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招标公告(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2025)
公告公示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3GC25A01G030
2.2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
2.3建设地点:潜山市痘姆乡孙塝村
2.4建设采购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包含连栋膜棚(含内保温)和高温棉被拱棚,配套基地给排水、供配电及附属设施。
2.5最高投标限价:1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70万元(含第三方试验检测费用);测绘设计费30万元(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分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6招标范围:
(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于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的深基坑等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测绘、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审查;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设计责任;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同时包含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文物调查等所有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
(3)采购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4)施工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和围护、土建、安装、管线、机电设备、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 、第三方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及购备件检测、复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实体检测,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施工监测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有试验检测)、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杆线迁移等所有费用、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7)项目运营。工作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具体详见框架性运营合同。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运营期20年
2.8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下列(1)、(2)、(3)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
若投标人不能具备以上(1)、(2)、(3)项资质的,可组建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④牵头人为运营单位。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6 财务要求: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但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相关手续。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相关手续。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
地 址:潜山市痘姆乡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9309666626
10.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与乔公路交口西北100米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56-5715788、18365157988
10.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10.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潜山市政府大院内
电 话:0556-8932940
11.其他说明
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1.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11.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11.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11.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11.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1.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1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开户行名称: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0306662166600000017000314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09320951000002003307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5446926
13.特别提示
13.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4〕67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
13.2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13.3本项目投标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得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13.4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3.5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3GC25A01G030招标人: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二○二五年四月特别提醒一、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二、本次招标将对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评审,请投标人务必慎重作出投标报价。三、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提交,以防止影响正常投标。四、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电子投标平台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五、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转换时务必仔细核对、检查。六、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文件如未特别注明,均为投标人按规定格式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八、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3GC25A01G0302.2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2.3建设地点:潜山市痘姆乡孙塝村2.4建设采购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包含连栋膜棚(含内保温)和高温棉被拱棚,配套基地给排水、供配电及附属设施。2.5最高投标限价:1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70万元(含第三方试验检测费用);测绘设计费30万元(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分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6招标范围:(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2)设计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于保障施工质量安全的深基坑等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测绘、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审查;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设计责任;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同时包含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文物调查等所有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3)采购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4)施工部分: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和围护、土建、安装、管线、机电设备、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及购备件检测、复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实体检测,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施工监测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有试验检测)、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杆线迁移等所有费用、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7)项目运营。工作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具体详见框架性运营合同。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运营期20年2.8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下列(1)、(2)、(3)项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3)运营单位要求: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若投标人不能具备以上(1)、(2)、(3)项资质的,可组建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④牵头人为运营单位。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3.6财务要求:无。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但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相关手续。(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②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相关手续。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5.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开标时间及地点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2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8.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0.1和10.2。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人: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地址:潜山市痘姆乡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930966662610.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全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潜山市梅城镇南岳路与乔公路交口西北100米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0556-5715788、1836515798810.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10.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10.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潜山市政府大院内电话:0556-893294011.其他说明11.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11.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11.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11.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11.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11.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1.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1.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1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开户行名称: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10306662166600000017000314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25009320951000002003307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425544692613.特别提示13.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4〕67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13.2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13.3本项目投标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得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13.4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3.5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2025年4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潜山市痘姆乡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EPCO)1.1.5建设地点潜山市痘姆乡孙塝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3)运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安全规范及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财务要求:见附录2(3)业绩要求:见附录3(4)信誉要求:见附录4(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见附录5(6)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见附录6(7)其他要求:见附录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分包金额要求:30%及以上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涉及承包人资质证书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内容(主体、关键性工作项目除外)依法专业分包,承包人将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分包商、分包合同报监理单位确认,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600万元。(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无。☑有,具体如下:测绘设计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57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为完成招标人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及实现本项目功能目标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测绘、设计、图审、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运营、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的责任、义务发生的费用等。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谨慎报价。投标人商务标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80日历天内有效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第二类:纸质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3.4.1投标保证金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4)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不适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①(建筑业)中小微企业。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披露不良行为记录。备注: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1个条件和第2个条件。2.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5)其他要求: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④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⑤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编制的特殊要求(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本项内容与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重难点评审相对应,投标人必须在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中全面重点阐述。(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3)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编制采用:☑明标。□暗标。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和(或)盖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须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填写及签字盖章。1.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注:安徽省内注册企业)的,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3.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4.2.1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开标现场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5.2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评标结果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等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7.4.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比例:中标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3)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7.4.1履约担保即付保证保险。(4)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不减免□减免,适用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5)其他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文件如未特别注明,均为投标人按规定格式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3、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10.2投标文件制作方法1、投标人应登录网址(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后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2、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按钮并找到下载的.AQZF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CA数字证书然后点击“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查看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说明”制作投标文件。4、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10.3合同价款结算(1)签约合同价款:签约合同价款=中标价(设计费、运营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不再另行支付);(2)合同价款结算:施工图设计完成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后,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并与施工方核对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审核报告(下称第三方审核报告)为准。承包人投标报价(承包人中标下浮率)作为本项目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即合同价款=第三方审核报告金额×(1-中标下浮率)。本项目中标人承担的设计费包含在竣工结算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设计费。10.3合同价款结算如项目经审定的竣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则以中标价作为最终经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投标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3)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①可以按18清单计价规范及定额计价的工程:经图纸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建标〔2021〕46号)和《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1号)及安庆市相关文件。②无法按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工程:按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对最高投标限价中公布了相应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的,以公布的相应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下浮率后的价格作为结算时计算价格。对最高投标限价中未公布的工程需要询价的,采用多方询价后的价格作为结算时计算价格。(4)施工图预算中材料价格的确定:①有信息价的:按照安庆市建筑管理处网站发布的《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执行。②无信息价的:《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没有的,由区询价专班进行市场询价后确定,询价部分材料在结算时不再下浮。注:中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5)运营费用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此项费用。10.3.2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秘〔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使用“安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10.3.2相关政策要求《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3)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相关信息登记。(5)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方式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6)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7)中标人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现场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道路和堆场硬化、裸土覆盖(绿化)等抑尘降尘措施。注: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8)本项目招标文件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注: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10.4证明材料(1)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及奖项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2)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业绩、奖项、人员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示(如投标人相关业绩属于涉密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涉密部分不予公示)。10.5费用缴纳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第一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10.6农民工工资要求(1)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严格执行“潜人社[2015]6号”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金额:合同价款的2%。10.7投诉的提交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8932940。在线方式提出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材料。10.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解释。10.9备注(1)本招标文件中参与评审的业绩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业绩)。(2)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注:安徽省内注册企业)的,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4)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0.10特别提示①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函〔2024〕679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挂证”现象。10.10特别提示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③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得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④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⑤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0.11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10.12评标结果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中标(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10.13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10.14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承担施工工作内容的成员方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需提供以下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设计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施工负责人(1)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施工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4.本招标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本招标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资历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具备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注: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技术负责人不可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注: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说明施工员1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不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质量员/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15]206号文第一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任一人即可。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其设计或咨询成果已公开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三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的。(13)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4)被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6)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投标无效。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及币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标投标文件中使用的币种均须为人民币。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相关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属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指重大偏差,由评委会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出示原件供现场查验或经查验不合格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招标文件中所附投标文件格式在规定部位盖章或签字的;(3)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4)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承包人建议书、施工方案评审文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9)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予以答复。2.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技术资信标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联合体协议书(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诚信投标承诺书(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承诺(6)服务方案(7)资信业绩部分(8)其他资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招标人未提供格式的,由各投标人自行根据需要提供。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2.1条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必须将上次提交的投标文件撤回,补充、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提交。4.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2.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自行在网上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5.2.3招标人进行解密;5.2.4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投标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2.5休会,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审。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6.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4.2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6.4.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违法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拟派项目经理与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承诺”不符;(7)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注:如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上述第(6)项情形的,还应记该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公示期满,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中标候选人被核实的业绩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不一致时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且对此不良行为予以披露并依法处理。签署总承包合同之前,若招标人通过再次核查或接受举报等方式发现中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况,将在核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对此不良行为予以披露并依法处理。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在本章第7.2款规定的媒介公示后招标人将不另行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费。7.3.1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率中标金额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500~1000万元0.55%1000~5000万元0.35%5000万元~1亿元0.2%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7.3.2造价咨询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规定标准收取。收费基础工程类型单位工程金额(万元)费率:‟100以内200以内500以内1000以内2000以内5000以内10000以内10000以上工程量清单编制中标价建筑工程4.84.33.83.43.02.82.52.3安装工程5.04.64.03.63.12.92.62.4最高投标限价(标底价)中标价建筑工程2.01.81.61.41.31.21.11.0安装工程2.11.91.71.61.41.31.21.1钢筋及预埋件计算10元/吨说明:①按上述收费标准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②“建筑工程”适用建筑工程及配套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安装工程”适用单独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含二次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建设单位(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5.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在线提交异议、投诉,且电子交易系统支持(潜在)投标人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形式和响应性评审(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3)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信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技术资信标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联合体协议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雷同性分析: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将不予通过。(12)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2.1.2商务标初步评审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总承包方案:5分设计方案:10分设计团队:5分施工组织设计:5分运营实施方案:4分投标报价:71分。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总承包方案5分(1)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3分)①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优的得2.01-3.00分;②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01-2.00分;③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一般的得0.00-1.00分(2)总承包管理重点及难点分析(2分)①总承包管理重点及难点分析优的得1.31-2.00分;②总承包管理重点及难点分析基本合理的得0.71-1.30分;③总承包管理重点及难点分析一般的得0.00-0.70分设计方案10分(1)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3分)①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优的得2.01-3.00分;②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基本合理的得1.01-2.00分;③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一般的得0.00-1.00分(2)对项目的理解及设计思路(2分)①对项目的理解及设计思路优的得1.31-2.00分;②对项目的理解及设计思路基本合理的得0.71-1.30分;③对项目的理解及设计思路一般的得0.00-0.70分(3)总平面图布局(2分)①总平面图布局优的得1.31-2.00分;②总平面图布局基本合理的得0.71-1.30分;③总平面图布局一般的得0.00-0.70分(4)工程设计方案(3分)①工程设计方案优的得2.01-3.00分;②工程设计方案基本合理的得1.01-2.00分;③工程设计方案一般的得0.00-1.00分设计团队5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职责的一方)拟派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包括:测量(或测绘)、勘察(或岩土)、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上述专业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同一人同时具有多个专业按一个专业计。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拟派相关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上述扣分]施工组织设计5分(1)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满足施工需要等进行综合评分。①主要施工方法优的得0.71-1.00分;②主要施工方法基本合理的得0.31-0.70分;③主要施工方法一般的得0.00-0.30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合理;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等进行综合评分。①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优的得0.71-1.00分;②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合理的得0.31-0.70分;③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一般的得0.00-0.30分;(3)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针对本工程特点,应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分。①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优的得0.71-1.00分;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31-0.70分;③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一般的得0.00-0.30分;(4)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如有“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则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投标人应在重难点章节重点表述。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①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优的得0.71-1.00分;②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31-0.70分;③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一般的得0.00-0.30分;(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进行综合评分。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优的得0.71-1.00分;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基本合理的得0.31-0.70分;③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一般的得0.00-0.30分;智慧农业产业园运营实施方案4分(1)整体落地操作性:与设计方案吻合,统筹考虑项目范围内业态整体运营及管理模式、运营测算等①整体落地操作性优的得1.31-2.00分;②整体落地操作性基本合理的得0.71-1.30分;③整体落地操作性一般的得0.00-0.70分;(2)运营团队实力:运营团队人员配备全面合理、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较强,能够充分满足项目运营需要。①运营团队实力优的得1.31-2.00分;②运营团队实力基本合理的得0.71-1.30分;③运营团队实力一般的得0.00-0.70分;不良行为记录的应用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有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且投标截止日处于公示有效期内(公示有效期即限制行为开始时间至限制行为结束时间),扣2分。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实时查询为准。2.2.2(2)投标报价(71分)(1)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2)确定评标基准价a.确定评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a)通过报价文件(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b)评标价降幅≥5%[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注: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均包含暂估价、暂列金额。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1以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项目按流标处理。(a)当M(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下同)<9时,有效评标价全部进行算术平均;(b)当M≥9时,按技术资信标详细评审总分值由高到低确定9名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仅计9名,但前述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投标人均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d.确定评标基准价上述“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1”中如有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和评标价平均值B1的95%中低值的,则去除该评标价后且不递补,重新计算一次,即为评标价平均值B2。上述“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1”中如无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异常低价规定指标时,则B2=B1。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B2×C其中:C值由招标人代表或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从0.985、0.99、0.995、1.0、1.005中随机抽取确定。每个标段单独抽取C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复核,复核后确定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未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不进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①评标价的偏差率偏差率=(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即x.xx%),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②评标价得分计算(a)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b)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本招标项目E1=1;E2=0.5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注:(1)上述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团队、施工组织设计、智慧农业产业园运营实施方案评分项中,评委在打出各主观评分项最低分或者不得分时,须书面说明理由。(2)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团队、施工组织设计、智慧农业产业园运营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评审,评委独立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算术平均后的得分作为该投标人的相应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3)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投标人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如为退休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或摇号决定排名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商务标初步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资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技术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具体评标程序如下:①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②对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资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A;③对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④对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⑤失信行为核查;⑥按照投标人总得分(A+B)按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3.1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1款规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全部通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一律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技术资信标评分3.2.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第2.2.2(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资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A(评委根据评审原则独立评出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得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3.2.2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3商务标初步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2款规定对资格评审和技术资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初步评审。全部通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一律否决其投标。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4投标报价评分3.4.1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B。3.4.2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失信行为核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实时核查并总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网上核查(核查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若核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如果组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3.7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由承担相应施工职责的企业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体评审要求如下:投标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未提供相关截图,按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登录安徽省住建厅网址http://dohurd.ah.gov.cn/site/tpl/9311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2022〕748号)进行综合判定,即: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50人以上。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企业: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投标人所提供截图信息与实时查询结果不一致,以实时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将该情形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3.8评标结果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8.4评标结果3.7.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8.4.2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1~3名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9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违法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拟派项目经理与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承诺”不符;(7)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注:如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上述第(7)项情形的,还应记该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3.10中标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在编写专用合同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寿光模式智慧农业产业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