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民政局2025)



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TCCG)-20250413-1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辖区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为辖区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1月30日交付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包含社会服务工作类、发展和培训社会组织,能够开展项目有关服务工作,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351。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民政局
地 址:塔城市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A区4楼
联系方式:18099307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88号金域华府二期2幢1单元2106室
联系方式:15739060001、18037671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英东、白育如
电 话:15739060001、18037671082

附件信息:

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竞争性磋商文件.pdf440.1K

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JCC(TCCG)-20250413-1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塔城地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4月14日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2-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响应文件的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采购需求......................................................................................................................-25-一、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25-二、采购需求:..........................................................................................................................-25-三、服务对象..............................................................................................................................-25-四、项目资金管理......................................................................................................................-25-五、项目监督..............................................................................................................................-25-六、服务项目清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1、签订合同................................................................................................................................-30-2、追加合同金额........................................................................................................................-30-3、质量与验收............................................................................................................................-31-4、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评审办法........................................................................................................................-35-1、评审说明................................................................................................................................-35-2、评审........................................................................................................................................-35-3.磋商小组的权利......................................................................................................................-39-4.评审过程的保密....................................................................................................................-40-4.定标原则................................................................................................................................-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四、技术文件..............................................................................................................................-43-五、其他资料..............................................................................................................................-43-二、资格证明文件......................................................................................................................-46-三、商务文件..............................................................................................................................-55-四、技术文件..............................................................................................................................-69-五、其他资料..............................................................................................................................-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C(TCCG)-20250413-1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50000最高限价(元):4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4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辖区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为辖区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1月30日交付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2、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包含社会服务工作类、发展和培训社会组织,能够开展项目有关服务工作,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4:00,下午14:00—23:59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五、响应文件的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开启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351。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2-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注意事项: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2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4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3-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塔城地区民政局地址:塔城市迎宾路政务服务大厅B区4楼联系方式:18099307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88号金域华府二期2幢1单元2106室联系方式:15739060001、180376710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英东、白育如电话:15739060001、18037671082-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XJCC(TCCG)-20250413-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来源彩票公益金采购内容主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辖区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为辖区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45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注: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或低于此价格范围将做废标处理。3★质量标准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4★供应商资格(www.ccgp.gov.c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包含社会服务工作类、发展和培训社会组织,能够开展项目有关服务工作,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5响应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磋商,供应商开标/磋商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开标结束后5日内投标供应商需将纸质版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两副)、格式为PDF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存储)邮寄至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南路25号丝路创业基地三楼310)收件人:赵英东,电话:15739060001;邮费自付(快递只收顺丰或邮政)。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时(北京时间)7★磋商有效期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90天(日历日)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线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9磋商时间、磋商地点2025年4月27日10:3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0评审办法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在通过初步审查,且提供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的优劣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元(伍仟元整)供应商应于2025年4月27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谈判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以非现金形式的网银或电汇或电子保函等方式,形式由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交。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路支行行号:40288100107711★磋商保证金账号:801040012010103664702联系电话:17397729777注: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2、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1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4.1款)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③联系部门: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④联系电话:15739060001⑤通讯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文化南路25号丝路创业基地三楼310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约交货、采购人组织验收并通过后按供应商缴纳方式退还。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1月30日交付工作★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付款方式本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项目执行至中期,支付合同总额的40%;项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其中开展评估费用按照合同总价不超过3%从中扣除,甲方按照相关程序确定第三方评估单位,乙方根据第三方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发票支付评估费用。16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第十六16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项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对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其他说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1、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2、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由中标人支付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中标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18在评审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成交的,或者未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19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2、电子标书加盖法人章的两种方式:一种为法人(企业负责人)电子章;另一种为纸质手写版盖章后扫描,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在评审时均予认可。3、潜在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供应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5、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CA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或加QQ号800175577。6、开标/磋商注意事项:(1)开标/磋商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且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2)开标/磋商时请使用您本次加密使用的CA进行解密;开标/磋商解密时需使用CA的密码,并确开标/磋商人员已知晓正确的密码。(3)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19(4)开标/磋商解密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开标评标】菜单—【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当天开标的项目。2021.1成交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将拟定的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21.2合同签订当日,成交人需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5737794@qq.com,以便及时发布合同公示及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9-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本项目的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民政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3本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备选方案。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说明,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所投项目或所投标项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4资格后审包括下列的内容1.4.1供应商满足“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要求;1.4.2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1.4.3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4.4服务地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4.5响应内容质量、服务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4.6响应文件中所提条件均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4.7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4.8无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况。2.采购范围2.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已通过“前附表”第1项采购内容所述,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3.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1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供应商一旦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10-济纠纷。4.采购项目实施要求4.1质量标准已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本采购项目的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通过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4.2供应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编制现场服务计划。5.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5.1合同履行期限已通过“前附表”所述,是指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配套服务工作、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的时间;服务地点已通过“前附表”所述。6.资金来源6.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7.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要求。8.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9.合格供应商的条件9.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9.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9.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2.7具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9.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1-9.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9.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9.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项目采购”项下的“获取采购文件”自行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9.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信用信息查询★11.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1.2查询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30时(北京时间)。★11.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4信用信息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磋商后通过本须知11.1所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对存在本须知11.3所述情形的供应商,将对其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11.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2.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12.2本次磋商的最小单位是标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分标项的,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分标项的,供应商应当以标项为单位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12.3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12.4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构成。12.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磋商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采购项目中均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12.6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供应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12.7供应商应认真审阅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加“★”等的条款,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2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4.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接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2项,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内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4.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1.4事实依据;-13-14.1.5必要的法律依据;14.1.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1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4.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14.5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4.6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5.磋商报价15.1本采购项目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2磋商报价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非采购人另有约定),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5.3磋商价格应包括:价格部分是对磋商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所包括的全部价格的体现。-14-15.3.1磋商报价为含税价,应是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范围及所需的全部服务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考虑在磋商总报价中。15.3.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15.3.3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及《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进行填报,改变格式或未按照要求填报,均视为无效文件。15.3.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标明供应商磋商报价;在《明细报价表》提供明细报价。15.3.5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加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报价,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后,由磋商小组开启二次报价,各供应商须在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系统进行二次(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系统内及时填报二次报价的,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示:开标/磋商时,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政采云账号内的站内信;投标项目授权代表的手机短息(系统会推送短信至投标项目授权代表的手机),但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16.磋商保证金16.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有关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并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视为供应商违约,则采购人有权提取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16.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一致。16.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凡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15-应文件将被拒绝。16.4竞争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16.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可能被没收:16.7.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6.7.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8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16.8.1供应商须给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行号)16.8.2成交供应商办理磋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除16.8.1项要求外,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的合同全本复印件一份及PDF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17.磋商答疑会和现场踏勘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磋商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磋商答疑会及踏勘项目现场。1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磋商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16-回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0.响应文件编制的依据20.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有关资料;20.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者澄清;20.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书、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1.1响应书(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企业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公章;(3)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复印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扫描件;(7)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包含社会服务工作类、发展和培训社会组织,能够开展项目有关服务工作,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注意: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为原件的扫描件。21.3商务部分:(1)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2)明细报价表(3)实质性响应一览表-17-(4)合同条款偏离表(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采购内容、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页复印件。(6)信誉证明文件(如有)(7)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8)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9)项目管理机构(10)服务承诺书(11)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1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21.4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技术文件资料21.5其他资料22.响应文件的编制及格式★22.1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其中,第21.1项、第21.2(1)—(5)、第21.3(1)—(4)、第21.4(1)为必备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2.2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2.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制中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且内容须清晰可辩。22.4响应文件严禁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22.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分标段的,供应商须针对本单位所投标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并单独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18-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2.6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操作方法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22.7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名的扫描件)。若无电子签章/签名,则视为无效响应。★22.8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审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3.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3.2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三份、格式为PDF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U盘存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响应文件的提交2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5.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应终止评审,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迟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19-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受,采购人对于逾期未上传到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2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7.1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在政采云平台上随时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修改好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的制定位置。(五)开标/磋商28.开标/磋商28.1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不见面远程开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磋商会议,并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磋商唱标、二次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8.2开标/磋商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六)磋商小组与评审29.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9.1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方代表专家0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3人。29.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29.3磋商小组主任由磋商小组成员推举产生,并与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29.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9.5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20-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9.6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证据表明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七)授予合同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成交的标准30.1.1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30.1.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0.1.3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30.2采购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31.授予合同的准则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八)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32.1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九)合同的签订33.合同的签订33.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成交项目。-21-33.3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5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十)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3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约定的内容对采购需求中规定物资数量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成交服务价结算。(十一)质疑与投诉35.质疑与投诉3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2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5.2.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可供查询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联系人电话;35.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2.3具体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2.4事实依据;35.2.5提起质疑的日期;35.2.6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章。35.2.7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还须提交委托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出示被授权人身份证。35.3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35.3.1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5.3.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22-35.3.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35.3.4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5.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采购活动。35.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十二)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36.履约担保36.1成交供应商须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下列规定的方式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6.2履约担保采用下列/方式36.2.1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1)银行汇票;2)支票;3)银行转账;4)担保公司担保;5)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其他担保方式。36.2.3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5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已经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放弃成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十三)其他37.成交服务费37.1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37.2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成交供应商成交总金额,即成交通知书中载明的成交金额。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3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23-号令)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二、采购需求:主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辖区内服务对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政策法律宣传等服务;为辖区内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开展需求评估,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心理疏导、安全自护、个案处置、社会融入、协助维权、开展宣传培训等服务;以及针对遭受性侵害、家庭暴力、欺凌等伤害事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三、服务对象辖区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及家庭,兼顾一般儿童及家庭。四、项目资金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以乡镇街道人口数作为分档依据。未保站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数在3万以上(含3万)的每个未保站项目资金20万元,未保站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数在3万以下的每个未保站项目资金15万元。其中,开展专业社工+志愿服务的人力成本不高于45%,即:9万元;服务性支出不低于50%,即:10万元,开展不少于10次由专业社工主导的未成年人个案及小组活动;余下5%,即:1万元用于开展评估等其他相关费用(建议评估费用不超过3%,购买办公耗材等费用为2%)。未保站所在乡镇街道人口数在3万以下的每个未保站项目资金15万元。其中:开展专业社工+志愿服务的人力成本不高于45%,即:6.75万元;服务性支出不低于50%,即:7.5万元,开展不少于10次由专业社工主导的未成年人个案及小组活动;余下5%,即:0.75万元用于开展评估等其他相关费用(建议评估费用不超过3%,购买办公耗材等费用为2%)。每个项目服务未成年人数量不少于300人。五、项目监督各县、市民政部门、乡镇(街道)要协助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以地区为单位进行公示(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25-六、服务项目清单1、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塔城市二工镇、裕民县吉也克镇、托里县库普乡1.1项目准备开展需求调研。乙方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未保站的指导下开展辖区未成年人需求状况调研1次,形成调研报告1份;制定项目方案与实施计划,明确团队分工,编制财务预算,设计各类活动计划与档案操作工具等。上述项目工作资料均接受甲方评估验收。开展入驻宣传。乙方在项目入驻后开展不少于2次的入驻宣传,向辖区居民宣传项目服务内容、目标、群体及社工组织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营造浓厚氛围。1.2项目人员配备乙方派出一线社工3名以上组成项目团队(其中2名需为长期驻站社工)。一线社工原则上具备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大专以上学历,负责链接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律师、心理专家和志愿者提供必要支持。1.3运营管理1.3.1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政策要求,建立合理的内部分工制度,责任分工明确,制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并依据制度实行运营。1.3.2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1.3.2.1包括服务开展活动前的招募、宣传、动员。1.3.2.2以及活动开展中的互动、交流、分享。1.3.2.3活动结束后的反馈、满意度评价等服务流程。1.3.3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撰写项目申报书、工作计划表。设计形式多样的项目服务内容,制定项目总体长期服务规划,撰写单次活动计划书、总结报告等形成纸质版档案,接受民政和三方评估机构验收。1.4常规服务1.4.1开设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课堂。-26-面向村(居)委骨干、辖区居民、儿童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服务。提供《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不少于4场次。1.4.2开设社区儿童课堂。1.4.2.1面向辖区儿童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整合德育资源,向未成年人提供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其中教育小组不少于1个,社区主题活动不少于2场次。1.4.2.2开展安全防护教育服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性教育、人际交往、生命教育、防自然灾害教育、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教育等;教育小组活动不少于2个,社区主题活动开展不少于7场次。1.4.2.3心理辅导服务。面向辖区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帮助辖区儿童进行情绪疏导和缓解学习上的压力。社区小组活动不少于2个。1.4.3服务档案建立。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未成年人服务档案,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以及流动儿童等对象全部建档。1.4.4文体娱乐服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学习类、音乐类、手工类、生活技能类、书法类、读书类、运动会类和职业体验类等文体娱乐活动。小组活动不少于5场次,社区主题活动不少于15场次。1.4.5政策咨询服务。接待未成所人保护儿童福利的相关的政策咨询,协助申请和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救助和福利事项,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政策保障。1.5家庭监护支持和干预服务乙方应为监护能力不足和监护失当的家庭提供监护支持和干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5.1监护支持服务。评估家庭监护能力,对监护能力不足的家庭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育儿指导;不少于10例。1.5.2亲子教育和亲职教育服务。-27-1.5.2.1建立社区家长课堂。对监护不当、亲职能力不足的家庭帮助未成年人父母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规范教育行为。教育小组不少于1个,培训不少于1场次。1.5.2.2开展家庭个案辅导。对辖区监护不当、亲职能力不足的家庭开展个案辅导,不少于2例。1.5.3紧急干预服务。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或监护失当造成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情形,及时制止、庇护,并向未保站,民政、公安、妇联等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处置等。1.6探访服务乙方应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掌握未成年人生活情况。重点走访人群及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1.6.1孤儿每月上门探讨不少于2次。1.6.2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每季度上门探访不少于3次。1.6.3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遗弃、经常性忽视、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多重困境等重点对象,每月上门探访不少于2次。1.6.4遭遇重大变故的未成年人,在重大变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上门探访。1.7重点个案服务乙方对辖区内发现报告的高风险、疑似受伤害或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跟进走访、评估、权益维护、临时庇护等个案及小组服务;不少于5例。对实际工作中遇到高风险、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危机干预和紧急处置服务:1.7.1若未成年人处于危机状态,应将未成年人及时带离现场并提供临时庇护服务;1.7.2应及时向未保站、民政部门、***门报告个案执行情况;1.7.3应对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和评估工作;1.7.4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律师等专业人士为有危害风险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28-1.7.5协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者等开展个案跟进、回访工作。对需转介的个案服务应按照如下要求开展:1.7.5.1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未保站的指导下联系社会组织或机构加入沟通平台,与合适的机构确立意向合作关系,建立个案评估及转介关系;1.7.5.2应全程参与转介工作,保持与服务对象以及所转介机构的联系,跟进服务进展,签署保密协议。-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签订合同1.1招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30-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质量与验收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政府购买乡镇街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项目(第一包)XJCC(TCCG)-20250413-1,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1-三、服务项目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明细表一致)。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其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第一次支付:第二次支付:第三次支付:七、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2、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八、服务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违约条款-32-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市(县、-33-区)财政部门份。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服务内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34-第五章评审办法1、评审说明1.1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加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报价,在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后,由磋商小组开启二次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各供应商须在二次报价开启后的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系统进行二次(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系统内及时填报二次报价的,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在二次报价过程中若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委托磋商小组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3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单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4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5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于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电子评标形式进行评审的,须按照磋商小组在线质询的问题进行远程回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交确认。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响应文件无效。2、评审2.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且递交最后报价的的供应商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2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磋商小组每个成员对响应文-35-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满分10分,商务技术部分满分90分,供应商各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如果未出来就提供2023年度的);(备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的财务制度)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提供具有良好社保缴纳的承诺(格式自拟);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具备有效的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企业电子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是否具备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信用查询是否附有响应文件附有“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扫描件或打印扫描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是否附有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执行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包含社会服务工作类、发展和培训社会组织,能够开展项目-36-有关服务工作,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的签章符合磋商规定磋商报价响应文件针对同一种服务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服务范围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限、服务范围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文件未出现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其他实质性条款。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他无效情形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未出现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情形;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格评审(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备注: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标项目评标权重评价方法商务、技术评分(满分90分)1企业业绩10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已完成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5分,满分1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2人员资质与配备10分项目执行团队中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1)配备人员限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证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2)配备人员限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中级证书者,得4分,未提供者不得分。(3)近三年专业培训时长达120学时(民政局颁发的结业证书或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文件或知名机构开具的具休的证明文件)或社工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得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若配备的专职人员中同时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的以高等级的证书为准。(注:需提代社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证书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或2023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缺任意一项不得分)3服务方案18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编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方案全面且详细(2)组织架构合理(3)服务计划时间合理、操作性强、形式多样(4)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包括接待、受理、跟进、回访等(5)个案服务管理、心理辅导、健康知识讲座(6)制定年度项目方案或工作计划每缺一项扣3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18分4管理制度14分供应商确保机构及项目良好运作的相关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行政管理制度(2)财务管理制度(3)员工培训制度(4)专业的服务制度(5)进度执行计划(6)沟通协调方案(7)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每缺一类项扣2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14分。5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6分有具体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应考虑到服务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片区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框架体系(2)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目标(3)服务考核评价方法标准(4)服务质量控制监督检查方式及周期每缺一类项扣4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16分。6应急方案12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小组组织构成(2)应急预案处理覆盖范围(3)安全隐患应急预案(4)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缺一类项扣3分,每有一项表述混乱或不完善扣1.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满分12分。7售后服务方案10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服务网点及人员安排;跟踪服务措施;服务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其方案内容丰富、逻辑清晰、科学合理、规范完整,能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2)了解本地居民生活情况,具有与本地妇联、学校、公安、社区、慈善公益等机构联动的能力,方便开展调研走访,能够按照项目要求,扎实开展具体工作,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的不够具体、不够清晰的扣1分,直到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表述混乱或不完善系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种:①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②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③设施设备配置与项目要求不匹配;④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⑤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⑥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⑦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⑧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⑨应急预案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⑩管理方案或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评分完毕,商务技术得分加投标报价得分之和,作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2.3评审办法附表2.4算数性修正★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视为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项目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4)响应报价出现明显填报错误,经磋商小组同意允许修正的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遵照如下规定处理:磋商小组在政采云系统中发出澄清、答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系统内回复,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磋商小组的权利-39-3.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2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3.3.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3.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3.1.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3.1.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方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供应商最终得分等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得分之和。磋商小组确定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排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4.评审过程的保密4.1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40-4.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4.定标原则4.1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最终将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响应文件递交人(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章):年月日-42-目录一、响应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磋商保证金(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截图或打印扫描件(七)特定资格要求:无三、商务文件(一)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二)明细报价表(三)实质性性响应一览表(四)合同条款偏离表(五)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六)信誉文件(如有)(七)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八)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九)项目管理机构(十)服务承诺书(十一)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四、技术文件(一)服务方案(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五、其他资料-43-一、响应书(采购人):我们收到你们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项目的采购任务,严格执行我方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⒈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采购服务,磋商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⒉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本次采购项目。3.我方承诺服务期限按照执行。4.我方承诺付款方式按照执行。5.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资格要求,同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7.我方承诺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合同并按采购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我方违约,除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贵方有权终止我方成交并选择其它成交供应商。9.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我方违约,借故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保证金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可另行选择成交单位。10.我方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限期满前的任何时间,本响应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11.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12.我们认为采购人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参与供应商成交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44-13.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14.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成交服务费。15.该响应书在开标/磋商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16.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元的磋商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磋商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磋商有效期之后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承诺依然有效。)17.综合说明:(1)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2)技术服务。(3)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5)其它。18.所有有关本响应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供应商:(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45-二、资格证明文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加盖电子公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说明: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加盖电子公章)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如果未出来就提供2023年度的),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的财务制度。-47-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加盖电子公章)(1)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提供具有良好社保缴纳的承诺(格式自拟)。-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