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招标公告(如皋市交通运输局2025)
项目概况 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 JSZC-320682-HMGC-C2025-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HMGC-C2025-0002
项目名称: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0.82%(计算基数为项目管理范围内各工程所有施工单位审定的计量款总和)。
采购需求:
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详见采购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管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管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章公章。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证书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04-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203-3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203-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如皋市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联系人:顾小霞
联系电话:0513-87539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186号
联系人:李亮亮
联系电话:17706297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亮亮
电话:17706297875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docx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JSZC-320682-HMGC-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编号:JSZC-320682-HMGC-C2025-0002)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一、按照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2025年04月17日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如皋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HMGC-C2025-0002采购人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4月17日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682-HMGC-C2025-00023.预算金额:人民币72万元。4.最高限价:费率报价,最高限价费率为0.82%(计算基数为项目管理范围内各工程所有施工单位审定的计量款总和)。5.采购需求: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详见第3章。6.合同履行期限:管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管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9.项目类型:服务。10.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章公章;(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证书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9日。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http://jsxcmm.com/help/gys.html)。(3)使用谷歌浏览器。(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三楼项目经办人姓名:顾小霞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5390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沿江公路186号项目经办人姓名:李亮亮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7706297875附件: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2.磋商文件3.采购人信用承诺第2章磋商须知1.参加磋商费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磋商文件由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组成、以及“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6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4.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5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并提示。4.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7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8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磋商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5.2竞争性磋商开始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并根据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30分钟之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5.3响应供应商因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5.4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5.5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7磋商小组审查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8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5.10各响应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结束后,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5.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5.12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13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5.1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14.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5.1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5.1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供应商的电子文档;5.14.5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5.1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14.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5.14.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14.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虽然经由供应商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6.成交和合同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或者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3%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300≤YY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300≤Z 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5≤XX营业收入(Y)万元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2000≤Z 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00≤Z 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8.1.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2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1.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8.1.9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8.1.10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8.1.11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8.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8.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2.3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8.2.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1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如皋市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814室,联系电话0513-87623860)。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0.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10.2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1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5000万元(含)~10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10000万元(含)以上部分,费率为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1.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缴纳户名:江苏鸿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户行:兴业银行如皋支行(3)账号:408890100100095848第3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采购需求说明。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本项目包含以下工程的项目管理:1.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包括19条农村公路建设,里程约31.808KM,工程造价约7500万元;2.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包括12座农桥建设,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3.其他零星项目。2、服务内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投资项目管理。三、服务要求:(一)质量等级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二)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三)项目组成员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投入不少于二人,人员资格、业绩投标时不作具体要求,合同签订时由中标人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拟定并报采购人认可后投入本项目。四、考核标准(一)供应商所提供的调查服务及成果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二)供应商应加强对资料的保管,工作全面完成后,应将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单位;其余资料,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对资料有关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资料遗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三)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四)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五)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管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或者考核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人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通知单,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七、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按照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0%,最多支付至合同价的60%,全部项目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剩余管理费用。八、报价要求(一)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现状,磋商报价为供应商所投服务的全费用报价。磋商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与服务成果相关的踏勘、会议、专家评审、咨询、验收、资料收集装订、管理期间提供并使用巡查机动车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二)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特点,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一切风险及不可预见性费用,报价中视为已包含此部分因素。报价在合同期内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政策的改变因素而调整。(三)供应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调价依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九、其他要求(一)报价含服务期间一切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三)供应商必须承诺响应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四)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成交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4章合同文本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如皋市交通运输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为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接受乙方的承诺,现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订立本合同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2、工程地址:如皋3、工程内容: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包括19条农村公路建设,里程约31.808KM,工程造价约7500万元;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工程,包括12座农桥建设,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4、项目管理费用(含税)按以下第(2)种方式计算:固定总价,人民币(¥);(2)费率计算,本合同项目管理服务费用费率为:,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审定的计量款总和。5、质量目标:6、项目管理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投资项目管理。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2、中标(成交)通知书;3、采购文件及补遗书;4、乙方的响应文件;5、《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JTGG10-2016;6、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三、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工程合同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四、本工程项目管理费支付方式:项目开工后,按照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0%,最多支付至合同价的60%,全部项目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剩余管理费用。支付前,成交人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五、乙方拟投入的人员职 务姓 名证 书 号项目管理负责人当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项目组人员直至终止合同:①项目管理人员资历和能力不足以胜任所担负的职责时;②项目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时。③出现其他原因导致项目管理人员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工作的情况。六、合同工期:个月,其中施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七、违约情形乙方有如下行为的,属于违约:1、项目管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项目管理人转让或分包项目管理工作;3、项目管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管理并造成工程损失;4、项目管理人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5、项目管理人未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主要工程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巡视或抽检;6、项目管理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合同文件的约定配备满足项目管理服务需求的人员或设备,或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7、项目管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8、本项目管理项目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较为严重的;9、在建设工程履约考核中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评为“中”、“差”的;10、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情节、性质严重的,或者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11、项目管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在责任期内如失责,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费=工程直接经济损失×服务费用比率(扣除税金)×乙方承担的责任比例。赔偿费用从项目管理合同总费用中扣除。乙方的累计赔偿限额为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的30%,当达到此限额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管理合同。如因乙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赔偿费用不受合同总费用的限制。因乙方项目管理不力,导致施工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赔偿2000元违约金。2、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项目管理服务酬金,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计算。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不得离场,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置,每更换或离场一人,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4、项目管理人员在计量审核时不认真负责,委托人将按照施工项目审计核减率扣取违约金:施工项目审计核减率小于等于2%的不予扣减项目管理费;核减率大于2%且小于等于3%的扣减项目管理费为审减额的5%;核减率大于3%且小于等于5%的扣减项目管理费为审减额的10%;核减率大于5%的扣减项目管理费为审减额的20%。但按照本子项累计扣取的违约金限额为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30%。5、如乙方有第七款所列违约情形的,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建议发证机关予以处理。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本合同一式陆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完毕后合同失效。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等;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等。(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交甲方和乙方的监督单位各壹份。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安全项目管理合同为在(项目名称)工程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项目法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安全项目管理合同:一、甲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支持乙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施工安全实施项目管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进行、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项目管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项目管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项目管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项目管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8、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5章评审标准和方法1.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磋商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磋商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分值磋商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1.评分表范本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报价2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2项目管理方案20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明确,与招标文件一致;2.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和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明确;3.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4.项目管理投入车辆和办公设施的配备满足工程管理需要;5.项目管理工作程序齐全,方法具有针对性;6.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和措施合理,目录清楚,条理清晰;7.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准确,切合度高;8.信息管理方法完备可行;9.对本工程的建议针对性强;10.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完整,齐全,可行性高。上述1-10项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0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3项目人员配置2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5分;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3分,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序号1和3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相关人员);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序号2类似工程业绩指公路或桥梁工程,须提供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若未体现,须提供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4企业实力241.企业业绩(15分):2020年1月1日以来响应供应商完成类似监理或项目管理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类似工程业绩指公路或桥梁工程,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须提供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响应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1分;省优加2分;国优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奖项评分标准及原则:①上述奖项中“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省辖市级”指省级行政区管辖的市,包括地级市和省直辖县级市,响应供应商提供此类奖项时,须同时提供该奖项为“省辖市级颁发的”证明材料。②加分时,仅对响应供应商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重复累计。5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履约考核1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响应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须提供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的信用等级信息。被列入江苏省2022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的,得15分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得13分;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得12分;信用等级评为暂定A(较好)级的,得9分。信用等级评为暂定A(较好)级以下的,不得分。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报价2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2项目管理方案20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明确,与招标文件一致;2.项目管理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和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明确;3.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4.项目管理投入车辆和办公设施的配备满足工程管理需要;5.项目管理工作程序齐全,方法具有针对性;6.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和措施合理,目录清楚,条理清晰;7.对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准确,切合度高;8.信息管理方法完备可行;9.对本工程的建议针对性强;10.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完整,齐全,可行性高。上述1-10项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0分。注: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或方案内容生搬硬造,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内容逻辑漏洞或原理错误。3项目人员配置2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5分;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管理负责人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3分,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序号1和3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相关人员);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序号2类似工程业绩指公路或桥梁工程,须提供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若未体现,须提供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4企业实力241.企业业绩(15分):2020年1月1日以来响应供应商完成类似监理或项目管理业绩得3分,最高得15分。类似工程业绩指公路或桥梁工程,且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须提供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响应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所监理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1分;省优加2分;国优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奖项评分标准及原则:①上述奖项中“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颁发的“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省辖市级”指省级行政区管辖的市,包括地级市和省直辖县级市,响应供应商提供此类奖项时,须同时提供该奖项为“省辖市级颁发的”证明材料。②加分时,仅对响应供应商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重复累计。5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履约考核1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响应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须提供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布的信用等级信息。被列入江苏省2022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的,得15分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得13分;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得12分;信用等级评为暂定A(较好)级的,得9分。信用等级评为暂定A(较好)级以下的,不得分。备注:1.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有效期的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2.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合同业绩、获奖证书、获奖文件、证明及报告等必须与原件一致。采购结束后,在确认采购结果之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不一致,则另行确定成交结果。3.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较多,响应供应商需有序放置于相应响应文件中,并注明如评分点1,评分点2……,条理清晰,对重点部分着重标注标识,便于评委检索。若因错放,漏放造成的不得分情况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第6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6)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九)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7.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根据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详细列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电子评标,无需提供)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页码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服务期限管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管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后,按照季度支付合同价的20%,最多支付至合同价的60%,全部项目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验收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剩余管理费用。4报价要求(一)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现状,磋商报价为供应商所投服务的全费用报价。磋商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与服务成果相关的踏勘、会议、专家评审、咨询、验收、资料收集装订、管理期间提供并使用巡查机动车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二)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特点,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一切风险及不可预见性费用,报价中视为已包含此部分因素。报价在合同期内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政策的改变因素而调整。 (三)供应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调价依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5其他(一)报价含服务期间一切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三)供应商必须承诺响应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四)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成交供应商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HMGC-C2025-0002苏彩云系统填报优惠率小写:大写:注:苏彩云系统填报优惠率自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响应供应商所报费率为“0.78%”,苏彩云系统填报优惠率为“0.78”(系统默认加百分号)。(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交通运输局的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单位的项目编号为JSZC-320682-HMGC-C2025-0002的如皋市2025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程项目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等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