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评估机构 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招标公告(攸县人民法院2025)
攸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2025-法鉴字32)
2025-04-18
攸县人民法院关于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2025-法鉴字32)
(2025)湘0223法鉴字32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4月27日10:00时选择申请人刘永奇与被申请人湖南恒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在《2024-2025年度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2024-2025年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入围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5年4月25日17: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如果跨市域接委托任务,鉴定/评估机构要派出执业满两年的技术人员,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年摇号资格。4、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202室(24255415)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202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攸县法院202室电话:24255415联系人:樊平
攸县法院监督电话:24255417
标的概况
案号
承办法院
委托事项
案情简要
其他
(2025)湘0223法鉴字32号
攸县人民法院
请求对原告修建的被告工厂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价格评估。
请求对原告修建的被告工厂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价格评估。
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择评估机构 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