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2025)
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 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 以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遵新发改建设【2025】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加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标段)涉及1条线路
,总里程8.300km。涉及3条线路,总里程8.927km,其中X376茅坡至大岚1.1Km,X377青山至大窝5.077Km,Y330虾子至徐家坝2.75Km。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或者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须放弃其中任意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851-289185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A区A7栋三单元501 联 系 人:刘光明(先生)、徐方兴(先生)、郑海(先生) 电 话:0851-28200766 电子邮件:894428257@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清水路开投大厦567室 、联系电话: 0851-27903241 )
2025年04月17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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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pdf
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标段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以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遵新发改建设【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加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标段)涉及1条线路,总里程8.300km。涉及3条线路,总里程8.927km,其中X376茅坡至大岚1.1Km,X377青山至大窝5.077Km,Y330虾子至徐家坝2.75Km。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或者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须放弃其中任意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业绩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限公司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中建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福城A区A7栋三单元501联系人:唐先生,联系人:刘光明(先生)、徐方兴(先生)、郑海(先生)电话:0851-28918547电话:0851-2820076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94428257@qq.com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清水路开投大厦567室、联系电话:0851-27903241)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04月17日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标段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以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遵新发改建设【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加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标段)涉及1条线路,总里程8.300km。涉及3条线路,总里程8.927km,其中X376茅坡至大岚1.1Km,X377青山至大窝5.077Km,Y330虾子至徐家坝2.75Km。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或者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须放弃其中任意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业绩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限公司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中建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福城A区A7栋三单元501联系人:唐先生,联系人:刘光明(先生)、徐方兴(先生)、郑海(先生)电话:0851-28918547电话:0851-2820076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94428257@qq.com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清水路开投大厦567室、联系电话:0851-27903241)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04月17日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标段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已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以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遵新发改建设【20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加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一标段)涉及1条线路,总里程8.300km。涉及3条线路,总里程8.927km,其中X376茅坡至大岚1.1Km,X377青山至大窝5.077Km,Y330虾子至徐家坝2.75Km。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或者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须放弃其中任意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业绩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遵义市新蒲新区限公司城镇管理局、遵义市新蒲新区园林绿化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中建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福城A区A7栋三单元501联系人:唐先生,联系人:刘光明(先生)、徐方兴(先生)、郑海(先生)电话:0851-28918547电话:0851-2820076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94428257@qq.com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清水路开投大厦567室、联系电话:0851-27903241)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04月17日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X329喇叭至大窝/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项目编码:2503-520383-04-01-956505招标文件HFEEN招标人: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KI口日期in期:2025年4月13in7息111,1总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95)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97)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99)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100)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102)11,2第一卷11,3第一章招标公告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内容详见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851-2891854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中建幸福城A区A7栋三单元501招标采购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刘光明(先生);黔招协〔2024〕00520从业人员姓名及执业编号:徐方兴(先生);黔招协〔2020〕02960从业人员姓名及执业编号:郑海(先生);黔招协〔2020〕04196电话:0851-282007661.1.4招标项目名称新蒲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一标段:X329喇叭至大窝/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或者两个标段选择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任意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同时中标,须放弃其中任意一个标段。1.1.5标段建设地点一标段:X329喇叭至大窝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专项资金加区级财政预算,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月1.3.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2资金落实情况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⑪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k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证明截图为准);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不组织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以媒体招标公告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天)形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招标人一旦发布,则视为投标人已收悉,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不要求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3,064,900.00元,其中:一标段:X329喇叭至大窝(5,897,486.00元);二标段:Y330虾子至徐家坝、X326茅坡至大岚、X377青山至大窝(7,167,414.00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招标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3、投标人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格式填报的,将被按无效标处理。4、评标时不对上述3条情况进行清标,若中标后,招标人发现其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http://220.197.200.182:88/ZYHY/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号相关附件。(4)担保保函:3.4.1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5)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选择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后,可直接下载及打印电子保函,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6)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①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②对中标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其一均可。(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②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近三年至今其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月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无要求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壹份(此U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U盘开评标,要求U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4)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不得提前送达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主体。(5)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无4.1.2封套标记(备用U盘)密封: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备用U盘盘面以贴标签方式标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4.2.2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b、投标人因我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2、投标单位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nZYTF)U4.2.2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盘壹份,由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参加开标会时带至开标会现场备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1)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9楼开标室,开标室安排见媒体公告,或会员系统、官网开标安排栏查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线下开标会。5.2.1开标程序☑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1)登录电子开标系统,主持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为避免远程解密失败,投标人可以派员持解密申请书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帮助解密,并在上述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在系统公开;(8)开标结束。5.2.1开标程序□线下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企业CA锁和投标文件备用U盘;核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副本复印件盖鲜章;2)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企业CA锁和投标文件备用U盘;核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副本复印件盖鲜章;(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6)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线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5.3开标异议程序后10分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4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如评审专家临时缺席的,由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补抽。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等任何一种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或分行出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清水路开投大厦567室联系电话:0851-27903241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不作为资格审查。10.2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法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法□不采用☑采用。技术标文件编制要求为:1.图表大小、字体要求:用A4纸,除图表外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2.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图表均采用黑白格式。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要求。“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等)或未按以上要求,其施工组织设计作零分计算;施工组织设计应从客观实际出发,简明扼要进行阐述,原则上总页数不超过500页,否则按零分计算。10.3开标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U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U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U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U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10.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10.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U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10.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对非加密的电子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0.6说明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及时查看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有关本项目的澄清、修改等,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的失误,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中与本须知表相矛盾的地方以本须知表为准!开标时间以发布在网上的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中合同格式文本为参考合同,具体施工合同以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为准!10.7不见面开标说明不见面开标说明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即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只要按时解密其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到现场验证或未现场递交相关资料、U盘等导致投标失败;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人可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作;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进入会员系统“开标沟通”页面通知投标人开始解密;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按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并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及时获取相关开标信息,待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开始解密后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在今日开标选项卡下选择本项目,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修改);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原因,或按招标人要求,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解锁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提问功能由投标人添加在附件中提交给招标代理。*.nZYTF(非加密投标文件)与*.ZYTF(上传到交易系统中的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一套;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等3个条件,达到任一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8、招标人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截图公布开标记录表;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异议或开标记录表公布20分钟后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系统结束开标,进入评标程序。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补充条款投标人承诺1、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按黔发改财金[2014]1712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该文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2、投标人提供《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经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核实后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8430.00元/标段,共计36860.00元,由各个标段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关于失信投标人1、投标环节。在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经核查确认中标候选人关于失信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投标人在任一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信用中国查询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明材料装入投标文件中。补充1、其他约定:其余未完事项在签订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2、中标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就近就地原则优先选择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项目的管理和建设,按月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促进农民增收3、农民工工资制度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实名考勤、分账拨付、工资代发、工资保证金存储、立场结算。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至今其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月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信誉度和垫资能力。(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k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证明截图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自己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2.4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招标人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对非中标人,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在10日内书面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提供近三年至今其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至今任意一月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截图。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规定建立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编制不规范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CA印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U盘壹份(此U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U盘开评标,要求U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4)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U盘壹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不得提前送达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主体。(5)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格式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执业证号)。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总工:(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姓名),安全员:(姓名),材料员:(姓名),资料员:(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案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案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38,38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评标办法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主要人员:30分技术能力:15分履约信誉:15分2.2.2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的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施工组织设计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评定,好5.0-4.4分;较好4.3-3.7分;一般3.6-3.0分;缺项计0分。2.2.4(2)主要人员30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及业绩15分1、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9分,最高得9分。2、提供一个类似公路项目业绩得6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项目总工任职资格15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5分。2.2.4(3)技术能力15分企业业绩15分1、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计9分。2、提供类似公路施工业绩的,有一个计3分,最多计6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证明材料)。2.2.4(4)履约信誉15分承诺10分按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十个严禁”和行业管理“五个不准”规定(试行)办法,投标人有承诺的,计10分。无承诺不计分。(格式自拟)政策响应5分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黔交公[202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自愿响应贯彻在劳务用工中使用以工代赈的,有承诺,得5分。无承诺不得分。(内容及格式自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无效标条件B1.开标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1.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B1.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各分项报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B1.3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成功的;B1.4开标现场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的。B2.评标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B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2.2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B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2.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B2.6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通过资格预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因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已提交变更手续且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除外)。B2.7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B2.8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格式填报的不一致的B2.9投标人修改或超出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的;B2.10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B2.11在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2.1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的;B2.13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B2.1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2.1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备注:未在此处集中表述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界定无效标的依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49,4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的“通用合同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