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2025)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天津市国库现金管理(第二期)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期国库现金管理招标金额为15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1个月。招标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根据投标机构得分,确定本期存款额度。
二、招标条件
参与本期国库现金管理的商业银行应满足以下投标基本条件: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天津市的法人银行或天津(市)分行;
二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是经审计的总行财务会计报告数据中,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是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事件;
五是必须以可流通国债和地**府债券提供质押,质押的国债面值数额为所取得定期存款金额的105%,质押的地**府债券面值数额为所取得定期存款金额的115%。
三、招标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已完成意愿申报的商业银行请于2025年4月21日18:00前,到天津市财政局(和平区曲阜道4号)801室领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投标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5年4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库现金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