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权 租赁权招标公告(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2025)
内容:
[泰和县]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租赁权网络竞价
项目编号:
JY25JX08016441
项目名称:
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租赁权网络竞价
标的名称:
原泰和县物资局职工宿舍大楼院内场地5年租赁权,面积约600m2。挂牌价为5年总价。,挂牌价193,905.00元 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一楼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30m2。现芒果家居建材,挂牌价为3年总价,挂牌价36,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4月1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5月07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1、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30m2。现“芒果家居建材”店。 2、原泰和县物资局职工宿舍大楼院内场地5年租赁权,面积约600m2。
重要信息披露:
1、不得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有污染噪音等行业。 2、原承租人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报名参与竞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详见网络竞价资料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 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9:3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以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JY25JX08016441 二、网络竞价标的概况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1、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30m2。现“芒果家居建材”店。 起始价:36000元,竞买保证金:4008元。竞价时间:5月8日9:30。 2、原泰和县物资局职工宿舍大楼院内场地5年租赁权,面积约600m2。 起始价:193905元,竞买保证金:20008元。竞价时间:5月8日9:40。 注:1、不得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有污染噪音等行业。 2、原承租人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报名参与竞价。 三、竞买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 四、本次网络竞价的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17:00时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00时止。 3、竞价时间:2025年5月8日9:30时开始(具体详见各标的)。 4、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价资料的下载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所在辖区→吉安市→泰和县。 六、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展示,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不能重复注册)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银行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八、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3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3、成交后注意事项 (1)佣金的支付: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当即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总租金5%支付拍卖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2)交易服务费的缴纳: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5月14日前)付清至下列账户(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账号:796900142200011。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泰和县市民之家5楼505开票。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为:总租金的1.4625%。例如成交价为193905元,193905×1.4625%=2835元,交易服务费:2835元。注意:本次竞价若成交一个标的且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时,则按900元缴纳。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付清款后,凭产权单位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5、拍卖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电话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13879698831 吴先生 3、产权单位:13979654950 陈先生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
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13879698831 吴先生 3、产权单位:13979654950 陈先生
网络竞价资料:泰和县永昌民爆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租赁权.doc
吉安东方拍卖JianDongfangAuction【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租赁权】网络竞价资料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9:3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以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JY25JX08016441二、网络竞价标的概况及起始价(设保留价):1、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30m2。现“芒果家居建材”店。起始价:36000元,竞买保证金:4008元。竞价时间:5月8日9:30。2、原泰和县物资局职工宿舍大楼院内场地5年租赁权,面积约600m2。起始价:193905元,竞买保证金:20008元。竞价时间:5月8日9:40。注:1、不得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有污染噪音等行业。2、原承租人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报名参与竞价。三、竞买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当日。四、本次网络竞价的相关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17:00时止。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7:00时止。3、竞价时间:2025年5月8日9:30时开始(具体详见各标的)。4、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五、竞价资料的下载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所在辖区→吉安市→泰和县。六、展示时间和地点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展示,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七、报名须知1、未注册的竞买人(不能重复注册)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银行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八、竞买须知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2、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3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3、成交后注意事项(1)佣金的支付: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当即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总租金5%支付拍卖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交易服务费的缴纳: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5月14日前)付清至下列账户(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账号:796900142200011。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泰和县市民之家5楼505开票。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为:总租金的1.4625%。例如成交价为193905元,193905×1.4625%=2835元,交易服务费:2835元。注意:本次竞价若成交一个标的且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时,则按900元缴纳。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买受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付清款后,凭产权单位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5、拍卖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联系电话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拍卖公司:13879698831吴先生3、产权单位:13979654950陈先生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4月17日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1处房产及1处场地租赁权网络竞价须知一、网络竞价标的概况及起始价(设保留价)1、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租赁面积约30m2。现“芒果家居建材”店。起始价:36000元,竞买保证金:4008元。竞价时间:5月8日9:30。2、原泰和县物资局职工宿舍大楼院内场地5年租赁权,面积约600m2。起始价:193905元,竞买保证金:20008元。竞价时间:5月8日9:40。二、网络竞价流程1、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发送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四、竞价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方式,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30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竞价阶梯为100元/次或其整数倍。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本次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五、本公司声明竞价标的其面积、形状等以展示现状以及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本公司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六、产权单位(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特别要求1、租金的缴纳要求及合同履约保证金:①店面3年租赁权买受人须一次性缴纳2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元,第3年租金当年缴纳。②、场地5年租赁权买受人须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元,后2年租金每年按期缴纳。2、不得经营餐饮、易燃易爆及有污染噪音等行业。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样本)。七、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务必到现场踏勘竞价标的,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有偿获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一旦进行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竞买成交者即为买受人)须当即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视为弃权,按违约处理。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复印3份。3、佣金的支付:买受人应按总租金5%的比例支付拍卖公司佣金,。4、交易服务费的缴纳: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5月14日前)付清至下列账户(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账号:796900142200011。凭银行缴款或转账凭证,到泰和县市民之家5楼505开票。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为:总租金的1.4625%。例如成交价为193905元,193905元×1.4625%=2835元,交易服务费:2835元。注意:本次竞价若成交一个标的且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900元时,则按900元缴纳。4、买受人付清上述费用后,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凭《成交确认书》在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单位等部门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应按约定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金。逾期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5、竞价标的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后,由产权单位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的移交。移交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八、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2022年4月17日店面租赁合同(样本)出租人(甲方):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因经营需要,经公开竞租租赁甲方办公楼一层临街店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就乙方承租甲方店面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办公楼一层临街店面向西的独立店面,总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此店面出租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在数家承租方中,通过公开竞争,阳光操作,确定的承租人(即乙方)。二、租赁期限乙方租赁上述资产的期限为叁年,即从2025年月日至2028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方将上述资产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三、租金及缴纳方式经过公开招租招标,乙方承租甲方上述资产的租金为元/年(¥:元)。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两年的租金元(¥:元),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租赁到期后,如乙方无违约,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第三年租金元(¥:元)应在年月日前缴纳。四、乙方承租期间,水费、电费、宽带上网费、环境卫生费及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单独自理,自行支付,与甲方无关。五、乙方承租期间,应保护店面完好无损,维护好甲方的办公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切实做到文明经商,依法经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六、甲方因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出租店面时,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七、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场地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泰和县永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乙方承租甲方场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出租场地位于老物资局职工宿舍院内,面积约600平方米(以现场面积为准)。场地用途商业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伍年,自2025年月日起至2030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经过公开招租招标,乙方承租甲方上述资产的租金为元/年(¥:元)。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叁年的租金元(¥:元),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租赁到期后,如乙方无违约,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第四和第五年租金元/年(¥:元)应在每年的月日前缴纳。第四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只负责提供指定场地,保证乙方有权正常使用租赁场地。2.乙方应当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及保证金。3.乙方应维护甲方场地的完整。在现有租赁状态下,如果乙方要在场地内增建临时或永久性设施的,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4.乙方应当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各项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安全、治安、环境保护、自然灾害等各种防范及应急管理,注意协调周边、邻里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愿意继续承租该场地,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甲方的要求报名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第五条租赁关系终止后的场地交接处理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需在15天之内腾空场地并恢复原状交还给甲方。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纳租金和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自动解除。2.如果乙方逾期交还场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年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场地逾期使用费,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维权而支出的必要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以及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场地给第三人使用所产生的违约金等。3.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种违约情形,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违法增设临时建筑物或永久建筑物。5.乙方因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租赁权 租赁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