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设备租赁 随车吊招标公告(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25)
优选公告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拟对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进行优选采购,现将本次优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优选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QZH-YCX-WZZL-2025-0010
三、(一)1名 √
(二)2名 □(供货比例第一名按 / % 第二名 / %)
(三)3名 □(供货比例第一名按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四、采购方式:公开优选
仅限于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以下简称“高速采购平台”)
五、优选范围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质量要求
单位
数量
暂定租期(月)
备注
1
随车吊
8.5米
货箱长度≥8.5米;最大起吊重量14T。
台
2
12
3、4工区物资吊转
六、竞选报价
(一)竞选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驾驶员费用、保养修理费、加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含增值税、附加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随车吊燃油(含尿素)由承租方承担。
(二)二次报价:无。
七、竞选人资格
(一)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优选标的物生产或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单位;
(二)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被否决;
(三)竞选人必须是巨能集采平台已缴纳平台维护费的合格供应商,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
(四)竞选人已按优选文件要求已缴纳竞选保证金,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
(五)竞选人必须为三年内与中环公司无诉讼纠纷的公司,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
(六)竞选人近三年内与巨能集团及下属单位存在供货质量问题、恶意低价竞选、中选后故意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异常等不良情形发生的,相关竞选将被否决。
八、质量要求
(一)出租的设备满足国家标准:GB/T 26473-2021《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
(二)随车吊货箱长度不小于8.5米,最大起吊重量14T,1年内准新设备。
(三)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采购人上级单位、上级检测部门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竞选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
九、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无。
(二)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12个月),具体情况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中选供应商接收银行承兑、供应链经融产品后需进行提前兑付时,贴息费用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结算、支付方式: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0日前对账,11~15日为双方结算日期,乙方每月15~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进行线上挂票,达到付款条件后,甲方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95%,每期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未提交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账,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不成立,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的税率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
(五)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中选供应商实际入场的设备数量及实际租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
十、优选限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暂定租期(月)
不含税最高限价
单价(元/月)
总价(元)
1
随车吊
8.5米
台
2
12
28500.00
684000.00
合计
684000.00
本次优选采用清单价+总价双限价原则,即竞选人无论清单报价超限价或竞选总价超限价,优选人均作无效竞选处理。
十一、优选文件的获取
由竞选人在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下载优选文件电子版。
十二、竞选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电子版竞选文件递交
竞选人须在竞选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通过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将签章完善的竞选文件扫描件(多页合并成套PDF格式)进行上传;为方便工作人员统计报价,竞选人须同时上传一份与《竞选报价书》数据一致的Excel电子版报价清单;竞选人必须在投标页面“暂定适时价”处填写竞选不含税报价;未上传竞选文件(多页合并成套 PDF 格式),平台自动拒收,开选现场也不接收。
(二)纸质版竞选文件递交
竞选人须在竞选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签章完善的 叁 份纸质版竞选文件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优选人指定地点(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拒收。
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老办公二楼202会议室。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3室;
收件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3500390634
竞选文件须集中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鲜章),“竞选文件”封袋上写明如下内容:
优选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
竞选人名称: 公司
在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三)竞选人如电子版竞选文件或纸质版竞选文件(缺一项)未提交,则视为未参与竞选。
十三、开选时间及地点
本次优选将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在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老办公楼202会议室开选。
十四、 竞选保证金:2000.00元
(一)竞选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向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足额竞选保证金,未缴纳不得参与投标;
账户名称: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解放碑支行
账 号:83150155100000286
行 号:310653000130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优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竞选人退还竞选保证金;
(三)竞选保证金退还由重庆中环公司统一办理手续;
(四)竞选单位缴纳竞选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竞选保证金。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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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_1912395132993744897.doc
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优选文件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QZH-YCX-WZZL-2025-0010优选人: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优选公告3第二章竞选人须知8一、总则11二、优选文件11三、竞选文件的编制12四、竞选文件的提交13五、开选14六、评选14第三章评选办法18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19第五章竞选文件格式30一、优选响应函31二、竞选报价书32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33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4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六、信用承诺和信用中国证明文件36七、其他资料37第一章优选公告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拟对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进行优选采购,现将本次优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优选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CQZH-YCX-WZZL-2025-0010三、(一)1名☑(二)2名□(供货比例第一名按/%第二名/%)(三)3名□(供货比例第一名按/%、第二名/%、第三名/%四、采购方式:公开优选仅限于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以下简称“高速采购平台”)五、优选范围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要求单位数量暂定租期(月)备注1随车吊8.5米货箱长度≥8.5米;最大起吊重量14T。台2123、4工区物资吊转六、竞选报价(一)竞选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驾驶员费用、保养修理费、加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含增值税、附加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随车吊燃油(含尿素)由承租方承担。(二)二次报价:无。七、竞选人资格(一)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优选标的物生产或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单位;(二)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被否决;(三)竞选人必须是巨能集采平台已缴纳平台维护费的合格供应商,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四)竞选人已按优选文件要求已缴纳竞选保证金,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五)竞选人必须为三年内与中环公司无诉讼纠纷的公司,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六)竞选人近三年内与巨能集团及下属单位存在供货质量问题、恶意低价竞选、中选后故意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异常等不良情形发生的,相关竞选将被否决。八、质量要求(一)出租的设备满足国家标准:GB/T26473-2021《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二)随车吊货箱长度不小于8.5米,最大起吊重量14T,1年内准新设备。(三)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采购人上级单位、上级检测部门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竞选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九、付款方式(一)预付款:无。(二)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12个月),具体情况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中选供应商接收银行承兑、供应链经融产品后需进行提前兑付时,贴息费用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结算、支付方式: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0日前对账,11~15日为双方结算日期,乙方每月15~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进行线上挂票,达到付款条件后,甲方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95%,每期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未提交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账,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不成立,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四)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的税率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五)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中选供应商实际入场的设备数量及实际租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十、优选限价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暂定租期(月)不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月)总价(元)1随车吊8.5米台21228500.00684000.00 合计684000.00本次优选采用清单价+总价双限价原则,即竞选人无论清单报价超限价或竞选总价超限价,优选人均作无效竞选处理。十一、优选文件的获取由竞选人在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下载优选文件电子版。十二、竞选截止时间和地点(一)电子版竞选文件递交竞选人须在竞选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通过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将签章完善的竞选文件扫描件(多页合并成套PDF格式)进行上传;为方便工作人员统计报价,竞选人须同时上传一份与《竞选报价书》数据一致的Excel电子版报价清单;竞选人必须在投标页面“暂定适时价”处填写竞选不含税报价;未上传竞选文件(多页合并成套PDF格式),平台自动拒收,开选现场也不接收。(二)纸质版竞选文件递交竞选人须在竞选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签章完善的叁份纸质版竞选文件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优选人指定地点(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拒收。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老办公二楼202会议室。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3室;收件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3500390634竞选文件须集中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鲜章),“竞选文件”封袋上写明如下内容:优选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竞选人名称:公司在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三)竞选人如电子版竞选文件或纸质版竞选文件(缺一项)未提交,则视为未参与竞选。十三、开选时间及地点本次优选将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在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老办公楼202会议室开选。14、竞选保证金:2000.00元(一)竞选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向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足额竞选保证金,未缴纳不得参与投标;账户名称: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解放碑支行账号:83150155100000286行号:310653000130(二)保证金退还方式:优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竞选人退还竞选保证金;(三)竞选保证金退还由重庆中环公司统一办理手续;(四)竞选单位缴纳竞选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竞选保证金。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25年4月16日1.第二章竞选人须知1.1.竞选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CQZH-YCX-WZZL-2025-00103拟中选人数(一)1名 ☑(二)2名 □(供货比例第一名按 / % 第二名 / %)(三)3名 □(供货比例第一名按 / %、第二名 / %、第三名 / %)4优选范围见优选公告5竞选报价(一)竞选报价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驾驶员费用、保养修理费、加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含增值税、附加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随车吊燃油(含尿素)由承租方承担。(二)二次报价:无。6竞选人资格(一)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优选标的物生产或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单位;(二)本次优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选,否则,相关竞选均被否决;(三)竞选人必须是巨能集采平台已缴纳平台维护费的合格供应商,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四)竞选人已按优选文件要求已缴纳竞选保证金,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五)竞选人必须为三年内与中环公司无诉讼纠纷的公司,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六)竞选人近三年内与巨能集团及下属单位存在供货质量问题、恶意低价竞选、中选后故意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异常等不良情形发生的,相关竞选将被否决。7付款方式(一)预付款:无。(二)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12个月),具体情况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中选供应商接收银行承兑、供应链经融产品后需进行提前兑付时,贴息费用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结算、支付方式: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0日前对账,11~15日为双方结算日期,乙方每月15~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进行线上挂票,达到付款条件后,甲方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95%,每期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未提交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账,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不成立,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四)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的税率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五)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中选供应商实际入场的设备数量及实际租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8质量要求(一)出租的设备满足国家标准:GB/T 26473-2021《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二)随车吊货箱长度不小于8.5米,最大起吊重量14T,1年内准新设备。(三)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采购人上级单位、上级检测部门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竞选人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9优选文件的获取由竞选人在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下载优选文件电子版。10竞选截止时间和地点(一)电子版竞选文件递交竞选人须在竞选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通过高速集团物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113.250.85.222:8099/merchants/login?redirect=%2F)将签章完善的竞选文件扫描件(多页合并成套PDF格式)进行上传;为方便工作人员统计报价,竞选人须同时上传一份与《竞选报价书》数据一致的Excel电子版报价清单;竞选人必须在投标页面“暂定适时价”处填写竞选不含税报价;未上传竞选文件(多页合并成套 PDF 格式),平台自动拒收,开选现场也不接收。(二)纸质版竞选文件递交竞选人须在竞选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签章完善的叁份纸质版竞选文件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优选人指定地点(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拒收。现场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老办公二楼202会议室。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203室部;收件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3500390634竞选文件须集中装入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鲜章),“竞选文件”封袋上写明如下内容:优选项目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 在 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三)竞选人如电子版竞选文件或纸质版竞选文件(缺一项)未提交,则视为未参与竞选。11开选时间及地点本次优选将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在重庆市渝北区宝圣东路291号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老办公二楼202会议室开选。12竞选保证金本次竞选需缴纳竞选保证金:2000.00元。(一)竞选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向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足额竞选保证金,未缴纳不得参与投标;账户名称: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解放碑支行账 号:83150155100000286行 号:310653000130(二)保证金退还方式:优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竞选人退还竞选保证金;(三)竞选保证金退还由重庆中环公司统一办理手续;(四)竞选单位缴纳竞选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竞选保证金。13其他(一)竞选人应确保本次竞选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优选人保留对竞选人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若为中选候选人,将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若为中选人,将取消中选资格及没收本项目竞选保证金;(二)竞选人中选后,若遇项目未正式开工或政策变化工程停工或取消等特殊原因,采购人需要暂停或取消物资供应的,将以书面告知中选人,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或优选人主张任何索赔。14联系人优选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96906815一总则一、项目说明项目名称: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优选范围: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获取优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优选的方式选定渝赤叙4标项目所需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中选人。二、竞选人资格见竞选人须知前附表。三、竞选费用竞选人应承担其编制竞选文件与提交竞选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竞选结果如何,优选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优选文件四、优选文件的组成(一)本次采购的优选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和所述的优选补遗文件。优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优选公告第二章竞选人须知第三章评选办法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第五章竞选文件格式(二)竞选人应认真审阅优选文件中所有的竞选人须知、合同格式。如果竞选人编制的竞选文件,实质上不响应优选文件要求,其竞选文件将被优选人拒绝。五、优选文件的修改(一)优选人可对已发出的优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平台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优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二)优选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竞选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平台以补充公告形式将变更时间通知竞选人。(三)优选人在优选文件发布后,除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外,不得擅自终止优选活动。终止优选的,优选人应当及时发布终止文件,已经收取竞选保证金的,优选人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无息退还所收取的竞选保证金。三竞选文件的编制六、竞选语言文字(一)竞选人的竞选文件以及竞选人与优选人就有关竞选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二)对不同文字文本竞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七、竞选文件的组成(一)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优选响应函;2、竞选报价书;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其他资料。八、竞选有效期(一)竞选有效期为竞选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竞选截止之日起60天内。(二)在特殊情况下,优选人可酌情延长竞选有效期。九、竞选保证金(一)竞选人应缴纳竞选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竞选保证金,竞选保证金是竞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缴纳竞选保证金的竞选人,优选人将视为不响应优选文件作无效竞选处理。(二)竞选人如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其竞选保证金:1、竞选人在竞选有效期内撤回其竞选文件;2、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四竞选文件的提交十、竞选文件提交(一)竞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按竞选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执行。(二)优选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优选人与竞选人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三)竞选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竞选人按竞选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编制所需竞选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并按要求递交。2、本文件中描述竞选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竞选人法定主体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竞选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选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3、全套竞选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优选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竞选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证明,否则修改无效。十一、竞选文件的修改在规定的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竞选人可申请退回修改其竞选文件。在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申请更改竞选文件。五开选十二、开选(一)优选人将在竞选须知规定的时间举行开选会议。(二)开选会由优选人组织并主持,对竞选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是否按本须知规定编制,是否按要求缴纳了竞选保证金等。十三、开、评选会议程序(一)工作人员宣布开选会议开始;(二)介绍参加开选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唱选、监选、记录人员);(三)监选人宣布开选会的纪律和要求;(四)优选工作人员在巨能集采平台按顺序先后输入开标密码,进行开选;(五)优选人检验已开启的竞选文件是否符合优选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并宣读核查结果;(六)唱选。宣读竞选人在其竞选文件中承诺的优选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内容;(七)评选小组按评选办法评选;(八)评选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九)工作人员开选会议结束。六评选十四、评选内容的保密(一)开选后,直到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评价、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竞选人或与评选无关的其他人泄露。(二)在竞选文件审查、评价、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竞选人对优选人和评选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竞选资格。十五、评选小组组成根据《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渝巨能建发[2024]102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评选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集团有关物设、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十六、竞选文件的评价与比较(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竞选处理:1、竞选文件未经竞选人单位盖章。2、竞选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竞选协议。3、竞选人不符合优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竞选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选文件或者报价,但优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竞选的除外。5、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优选文件设定的采购限价。6、竞选文件没有对优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竞选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8、竞选人在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的电子版竞选文件与纸质版竞选文件关键条款不一致。(二)评选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选人相互串通,涉及的竞选文件按无效处理:1、不同竞选人的竞选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竞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选事宜;3、不同竞选人的竞选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竞选人的竞选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竞选人的竞选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竞选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同一控股人、联系人、授权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竞选。(三)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评选时,除优选或简易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竞选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数字填写错误或者计算错误,需要竞选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现场通知该竞选人,竞选人未到评选现场的,可通过电话+录音方式通知竞选人,竞选人的最终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回复优选人,澄清内容不得超出竞选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选人将重新优选。1、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2、优选或简易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3、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4、经考察核实不能正常履行合同。5、采购人认为评选结果有偏差。(六)评选结果1、完成评选报告:优选人应按相关规定编制评选报告,对于需要向中选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选报告;评选报告由全体评选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评选小组根据有效竞选人报价总价由低到高推荐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按程序审批选择排名第一(即:不含税总价最低的)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优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3、竞选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优选人提出质疑;优选人应当在收到竞选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七)本项目优选人设有优选限价,如竞选人报价超过优选限价,优选人有权利作无效竞选处理。十七、授予合同(一)经评选小组审核后推荐中选人,按程序进行公示完毕后,由优选人发布中选通知书。(二)竞选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优选人提出质疑。优选人应当在收到竞选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三)质疑竞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优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优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优选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四)合同签订1、中选人应按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前往与优选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权利。2、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严格履行优选文件、竞选书及其附件所有条款,不履行则视为违约,优选人将有充分理由解除合同。(五)解释权解释权属优选人。第三章评选办法本次优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不含税总价最低),评选小组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选人中按报价总价由低到高推荐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若出现竞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评选小组商议后投票表决确定排序。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合同合同编号:ZHJS-YCXXMZL-2025-010需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用于渝赤叙4标项目工程设备(随车吊)租赁事宜。第1条租赁清单金额单位: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A)租期单位租期(B)税率(%)不含税含税备注单价(C)总价(D=A*B*C)单价(D)总价(F=A*B*D)1随车吊8.5米台2月12合计注:1、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驾驶员费用、保养修理费、加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含增值税、附加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等一切费用,随车吊燃油(含尿素)由承租方承担。2、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中选供应商实际入场的设备数量及实际租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3、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 元,大写 ,税额: 元,大写 ,含税总价: 元,大写 ,乙方须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为一般/小规模纳税人)。第二条租赁时间1、以甲方需求时间为准,具体租赁时间以甲方提前5天书面或信息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微信等形式,下同)为准,乙方须在通知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2、甲方有权视工程进度进展及现场情况调整租赁周期,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决定以书面或邮件、信息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乙方指定接收地址或指定邮箱、手机即生效。第三条质量技术标准1、出租的设备满足国家标准:GB/T26473-2021《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2、随车吊货箱长度不小于8.5米,最大起吊重量14T,1年内准新设备。3、施工过程中满足业主、监理、质监站、甲方上级单位、上级检测部门及项目的质量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甲方决定是否适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风险;第四条租期、数量与单价1、租期:设备入场验收合格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租,停租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承租期间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设备报停或退场(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报停和退场设备不再计算租赁费用,乙方接到退场通知后应在2日内安排退场,2日内未出场设备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数量:第一条租赁清单中所列租赁数量及租期仅为暂定数量,如遇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数量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进行总量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调整结果应及时以书面或邮件、短信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到达乙方指定接收地址或指定邮箱、手机即生效。数量变更通知发出前,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处的设备,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与支付价款。3、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驾驶员费用、保养修理费、加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含增值税、附加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随车吊燃油(含尿素)由承租方承担。4、乙方是租赁设备各种税费的纳税人,甲方不承担设备综合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如果因该问题发生争议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第五条货物运输与验收1、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或自行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2、运输方式:汽运、自行。3、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项目工地,接货人龙家银,联系电话18725944388,(甲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或邮件、短信通知乙方)。4、租赁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根据第三条质量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使用并由甲乙双方办理起租单,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甲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自行更换符合质量的设备。因乙方提供不合格设备造成损失或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5、甲方验收合格并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或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第六条支付与结算(一)支付1、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元,大写:;最终以双方验收的合格数量结算为准。2、预付款:无。3、结算支付:(1)结算: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0日前对账,11~15日为双方结算日期,甲乙双方核对租赁数量及租期据实办理结算手续,租用设备以计租开始日起按月计租,租赁期头尾不足月的,按平均日租金乘以工作天数计算(平均日租金=月租金÷30天来计算)。最终结算以甲方验收的实际设备数量、租期,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的结算为准。报停期间不计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12个月),具体情况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乙方接收银行承兑、供应链经融产品后需进行提前兑付时,贴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支付方式: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10日前对账,11~15日为双方结算日期,乙方每月15~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进行线上挂票,达到付款条件后,甲方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95%,每期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未提交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账,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不成立,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的税率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5、乙方办理租赁款结算人应是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并须持有乙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6、乙方接受租赁款的账户应是本合同约定的账户,户名与乙方的法定注册信息一致。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账户发生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如果乙方接受租赁款的账户与合同约定不符且未提供法定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7、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为:,银行账号为:。办理租赁款结算的人员为:,身份证号为:。8、乙方确认本合同涉及的各类通知、协议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函件、通知和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为:,收件人为:,联系方式为:,电子信箱为:。9、甲方的开票信息: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0000020289820XH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2号电 话023-67136351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 号346010101100004332第七条维修与保养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保养及费用,甲方不定期抽查设备日常工作内容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日常点检记录、设备及驾驶员证件,如果发现任意一条不符合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规定,驾驶员不听指挥,消极怠工等现象发生,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驾驶员及相应的机械设备,如果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设备工作时效。如有设备故障,乙方须在接到现场通知后立即组织维修,若因维修不及时耽误生产或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相应的机械设备并扣除相应的设备工作时效。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租赁设备,应根据逾期供应机械设备部分的租赁款,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应机械设备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2、当乙方连续或累计超过7天的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数量时,属于违约,甲方有权选择变更租赁数量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3、乙方应对供应产品的质量负责,未经甲方同意变更生产厂家或品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供应的设备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和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租赁款,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义务。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视情况要求其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乙方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6、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迟延派员维修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迟延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任何情况下,乙方的工作人员及乙方雇佣的人员不得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恐吓、伤害或采取其他暴力行为,或者以围堵、阻扰、干涉、静坐、霸占等方式扰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否则即构成乙方违约;甲方认为情节或后果严重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就该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累计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8、任何情况下,甲方只需出示记录有乙方违约行为的照片、录像、录音等资料,既可视作乙方的违约行为已经发生。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0、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乙方工作人员、司机不能符合甲方要求,或利用工作之便对施工队进行吃、拿、卡、要,甲方可以要求更换,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1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人员到位。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更换不合格工作人员、司机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11、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视情况要求其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乙方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12、在乙方实施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费用、款项或签署的任何协议(如结算协议,退场协议等)均应视作甲方在被胁迫、敲诈情形下做出的可撤销民事行为,不代表甲方的真实意思,甲方有权在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后,予以撤销或解除,并向乙方追索所支付的任何款项。甲方行使解除或撤销权利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48小时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不可抗力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非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合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3、双方应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9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果在180天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其他事项1、乙方在生产及运输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产生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乙方承诺不对甲方人员行贿、腐化,不得因业务分歧寻衅滋事。如果发生该类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合同执行期间应妥善处理与其他相关单位、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如果因乙方原因发生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并产生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任何一方单方面转让债权、债务,导致对方被第三人提起仲裁、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其它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5、本合同为非排他性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与其他供应商的业务往来。6、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果发生第三人以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诉讼支出,工期延误等损失乙方均予以赔偿。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反商业贿赂条款本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各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1.1各方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各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1.2各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1.3各方严格禁止其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各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1.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各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各方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1.4各方郑重提示:各方反对各方或各方的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各方发生本条款第1.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1.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1.2款、第1.3款、第1.4款之规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各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争议均提交甲方(即采购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进行裁决。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2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指定联系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7136351联系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帐号:346010101100004332帐号:税号:9150000020289820XH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单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服装城大道2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指定联系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023-67136351联系电话及传真: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帐号:346010101100004332帐号:税号:9150000020289820XH税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附件: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廉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劳务分包、物资购销租赁等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的廉洁从业行为,从源头预防腐败,保证年月日开展的招投标活动公正有效开展、相关合同得以认真履行、涉及的招投标资金安全,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选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廉洁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严格执行中标合同,自觉按照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处),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违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他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打牌等娱乐方式变相收受贿赂;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招标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要求乙方接受其指向性的各种营利性经营服务和安排施工队伍。(六)甲方对乙方关于甲方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行为的举报或处理要求,均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业务的优先邀请投标权。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投标,损害甲方利益。(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明确的相关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及其他消费的,乙方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甲方举报(甲方监督举报电话:_023-67452325_);若乙方向甲方举报一经查实,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乙方1000元—4000元的奖励;若乙方未向甲方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甲方工作人员的,每查实一次,甲方有权扣减本中标合同价款的0.1%作为乙方违约金,累计计算。(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明确的相关行为,经查证每出现1次,乙方承担本中标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的,取消其投标准入资格。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每出现1次,甲方有权扣减本中标合同价款2%作为乙方违约金,累计计算;因上述行为累计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按本中标合同价款8%计算、承担违约金。第五条本合同为甲乙双方本次中标主合同约定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送交双方廉洁纪律监督部门各1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_____月_____日第五章竞选文件格式竞选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一、竞选文件编制及提交须知:(1)竞选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竞选文件被误读或评选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选人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或信息,竞选人都必须正面回答。(3)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都是真实和准确的。(4)评选小组将根据竞选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5)竞选人提交的竞选文件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竞选人全部竞选文件应按规定份数提交。二、承诺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一)竞选人在编制承诺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提交;(二)竞选人竞选文件一旦递交后均不退回。1.21.31.4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竞选文件1.5竞选人名称:(盖章)竞选日期:年月日一、优选响应函致: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1.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优选文件,同意优选人在优选文件中对竞选人的约束。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元(大写)的不含税竞选总价(与竞选报价表金额一致),参加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渝赤叙4标项目第十批设备(随车吊)租赁优选采购项目,并已按照优选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竞选响应文件,遵照优选文件的要求承担供应及一切相关服务。2.如果我方的竞选申请被接受,我方将严格执行竞选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竞选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3.我方同意优选文件竞选人须知规定的竞选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选。我方郑重保证,竞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优选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竞选作废。4.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优选响应函、优选人的书面通知及中选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优选人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优选响应文件。竞选人地址:;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竞选报价书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租期(月)不含税最高限价(元)竞选报价(元)税率(%)备注单价总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单价含税总价1随车吊8.5米台21228500.00684000.00 合计684000.00 备注:1、竞选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驾驶员费用、保养修理费、加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含增值税、附加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随车吊燃油(含尿素)由承租方承担。2、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中选供应商实际入场的设备数量及实际租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的结算为准。报价说明:1、竞选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保留两位小数,单价及总价均不能超过限价(报价单位只能在竞选单价及总价、备注列填写,不得改动表中其他部分);竞选报价评选以不含税价格为依据。2、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产品(12个月),具体情况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若中选供应商接收银行承兑、供应链经融产品后需进行提前兑付时,贴息费用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3、结算、支付方式: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中选供应商方每月10日前对账,11~15日为双方结算日期,中选供应商每月15~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当月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进行线上挂票,达到付款条件后,采购人3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租赁款的95%,每期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中选供应商未提交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账,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不成立,采购人有权停止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供应商负责。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导致的税率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合同不含税总价不变。5、竞选人若有更优付款方式,可单列。竞选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有效,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或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等相关及类似范围。佐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核查营业范围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法定地址:我是(姓名)(身份证号码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需盖竞选人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需盖竞选人公章鲜章)特此证明竞选人(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称)是(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采购项目名称)的竞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竞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竞选人公章)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竞选人公章鲜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需盖竞选人公章鲜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需盖竞选人公章鲜章)备注: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选、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则可不填此页。六、信用承诺和信用中国证明文件竞选人必须为三年内与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无诉讼纠纷的公司,否则,相关竞选将被否决。(一)提供三年内与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无诉讼承诺书无诉讼承诺书致: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编号:)优选文件,并向贵司承诺以下内容:一、我方承诺与贵司在近三年内无诉讼纠纷。特此承诺。1.6.竞选人(公章):年月日(二)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网页截图七、其他资料(一)提供竞选保证金回执单;(二)提供缴纳巨能集采平台维护费回执单。(三)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仅一般纳税人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租赁 随车吊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