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JSZC-320412-CZJA-C2025-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9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
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99320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3.993202 万元/叁年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主要对南夏墅社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清运至南夏墅爱卫办中转站。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信用记录
4.营业执照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4-2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3年、预算金额为83.993202万元、当年安排数为27.997734万元。
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4.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注意事项
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0.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1.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1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13.关于深入开展常州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通知》(南银办〔2022〕123号)等文件精神, 深入开展我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及要求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塘路108号
联系人:姜涵康
联系电话:18262984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景尚路1号4楼
联系人:杨璐
联系电话:0519-86801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璐
电话:0519-86801355

南夏墅社区平面图.doc

JSZC-320412-CZJA-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而间正图例第一网格第二网格第三网格第四网格第五网格第六网格江第七网格龙顺第八网格消火栓微型消防站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夏墅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0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3.993202万元/叁年最高限价:83.993202万元/叁年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采购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83.9932021服务内容主要对南夏墅社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清运至南夏墅爱卫办中转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29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3年、预算金额为83.993202万元、当年安排数为27.997734万元。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4.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10.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11.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1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13.关于深入开展常州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的通知》(南银办〔2022〕12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及要求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夏墅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隆家园内联系方式:姜先生、182629847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景尚路1号景尚大厦4楼联系方式:0519-868013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工电话:0519-86801355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供应商按上述时间、地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熟悉项目施工区域内的情况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资料,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费用。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两次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 于2025年4月 25 日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事业部;联系电话:0519-86801355;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景尚路1号景尚大厦4楼。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成交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收取,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缴纳时间: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成交服务费付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4011201201000017845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支行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信息安全产品4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7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8.8绿色采购政策48.81.1.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8.82.2.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8.83.3.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磋商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提供、车辆费、运费、电费、维修费、工具费、交通事故、违章处罚、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响应、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内容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16迟交的响应文件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8.8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全标包适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3 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全标包适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有★号条款要求的,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材料;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没有★号条款要求的,则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委审查,无需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13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本项目采用两次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___/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一、报价(20分) 1价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此处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后的报价。20二、综合实力(30分) 1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22体系认证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及认监委网站查询状态需为“有效”的截图,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93企业实力投标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3分。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4承诺1.承诺人员按采购人要求配备到位,劳动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得2分,否则不得分;2.承诺为本项目全部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投标报价中体现,得2分,否则不得分;3.承诺机械投入设备齐全,机械修理及时,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6三、技术部分(50分) 1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拟制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6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得4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2人员配置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拟制的人员配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6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得4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3安全文明作业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拟制的安全文明作业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6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得4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4布点图本项目预估配套的垃圾桶数量为180个至220个,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服务范围内规定数量范围内的垃圾桶拟制的布点图进行综合评审。(1)布点图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布点图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3)布点图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6分;(4)布点图内容较差、无针对性,得4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5应急预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拟制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10分;(2)方案较具体,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6分;(4)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得4分;(5)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本项目为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对南夏墅社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清运至南夏墅爱卫办中转站。二、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二)付款方式结合考核办法,按月结算。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垃圾清运:中标供应商须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对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广场、楼道口、绿化带周边、商业街等,具体范围详见南夏墅社区平面图)的垃圾每日至少清运二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内垃圾无满溢现象。在夏季高温、节假日等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时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运频次。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将不同类别的垃圾准确运输至小区指定的垃圾分类暂存点或垃圾收集站。清运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需做好扬尘管控,清运场所地面清理等事宜。与南夏墅爱卫办中转站对接协调,保证进场顺利。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生活垃圾调运方案实施调运作业。本项目日产垃圾约15吨,预估配套的垃圾桶数量为180个至220个,日产垃圾数量及预估配套的垃圾桶数量仅为根据社区现状的预测,服务期内垃圾桶及垃圾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总价不予调整。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小区内举办活动、突发卫生事件等导致垃圾量剧增的情况,应及时响应并增加清理频次,确保垃圾桶周边环境整洁。对于居民随意丢弃在垃圾桶周边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进行清理和妥善处置。(二)垃圾桶摆放及清洗:中标供应商需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依据科学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管理和规划垃圾桶的具体放置点位,每月对垃圾桶的摆放位置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垃圾桶布局既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求,又能方便居民使用。供应商针对服务范围内规定数量范围内的垃圾桶拟制的布点图需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中标供应商在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害已有的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如有损害照价赔偿;中标供应商需配备专业的小型电动冲洗车,每周对垃圾桶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清洗,确保桶身外部无明显污渍、灰尘,内部无垃圾残留、无异味保持垃圾桶外观整洁。(三)人员及车辆配置:人员配置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建立固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配备符合准驾车型的清运驾驶员不少于3名。清运驾驶员配备必须是独立服务于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识,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中标供应商需加强对运输车队的安全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开始前一周须按要求将组建的专业服务队伍人员、职责分工及安排方案报采购人备案。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车辆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至少配备3辆1吨及以上电动垃圾压缩运输车。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运输车辆,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垃圾外溢和滴漏;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正常运行,保证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车辆及工具的维修、充电等费用。采购人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车辆用电接入点及电表。车辆用电按表计量,此费用按实支付给采购人。工具要求:需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工具,如垃圾袋、扫帚、铲子、夹子等;如有需要,配备小型垃圾压缩设备,提高垃圾运输效景。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劳动法规定规范用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福利待遇、高温费等,并按《劳动法》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服务人员投保相应的保险(至少应投保人身意外险,每人意外身故和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意外医疗赔偿限额不低于4万元。),在工作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1.清运驾驶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490元;社保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4879元,社保月缴费比例不低于26.2%(即1278.298元/人•月);高温费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过节费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劳保服装费不得低于每人每年500元;人身意外保险缴费不低于每人每年800元;★2.清运驾驶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低于每人每年4464.83元(2490/21.75*3*13);周末加班费不低于每人每年11906.21元(2490/21.75*2*52)。四、其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五、报价方式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提供、车辆费、运费、电费、维修费、工具费、交通事故、违章处罚、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标时以人民币为准。附件1:南夏墅社区平面图附件2: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考评办法为了保障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和范围1、考核对象: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2、考核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三、考核内容(一)作业质量(具体质量标准参考《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二)作业规范1、人员规范:人员作业纪律的遵守情况、行为规范等进行考核。2、车辆规范:对作业车辆的运行、操作的规范情况进行考核。3、管理规范:对上报资料、数据及更改刷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问题整改效果的核查进行考核。(三)社会责任1、对有责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处理。2、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处理。四、考核方式1、日常考评。由社区负责,按照《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每周一、周三、周五(节假日除外)组织人员对作业区域进行日常考评,对考评发现的问题,通过发放《南夏墅社区垃圾清运考评问题整改单》的形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人签收后落实整改。2、现场考评。由街道组织不定期现场考评,进行即时扣分;现场考评不通知中标供应商,每月组织1次。对于现场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中标供应商组织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五、考核质量标准(一)垃圾收集清运质量要求1、由中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要求,配备符合采购需求的车辆和人员;2、垃圾清运工作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至少达到每日二次收集清运的标准。出现垃圾桶满溢的现象应当立即组织收集清运。3、垃圾收集设施无满溢,周边无遗留垃圾;垃圾收集设施清理完毕后,复位并关闭箱门、盖,严禁箱门、盖敞开现象;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行驶,无抛洒滴漏现象。(二)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要求1、清运驾驶人员必须着统一配备的服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进行作业,不得出现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规法行为。2、作业车辆要干净整洁,定期维护,每天清洗。(三)安全文明作业要求1、中标供应商坚持对作业人员每月进行1次安全教育;作业车辆要注意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作业时,要回避行人和非机动车,避免扰民;车辆停放或停车时,要停放整齐,停车必须紧靠侧石,严禁在路口、公交站台等不安全或者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2、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规避;做好作业时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3、中标供应商必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文明作业的教育,树立和维护环卫行业整体形象;作业人员工作时遇到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应尽量避免与行人、商户、居民产生矛盾,发生问题应立即上报,严禁使用过激语言与行为,防止激化矛盾。六、考核运用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考评达标。得分低于95分的,每少1分按每分分值300元扣除垃圾清运服务费。每月考核扣款不设底限,当月考评扣款,从当月结算经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内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月度考核结果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由社区于次月底前与中标人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在被解除合同时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区垃圾清运作业投标。附件3: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项目问题详细描述发现一处扣分扣分上限整改时限备注(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作业1、无正当理由未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或达不到规定次数的254小时2、垃圾收集时对跑冒滴漏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干净的154小时3、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途中有滴、泼、撒、漏现象的154小时4、垃圾收集车辆外挂塑料袋、车容车貌差的154小时5、将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化工等危害性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的154小时6、垃圾收集未按照指定的转运站的(采购人同意的除外)154小时7、发现乱倒垃圾或者接到举报查实的5不限4小时8、收集垃圾后随意焚烧垃圾的10不限4小时9、将火种混入生活垃圾中携带至转运站或终端的10不限4小时10、因转运站设备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的,进站垃圾未服从分流的或组织分流不力的284小时11、运送垃圾进中转站不服从中转站值班人员管理的284小时12、作业车辆未定期维护,每天清洗,消杀没有达到标准的154小时13、用拖拉机或不密闭车辆收运垃圾的224小时14、垃圾桶摆放数量超过社区规定的154小时 15、垃圾桶桶身不整洁,清洗达不到规定次数的154小时 16、未按招投标要求配置车辆、人员的5不限5天未配足车辆为一处、未配足人员为一处。(二)管理规范1、抽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确实有用工不满足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不限每人每项2、接到有关签订劳动合同投诉属实的1不限每人每项3、接到有关工资福利补贴发放不及时或不发的投诉,经查属实的1不限每人每项4、接到有关“五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投诉经查属实的1不限每人每项5、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采购方交给的指令性任务,每发生1次2不限6、未按要求为所有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的2不限 每人每项7、不进行安全教育,无教育台账的1不限1天8、未穿戴作业单位统一规定的反光安全标志服、帽的1不限4小时9、因环卫作业车辆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5不限10、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未能正确妥善协调处置,造成恶劣影响的5不限11、作业车辆未按照规定开警示灯和鸣警示音的1不限4小时(三)安全文明作业1、不按照规定着装、穿拖鞋的1不限4小时2、作业人员当班集聚、聊天的1不限4小时3、作业人员当班围观突发事件或就地闲逛购物的1不限4小时4、作业车辆在岗作业时车辆无故停留休息的1不限4小时5、车辆容貌未保持完好、密闭、整洁、安全的1不限4小时6、不文明作业,操作不规范、故意扬尘的2不限4小时7、车辆乱停乱放,有超速、在快车道上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违规现象的1不限4小时8、作业工具、车辆未紧靠路边停放,或者停靠在公交车站、消防栓旁。收集车未在作业方向设置警示标志1不限4小时9、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收拾废品1不限4小时10、作业人员与行人、商户、居民产生矛盾,使用过激语言与行为的1不限4小时 (四)社会监督1、被媒体曝光属实的5不限2、被市民投诉查实的2不限3、出现问题被市、区、镇领导督办的,被市、区、镇领导点名批评的,以及在区点评片中出现的问题2不限市考评一个问题3倍扣分,区考评一个问题双倍扣分。备注:1、本考核细则视管理实际情况,可由社区作适当调整及补充。 2、本细则的贯彻执行由社区负责监督、检查、解释。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中标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元(小写)。开具税率为%的增值税发票。本合同总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车辆费、运费、电费、维修费、工具费、交通事故、违章处罚、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一年服务期限:第五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制,合同期内费用一律不予调整。4.付款方式:结合考核办法,按月结算。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6.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垃圾清运:(1)乙方须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对小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广场、楼道口、绿化带周边、商业街等,具体范围详见南夏墅社区平面图)的垃圾每日至少清运二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内垃圾无满溢现象。在夏季高温、节假日等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时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运频次。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将不同类别的垃圾准确运输至小区指定的垃圾分类暂存点或垃圾收集站。(2)清运过程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需做好扬尘管控,清运场所地面清理等事宜。(3)与南夏墅爱卫办中转站对接协调,保证进场顺利。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生活垃圾调运方案实施调运作业。(4)本项目日产垃圾约15吨,预估配套的垃圾桶数量为180个至220个,日产垃圾数量及预估配套的垃圾桶数量仅为根据社区现状的预测,服务期内垃圾桶及垃圾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总价不予调整。(5)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小区内举办活动、突发卫生事件等导致垃圾量剧增的情况,应及时响应并增加清理频次,确保垃圾桶周边环境整洁。(6)对于居民随意丢弃在垃圾桶周边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进行清理和妥善处置。2.垃圾桶摆放及清洗:(1)乙方需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依据科学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管理和规划垃圾桶的具体放置点位,每月对垃圾桶的摆放位置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垃圾桶布局既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求,又能方便居民使用。供应商针对服务范围内规定数量范围内的垃圾桶拟制的布点图需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损害已有的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如有损害照价赔偿。(3)乙方需配备专业的小型电动冲洗车,每周对垃圾桶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清洗,确保桶身外部无明显污渍、灰尘,内部无垃圾残留、无异味保持垃圾桶外观整洁。3.人员及车辆配置:(1)人员配置要求: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固定的专业服务队伍,配备符合准驾车型的清运驾驶员不少于3名。清运驾驶员配备必须是独立服务于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识,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需加强对运输车队的安全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乙方在合同开始前一周须按要求将组建的专业服务队伍人员、职责分工及安排方案报采购人备案。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2)车辆要求:乙方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至少配备3辆1吨及以上电动垃圾压缩运输车。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运输车辆,车辆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垃圾外溢和滴漏;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正常运行,保证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乙方承担所有车辆及工具的维修、充电等费用。甲方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车辆用电接入点及电表。车辆用电按表计量,此费用按实支付给甲方。(3)工具要求:乙方需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工具,如垃圾袋、扫帚、铲子、夹子等;如有需要,配备小型垃圾压缩设备,提高垃圾运输效景。(4)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规范用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福利待遇、高温费等,并按《劳动法》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5)乙方必须为所有服务人员投保相应的保险(至少应投保人身意外险,每人意外身故和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意外医疗赔偿限额不低于4万元。),在工作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第八条服务考核要求1.详见附件2《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考评办法》及附件3《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3.守约方于争议解决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附件1:南夏墅社区平面图附件2: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考评办法为了保障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和范围1、考核对象: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2、考核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三、考核内容(一)作业质量(具体质量标准参考《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二)作业规范1、人员规范:人员作业纪律的遵守情况、行为规范等进行考核。2、车辆规范:对作业车辆的运行、操作的规范情况进行考核。3、管理规范:对上报资料、数据及更改刷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问题整改效果的核查进行考核。(三)社会责任1、对有责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处理。2、对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处理。四、考核方式1、日常考评。由社区负责,按照《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每周一、周三、周五(节假日除外)组织人员对作业区域进行日常考评,对考评发现的问题,通过发放《南夏墅社区垃圾清运考评问题整改单》的形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人签收后落实整改。2、现场考评。由街道组织不定期现场考评,进行即时扣分;现场考评不通知中标供应商,每月组织1次。对于现场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中标供应商组织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五、考核质量标准(一)垃圾收集清运质量要求1、由中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要求,配备符合采购需求的车辆和人员;2、垃圾清运工作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至少达到每日二次收集清运的标准。出现垃圾桶满溢的现象应当立即组织收集清运。3、垃圾收集设施无满溢,周边无遗留垃圾;垃圾收集设施清理完毕后,复位并关闭箱门、盖,严禁箱门、盖敞开现象;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密闭行驶,无抛洒滴漏现象。(二)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要求1、清运驾驶人员必须着统一配备的服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车辆进行作业,不得出现逆向行驶、闯红灯等规法行为。2、作业车辆要干净整洁,定期维护,每天清洗。(三)安全文明作业要求1、中标供应商坚持对作业人员每月进行1次安全教育;作业车辆要注意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作业时,要回避行人和非机动车,避免扰民;车辆停放或停车时,要停放整齐,停车必须紧靠侧石,严禁在路口、公交站台等不安全或者影响交通的地方停放。2、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规避;做好作业时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保障措施。3、中标供应商必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文明作业的教育,树立和维护环卫行业整体形象;作业人员工作时遇到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应尽量避免与行人、商户、居民产生矛盾,发生问题应立即上报,严禁使用过激语言与行为,防止激化矛盾。六、考核运用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考评达标。得分低于95分的,每少1分按每分分值300元扣除垃圾清运服务费。每月考核扣款不设底限,当月考评扣款,从当月结算经费中扣除。中标供应商在承包期内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月度考核结果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由社区于次月底前与中标人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在被解除合同时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区垃圾清运作业投标。附件3: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质量考评细则项目问题详细描述发现一处扣分扣分上限整改时限备注(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转运作业1、无正当理由未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或达不到规定次数的254小时2、垃圾收集时对跑冒滴漏的垃圾不及时清理干净的154小时3、垃圾收集车辆在收集、运输途中有滴、泼、撒、漏现象的154小时4、垃圾收集车辆外挂塑料袋、车容车貌差的154小时5、将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化工等危害性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集的154小时6、垃圾收集未按照指定的转运站的(采购人同意的除外)154小时7、发现乱倒垃圾或者接到举报查实的5不限4小时8、收集垃圾后随意焚烧垃圾的10不限4小时9、将火种混入生活垃圾中携带至转运站或终端的10不限4小时10、因转运站设备检修、停电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的,进站垃圾未服从分流的或组织分流不力的284小时11、运送垃圾进中转站不服从中转站值班人员管理的284小时12、作业车辆未定期维护,每天清洗,消杀没有达到标准的154小时13、用拖拉机或不密闭车辆收运垃圾的224小时14、垃圾桶摆放数量超过社区规定的154小时 15、垃圾桶桶身不整洁,清洗达不到规定次数的154小时 16、未按招投标要求配置车辆、人员的5不限5天未配足车辆为一处、未配足人员为一处。(二)管理规范1、抽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确实有用工不满足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不限每人每项2、接到有关签订劳动合同投诉属实的1不限每人每项3、接到有关工资福利补贴发放不及时或不发的投诉,经查属实的1不限每人每项4、接到有关“五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投诉经查属实的1不限每人每项5、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区采购方交给的指令性任务,每发生1次2不限6、未按要求为所有服务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的2不限 每人每项7、不进行安全教育,无教育台账的1不限1天8、未穿戴作业单位统一规定的反光安全标志服、帽的1不限4小时9、因环卫作业车辆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并造成恶劣影响的5不限10、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未能正确妥善协调处置,造成恶劣影响的5不限11、作业车辆未按照规定开警示灯和鸣警示音的1不限4小时(三)安全文明作业1、不按照规定着装、穿拖鞋的1不限4小时2、作业人员当班集聚、聊天的1不限4小时3、作业人员当班围观突发事件或就地闲逛购物的1不限4小时4、作业车辆在岗作业时车辆无故停留休息的1不限4小时5、车辆容貌未保持完好、密闭、整洁、安全的1不限4小时6、不文明作业,操作不规范、故意扬尘的2不限4小时7、车辆乱停乱放,有超速、在快车道上行驶、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违规现象的1不限4小时8、作业工具、车辆未紧靠路边停放,或者停靠在公交车站、消防栓旁。收集车未在作业方向设置警示标志1不限4小时9、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收拾废品1不限4小时10、作业人员与行人、商户、居民产生矛盾,使用过激语言与行为的1不限4小时 (四)社会监督1、被媒体曝光属实的5不限2、被市民投诉查实的2不限3、出现问题被市、区、镇领导督办的,被市、区、镇领导点名批评的,以及在区点评片中出现的问题2不限市考评一个问题3倍扣分,区考评一个问题双倍扣分。备注:1、本考核细则视管理实际情况,可由社区作适当调整及补充。 2、本细则的贯彻执行由社区负责监督、检查、解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响应文件应按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签字。本处所指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5、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标时启封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夏墅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不存在以下需要回避的情形:1、同一项目已接受磋商供应商、承包单位等委托的,不得再接受投资主体、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等相对利益关系人的委托;2、同一项目已接受工程量清单编制业务委托的,不得再接受审核业务的委托。3、其他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回避情形的。十一、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说明: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3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江苏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就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JSZC-320412-CZJA-C2025-000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如有,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次投标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含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操作)。本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情况如下(必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国徽面) (人像面)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上述单位负责人情形)进行本项目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操作的,应当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未提供的本《授权委托书》的,视同本项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上述单位负责人情形)进行本项目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操作。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叁年)大写小写    注:1.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投标价格单价合价1      2      3      4      5      ……      合计(一年) 总价(叁年) 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2.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3.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4.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需在投标分项报价中体现且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                        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                              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参考):(1)服务方案(2)人员配置方案(3)安全文明作业方案(4)布点图(5)应急预案(6)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2-CZJA-C2025-0002项目名称:南夏墅社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甲方单位地址甲方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