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服务 电梯维保 电梯招标公告(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2025)



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对部分所服务的物业项目点涉及的83台电梯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2、项目名称: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项目。

3、项目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开发区、普定、紫云、关岭、镇宁;

4、预算金额(元):182600.00

最高限价(元):182600.00

5、采购需求:供应商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银行资信证明”和2025年1-3月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3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3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注: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自行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2025年4月17日,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提交给采购人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2025年4月17日,由供应商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采购人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低于A2级)。

(2)供应商在2025年3月承担维保电梯数量须到达300台以上。(提供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

(3)供应商提供2025年3月持有电梯维保资格证(T证)工作人员不低于20人(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

(4)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维保电梯困人率不得高于5%(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

(5)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电梯困人救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

(6)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不得出现未履行救援责任记录。(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0日

地点: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获取(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anshun.gov.cn/)

方式: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比选文件下载(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anshun.gov.cn/xwzx/gggs/)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顺市西

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4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

六、公告期限

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

项目联系人:朱尚龙

项目联系方式:19885766182

附件: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项目比选文件.docx

采购比选文件项目名称: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项目采购人: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4月17日目录第一部分通用部分2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采购项目内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第二章采购比选须知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采购比选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采购比选和评审六、授予合同七、其他第二部分专用部分18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原则....................二、评审程序及方法....................三、评审(分)标准....................四、比选原则....................五、其他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第七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52第八章响应文件编制....................一、资格审查部分....................二、价格部分....................三、技术部分....................四、商务部分....................五、其他部分....................第一部分通用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对部分所服务的物业项目点涉及的83台电梯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参与响应报价。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项目2.项目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产品包,不得拆分产品包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三、获取采购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告。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比选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2.提交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3.开启时间: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4.开启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第二章采购比选须知表本表关于所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比选公告”的补充或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项目名称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每年电梯维保总预算人民币182600 元,服务期:一年。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台电梯维保最高限价人民币 2200 元,共 83 台电梯,每年电梯维保总最高限价人民币182600 元。每台电梯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投标。 每年响应报总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投标。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技术维保服务、 日常保养、电梯责任险、驻场人员、维修人工、培训、验收、售后服务、 各种税费等直至达到使用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响应有效期 开启时间之日起 90 日。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纸质版 1 份。(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3)提交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开启时间、地点(1)开启时间: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采购公告。(2)开启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新安大道安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楼9楼。评审方法(1)评审单位:按产品包为单位进行。(2)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比选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2.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2.4“授权代表”系指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2.5公告媒体:安顺市人民政府网。2.6“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2.7“天”、“日”系指日历天数。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与本项目的采购人存在产权关系。3.3满足比选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服务期及时提供服务。5.采购比选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比选文件6.采购比选文件构成6.1采购比选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6.1.1采购邀请6.1.2采购比选须知表6.1.3供应商须知6.1.4采购需求6.1.5评定程序、方法及标准6.1.6通用合同条款6.1.7合同格式6.1.8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7.采购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7.1任何要求对采购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收到的澄清要求进行回复,在规定时间前未提交书面澄清要求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人比选文件所有内容。7.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视具体情况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现场考察8.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考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比选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编制10.1按采购比选文件第八章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包括“资格审查部分”、“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部分”)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分别进行顺序编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1.报价书和报价表11.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报价书和报价表,即“价格部分”的报价书、报价一览表。12.报价12.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即包干总价。12.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3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2.4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3.报价货币13.1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文件自“采购比选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保持有效。14.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前,供应商可延长响应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纸质版壹份。15.2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15.3响应文件的每一页应加盖公章,明确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根据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公章,不能用盖“骑缝章”代替“每一页应加盖公章”的要求。15.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15.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报价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形式)和标记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封装,在密封袋的密封处和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16.2密封袋封套按以下格式进行标记:响应文件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即开启时间) 项目名称: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选取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供应商项目收件人名称: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产品包号(若有):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17.响应文件提交17.1供应商应在“采购比选须知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明的地点。响应文件提交不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响应文件不得开启。18.拒收的响应文件18.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比选须知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9.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比选过程中应比选小组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最后报价及承诺除外)。19.390天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五、比选和评审20.比选20.1采购人在“采购比选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地点组织比选会议,邀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的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20.2参加比选会议的授权代表需提供身份证明资料用于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1.采购比选小组21.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组建比选小组,比选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21.2比选小组成员名单在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前应当保密。22.响应文件澄清22.1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相关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2.2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更正:若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3.评审23.1资格性审查:比选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比选工作结束。23.2符合性审查:比选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内容”为准,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合格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比选工作结束。23.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或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采购比选工作继续进行。23.4比选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是否为实质性响应,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23.5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3.5.1未按采购比选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23.5.2不具备采购比选文件规定资格(质)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满足采购比选文件中规定资格(质)要求的)。23.5.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23.5.4供应商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23.5.5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3.5.6响应报价的服务范围、质量、数量、技术要求和交货期/服务期、付款方式等不满足采购比选文件要求的。23.5.7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23.5.8未能对采购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3.5.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参与响应报价的。23.5.10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3.5.1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3.5.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响应文件的评价24.1采购比选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将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4.2评价时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响应文件使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价。24.3采购比选小组根据“采购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24.4采购比选小组根据“采购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25.采购比选过程的保密25.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供应商在采购比选过程中进行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26.1采购人按照比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6.2.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6.2.2经质疑,比选小组审查确认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6.2.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比选文件要求的情况,并得到比选小组确认的。27.中标(成交)公告27.1采购人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质疑期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事项提出质疑。27.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27.4书面质疑函参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接受。28.追加采购的权力28.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成交通知书32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损失,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9.4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0.2“采购比选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0.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采购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可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高的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4在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响应报价或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七、其他31.供应商的严重违法行为31.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活动:3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1.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1.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1.1.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1.5在比选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31.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响应报价或成交资格无效。32.本项目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采购比选小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3.解释权33.1采购比选文件标注★条款或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3.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33.3采购人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33.4本采购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二部分专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维护电梯清单:(供应商需清晰填报每台电梯的维保费)序号梯名(所属物业项目点)台量(单位:台)1西秀区人民法院42安顺市公安局53工业和信息局24瀚林景都45西秀区检察院36安顺市财政局17安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顺市市政府人大、政协办公楼28金盾集团公司总部大楼49安顺市政府机关大院210安顺市纪委(三合苗寨)611安顺市住建局712镇宁人民法院313平坝区人民法院414关岭人民法院415虹山军苑216综合服务中心2717安顺市检察院3合计83注:对未纳入维保的电梯,结算时按成交供应商的维保单价进行扣除后核算。后续如因采购方需求调减,维保费用按相应单价进行费用扣除。二、服务要求(★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则作为废标处理)★1、电梯维护保养服务标准1.1供应商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1.2供应商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中须投入足够的技术专业人员,每一次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3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如下要求:1.3.1确保电梯系统正常使用合格,安全运行率达95%以上;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确保招标范围内电梯运行安全年度检查合格;2、服务内容★2.1由于采购方电梯使用频度高、运行载荷重,供应商应确保有固定7×24小时应急响应电话,派驻维保人员7×24小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值守,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以应对突发电梯事故,要求维保人员在接到紧急故障报修后15分钟能赶到现场。因救援不及时造成的后果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重大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时,应向采购方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维修方案及工期。若超出期限尚未解决故障,采购方有权扣除当月维保费用,并按违约处理;供应商应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设置电梯救援电话接听值班点(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准),相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提供驻点场所。▲2.2供应商电梯维修中所更换的配件必须为原厂所使用或授权的配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2.3成交供应商需有该项目品牌电梯专用维修工具和日常易损配件库房;满足电梯维修故障和调试以及系统软件升级,配件维修更换的及时性;2.4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综合性运行安全及运行质量的检查,按技术检验标准详细检查所有电梯的机械、电气、安全设备情况,并向采购人提交检测报告。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完成电梯年度检验检测工作及评估工作。2.5维修保养前需通知采购人现场负责人,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维修保养工作必须遵守使用单位制定的工作制度。停止电梯运行维修保养时,应有明显的检修标识及围栏等。发现电梯存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负责人,必要时停止使用。维保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购买人身以外险,维保人员自行配备工作中所需的工具及设备,每次维修保养后填写维修保养单,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认可;2.6配合国家执法部门的电梯随时抽查及定期检查工作。配合采购人进行大型接待或特殊工作等的保障工作;2.7每年至少两次对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及操作员进行基本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两次配合采购人进行电梯应急安全演练;2.8履行合同期间,因供应商人员工作过失造成的电梯损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2.9电梯重大故障停梯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有特殊情况(电梯配件损坏需更换、发生事故需安全评估)停梯不得超过3天;2.10供应商应听取使用单位意见反馈,对不正常的情况做到认真分析纠正,年检前1个月进行自检,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年检不合格,由供应商按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复检费用;★2.11除人为破坏因素以外,使用单位电梯1个月内连续出现同样故障三次及以上或在维保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介入维修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当月及剩余维保款;3、设备维修在维保期内,供应商以包干形式全权承担采购人物业服务项目点的电梯维护保养,电梯保险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但不包含:电梯检验检测、限速器检测,125%载荷检测费用。3.1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如产生材料配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材料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维修人工费由供应商承担。3.2如因不可抗因素或外界人为因素导致的机组设备损坏,其配件更换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或业主方承担。3.3维保期间,供应商提供高效率的维修响应,一般故障2小时内完成,大型故障24小时内完成。4、维保管理措施4.1供应商派驻人员安排:★4.1.1驻场维修工:2人(7×24小时)工作职责:负责每天电梯日常巡查、发现故障立即排除,紧急报修、简单故障排除及记录。4.2维保过程中,因供应商维修或施工引起的设备或其它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4.3维保期间,供应商做到科学维护、安全操作、文明施工,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不能影响业主单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并接受物业项目点监督检查。4.4供应商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供上季度维保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报告及后期维保建议。三、商务要求(★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则作为废标处理)★1、服务期:1.1合同期一年。1.2维保过程中每季度进行考核,合同期内两次季度考核低于75分或单次季度考核低于6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3若当季度考核分数84-75分,对供应商罚款当季度维保费的5%;若当季度考核分数74-60分,对供应商罚款当季度维保费的10%;若当季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对供应商罚款当季度维保费的15%。★2、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和条件:3.1按电梯维保数量据实结算,每月验收合格后支付当月合同金额的100%。★4、投标供应商承诺从电梯困人开始计算,2小时内需将被困电梯轿厢人员安全解救,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自拟。5、验收标准:按国家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6、其他未列明事宜待双方签订合同时商议。7、服务年限及考核:服务期为一年,考核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分值指标要求评分细则扣分得分1巡检维护11日常巡检、维保记 录完整、真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台账完整、真实得 10分。若有台账漏项缺项、不真实等情况,扣 减 2 分/处。2服务保障11在开展维护保养工 作中,不得影响甲 方正常办公,且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甲方服务的业主,办公受到影响或未经甲方 允许擅自开展工作的,按 2 分/次进行扣减。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进行电梯检验检测、限速器检测、125% 载荷检测等工作,按 3 分/处进行扣减。3人员管理11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服务的物业项目点遵守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情况,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现任何一处违反指标要求的,本项不得 分。4配件质量11更换安装的零配件 应为原厂正品,无 低劣产品、质量不 合格等情况。更换安装的零配件设施应有原厂产品质量 检验合格证明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若发现 不符要求的情况,扣减 2 分/处。5维修响应11各项故障检查、维 修主动及时,响应 速度快。现场响应时间超过 20 分钟或维修时间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的,按 2 分/次进行扣减。6业主满意 度11全年电梯维保过程 中,业主单位满意度高, 无投诉情况。若有甲方服务的业主方对服务工作投诉的,按 2 分/次进 行扣减。7工作报告11维保报告内容详 细、完整、真实。提交的维保工作报告应包含工作情况、维保 成效、后期维保建议、计划等内容且详细、 完整、真实。若发现不符要求的情况,扣减 2 分/处。8服务过程11主动沟通汇报服务 工作,及时响应校 方工作安排。每月均主动沟通汇报服务工作的 5 分,及时 响应校方工作安排的得 5 分。若有不符要求 的情况,扣减 2 分/次。9合同履行12按照合同约定服务 内容,有序开展各 项工作。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不含以上考核已涵 盖的合同内容),若发现一项不符要求,扣 减 3 分/次。10考核意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2.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对(同一产品包)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按照采购比选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比选文件的要求推荐成交候选结果。6.资格性审查除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外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通过官方网站等对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二、评审程序及方法1.资格性审查:比选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 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4 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和2025年1-3月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1-3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 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3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注: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 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明(自行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截止时点为2025年4月17日,由供应商将查询结果提交给采购人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 (2020)421 号文件要求,查询截止时点为2025年4月17日,由供应商将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的查询结果提交给采购人进行甄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9)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不低于A2级,含安装、修理);(2)供应商在2025年3月承担维保电梯数量须到达300台以上。(提供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3)供应商提供2025年3月持有电梯维保资格证工作人员不低于20人(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4)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维保电梯困人率不得高于5%(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5)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电梯困人救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6)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不得出现未履行救援责任记录。(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2.符合性审查:比选小组依据采购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1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2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商务要求中“★ ”条款审查3.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采购比选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授权代表签字或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实质性变动内容是采购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比选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所有参加采购比选的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按照采购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采购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6.采购比选文件详细列明服务要求的,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且提交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采购比选文件不能详细列明服务要求的,需经采购比选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比选结束后,采购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由采购比选小组按照“评审(分)标准”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评审(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评审因素是: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履约能力等。评审时,采购比选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报价分: (满分 15 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1.1投 标 报 价 分 = (最低有效投 标报价/有效投 标报价) × 15满足采购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的比选报价得分。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比选报价) × 152技术分: (满分 30 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2.1投标响应评价(满分 20 分)(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比选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中“服务要求 ”,得 20 分。(2)投标响应与采购比选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中“服务要求 ” 的的任意“▲ ”条款存在负偏离,在 20 分基础上扣减 5 分/条,扣到0分为止。(3)投标响应与采购比选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中“服务要求 ” 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在 20 分基础上扣减 2 分/条,扣到0 分为止。2.2技术方案综合 评 价 ( 满 分 10 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是否科学合理、规范 安全等(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需求认识以及针对本项 目维护保养的难点及解决方案、运行管理计划、质量管理、维修维护 计划、安全管理计划、备品备件、故障应急处置等)。1、提供的方案完整、适用性强、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2、方案完整、适用性、针对性一般的 5 分;3、方案完整、适用性、针对性较差的 1 分;4、方案不适用或缺少内容不得分。3商务分: (满分 55 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3.1承诺评价(满分 5 分)投标供应商承诺满足国家新检规和厂家要求,保证所有电梯后续年检合格,提供利于采购人的优惠服务等。(承诺自拟)1、提供承诺得 5 分;2、未提供承诺的得 0 分。3.2技术支持保 障 评 价 ( 满 分 15分)投标供应商提供(1)本年度维保电梯困人率不得高于5%(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满足要求5分,不满足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本年度电梯困人救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满足要求5分,不满足不得分(3)供应商提供本年度不得出现未履行救援责任记录。(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满足要求5分,不满足不得分。3.3业绩评价(满分 10 分)供应商在2025年3月承担维保电梯数量须到达400台以上。(提供贵州省电梯维保单位管理服务平台数据网站截图),满足条件的给 10 分,不足400台的5分。3.4人员结构评价(满分 15 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维保人员结构进行评价。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T证)。每提供 1 人给0.5分,满分15分。3.5服务方案综合评价(满分 10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服务范围、服务保证、人员配备、保障措施、服务体系等)。1、服务方案根据上述内容要求编制具体全面,服务范围广泛,保障措 施完善,人员齐全,服务体系全面合理:得 10 分;2、服务方案根据上述内容要求编制较简单,服务范围、保障措施、人 员配置、服务体系一般:得 5 分;3、服务方案根据上述内容要求编制粗陋,服务范围、保障措施、人员 配置、服务体系较差:得2 分;4、服务方案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未提供服务方案:得 0 分。说明:①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供比选小组评审,并清晰标注页码;②比选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四、比选原则1.比选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比选文件的要求,评审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最后报价价格最低并不作为推荐排名靠前的依据。3.采购人按照采购比选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4.1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4.2经质疑,采购比选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成交资格无效。4.3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比选文件要求的情形,并得到采购比选小组确认的。五、其他1.采购比选小组应在评审结束后编写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1.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地点。1.3获取采购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采购比选小组成员名单。1.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采购比选情况、报价情况等。1.5采购比选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采购比选小组成员签字认可。采购比选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采购比选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终止采购比选采购活动的情形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情形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第六章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为示范参考文本,不强制套用)1.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包括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与安装、调试等标准伴随服务的费用。1.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他材料。1.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1.5“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1.1.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卖方”系指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1.1.7“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卖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1.1.8“天”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原产地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其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或凭证。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征、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标准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5.3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6.知识产权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7.检验和测试7.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7.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服务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7.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7.4买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7.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7.6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7.7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8.包装8.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交货期/服务期9.1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条件提供项目成果。10.运输10.1卖方负责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费。11.伴随服务11.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1.1.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11.1.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11.1.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11.1.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1.1.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1.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1.3卖方应提供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2.备件12.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2.1.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2.1.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2.1.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2.2卖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13.保证13.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买方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13.2本保证应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以期限最长的为准。13.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3.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3.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4.索赔14.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4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4.1.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4.1.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4.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4.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15.付款15.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有规定。16.价格16.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7.变更指令17.1根据合同条款第31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7.1.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17.1.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17.1.3服务地点;和/或17.1.4卖方提供的服务。17.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18.合同修改18.1除了合同条款第18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9.转让19.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分包20.1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20.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分包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20.4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卖方义务的约束。21.卖方履约延误21.1卖方应按照“采购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2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21.3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2.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2.误期赔偿费22.1除合同条款第2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5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3.卖方其他违约责任23.1卖方出现除第23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23.1.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23.1.2如买方根据第7.1条的规定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将在24.1条第一款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支付违约金,其增加支付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23.1.3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23.1.4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23.2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24.违约终止合同24.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4.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2.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4.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24.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5.不可抗力25.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其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5.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6.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6.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7.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7.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7.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经买方确认后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27.2.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7.2.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8.争端的解决28.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28.2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28.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8.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8.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29.适用法律29.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30.通知30.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0.2本合同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依下列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30.2.1如以挂号信邮寄,在投邮后三天后视为收讫;30.2.2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30.2.3如以特快专递发送,在发出二天后视为收讫。31.有关税费3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对卖方征收的税费由卖方承担。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合同正文中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后生效。32.2本合同条款有附件,本合同条款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第七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此部分为示范参考文本,不强制套用)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于年月日签定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甲方通过采购比选方式(项目编号:)得以下服务和伴随服务(见合同条款一),并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圆整(大写)提供上述服务的报价(以下简称“合同价”)。一、采购需求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服务名称标准1总 计:RMB ¥二、交货/服务地点和有关费用序号产品/服务名称交货/服务地点1与服务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三、验收和测试1.验收地点:2.甲方授权的验收代表为。3.验收注意事项:乙方必须将检测结果数据交甲方签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4.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相应数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四、合同声明1.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验收之后对质量等产生争议、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的,请在发生争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3.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双方备案。4.本合同为参考格式,甲乙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另行协商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内容不得背离采购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5.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签约方: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地址: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具体以采购人跟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的为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注:请按产品包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标书时,删去本行文字)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部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表时必须提交)二、价格部分…………………………………………………………………………1.报价书2.报价一览表三、技术部分…………………………………………………………………………1.服务要求偏离表四、商务部分…………………………………………………………………………1.商务要求偏离表五、其他部分………………………………………………………………………1.同意采购比选文件条款声明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特别提醒: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文件的,将可能造成非实质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供应商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交上述文件和准确标注投标文件页码,可以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增加目录内容(上述目录为通用格式,请供应商按采购比选文件要求自行增加投标文件和目录的内容)。一、资格审查部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投标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采购比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授权代表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职务:职务: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电话: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 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 描件二、价格部分1.报价书报价书致:安顺市金盾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服务的采购邀请,现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我公司在此声明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单年服务报总价为:(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单台电梯单年服务报价为:(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用文字和数字分别表示)。2.我方将按采购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接受“采购比选须知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我方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将被取消比选资格。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采购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采购比选结果,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对评审资料保密且不解释未成交的原因。7.若我方成交,承诺将按采购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和采购方签订正式合同。8.与本采购比选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梯名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单年响应报总价(小写:元):单年响应报总价(大写:元):注意:以上报价均为单年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技术部分1.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应答偏离情况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按服务内容的实际要求,逐条对应采购比选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四、商务部分1.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比选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要求应答偏离情况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请逐条对应采购比选文件的“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认真填写该表。五、其他部分1.同意采购比选文件条款声明同意采购比选文件条款声明致:为响应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若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采购比选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比选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响应后不再对采购比选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我方承诺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真实有效,若在项目过程中(包括采购比选、成交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使用过程)发现我方服务与响应文件承诺不一致,或发现我方提供不真实的响应文件(虚假材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保服务 电梯维保 电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