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2025)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CQS25C003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CQS25C003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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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0304 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500460404AF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
900,000.00元
1
项
(一)服务范围: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和缙云校区5套污水处理系统。 (二)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对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的要求。 (三)服务标准:污水经处理后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标准再排入市政管网。
最高限价总计: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限 3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18日 至 2025年4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9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9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
采购经办人:成老师、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485003 023-684854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晓玲 吴荐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80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玲 吴荐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18096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磋商--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终审稿).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
最高限价:9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CQS25C00304采购执行编号:1708-BC2500460404AF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三、项目概况-6-※四、服务及质量需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三、付款方式-14-※四、其他-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5-二、评审标准-17-三、无效响应-19-四、采购终止-2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一、磋商费用-2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三、磋商要求-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2-五、成交通知-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2-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交易服务费-24-九、签订合同-24-十、项目验收-25-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7-一、经济部分-28-二、服务部分-30-三、商务部分-3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4-五、其他资料-39-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901其他未列明行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90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4月29日北京时间10:00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联系人:成老师、王老师电话:023-68485003、023-68485488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彭晓玲吴荐邮编:400023电话:023-6711809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2.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1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本表和第一篇第一条“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填写。2.2.※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和缙云校区5套污水处理系统。(二)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对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的要求。(三)服务标准:污水经处理后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再排入市政管网。2.3.三、项目概况1.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科创中心有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两栋大楼综合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250T/天和50T/天,弘医楼实验室污处理系统为30T/天,不含负一楼综合废水池;缙云校区兰苑原IVD研究院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30T/天,教学区A4、A5污水处理系统每天污水处理量约为10T。以上两个校区5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均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再排入市政管网。1.1污水处理站设施基本情况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及规模见下表:序号设施名称数量建设情况工艺技术设计处理能力 (吨/天)实际运行水量(吨/天)1综合废水处理站1座已建A/O+消毒工艺2502202实验室废水处理站1座已建MBR膜+消毒工艺50403弘医楼实验室污水站1座已建/30254设备间1座已建加药间、风机房、污泥脱水房、泵房5在线设备1套已建COD、氨氮、pH、余氯、数采仪等6值班室1座已建PLC工控机1.2污水处理站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工艺类别名称数量结构形式1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调节池1座钢砼/地下式2事故池1座钢砼/地下式3沉淀池1座钢砼/地下式4MBR膜池1座钢砼/地下式5综合废水综合废水调节池1座钢砼/地下式6事故池1座钢砼/地下式7pH调节池1座钢砼/地下式8水解酸化池1座钢砼/地下式9接触氧化池1座钢砼/地下式10沉淀池1座钢砼/地下式11消毒池1座钢砼/地下式12污泥池1座钢砼/地下式1.3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一览表序号工艺类别设备名称规格、参数数量1实验室废水设备原水1#提升泵0.75kw1台2原水2#提升泵0.75kw1台3MBR1#抽吸泵0.37kw1台4MBR2#抽吸泵0.37kw1台5沉淀池1#排泥泵1台6沉淀池2#排泥泵1台7MBR1#反洗泵0.37kw1台8MBR2#反洗泵0.37kw1台9MBR1#排泥泵1台10MBR2#排泥泵1台11事故池1#提升泵0.75KW1台12事故池2#提升泵0.75KW1台13罗茨风机1#3KW1台14罗茨风机2#3KW1台15膜清洗加药装置100L、ASK8032套16氢氧化钠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17双氧水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18酸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19硫酸亚铁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20PAC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21一体化污水设备LDYTJ-50m³/d、PP材质1套22MBR膜组件1套23电动葫芦行车2套24pH仪表YAMEI-5000PH1套25综合污水设备原水1#提升泵1台26原水2#提升泵1台271#环流立体曝气装置1台282#环流立体曝气装置1台29污泥提升泵1#1台30污泥提升泵2#1台31除臭离心风机5.5kw1台32活性炭吸附箱HXT-III型、3000m³/h1台33事故池1#提升泵1台34事故池2#提升泵1台35混合液回流泵1#1台36混合液回流泵2#1台37消毒池排水泵1#1台38消毒池排水泵2#1台39环流立体搅拌机4台40排泥泵1#1台41排泥泵2#1台42PAC加药装置500L、搅拌机0.37kw、磁力泵二台1套43PAM加药装置500L、搅拌机0.37kw、AKS803二台1套44酸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45氢氧化钠加药装置100L、ASK8031套46消毒设备1套47污泥叠螺机LD-101、1.1kw1台48在线监测设备污泥浓度计YAMEI-5000S1台49pH仪YAMEI-5000PH2台50COD在线监测仪XRP COD 20161台51氨氮在线监测仪XRP NH3-N 20161台52数据采集仪K37A1台53余氯在线监测仪1台54其他设备电控柜PLC1台55动力电源柜1台56工控机1台2.4.※四、服务及质量需求(一)运营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1.派遣专业的操作人员操作运行管理污水处理系统,负责污水处理的日常加药、维保及记录工作;2.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设备防腐处理每年不低于2次;3.按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对排放水质及噪音、废气进行监测分析(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及每半年、全年分别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检测),其监测频率、内容和运营管理按照环保要求进行;4.保证排放污水及相关运营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或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污水管理纸质及电子台账。负责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中的汇报和答疑及环保网络排放水质指标数据按时上报;5.负责重大疫情或污水应急事件时排放污水水质处理达标排放;6.负责预处理设备的日常加药检测、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和正常运行;负责在线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维修、试剂购买,确保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7.负责消毒药剂和污水处理站其他药剂的购买和使用,并严格按消毒产品、化学药品管控要求进行运输、储存、管理和使用,保证安全,根据设计要求,本项目消毒药剂要求使用活性氧消毒粉(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8.负责对学校污水处理站所有生化池,包括化粪池、衰变池、预处理池及相邻管道进行清掏,并按要求对清掏出的污物、污泥进行规范化化处置,每年不低于2次,清掏处置相关影像和记录资料交采购人存档。9.负责污水处理站包括实验室废水及综合污水处理废水格栅、化粪池、调节池系统、厌氧、好氧系统、沉淀过滤系统、污泥处置系统、投药消毒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及各功能池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二)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质量工作要求1.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采用“全权委托负责制”,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含应急设施设备)和设备保养及相关工具,提供污水站正常运行所需化学药品及维修维保材料,保证污水按照国家要求稳定达标排放。2.每日工作项目要求2.1检查清理除化粪池以外的格栅池、生化池等池的垃圾;2.2检查进出水池液位是否正常;2.3检查设备各生化池内的水位控制器动作是否正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调整;2.4检查控制柜的所有自动、手动功能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2.5清洁检查控制柜内的继电器、接触器、短路保护器、变频器等电气元件技术性能是否良好,如有误差应及时维修或调整;2.6检查控制柜的液位信号、工作指示信号及报警信号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2.7检测机电设备的工作运行电流并作记录,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修复;2.8检查污水站中的所有管网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修复或采取相关应急措施;2.9检查污水站中所有阀门是否运行正常,并及时维护;2.10清理污水站中的垃圾,并保持地面和箱体清洁干净无锈蚀。2.11检查各生化池填料、活性淤泥、回流淤泥、浮渣、PH值、含氧量等各类生化指标是否异常,并及时调整。3.每月工作项目要求3.1清理水泵、管网的污物,以防堵塞,调整和加固水泵底座及相关固定连接螺丝,检查电机绝缘电阻、紧固电线连接螺丝、电机等固定螺丝并作记录,检查水泵提升功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3.2对曝气机进行过滤网、油量、轴承等清洁检查保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3.3按排污许可要求进行第三方进行水、气、声排放指标项目的监测。3.4统计月排放污水、消毒药用量、检测指标合格率、用电消耗等报表。3.5检查和校验PH检测仪、液位计、余氯监测仪等相关仪器仪表,进行超声波流量计、COD、氨氮等在线监测设备的季度比对监测。3.6总结当月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及进行下月工作计划,相关资料归类存档。4.每年工作项目要求4.1对污水处理生化池系统、机电设备系统、管网系统、除臭排气系统、消毒投药系统等每年一次大保养维护;4.2配合学校提供及办理排污、排水许可证所需的相关数据资料等工作。4.3统计汇总全年污水处理站运营资料并装卷存档。5.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污水管理制度,如岗位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消耗品管理制度、能耗管理制度、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6.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维内容6.1巡检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指派专人负责,可以及时解决的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应急反应、跟踪处理,直到设备正常为止。定期对各系统进行巡查,其中应加强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系统、格栅系统、消毒系统特别是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等的检查,定时填写巡检记录。设备巡检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好像胶手套相关维护维修保养工具。6.2运行前检查6.2.1巡查污水处理站所有的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待机状态,看各池液位,确认哪些需要开机处理。6.2.2检查各仪表(流量计)的设定范围是否合理。6.2.3检查栏杆、扶手、盖板是否安装齐全、牢固可靠,人易接触到的转动设备是否带有防护罩、防护网,检查生化池污水检查井盖板是否完好。6.2.4检查设备类型、编号、就位状况与记录情况一致,落实动力电源供应情况。6.2.5检查各种所需药剂是否充足,检查设备是否加足了润滑剂及防锈剂。6.2.6检查主要人行通道是否畅通,对横跨主要通道的管道是否做了保护措施。6.3定期保养6.3.1一般情况下,设备连续运转一个月或停机一个月后重新开机应保养一次,润滑油首次使用运行50—100小时需要更换,以后第三个月更换一次,不得过满或欠缺。包括如下内容:6.3.1.1检查所有轴承以及电机润滑是否良好,检查接头及管路是否阻塞、泄漏和损坏。6.3.1.2阀门仪表是否有损坏或其他缺陷,是否需要更换,管道和阀门是否畅通、有无泄露。6.3.1.3检查电控箱接头有无变色、发热、异响、损坏。6.3.1.4检查投药系统是否清洁和投药阻塞。6.4取样分析每班按规范采样一份排放污水,分析水中的PH、总余氯或活性氧、悬浮物、色度等,采样要求及时、认真如实记录。6.5制定完备的设备维修方案6.5.1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使之处于最佳运行状态。6.5.2对所有构筑物进行清理维修,使之能正常运转,发挥正常功效。6.5.3保持设备的清洁与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定时擦抹设备上的灰尘、紧固螺丝适当的涂抹润滑油或黄油、清理杂物以免吸入设备内)。6.5.4对各生化池进行出渣清掏时应严格按照环保管理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妥善保管处置台账。7.污水站安全管理污水处理站的安全管理,主要是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污水处理站本身(包括岗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检查记录表,对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可能存在的隐患、缺陷等进行检查,检查一般一周不少于一次,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或控制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污水站运行安全,安全事故率为0。8.设备设施及工艺管理8.1设备管理系统调查污水站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并建立设备、设施档案资料,制定设备、设施维修、巡检、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维持设备的最佳运行状态;定期安排污水站大修,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大修工作,分解、细化各项工作;8.2消耗品管理详细统计消耗品及其他化学药剂的数量、型号、购买及使用情况,及时购买、备存各类消耗品,做好消耗品入出库管理工作。8.3能耗管理按最佳工艺控制条件,合理利用各种能源(水、电等);严格巡回检查制度,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严禁设备空载运转,合理调度,使设备满负荷运转,节水节能,定时统计汇总分析污水处理站能源及相关药品消耗。8.4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劳保护具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持续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8.5应急管理建立污水处理相关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做好相关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配置充足的污水应急所需的工具、水泵等相关器材和设备。8.6调整最佳运行工况8.6.1运行规律控制,仔细观察分析,寻找出污水站的运行规律,根据运行规律,严格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对异常现象做到发现、分析、解决,并如实记录、及时反应和整改。8.6.2最佳工艺控制,找出适合本项目的最佳工艺控制条件,不断优化最佳工艺条件,对污水处理系统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尽量采取补救措施,提出整改建议。8.6.3监测分析,制定完善的生化池及排放水质监测分析制度,监测分析做到及时、准确、可靠,真正能指导实际操作,如实记录、认真分析、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反馈,加强监测分析仪器设备、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和校验工作。9.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三)其它要求:1.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运转,协调各方面关系;2.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整个污水站的工作,解决污水处理运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3.其他运维人员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做好污水站的日常运行等具体工作。4.选择经验丰富、敬业爱岗的工程师、技师和操作运维工人,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考核和持续培训。5.污水处理站配套设施设备维护,备品备件单个单价500元以内配件费由供应商承担,超过500元的单个配件费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予以更换,配件费由采购人承担,不另计工时费。6.人员配置: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机械维修工1名,维护人员2名。污水处理站工作24小时值班,根据岗位不同,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工作要求资质,持证上岗并上墙公示,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由供应商2025年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该人员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不足1月或供应商成立不足1月,无法提供社保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7.化学药剂要求:(1)PAC(聚合氯化铝):主要含量≥28%。(2)PAM(聚丙乙酰胺):分子量≥1200。(3)双氧水:浓度7.5%(4)硫酸亚铁:工业级,烘干型。(5)消毒剂:主要成分为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单过含量不低于20%,有效氯含量不低于35%。学校污水现场消毒试验中,消毒前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数≥20000MPN/L,消毒剂作用于医疗污水60-90min后粪大肠菌群数低于5000MPN/L(以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的医院污水现场消毒试验检测报告为准,并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网上下载带水印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平台下载的备案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3.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限3年。(二)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的地方为准。(三)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每月对水质检测报告、运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其他记录进行验收。根据合同要求,达到国家水质排放要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3.2.※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承包给成交供应商服务,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工具、产品、配件、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3.※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服务期止。履约保证金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二)采购人按每季度支付。每季度成交供应商出具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成交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发票,在次月5日前提交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3.4.※四、其他(一)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成交供应商所属员工操作时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同时成交供应商对所属员工在学校的所有举止行为负责,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物品损坏或人身伤害,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到所属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纠纷、事故而引起的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的风险,并应就此类风险投足够的保险。(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服务部分的评审。2服务部分(40%)组织体系(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本项目系统建设组织体系,内容为:①组织机构人员配置;②各岗位职责、制度与考核;③员工培训计划等。方案内容完整且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关键分析点;②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④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⑤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⑥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⑦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项目管理实施方案(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本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为:①管理服务目标;②安全管理目标;③项目管理目标;④水质控制目标;⑤管理的合理化建议;⑥档案管理办法等方案内容完整且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应急预案(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本项目污水处理应急预案,方案内容为:1.人员应急演练;2.意外事故应急机制和紧急处理,应急响应时间;3.消防、停电等安全生产类的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整且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安全管理(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污水站安全管理方案,方案内容为:①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②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岗位;③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④明确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安全培训计划和安全演练;⑤安全防护方案内容完整且不存在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实施团队(8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环境类中级及以下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高得2分,环境类中级及以下职称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机械维修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和污水处理工证书(环保协会或者第三方颁发均可)的得2分;4)维护人员同时具有污水处理工证书(环保协会或者第三方颁发均可)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其他工种类别(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0%)业绩(20分)(1)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报告时间为准)所维保或托管运营的实验废水合格水质检测报告(带二维码)的提供一份得2.5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2)提供2023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污水处理运营或维保业绩合同(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和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与时限要求不符、不清晰的合同和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的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1.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和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的,还需提供有合同甲方公章或者其内设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传真件、照片、原件均可)。培训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项目培训方案,方案内容为:1.培训计划2.培训形式3.培训内容4.培训对象5.培训目标方案内容完整且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①要素欠缺、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内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关键分析点;②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④方案不适用本项目特性、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相关内容不利于项目目标实现;⑤方案内容中包含其他项目名称,或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内容;⑥内容空泛,无具体方法或内容;⑦现有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5.8.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5.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10.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1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医科大学的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站污水处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