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安徽省长丰县
3.项目单位: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北城片区城市更新金兰路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全民建设中心项目、下塘镇停车场项目、下塘镇配套公寓、下塘镇配套商业综合体、下塘镇配套办公楼、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岗集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水湖镇城市更新三期项目。
5.招标范围:对以上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根据申报进度和批复情况,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全程代办,研究成果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批复。
6. 资金来源:自筹
7.最高限价: 28 万元
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
2.获取方式:登陆长丰县人民政府官网,在“资讯中心”中进入“专题专栏 公共资源交易”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可自行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方式为现场签收。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宇桥生态园北城控股集团4楼418室
五、开启
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宇桥生态园北城控股集团4楼413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丰县淮南北路宇桥生态园4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工
电话:15556513656
附件: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doc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磋商邀请项目名称: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单位: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1.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2.项目地点:安徽省长丰县3.项目单位: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项目概况: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北城片区城市更新金兰路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全民建设中心项目、下塘镇停车场项目、下塘镇配套公寓、下塘镇配套商业综合体、下塘镇配套办公楼、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岗集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水湖镇城市更新三期项目。5.招标范围:对以上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根据申报进度和批复情况,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全程代办,研究成果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批复。6.资金来源:自筹7.最高限价:28万元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二、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2.获取方式:登陆长丰县人民政府官网,在“资讯中心”中进入“专题专栏公共资源交易”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可自行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接收方式为现场签收。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宇桥生态园北城控股集团4楼418室五、开启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淮南北路宇桥生态园北城控股集团4楼413室六、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名称: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丰县淮南北路宇桥生态园4楼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凌工电话:155565136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3.1招标人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4.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是☑否7.3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询问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9.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5.1响应文件要求纸质密封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9.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邀请磋商地点详见磋商邀请19.3评审方法þ综合评分法22.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4.1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和成交投标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数量:1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投标人:þ招标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招标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如有)(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8.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1.1成交服务费不收取32.1合同签订及公开时间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接收部门:合肥北城建设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5651365635其他内容/35.1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不采用)(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35.2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5.3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图纸□光盘□获取方式:/。35.4重要提示(1)成交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成交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投标人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成交投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成交投标人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投标人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5)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胶装提交。(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现场签到)35.5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投标人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招标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招标人、招标人及投标人3.1招标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招标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招标人:是指集中招标机构或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招标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招标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3.4.3以招标人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4.4若招标需求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招标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人、投标人、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招标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招标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招标投标人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8.2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人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投标人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招标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招标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投标人的磋商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密封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投标人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签章或公章。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招标人和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投标人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为废标。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逐一查看投标人报价是否有效。19.3.3报价:本项目不采用多轮报价,只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评分。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投标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招标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9.4.3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投标人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和招标人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招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4)政府招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最后报价本项目不采用多轮报价23.成交候选投标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24.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和成交投标人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投标人经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投标人后,由招标人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招标人将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feng.gov.cn/xqbm/ggzyjyzx/gcfw/jyxx/index.html)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成交投标人名称,成交金额(费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8.中标通知书28.1招标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截止当日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2招标人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成交服务费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32.2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成交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32.4依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廉洁自律规定33.1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恶意串通。33.2招标人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34.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3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4.4招标人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金兰路等项目包含北城片区城市更新金兰路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全民建设中心项目、下塘镇停车场项目、下塘镇配套公寓、下塘镇配套商业综合体、下塘镇配套办公楼、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岗集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水湖镇城市更新三期项目。二、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对以上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根据申报进度和批复情况,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全程代办,研究成果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批复。三、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指定的任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四、报价要求(一)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结算。各单个专项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详见下表:项目总投资咨询评估项目2 亿元及以下2-5 亿元(含)5亿以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0 万元/个3.0 万元/个4.0 万元/个编制项目建议书1.0 万元/个(二)结算要求根据项目完成数量据实结算,每季度结束时依据正式出具的甲方所认可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累计结算,且结算总金额合计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单个项目的使用单位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咨询任务时,一年以内因规划及概算调整等原因需重新编制成果文件的,业主单位仅支付最终一次的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应的编制工作。2.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总则1.评审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2.评标委员会职责2.1为本项目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2.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不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4.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5发现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代表报告并加以制止;2.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二、评审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全部内容。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2、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评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1商务部分(40分)评审项目分值依据供应商资质5分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综合资信或建筑专业工程咨询甲级专业资信,得5分。注:须提供资信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业绩10分供应商具备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的,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包含长效协议合同、框架协议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获奖15分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单位”奖项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国家级每项5分,最多15分,省级每项3分,最多12分。本小项满分15分。注: (1)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以最高等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2) 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扫描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以上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项目负责人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人员响应证书扫描件;(2)提供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执业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项目组成员5分1、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加2分;2、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加3分;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1)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2)人员响应相应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2.2技术部分(60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项目服务方案10分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人员专业分工、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针对性强、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的得7-10分,方案较合理、基本可行的得4-6分;内容描述不清晰、不完整的得1-3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进度保证措施10分各供应商制订进度保证控制措施,能够及时完成本项目业务,提供优质服务,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价。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强,承诺的资源配置先进、服务优质,得7-10分;进度保证措施完整、所采取的措施可行性一般,承诺的资源配置合理、服务良好,得4-6分;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所采取的措施可行性较差得1-3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各供应商制订管理质量控制措施,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业务,提供优质服务,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内容进行对比评价。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强,承诺的资源配置先进、服务优质,得7-10分;质量保证措施完整、所采取的措施可行性一般,得4-6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所采取的措施可行性较差,得1-3分;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响应方案10分对健全的售后服务安排及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安排及服务承诺,承诺及时响应服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服务,得7-10分;具有较为健全的售后服务安排及服务承诺,承诺能够响应服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服务,得 4-6分;售后服务安排及服务承诺有待完善的,承诺能够响应服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服务,得 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工作重点分析方案10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包含咨询服务的工作重点分析。对工作重点分析与理解内容完整、详尽细致 ;应对方案针对性强,得7-10分;对工作重点分析与理解内容完整;应对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得4-6分;对工作重点分析与理解内容基本适合本项目招标需求,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3分;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保密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密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保密措施和保密承诺等:1、方案内容全面、清晰、要点突出、完整详实,实用性、针对性强,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7-10分;2、方案内容完整,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4-6分;3、方案内容简单,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3分;4、未提供的或存在明显缺失的不得分。第五章确定中标人1、评审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投标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详细评审。2、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计算和评审,统计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最高分者为预中标人。3、我公司将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预中标人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我公司有权取消该授标,重新组织招标。一、废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审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投标任务取消的;(4)招标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二、合同签订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双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我公司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其它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我公司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我公司将重新组织投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第六章合同咨询服务协议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二)项目内容金兰路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含北城片区城市更新金兰路等5条道路建设工程、北城片区城市更新全民建设中心项目、下塘镇停车场项目、下塘镇配套公寓、下塘镇配套商业综合体、下塘镇配套办公楼、双墩镇城市更新龙湖北路邻里中心、岗集综合交通枢纽项目、水湖镇城市更新三期项目。对以上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根据申报进度和批复情况,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全程代办,研究成果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批复。二、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指定的任务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服务地点:合肥市、合肥市长丰县或委托人指定地点。3、服务任务下达开展咨询工作前,应向受托方下达咨询任务委托书(详见附件1:项目咨询任务委托书),明确委托方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主要任务内容,受托方根据咨询任务委托书开展咨询工作。4、服务要求按照委托人要求开展咨询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配置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咨询工作,咨询服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五、咨询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一)咨询服务酬金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结算。单个专项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详见下表:项目总投资咨询评估项目2 亿元及以下2-5 亿元(含)5 亿以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0 万元/个3.0 万元/个4.0 万元/个编制项目建议书1.0 万元/个(二)结算要求根据项目完成数量据实结算,年度结算金额合计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三)支付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按照项目进行结算,完成甲方委派的工程咨询任务,单个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在申报获批前支付50%,获批后再另行支付剩余50%价款,付款时均需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保质保量提交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报告。(2)有权询问项目报告编制的进展情况。2.甲方的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工作中所需的项目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对乙方的工作予以及时高效的支持,在必要时应乙方的要求安排合适的人员协调配合。(3)对乙方编制的成果报告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泄漏给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方。(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成项目咨询服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2)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合同价款。(3)若甲方提供资料延迟则乙方完成咨询成果时间相应顺延。2.乙方的义务:(1)了解项目情况,收集、整理咨询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进行有效性、合规性核对。(2)按照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本合同规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报告编制工作。(3)按本合同要求按时提交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技术成果负责。八、通知与送达1.通知送达方式及要求: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双方所列明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进行送达。任何一方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2.甲方指定的通讯联络方式:甲方指定项目联络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络、项目资料搜集提交、工作成果签收):电话:邮箱:传真:邮寄地址:3.乙方指定的通讯联络方式: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电话:邮箱:传真:邮寄地址:九、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节点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拒绝提交工作成果,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付款在二十日以内,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二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向甲方追索未付款项并要求甲方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强制执行申请费、律师费、差旅费等)。2.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提交工作成果报告二十日以内,每逾期一日,甲方将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日万分之一的咨询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提交工作成果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强制执行申请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或因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4.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如乙方编制的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报告未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则乙方应负责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返工修订,直至满足规范要求,返工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日,如超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强制执行申请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十、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时,以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为准。十二、其他条款本合同手写字体与打印字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项目咨询任务委托书项目咨询任务委托书:现将XX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系,密切配合,按时完成任务。一、项目有关情况(一)项目名称:XX项目(二)项目单位:XXXX(三)项目投资额:XX万元(结算以最终报告金额为准)(四)委托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三、任务内容及要求按照委托人要求开展咨询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配置专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咨询工作,咨询服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四、取费标准根据框架协议计取标准进行取费。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委托书要求开展咨询工作,确保工作质量,按时将报告送项目单位。年月日三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招标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盖章)年月日3.1.1.一、投标响应声明投标响应声明招标人: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申请,我们将保证在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3、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6、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要求。7、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年月日3.1.2.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如有)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性别:年龄: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及等级职业资格从事相关经历(简历)3.1.33.1.43.1.53.1.63.1.73.1.83.1.93.1.103.1.113.1.12.四、其他证明材料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商务标及技术标所需相关材料等。2.要求提供业绩的,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标有“*”的要求或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要求的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4.招标文件招标需求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承诺函及申明函格式如下承诺函我单位现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承诺如下:我单位若有违反承诺或虚假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方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投标方:(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招标监管部门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前期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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