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招标公告(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台县林业局)2025)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
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5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6631530
质疑联系人:方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3663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台县始丰街道西演茅村14巷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申建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079036
质疑联系人:庞雅晴
质疑联系方式:189896195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天台县财政局
地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 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1)(1).docx132.2K
CA管理操作指南.pdf753.8K
CA申领操作指南.pdf890.9K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2.1M
定稿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1)(1).docx
CA管理操作指南.pdf
CA申领操作指南.pdf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
天台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单位: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采购代理单位: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1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3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共46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35年5月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鼓励供应商提起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天台县工人东路11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6631530质疑联系人: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7366315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西演茅村14巷39号传真:0576-83868598项目联系人(询问):申建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079036质疑联系人:庞雅晴质疑联系方式:189896195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台县财政局地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八、政采贷服务: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3.8%起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3.35%起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4.5%起洪文强 0576-83815605九、履约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履约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履约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葛宇凡1825200266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十、预付款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预付款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预付款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注: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2、可以满足以上需求未列明的银行,也可以使用预付款保函服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预算350000元5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4:30 9投标有效期90天10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11开标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4:30 12开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1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 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14是否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否15电子投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9日14 :3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1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4:30 至15:00 投标人应当按规定及时解密,若无法完成解密的,应按规定及时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投标。17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8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使用、递交有关规定1.使用前提: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9日14:30 3.投递邮箱:1018307255@qq.com;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19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取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实现,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画面。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 国土空间监测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 。3.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评标结果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39762425履约保证金无。26远程在线演示要求无。27签订合同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9系统演示时间:无。30中标候选人名数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节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能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第二节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要求3.1投标文件的形式:3.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1.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3.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3.1.4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目前CA签章不支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投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须供应商先打印纸质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再上传PDF格式文件。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2备份投标文件3.2.1投标人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将系统生成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提交。3.2.2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上传至政采云系统。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2.3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3.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5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但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识别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联系地址),均以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投标人必须保障其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3.7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8对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4.2资格文件包括:序号内 容备注1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投标声明书附件三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六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4.3商务技术文件包括:序号内 容备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2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声明书4服务响应方案(针对服务需求做出相应,格式自拟)5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等)附件八附件九6资信实力(如有)7拟投入人员配置情况(如有)8项目业绩(如有)附件十.19基础资料利用方案(如有)10技术路线(如有)11数据建库方案(如有)12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如有)13外业调查方案(如有)14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如有)15售后服务承诺(如有)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商务技术相关材料(如有)4.4报价文件包括:序号内 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四2报价表附件五.13报价明细(如有)附件五.2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材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语言5.1投标文件中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6.1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调研、需求分析及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编制、测试、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7.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3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4.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7.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投标总价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8.投标费用8.1.不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8.2.本项目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附表服务招标计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其他费用内,不在报价中单列,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金额,不随合同金额的增减而浮动。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赤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540058715900015。9.联合体投标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特别说明10.1投标人不得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合法享有。10.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有关部门查处。10.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函电,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不予受理。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文件有效期11.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2.现场踏勘12.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3.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13.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组成顺序编制。13.2签署: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3.3份数:13.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3.3.2“备份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第三节投标14.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4.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4.1.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14.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4.1.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1.4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5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14.2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4.2.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4.2.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14.2.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第四节开标15.开标会议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15.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监管人员、采购人代表等参加。16.开标程序16.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开标时间到后,招标项目负责人准时组织开标。16.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6.4公布开标结果。16.5特别说明: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6.5.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6.5.2开评标细则按政采云电子评标流程进行。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七)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18307255@qq.com。第五节评标17.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比较。17.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8.评标的保密18.1评标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1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8.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8.4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不作解释。18.5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9.评标程序19.1资格文件的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由政采云在线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若系统原因无法公布的,将由录音电话代为公布)19.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由政采云在线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若系统原因无法公布的,将由录音电话代为公布)19.3报价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19.4不同投标人提供同品牌产品参与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认。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核心产品品牌确定。19.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同时出具评标报告。19.6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9.6.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6.2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机构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6.3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2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21.澄清问题的形式21.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1.2各投标人代表须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并确保其联系方式无误且保持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关注评审动态或其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3若投标人在询标澄清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邮箱(必须由指定预留邮箱发送,否则澄清邮件不予认可)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18307255@qq.com。21.4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2.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2.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2.4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招标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2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如投标人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3.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23.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23.3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23.4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23.5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3.6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7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或者虚假的;23.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3.9投标文件的语言、币种及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10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随意进行增删更改的;23.11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参数及其他可选择内容的;23.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而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所作出的书面说明不合理的;23.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单项最高限价的;23.1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补正或拒绝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23.1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明细表等内容填写有误的且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意见的;23.16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的;23.17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23.18投标人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3.20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但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识别备份投标文件的;23.2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2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3.2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23.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3.25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3.25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声明函中内容填错、漏填的。24.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2有效报价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并否决所有投标的;24.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节定标25.确定中标供应商25.1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5.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397624/index.html)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6.质疑和投诉26.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6.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其他形式的质疑材料概不接受。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未提供事实依据的、提供的事实依据不足或证据来源不合理的,该质疑不予受理。26.3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4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财政局投诉。26.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天台县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①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27.中标通知书27.1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可快递到付邮寄或现场领取)。27.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七节合同授予28.履约保证金无。29.签订合同29.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可将采购合同盖章签字后寄达采购人处签订合同,或双方现场签订合同)。29.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29.3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第八节其他30.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0.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0.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0.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0.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0.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1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1.3服务时间:1.4服务方式:1.5服务地点:二、服务报酬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2付款方式:2.3付款时间: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供应。6.2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七、税费承担7.1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质量保证8.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8.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等: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九、风险承担9.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十、违约责任10.1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10.2乙方没有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⑴要求乙方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减少报酬:甲方有权酌情减少乙方的服务费。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服务费总额的减少服务费。□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计算。10.3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12.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天台县。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天台县财政局、招标代理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项目背景要求围绕“两统一”职责履行,聚焦自然资源监测网络构建,为国土空间状况、国土空间安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空间治理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2023-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2025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二、工作依据以2023-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开展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三、监测内容与范围(一)监测内容2024-2025年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监测要素如表1所示。表1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序号目标监测要素1住宅情况商品住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2就学教育情况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专门学校(工读学校)3医疗情况医院(含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4社会福利情况养老设施、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5文体活动情况文化艺术场馆、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含独立足球场)6交通情况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地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楼)、机场7公用设施情况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消防站、邮政局(所)、供热厂8机关团体情况公安派出所9公园与绿地情况公园、绿地、广场10殡葬设施情况殡葬设施11水利设施情况水电站12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城市内涝积水点、地上应急避难场所13建筑情况单体建筑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14城市更新情况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15水域、交通网络情况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匝道中心线16室外滑雪场情况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17历史文化遗产情况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以上第一至第十项监测内容,在变更调查地类二级类下,按监测要素细化确定三级地类,以监测要素名称命名,同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及相关属性等。第十一至第十五项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长度)及相关属性等。(二)监测范围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范围两类。全域范围以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其界线依据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行政辖区界线确定。城区监测范围指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划定的城区范围和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范围的并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进行“城区”相关统计分析工作时,仍按照TD/T1064-2021执行。全域范围采集的内容包括: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中心线,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其余监测要素在城区工作范围内采集。四、工作内容与要求(一)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收集收集时相为2024-2025年、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二)资料收集与整理充分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文物、宗教等行业,现势性为2023年1月1日之后(2025年项目采用现势性为2024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如咖啡馆等),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三)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1、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以2023年度-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针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特殊用地等类型,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开展地类信息细化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2、单体房屋建筑调查充分利用城区大比例尺基础测绘、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成果资料,结合监测影像,在国家确定的范围内,按单体建筑形式采集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采集范围线构面,并调查建筑高度、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基底面积等信息,对于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单位自建房用地、公寓等其他住房用地的图斑,调查房屋套(间)数信息。3、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最新监测影像,配合外业调查核查,对蓄滞洪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含规划预留选址)、传染病医院(含设置独立的传染病院区(病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历史文化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分布式清洁能源、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绿道、行政村等内容进行监测更新。(四)相关要素更新1、水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水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对监测范围内水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2、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路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对监测范围内路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五)质量控制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监测作业单位负责监测成果质量的“两级检查”,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负责组织监测成果的核查与验收,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质量抽查等工作。五、项目成果(一)监测数据库按要求组织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二)文字报告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提交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总结报告。(三)其他部、省厅、市局要求提供的相关工作成果。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5年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检查,具体工作时间以上级最新通知要求为准。2.如各级质量检测机构对工作内容有所调整,投标人需及时进行相应的工作改进及修改,但费用不作调整。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2025年成果上报到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2025年成果通过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4.相关方案评审费用和成果验收检测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成果提交后服务要求:项目开展期间,要求中标人对项目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如果采购人有相应的现场服务需求,投标人应保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或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说明:本章所有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80分,价格得分20分(一)评标要求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关键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标、询标,在对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充分分析、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打分。2、总得分为100分。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3、根据评委打分累计后再取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4、所有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二)评标1、资格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2.1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服务响应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商务技术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标处理。2.2技术得分计算方法如下:①技术评定分值为80分。②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详见表)中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合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③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由评委自行评议,技术得分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序号评标项细则内容分值(分)1资信实力1、投标人获得全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认证、CMMI5认证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2、投标人开发的县(市)级的数据库建库软件并通过国家级权威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3分,通过省级相关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2分,通过市县级及以下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1分,无不得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3、投标人开发的县(市)级的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管理软件并通过国家级权威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3分,通过省级相关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2分,通过市县级及以下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1分,无不得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4、投标人承担过部级土地管理类数据库标准研制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得4分,承担过省级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2拟投入人员配置情况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业务培训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2、具有测绘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中级的得0.5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数据库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测绘类或土地类职称高级的每个得1分,中级的得0.5分,最高得2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3项目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4基础资料利用方案要求重视已有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利用,对已有工作基础梳理全面,提出的补充收集和调研方案合理。方案全面合理进行综合打分。0-6分5技术路线针对本项目是否结合结合国土空间监测相关的标准、要求、要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进行打分。技术路线周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0-6分6数据建库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库设计的合理性、数据处理工艺的标准性、要素分类的齐全性、属性内容是否符合项目要求、是否有完善且有效的数据建库方案进行评分。数据建库方案完善符合项目要求进行综合打分。0-6分7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的重点、技术难点把握是否准确,风险分析和解决难题方案、规避风险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项目需求进行评分。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措施合理进行综合打分。0-6分8外业调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外业调查方案进行评分。外业调查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综合打分。0-6分9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包括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方案、单体房屋建筑调查方案、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方案、水网、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方案、质量保证方案等)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单体房屋建筑调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水网、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5、根据投标人为实现招标需求要求的工作目标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分。措施可行进行综合打分。0-3分6、根据投标人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有利条件的描述分析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10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维护能力、服务标准、技术服务方式与内容等)的合理性及其可实现程度进行打分进行综合打分。0-6分3、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如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该报价得分为零分,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A、投标函、报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的;B、服务期限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1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①价格评定分值为20分。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A、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而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所作出的书面说明不合理的,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做价格扣除。③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每发现一处报价得分扣0.3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4、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声明书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xzcg-2025-014(招))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我方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是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投标函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本投标有效期90天;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五.1:报价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标项内容总价(元)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小写)总价(人民币元)(大写):说明:以上报价应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调研、需求分析及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编制、测试、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附件五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五.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合计(元):说明:1、合计金额与附件五.1的《报价表》中总价保持一致。2、以上报价应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调研、需求分析及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编制、测试、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供应商对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中清单内容对应报价,如有遗漏,视为含在报价内,供货时按要求提供。5、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7、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小微企业官方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xwqy.gsxt.gov.cn/)注意事项:1、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填错所属行业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意事项:1、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七: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姓 名性 别年 龄身份证号资 格资格证书号职 称学 历手机号联系电话简历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九: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社保证明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十.1: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复印件(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须将合同扫描件附此表后。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十.2: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 说明: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偏离填入此表。2、如不填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十一1: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xzcg-2025-014(招)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一2: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xzcg-2025-014(招)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一3: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xzcg-2025-014(招)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天台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采购单位: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采购代理单位: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21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23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共46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9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cg-2025-014(招)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5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35年5月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楼一楼东侧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提起询问,鼓励供应商提起质疑。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天台县工人东路11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6631530质疑联系人:方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7366315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西演茅村14巷39号传真:0576-83868598项目联系人(询问):申建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079036质疑联系人:庞雅晴质疑联系方式:189896195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天台县财政局地址:天台县飞鹤路189号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6-89353856八、政采贷服务: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3.8%起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3.35%起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4.5%起洪文强 0576-83815605九、履约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履约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履约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章泳182676582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葛宇凡1825200266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十、预付款保函服务:供应商如有办理预付款保函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预付款保函服务:银行联系人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蒋晓峰1396859596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洪文强 0576-83815605注: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2、可以满足以上需求未列明的银行,也可以使用预付款保函服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预算350000元5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4:30 9投标有效期90天10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人民币、元11开标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4:30 12开标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行政大楼B区一楼东侧开标大厅1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 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投标文件中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14是否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招标需求内容)/☑否15电子投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9日14 :30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1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时间:2025年 5 月 9 日14:30 至15:00 投标人应当按规定及时解密,若无法完成解密的,应按规定及时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投标。17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8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使用、递交有关规定1.使用前提: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9日14:30 3.投递邮箱:1018307255@qq.com;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投标。19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取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实现,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画面。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CA签章申领操作流程.pdf”)。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21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 国土空间监测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 。3.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评标结果公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39762425履约保证金无。26远程在线演示要求无。27签订合同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9系统演示时间:无。30中标候选人名数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节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通过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回复质疑投标人和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能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构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第二节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要求3.1投标文件的形式:3.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1.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3.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3.1.4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目前CA签章不支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投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须供应商先打印纸质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再上传PDF格式文件。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2备份投标文件3.2.1投标人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标书后,将系统生成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提交。3.2.2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上传至政采云系统。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2.3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3.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5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但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识别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联系地址),均以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投标人必须保障其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3.7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8对招标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的组成4.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4.2资格文件包括:序号内 容备注1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2投标声明书附件三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六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4.3商务技术文件包括:序号内 容备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一2授权委托书附件二3投标声明书4服务响应方案(针对服务需求做出相应,格式自拟)5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等)附件八附件九6资信实力(如有)7拟投入人员配置情况(如有)8项目业绩(如有)附件十.19基础资料利用方案(如有)10技术路线(如有)11数据建库方案(如有)12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如有)13外业调查方案(如有)14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如有)15售后服务承诺(如有)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商务技术相关材料(如有)4.4报价文件包括:序号内 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四2报价表附件五.13报价明细(如有)附件五.2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材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语言5.1投标文件中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6.1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无规定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调研、需求分析及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编制、测试、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7.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3投标报价币种及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7.4.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7.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投标总价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8.投标费用8.1.不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8.2.本项目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附表服务招标计算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其他费用内,不在报价中单列,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固定金额,不随合同金额的增减而浮动。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收费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赤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540058715900015。9.联合体投标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特别说明10.1投标人不得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合法享有。10.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有关部门查处。10.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函电,除盖章、专用名称、阿拉伯数字等特殊情形外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否则不予受理。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投标文件有效期11.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天,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12.现场踏勘12.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3.投标文件的签署、份数13.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组成顺序编制。13.2签署: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3.3份数:13.3.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3.3.2“备份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第三节投标14.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要求14.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4.1.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14.1.2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4.1.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1.4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5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14.2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4.2.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4.2.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14.2.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第四节开标15.开标会议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15.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监管人员、采购人代表等参加。16.开标程序16.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开标时间到后,招标项目负责人准时组织开标。16.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16.4公布开标结果。16.5特别说明: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6.5.1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6.5.2开评标细则按政采云电子评标流程进行。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七)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18307255@qq.com。第五节评标17.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比较。17.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8.评标的保密18.1评标采用保密的方式进行。1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8.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8.4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不作解释。18.5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9.评标程序19.1资格文件的评审。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由政采云在线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若系统原因无法公布的,将由录音电话代为公布)19.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由政采云在线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若系统原因无法公布的,将由录音电话代为公布)19.3报价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19.4不同投标人提供同品牌产品参与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认。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核心产品品牌确定。19.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同时出具评标报告。19.6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9.6.1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6.2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机构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9.6.3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20.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21.澄清问题的形式21.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1.2各投标人代表须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并确保其联系方式无误且保持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关注评审动态或其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3若投标人在询标澄清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通过其在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邮箱(必须由指定预留邮箱发送,否则澄清邮件不予认可)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18307255@qq.com。21.4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2.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2.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2.4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招标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2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如投标人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3.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23.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23.3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23.4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23.5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3.6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7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或者虚假的;23.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23.9投标文件的语言、币种及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10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随意进行增删更改的;23.11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提供两个或多个报价、参数及其他可选择内容的;23.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而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所作出的书面说明不合理的;23.1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单项最高限价的;23.1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补正或拒绝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23.1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明细表等内容填写有误的且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意见的;23.16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的;23.17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23.18投标人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3.20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但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识别备份投标文件的;23.2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2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3.2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23.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3.25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3.25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声明函中内容填错、漏填的。24.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2有效报价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并否决所有投标的;24.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六节定标25.确定中标供应商25.1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单位)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5.2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jtt.gov.cn/col/col1229397624/index.html)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6.质疑和投诉26.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6.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其他形式的质疑材料概不接受。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未提供事实依据的、提供的事实依据不足或证据来源不合理的,该质疑不予受理。26.3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质疑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4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天台县财政局投诉。26.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天台县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①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27.中标通知书27.1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可快递到付邮寄或现场领取)。27.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第七节合同授予28.履约保证金无。29.签订合同29.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可将采购合同盖章签字后寄达采购人处签订合同,或双方现场签订合同)。29.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29.3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第八节其他30.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0.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0.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0.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0.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0.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根据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1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1.3服务时间:1.4服务方式:1.5服务地点:二、服务报酬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2付款方式:2.3付款时间: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供应。6.2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七、税费承担7.1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质量保证8.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8.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等:按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九、风险承担9.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十、违约责任10.1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10.2乙方没有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⑴要求乙方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减少报酬:甲方有权酌情减少乙方的服务费。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服务费总额的减少服务费。□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计算。10.3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12.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天台县。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天台县财政局、招标代理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一、项目背景要求围绕“两统一”职责履行,聚焦自然资源监测网络构建,为国土空间状况、国土空间安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国土空间治理等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供给。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2023-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4-2025年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组织开展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二、工作依据以2023-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开展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三、监测内容与范围(一)监测内容2024-2025年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地类,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监测要素如表1所示。表1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要素序号目标监测要素1住宅情况商品住房(地上)、保障性住房(地上)2就学教育情况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专门学校(工读学校)3医疗情况医院(含方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4社会福利情况养老设施、儿童社会福利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5文体活动情况文化艺术场馆、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含独立足球场)6交通情况高速公路服务区、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对外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场站、地上公共停车场(停车楼)、机场7公用设施情况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消防站、邮政局(所)、供热厂8机关团体情况公安派出所9公园与绿地情况公园、绿地、广场10殡葬设施情况殡葬设施11水利设施情况水电站12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城市内涝积水点、地上应急避难场所13建筑情况单体建筑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14城市更新情况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15水域、交通网络情况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匝道中心线16室外滑雪场情况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17历史文化遗产情况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以上第一至第十项监测内容,在变更调查地类二级类下,按监测要素细化确定三级地类,以监测要素名称命名,同时,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及相关属性等。第十一至第十五项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长度)及相关属性等。(二)监测范围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范围两类。全域范围以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其界线依据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行政辖区界线确定。城区监测范围指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划定的城区范围和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范围的并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进行“城区”相关统计分析工作时,仍按照TD/T1064-2021执行。全域范围采集的内容包括:高等院校(含军事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方舱医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热厂,殡葬设施,轨道交通站点(地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水电站,河湖(含大型水库)岸线、河渠结构线,铁路(含高速铁路)、公路(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中心线,室外滑雪场(含附属设施)。其余监测要素在城区工作范围内采集。四、工作内容与要求(一)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收集收集时相为2024-2025年、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二)资料收集与整理充分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文物、宗教等行业,现势性为2023年1月1日之后(2025年项目采用现势性为2024年1月1日之后)的专题资料,POI数据(如咖啡馆等),结合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三)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1、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以2023年度-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针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特殊用地等类型,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开展地类信息细化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2、单体房屋建筑调查充分利用城区大比例尺基础测绘、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成果资料,结合监测影像,在国家确定的范围内,按单体建筑形式采集占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采集范围线构面,并调查建筑高度、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基底面积等信息,对于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单位自建房用地、公寓等其他住房用地的图斑,调查房屋套(间)数信息。3、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最新监测影像,配合外业调查核查,对蓄滞洪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含规划预留选址)、传染病医院(含设置独立的传染病院区(病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历史文化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分布式清洁能源、新增城市更新改造用地、绿道、行政村等内容进行监测更新。(四)相关要素更新1、水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水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对监测范围内水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2、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路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对监测范围内路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五)质量控制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监测作业单位负责监测成果质量的“两级检查”,浙江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负责组织监测成果的核查与验收,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质量抽查等工作。五、项目成果(一)监测数据库按要求组织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二)文字报告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2、通过计算和分析形成的数据成果,提交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总结报告。(三)其他部、省厅、市局要求提供的相关工作成果。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2025年工作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检查,具体工作时间以上级最新通知要求为准。2.如各级质量检测机构对工作内容有所调整,投标人需及时进行相应的工作改进及修改,但费用不作调整。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2025年成果上报到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2025年成果通过省测绘质量检验中心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4.相关方案评审费用和成果验收检测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成果提交后服务要求:项目开展期间,要求中标人对项目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如果采购人有相应的现场服务需求,投标人应保障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或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说明:本章所有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得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80分,价格得分20分(一)评标要求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关键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标、询标,在对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充分分析、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打分。2、总得分为100分。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由评委自行评定打分。3、根据评委打分累计后再取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4、所有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二)评标1、资格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2.1评标委员会审查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服务响应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商务技术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标处理。2.2技术得分计算方法如下:①技术评定分值为80分。②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详见表)中的内容,进行评审打分,合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③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由评委自行评议,技术得分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序号评标项细则内容分值(分)1资信实力1、投标人获得全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认证、CMMI5认证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2、投标人开发的县(市)级的数据库建库软件并通过国家级权威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3分,通过省级相关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2分,通过市县级及以下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1分,无不得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3、投标人开发的县(市)级的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管理软件并通过国家级权威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3分,通过省级相关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2分,通过市县级及以下机构测评并推荐使用的得1分,无不得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4、投标人承担过部级土地管理类数据库标准研制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得4分,承担过省级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2拟投入人员配置情况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业务培训证书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2、具有测绘类高级职称的得1分,中级的得0.5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测绘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数据库高级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中级的得1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测绘类或土地类职称高级的每个得1分,中级的得0.5分,最高得2分。(以上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3项目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2分。(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4基础资料利用方案要求重视已有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利用,对已有工作基础梳理全面,提出的补充收集和调研方案合理。方案全面合理进行综合打分。0-6分5技术路线针对本项目是否结合结合国土空间监测相关的标准、要求、要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进行打分。技术路线周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0-6分6数据建库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库设计的合理性、数据处理工艺的标准性、要素分类的齐全性、属性内容是否符合项目要求、是否有完善且有效的数据建库方案进行评分。数据建库方案完善符合项目要求进行综合打分。0-6分7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工作的重点、技术难点把握是否准确,风险分析和解决难题方案、规避风险措施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项目需求进行评分。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措施合理进行综合打分。0-6分8外业调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外业调查方案进行评分。外业调查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进行综合打分。0-6分9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包括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方案、单体房屋建筑调查方案、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方案、水网、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方案、质量保证方案等)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城市空间信息细化调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单体房屋建筑调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其他空间信息监测更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水网、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5、根据投标人为实现招标需求要求的工作目标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分。措施可行进行综合打分。0-3分6、根据投标人承接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有利条件的描述分析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善、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实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10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维护能力、服务标准、技术服务方式与内容等)的合理性及其可实现程度进行打分进行综合打分。0-6分3、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如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该报价得分为零分,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A、投标函、报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的;B、服务期限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1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①价格评定分值为20分。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A、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而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作出合理书面说明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评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所作出的书面说明不合理的,该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做价格扣除。③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每发现一处报价得分扣0.3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4、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总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声明书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xzcg-2025-014(招))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我方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是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投标函致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本投标有效期90天;4、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五.1:报价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标项内容总价(元)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小写)总价(人民币元)(大写):说明:以上报价应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调研、需求分析及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编制、测试、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附件五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全称:(盖公章)年月日附件五.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天台县2024、2025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合计(元):说明:1、合计金额与附件五.1的《报价表》中总价保持一致。2、以上报价应包括实施项目所需的调研、需求分析及软件的分析、设计、开发、编制、测试、安装、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人员培训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供应商对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中清单内容对应报价,如有遗漏,视为含在报价内,供货时按要求提供。5、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7、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小微企业官方查询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