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检测招标公告(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


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G-202504100036
项目名称: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6,400.00元
最高限价:606,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

(1)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近三个月指2025年01月-2025年03月)

(2)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1月-2025年03月。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 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内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无需再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731-8591081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浏阳市北正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15116106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
联系方式:13786108202

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

相关附件:

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0417134431)-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采购人)的X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1页-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政府采购合同(服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合同类型: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服务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采购人地址:浏阳市北正北路200号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2、服物要求3.1服务内容:1、现场核实桥梁基本数据,更新及完善“桥梁基本状况卡片”。2、现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做出技术状况评分(填写桥梁病害记录表)。3、检查中发现构件变形较大的桥梁应进行构部件位置及高度测量并提供测量数据。4、现场判断病害、缺损原因及影响范围,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5、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6、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桥梁,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议。7、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定,提出养护建议并确定下次检查时间。8、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桥梁定期检查要求和交办公路函【2021】330号文规定,要求复核并上传桥梁基础数据、桥梁定检资料至湖南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系统。9、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桥梁永久观测点设置规定,对没有设置的桥梁进行设置,并完善相关检测。3.2、提交资料1、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另册)2、桥梁病害记录表(另册)3、单桥检查报告4、桥梁检查总报告5、提交含日期、桥名、线路信息等桥梁各个部件电子版照片6、提交的正式资料为纸质版6份,扫描电子版1份3.3、人员要求1、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人,均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或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桥梁或桥隧专业);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服务团队其他成员不得少于6人;以上人员均要求提供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扫描件和在本单位近半年内(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2、中标人应确保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人员身份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中标人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本项目所有检测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实施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其人员安全负责,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设施,检测人员须戴安全帽、穿安全服,在进行检测时设置临时安全围护、交通导向、警示等标志等,设专人在桥梁两侧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船只注意安全。严禁不按规范和相关规定设置临时安全围护、交通导向、施工警示等标志,严禁未戴安全帽、未穿安全服等不安全行为。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1、收款账户:2、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银行账号:暂不填写3、付款方式:全额、分期序号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XX日支付合同总金额XX%是否为履约验收期1按要求提交采购人所有要求的资料通过验收后所有要求的资料通过验收后60日内合同金额的60%是2资料通过验收一年后(服务期一年)资料通过验收一年后(服务期一年)60日内合同金额的40%否4、预付款保函:□是否\5、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五、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经采购人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检测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履约验收时间: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条款服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条款商务履约验收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检测报告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乙方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确实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许可,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服务必须的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依法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合格后申请甲方审核。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和按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服务费。5.对于因实施本合同项下服务从甲方获取或知悉的资料、信息及其他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乙方项目监测成果侵犯第三人权益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结束后,本约定仍然具有约束力。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合同费用,乙方还应按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5、因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持续降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的,只能另选服务供应商的,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项目前期资料。(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等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或中标(成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十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我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小型微型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十七、我单位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XXXXX)。具体内容为:(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第1页-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第2页-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504100036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编制时间:2025年04月15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委托,拟对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项目编号:LYCG-202504100036二、项目名称: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三、谈判项目简介对浏阳境内干线公路、农养公路桥梁之大桥、特大桥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本次检测共26座桥梁,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24座,小桥1座。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条件(描述: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二)因电子响应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操作行为和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D10至D12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做好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与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响应的工具、驱动及相关软件,对所适应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在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时保障好软硬件及网络环境的正常运行,并承担因准备不足或保障不到位产生的不利后果。(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第2页-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0731-85910818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查询(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代理机构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二)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八、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谈判。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谈判。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谈判小组进行在线谈判、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地址:浏阳市北正北路200号邮编:413000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1511610600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3页-地址:浏阳市东紫门23栋2单元20楼邮编:410300联系人:罗亚男联系电话:13786108202-第4页-第二章谈判须知2.1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陆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超过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陆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4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5中小企业政策要求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6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7落实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8两型(绿色)产品政策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10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采购标的若存在核心产品,则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过程中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谈判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1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说明,应当加盖电子签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的实际损失。13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4预付款保函不收取15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16踏勘现场17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18响应有效期响应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响应视为无效响应。1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0公示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1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政府采购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将自动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不公告,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2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具体请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finaceDetail.html)了解详情。24特别说明(1)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的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编制响应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响应的原则,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谈判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手段取得的依据。(3)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5其他事项无2.2总则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一)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和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享有。(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供应商”是指在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第7页-3、“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代理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长沙湘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4、“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5、“电子谈判”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谈判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出具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6.“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组织。7.“潜在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8.“响应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3竞争性谈判文件2.3.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响应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清单、参数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二)谈判须知;(三)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谈判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质疑、投诉文本。二、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一、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二、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与负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三、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负偏离。四、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对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的,其响应无效。2.3.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或澄清公告,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或澄清公告信息,按更正或澄清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或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潜在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第8页-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谈判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响应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响应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响应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响应供应商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响应供应商对格式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响应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响应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对格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2.4.7响应报价一、响应供应商应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三、响应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其响应无效。-第9页-五、响应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得为空或者超过分项的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谈判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响应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七、采购人不得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响应无效。八、响应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九、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应承担响应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响应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预留足够的处理可能产生提交问题的时间,确保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谈判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谈判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谈判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响应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谈判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应当提早30分钟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10页-三、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响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响应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响应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开启程序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浏览器设置、客户端安装、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等的有效性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谈判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响应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2.5.4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确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1页-五、成交合同将在谈判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合同公告前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脱敏后公告。2.6.2合同分包和转包2.6.2.1合同分包一、【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二、成交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谈判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三、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谈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四、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政府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谈判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政府采购项目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合同模板,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6.5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见合同文本。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要求见合同文本。2.7竞争性谈判工作纪律及要求2.7.1谈判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第12页-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七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第13页-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询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本项目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函请递交至采购人。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谈判文件回执函)。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六、潜在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函范本详见附件二)七、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14页-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对浏阳境内干线公路、农养公路桥梁之大桥、特大桥进行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本次检测共26座桥梁,其中特大桥1座,大桥24座,小桥1座。(桥梁信息详见附件一)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6,4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6,4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是否两型产品是否首购产品1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1.00606,4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内容:1、现场核实桥梁基本数据,更新及完善“桥梁基本状况卡片”。2、现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做出技术状况评分(填写桥梁病害记录表)。3、检查中发现构件变形较大的桥梁应进行构部件位置及高度测量并提供测量数据。4、现场判断病害、缺损原因及影响范围,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5、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6、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桥梁,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议。-第15页-7、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进行评定,提出养护建议并确定下次检查时间。8、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桥梁定期检查要求和交办公路函【2021】330号文规定,要求复核并上传桥梁基础数据、桥梁定检资料至湖南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系统。9、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桥梁永久观测点设置规定,对没有设置的桥梁进行设置,并按要求完善相关测量工作。(二)提交资料1、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另册)2、桥梁病害记录表(另册)3、单桥检查报告4、桥梁检查总报告5、提交含日期、桥名、线路信息等桥梁各个部件电子版照片6、资料提交数量:含纸质版4份,扫描件电子档1份、检查过程原始记录及验算结果扫描件1份。(三)人员要求1、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人,均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或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桥梁或桥隧专业);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服务团队其他成员不得少于6人;以上人员均要求提供公路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扫描件和在本单位近半年内(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2、中标人应确保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人员身份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中标人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本项目所有检测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实施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其委托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其人员安全负责,保障采购人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设施,检测人员须戴安全帽、穿安全服,在进行检测时设置临时安全围护、交通导向、警示等标志等,设专人在桥梁两侧提醒过往车辆、行人、船只注意安全。严禁不按规范和相关规定设置临时安全围护、交通导向、施工警示等标志,严禁未戴安全帽、未穿安全服等不安全行为。(四)检测材料、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1、中标人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到试验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中标人负责检测材料、设备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检测单位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4、在检测过程中,中标人应随时检查、修改不利安全的因素、如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中标人自负。-第16页-22025年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大桥、特大桥定期检测数量表序号名称线路编码单位数量备注1龙伏大桥G106座1干养2浏阳河大桥G106座1干养3潭水河大桥G319座1干养4金盆捞刀河大桥G319座1干养5官渡大桥G354座1干养6道吾山高架桥G354座1干养7黄柏大桥S206座1干养8镇头大桥S207座1干养9东门大桥S324座1干养10苏家坊桥S326座1干养11大瑶大桥S326座1干养12小河桥S326座1干养13大溪河大桥S528座1干养14宁家冲大桥S530座1干养15南川河桥X014座1干养16普迹大桥X025座1干养17古港大桥S202座1农养18石湾大桥S202座1农养19枨冲大桥S204座1农养20永和大桥X406座1农养21天马大桥(特大桥)G319座1干养22高坪大桥X018座1农养23道吾村大桥G319座1干养24大江口大桥G319座1干养25大源大桥Y599座1干养26无名桥X131座1农养3.3商务要求4.1、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4.2、结算方式1.支付单位:浏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付款方式:按要求提交采购人所有要求的资料通过验收后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资料通过验收一年后(服务期一年)6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4.3、项目验收即中标人提供检测报告、经采购人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检测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4.4、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另作他用,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4.5、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若中标,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且检测报告需对桥梁起保障和指导性的作用,若桥梁病害未检测出,则由检测单位全权负责。4.6、为确保项目按时如质如量完成,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桥梁定检实施方案,方案中如有重大失误将否决其投标。现场检测如不按照响应文件检测实施方案实施,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废除合同,并对中标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不作任何补偿,并将中标单位上报列入失信企业名单。4.7、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耗材等一切与该-第17页-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现场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4其他要求无3.5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合同类型: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采购人地址: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2.人员配置要求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2.付款方式:3.预付款保函:4.支付形式:四、合同服务期限-第18页-五、服务地点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3)是否邀请专家: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6)履约验收程序: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1)履约验收标准: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十、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第19页-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谈判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谈判办法。二、谈判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或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人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三、谈判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谈判,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谈判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谈判活动。五、谈判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原则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加盖其电子签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谈判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谈判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谈判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谈判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谈判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谈判小组-第20页-一、本项目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谈判的工作需要,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谈判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等。三、谈判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谈判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谈判活动。四、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5.3谈判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停止谈判一、谈判小组正式谈判前,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谈判:(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谈判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谈判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谈判。当谈判小组停止谈判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不应当停止谈判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谈判小组对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近三个月指2025年01月-2025年03月)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1月-2025年03月。按《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内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投标,无需再提供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根据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函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6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综合甲级或桥隧专项检测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响应)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明确规定的要求为依据。(1)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对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的,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负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3)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具体描述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2投标文件响应性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响应。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封面格式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商务应答表、项目实施方案、投标文件封面格式5.3.4谈判一、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确定。二、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五、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谈判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5最后报价1、(以下二选一)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方案磋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推荐2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2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2.谈判小组开启报价后,响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3.响应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4.响应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响应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谈判。6.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7.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1)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3)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4)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第25页-8.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响应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9.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X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5.3.6价格扣除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无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1.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代理机构宣布谈判结束之前,响应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谈判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谈判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响应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谈判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6.谈判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3.8复核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得分畸高畸低、单项得分为零、报价最低的、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谈判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会同采购监督人员(如有),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谈判结果进行在线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3.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谈判。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谈判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3.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第26页-采购包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按响应供应商经谈判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最终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谈判的最终报价是指对供应商最后报价完成价格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报价。5.3.10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谈判情况,生成谈判报告。谈判报告是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4、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6、谈判报告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5.3.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终止采购活动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四)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八)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注: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只有两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形除外。二、出现以下情形,导致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第27页-(4)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5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4、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docx第七章质疑、投诉文本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第28页-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第29页--第3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期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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