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河县民政局2025)
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Q-ZHZB2025024-1
项目名称: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3600
最高限价(元):823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23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在青河县内开展低收入人口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供应商 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 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 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 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 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 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 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 面获取操作指南,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 1 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 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 ,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 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河县民政局
地 址:青河县
联系方式:0906-8821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联系方式:18097548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梦薇
电 话:1809754828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青河县民政局.pdf657.2K
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号:ZFCGQ-ZHZB2025024-1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河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Q-ZHZB2025024-1项目名称: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2.36万元采购需求: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在青河县内开展低收入人口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资金来源:上级福彩公益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30分(北京时间)响应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04月29日16: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本项目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河县民政局地址:青河县联系人:阿依加联系电话:0906-88211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联系方式:0906-62650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梦薇电话:1809754828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本项目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河县民政局地址:青河县联系人姓名:阿依加联系电话:0906-88211752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红墩路12号将军城克兰郡3期1栋项目联系人:金梦薇联系电话:180975482873采购项目名称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4采购内容(一)对象排查:通过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对比、入户摸底排查、邻里访问,信息比对,主动发现等方式,对辖区内户籍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低收入人口,以及临时救助对象全面开展摸排工作。重点了解掌握基本信息,经济状况,生活状况,政策享受状况等情况,评估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协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二)家计调查: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工作,采取深入申请家庭,实地查看其生活状况,核实收入、财产等信息并通过与家庭成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其实际困难。向邻居、社区工作人员等了解申请家庭的日常生活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全面家计调查,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支出、困难类型及程度等相关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数据更新等相关工作,核实申请家庭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三)业务培训:对各级经办服务人员和各乡镇社工进行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讲解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相关注意事项、工作要求等,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水平。(四)政策宣传:通过多样化宣传,针对性宣传,互动式宣传形式让更多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的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漏保”“漏救”现象。让群众了解政策执行的标准和程序,便于群众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5资金来源上级福彩公益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6采购概算价、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23600元最高限价(如有):823600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价按废标处理,敬请供应商注意!报价说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0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服务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标准,并通过验收。13合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60%,中期评估后支付20%,尾款支付20%14验收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指标的相关要求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踏勘现场不组织17分包不允许18转包不接受19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0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6:30分(北京时间)22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2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以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的形式提交1.采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下述指定专用账户,金额以到帐为准。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并且在开具保函的银行官网能查验真伪信息(提供保函信息包括有关的查询码、编码、数据等有助于查验真伪信息的),保函原件扫描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支行开户名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0150801040001587(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1.供应商应保证磋商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放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到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磋商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4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5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2025年04月29日16: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6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26标前准备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7竞争性磋商文件解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到后,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8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计费参考(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参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建招协〔2024)4号)文件的规定,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法计取,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电汇30评标委员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次评标专家。3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32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的相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本项目行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3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1、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标项)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6、所有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34其他说明2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5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6其他方式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磋商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开招标过程及公开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38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备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相对应,如有矛盾,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青河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采购、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投标报名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六)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磋商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九)纪律与保密事项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获得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的组成1、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3、竞争性磋商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4、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响应文件由经济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他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一、响应函二、响应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三、报价一览表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七、提供本单位近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2024年第三或四季度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八、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九、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十、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二、供应商(供应商)承诺书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十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十五、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十六、技术部分(格式自拟)十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签章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采购方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投标报价▲1报价应在招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价格不一致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在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3报价时应对下列几点特别注明:3.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3.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特别要求的货物、运输、装卸、验收、税费和相关售后服务等费用及其它附带服务的全部费用;3.3国内供货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货物的国内投标,其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其关税和其他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4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4.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4.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5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时请考虑。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转账、汇款(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电子保函。3.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期截止后退还。4.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需提供一份合同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事宜。5.保证金不计息。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响应文件的签署和递交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上传不完整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供应商应于2025年04月29日16: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新疆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4.响应文件应严格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6、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8、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9、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10、因系统(非供应商行为)的原因,造成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新疆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进行联系。1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投标无效。3、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中规定)未能解密的,也将被视为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撤回。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样品(演示)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2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一)开标准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时参与网上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二)开标程序: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报价一览表要求为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2开标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5人组成;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48小时在新疆政府采购专家中随机抽取。其中熟悉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之二。并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三)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供应商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四)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五)评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4.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有悖于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5.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离在开标后不许修改。6.根据国家计委等七部委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以下为重大偏离:(一)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不一致的,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二)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三)响应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合同条款有偏离情况的);(五)商务条款有偏离情况的;(六)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八)投标报价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7.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8.开标后采购人将审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保证金提交、文件签署情况。在审查时,(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9.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10.采购人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采购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九)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录像监控、照片记录,且由监标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评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磋商程序(1)采用二次(最终)报价的方式。(2)供应商提交的第一次报价在开标现场公布。该报价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3)经过现场答疑及现场磋商后,供应商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二次(最终)报价,最终磋商报价以供应商在磋商现场电子确认《磋商最终报价表》为准。(4)最终报价采取电子的形式提交。磋商方在进行最终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书写,写明供应商名称,并由磋商被授权人签章后,以不见面电子的形式在网上报价。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磋商小组依据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最终报价得分之和。磋商小组确定投标人最终得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六)定标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结果排名第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同步发除成交通知书至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八)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九)特别提示1、供应商应认真研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充分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供应商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6、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7、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十)重新招标和其他方式采购1.重新招标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废标后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2如果排名第一、二的中标候选人,直至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结果,本次招标宣布失败。采购人应依法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其他方式采购2.1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十一)质疑及答复、投诉1、质疑的提出1.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向采购方一次性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方提出质疑。1.3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4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1.5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1.6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7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8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1.9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10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1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质疑的审查和受理2.1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2.2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1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处理及答复质疑。3.2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人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3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4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6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7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处理质疑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质疑人及被质疑人提交或补正材料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3.8采购方经调查、论证、核实,认定质疑不能成立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定质疑成立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但合格报价方仍不少于3家时,依法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报价方,否则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采购方将书面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日期。3.10质疑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由采购方建议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情形。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29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日,向提出质疑,年月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31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方法通过不通过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6是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内容;8是否通过查验注: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不得参与下阶段评审,视为无效投标。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评审1响应文件是否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和加盖了供应商的公章;2供应商是否对同一招标项目做出两个以上报价而未明确效力;3响应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是否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4是否承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伪造证明文件等虚假投标的;6商务条款是否有偏离情况的;7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磋商报价是否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以上有一项不通过的结论为不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入下阶段评审。2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与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见《评标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一报价部分10分1价格得分10分(1)评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3)报价得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二商务部分13分1业绩8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8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所附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含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2人力资源保障措施5分供应商针对该项目提供的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人员流失补充措施,人员招聘制度完整合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5分;项目整体人力资源保障措施包含内容较为全面,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能满足部分需求,基本合理得3分;项目整体人力资源保障措施内容简略,不清晰,可行性差,针对性差内容不完善得2分;未提供0分。三技术部分77分1对项目的认识程度10分1、能准确结合相关政策和理论体系,对与项目相关的政策、理论、案例及其他内容有较深的研究和阐述的,梳理准确、清晰、详细,有一定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依照编写情况得10分;2、提出明确的项目框架的认识深入准确,对与项目相关的政策、理论、案例及其他内容有一定深度的研究和阐述的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3、提出的研究框架比较清晰,对与项目相关的政策、理论、案例及其他内容的研究和阐述不太明确的得2分;4、未提供对项目的认知及现状分析或与项目不符合、不可行的,得0分。2项目实施整体方案13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供应商从服务规划、推进步骤、服务介入模式及重点、社会救助等提供特色服务方案等整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实施整体实施方案思路清晰、专业性强、特色服务方案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3分;项目实施整体实施方案较科学、合理,满足服务需求的得10分;项目实施整体方案的内容简略、不够清晰,可以满足部分服务需求,针对性有缺陷得5分;项目实施整体方案的内容较差、不全面,可行性差,只能满足小部分需求得3分;未提供得0分。3主动发现服务方案7分针对本项目主动发现服务方案:1、主动发现服务方案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详细、可行、描述清晰、严谨,得7分;2、主动发现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较详细、可行、描述较清晰、严谨,得3分;3、主动发现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但不详细、可行性有缺陷但能满足部分需求、描述不够清晰、严谨,得2分;4、主动发现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合理可行性差、描述不清晰,得1分;5、主动发现服务方案未提供得0分。4救助的受理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救助的受理方案:1、救助的受理方案及制度完善,台账建立及基础信息系统录入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救助的受理方案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服务需求的得3分;3、救助的受理方案满足服务需求的,方案可行的得2分;4、救助的受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或者其他情况得0分。5政策宣传服务方案6分针对本项政策宣传服务方案:1、政策宣传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政策宣传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服务需求的,得3分;3、政策宣传服务方案满足服务需求的,方案可行的得2分;4、政策宣传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或者其他情况得0分。6业务培训服务方案7分针对本项目人员职责安排、岗位规范要求、员工考核表及奖惩制、服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等编制方案:1、内容完全符合项目要求、详细、可行、描述清晰、严谨,得7分;2、内容基本符合项目要求、较详细、可行、描述较清晰、严谨,得3分;3、内容基本符合项目要求、但不详细、可行性有缺陷能满足部分需求、描述不够清晰、严谨,得2分;4、内容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合理可行性差、描述不清晰,得1分;5、不提供得0分。7绩效评价服务方案6分针对本项目绩效评价服务方案:1、绩效评价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绩效评价服务方案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满足服务需求的得3分;3、绩效评价服务方案满足服务需求的,方案可行的得2分;4、绩效评价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基本可行,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或者其他情况得0分。8服务质量保证措施7分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有完整合理的实施保障计划及措施,实施服务合理、服务响应及时、满足用户需要的,经综合比较:内容详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满足服务需求的得3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简单,内容编制混乱的得1分;5、不提供或者其他情况得0分。9应急预案6分针对本项目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方案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风险点合理可行、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得当并及时有效得6分;2、应急预案方案较合理,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满足多种特殊情形需求得3分;3、应急预案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4、应急预案未提供得0分。10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9分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及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6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且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懂双语的得9分;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从事3年以社会工作相关工作且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懂双语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从事1年以上社会工作相关工作且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不懂双语的,得1分;其他情形不得分。以上配备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懂维语的证明材料,提供由其本人签署的懂双语(汉语及维语)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从业经历须由其本人提供下载的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期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支付宝截图或下载的社保证明文件),其他情况不得分。注:1、供应商需保证以上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无效资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则视为未提供,会导致扣分或不得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与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救助事务日益复杂多样,需要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服务来满足社会救助对象的需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流程,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在青河县内开展低收入人口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服务内容。总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委会精神,及时高效地完成社会救助对象的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家计调查,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精准完整的相关资料,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推动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二、项目内容对象排查:通过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对比、入户摸底排查、邻里访问,信息比对,主动发现等方式,对辖区内户籍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低收入人口,以及临时救助对象全面开展摸排工作。重点了解掌握基本信息,经济状况,生活状况,政策享受状况等情况,评估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协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家计调查:结合年度动态调整工作,采取深入申请家庭,实地查看其生活状况,核实收入、财产等信息并通过与家庭成员面对面交流,了解其实际困难。向邻居、社区工作人员等了解申请家庭的日常生活情况等方式,对辖区内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全面家计调查,了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的就业、收入、支出、困难类型及程度等相关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录入、数据更新等相关工作,核实申请家庭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业务培训:对各级经办服务人员和各乡镇社工进行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讲解社会救助领域政策及相关专业知识,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相关注意事项、工作要求等,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政策宣传:通过多样化宣传,针对性宣传,互动式宣传形式让更多群众了解社会救助政策的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漏保”“漏救”现象。让群众了解政策执行的标准和程序,便于群众监督,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公平现象。三、项目要求承接项目方派出的社工应符合以下岗位要求:1.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2.具有1年以上社会工作或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流程。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社工岗位需求的正常履职能力和相关工作技能,熟练掌握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等)基础操作。项目需求明细序号费用种类明细数量单位备注1对象排查资金排查户数15600户,每年排查1次15600户/年2家计调查资金家计调查户数1418户,每年调查2次1418户/年3业务培训资金社工培训人数20人,每年培训2次,大型培训1次,80人100人/次4政策宣传资金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纸巾,手提包36520人/次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采购(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报价表;(3)招标(响应)文件;(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项......3.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服务时间、地点、期限4.1服务时间:4.2服务地点:4.2服务期限: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填写)。6.履约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7.验收方式、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8.付款方式8.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8.2付款计划安排:9.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签字:签字:盖章: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系统中相关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及关联,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小组认定为投标无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地址: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联系电话: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响应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三、报价一览表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七、提供本单位近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2024年第三或四季度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八、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九、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二、供应商(供应商)承诺书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十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十五、人力资源保障措施、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十六、技术部分(格式自拟)十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投标函、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签章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一、响应函致(采购人):收到你们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我方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愿以元(大写:),合同履约期限:,,完成上述项目的所有工作。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天。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6、我们愿意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8、该项投标在开标后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元磋商保证金。10、我们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证件和内容真实有效,否则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1、其他说明。12、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年月日二、响应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采购人):我方在仔细阅读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发现任何限制投标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备注1供应商名称2磋商报价小写:元大写:3服务履约期4其他事项申明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大小应写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各供应商总报价与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4、报价说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明细表中某一项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合计(此表可延长)注:1、合计金额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2、请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在本表中详细写明所有服务的投标报价、总价。3、磋商报价必须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评估、管理费(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日常办公设备、耗材、通讯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机构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授权委托人名称)为我的代理人,以,(供应商名称)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授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授权期限不得小于响应文件有效期)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注意:如参与供应商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则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提供本单位近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2024年第三或四季度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