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相关技术咨询类服务招标公告(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



辽宁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建设指导意见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辽宁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建设指导意见编制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建设技术水平,努力实现绿色化、低碳化、信息化目标,现开展辽宁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建设指导意见编制服务采购工作。
  2.2采购范围:
  第一阶段:围绕高速公路建设全过程,开展全国性的调查研究工作,广泛收集先进经验做法,形成调研报告;第二阶段:在调研报告基础上,结合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现状及后续项目谋划储备情况,编制《辽宁省高速公路高质量建设指导意见》和指南。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6月30日前完成指导意见初稿编制;7月31日前完成意见征集;8月31日前完成修订;9月30日前完成评审论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7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采购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3211935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24-83211919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石先生、韩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资质等级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业绩供应商近5年内(2020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相关技术咨询类(或科研类)服务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20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相关技术咨询类(或科研类)服务工作。企业信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相关技术咨询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