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钣喷虚拟设备 灯箱 烤箱 烤灯 头戴式运动相机 应急冲洗盆招标公告(厦门技师学院2025)



项目概况

受厦门技师学院委托,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1]ZCZB[TP]2025001、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5001
项目名称: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27,000.00元

采购包1(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2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27,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9900-其他仪器仪表
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827,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谈判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16 至 2025-04-2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04-24 09:15: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4-24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项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笔记本电脑已安装系统操作所需的客户端,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技师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
联系方式:0592-7760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0592-590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建宇
电话:0592-59006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相关附件:

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350201]ZCZB[TP]202500120250408001)-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5001项目名称: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采购包: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投标人名称: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最高限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单价数量总价{供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数2.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2,-数1.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3,-数2.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4带式打磨机,-数10.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5切割机,-数10.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6焊点去除钻,-数10.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第1页-{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7灯箱,-数2.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8烤箱,-数2.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9烤灯,-数3.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头戴式运动相机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0,-数6.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供{供{供{供{=总价/,{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1应急冲洗盆,-数1.0000套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2页-7灯箱{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2.0000套应商响应}元8烤箱{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2.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9烤灯{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3.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10头戴式运动相机{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6.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11应急冲洗盆{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元备注: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5001项目名称: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采购包:1(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1827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备案编号:CGXM-2025-350201-00439[2025]00167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5001采购人:厦门技师学院代理机构: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厦门技师学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2.备案编号:CGXM-2025-350201-00439[2025]001673.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5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27,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827,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1.001,827,0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批元1,827,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3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4带式打磨机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5切割机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6焊点去除钻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7灯箱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8烤箱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9烤灯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10头戴式运动相机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11应急冲洗盆详见第三章套元-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不低于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记录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谈判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第5页-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厦门技师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邮编:361101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776015314.代理机构: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楼MNO单元邮编:361000联系人:钟建宇、周新纬联系电话:0592-5900699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第6页-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第7页-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8页-13.2.1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第9页-“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记录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谈判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第10页-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小微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货物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6.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财政局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成交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成交供应商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账号:129500100100292470。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②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谈判响应文件。】【③本项目需要演示的内容供应商应制作成视频刻录成光盘并单独密封后提交,要求视频名称能与具体的技术要求相对应。若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④温馨提示:根据《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可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申请融资。政策查询网址:http://120.35.30.176/zcdproject/home/。】(2)其他:质疑补充说明:质疑函可以通过当面送达、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联系电话:0592-5900699,邮箱:2439755955@qq.com。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提交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谈判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第13页-1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保证金。 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第14页-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无(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第15页-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对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并单独汇总优先采购产品的总价;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的,自行承担无法享受价格扣除的不利后果。3.非优先采购产品、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其他:无※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无(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第16页-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17页-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第18页-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在谈判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第19页-无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谈判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第20页-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8情形81.“(一)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技术条款均为基本要求,各供应商可提出更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谈判响应供应商对上述技术参数中带“▲”的条款存在不满足、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条款数量≥2项的,或所有技术条款(含“▲”条款)中存在不满足、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条款数量≥3项,均视为与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谈判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情况偏离表及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是否客观项明细无否无商务符合性情形是否客观项明细无否无价格符合性:无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第22页-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参考文本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第23页-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第24页-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第25页-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26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1本项目为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1.2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1.3采购项目一览表:采购包采购类别采购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货物类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套2工业2货物类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套1工业3货物类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套2工业4货物类带式打磨机套10工业5货物类切割机套10工业6货物类焊点去除钻套10工业7货物类灯箱套2工业8货物类烤箱套2工业9货物类烤灯套3工业10货物类头戴式运动相机套6工业11货物类应急冲洗盆套1工业1.4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中有任意一个对应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参加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评审价相同的,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供应商响应无效。】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请购物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产品介绍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采用虚拟现实增强、仿真实训、音像实时生成等技术,为学习者提供一个虚拟和真实相结合的喷漆训练环境;可以根据学习者在真实喷涂环境下的喷涂姿势、喷枪距离、角度、速度等一系列的喷涂动作及姿势,系统自动采集、物理计算判断并进行智能引导,自动生成学习数据和喷涂实训报告。解决实际教学中三高三难等问题,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2.系统组成-第27页-1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2.1.一体化智能仿真喷涂主机柜1台;2.2.智能虚拟喷涂教学系统(普通版)软件1套;2.3.仿真喷枪1把;由枪体及相关传感器组成,枪体上主要由压力调节旋钮、扇面调节旋钮、出漆量(涂料)调节旋钮、扳机、风帽等组成。通过调整压力调节旋钮、扇面调节旋钮、出漆量(涂料)调节旋钮、风帽等,仿真喷枪中的传感器能分别控制完成气压、扇面、出漆量喷幅形状的调整,喷枪表面应光滑平整,相关传感器和线路内置于喷枪体内。2.4.喷壶1个;2.5.喷涂防护面罩1个;2.6.喷涂板件1个;尺寸:≥长1110mm×宽800mm×高130mm。3.软硬件技术特性3.1.无需定位调试,启动设备开机运行时就可自动定位连接。▲3.2不受喷涂姿势的影响,可在同一个真实喷涂板件上完成板件平面、板件上部边缘、板件下部裙边、板件左右两侧边缘等部位的喷涂练习。(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视频佐证材料,演示内容:同一个板件上下边缘、左右裙边以及板件正面都可以喷涂练习,喷涂时,在显示器画面中可以同步清楚看到油漆附着在板件上下边缘、左右裙边等部位。)▲3.3每道色漆、清漆喷涂前和喷涂过程中均可实时调节喷枪参数,参数以数字形式显示并展现喷枪旋钮转动过程;扣动喷枪扳机,随着喷枪旋钮(风帽、扇面、出漆量、气压旋钮)参数调节不同可以明显看到喷幅雾化形状变化。(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视频佐证材料,演示内容:喷涂时可调节喷枪扇面、出漆量、气压参数,参数以数字形式显示,调节过程中,头戴显示器画面中同步可以清楚看到喷枪旋钮转动;扣动喷;枪扳机,随着喷枪风帽、扇面、出漆量、气压旋钮参数调节大小不同,显示器画面中同步可以明显看到喷幅雾化形状大小变化的动态过程。)4.教学实训功能4.1.提供多种油漆颜色,至少不低于10种,且每种颜色可调节颜色覆盖强度。4.2.能够满足汽车门板的完整喷涂、单独色漆喷-第28页套-21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涂、单独清漆喷涂的训练和考核。4.3.可选择二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等喷涂重叠率(重叠率引导线能自动变化,非贴图的形式附着在虚拟板件上)。4.4.通过喷枪真实调节喷涂参数,每个参数的调节以数字显示,均能产生真实油漆喷涂粒子效果,可在试喷纸上反复进行试喷。4.5.每道喷涂前均可调节喷枪参数、喷涂完成后可直接查看当前操作步骤中的漆膜覆盖均匀程度、喷涂缺陷。5.考核功能5.1.系统具备考核设定功能,学习者按照实际的喷涂操作进行喷枪参数的调节,完成以下喷涂实训考核任务:(1)第一道色漆喷涂;(2)第一道色漆喷涂后闪干;(3)第二道色漆喷涂;(4)第二道色漆喷涂后闪干;(5)第三道色漆喷涂;(6)第三道色漆喷涂闪干;(7)第一道清漆喷涂;(8)第一道清漆喷涂后闪干;(9)第二道清漆喷涂;(10)第二道清漆喷涂后闪干。6.实训考核分析功能6.1.提供完整喷涂、色漆喷涂、清漆喷涂的操作记录保存与回放功能。6.2.动作回放可以暂停、时间轴前进或后退、放大或缩小,视角转动,清晰观察喷漆过程的具体技术动作。6.3.可任意打开其中一项操作步骤,查看实训操作的步骤用时、步骤得分、总分;漆膜覆盖率,漆膜过厚过薄和正确等情况,并以数字百分比的形式呈现。同时喷枪距离,走枪速度,喷枪横向角度,纵向角度等参数以折线图的形式实时体现在屏幕画面上,方便在查看喷涂过程时实时地观察到自己的不足之处。6.4.系统根据学习者的喷涂实训自动生成第一道色漆喷涂、第二道色漆喷涂、第三道色漆喷涂、第一道清漆喷涂、第二道清漆实训文档分析报告-第29页,和基于喷涂过程和喷涂效果的评分表,指出喷涂问题不足类项和提升改进的方法。--21.技术概述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采用虚拟现实增强、仿真实训、音像实时生成等技术,为学习者提供一个虚拟和真实相结合的焊接训练环境;可以根据学习者真实焊接环境下的焊接姿势、焊枪距离、角度、速度等一系列的焊接动作及姿势,系统自动采集、物理计算判断并进行智能引导,并能自动生成焊接实训报告。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国赛模拟结构更换外板和世赛乘用车前纵梁更换中的焊接技能和焊接方法的训练及考核,解决教师对焊接技能训练和考核过程无法监控和回放分析之难题。2.系统组成2.1.集成式智能仿真焊接主机柜1台;2.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系统软件1套;2.3.CO2气体保护焊枪1把;规格:≥长325mm×宽118mm×高34mm;由枪体及相关传感器组成,枪体上主要由枪杆、枪身,扳机、内部电气件等组成,相关传感器内置于枪体内,枪体表面光滑平整,大小重量与真实枪体一致。2.4.仿真焊接面罩1个;2.5.焊接实训台1个;2.6.CO2气体钢瓶1个;2.7.CO2气体流量表1个;2.8.焊接板件组1套;对接板件:≥长140mm×宽120mm×高30mm;6mm塞孔焊板:≥长125mm×宽70mm×高30mm;9mm塞孔焊板:≥长125mm×宽70mm×高30mm;模拟国赛中柱板:≥长400mm×宽220mm×高50mm;模拟世赛前纵梁板:≥长415mm×宽180mm×高80mm。3.软硬件技术特性3.1.无需单独定位调试,启动设备开机运行时就可实行自动定位。3.2.采用与汽车车身中立柱外板和汽车前纵梁结构件相一致的焊接板件进行焊接训练操作。-第30页-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3.3.采用与国赛相一致的气体保护焊机参数调节面板,可真实调节不同的焊接模式、焊接间隔时间、出丝速度、电流大小,数字同步显示,并产生真实的焊接变化。3.4使用真实的气体保护气瓶,气瓶阀门可实现开启和关闭,并通过按压仿真焊枪扳机调节确认气体流量大小,数字同步显示。3.5.不受焊接姿势的影响和环境干扰,系统自动精准追踪焊枪的位置、焊接板件位置;实时监控焊枪距离、焊接角度、移动速度、操作角度,并以数字形式呈现。▲3.6.无需单独调节设置板件角度,可直接在同一个板件上同时进行平焊、立焊、仰焊。(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视频佐证材料,演示内容:无需单独调节设置板件角度,可直接在同一个板件上同时进行平焊、立焊、仰焊等状态。)3.7.满足乘用车前纵梁板件焊接工艺要求,可直接在前纵梁板件的进行塞孔焊接、接缝焊接,并能体现与真实焊接相一致的焊疤、焊道背面熔深效果。3.8与真实焊接相一致,可单面焊接,双面成型。同时可实时显示焊疤的高宽宽度数据。4.教学功能4.1.学习者可以随时利用账号登录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进行焊接任务的训练和考核。4.2.具备焊接前的焊接面罩、焊接手套、焊接围裙、焊接脚套等防护用品的穿戴选择功能。5.实训功能5.1.焊接训练和考核时,界面实时显示焊接电压、焊接电流、焊枪距离、焊接角度、焊接速度等。5.2.实训训练时,系统能实时追踪焊枪位置、焊接面罩,并将虚拟焊接场景中的画面映零延迟射到焊接面罩中。5.3.系统能追踪仿真焊接板的位置,并与虚拟场景中的焊接板件进行匹配,做到“虚”“实”结合。5.4.系统能精准追踪焊枪的位置、角度,从中提取出学员焊接操作时的CTWD(导电嘴到工件距离)、焊枪移动速度、焊枪移动角度、焊枪操作角度、焊缝直度等技术参数。5.5.系统应提供焊接姿势规范功能,在焊枪枪头-第31页套-1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部分设置姿态指标,以直观体现学习者当前焊枪姿态的正误并予以智能指正。5.6.当枪头与板件距离过近或过远时,游标会变成红色,提醒学员注意当前焊枪距离。6.考核功能系统具备考核设定功能,学习者按照实际的焊接操作进行设备焊接参数的调节、保护气体的调节,完成以下焊接实训考核项目:6.1.对接板件焊接;6.2.6㎜的塞孔焊接;6.3.9㎜的塞孔焊接;6.4.汽车车身B柱外板焊接;6.5.乘用车前纵梁板件焊接。7.实训质量分析功能7.1.提供操作记录与回放功能,并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回看。7.2.系统自动记录每次焊接练习的过程,可通过焊接过程回放视角的旋转、缩放、功能对个人操作时的动作姿态和手法等技术细节进行回看。7.3.系统可统计每次操作练习时的参数调节,包括焊接模式、焊接间隔时间、出丝速度、焊接电流、焊接电压以及气流大小,同时系统自动记录学员操作时的CTWD(导电嘴到工件距离)、焊枪移动速度、焊枪移动角度、焊枪操作角度、焊缝直度等技术参数,并统计计算出每项参数的合格程度,给出各项参数的评分和总评分以及焊接练习用时。7.4.回放的同时系统将焊接弧长、移动速度、移动角度、操作角度、焊缝直度几项操作时的技术参数以折线图的形式实时体现在屏幕画面上,方便学员在查看焊接过程时实时地观察到自己的不足之处。7.5.系统根据学习者的焊接实训自动生成焊接实训报告,并以文档分析指出焊接问题不足类项和提升改进的方法,同时能针对乘用车前纵梁结构件的模拟焊接考核的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自动评判,自动上传管理平台,可保存并支持打印。套-1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1.技术概述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采用虚拟现实增强、仿真实训、音像实时生成等技术,为学习者提供-第32页-13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一个虚拟和真实相结合的焊接训练环境;可以根据学习者真实焊接环境下的焊接姿势、焊枪距离、角度、速度等一系列的焊接动作及姿势,系统自动采集、物理计算判断并进行智能引导,并能自动生成焊接实训报告。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焊接技能和焊接方法的训练及考核,解决教师对焊接技能训练和考核过程无法监控和回放分析之难题;2.系统组成2.1.集成式智能仿真焊机主机柜1台(含显示屏、焊接板件工作台);2.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系统软件1套;2.3.CO2气体保护焊枪1把;规格:≥长325mm×宽118mm×高34mm;由枪体及相关传感器组成,枪体上主要由枪杆、枪身,扳机、内部电气件等组成,相关传感器内置于枪体内,枪体表面光滑平整,大小重量与真实枪体一致。2.4.仿真焊接面罩1个;2.5.焊接板件组1套。3.软硬件技术特性3.1.无需单独定位调试,启动设备开机运行时就可实行自动定位。3.2.采用与汽车车身结构部件相一致的焊接板件进行焊接训练操作。3.3.可调节不同的焊接模式、焊接间隔时间、出丝速度、电流大小,数字同步显示,并产生真实的焊接变化。3.4.不受焊接姿势的影响和环境干扰,系统自动精准追踪焊枪的位置、焊接板件位置;实时监控焊枪距离、焊接角度、移动速度、操作角度,并以数字形式呈现。3.5满足竞赛板件焊接工艺要求,可直接在板件的进行塞孔焊接、接缝焊接。并能体现与真实焊接相一致的焊疤、焊道背面熔深效果。4.实训功能4.1.焊接训练和考核时,界面实时显示焊接电压、焊接电流、焊枪距离、焊接角度、焊接速度等。4.2.实训训练时,系统能实时追踪焊枪位置、焊接面罩,并将虚拟焊接场景中的画面映零延迟射到焊接面罩中。-第33页套-23(普通版)(普通版)4.3.系统能追踪仿真焊接板的位置,并与虚拟场景中的焊接板件进行匹配,做到“虚”“实”结合。4.4.系统能精准追踪焊枪的位置、角度,从中提取出学员焊接操作时的CTWD(导电嘴到工件距离)、焊枪移动速度、焊枪移动角度、焊枪操作角度、焊缝直度等技术参数。4.5.系统应提供焊接姿势规范功能,在焊枪枪头部分设置姿态指标,以直观体现学习者当前焊枪姿态的正误并予以智能指正。4.6.当枪头与板件距离过近或过远时,游标会变成红色,提醒学员注意当前焊枪距离。4.7.当焊枪的操作角度或移动角度超出正确角度范围时,相应方向的指标会变成红色,并且出现小箭头引导学员将焊枪往正确的方向转动。5.教学与考核功能5.1.学习者可以随时利用账号登录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进行焊接任务的训练和考核。5.2.具备焊接前的焊接面罩、焊接手套、焊接围裙、焊接脚套等防护用品的穿戴选择功能。5.3系统具备教学与考核设定功能,学习者按照实际的焊接操作进行设备焊接参数的调节、保护气体的调节,完成以下焊接实训教学与考核项目:(1)对接板件连续焊接;(2)9㎜的塞孔焊接;(3)车身竞赛板件焊接。6.实训质量分析功能6.1.提供操作记录与回放功能,并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回看。6.2.系统自动记录每次焊接练习的过程,可通过焊接过程回放视角的旋转、缩放、功能对个人操作时的动作姿态和手法等技术细节进行回看。6.3.系统可统计每次操作练习时的参数调节,包括焊接模式、焊接间隔时间、出丝速度、焊接电流、焊接电压以及气流大小,同时系统自动记录学员操作时的CTWD(导电嘴到工件距离)、焊枪移动速度、焊枪移动角度、焊枪操作角度、焊缝直度等技术参数,并统计计算出每项参数的合格程度,给出各项参数的评分和总评分以及焊接练习用时。6.4.系统根据学习者的焊接实训自动生成焊接实训报告,并以文档分析指出焊接问题不足类项和-第34页提升改进的方法,同时能针对车身竞赛板件的模--24带式打磨机拟焊接考核的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自动评判。空转转速18000RPM,砂带尺寸10×330MM;平均耗气量3.8CFM,进气口接头1/4";马力0.9HP,噪音值80dBA。套105切割机自由转速4500RPM;平均耗气量0.114mm/min;进气口接头1/4",气管管径3/8"。套106焊点去除钻平均耗气量238L/Min;进气口尺寸1/4"PT,工作气压90PSI,软管尺寸3/8",声压76dBA;无负载转速1800RPM。套107灯箱1.由人造萤光D65、TL84、CWF、F/A、UV等光源组合而成,以保证在缺少日光情况下鉴别调漆颜色;2.各种光管使用期为2000小时,宜置放于无光之处对色;3.遵从目测颜色的国际标准;4.电子数字式,分开记录每种光源使用时间;5.轻触式按扭切换光源;6.内框标准灰度环境;7.具备测试同色异谱效应的功能。套28烤箱一、产品规格1.规格:440mm×403mm×280mm;2.电压:220V50Hz;3.功率:6000W;4.最佳烘烤温度:50℃-80℃;5.定时:默认2小时,范围0-24小时;6.托盘可放样品尺寸:245mm×180mm。二、产品描述1.体积小,空间小。可同时烘烤4张100mm×150mm油色卡板;2.植物碳纤维红外线烤灯,绿色环保;3.触摸式面板设计,智能化程序设定,探头测温,数字显示精准;4.可视化窗口与内部照明设计,方便及时观察烘烤情况;5.内置电路保护装置,使用安全。套29烤灯一、功能特点1.采用铝合金材料与镜面304不锈钢反光板及其它特殊材料制作;2.选用PHILIPS或VPOWER卤素短波红外线灯管寿命5000-7000hrs;3.采用简单的机械旋钮,可设定烤漆时间,使用者可根据漆面要求任意设定;4.能上下移动自动锁紧系统采用铝合金模具压铸一次性成型;5.采用H型工业化安全设计的底脚能方便叉入轮胎位置可对多位置;6.选用双向刹车的脚轮。二、技术参数1.电压:AC220V-240V50/60Hz1000W;2.烘烤面积:800mm×800mm;3.温度:3-100℃;4.设定时间:0-60min可调。套310头戴式运动相机视场角:120度;视频直播双向语音通话:配合App使用;麦克风:内置高灵敏麦克风;视频格式:MP4H.264;变焦功能:10倍数字变焦,App手动操作;支持内存卡:MicroSD、SDHC、SDXC,最高支持128GB;电池容量:1160mAH,3.5小时续航;防水等级:IPX4。套611应急冲洗盆1.脚踏开关;2.水向上喷出清洗眼睛及面部,无需动手;3.配脚踏出水、手动出水双开关;4.有储物柜;5.进水口接口:φ1;6.水道连接口:φ1-1/4。套1备注▲序号1-3包含实训场地建设、电气路改造、文化墙建设等内容,供应商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包含效果图、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注:①演示内容要求:供应商自行录制演示视频(录制演示视频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PPT、图片、文字文档形式视为不满足,负偏离。谈判小组根据提交的演示视频文件进行评审。压缩后文件须小于200MB。演示内容画面清晰、无须下载任何软件即可直接播放。文件加密无法打开、文件破损或读取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演示的,视为不满足,负偏离。【演示视频提供方式:按要求提供光盘(光盘单独密封后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与递交CA证书时一并提交至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约定的提交响-第36页-应文件的地点,光盘里的内容能与具体的技术参数相对应,否则视为不满足,负偏离)】。②以上响应要求中的产品有尺寸要求且未明确尺寸偏离值的,允许偏离±2%,超出此范围的该条款视为不满足。所列的技术参数需求中如出现品牌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参数要求,目的只为供应商更清楚地了解采购需求,供应商可提供其他品牌响应。以上响应要求中所有参数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提出更优的技术参数。(二)技术响应要求1.“(一)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技术条款均为基本要求,各供应商可提出更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谈判响应供应商对上述技术参数中带“▲”的条款存在不满足、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条款数量≥2项的,或所有技术条款(含“▲”条款)中存在不满足、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条款数量≥3项,均视为与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谈判响应无效(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情况偏离表及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响应货物的品牌、制造商、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信息,并在详细报价书明确各项货物的报价。3.供应商应根据本章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应技术响应及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4.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方案,如实施方案、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等。5.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要求明确成交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6.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7.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成交后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8.供应商应明确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供应商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说明:【验收依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系统验收: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货物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前,设备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换货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换,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在退换货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合同支付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8其他因系统固化原因合同支付方式为:1、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00%。2、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其他商务要求:8.报价要求8.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单个采购包内的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及服务进行完整报价响应。8.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并按要求进行分项报价。8.3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谈判响应供应商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和分项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8.4总报价应包含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货物主体、辅材、配件、气路、电路等)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货物设计、制造、文化墙建设、运输、人工成本、投入使用费、材料费、货物检验检测、安装费、安全生产措施费、交通费、保险、验收费用、售后服务(含质保期内的上门服务)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造成的一切费用,且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8.5谈判响应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8.6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9.现场踏勘9.1本项目采购人集中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对踏勘项目现场做出的谈判响应分析、推论和判断,应当自行负责。采购人提供的有关现状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现场踏勘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所有事项(特别是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92-7760068,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4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9:30)。9.2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并承担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法律责任,供应商确认,上述事项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9.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0.验收要求10.1所供货物的规格、数量、材质、质量、颜色等,符合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10.2所供货物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10.3所有货物均已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移交采购人使用。10.4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维修保养手册等相关的配套资料。10.5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并确认验收结果。10.6采购人在收货时验收合格,并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则按合同违约责任约定方式处理。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换货或单方解除合同。若采购人选择换货的,成交供应商重新供货导致的供货延迟,按逾期交货处理。-第38页-10.7所有货物在收货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供应商除无条件更换货物外,还需按货物价格的二倍进行罚款。11.售后服务11.1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服务承诺条款。11.2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且不得低于原生产厂家的质保规定,可视自身能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11.3超出保修期的维修,供应商应向最终用户说明产品已过保,告知最终用户备件费、上门费及服务费,并向最终用户说明备件保修时间及保修方式,征得最终用户同意后再维修,维修中的备件费、上门费及服务费等其费用不得高于合同产品品牌官方标准(至少包含品牌官网标准、官方热线标准等。)维修收费应提供发票。11.4质保期:项目整体质量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保修期,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11.5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配件、技术咨询、有偿维修等服务。11.6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送货、安装、调试服务,质保期内相关费用列入响应总价。11.7成交供应商应按新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应严格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处理。上述规定要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按对最终用户较有利的条款执行。11.8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工作日8小时在线技术支持,在质保期间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须提供代用货物或提出经采购人同意的解决方案。11.9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成交供应商应就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写出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如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和零配件的更换。11.10保修期外的售后服务要求:接到使用单位报修要求,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明确答复,如果远程无法解决问题,需派工程师上门解决,48小时维修到位(不可抗力情况除外)。采用邮寄形式进行检测维修的,5个工作日内给出检测维修结果。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需提供备用机或其他临时解决方案。质保期外维修仅收取人工费及配件费,人工费及配件费不得高于市场价。11.11成交供应商应承诺能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并列出零备件清单及价格表,并详细列明质保期满后零配件的供应价格。11.12制造商(设备原厂)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12.违约责任12.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2.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2.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2.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5若成交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成交供应商愿意更换但逾期交货的,按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附件1专门采购包预留项目要求小微企业要求-第39页-一、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1)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若制造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无效。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需提供的材料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三、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2)供应商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健康开展的通知》等政策,供应商成交后如需融资,可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120.35.30.176/zcdproject/home)办理“政采贷”。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技师学院)的(汽车钣喷虚拟设备购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者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虚拟喷涂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网络版)),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智能虚拟焊接教学实训系统(普通版)),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带式打磨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切割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第40页-6.(焊点去除钻),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灯箱),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8.(烤箱),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9.(烤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0.(头戴式运动相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应急冲洗盆),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工业”行业的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不享受价格扣除。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空格内填“\”即可。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56789万元可填写为1234万元。若填报的数据与供应商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不享受价格扣除。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5、表格内的空格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不享受价格扣除。附件3关于串标情形及后果的告知函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处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串标情形及后果的规定列明如下,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要遵纪守法,公平参与竞争,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串标情形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或者成交。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谈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第41页-(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一)保证金验核阶段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阶段电子投标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采购人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3.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后果1.《》《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成交无效。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三、虚假响应风险提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第42页-规定,加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供应商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望引以为戒。四、其他事项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2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2.3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2.4本项目不接受远程开标。谈判响应代表须到现场进行谈判并保证能在参与谈判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最终报价,还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注:①最终报价需要CA盖章,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报价工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的应注意市政务中心同一局域网可能造成围串标问题等。谈判响应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可能发生的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第43页-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44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第45页-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钣喷虚拟设备 灯箱 烤箱 烤灯 头戴式运动相机 应急冲洗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