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1.1按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得无故拖延工作进度;1.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各项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3.乙方不得接受所有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漏服务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4.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确保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或对外展示的任何标识、商标、资料、文件、成果)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因乙方原因违反本条款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赔偿损失、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6.对于本项目出现的重大执行或安全责任事件,乙方应于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备,并按照甲方决策,第一时间处理危机公关等事宜,如因乙方决策或管理失误导致出现的重大经营或安全责任事件,包括但并不局限于社会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7、乙方有义务督促本项目执行代表依据本合同约定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与甲方充分商议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本项目进行管理。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9、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六、付款方式分六笔拨付。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乙方需在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正式发票、申请支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费用函、银行履约函、照料护理员名册、合同书等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由于财政拨款延迟或乙方为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乙方收款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中止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理由。第一笔:2025年6月份支付本项陪护费合同金额的约30%。第二笔:2025年9月份支付本项陪护费合同金额的约20%。第三笔:2025年12月份支付本项陪护费合同金额的约10%。第四笔:2026年2月份支付本项陪护费合同金额的约8%,据实结算。第五笔:2026年4月份支付本项陪护费合同金额的约16%,据实结算。第六笔:2026年6月份支付本项陪护费合同金额的约16%,据实结算。七、履约保证金(一)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提交保函,保函的有效期需覆盖合同结束日期。(二)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延误,甲方无按期归还,甲方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逾期当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乙方造成损失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1.因乙方违约导致工作缺失,甲方书面通知2次后仍不整改。2.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3.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的。八、验收(一)乙方派驻照料护理员按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为托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所完成服务的质量需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服务期内进驻的照料护理员出勤天数据实填报。(二)每月底,甲方用人部门从服务态度、护理规范、服务质量、响应速度等四个指标对本月乙方照料护理员服务情况进行整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当甲方用人部门对服务态度、护理规范、服务质量、响应速度中的任两个指标考核结果为“不满意”时,则认定乙方当月总体考核为“不满意”。当月考核结果为“不满意”的,扣罚乙方当月服务费总额1%;当连续4个月考核结果“不满意”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需由乙方承担一切因解除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证投标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十、保密乙方须对本项目涉及特困人员的个人相关信息(包括照片、视频等)进行保密,未经特困人员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乙方及进驻照料护理员不得私自拍照及录像,不得泄露甲方情况及服务对象隐私,不得随意将甲方及服务对象相关信息通过文字、媒体、网络等平台传阅,每发现一例,视情况严重程度,扣罚乙方服务费2000-10000元,如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乙方在本项目终止后不得保留以任何形式存储的特困人员的任何信息数据,不得利用该项目的信息数据为其他的单位(包括自办单位)或项目服务。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期间如遇到国家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等政策发生调整,甲方将按政策做相应调整,乙方需予以配合。(三)服务期间,甲方因上级政策调整、项目需求变化等客观因素不再需要采购护理服务的,乙方同意无条件配合提前终止本项目,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四)服务期间如乙方的服务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向乙方做任何赔偿或补偿。在解除合同至甲方确定接替的新的服务机构正式履行合同前,乙方仍要为特困人员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按实际人数及服务时间进行结算。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后,乙方应与新接替的服务机构做好服务内容、相关档案等的交接工作。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05084采购项目编号:CZ2025-0408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2025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5-0408],我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 残疾人服务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特困人员住院、隔离陪护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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