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塘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25)
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公示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人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76-8890982
招标代理
台州湾新区丰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76-88517650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1日
反馈方式
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进行反馈,系统地址https://ggzy.tzztb.zjtz.gov.cn/TPBidder。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2025年04月16日
附件 (公示版)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项目管理.pdf (公示版)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项目管理.pdf
台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台水招备[2025]号招标项目: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6-88909826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湾新区丰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王珈璐联系电话:0576-88517650监管部门:台州市水利局(盖章)联系电话:0576-88201908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行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书7.7履约保证金7.8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异议与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附件五、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六、水利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七、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八、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限制投标承诺书附件九、投标函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湾新区。项目业主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台州湾新区丰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主要由海塘提标加固、新开护塘河、水闸提标加固、新建闸站及沿塘生态修复等组成,提标加固100年一遇海塘17.32km,其中十一塘段10.56km、三山北涂段3.23km、三山涂段3.53km;新开护塘河9.84km,河道面宽60m,提标加固已建水闸5座,新建洪家场浦闸站1座(设计强排能力50m³/s);开展沿塘生态修复115.08万m²,新建巡查站4处。工程等别为I等,海塘和沿塘水闸级别为1级,设计洪(潮)标准100年一遇;靠海堤侧河道护岸属海堤一部分,建筑物级别为1级,靠台州湾大道侧河道护岸属海堤次要建筑物,建筑物等级为3级;洪家场浦闸站外海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标准50年一遇;其余临时建筑物为4级,设计标准20年一遇。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9.74亿元,计划工期五年。本项目截止2025年2月已完成工程投资约12.15亿元,剩余投资额99086万元。2.2招标范围:1)组建现场管理咨询部,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建设管理(设计、监理、检测、施工),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投资、质量与安全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参与工程各重大阶段的项目决策,对各单位提供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并出具意见和建议;负责审查经监理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招标人审定并协同监理指导组织落实;3)监督各参建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建议项目法人采取措施;4)组织工程建设专题会议,并对工程设计变更、度汛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方案进行技术咨询,派技术专家协助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5)每月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协助组织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总体情况;6)做好服务期间项目法人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并监督各参建单位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同时协助开展文明标化工地创建、申报优质工程奖等活动;7)协调工程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服务期间项目日常巡检工作,配合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8)根据水利有关验收制度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直至竣工验收;9)驻场的咨询技术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不少于3人),每月不少于22天。(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每完工验收一个标段可相应减少1名驻场技术服务人员);10)按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组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名)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形成书面巡查报告并于5个工作日上交招标人;11)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对相关检查的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工程安全生产、度汛、工程质量等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专家不少5名),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形成书面专项检查报告并于5个工作日上交招标人,进一步规范性工程建设。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直至移交工程档案为止。质量目标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www.tzztb.com/(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5.3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台州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广场1幢电话:0576-88909826联系人:陈先生代理人:台州湾新区丰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广场1幢电话:0576-88517650联系人:王珈璐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台州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广场1幢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6-8890982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湾新区丰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湾新区滨富东路999号东盛广场1幢联系人:王珈璐电话:0576-88517650电子邮箱:1606020742@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1.1.5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内容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直至移交工程档案为止。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同招标公告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1.9.1踏勘现场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的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允许细微偏离,不允许重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0日前(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http://ggzy.tzztb.zjtz.gov.cn联系方式:王珈璐联系人:0576-885176502.2.2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内容组成:1.资信标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资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一)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项目总负责3.1投标文件的组成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附件五);(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有);(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限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八);(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七);(8)水利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9)如投标保证金未采用现金、工程保函方式,则须提供银行支票(分为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如有)。备注:以上资信标中内容均需在投标工具中资信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2.技术标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自行编制)。3.商务标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九);(2)其他材料(如有)。备注:以上商务标组成内容均须在投标工具中商务标相对应处自行添加后自动生成。3.2.3报价方式总报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5400000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金额:10.8万元。3.4.1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1)现金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后电汇或转账;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③递交方式: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在“保证金查询”栏目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至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接收人:台州湾新区丰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接收人联系方式:0576-8851765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工程保函的保险(保证)责任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所列条款。(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以下合称“银行支票”)①投标人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银行支票,带相应票据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1楼民泰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交易中心账户;③递交方式:银行支票的入账凭证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入账凭证的扫描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交易系统进行递交。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的,入账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注意事项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④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⑤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325280。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工具生成的加密标书须进行电子签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四、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先进行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3、招标代理使用编制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在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解密。解密后,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将直接显示投标人名称、解密状态及解密时间;如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器、平台网络等原因造成的解密异常,允许招标代理再次解密。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5、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异议”功能提出异议;6、在使用新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故障或者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6-88325280;13093793227)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http://ggzy.tzztb.zjtz.gov.cn/(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7.4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2%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或保险保函形式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出具的合同履约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合同履约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合同履约保函或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完工证书颁发后退还。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9.5异议与投诉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1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递交份数。投标文件中有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签名章处必须采用彩色打印。10.2特别说明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电子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与本招标文件(指Word格式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10.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10.4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步骤1、登录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网址:http://www.tzztb.com);2、在【上传投标文件】处上传后缀名为“.TZTF”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包下载地址及具体操作步骤见官网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tzztb.com/czzn/infolist.html10.5系统温馨提示本项目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招标,请投标人在新系统上进行投标,新系统网址http://www.tzztb.com。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可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tb.com)处查看公告及招标文件等交易信息(实际招投标过程在新系统上操作)。1、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新系统上重新注册账号,完善并提交基本信息,经交易中心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操作,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账号注册和入库工作。交易中心主体库审核电话0576-88685067。2、在确定投标后,投标人必须登录新系统领取后缀为“.TZZF”格式的招标文件或后缀为“.TZCF”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3、在新系统官网-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新系统支持全省介质CA互认,在官网-操作指南-【驱动下载】处下载“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CA签章互认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CA锁才能用于绑定账号、登录、签章、加解密等操作。已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天谷CA锁可以直接使用。如无CA锁,请提前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办理介质CA锁。10.6特殊情况处置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10.6特殊情况处置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四)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其他:/。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次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相应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将澄清发布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上,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新系统)(http://www.tzztb.com/)上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通知,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各分部项目投标报价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各分部项目投标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4)其他: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台公管办[2022]2号)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前附表第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4.3.1在前附表第1.10.3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用到开标现场开标。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行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从高到低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总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标:30分技术标:40分商务标:30分评审要求:资信标和商务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技术标评审则由各评委单独打分(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平均值确定,打分值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后四舍五入)。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报价得分2.2.3风险控制价计算公式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5%条款号评审因素(偏差率)评审标准2.2.4(1)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信用等级(0-2分)企业信用等级(查询平台: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设计或咨询类),本项最高得2分。)省A得2分省B得1分省C得0.5分省D及以下或无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不予认可。体系认证(0-1分)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清晰可辨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若未提供则不得分。工程咨询(0-2分)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证书或工程咨询单位甲级专业资信(水利水电)的,得2分。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专业资信(水利水电)的,得1.0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清晰可辨的相关证书扫描件,若未提供则不得分。项目总负责人(0-6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的,得2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2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明材料:①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清晰可辨的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自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注:1)①②必须同时具备,未提供或少提供均不得分。2)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其他证书可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但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厅函〔2025〕13号)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0-6分)(1)拟派质量安全负责人(只可委派一人):①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可得1分。②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及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分。(2)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只可委派一人):①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可得1分。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得1分。(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可得1分。(4)拟派景观咨询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可得1分。注:1)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2)①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清晰可辨的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自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未提供或少提供均不得分。3)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4)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省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相关专业的职称证书。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总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景观咨询负责人)(0-6.0分)(1)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1)具有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水利水电)的得0.5分;2)具有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水利水电)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3)具有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水利水电)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2)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1)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的得0.5分;2)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3)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的得0.5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的得0.5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的,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注:1)每个证书每人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2)①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清晰可辨的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自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3)以上各专业单项最高得1.5分。4)以上各专业成员不得兼任。5)水利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指省水利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定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书中已注明水利专业的职称证书。投标人业绩(0-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水利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4.5亿及以上项目管理或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承接过海塘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4.5亿及以上项目管理或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每个业绩只计取一次,按最高分计入。注: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若存在分段承接业务的,以投标人实际承担范围的金额为准,投标人还须提供业绩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项目总负责人业绩(0-2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承接过海塘工程项目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4.5亿及以上项目管理或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的得2分。注: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签订时间和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还须提供业绩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若存在分段承接业务的,以该项目总负责人实际承担范围的金额为准,投标人还须提供业绩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与投标人业绩使用同一业绩,且符合此项要求的,此项可得分。条款号评审因素(偏差率)内容评审标准2.2.4(2)技术标评分标准服务大纲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大纲的内容是否全面性进行评审。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6.0—4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3.9—2.5分;2.2.4(2)技术标评分标准服务大纲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2.4-0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组人员职责根据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的组织分工是否明确,项目组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进行评审。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6.0—4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3.9—2.5分;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2.4-0分;未提供不得分。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6.0—4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3.9—2.5分;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2.4-0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审。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6.0—4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3.9—2.5分;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2.4-0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的方案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审。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6.0—4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3.9—2.5分;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2.4-0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服务响应是否及时,服务的完善程度和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4.0-2.6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2.5-1.7分;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1.6-0分。未提供不得分。合理化建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审。内容描述详细、完善、合理的得6.0—4分;内容描述简洁、基本合理的得3.9—2.5分;内容描述有缺陷、不完善的得2.4-0分;未提供不得分。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风险控制价计算公式风险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5%2.2.4(2)技术标评分标准报价得分(30分)报价得分(30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且投标报价>风险控制价的所有有效报价,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基准价:①若A>9家,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其中B=A×20%、C=A×2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②)若A>5家且≤9家,取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③若A≤5家,取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分值(标准)0.2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分值(标准)0.3分: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扣分值(标准),最低得10分。报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合理调整单价。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抽签确定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合同项目名称:甲方:(招标人),所在地:乙方:(中标人),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服务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4)投标函;(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合同内容:在施工阶段,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建设管理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咨询服务。具体工作有:在施工阶段,配合建设方进行项目策划、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参建各方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本项目按合同金额总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管,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计划、步骤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2)根据合同要求,对乙方提出的书面申请、建议和要求及时回复。(3)协助乙方协调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2.乙方权利与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保质保量到位。若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乙方拟派到甲方现场的人员工作散漫消极,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回。(3)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建设过程具体管理事项的要求。(4)为其派驻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劳保药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防护带等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并缴纳相应保险,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5)派驻人员要求具备与其担任岗位相符的工作能力;禁止使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7)乙方应定期组织施工、监理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并持续跟踪至整改到位。(8)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管理的办公场所及相关办公支出,同时提供现场工作服务专用车至少一辆(五座汽车,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乙方负责组织召开项目法人相关的技术专题会议,相应会务费用由乙方承担。(10)保险①乙方负责为其派驻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②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五、技术资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如乙方有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及其派驻人员为甲方工作期间,采集到的任何数据信息、制作相关文件等材料所有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上述内容。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实施,不得转让他人实施;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实施;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合同服务期及履行地点1.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直至移交工程档案为止。2.履行地点:台州湾新区九、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不扣回);第二阶段:2026年1月底前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5%,第三阶段:2027年1月底前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第四阶段:2028年1月底前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第五阶段: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第六阶段:本项目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注:1.除预付款外,每阶段款项均须在上一年年度考核完成并扣除相应罚款后支付。例如第二阶段的付款须在2025年年度考核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须扣除相应罚款。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满足甲方要求的支付材料,作为支付申请。3.以上时间段的付款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计。3.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更换后的人员应在10天内到岗,且不低于原人员具备的资质,更换人员要做好妥善交接工作,做到无缝衔接。因人员不称职每更换一次项目组成员扣除10000元,项目总负责人扣除5万元(在当期款项支付时中扣除),累计更换人员达3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乙方项目组常驻人员连续3个月到岗率未达到考核要求的(考核月到岗须不少于22天),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相关人员,每人次扣除10000元,并且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乙方项目组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变动,因客观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人员所具有的资格。7.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人员考核不作要求。8.乙方必须自行安排餐饮用食,不得与施工单位同餐、搭伙同吃(发现一次在施工单位食堂共食或被人举报且确有其事的,每次扣除服务费2000元)。9.乙方月到岗天数未达到要求,每少于1天扣2000元。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以下(2)方式解决:(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服务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年度考核表姓名:,项目名称:,年月指标权重考核内容计划完成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自评分考核部门评分(100%)项目进度管理20%协助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进度管理,符合甲方进度计划总体目标项目质量管理15%协助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质量管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质量标准,无质量责任事故发生项目安全管理15%协助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无安全责任事故项目成本管理15%控制无效成本的产生。项目合同管理15%协助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管理。党风廉政10%遵守“党风党纪”,贯彻落实“六个严禁”、“28条办法”等文件精神。工作能力10%运用专业技能给予本部门内工作指导,及给予相关部门工作支持与配合;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时执行;得分考核最终得分注:甲方根据《年度考核表》每年度对乙方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打分考核。如考核得分80及以上不扣款,如考核得分70(含)-80分,扣除乙方10万元,如考核得分60(含)-70分,扣除乙方20万元,如考核得分60分以下,扣除乙方50万元,甲方视情况有权解除合同。罚款金额待年度结算时扣除。被考核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单位负责人: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身份证扫描件放置处(正、反面)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以下称“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线上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出来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号: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电子邮箱: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附件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附件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工作年限资格(岗位)证书编号备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配备质量安全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景观咨询负责人......注:1、表中备注为“必须配备”的人员必须填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人员的配备及到位安排由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评标办法自行配备。2、①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清晰可辨的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投标人为其自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盖有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未提供或少提供均不得分。3、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安全负责人只可委派一人,设计咨询负责人只可委派一人。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台州市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海塘提升工程(剩余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文件附件五、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塘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