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项目改造招标公告(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乙方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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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2504XJ0002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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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T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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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商名称:太钢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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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7131TG250414000004000001

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项目改造

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项目改造 * 附协议

1.0



2025-06-30

到货地点: 行备注: *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报名要求: 1、注册资金:200万元 2、报名供应商须为太钢电气公司合格供应商。 3、具有ISO9001体系认证等证书。 请把以上3项资料上传到附件。 联系人:王女士 13934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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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电气管理文件:焦炉炉底自动润滑系统改造(焦化厂).doc
太钢电气技术文件:焦炉炉底自动润滑系统改造(焦化厂).pdf
报名要求.doc
太钢电气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焦炉炉底自动润滑系统改造(焦化厂).doc

业务外委管理协议委托方: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项目单位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系统改造项目业务委托乙方承接,为明确双方责任,签订本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1条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2条业务范围及内容2.1检修区域及内容:检修区域:太钢焦化厂。检修内容:集中润滑系统电控箱(防爆)新制;流量监控装置新制;气动泵拆除返厂检测维修;现场再用分配器检测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分配器替换;分配器备件提供;换向阀返厂维修;现场技术指导。第三条双方的权责3.1甲方职责:3.1.1甲方负责检修项目的委托、明确检修计划、技术要求。3.1.2甲方负责检修项目实施的过程跟踪以及项目验收工作。3.1.3甲方督促乙方保证维修质量、进度。3.1.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检修实绩、安全、质量工作等多维度进行考评,若有考核内容时提出考核及奖惩意见报甲方经营管理部作为结算扣款依据。3.1.5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相关过程检修数据记录。3.2乙方职责:3.2.1乙方是承担甲方指定范围内检修业务的直接责任单位。3.2.2乙方根据甲方技术要求或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实施,若检修过程中发现需调整或完善的及时与甲方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沟通确认。3.2.3负责按甲方要求做好并提供各项检修记录。3.2.4若承担所修备件的进出厂拉运,需按照甲方要求及太钢相关管理制定执行。1.1.1.第四条物料管理4.1备件维修涉及的辅料采取乙供方式,维修主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4.2对维修更换下的旧备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1.1.2.第五条维修物运输管理5.1乙方负责拉运:乙方受理甲方项目→乙方提前进行拉运车辆及人员备案→乙方人员、车辆到达甲方现场→甲乙双方维修物交接→甲方负责办理出厂手续、乙方配合→维修物出厂→乙方维修完工(必要时甲方派人进行验收)→维修物返厂→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甲乙双方签证。5.2甲方负责进出厂:乙方受理甲方项目→甲方办理维修物出厂、发运→乙方维修物接收→乙方维修完工(必要时甲方派人进行验收)→乙方将维修物发运至甲方所在地→甲方提货,维修物返厂→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甲乙双方签证。5.3管理责任乙方负责拉运的,拉运过程全权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进出厂的,甲方对维修物进出厂拉运过程负责。1.1.3.第六条安全控制6.1甲方安环管理部为乙方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管部门,对乙方承接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厂区内环保等违章行为负督促整改及评价考核权。6.2甲方依据太钢集团公司及太钢电气公司关于厂区交通、环保、综治等规定对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落实处罚。1.1.4.第七条质量管理7.1乙方全面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维修物检修质量。7.2甲方业务单元代表甲方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甲方生产技术部为维修质量监管部门,必要时安排专人对乙方维修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乙方负责整改,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和反馈信息的,有权勒令乙方停止作业或提出考核意见。7.3对乙方的质量处罚额度参照本协议相关考核内容执行。1.1.5.第八条费用结算8.1乙方在维修完毕后,维修物交付甲方后,及时办理验收,按实填写附件一《服务采购验证书》、《服务采购实物量确认表》以及其他支撑验收、结算资料。8.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认结算。8.3乙方因违反甲方安全、质量、进度等管理涉及的考核按附件二、三、四、五及相关规定执行并扣除。8.4因乙方违反安全、质量、进度等甲方被业主方考核的业务损失费用,甲方有权全额追偿,不免除按协议违反相关管理要求产生的考核。第九条进厂证管理9.1乙方人员及运输车辆的进厂手续办理流程按甲方规定执行。9.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太钢相关进出厂手续。乙方一律不得擅自办理人员及车辆的进出厂相关手续。1.1.6.第十条其它约定服从使用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标准要求;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后方能生效。1.1.7.第十一条附件附件一《服务采购验证书》、《服务采购实物量确认表》附件二协作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附件三协作供应商安全失信“黑名单”和禁入管理标准附件四通用质量考核细则附件五外协合同业绩考核评价表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服务采购验证书》表格编号:BWBSZ09002-03A合同规定内容情况综述(可加附件):业务单元项目负责人: 日期: 合同号项目编号合同名称实施日期安全、环保、排污(5S)达标 安环管理部:(签字)竣工资料提交工期、安全、检修、环保、服务工程综合评价良好一般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经办人:(签字)业务单元负责人:(签字) 日期:业务单元分管领导:(签字)日期:分期结算记录(含进度款)合同预算调整后合同预算第几次结算本次结算累计结算经营管理部 本次结算金额: ( )含税 % ( )不含税 经办人: 日期: 复核签名:日期: 表格编号:BWBSZ09002-04A服务采购实物量确认表合同号合同名称检修(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序号一、服务采购作业量和实物量[人工时,工种等]确认二、材料、备件、机械供应[品种、规格、数量等]确认业务单元项目负责人确认意见:项目负责人: 业务单元负责人: 日期: 公司分管领导: 日期:附件二协作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章抵扣细则类序号抵 扣 细 则记分合同抵扣款(元)管理红线1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正确佩戴头盔110002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110003驾驶电动自行车接打电话110004驾车收听耳机、抽烟、穿拖鞋、打赤膊110005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信号110006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0007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上行驶110008不按规定停车110009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2200010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2200011不按规定拖挂车辆2200012故意遮盖车辆号牌或号牌辨认不清3300013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1100014不按规定分道行车1100015压越单、双黄实线行驶1100016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1100017驾驶车辆接打电话1100018遇有行进方向道路交通阻塞时,不依次排队等候仍然强行借道通行1100019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行驶1100020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1100021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1100022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车移开,造成交通堵塞1100023车辆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夜间未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1100024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不按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1100025逆向行驶、闯入单行线1100026驾驶未经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3300027在铁路道口不按规定停车造成交通堵塞2200028驾车穿插、超越护卫车队或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公安、救护车2200029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或交通指挥手势1100030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3300031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3300032在磅站区域乱扔垃圾,或撒落物资不能及时清理的,或危险化学品防护不严造成洒落引起环境污染2200033因司磅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不能听从司磅作业人员指挥,有恶意堵磅行为,或辱骂、伤害司磅作业人员3300034过磅时通过单车或前后车配合压磅、遥控称量设备等其他手段,造成司磅计量数据异常3300035驾驶员擅自变更过磅物流线路,故意不按要求,在指定磅站过磅3300036故意违反约定的回皮方式,驾驶员采用同一车在不同磅站多次回皮、擅自变更拖挂、罐车号等手段伪造皮重3300037运输车辆单位或个人遇交通管理人员检查不配合、拒不出示相关证件,以及有其它不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管理行为3300038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保险的,未参加环保尾气检测3300039提货、卸货车辆在质检区、计量区、提卸货现场乱停乱放或有其它扰乱秩序行为1100040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3300041唆使、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太钢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330004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被吊销或暂扣期间人员驾驶330004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3300044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3300045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未持证操作,未办理准运证3300046危险品运输车辆有“跑、冒、漏”现象3300047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栽种植物或设置宣传牌、管线围墙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标志,妨碍安全视距3300048运输车辆未按照环保要求,违反车辆清洁化管理2200049不按批准的路段、施工面积、工期,占用、挖掘道路或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3300050车辆重复性、习惯性及月、季度内二次及以上发生的违规行为3300051擅自挖掘损坏道路的或损坏交通设施2020000★5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2020000★53协力单位未对所属职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教育2020000★54发生重大险肇事故2020000★5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主要责任2020000★56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责任2020000★备注:1.带“★”为禁令条款,可暂扣、吊销协作供应商《安全生产准入证》直至清退。协作供应商人员可清退。2.抵扣款是指每人次、每项次、每项、每处、每台次等的标准。3.为便于统计分析,违约考核必须填写考核条款号。4.政府、上级公司、公司承揽业务项目单位因协作供应商受到的考核,由责任协作供应商全额承担。5.考核相关记录,保存期三年。6.本标准由安环管理部负责制(修)订和解释。附件三协作供应商安全失信“黑名单”和禁入管理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设备、物流、采供、后勤、建设技改等协作供应商。1违约抵扣兑现1.1依据《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级标准》,对触犯红线违章、严重违章、一般违章的协作供应商人员,分别记6分、3分、1分。1.2依据《协作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对协作供应商违章违制、重大安全管理问题、事故事件记分并抵扣合同款。2安全约见谈话协作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协作业务分管领导、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对协作供应商的分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进行约谈警示,并督促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2.1责任分工不明确,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网络不健全,或未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2.2未按规定办理安全许可手续就从事高风险或高危作业的,或发生3次及以上红线考核的;2.3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身体有异常的,或安排有职业禁忌证人员从事相关作业的;2.4未按要求开展反违章和“三反”歼灭战工作,直观性、习惯性、重复性违章违制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2.5总包单位未按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控及监督检查的;2.6项目单位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约谈警示的其他情形。3人员黑名单管理3.1协作供应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清退并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3.1.1在安全准入过程,提供虚假身份证、体检报告、资格证的;3.1.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持证人员安全资格证过期后,未在约定期限内获得的;3.1.3无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人员资格证(或所持资格证无效)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3.1.4触犯《中国宝武安全生产禁令》《中国宝武典型违章行为》《宝武智维违章禁令清单》《太钢职工生命保障规则》条款及其管理制度,或饮酒后上岗、岗位上饮酒的;3.1.5年内触犯设备检修作业“十不准”、冶金煤气安全管理“十必须”和有限空间“十不准”、“十必须”以及“十类直观性、习惯性、重复性违章”中相关安全禁止性条款2次的;3.1.6年内触犯《安全生产违章违制行为分级》中安全“红线”条款2次的,或年内发生严重违章违制行为3次的;或违章记分大于等于12分的;3.1.7同时与两个及以上协作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或未办理上岗证私自进入现场上岗作业的;3.1.8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3.1.9谎报、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3.1.10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中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作业人员、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现场或项目负责人;3.1.11列入中国宝武、智维、太钢禁入名单的;3.1.12其他由项目单位、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研究决定列入“黑名单”的情形。3.2黑名单期限3.2.1属3.1.1、3.1.7、3.1.8、3.1.9、3.1.10、3.1.11情形的,违章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永久禁止进入公司涉及的现场;3.2.2属3.1.4、3.1.5情形的,违章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其中,管理人员2年内、操作岗位人员3年内禁止进入公司涉及的现场;3.2.3属3.1.2、3.1.3、3.1.6情形的,违章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其中,管理人员1年内、操作岗位人员2年内禁止进入公司涉及的现场。4协作供应商黑名单管理4.1协作供应商及其分支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协作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列入“黑名单”管理:4.1.1在办理安全准入证、员工出入证和上岗证时,使用虚假资格证和虚假申报材料的;4.1.2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法分包、转包或借用、套用专业或安全资质的总包或分包单位;4.1.3未取得安全准入证或超越资质或安全准入许可范围实施作业活动的,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准入证有效期满,未在限定期限内办理延期手续的;4.1.4违规使用太钢在岗职工、未成年工或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要求投保工伤保险或其他综合保险的;4.1.5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书要求或相关部门、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或不配合、抗拒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的;4.1.6接受2次安全约谈警示并停工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4.1.7严重违背契约精神,不履行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4.1.8凡因安全管理体系能力评估不达标、过程安全监督审核不合格、年度安全绩效审核不合格的;4.1.9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伤事故,或1起及以上工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事件且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4.1.10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内累计发生2起及以上工亡事故且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4.1.11谎报、瞒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4.1.1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对伤亡者进行救治的,拒不承担责任或其负责人逃匿的,或善后工作不力出现严重上访事件的;4.1.13列入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4.1.14列入中国宝武、智维、太钢禁入名单的协作供应商和人员;4.1.15其他由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项目单位研究决定列入清退名单的情形。4.2黑名单期限4.2.1属4.1.1、4.1.2、4.1.4、4.1.7、4.1.10、4.1.11、4.1.12情形的,协作供应商或其下设作业单元列入黑名单,永久清退;4.2.2属4.1.3、4.1.5、4.1.6、4.1.8、4.1.9、4.1.13、4.1.14情形的,协作供应商或其下设作业单元列入黑名单,2年内禁入;4.2.3协作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列入禁入名单,期限与单位一致。5.附则5.1本标准由安环管理部负责制(修)订和解释。附件四通用质量考核细则条款影响程度考核标准1尚未交付用户,未按委托要求 实施,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资 料,未造成相关损失扣减结算款 1000 元2尚未交付用户,未按委托要求 实施,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有 效资料,已造成质量损失扣减结算款 10%(低于 2000 元按 2000 元 计) +赔偿对应的质量损失3已交付用户,因质量问题造成 设备故障、用户投诉扣减结算款 100%(低于 10000 元按 10000 元计) +赔偿对应的质量损失(含用户考核等)4已交付用户,因质量问题造成 质量事故扣减结算款 100%(低于 20000 元按 20000 元计) +赔偿对应的质量损失(含用户考核等)附件五 外协合同业绩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类别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分值实施评价责任方评价结果扣分原因1检修质量未按技术协议进行确认、造成检修后设备仍存在隐患(项、次扣5分)502质量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率100%,每发生1起验收不合格,扣5分303质量稳定性使用寿命、性能可靠性等,稳定15分,一般10分,较差5分,很差0分204扣分项参照《协作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出具违章隐患考核通知单。根据考核计分进行扣分。合计100注:1.得分=100分 - 扣分;2.得分≥92分,不扣钱,得分技术文件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系统改造项目技术协议甲方: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乙方协议编号:2025年4月技术协议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rmeDrTrcinsformer+技术文件旅y压器医总则--1.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近几年内的先进制造水平,采用先进工艺,合格材料,成熟的技术或专利技术。1.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规范、先进的高质量可靠产品。能够确保连续稳定的工作。1.3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都应按照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1.4乙方在合同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二、检修概况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项目改造项1本工程为焦化厂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项目改造。施工地点:太钢焦化厂本次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含;1、集中润滑系统电控箱(防爆)新制;2、流量监控装置新制;3、气动泵拆除返厂检测维修;4、现场再用分配器检测是否正常运行;5、故障分配器替换;6、分配器备件提供;7、换向阀返厂维修;8、现场技术指导。三、维修要求3.1维修标准3.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00)3.1.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技术协议第1页共4页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DrTrcinsformerr技术文件京学压医器3.1.3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YB9207-85)3.1.4《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液压气动和润滑系统(YB9246-92)3.1.5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的主要设计依据和相关要求;3.1.6本公司以往的施工经验和现有的资源状况。3.2主要技术要求:3.2.1集中润滑系统恢复自动运行3.2.2现场故障分配器替换。3.3外观质量要求3.3.1外观完整、表面无损伤。3.4质量验收3.4.1检验方法:目视观察,运行测试。3.4.2验收标准:(1)各项试验数据符合要求。(2)随备件附带各项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如有)。四、质保期4.1质保期为维修后12个月;质保金为合同金额(不含税)的10%。4.2对于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解决处理。质保期内如因设备本身维修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或更换。五、双方的责任(一)甲方5.1向乙方提供所必需资料。5.2向乙方详细交待清楚修理的工作内容、工期、安全、技术、质量要求。5.3有权对乙方修理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纠正。5.4应根据乙方建议,协调使用方在现场备齐相关备件。5.5在实施前为乙方办理相关现场出入证等手续。技术协议第2页共4页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meDrTrcipsformer+Dr技术文件麻光压器医5.6对修理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措施)进行审定。资5.7与乙方签订工程相关安全环保协议。5.8对修理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评估、对工作量进行确认。5.9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条件(无偿提供天车、水、电、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予以配合,并对现场工作进行安排、协调,保证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乙方5.10乙方人员须遵守甲方及使用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厂纪、厂规,并服从甲方及使用方管理人员对维护项目任务的建议安排,配合检查。5.11按照甲方及使用方的定置、安全、文明管理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优质、高效、文明施工。5.12负责修理项目施工方案(或措施)的编制。5.13修理竣工后乙方应提出书面验收报告。5.14满足甲方及使用方技术方面合理要求六、其它6.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2本协议和招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6.4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甲方: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乙方:限公司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技术协议第3页共4页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报名要求:1、注册资金:200万元2、报名供应商须为太钢电气公司合格供应商。3、具有ISO9001体系认证等证书。请把以上3项资料上传到附件。联系人:王女士1393411112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作业务名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系统改造业务合同编号:项目单位(简称甲方):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协作供应商(简称乙方):业务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管理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为确保双方人员在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业务合同时同步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资质、安全管理体系能力等进行定期审核、监督检查。如乙方不具备所承担业务所需资质或资质失效,或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具备有效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2.甲方有权依据协作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乙方承担业务及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体系能力和绩效评价等,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安全操作技能不适应岗位或作业要求、不具备资格从事相关作业或资格失效、身体条件不适应岗位要求、触犯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年度违章记分超过12分等人员停止其工作或调换其岗位、直至列入安全“黑名单”清退。4.乙方如有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本协议的情况,或发生事故事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违约考核、事故考核等,由甲方在结算费用中扣除。5.对业务实施过程安全监督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乙方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到位;对年度安全绩效审核不合格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凡是因安全管理体系能力评估不达标被清退的乙方,2年内不准投标甲方的所有项目;凡是违背契约精神,因不诚信、不履行业务合同和本协议约定被淘汰的乙方,今后禁止投标甲方的所有项目。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禁止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甲方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乙方的设备和工器具等。8.甲方应将甲方及其上级公司与协作供应商、协作业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要求及时传递到乙方,督促并要求乙方及时传达、了解、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执行。9.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书面风险告知、技术交底和现场书面安全交底,明确告知其项目潜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双方签字确认。10.甲方应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乙方,督促乙方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11.乙方发生事故时,甲方应及时协助或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二、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和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2.乙方有权且必须拒绝甲方超越合同范围的业务或作业;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或不合理、不合法要求,有权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举报。3.乙方应当服从甲方或甲方上级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管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执行。4.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资质、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等,并保持资质有效。5.乙方应当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素质符合业务需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6.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的安全履职清单,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规程/作业指导书、设备点检和检修维修作业标准、设备和工器具使用规程等)等,按内部流程审批、发布后严格执行。7.乙方不得将业务转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分包。按规定办理分包审批手续后向甲方备案,并将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对协作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协作分包商及其人员。8.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及其上级公司规定办理安全准入手续。新增项目必须及时办理增项手续。未取得安全准入手续,乙方不得甲方进入的现场,更不得安排人员进行任何作业。9.乙方应依法依规与从业人员签订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明确告知从业人员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措施,并为从业人员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10.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或操作证,并保持人员资格有效。11.乙方必须对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保险缴纳、培训教育情况、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12.业务开工前或人员变更后,乙方人员应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或准入证后,方可进入现场、上岗作业,并向甲方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属地作业区备案。13.乙方应当保持从业人员的连续稳定,严控流失率。变更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事关现场作业安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时,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调整。14.乙方不得使用超龄人员、职业禁忌症人员、列入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安全“黑名单”人员及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员等,更不得借用或雇佣甲方及其上级公司正式职工作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临时从其他供应商抽调人员。15.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安排到甲方的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6.乙方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乙方不得安排到甲方。17.乙方根据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和作业内容,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勘察,辨识分析整个作业过程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开展作业前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针对性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18.乙方作业现场出现立体交叉、相临作业情况时,乙方必须联系甲方,交叉双方协商制订安全互保措施。任何一方措施不到位造成对方人员伤害、物资损失,由肇事方及违反安全措施方负责。19.乙方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器具、设备设施配置和检测检验、各类保险等方面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实施。20.乙方应依法依规为从业或雇佣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或装备(PPE),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穿戴甲方及其上级公司的工装和安全帽。21.乙方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车辆、工器具、检测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等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甲方。2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设备设施、工器具时,应在业务合同中进行约定,或办理专门的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验收确认,做好租借期间的维护、保养和操作。23.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24.乙方要严格按甲方指定的部位接用风、水、电、气等能源动力介质,严禁私拉乱接。接用的线路、机具必须按标准设置、使用,否则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须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25.乙方应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规程、标准、本协议等,组织实施标准化作业,杜绝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直观性、习惯性、重复性违章行为,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26.乙方应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乙方在业务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27.乙方应建立健全违章违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记录,检查、整改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规定期限保存。28.乙方须认真组织岗前安全宣誓、周安全日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反”歼灭战、人员行为跟踪、视频回放、违章记分管理和反违章活动等,按时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例会、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各项活动。29.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例会、事故反思或警示等安全会议,认真总结和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安全工作,持续提升安全管理体系能力和安全绩效水平。30.乙方应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且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风险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区域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告知甲方。31.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其上级部门、属地作业区和班组的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体系能力审核和安全绩效评价考核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乙方应当按照“六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甲方相关部门。3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绩效考核标准,对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或协作分包商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并将甲方及其上级公司的各级安全考核分解到责任人。33.乙方应依据承担业务的安全风险特点和可能突发的紧急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并与甲方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组织演练。34.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乙方现场人员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按规定及时向甲乙双方领导、上级部门和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35.因乙方原因(含违章违制行为或安全隐患或管理不到位行为)造成甲方或其他单位(含乙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36.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作业、生活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其它生产区域,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更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37.乙方所承担的业务一旦开工,即表明乙方已经明确领会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并已承诺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方案和措施。三、双方补充条款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前提下,结合业务实际,在协商一致后,可以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甲方对乙方无(二)乙方对甲方无四、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二)甲方违约甲方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或者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违约乙方有关资质、证照不合法合规的,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或不能正常运行、安全管理体系能力不合格的,乙方违规将业务转包分包的;乙方私自使用甲方及其上级公司正式职工,或私自抽调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其他协作供应商的人员的;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按照《协作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等规定对乙方考核,并纳入对乙方的绩效和体系管理能力评价、考核。五、协议生效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经甲方合同签订部门审核确认后,在签订业务合同时,由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步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与合同不匹配的无效。2.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途不得单方自行更改。3.本协议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协议期满前15日内,应结合新合同内容重新签订。4.如协议内容需延期和个别条款需更改、增补时,须由双方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书一并执行,需补充的条款内容,不得违背本协议书所列条款的要求。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甲方协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将1份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送本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协作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签收单公司:我单位与贵公司于年月日签订了《业务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现将协议相关安全附件提供给贵公司,请签收并严格执行。附件名称:1.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2.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协作供应商安全违约记分及抵扣标准。3.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协作供应商安全失信“黑名单”和禁入管理标准。4.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出租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安全管理办法。5.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及违章记分管理办法。6.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7.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8.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9.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检修高危作业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检修安全管理办法。10.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11.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12.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3.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14.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5.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6.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全总预案)、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7.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统计管理办法。18.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管理办法。19.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20.太原钢铁(集团)电气有限公司安全事故问责管理办法。以上管理制度,一并提供给贵公司,请签收并严格执行。甲方移交人:乙方接收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注:与协作业务相关的规定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协作供应商。本签收单一式三份,留存要求同安全管理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焦炉地下室换向机集中润滑项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