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原辅材料招标公告(梁河县教育体育局2025)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C2025-G1-00212-YNDM-0005
项目名称: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232.8104
最高限价(万元):232.8104
采购需求: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除大米、食用油以外的学生食堂所需肉类、禽蛋、蔬菜类和调料等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文件要求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1)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7 06:00至2025-04-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梁河县财政局? 0692-3019055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端大金塔对面
联系方式:15969282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
联系方式:15987563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茂京
电 话:159875636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5: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232.810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茂京

项目联系电话
15987563640

采购单位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端大金塔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6928216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87563640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docx

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招标编号:DHZC2025-G1-00212-YNDM-0005招标文件采购单位:梁河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招标要求20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一章招标公告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DHZC2025-G1-00212-YNDM-00052.项目名称: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3.预算金额:232.8104万元;4.最高限价:232.8104万元;5.采购需求: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除大米、食用油以外的学生食堂所需肉类、禽蛋、蔬菜类和调料等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7.供货地点:梁河县九保中心小学、梁河县平山中心小学、梁河县九保中学、梁河县平山中学、梁河县小厂中心小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文件要求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4月17日6:00—2025年4月24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支持云南CA、云南壹证通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供应商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登录名bszb(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云南壹证通CA客服热线:0871-67276028,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点00分2.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09点00分3.开标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及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梁河县财政局0692-3019055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3122015268413F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旁联系方式:聂老师159692821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3122MAC6T6EC6P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联系方式:许茂京0692-61659901598756364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茂京电话:0692-61659901598756364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梁河县教育体育局1.1.3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人民币232.8104万元;(最高限价:232.8104万元;)1.3.1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要求》的具体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1.3.3供货地点梁河县九保中心小学、梁河县平山中心小学、梁河县九保中学、梁河县平山中学、梁河县小厂中心小学。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标前) 考察集中地点: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等内容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无须回复。3.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次投标报价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不允许上浮,投标报价方式为:在市场平均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所有食材的价格(含利润)、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以每个项目的成交价为计费基数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按照《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持续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德发改法规[2024]5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5.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须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签字处逐一签字(签字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1投标文件的加密CA锁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0分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壹证通CA:0871-67276028;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备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现场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5补充2本次采购所属行业:批发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服务内容、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地点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要求;(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或者修改通知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2.2.5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未按要求上传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重要提示:政采云系统评审程序为第一步:资格审查;第二步:符合性审查;第三步:商务技术评分;第四步:报价符合性审查;第五步:评审汇总。投标人在政采云上传投标文件模块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确保符合性评审时可以完整查阅供应商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商务技术文件”模块上传完整的投标文件。评审过程如因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评审步骤要求,如符合性审查时不能完整查阅完整投标文件等原因,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5.3开标疑义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云南东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92-6165990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园460号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3投诉10.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3.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部门投诉处理;(5)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0.3.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要求一、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DHZC2025-G1-00212-YNDM-00052.项目名称: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3.预算金额:232.8104万元;4.最高限价:232.8104万元;5.采购需求: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食堂除大米、食用油以外的学生食堂所需肉类、禽蛋、蔬菜类和调料等原辅材料采购及配送;6.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7.供货地点:梁河县九保中心小学、梁河县平山中心小学、梁河县九保中学、梁河县平山中学、梁河县小厂中心小学。二、质量标准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执行,质量符合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原料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对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质量检测,并提供出厂检验合格的报告,每个季度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几种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肉类:屠宰前的活畜(猪、牛、羊等)、禽(鸡、鸭、鹅等)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定点屠宰后检疫、检验合格;必须是当地养殖,当日宰杀、加工后的新鲜肉;根据学校的要求,免费对肉类清洗干净、滤水后切配成块、片、段、沫等,真正做到一步到锅。2.禽蛋:保证新鲜且外壳完好。3.蔬菜:以当地种植为主,经采摘的优质、新鲜蔬菜。4.调料、干杂:均不得超出三个品牌,配送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2。三、投标报价要求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所有食材的价格(含利润)、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中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2.本次投标报价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不允许上浮,投标报价方式为:在市场平均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四、结算方式1.食材单价的确定。调料、干杂以学期为单位确定单价,除此以外供货方按月于15日以前向招标人提供次月的食材报价单。招标人经过市场询价后认定的市场平均零售价,结合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确定次月食材的结算单价。市场询价的具体方式:招标人及学校组织询价小组于每月15日以前到项目片区就近区域市场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核定食材的市场平均零售价。市场询价要求坚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进行,询价人员不得少于三人,询价地点不得少于三个,全面掌握市场的行情,对询价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市场询价时,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随机选派1-2个代表对询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询价结果若无异议,则双方同时进行签字确认。2.结算过程。以学校实际购买的种类和数量据实按月进行结算。学校凭中标人按月提供的食材配送单与学校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中标人根据资金的种类按月以学校为单位开具全额发票,视财政情况付款,由招标人打入供货方银行账户的方式给予付款。计算公式:结算单价=市场平均零售价×(1-投标报价的下浮率);结算金额=结算单价×数量。五、配送与验收1.供货方负责采用全程冷链统一配送食材,配送过程产生的费用(含包装、保险、运输及装卸等)全部由供货方承担;包装符合国家标准,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必须以配送学校为单位,将食材分类装入塑料框或配送框内。2.配送时间、种类、数量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学校每周一向供货方提交下周的配送时间及用量计划,教学日期间每所学校每天至少配送一次(供正餐的学校要求上午9点以前送达)。学校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配送时间的,应提前24小时告知供货方,供货方负责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将食材送达指定位置。3.供货方必须具备检验食材并出具检验报告的条件,配送食材的同时要向学校提供每一批次食材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含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人员持健康证,运输车辆要冷藏、消毒、保洁。首次送货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复印件存档备查(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货方的公章),配送人员必须是固定专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4.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配送的食材进行验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质量合格证(检疫检验证);二看出厂日期和保质期;三看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食材配送单签名(三联单)。交供货方、学校食堂、学校财务作为食材结算依据,否则学校有权拒签配送单。5.建立食材统一配送评价机制。供货方必须使用的食材配送管理系统,支持微信、手机、平板及PC电脑下单,系统包括的功能模块有:微信下单、采购汇总、进销存管理、分拣任务、配送规划、售后客服、财务管理、数据分析、员工账号管理等。学校每年对供货方配送质量好评率不低于80%,否则被列入学生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采购的黑名单。六、售后服务1.自觉主动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包括采购方定期不定期组织的常规检查和质量专项抽检,抽检样品及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及其上级部门的准入、退出评议结果。2.按留样监测数量要求,负责对配送的每一批次食材进行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3.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室,配备必要的能正常使用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每年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合理配餐及食品安全培训,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养与健康知识宣传教育。4.无条件按采购方当月食材采购的定价收购学校勤工俭学的食材。5.建立食材的流向及召回制度。食品进销货凭证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关食品合格证明、型号、单位、规格、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且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要为每一批次食材建立食品流向跟踪档案,一旦某一批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将该批产品无偿召回,并及时将合格的产品调换到学校,同时履行违约责任。6.制定周密、详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配合采购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因供货方引起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处置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7.建立学生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协调产品的配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资格审查开标会结束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提供说明。(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7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加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名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供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内容无实质性遗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0.3030分配送方案及违约处罚措施0.1616分产品质量保证及措施0.2020分应急保障方案评审0.1010分保障能力0.2424分合计1.00100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审查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30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后确定其评标价。投标人评标价= 1-下浮率。报价得分公式:得分=(评标基准价/(1-下浮率))×30计算,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中(1-下浮率)的最低值。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 2 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即评标价=(1-下浮率)×(1-10%/4%)配送方案及违约处罚措施16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配送时间管理控制;②配送流程内容完整;③质量管理管控方案;④违约处罚措施;配送方案及违约处罚措施完整、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内容充实、具体的得16分,任意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描述缺陷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不强或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应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保证及措施20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来源明确;②品牌及产地描述清晰;③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齐全;④存储方案;⑤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产品质量保证及措施完整、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内容充实、具体的得20分,任意一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描述缺陷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不强或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应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急保障方案评审10分包含但不限于:①食材配送应急预案;②食材安全事件应急预案;③配送途中事故预案;④公共卫生(疫情)应急预案;⑤违约责任承诺。应急保障管理方案完整、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内容充实、具体的得10分,任意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描述缺陷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不强或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应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障能力24分1.供应商有用于食材仓储的仓库的得3分。注:①租赁仓库的,提供租赁协议及仓库图片,租赁方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②租地自建仓库的,提供土地租赁协议、仓库建设合同及仓库图片,租赁方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③自有仓库的,提供产权证明及仓库图片,产权证所有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有用于食材储藏的冷库得3分。注:①租赁冷库的,提供冷库租赁协议及冷库图片,租赁方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②租赁土地或已建成房屋建设冷库的,提供租赁协议、冷库建设合同及冷库图片,租赁方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③自建冷库的,提供产权证明及冷库图片,产权证所有人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3.普通配送车(5分)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用于服务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有1辆的,得1分;每增加一辆车加1分,满分5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图片,行驶证中车辆类型为厢式货车。行驶证所载所有人应是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否则不得分。4.冷藏车(2分)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冷藏车1辆得1分;满分2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及车辆图片,车辆合格证中车辆名称为冷藏车。行驶证所载所有人应是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否则不得分。5.配送人员(5分)供应商拟投入服务团队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当年有效),每提供一名工作人员得0.5分,满分5分。注:须提供人员服务团队配备表,并附有相对应人员资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企业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证明(驾驶人员需额外提供驾驶证)。无人员资料或人员资料不明确、不齐全、无法体现对应内容的不予认可。6.供应商承诺建立配送采购人食材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2分)。注:提供相关承诺书,否则不得分。7.食品安全责任保障措施(4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项员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第二项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措施,所提供资料齐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障措施完整、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内容充实、具体的得4分,任意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描述缺陷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描述缺陷是指:内容无针对性,不全面、不清晰、可行性不强或无可行性,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内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应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保障能力”得分高的优先,若“保障能力”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还是相同则由评审委员会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封面应使用以下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乙方在申请支付款项时应一并提交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4.3鉴于甲方系财政拨款单位,甲方因未收到项目财政拨款经费或收到经费但因办理相关支付财政手续造成未能及时向乙中标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不能认定为违约,乙方应予谅解并保证正常的服务进度,同时甲方承诺在相关支付、采购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结算方式:详见第一部分合同书1.4。付款条件:。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工作。验收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应将验收过程实现标准化、流程化,保障项目系统安全有序运行。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目录自行编制目录(含页码)资格审查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或未产生经营活动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无需提供。(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提供说明(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商务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下浮率)合同履行期限下浮 %。备注: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报价大写常识: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元、角、分。注:(1)投标报价为在招标人经过市场询价后认定的市场平均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2)此表请同时放在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唱标。(3)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梁河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梁河县(2025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原辅材料采购(一标段)(二次)(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货物。(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联合体各方须授权同一人。五、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牵头人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成员一名称:(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注:1、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无联合体的需按要求格式提供,并备注“无”。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扫描件。注:若联合体投标需牵头人提供八、商务条款偏离表序 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结束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供货地点:梁河县九保中心小学、梁河县平山中心小学、梁河县九保中学、梁河县平山中学、梁河县小厂中心小学。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注:1.供应商可逐项填写此表,也可不填写,不填写视为满足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2.偏离说明处填写:正/无偏离。3.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配送方案及违约处罚措施(格式自拟)十、产品质量保证及措施(格式自拟)十一、应急保障方案评审(格式自拟)十二、保障能力(格式自拟)十三、其他资料(一)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如“第三章招标要求”要求提交的承诺书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原辅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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