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检测试验工程 主辅生产工程招标公告(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金属检测试验工程进行招标。
1.1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街道桥坝社区7组(城南12km处)场地内。
1.2建设规模: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00MW。
2.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有资金和融资。
3.招标内容 (1)金属检测:甲方施工范围内按技术要求需做的无损检测(含PA相控阵超声检测、射线拍片,暗室处理,底片评定,出具原始记录及实验报告上报甲方、配合检查等工作)和理化检验(不包含光谱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侧、汽机侧、电气热控侧(含母线)、设备抽查的无损检测工作,射线检测清单项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射线检测类型(包括X射线、γ射线等),射线检测种类变化不作为调整总价的依据。 (2)负责上述范围内的检验资料、竣工资料的制作、保管及移交等(具体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 (3)负责上述范围内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等(具体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 (4)以上工作内容未尽事宜,均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情况予以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B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及以上资质。
(2)人员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施工(如有),并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亏损状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如有)。
(5)无事故证明或同类征信证明(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等其他同类型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6)有效的安许证、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三标一规范)认证证书(如有)。
(7)授权委托书需附上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文件发放时间
2025年4月16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9时至17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取得联系并报名登记,通过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联系人:程欣027-86650886,邮箱chengxin-js@powerchina-hb.com。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截标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园林路136号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市园林路)公开开标。
10.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电汇或汇票,不接受银行保函)。
账户名: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55606108606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支行
上述3项资料齐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达州项目金属检测试验工程招标文件.zip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标 段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2025 年 月 日

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
金属检测试验工程价格汇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
备注

(一)
主辅生产工程
0.0

1.0
无损检测(含PA相控阵超声检测、射线拍片,暗室处理,底片评定,出具原始记录及实验报告上报甲方、配合检查等工作)和理化检验(不包含光谱检验)
0.0

(二)
安全生产费(含6%税)
0.0
综合总价中已含,此表安全生产费单列,

(三)
税金6%
0.0
综合总价中已含,此表税金单列,

合 计
0.0

说明:1.报价含增值税6%。2.安全生产费按工程费用2.5%暂定,过程据实结算。3.发包方提供100t以上大型机械,其余机械及设备由投标方提供 。

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
金属检测试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单位(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单 位
数量
金额

备注

固定总价
合价

主辅生产工程

1.0
无损检测(含PA相控阵超声检测、射线拍片,暗室处理,底片评定,出具原始记录及实验报告上报甲方、配合检查等工作)和理化检验(不包含光谱检验)

1.0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射线、超声、相控阵、测厚、PT、MT、硬度、涡流、金相等金属检测试验工作

备注:上述固定综合总价包含:合同范围内所有金属检测工作。报价中应包含人员工资、检测设备、各种耗材(如胶片、各种制剂、耦合剂)、其他措施费用(含打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费、风险费、税金等。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自制非标件及其他未列明的发包人在本工程需要的金属检测工作。

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金属检测试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时间: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资格要求14.投标文件的递交15.联系方式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总则6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15.评标126.合同授予12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8.纪律和监督1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评标办法181.评标方法202.评审标准203.评标程序20第四章工程量清单221.工程量清单说明222、投标报价说明223、其他说明(如有)224、工程量清单22第五章图纸22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3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42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送达方式确认书26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94授权委托书305投标人企业概况.............................................................................................................................................316近5年已完成及正在施工的同样或类似工程情况327投标报价书33附表7.1:投标总报价表34附表7.2:报价编制说明35附表7.3:工程总报价表36附表7.4:单位工程报价表37附表7.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38附表7.6: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39附表7.7:综合单价分析表40附表7.8:投标单位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418投标商务差异表429、施工组织设计4310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4511本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格式4612本工程劳动力计划表格式471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格式48第一章投标须知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金属检测试验工程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金属检测试验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总承包单位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金属检测试验工程2.2建设单位: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3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街道桥坝社区7组(城南12km处)场地内2.4本期建设规模: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00MW。2.5工程性质:新建工程。2.6质量要求: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标准要求,同时跟踪最新版标准(以第2台机组通过168h整套试运结束时间为限),争创同等级机组标杆工程,确保机组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2.7工期要求:暂定于2025年04月30日-2025年12月30日,具体按照发包人批复的里程碑计划及一级网络计划。2.8招标范围:(1)金属检测:甲方施工范围内按技术要求需做的无损检测(含PA相控阵超声检测、射线拍片,暗室处理,底片评定,出具原始记录及实验报告上报甲方、配合检查等工作)和理化检验(不包含光谱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侧、汽机侧、电气热控侧(含母线)、设备抽查的无损检测工作,射线检测清单项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射线检测类型(包括X射线、γ射线等),射线检测种类变化不作为调整总价的依据。(2)负责上述范围内的检验资料、竣工资料的制作、保管及移交等(具体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3)负责上述范围内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等(具体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4)以上工作内容未尽事宜,均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情况予以调整。2.9接口划分:施工范围:详见附件招标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B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园林路瑞丰国际大厦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经营部。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程欣招标邮箱:chengxin-js@powerchina-hb.com招标电话:027-8665088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地铁园林路站A出口瑞丰国际大厦1408项目联系人:陈志锋1886036639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1.3项目名称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金属检测试验工程项目1.1.4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街道桥坝社区7组(城南12km处)场地内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计价方式固定总价,价格含增值税6%。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用为暂定价,且暂定价计提标准不低于建安工程费2.5%,费用据实结算。1.3.1招标范围甲方施工范围内按技术要求需做的无损检测(含PA相控阵超声检测、射线拍片,暗室处理,底片评定,出具原始记录及实验报告上报甲方、配合检查等工作)和理化检验(不包含光谱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侧、汽机侧、电气热控侧(含母线)、设备抽查的无损检测工作。1.3.2计划工期暂定于2025年05月20日-2025年12月30日,具体按照发包人批复的里程碑计划及一级网络计划。1.3.3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4.1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含增值税6%),劳务分包1.4.2材料供应方式材料由投标方供应。1.4.3机械供应方式发包人提供100t以上大型机械,其余机械由投标方提供。1.5.1投标人要求(资质及安许证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其余条件为据实扣分项)(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B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及以上资质。(2)人员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近5年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施工(如有),并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件。(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未出现亏损状况。(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如有)。(5)无事故证明或同类征信证明(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等其他同类型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6)有效的安许证、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三标一规范)认证证书(如有)。(7)授权委托书需附上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1.11拦标价295万元1.12分包不允许2.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特别说明为保障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在项目履约期全额代付,本项目特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基金。每期进度款支付时,针对85%拨付进度款,暂将拨付进度款的60%作为本月实际支付给乙方单位的工程款,将拨付进度款的40%仅用于代付当月农民工工资,如不足以全额代付农民工工资,则用拨付进度款的60%补足直至足额代付;如能足额代付且有剩余,则剩余金额作为农民工工资基金暂存于甲方账户用于解决后期农民工工资代付问题。工程完工且农民工全部办理工资结清证明退场后,农民工工资专项基金有结余,则一次性释放剩余农民工工资专项基金。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4小时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48小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投标人可提供。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不接受现金,只接受汇款,缴纳凭证需附在商务标书中)账户名: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账号:55606108606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支行3.7.7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包含价格、商务、技术),可于投标截止日后10日内邮寄至本公司指定地址;电子版1份(报价书格式为签字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商务标和技术标格式为签字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在投标截止日前发至邮箱chengxin-js@powerchina-hb.com)3.7.8装订要求用A4幅面纸出版,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竖向左侧胶装装订。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包装封面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电话。4.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纸板标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园林路136号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408办公室,收件人:程欣,电话:027-86650884。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市园林路)。本公司采取封闭开标,不需分包商亲自到场,开标后我方招标人员会联系分包商进行投标确认及澄清答疑。6.1.1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 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具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额10%7.2评标办法按综合评分法(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商务10%,技术40%,报价50%的比例进行评标,采取综合排名推荐。)8备注若招标文件后页内容与本表格内容相斥,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承包方式、材料机械供应方式1.4.1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材料供应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机械供应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人资格要求1.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须知;(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工程量清单;(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如投标人不向招标人确认收到该澄清则视为已获悉。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如投标人不向招标人确认收到该修改内容则视为已获悉。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如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附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人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要做到一标一交。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经投标人申请后,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4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采用电汇的方式于开标前汇至我公司帐户。账户名: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账号:55606108606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支行3.5资格审查资料本次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应资质等级和业绩、税务登记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记录、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实力和社会信誉。资格审核手续请参考招标附件“分包商初次注册审查表(XX单位)”办理。本资格审核手续需于定标前完成。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报价书和技术文件组成。3.7.2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的任何技术和商务的偏离和保留权,都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并列入偏差表。否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完全接收该条款。3.7.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1份。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标5.1评标委员会5.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合同授予6.1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签订合同6.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经延期开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7.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招标人。采用传真或邮件方式提交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给招标人。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公司:***项目分包招标于**年*月*日在公司本部网络会议室进行开标后,经项目部各领导及相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讨论,根据投标单位商务、技术、企业综合实力三部分综合考虑,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报公司招标小组审核批准,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预中标单位。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书后尽快与***取得联系,依据投标报价和承诺价格商签合同。贵公司预中标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固定总价,含6%增值税。特此通知!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章的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因素权重商务因素:10%技术因素:40%投标报价:50%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进入详评的所有投标人报价平均值乘以有效投标系数“δ”为评标基准价2.1有效投标系数“δ”的设定δ取0.902.2投标报价偏差率“β” 的计算公式β=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本章的条款号评审分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满分2.3商务因素1、商务文件符合性商务条件偏差及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完整性、响应性。 202、企业资质①注册资本比较相对大小得分5~3分;②施工能力比较相对强弱,得分5~3分。103、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近五年完成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每1个项目得5分,最多30分。304、企业信誉与招标人以往项目合作良好,无不良评价105、财务状况以近3年财务指标平均值考核10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相同或类似工程业绩108、报价构成合理性报价完整、无错漏项、预算价格计算合理、无算术性错误。 10小计1002.4技术因素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含质量管理组织机构。(2分)具有全过程控制与检测手段,质检设备齐全,工序合理可行;关键及重要部位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详尽、可行。(4分)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作业指导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4分)10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流程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作量均衡,流水作业能保证安装施工连续、有节奏的进行,施工措施能有效保证工期顺利完成。(10分)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技术文件对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概念清晰、分析透彻、对策合理、合乎实际。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有无遗漏,是否涵盖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25分)25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机械、设备、材料配置一览表。评价拟投入的设备、机具、仪器配备齐全、合理,种类、数量、完好程度、性能等能满足本工程需要,与工程性质匹配。(15分)15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工程时间--各工种人力资源配置一览表(2分)项目经理业绩(5分)五大机构是否齐全(5分)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备,满足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8分)20安全保证体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同类证件)、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安全员安全C类证。(3分)三年无事故安全证明或同类征信证明。(2分)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三标一规范)认证。(1分)安全岗位职责和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管理)。(4分)10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措施。(4分) 环境保护措施。(3分)节能减排措施。(3分)10小计1002.5投标报价用偏差率计算以本章2.2.3项计算的报价偏差率β(%)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90%为评标标底价,其对应的基准分为80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标底价的1%扣2分,扣完为80分止;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标底价的1%加0.5分,加满20分为止。2.6履约情况若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承包项目上出现罢工、怠工、围堵、打架等恶意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事件,招标人在给予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10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履约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评分标准(1)商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履约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认定);(2)如报价出现重大缺漏项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因素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情况计算出得分D。3.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6投标人得分=A+B+C-D(A、B、C、D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评标基准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说明1.1本工程各个项目工程量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依据国家能源局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的说明进行解释。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依据2018版《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的项目划分和设计院提供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中报价方式凡标注为“固定总价”的子目,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招标工程量”报价,不得改变。1.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技术要求及图纸等资料一起阅读和理解。1.4投标人须随同正本提供与纸质报价文件内容相同的报价表EXCEL表格电子文件,同时单独提供与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相同的带分项报价(包括总价报价中分部分项报价)的EXCEL表格电子文件,电子表格的内容及项目顺序要求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表格格式一致,不断行不加行,与第四章要求的纸质文本格式不同,数字金额须相同。1.5投标报价表及分析表须采用可编辑的EXECL电子版文件,并保留计算公式。2.投标报价说明2.1报价原则2.1.1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针对本标施工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工程量以及招标工程质量目标和建设进度要求的实际情况,并充分预见到各种风险,同时考虑到投标人企业管理经验和水平,对为本工程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面服务,包括本标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前的维护等各项工作而发生的全部应有费用自主报价。2.1.2本标不指定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参照现行电力行业及地方相关定额及其配套取费费用标准计算报价。对于投标人采用严重不平衡报价(单价高出市场价或平均报价20%以上)清单子目,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正处理。招标人将视不平衡报价的数量和程度作为评标的依据。本标鼓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2.1.3本次招标除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以外的其余设备、材料无论体现与否,都视为含在投标人的总报价中。2.1.4由招标人采购并供应的设备费用、材料费用投标人不需报价,但施工费应包括在投标人的总报价中。2.2报价方式及要求2.2.1报价方式本工程清单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掌握的招标文件及各自的施工经验自行计算单价并按给定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合价,报价表中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以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的,对计量单位为“m”、“m2”“m3”、“t”、“kg”的项目,均不考虑施工损耗计量(施工损耗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的报价不含甲供设备、材料。2.2.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参照《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火力发电厂工程)》(DL/T5745-2021)的相关要求编制的。2.2.2.1工程量清单固定总价内容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降水和施工用电、用水、排水等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等,安全生产费用在汇总表中单列。(2)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和工程承包险、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等各种间接工程费。(3)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价格价差、利润、规费、税金等。2.2.2.2以下是招标人提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发生的费用,并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固定总价中。提示1: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诸如大件设备(构件)吊装、管道穿越河道、道路等措施而发生的二次搬运、顶管等费用。提示2:工程地质因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诸如土石方开挖(包括流沙处理等)、爆破、地基处理(招标人已明确采用桩基施工的除外)、基础回填(包括换土等)、弃土外运等施工措施。提示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处地区特殊气候条件,为保障合同期内连续施工及施工质量需采取的特殊方案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赶工措施、混凝土防冻保温、锅炉防冻保护、锅炉冬季水压试验采取的加热措施、主厂房临时采暖措施(包括热费)、混凝土添加剂(含抗裂纤维)等费用)。提示4:招标人采购的物资,若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时的配合费用(含提供电源、气源及必要的大型机械吊装就位等);招标人可能以散件形式提供的部分设备材料的领用、装卸、检验、保管及拼装发生的费用;经确认现场可以消除、修改的设备缺陷消除费用及设备缺损原因暂时无法认定但应急需修补的费用。提示5:由招标人提出的可能高于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诸如焊口检验标准提高等为实现本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采取的保障措施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为满足招标人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产生的费用。提示6:根据招标人对工程现场的总体策划和形象设计而发生的宣传临时设施建设增加费用。提示7:设计院未出图的永久性工程的二次设计费用。2.3其他项目费用2.3.1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3.1.1投标人配合分系统、整套启动试运及性能试验发生费用不单独计列。投标人应考虑以下因素:在分系统调试、整套调试阶段,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配合特殊调试、配合性能考核试验(如安装测点等工作)、消缺维护等工作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3.1.2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所有的乙供施工机械使用的检测及取证、安装检验检测项目等由投标人承担。2.3.1.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考虑配合竣工验收工作的费用及安装工程完成至移交给招标人期间发生的成品保护等费用。2.3.1.4风险包干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汇率及市场因素变动而变动。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工程情况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了本工程范围的全部内容,同时被视为达到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当期的价格水平,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汇率及市场因素变化(除不可抵抗力以外)等风险。风险包干费无论在报价表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且不作调整。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3.1.4.1按合同规定可作调整以外的部分,包括政策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2.3.1.4.2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及为保障工程正常施工和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所有其他的措施费用。2.3.1.4.3设备、图纸迟供等原因造成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机械现场留置等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投标人有义务将工程计划调整并承担各种赶工费用。2.3.1.4.4业主提供、招标人采购的物资,若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时的配合费用(含提供电源、气源及必要的大型机械吊装就位等);招标人可能以散件形式提供的部分设备材料的领用、装卸、检验、保管、制作组合、安装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经确认现场可以消除、修改的设备缺陷消除费用及设备缺损原因无法认定但应急需修补的工作由投标人承担,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3.1.4.5因为招标人提出的可能高于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连接及检验标准提高等为实现本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采取的保障措施而增加的费用,以及为满足招标人及业主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产生的费用。2.3.1.4.6设计院未出图的永久性工程的二次设计费用(如有)。2.3.1.4.7根据招标人对工程现场的总体策划和形象设计而发生的宣传临时设施建设增加费用。2.3.1.4.8现场场地因素,招标人尽量提供但亦无法满足施工需要,需投标人另外考虑自行解决,由此可能造成的租赁、货物运输、仓储和搬运费(包括二次搬运)等费用支出(但不包括施工场地征地、租赁费用)。2.3.1.4.9由于投标人未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造成投标费用的漏项及费用的损失。2.3.1.4.11甲供成套设备中已包括所供设备的全部设备、材料的安装费用,成套供应范围内的电缆敷设、管道、管件、阀门及支吊架等材料安装费用不单独计算。2.3.1.4.12报价中综合考虑了因设计工艺及标准更新或提高导致的材料变化等因素。2.3.1.4.13考虑了为保证工期进度而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发生的费用。2.3.1.4.14施工机具(包括计量器具)、施工人员(包括特殊工种人员、例如焊工、测量员、起重工等)需满足工程的相关要求,报价中考虑了特殊施工机具、设备在工程所在地取证及施工人员(包括特殊工种人员)在工程所在地培训及取证(如果有)等发生的一切费用。2.3.1.4.15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要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3.1.4.16报价中考虑了施工废水、废气、废液、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要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标准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3.1.4.17报价中考虑了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的清关、现场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4其他有关说明:2.4.1施工生产用电、用水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承包人自行引接装表使用,承包人应安全、规范、合理使用施工水、电,杜绝浪费,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水电使用不规范造成大量水电浪费,每次罚款1万元。承包人的生活用水、用电,发包人提供生活用水、用电接口,承包人自行引接装表使用,收费标准:生活用水单价按照项目所在地当地供水或水源管理部门当期单价;生活用电单价按照项目所在地当地供电部门当期单价。(线损和管损及相关损耗由使用方按比例分担、工程施工期间的水电价格随政策性调整)。施工用电、用水的日常维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4.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生活住房设施给承包人有偿使用,房租单价为800元/月*每间,按月从进度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承包人使用临时住房设施须爱护公物并遵守发包人的统一管理要求。2.4.3本工程甲供材料、设备在现场交货地点的接收、装卸、检验、保管、包装物回收(如招标人需要)等设备材料代保管工作由投标人负责。2.4.4投标人范围内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管理及公共区域文明整治等工作均由投标人承担。2.5合同价格的调整与付款见招标文件附合同文件。2.6投标人承诺:2.6.1本标的工程内容由投标人人员施工,投标人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分包。2.6.2如果发生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或其他不利于工程建设影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并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调整相应的价款。2.6.3接受招标人协调与管理;2.6.4投标人所要求的图纸及设备交付计划仅仅做为招标人努力的目标,而不作为投标人向招标人工期索赔的依据;不论何种原因引起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相比有拖延、滞后现象,投标人均将及时提出合理的赶工计划,制定具体的赶工措施并付诸实施。2.6.5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工程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而不得作为投标人结算时要求调整合同总价的依据。如果清单中设备的规格型号与施工图或设备的实际规格型号不符时,总价不做调整。2.6.6招标人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另行委托投标人施工的项目,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包括:a)拟进行的施工项目已包含在本工程合同施工区域内,但未列入其合同范围内,而其他施工单位无法(或不便于)施工的;b)出于设计要求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而通过分析、比较认为投标人可以施工的;c)特殊情况下,因应对灾害情况,或某些货物受交货期限制,或某些施工项目因赶工期要求,通过分析、比较认为如投标人施工有利于工程进展或保护工程各方利益的。2.6.7报价的书面文件与电子文本应当一致,总报价与分项报价之和应当相符,当出现不一致或不相符的情况时,以招标人评审的文件为准,且按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2.6.8中标后,投入现场管理团队要求是本企业管理人员(有社保证明文件),项目管理团队必须配备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项目人员,具体要求见合同初版。2.7投标人应自行将有关的施工机械及工具、自购设备及材料、各类物资运送至施工地点,发生的各类费用(如运输、卸货、保险、保管、税收等)投标人自行承担。2.8投标人施工机械、工具及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包装应由投标人负责,包装应满足运输要求。2.9投标人的雇员(包括聘用员工)保险应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投标人提供必须的国家强制的工伤保险并且在施工期内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低于120万元),并在招标人需要时提供有关证据及公证。2.10投标人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国内税金及附加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内,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在履行合同期间,税率的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导致的工程费用发生变化。2.11投标人负责其雇员的社保、税收的缴纳并承担相关费用。2.12,投标人负责施工机械和工具的离场回运,并承担运输及相关费用(如施工机械和工具包装费等)。2.13施工分界未阐明应以施工图专业分工为界(即执行“施工项目在谁的图上由谁施工,谁施工谁结算”和“按系统功能确定施工界限”的原则),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有重新确定界限划分的权力,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2.14报价前请详阅招标文件附件1-分包合同的合同条款,本报价说明未述事宜皆在该合同条款中予以体现。二:工程量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1、招标时暂不提供,如有需要,可以由投标方自行到施工现场项目部进行查看。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主合同规定和要求,项目管理规定要求见附件(如有)。第七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1投标文件编制参考要素投标文件内容: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上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页扫描件。。3.企业概况:包括企业简历、业绩等、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有关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6.投标人近五年曾获得各类资信文件资料(复印件)。7.投标人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等。8.投标人近五年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样或类似工程列表及其证明文件。9.投标人拟推荐的项目经理的有关资格文件,包括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B证、安全员C证,拟推荐项目经理近5年内承担过的与本招标相近规模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承担类似工程简历、其他有关证明文件。10.投标人质量、安全情况,包括近3年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安全事故报表、近3年不存在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等其他同类型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11.投标人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等其他同类型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3.投标报价书(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单独提供。),包括报价编制说明;工程量报价清单、单价组成表(本清单上应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盖章);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4.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目标及实现措施的承诺)15.商务差异表16.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技术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具一览表5.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计划表6.技术差异表1.2、有关格式投标人应参照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若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应格式,投标人可自行设计。1.3、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单独装订,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我们收到并研究了贵单位发出的_____________招标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的差异外,我们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予以确认,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该工程的施工工作,严格执行我们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承认投标书、投标报价书及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其他所有文件为我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愿意根据招标文件修改其中的任何缺陷。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选派合格人员实施该合同。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我方将受此约束。5.我们投标报价总额为【】,我们声明本投标报价己考虑了所有因素,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保持不变。6.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对我们双方之间均有约束力。7.我们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受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同时也理解,如果我们未中标你方将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9.我们认为你们在授予合同前,有选择或拒绝部分甚至全部投标人的权利,并同意你们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10.如果我们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降低标准等影响招标方和投资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11.如果我们中标,除满足合同工期外,还要满足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合理工期变更,并不因此而另外发生费用。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送达方式确认书受送达人:(分包方全称)受送达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其他有效的方式:(可以填写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QQ号、电子邮箱等)说明:(1)以上送达方式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书、告知书、规章制度、工作联系单、诉讼或仲裁文书,送达主体可以是合同各方、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及各行政或其他机关。送达主体按照上述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到达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上述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等发生变更的,受送达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因受送达人送达方式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导致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4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5投标人企业概况格式投标人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公司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资质等级承包经历年(国内) 年(国际)职工人数总人数: 技术人员: 行政人员:公司主要业务概况组织机构框图(包括结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及数量等情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6近5年已完成及正在施工的同样或类似工程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规模建成年份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投标报价书(以下报价书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附件excel表格中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为准)附表7.1投标总报价表附表7.2报价编制说明附表7.3工程总报价表附表7.4分系统报价表附表7.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表7.6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附表7.7综合单价分析表附表7.8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附表7.1:投标总报价表投标总价招标人:标段名称:*****工程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附表7.2:报价编制说明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附表7.3:工程总报价表金额单位:元序号工程项目报价合计备注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1建筑工程项目附表7.4转入2安装工程项目附表7.4转入二其他项目清单附表7.6转入合 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7.4:单位工程报价表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或费用名称合计备注一主辅生产工程(一)热力系统(二)燃料供应系统(三)水处理系统(四)供水系统(五)电气系统(六)热工控制系统(七)附属生产工程二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没有此项可不填写(一)交通运输工程(二)水质净化工程(三)地基处理(四)厂区土石方工程(五)临时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合 计结转至7.3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7.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金额:元序号编制依据项目名称及规范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备注注:报价转入附表7.4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7.6: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金额单位:元序号费用项目名称计算说明数量单价合价备注一招标单位已列项目二 投标单位增列项目合计(结转至附表7.3中)注:由项目部自行决定其他项目费承担方式及承担方。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7.7:综合单价分析表序号编制依据项目名称及规范单位数量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工料机价差税金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小计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7.8:投标单位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编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投标商务差异表条序原 文投标修改意见1、我们已详细阅读并全面理解了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等,并在上表中将有关差异部分列明(不填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除此之外,投标人再无任何差异。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重大偏差,视作为废标处理,我们对此没有异议。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工程范围: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材料供应范围。B.总平面布置:场地布置;施工道路;临建;力能供应;机械布置。C.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和劳动力计划:现场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计划。D.施工管理:施工管理制度;施工计划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文件管理;设计变更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措施;以往工程MIS系统、P3或P3E/C软件应用情况及在本工程应用规划;和其他单位的配合。E.施工机械配备和进出计划。F.人员培训及资格评定。G.物资管理与供应计划。H.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总体施工方案;其他施工技术方案;环保措施;特殊施工措施。I.进度计划和保证进度的措施:里程碑进度;二级网络计划进度;图纸交付进度要求;保证进度的主要措施。J.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措施;质量通病的控制措施。K.安全和文明施工:安全工作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控制措施;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L.拟分包的工程及分包商的详细资料。M.财务用款计划。N.对本工程的建议。O.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含投标附图)。P.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10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本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职 称学 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及资质等级已完工程情况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本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格式本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 名职 务职 称备注1.项目经理2.项目副经理3.技术负责人4.主要管理人员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5.主要技术人员…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2本工程劳动力计划表格式本工程劳动力计划表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第一月第二月第三月第四月第五月第六月…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所投入的所有劳动力计划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格式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国别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注:备注栏中说明拟投入设备:自有、新购或租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编号: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金属检测试验合同发包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签约地点:湖北武汉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第二部分合同条件6第1条一般约定6第2条转让、分包与承包的禁止12第3条承包人12第4条发包人22第5条材料和工程设备23第6条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6第7条施工场地与交通运输27第8条误期损害赔偿28第9条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28第10条进度计划34第11条开工和竣工34第13条工程质量37第14条试验和检验41第15条变更42第16条合同价款及支付44第17条竣工验收51第18条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7第19条不可抗力59第20条违约和终止60第21条索赔64第22条争议的解决65第23条通知66第24条税收66第25条文物、专利权和其他知识产权66第26条留置权67第27条保密67第28条出版与广告67第29条补充条款68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69第四部分附件(合同工程量清单价格目录保函格式等)69附件一:合同工作范围和内容70附件二:保廉合同79附件三:履约保函81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83附件五:质量协议书85附件六:电力建设工程安全协议92附件七:HSE管理及考核细则103附件八:工程物资管理115附件九: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121附件十:档案管理协议123附件十一:项目部印章使用告知书125附件十二:送达方式确认书12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金属检测试验合同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第2条下列文件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合同协议书;2.2合同条件;2.3中标通知书;2.4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2.5合同附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2.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7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第3条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4条工程概况4.1工程名称: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金属检测试验工程4.2工程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高新区斌郎街道桥坝社区7组(城南12km处)场地内4.3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金属检测:甲方施工范围内按技术要求需做的无损检测(含PA相控阵超声检测、射线拍片,暗室处理,底片评定,出具原始记录及实验报告上报甲方、配合检查等工作)和理化检验(不包含光谱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侧、汽机侧、电气热控侧(含母线)、设备抽查的无损检测工作,射线检测清单项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射线检测类型(包括X射线、γ射线等),射线检测种类变化不作为调整总价的依据。(2)负责上述范围内的检验资料、竣工资料的制作、保管及移交等(具体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3)负责上述范围内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等(具体以甲方及业主要求为准);(4)以上工作内容未尽事宜,均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8年版)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均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和乙方工程实施的进度、质量情况予以调整。4.4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按照发包人批复的里程碑计划及一级网络计划。(最终以业主上级单位批复工期为准)。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非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或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工期不予顺延。4.5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电力行业现行验评标准为依据。4.6安健环目标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府、业主及其上级单位颁布或制定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和规定。(1)安全管理目标牢固树立本质安全型工程理念,实现“零事故、零伤亡”双零目标。(2)技术经济管理目标同期同类型机组单位造价合理、综合能耗最优、区域竞争力最强。(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创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现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4)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保设施建设实施“三同时”,实现运行期全厂废水零排放,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达标率100%,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按《绿色施工导则》规定,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5)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不发生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件;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件;以人为本,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和功能齐备的办公与生活环境。(6)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保证按照工期安排开工、竣工,施工过程中保证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按时完成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和验收工作。第5条合同价格5.1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金额为(大写):(¥),增值税为(大写):(¥元),增值税为6%。安全生产费暂定:(¥)。5.1.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总价。5.1.2固定综合总价合同是指: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所有费用,承包人完成本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等工作,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固定总价中均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辅材、消耗性材料费用)、机械费(小型机工具费用)、其他直接费、措施费、现场经费、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费、施工安全措施补贴费、施工文明措施补贴费、特殊施工措施费、风险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扬尘治理费、完工后场地清理费、间接费、政策性文件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所有乙供材料的价差等费用,以及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安拆费、转运费、为完成工程施工而修建的临时局部施工道路、施工用水用电接入、施工排水降水、机械场内停滞、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若有)、赶工措施、材料二次转运(包括甲供材料)、配合材料检验试验、成品保护、协调、各类特殊技术措施费及施工图纸可能未列示的必须的措施项目费用。5.1.3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包括了承包人履行协议全部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利润和税金,不做任何价格变更。第6条承包人承诺6.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6.2工程建设必须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施工质量满足施工验收规范。6.3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实现。6.4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全目标。6.5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业主和发包人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的各项管理要求,并确保相应的资源配置。6.6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责任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6.7严格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系统;同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移交竣工档案。6.8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及时主动反映有可能对工程投资造成影响的任何事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投资浪费的相应责任。第7条发包人承诺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第8条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合同自下列条件成就时起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9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肆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签署盖章页(本页无正文)发包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园林路136号瑞丰国际大厦地址:邮编:430000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027-86650957 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支行开户银行:账号:556061086067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00257588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1.1.第1条一般约定承包人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人或组织的,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行的一切法律、法规均为本合同条件的当然款项。1.1定义与解释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协议书规定的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6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报价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对上述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其他规范。1.1.1.10合同附件:指附在合同条款之后,并在合同协议书中确认构成合同组成文件的附加文件。1.1.1.11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各方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项目法人:也称业主,即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建设项目的出资人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1.1.2.3总包人:指项目法人,或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受项目法人委托负责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单位,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1.1.2.4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发包人可以是总包人。1.1.2.5承包人:指施工方,即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或其合法资格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1.1.2.6设计方:指经项目法人许可、指定来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除另有特殊说明外,也可称为“设计院”。1.1.2.7发包人的人员:指发包人的代表和所有由发包人作为发包人的人员通知给承包人的人员。1.1.2.8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9承包人的人员:指承包人的代表和所有承包商在现场使用的人员,包括职员、劳工和承包人及各分包人的其他雇员,以及其他所有帮助承包人实施工程的人员。1.1.2.10分包人:指经发包人同意,以分包形式承担合同允许范围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1.1.2.11监理人:指受项目法人或总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国际工程合同即指工程师。没有委托的,视为由发包人实行职权。1.1.2.1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合同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施工现场、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关于施工场地的具体规定见合同条件。1.1.3.10永久占地:指合同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合同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发包人/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8.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件第18.1款约定,包括根据第18.2.5款约定所作的延长。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2:00。1.1.5合同价款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质量保证金: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重大设计变更:/1.1.6.2工程质量监督:指政府质监机构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1.1.6.3索赔:指合同一方根据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6.4元、RMB或¥: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1.1.6.5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标题条款合同各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1.3语言文字本合同用中文(英文)拟定。合同特别约定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可允许使用其它语言,但其内容如果与合同中的中文(英文)含义不一致时,以中文(英文)为准。1.4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为工程所在地/国的法律和政府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工程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合同条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5)合同附件(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1.6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文件之一的,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1.7图纸和承包人资料1.7.1图纸的提供除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更多数量时,增加费用自理。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可能拖延或打乱工程进度或计划时,承包人应提前14天通知发包人。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的明细、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的详细说明。在任何情况下,因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可能造成计划延误或费用增加时,承包人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对工程安排作出适当调整,消除计划延误和费用增加的可能性,尽量避免向发包人提出其它要求。1.7.2承包人提供的资料按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图纸、规范、操作维修手册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免费报送发包人。如果所需提供的资料不能照相或复制,承包人也应提供质量相仿的复制件。发包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3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发包人取得监理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7.4补充图纸和指令监理人有权在经发包人同意后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1.7.5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合同规定部分或全部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将按规定提交监理人/总包人/业主批准:(1)监理人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2)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发包人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被监理人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移交。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责任。1.7.6图纸的错误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图纸、资料或详图负责。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或详图不正确,导致需要对工程进行修改时,如修改涉及到工期与费用或两者之一,按索赔事件处理。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发包人。1.7.7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这些图纸或文件应能随时提供给发包人/监理人/总包人/业主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1.8联络1.8.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8.2第1.8.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误。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承包人包括其任何分包商,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设计方、监理人、总包人、业主、发包人的有关人员)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人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发包人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发包人可终止本合同。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专利技术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除承包人的专利技术等相关文件外,所有有关本工程的照片、录像、图纸、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本合同目的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保修证书发出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发包人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和文件退还发包人,合同另有规定时除外。1.12.2承包人提供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2.第2条转让、分包与承包的禁止2.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形式的许可,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中他的权利义务的任何部分转让出去,承包人的银行作为收款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项不应视为转让。为项目履行需要且根据总包人/业主/项目投资人要求,发包人可不经事先许可向业主/项目投资人转让本合同。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形式的许可,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出去。2.3承包人应将其分包人及分包人的代表、雇员、雇工的任何行为、疏忽、违约视同承包人及承包人的人员的行为,并为之承担完全后果。2.4禁止承包人借用资质或以挂靠等方式虚构承包人资质和实力,以承揽本合同工程。禁止承包人对非法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包工头进行本工程分包。发包人一经发现,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本合同第3.2.1条规定的承包人依法履约保函。1.3.第3条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1.1承包人已全面了解、知晓了发包人与业主或总包人签订的主合同所规定的合同条件、图纸、规范、数量、现场情况等事项,并承诺遵守。3.1.2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依法纳税,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应缴纳的税金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3.1.3完成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所有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相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需承担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缺陷修补工作的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承包人的主要部门和人员对外应纳入发包人的现场组织机构,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或发包人人员免受承包人以发包方名义处理事务时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损失和开支。3.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负责按照主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满足发包人/业主/监理人/总包人要求的中(英)文版施工手册、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安全计划,施工/检查/实验的程序、措施、图纸,报告、以及记录等技术/质量/安全类文件,并按照发包人/业主/监理人/总包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负责得到业主/监理人批准。对于需要发包人/业主/监理人/总包人批准的建安工程施工文件,在文件未获批准前,承包人不能进行施工。负责保管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文档和记录,供发包方和业主/业主代表需要时查阅。负责编制向业主/监理人提供的完工报告中安装工程本合同施工部分的内容。承包人对其提供的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如果合同规定,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人的批准,承包人亦应对该部分工程全面负责。3.1.5施工管理配合工作3.1.5.1负责承包人己方在现场所需的所有生活、生产和办公的通讯、交通。3.1.5.2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地生产协调会和各种专题研讨会,服从发包方生产协调会的决定、专题研讨会的决定以及有关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裁决。3.1.5.3负责以发包人的名义准备并提交给监理人对已完工程的工程量申请签证以及当地采购的材料的报批工作并取得监理人的批准签证。3.1.5.4负责在必要时配合发包人就本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向业主/总包人提出索赔,并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的支持资料。3.1.5.5承包人负责完成对业主/监理人的,根据该合同所规定的工程范围的各种技术资料、施工方案的报批工作,并按照业主/监理人的意见进行修改。3.1.6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进入工地的全部承包人人员及其承包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亡职工赔偿金标准要求及事故善后处理需求,每人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20万元。承包人应为进入工地的全部承包人人员及其承包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执行“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3.1.7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应按照第9.3款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3.1.8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保持现场没有不必要的施工障碍物以及排除雨水﹑污水措施,并应将承包人的施工垃圾和残余物,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施工垃圾场,定期清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未按要求运出发包方将委托专门清理单位定期清理,清理垃圾所发生的费用从结算中扣除。3.1.9竣工时清理施工场地工程完工并收到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施工场地上,承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清除并运走承包方施工区域内现场承包人设备﹑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应使该部分现场恢复原样或复垦,并保持平整、清洁和安全,使发包方代表感到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施工场地发包人指定的位置。若未运出所有剩下的承包方设备、多余材料、残余物、垃圾和临时工程,发包方可将上述物资出售或另作处理。发包方有权从出售上述物资的收入中,扣留足够款额,以抵付出售、处理上述物资和清理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若上述收入不足以抵付发包方处理上述物资和清理现场的支出,则发包方有权从承包方的保留金中收回清场的差额。发包方仅为代理承包方出售上述物资,由此产生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税费均由承包方承担。3.1.10避免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承包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3.1.11避免对交通的干扰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一切索赔。3.1.12避免损坏道路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施工场地连接或通往施工场地的道路、桥梁、堤防等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商的损坏。尤其应适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避免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装备或临时工程而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3.1.13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为以下人员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1)发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2)发包人的工人;(3)在施工场地上或施工场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发包人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发包人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3.1.14提供便利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书面要求提供以下便利,费用由接受服务人承担:(1)向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2)允许其他承包人及发包人使用在施工场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装备;或(3)向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发包人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3.1.11、3.1.12项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商定或确定。3.1.15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包括已办理领用的工程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1)承包人应对其将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为止;(2)若工程竣工验收后暂时不能投产、移交的,承包人应负责工程的照管并承担照管和修复责任,确保工程(包括本体、防护设施和通道等各部分)处于规程规范允许的良好状态;(3)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目标后,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如期投产时,由承包人负责免费保管,并承担相应责任。(4)因发包人责任和不可抗力造成了对工程良好状态的影响,且承包人已及时向发包人汇报并履行了自身照管责任的,承包人不承担责任。3.1.16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若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或构成它的材料或设备发生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应弥补此类损失和损坏,使这些工程符合合同的各项要求,达到监理人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负责弥补履行试运行及保修期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损失或损害可能系由于下款中规定的任何一种责任或是几种责任综合作用而引起,但无论由几种责任引起,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要求加以弥补。如弥补涉及工期与费用或两者之一,按导致损失或损害的责任种类及所占比例处理。(1)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损失或损害的,称为承包人的责任;(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损失或损害的,称为发包人的责任;(3)既非因承包人违约、亦非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工程损失或损害的,称为第三种责任。第三种责任主要为不可抗力。外界人为对工程的破坏、偷盗及类似性质的外界影响,不属于不可抗力或第三种责任。3.1.17发现错误并通知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将任何有可能造成工程返工、建设投资浪费或使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受到影响的因素及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及时处理此种通知。3.1.18提出合理化建议承包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从而降低工程造价或避免造成损失的,经发包人审查确认并许可实施后,发包人可根据情况酌情给予承包人奖励。3.1.19支付矿区使用费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如果有)。3.2履约保证3.2.1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4日内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认可银行开具的,金额为本合同价10%的无条件并不可撤消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竣工移交证书签发六个月后,履约保函释放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由发包方确认承包方劳务人员全部离场并签定离场承诺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无农民工讨薪风险;②发包方确认满足合同条款:合同履约完毕,承包方未出现超结算情况;③发包方确认承包方未出现超支付情况;④发包方确认合同履约风险已关闭。3.2.2如果在履约保函中规定了履约保函的期满日期,而承包人在该期满日期前28日尚未完成按照本合同应该完成的缺陷修补等工作,承包人应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至建筑工程竣工和修补完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缺陷时为止。3.2.3如果发生如下事件,发包人可在不事先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没收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部分或全部金额,并随后通知承包人。(1)承包人没能按发包人和本款的上述要求在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前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在此种情况下,发包人可没收全部保函金额。(2)在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在收到发包人整改通知后3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3)承包人未能在应支付日后30日内向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应付款项。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在发包人准备从履约保证中获取索赔之前,皆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索赔性质和导致索赔的原因。(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整改通知后30日内仍未进行缺陷修补工作。(5)承包人无故终止本合同或因承包人原因迫使发包人终止本合同。3.2.4发包人不得在履约保函索赔权限之外无故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函金额。在承包人具备收回履约保函的条件后60日内发包人应将履约保函退还给承包人。3.2.5因执行本条款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分包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出去。3.4删除3.5承包人项目经理3.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项目经理的任命及更换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3.5.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必须为与承包人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本单位职工,并具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施工管理经验,承包人需将其社保证明提交给发包人。3.5.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的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报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对于不合格人员发包人有权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15日内完成更换,如果承包人在15天内(含本数)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发包人满意,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在未得到发包人允许的情况下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对于重要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的直接指挥和管理下进行施工作业。3.5.4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依合同规定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并用其全部时间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2小时内(含本数)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3.5.5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5.6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发包人。3.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3.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含本数),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也应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3.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3.6.3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具体要求:(1)进场的焊工必须持有双证,即应急管理局的焊工证(卡片式)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特殊工种焊接操作证。(2)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及其他专业培训,培训时长不低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场施工。考试项目要和证书里项目相符合。3.6.4承包人应制定施工场地规则,并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这类施工场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安全防卫;(2)工程安全;(3)施工场地出入管理制度;(4)环境卫生;(5)防火措施;(6)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承包人及其人员应遵守施工场地规则。3.7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3.7.1承包人应与所雇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允许包工头包揽劳动用工,劳动者应加入到承包人施工班组,统一管理,并持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签发的内部上岗证,并按合同规定且不低于用工达州市区政府文件要求的最低用工工资水平来按时足额支付用工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用工费用,发包人有权代其支付,并可从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承包人需为在现场从事工作的劳动者办理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的证件,因承包人未及时办理相关证件所引发的纠纷,或造成工程中断,所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同意发包人在每次支付的进度款中扣除5%的金额作为保证金,以此作为承包人劳务及民工工资(包括自然人承包工程款)保证金,保证金的提留计入总价。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双方竣工结算后,如果承包人已足额支付工资或劳务费用,该保证金由发包人全额返还,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向发包人单位提出劳务费诉求的民工提供的欠款依据,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民工工资或劳务费的支付,发包人支付的超出该工资保证金的部分作为承包人欠款,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应偿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承包人应保障优先、及时、足额支付其所雇用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如发生其雇佣的农民工因拖欠工资事宜上访、申诉,干扰发包人或业主生产生活的,发生一次,罚款承包人每次2万元,同时承包人应积极协调、防止事态恶化,消极对待导致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7.2承包人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3.7.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承包人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协作,按其要求,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营地住房区和施工场地确保配有医务人员、急救设备、备用品、病房及适用的救护服务,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必要的福利及卫生条件。承包人应保持其职员和工人的安全、健康。发包人可随时指示承包人提供关于人员安全、健康的报告。承包人应自始至终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在施工场地所雇用的职员和工人免受污染、病虫害、老鼠、野兽和其他生物的侵害,减少对健康的威胁以及由之造成的普遍的危害。承包人应向职员和工人提供预防疟疾、血吸虫、“非典型肺炎”、肝炎等疾病的适当的预防药品,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水源污浊。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部门一切有关规定,特别是安排用经批准使用的杀虫剂对所有在建现场的房屋进行彻底喷洒,对这一处理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或根据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承包人还应告诫、教育、培训其职员和工人避免或减少上述各种危及健康的因素的影响和扩散,并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相关隐患。3.7.4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其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3.7.5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施工场地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3.7.6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3.7.7承包人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职员与工人的安全,在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及其负责管理的范围内所发生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电网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与安全相关的进一步规定见第三、四部分。3.7.8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3.8临时用工临时用工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临时雇用的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劳务用工(包括合同期一年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3.8.1承包人应遵守以下关于临时用工的规定:(1)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严禁非法用工;(2)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现场施工作业;(3)临时用工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4)临时用工必须在承包人经验丰富的员工的带领和监护下进行作业。3.8.2临时用工的管理(1)承包人应与临时用工人员签定安全包保协议;(2)承包人应将临时用工纳入正式员工管理范围,***育培训、统一配备安全防护用品;(3)承包人必须依据国家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临时用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承包人应及时发放临时用工人员工资。3.8.3对于承包人违反合同的规定雇用和管理临时用工的,发包人有权作出如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责令承包人改进或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2)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3)在工程后评价考核中扣除一定分值(后评价考核值为以后施工招标评标的评价指标之一);(4)当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雇佣的临时用工人员投诉承包人有拖欠其工资情况时,经发包人调查属实并书面确认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后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支付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并作书面记录。3.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3.10承包人现场查勘3.10.1发包人应将其持有的现场地质勘探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提供给承包人,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3.10.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和调查了施工场地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认为下列内容已经满足其自身需要(指基于对成本及工期的考虑):(1)工程类型和自然条件,包括地下情况;(2)水文和气候条件;(3)工程范围和性质,工程量以及为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4)进出施工场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且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承包人的投标函及附录应被视为是建立在上述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调查和考察的基础之上的,且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3.11不利物质条件3.11.1不利物质条件,除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3.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3.12承包人同意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设备及材料等所享有的留置权,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权利瑕疵、权利负担或其他影响发包人行使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前述情形,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债权人付清欠款或采用其他的方式解除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影响发包人权利的情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承包人同时承诺确保其供应商和分包商放弃其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设备及材料等所享有的留置权。承包人也承诺放弃对发包人任何工作、材料、用品或设备之留置。第4条发包人4.1负责与总包人/业主/监理人/设计院之间的协调工作。4.2负责本工程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管理。发包人有权于任何时间,在现场召集各承包人领导成员开会,研究工程中的各项问题。4.3负责组织现场协调会和重大技术问题的专题研究会,若双方对现场协调和各项技术问题有分歧意见时,发包人有权做出最终决定。4.4负责在本合同生效后分批或整体向承包人提供其履行合同所需的场地,以满足承包人进场和施工对场地的需求。4.5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合同规定的,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及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人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人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4.6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管理现场的施工、安全、质量等,并将此负责人通知承包人,事先对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格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备案,监督其严格实施。4.7提供合同规定的器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管理,进场前对其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机械、设备、用具等进入施工现场。4.8对承包人的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凡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通过安规考试。4.9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4.10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并办理验收或签证手续。4.1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4.12发包人委托给承包人的任何施工项目,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承包人在工程期内未按发包人要求保证施工技术力量、施工人员的充足或麦收、秋收、春节期间无法满足劳动力供应,发包人根据情况有权割除工程量直至终止合同,割除工程量另行委托或发包人自行完成的,按另行委托价的110%或发包人自行完成工程结算价同等扣减承包人工程款。4.13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满足工程需求,不积极协调,消极等待,推诿责任,发包人根据情况有权割除工程量并以施工图预算值的3倍金额从合同中扣除。第5条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本工程所需其他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车、保管以及二次转运,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本标段承包人应在项目场址附近选择合适的场所修建满足本标段设备保管和转运要求的设备仓库,负责设备验收(含必要的试验检测)、保管和出入库管理,按要求做好设备(含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收集、归档和出入库台账登记,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资料完备。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运输情况、质量情况和供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1.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品牌、数量和供货时间等在采购(定标)前报送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有权参与承包人负责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依法采购,其所有的选厂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订货,同时发包人派人参加采购、合同签订等全过种管理。承包人应提前10天通知发包人参加其为采购设备材料而组织的采购工作。发包人的同意和不同意,并不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5.1.3未经发包人认可的材料采购如果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未经发包人按5.1.2条事先认可,则该部分材料和工程设管视为不合格采购物,发包人有权拒收并不予支付对应款项。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工程中需建筑安装的材料和设备及随设备供应附件(若有),双方办理交接手续。5.2.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发包人报送要求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含本数)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5.2.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5.2.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发包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2.6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到货开箱清点验收合格由承包人接收后妥善保管,保管费由承包人承担并已计入本合同价中。非仅因发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毁、锈蚀、烂变质等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应当按已损毁物的技术质量要求自行采购,并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如因此产生的整体工期延误,造成发包方损失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窝工费用及第三方索赔等;如承包人不自行采购或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进行采购,承包人承担发包方实际货物采购费用以及对应总额的5%作为采保费,承包人同意上述费用从任一期应付未付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款、保金等)中扣减。5.3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5.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5.3.2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1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发包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5.4.2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立即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4.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5样品费用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工程设备的样品外,根据合同用于检验的其它样品均由承包人自费提供。5.6检验费用5.6.1在以下情况下,根据合同规定所发生的相关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在合同明确指明或规定由承包人承担检验费用;(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检验费用进行报价;(3)未规定的检验费用。5.6.2如果发包人要求的任何检验,未在合同中规定或未明确指明费用承担人;或尽管规定或指明,但是该检验既不在施工场地、也不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或规范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根据5.6.3条的规定办理。5.6.3发包人合同中未规定的检验费用发包人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5.6.2条所述检验费用的承担人,5.6.2条已有规定的除外。第6条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所有生活、生产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统一规划修建的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由各标段承包人应分摊,费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必须修建的临时设施:以发包人现场实际要求和标准为准。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1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发包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发包人批准。6.1.2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发包人协调办理申请手续,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3除根据合同应由发包人承担照管责任外,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00t以上的大型水平、垂直施工及运输机械均由发包人提供,100t以下的机械由承包人提供。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发包人将完全享有对这些临时设施使用和处置的权利(所有权归发包人);发包人书面指示不拆除的,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书面指示执行,且承包人不得提出费用补偿的要求。对于发包人指示拆除的承包人的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做好拆除和场地清理工作,相应拆除后材料归承包人处理,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拆除生产性临时设施和施工设备,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拆除,相应拆除费用从合同价格中扣减。6.4.2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1.4.第7条施工场地与交通运输7.1施工场地7.1.1除非合同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发包人应提供所需的进入施工场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人并抄报发包人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发包人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使用施工场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7.1.2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场地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承包人应在适当时间为开工和施工安排及时与发包人联系,取得施工场地使用权和出入权,并管理分包商(如合同允许)的施工场地使用和出入。7.2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7.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工程项目区征地红线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征地红线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7.3.1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7.3.2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7.4场外交通7.4.1承包人应自行取得在场外公共道路(含高速公路、铁路等)上的特殊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7.4.2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7.4.3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受由于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尽可能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如果运输或负运输责任的第三人,对上述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有权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支付损坏赔偿,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费用。7.6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7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5.第8条误期损害赔偿8.1按11.3执行1.6.第9条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安全文明施工9.1.1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自在施工场地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承包人应:(1)全面负责在施工场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施工场地(只要这些施工场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未由发包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2)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发包人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3)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发包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4)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布置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防火防盗工作。(5)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6)按发包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发包人审批。承包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7)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项目承包范围内所有参建人员(包括劳务分包商人员、临时用工)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应指派一位常驻工地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发布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8)对项目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对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参加发包人、监理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9)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工程的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资源,并确保实施到位。9.1.2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下列文件提交发包人:(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责任人;(2)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二次策划方案;(3)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4)经承包人主管领导审批的特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施工安全及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及事故报告。9.1.3承包人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实施。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管理制度。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提交监理人审核后实施。二次策划主要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4)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消防、交通、保卫、防触电、防汛、防雷等措施;(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要求,包括临时建筑、设施、道路、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大型施工机械的布置等;(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等;(8)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粉尘、噪音控制措施;现场排水和污水处理措施;植被保护措施;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9)做好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工作。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如钢结构吊装、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等),承包人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必须驻场监督。9.1.4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专款专用。9.1.5承包人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9.2治安保卫9.2.1承包人是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合理安排保卫人员值班,履行治安保卫职责。9.2.2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9.2.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9.3环境保护9.3.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境保护义务,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财产和环境等的危害或干扰,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3.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环保工作内容,编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9.3.3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有序地堆放和处理施工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因承包人任意堆放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降低河流行洪能力、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或者影响其他承包人施工等后果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9.3.4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维护排水设施,并进行水土保护,避免因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9.3.5承包人应按国家饮用水管理标准定期对饮用水源进行监测,防止施工活动污染饮用水源。9.3.6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9.3.7承包人应切实做好以下环保施工工作:(1)严格落实项目设计文件中有关环保、水保的设计和施工,制定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环保施工方案;(2)项目部设立环保监督管理专职岗位,定期对环保、水保施工进行监督检查;(3)认真配合环评、水保验收工作,确保环保、水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产;(4)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发生事故1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告;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在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发包人报告。9.3.8若施工现场出现环保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发送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9.3.9承包人应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否则将视为违约:(1)拒绝或者阻碍环保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2)擅自修改或变更已经审批的环保设计及相关文件;(3)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不按要求限期整改;(4)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环保设施,致使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5)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6)不及时报告重大环保事项;(7)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9.3.10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场地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负责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装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至发包人或监理指定的地点堆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9.4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5安全保证金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安全协议》,按发包人规定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由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到发包人安健环部门办理手续。在月进度款支付时进行预留。承包人在整个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且未发生分包商违约违法分包纠纷的,其安全保证金将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双方结算手续完毕后第60天止,由发包人退还后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则发包人按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扣减承包人工程款,且如果承包人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重伤按不低于安全保证金的50%罚款,死亡事故没收其全部安全保证金。扣除安全考核金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安全责任。9.6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施工或环保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安全施工及环保事故发生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除执行本合同规定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的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9.7考核与处惩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监督人员将对施工现场进行例行检查、抽查,按照合同规定的有关标准或考核办法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卫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9.7.1惩罚措施承包人违反合同对安全文明施工、保卫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时,发包人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且可以并施):(1)通报批评;(2)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3)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扣除安全考核金;(4)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在工程后评价考核中扣除一定分值(后评价考核值为以后施工招标评标的评价指标之一);(6)在管辖的范围内停止承包人一定期限的工程投标资格。9.8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9.8.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或临边防护、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防护、临时安全防护、支护及防治边坡滑坡、工程有害气体监测和通风、保障安全的机械设备、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设施设备支出;9.8.2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9.8.3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9.8.4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9.8.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9.8.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9.8.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9.8.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9.8.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9.8.10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1.7.第10条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_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15天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金属检测试验工程 主辅生产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