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招标公告(陵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中心2025)



项目概况
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5242025CCS00026
项目名称: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81280
最高限价(元):6812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6812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及病媒生物的生态习性、繁殖生息条件和季节消长之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025年5月10日-2026年5月9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应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机构C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陵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中心
地 址:陵川县崇文镇状元路北端
联系方式:17636079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陵川县崇文镇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
联系方式:1345360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13453602006

附件信息:

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磋商文件.doc1.6M

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项目编号:1405242025CCS00026采购单位:陵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中心代理机构: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18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2第五部分合同原则24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七部分相关附件42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242025CCS00026项目名称: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8128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及病媒生物的生态习性、繁殖生息条件和季节消长之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杀范围:县城建成区(9社区)、杨村镇杨村村、附城镇丈河村、古郊乡(古郊村、松庙村),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日-2026年5月9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机构C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3.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4.获取方式:在线获取5.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五、开启1.时间:2025年4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技术支持热线:95763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陵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中心地址:陵川县崇文镇状元路北端联系人:周先生联系方式:176360793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陵川县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项目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1345360200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害生物防制机构C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否¨是答疑会否¨是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3.6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加密上传。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2.1供应商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5.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6.2.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的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型、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小、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10%的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时:(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二);(2)价格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8.2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8.3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8.4分包不允许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系指陵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中心。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磋商文件》和保证金的各供应商。1.2.4“评审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并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1.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合格供应商3.1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费用4.1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晋财购〔2021〕15号)文件、《陵川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陵财字〔2021〕57号)文件通知,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4.2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参与和准备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现场勘察5.1如磋商文件对现场勘察有要求,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到现场勘察;是否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话)6.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所投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6.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投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加分。(2)所投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加分。(3)所投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必须如实制作节能产品明细表;所投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如实制作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6.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所投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5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10%的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通知7.1对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8.磋商文件的组成8.1磋商文件由下述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相关附件8.2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3开标后评审小组将对报价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情况、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8.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8.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9.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响应文件一般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组成及编排顺序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1.1.1资格文件(1)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有效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如无委托人此项填无);(5)声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7)磋商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要求的有效的其他特定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1.1.2商务及技术文件(1)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部分);(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见第六部分);(3)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第六部分);(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5)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6)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格式见第六部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或说明的商务技术文件。11.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提交(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2.报价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2.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2.3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产品、服务、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2.4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3.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影印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4.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密封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地点提交。14.2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4.3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5.磋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15.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15.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15.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15.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15.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15.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16.评审16.1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16.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的相关规定。16.3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16.4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16.5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6.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16.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部分《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6.8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17.澄清1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18.确定成交供应商18.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19.磋商终止1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2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审期间出现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采购人将视情况报告财政部门,按财政部门批复意见进行采购活动。20.重新评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保密及串通行为21.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8)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9)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成交通知书2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采购人和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政采云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4.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确需分包的,分包内容须经采购人同意。24.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5.询问和质疑25.1询问(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电子文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应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财购[2023]10号)规定,在线提出质疑,并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在线提出质疑。(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电子文件形式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磋商供应商进行答复。25.2质疑25.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电子文件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在线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2.2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5.2.3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5.2.4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25.3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5.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3.4事实依据;25.3.5必要的法律依据;25.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5.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6.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7、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响应文件初审(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4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如无委托人此项填无5声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签署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响应文件的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4合同履行期限、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其他技术、服务没有超出磋商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21.4条规定的原则。(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无效响应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10分商务部分(25分)投标单位业绩业绩以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同类型合同为准,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15分;15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提供一名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的高级防制人员得2.5分,最高5分;中级防制人员得1分,最高5分。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2)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重复计算。10分服务部分(65分)项目配备情况1.具有1辆消杀车辆(车辆外观需具有病媒生物消杀专用标志)的得2分,每增加1辆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2.具有热烟雾机1台的得1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3.具有背负式机动喷雾机5台的得2分,不足5台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4.具有超低容量机1台的得1分,每增加1台加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1)第1项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外观图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凭证复印件;(2)第2-4项需提供购买发票或收据或租赁凭证复印件。16分用药要求1.供应商使用的灭鼠药品为微毒或低毒的得1分;2.供应商使用的灭蚊药品为微毒或低毒的得1分;3.供应商使用的灭蟑药品为微毒或低毒的得1分;4.供应商使用的灭蝇药品为微毒或低毒的得1分。4分实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的消杀目标、2.消杀范围、3.消杀方法、4.项目组织机构设置、5.团队管理制度科学、6.人员分工、7.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制度、8.进度流程、9.进度管理及进度控制。全包含上述内容得27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前述9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不完整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扣完为止。27分后续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防控措施方案、2.监督措施方案、3.培训计划服务方案、4.节假日、重大活动应急消杀服务方案、5.物理消杀方法推行方案、6.售后服务方案。完全包含上述内容得18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前述6项内容:每一项内容中每存在一处缺陷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不完整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5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扣完为止。18分2评分结果2.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2.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2.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2.3供应商得分磋商小组按本部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陵川县2025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病媒生物防制项目,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及病媒生物的生态习性、繁殖生息条件和季节消长之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杀范围:县城建成区(9社区)、杨村镇杨村村、附城镇丈河村、古郊乡(古郊村、松庙村),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农贸市场、餐饮店、粮食储藏库、饮料加工厂、废品收购店(点)、屠宰场、商场、超市、宾馆、旅馆、餐饮、娱乐、“三小”和“四小”行业、医院、学校、公园、车站、建筑工地、下水道、窖井、垃圾收集站(点)、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公厕、公共绿化带、河道、公路两旁、废置土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老旧企业等场所。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日-2026年5月9日。三、目标和要求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现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2.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1)开展辖区蚊、蝇、鼠、蟑孳生地的调查,掌握辖区孳生地的本底情况,建立主要孳生地台帐,并根据孳生地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2)开展蚊、蝇、鼠、蟑等重要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掌握辖区主要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季节消长规律和密度水平。监测点覆盖所辖各区(县覆盖所辖各街道),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监测时间和频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结果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3)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的侵害调查,掌握辖区内社区、单位、公园、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店、食品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垃圾中转站、车站、通信机房等重点场所或重点行业病媒生物的侵害状况,建立侵害率台账(每次消杀要进行前、中、后三次监测并建立台账),为下一步防制工作提供依据。(4)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点(站)、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3.要求承担消杀的公司或部门要有应对突发性问题及时处理的能力。4.要求承担消杀的公司或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区域第一时间开展消杀,能够满足汛期消杀需求,做好“千万工程、健康城镇、全国连翘产业大会、全国康养产业大会、全国健康乡村现场大会”等大型会议点位消杀。5.按照上级爱卫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6.储备能满足一次疫情来临时全域消杀的药物和器械,并能随时开展消杀。7.定期对各点位毒饵盒进行布放和维护。四、服务要求及标准按照病媒生物防制种类不同,采取不同方式分阶段地开展消杀活动。1.灭鼠:分春季灭鼠和冬季灭鼠,通过开展两季的常规性灭鼠活动,切实完善防(灭)鼠设施,铲除鼠类孳生环境,进一步降低鼠类密度。2.灭蚊、灭蝇:采取整治环境和化学杀灭的综合防治措施进行消杀。倡导养成“翻盆倒罐”习惯,清除积水,硬化垃圾暂存点地面,定期清洗消杀垃圾容器,铲除蚊、蝇孳生环境,并根据本年度降雨量和蚊、蝇孳生情况,分别开展常规性、巩固性和突击性三次灭蚊蝇活动。3.灭蟑:按照蟑螂的生态习性,应根据蟑螂侵害情况,不分时间段地采取及时清理食物残屑、墙洞抹缝等物理方式和投放、喷洒药物等化学方式进行预防控制蟑螂密度。五、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六、售后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尽职尽责,科学操作;讲求实效,保证项目达到标准要求。2、科学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杀虫剂,所使用的药械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其相关三证或检测报告书。安全操作,药物投放不裸露在外面,不污染环境,确保人畜安全,如投药不当人畜误食引起的安全事故则由中标人负责。3、需做好密度监测,做好各种规范的监测记录,制定科学合理有实效的技术方案、工作计划、用药计划等。4、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5、接受爱卫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工作。6、发生相关疫情或上级检查需要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无条件提供人力、药物、器械参与消杀,服从指挥。非本辖区需要支援开展应急消杀时,要服从发包方部门安排,抽调一定数量人员、药物、器械参加。1.7、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性意见。2.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345.第五部分合同原则服务合同草案甲方:乙方: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2)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2)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3)结算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8条履约验收第9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注:本磋商文件提供的合同仅为范本,采购方和成交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等的前提下具体商定详细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声明书……………………………………………………………………………5、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报价函……………………………………………………………………………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基本情况…………………………………………………………………4、报价一览表………………………………………………………………………5、技术服务方案……………………………………………………………………6、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或说明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承诺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影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影印件备注: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现场参加开标并签署响应文件,则响应文件中不需附此项授权委托书。四、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采购-采购人_2]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13]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招标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2、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提供原件。二、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提供合同证明(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邮政编码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公司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金所有制性质资质及等级注册机关注册时间 人员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内部机构设置情况财务状况说明四、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服务方案(自行编写)六、供应商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编写)以下表格仅供参考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人员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姓名年龄在项目组中的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进入本单位时间相关工作经历联系方式……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件。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交或说明的文件第七部分相关附件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采购人_3]单位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14]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采购人_4]单位的[项目采购-项目名称_15]项目(项目编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_9])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媒生物防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