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管用房安全除患招标公告(安徽省滁州监狱2025)
项目概况
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
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1280000元
最高限价:12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别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
预算金额:1280000元
数量:不限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监管区内10栋监管用房、监管用房屋顶水箱拆除、屋顶面清理、民警食堂(仓库)外墙和挑檐翻修、监管区内围墙翻修、外墙面废旧线路拆除,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本包别(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别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1:3.1(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供应商的在职职工,无在建或中标(成交)待建项目(法定情形除外)。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4.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活动; 4.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详情参见“徽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与配置手册“第2章入驻操作流程”(https://sitecdn.zcycdn.com/f2e-assets/a2d7b18f-adb6-47d9-8fb3-cb8632b8fffc.pdf?utm=a0017.b1884.cl28.topic.1a7c2150533811ed990f05d85dda49f6);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其他-供应商CA驱动下载-安徽省各市CA办理服务指南(已有安徽CA和翔晟CA无需重复申领);安装“徽采云”投标客户端----前往“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专区”进行下载并安装(http://www.ccgp-anhui.gov.cn/anhuiCategory15/anhuiCategory119/9396667.html); 4.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徽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4.5响应文件的上传: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响应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jmbs); 4.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系统提示和磋商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 4.7“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 4.8 CA问题联系电话:安徽CA 400-880-4959;翔晟CA 0551-6810513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滁州监狱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
联系方式:赵主任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0551-65149581-8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超
联系方式:13339109890
附件信息:
4.27AHZJ-202518000367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163.0K
文件及清单图纸(监管用房安全除患).zip1.8M
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采购人:安徽省滁州监狱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第1页共65页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2页共65页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2.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3.预算金额:1280000.00元4.最高限价:1280000.00元5.采购需求:监管区内10栋监管用房、监管用房屋顶水箱拆除、屋顶面清理、民警食堂(仓库)外墙和挑檐翻修、监管区内围墙翻修、外墙面废旧线路拆除,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供应商的在职职工,无在建或中标(成交)待建项目(法定情形除外)。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第3页共65页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3.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拒绝接收。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4.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活动;4.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详情参见“徽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与配置手册“第2章入驻操作流程”(https://sitecdn.zcycdn.com/f2e-assets/a2d7b18f-adb6-47d9-8fb3-cb8632b8fffc.pdf?utm=a0017.b1884.cl28.topic.1a7c2150533811ed990f05d85dda49f6);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其他-供应商CA驱动下载-安徽省各市CA办理服务指南(已有安徽CA和翔晟CA无需重复申领);安装“徽采云”投标客户端----前往“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专区”进行下载并安装(http://www.ccgp-anhui.gov.cn/anhuiCategory15/anhuiCategory119/9396667.html);4.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徽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制作和导第4页共65页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4.5响应文件的上传: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响应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jmbs);4.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系统提示和磋商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4.7“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4.8CA问题联系电话:安徽CA400-880-4959;翔晟CA0551-6810513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滁州监狱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联系方式:18005508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方式:0551-65149581-820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方式:0551-68150505第5页共65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休息)备注:如供应商未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7:00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1包别划分☑不分包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14.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4最后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17.4最后报价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1.如采用转账/电汇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2.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3.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3)收取单位:安徽省滁州监狱(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6.1代理费用(1)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标准的65%(保底收费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开户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分行黄山路支行银行帐号:341314000018150070757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磋商公告通讯地址:详见磋商公告30其他内容/30.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0.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0.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30.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0.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30.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5)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为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注册的建造师同时应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其他省份二级建造师执行当地规定。30.6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0.7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0.8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0.9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30.9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0.10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无30.11其他补充说明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4、本项目通过徽采云平台进行多轮报价,每轮报价时限为15分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则其前次报价视为其最终报价。第10页共65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第11页共65页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第12页共65页7.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第13页共65页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第14页共65页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第15页共65页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第16页共65页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17.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17.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7.8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第17页共65页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7.9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7.9.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17.9.2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17.9.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17.9.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17.10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7.11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第18页共65页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第19页共65页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页共65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采购人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3)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2材料要求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本项目在监管区内施工,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狱相关规定,确保监管安全和施工安全。投标人须充分踏勘现场,综合考虑监管安全和施工安全而导致的费用增加风险,后续中标供应商因监管安全和施工安全需要所增加的必要防护措施费用申请,采购人均不予支持。4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4)外地建安企业磋商并成交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5)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6重要提示1.基本要求(1)请供应商必须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以及合同范围所有内容,充分考虑合同风险范围,谨慎报6重要提示价。(2)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方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4)施工中所有工程废料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至验收合格止;(5)做好施工组织,采取分区域施工,尽量降低施工对于教职工和留校学生的不利影响。2.采购人将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项目经理和其他团队成员证书原件以及证书批复或授予文件、主管部门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为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单位成交资格,上报监管部门。7特别提醒1.由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采购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取得磋商文件后需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依据现场情况进行及时核算,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磋商前须提前认真勘察现场,做好测绘测量工作以及施工组织预案等;供应商磋商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复算、复核工作,结合施工现场认真仔细查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并合理报价;因事先不勘察现场、不进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复算和复核工作等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投标前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如有疑问(清单描述不明确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为准;清单与图纸、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技术标准为准),在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答疑,否则视为供应商已经认可7特别提醒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已包括了采购范围(图纸设计、答疑、相关技术规范等)的全部内容,报价时须谨慎报价,除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审核同意外,后期的图纸会审和其它因图纸不明确造成的漏项、节点不明等(由原设计单位完善图纸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缺项、特征不准确、工程量计算错误,控制价错误的风险其费用一律不予办理经济签证,均视为供应商优惠或列入其它组价中。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成交后视为默认无错项或漏项,合同价不做调整,成交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签合同的理由,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合同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经审计的工程变更签证费用,其中工程变更签证原则上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2)付款方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80%,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9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0质量保质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12合同地点安徽省滁州监狱13合同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一、工程量清单另附。二、其他要求无。第24页共65页第四章评审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磋商公告要求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4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第25页共65页报价书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供应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改造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工程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辅证。0-15分项目经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改造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4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工程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辅证。项目经理业绩和供应商业绩可重复。0-4分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得2分:(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6分第26页共65页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缺少一项不得分。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0-15分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兼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根据拟配备的人员的团队机构设置、职责、专业配套、岗位、人员数量等进行综合评审:(1)职责明确、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齐全、人员数量充足、最大限度满足施工需求的,得5分;(2)职责较明确、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能较好满足施工需求的,得4分;(3)职责较明确、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的,得3分;(4)职责、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一般、人员数量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的,得2分;(5)职责、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较差、人员数量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的,得1分;(6)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须体现拟任岗位)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的,得5分;2.方案内容齐全,条理有待完善,比较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有一定熟悉度的,得4分;3.方案内容齐全,条理不清晰,但基本了0-5分第27页共65页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有一些熟悉度的,得3分;4.方案内容不齐全,需进一步完善,对现场需进一步熟悉的,得2分;5.方案内容不齐全,对现场不熟悉的,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1.计划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计划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计划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计划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计划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1.计划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计划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计划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计划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计划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劳动力安排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1.计划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计划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计划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0-5分第28页共65页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计划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计划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针对沥青路面等施工内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措施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措施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措施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0-5分第29页共65页6.未提供的不得分。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措施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施工总体筹划、目标、节点、关键工序及工期保障,施工场地布置等进行评审。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措施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工程重难点对应保证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安全、0-5分施工安全、监控改造等内容以及监管区施工的进度保证措施),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重难点分析、对应保证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详细、完善,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2.措施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4分;3.措施内容齐全,具有一定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详细完善的,得3分;4.措施内容齐全,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5.措施内容不完善、不符合本项目特点,差的得1分;6.未提供的不得分。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价格分(10分)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31页共65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3)响应文件及附件;(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5)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2.2工程地点:滁州市2.3工程主要内容:见磋商文件。2.4施工工期:日历天自2025年月日到年月日。2.5质量标准:合格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3.合同价格与合同价格形式3.1签约合同价为(大写):元(¥元)人民币。3.2合同价格包括的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清单。3.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结果为准。4.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第32页共65页4.1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合同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经审计的工程变更签证费用。4.2付款方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80%,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4.3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等额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5.联络5.1发包人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履行施工现场协调、管理事宜。5.2承包人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管理以及与发包人的沟通协调,现场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5天。5.3发包人变更现场负责人,应在实际变更前7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变更、撤销现场负责人,应获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第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承包人代表继续承担第5.2款的职责。6.计划和报告6.1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计划。如发包人认为需要调整,承包人应根据要求修改方案。6.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1)施工计划;(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7.竣工验收7.1竣工验收条件第33页共65页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1)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7.2竣工验收程序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告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发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发包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签订竣工验收报告。(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与承包人办理工程接收手续。(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在经过两次重新验收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发包人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发包人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7.3竣工验收其他事项发包人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含隐蔽工程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第34页共65页8.工程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由发包人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或实施内部审计,审计费用支付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竣工结算审计核减率在15%以内(不含15%)的,由发包人承担审计费。(2)竣工结算审计核减率达15%及以上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实行内部审计的,由承包人按核减金额的3%承担审计费。9.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0.安全文明施工10.1安全生产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发包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开展生产活动。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10.2特别安全生产事项(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按照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关应急措施。(2)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第35页共65页10.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和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因扬尘污染而给予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所造成的误工、工期拖延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3)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11.违约11.1承包人违约(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1的违约金;工程延期10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千分之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或者暂停施工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经验收合格的已完成工程价款按照60%结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2)承包人应在工程接收手续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分包、转包的,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发包人损失及赔偿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因此导致发包人被第三方起诉、仲裁等索赔情况,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应按照索赔金额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第36页共65页(4)承包人因管理不善,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施工单位要承担相应处罚,并承担因此引起的发包人损失及赔偿责任,此外发包人有权视情况每次对承包人处以不低于300元的违约金处罚。因此产生的停工整改天数,不顺延合同工期。(5)发包人有权从应付价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等。11.2发包人违约(1)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收手续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完成接收。(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接收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价款的千分之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价款的3%。(4)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2.终止合同12.1承包人违约终止合同: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发包人对承包人违约提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12.2承包人破产终止合同: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发包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偿。同时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12.3发包人违约终止合同:如果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第37页共65页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承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12.4发包人终止合同后的结清:因承包人违约或破产,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在发包人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2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承包人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发包人。(2)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3)如是终止全部合同,发包人应清查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以及由于终止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金额,并做详细说明。(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损失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5)合同双方未能就终止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12.5承包人终止合同的结清:因发包人违约承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在承包人通知发包人终止合同2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承包人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发包人。(2)承包人应清查发包人已支付的金额,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以及由于终止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3)买卖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发包人应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合同双方未能就终止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第38页共65页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天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3.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3.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天,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3.4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结清参照第13.4款规定办理。14.争议的解决14.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15天内未能解决,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在争议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15.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6.合同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7.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第39页共65页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40页共65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供应商:年月日第41页共65页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小写:质量标准工期接开工令后日历天完工是否响应付款方式是□否□(划√)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42页共65页1-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盖单位章)编制人:(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编制日期:第43页共65页二、最后承诺报价表最后承诺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并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上传(若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则以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第44页共65页三、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第45页共65页四、磋商响应函致:安徽省滁州监狱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磋商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磋商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约定的工期和磋商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其他补充说明:(如有)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6页共65页五、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安徽省滁州监狱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六)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七)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八)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九)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第47页共65页日期:第48页共65页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六、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第49页共65页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50页共65页
A.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滁州监狱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安徽省滁州监狱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2025年02月25日
B.1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滁州监狱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安徽省滁州监狱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2025年02月25日
复 核 时 间:
2025年02月25日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围墙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定额
人工费
定额
机械费
暂估价
1
WB011614004008
建筑垃圾外运
1、建筑垃圾种类:拆除的建筑垃圾
2、运距:3km,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m3
50.000
2
011608002001
铲除涂料
原外墙漆铲除
m2
1590.000
3
011201001001
墙面一般抹灰
6厚1:2.5水泥砂浆压实抹平
12厚1:3水泥砂浆拉毛或拉出纹道
m2
1590.000
4
011406003003
满刮腻子
耐水腻子
m2
1590.000
5
WB011406001001
外墙真石漆
真石漆,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
m2
1590.000
6
390105001001
金属构件拆除
水箱拆除
组
15.000
7
391305001001
成品保护
室外围墙文化设施
m2
500.000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围墙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XC-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500
2
XC-02
二次搬运费
0.650
3
XC-0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000
4
XC-0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200
5
XC-05
工程定位复测费
1.800
6
XC-06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0.500
7
XC-07
临时保护设施费
0.200
8
XC-08
赶工措施费
2.000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围墙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XF-01
环境保护费
1.000
2
XF-02
文明施工费
1.600
3
XF-03
安全施工费
5.200
4
XF-04
临时设施费
3.200
5
JF-05
工程排污费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室外围墙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120000.00
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120000.00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H.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室外围墙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
120000.00
合 计
120000.00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说明: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款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室外围墙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9.000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檐口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定额
人工费
定额
机械费
暂估价
1
011605002001
立面块料拆除
檐口处外墙砖铲除
m2
271.400
2
390101001001
瓦屋面拆除
檐口处拆除,清除至水泥砂浆层: 清除表面红色波形瓦
m2
1329.860
3
011201001005
墙面一般抹灰
6厚1:2.5水泥砂浆压实抹平
12厚1:3水泥砂浆拉毛或拉出纹道
m2
1601.260
4
011406003003
满刮腻子
耐水腻子
m2
1601.260
5
WB011406001001
外墙真石漆
真石漆,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
m2
1601.260
6
391401002001
外装饰吊篮
吊篮
m2
1601.260
7
WB011614004010
建筑垃圾外运
1、建筑垃圾种类:拆除的建筑垃圾
2、运距:3km,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m3
320.250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檐口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XC-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500
2
XC-02
二次搬运费
0.650
3
XC-0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000
4
XC-0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200
5
XC-05
工程定位复测费
1.800
6
XC-06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0.500
7
XC-07
临时保护设施费
0.200
8
XC-08
赶工措施费
2.000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檐口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XF-01
环境保护费
1.000
2
XF-02
文明施工费
1.600
3
XF-03
安全施工费
5.200
4
XF-04
临时设施费
3.200
5
JF-05
工程排污费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檐口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H.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檐口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说明: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款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檐口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9.000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E.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外墙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定额
人工费
定额
机械费
暂估价
1
011608002001
铲除涂料
原外墙漆铲除
m2
5776.680
2
011201001005
墙面一般抹灰
6厚1:2.5水泥砂浆压实抹平
12厚1:3水泥砂浆拉毛或拉出纹道
m2
5776.680
3
011406003003
满刮腻子
耐水腻子
m2
5776.680
4
WB011406001001
外墙真石漆
真石漆,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
m2
5776.680
5
391401002001
外装饰吊篮
吊篮
m2
5776.680
6
WB011614004010
建筑垃圾外运
1、建筑垃圾种类:拆除的建筑垃圾
2、运距:3km,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自主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m3
57.770
7
390604004001
墙面涂膜防水
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m2
2000.000
8
391526006001
线路拆除
不再用线路拆除,拆除前检修,暂定量
m
3000.000
9
391525001001
电线管拆除
不再用线管拆除,拆除前检修,暂定量
m
1000.000
10
391201018001
金属面油漆
除锈刷漆,除锈处理并采用防锈漆二度,露明者再做面漆二度;
m2
400.000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附录F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外墙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XC-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500
2
XC-02
二次搬运费
0.650
3
XC-03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000
4
XC-0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200
5
XC-05
工程定位复测费
1.800
6
XC-06
非夜间施工照明费
0.500
7
XC-07
临时保护设施费
0.200
8
XC-08
赶工措施费
2.000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附录G 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外墙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XF-01
环境保护费
1.000
2
XF-02
文明施工费
1.600
3
XF-03
安全施工费
5.200
4
XF-04
临时设施费
3.200
5
JF-05
工程排污费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H.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建筑外墙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暂列金额
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H.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建筑外墙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说明: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款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附录I 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建筑外墙翻修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费率(%)
金额(元)
1
增值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9.000
合 计
测评合格编号:2021JS-02【新点造价软件V10.0安徽版】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采购人:安徽省滁州监狱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采购需求24第四章评审标准3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64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AHZJ-2025180003672.项目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3.预算金额:1280000.00元4.最高限价:1280000.00元5.采购需求:监管区内10栋监管用房、监管用房屋顶水箱拆除、屋顶面清理、民警食堂(仓库)外墙和挑檐翻修、监管区内围墙翻修、外墙面废旧线路拆除,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供应商的在职职工,无在建或中标(成交)待建项目(法定情形除外)。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本次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3.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拒绝接收。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4.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活动;4.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详情参见“徽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与配置手册“第2章入驻操作流程”(https://sitecdn.zcycdn.com/f2e-assets/a2d7b18f-adb6-47d9-8fb3-cb8632b8fffc.pdf?utm=a0017.b1884.cl28.topic.1a7c2150533811ed990f05d85dda49f6);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其他-供应商CA驱动下载-安徽省各市CA办理服务指南(已有安徽CA和翔晟CA无需重复申领);安装“徽采云”投标客户端----前往“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专区”进行下载并安装(http://www.ccgp-anhui.gov.cn/anhuiCategory15/anhuiCategory119/9396667.html);4.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徽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制作和导入投标(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4.5响应文件的上传:使用CA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响应文件上传菜单中选择项目,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jmbs);4.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系统提示和磋商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4.7“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4.8CA问题联系电话:安徽CA400-880-4959;翔晟CA0551-6810513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滁州监狱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联系方式:18005508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方式:0551-65149581-820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方式:0551-6815050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休息)备注:如供应商未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视同放弃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7:00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1包别划分☑不分包 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14.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4最后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1.如采用转账/电汇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从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并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2.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3.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3)收取单位:安徽省滁州监狱(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6.1代理费用(1)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取标准的65%(保底收费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开户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合肥分行黄山路支行银行帐号:341314000018150070757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磋商公告通讯地址:详见磋商公告30其他内容/30.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30.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0.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30.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0.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5)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为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注册的建造师同时应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其他省份二级建造师执行当地规定。30.6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0.7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0.8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0.9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0.10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无30.11其他补充说明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4、本项目通过徽采云平台进行多轮报价,每轮报价时限为15分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则其前次报价视为其最终报价。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17.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17.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7.8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7.9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7.9.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17.9.2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17.9.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17.9.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17.10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7.11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采购人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供磋商小组评审,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或经磋商小组评审未通过的,成交后只能从采购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3)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本项目在监管区内施工,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狱相关规定,确保监管安全和施工安全。投标人须充分踏勘现场,综合考虑监管安全和施工安全而导致的费用增加风险,后续中标供应商因监管安全和施工安全需要所增加的必要防护措施费用申请,采购人均不予支持。4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重要说明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在工程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或项目概算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4)外地建安企业磋商并成交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5)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6重要提示1.基本要求(1)请供应商必须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和补遗以及合同范围所有内容,充分考虑合同风险范围,谨慎报价。(2)所有涉及本项目施工方的与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4)施工中所有工程废料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至验收合格止;(5)做好施工组织,采取分区域施工,尽量降低施工对于教职工和留校学生的不利影响。2.采购人将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拟派项目经理和其他团队成员证书原件以及证书批复或授予文件、主管部门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为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单位成交资格,上报监管部门。7特别提醒1.由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本次采购的基础依据。供应商取得磋商文件后需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依据现场情况进行及时核算,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2.供应商磋商前须提前认真勘察现场,做好测绘测量工作以及施工组织预案等;供应商磋商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复算、复核工作,结合施工现场认真仔细查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并合理报价;因事先不勘察现场、不进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复算和复核工作等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投标前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如有疑问(清单描述不明确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书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图集为准;清单与图纸、技术规范书技术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技术标准为准),在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答疑,否则视为供应商已经认可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已包括了采购范围(图纸设计、答疑、相关技术规范等)的全部内容,报价时须谨慎报价,除采购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审核同意外,后期的图纸会审和其它因图纸不明确造成的漏项、节点不明等(由原设计单位完善图纸设计) 以及工程量清单缺项、特征不准确、工程量计算错误,控制价错误的风险其费用一律不予办理经济签证,均视为供应商优惠或列入其它组价中。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成交后视为默认无错项或漏项,合同价不做调整,成交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签合同的理由,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1)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合同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经审计的工程变更签证费用,其中工程变更签证原则上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2)付款方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80%,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无质量问题,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9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监管区监管用房安全除患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0质量保质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12合同地点安徽省滁州监狱13合同工期 9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一、工程量清单另附。二、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评审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磋商公告要求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4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供应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改造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1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工程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辅证。0-15分项目经理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竣工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揽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改造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4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时间、工程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辅证。项目经理业绩和供应商业绩可重复。0-4分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得2分:(1)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缺少一项不得分。0-6分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兼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根据拟配备的人员的团队机构设置、职责、专业配套、岗位、人员数量等进行综合评审:(1)职责明确、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齐全、人员数量充足、最大限度满足施工需求的,得 5 分;(2)职责较明确、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能较好满足施工需求的,得 4 分;(3)职责较明确、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的,得 3 分;(4)职责、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一般、人员数量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的,得 2 分;(5)职责、专业配套和岗位设置较差、人员数量能基本满足施工需求的,得 1 分;(6)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须体现拟任岗位)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0-15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详实、完整、条理清晰,充分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熟悉的,得 5 分;2.方案内容齐全,条理有待完善,比较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有一定熟悉度的,得 4 分;3.方案内容齐全,条理不清晰,但基本了解采购需求,对现场环境有一些熟悉度的,得 3分;4.方案内容不齐全,需进一步完善,对现场需进一步熟悉的,得2分; 5.方案内容不齐全,对现场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管用房安全除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