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药饮片 中药代煎代配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莞市东城计划生育服务所、东莞市东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



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5-04-21 18:11

项目概况

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CG2025022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5.样品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7.样品接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2室
8.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9.开标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CA证书、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地点,并进行现场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东城街道东宝路452号
联系方式:0769-2307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628室
联系方式:0769-27233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769-27233088

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相关附件:

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042102).zip

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委托协议.pdf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2-2025-00328采购项目编号:DCCG2025022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人: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2-2025-00328采购项目编号:DCCG20250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3,5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第2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xbiddin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东城街道东宝路452号联系方式:0769-230713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628室联系方式:0769-27233088-第3页-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工电话:0769-2723308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为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及用药安全、给社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中心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药饮片及代煎的供应商,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及其下属16个站点的日常诊疗需求配送中药饮片及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二、报价要求:序号内容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1中药代煎代配服务剂4.341、本项目中药饮片与中药代煎按统一的下浮率报价。以各饮片及代煎服务最高单价限价为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调整,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对应的结算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原则上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如供应商报价95折,在开标一览表中则填写5%,视为下浮率5%。2、饮片供货价格:该项目按中标人(1-中标下浮率)乘以各药品最高单价限价作为供货单价结算。结算金额=各药品最高单价限价(元/kg)×(1-中标下浮率)×实际采购数量。3、代煎服务价格:该项目按中标人(1-中标下浮率)乘以代煎最高单价限价作为结算。结算金额=最高单价限价(4.34元/剂)×(1-中标下浮率)×实际代煎剂数。4、投标人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费用、包装、库运、配送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含费用、保险费、检验费、加工费、耗材费、仓储、人工工资、设备投入、场地、资料费、服务费、可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地区物流配送费用、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一)中药饮片供应1、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交货,合同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必须提供送货单、发票等随货同行,产品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中药饮片的采购情况进行对中标人进行考核,中标人每月10号前和采购人配合完成上月配送药品的对账以及考核结算。每月药品款核对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结算公式:结算金额=各药品最高单价限价(元/kg)×(1-中标下浮率)×实际采购数量。(清单下浮后的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且不进行四舍五入)(二)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1、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交货,合同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必须提供送货单、发票等随货同行,产品按月结算。中标人每月10号前和采购人配合完成上月代煎剂数的对账,如采购人及中标人数据不一致,以采购人数据为准。双方需尽力配合查找相关原因并进行后续处理。每月药品款核对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结算公式:代煎服务结算金额=最高单价限价(4.34元/剂)×(1-中标下浮率)×实际代煎剂数。(下浮后的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且不进行四舍五入)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已办理请款申请的相关手续提交财政部门后如因政策或财政会计部门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第6页-验收要求1期:(一)中药饮片供应1、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采用分期验收方式。3、验收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标准(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及其他法定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4、验收时间:每批次产品送货时,中标人须提供送货清单交采购人使用部门验收。采购人将不定期对货品进行检验时,中标人提供药检报告等资料,采购人记录检验情况。5、验收程序:(1)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送货后及时对中药饮片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规格、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中标人应保证送货文件的真实、完整。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视为确认收货。中药饮片验收合格只表示采购人认可上述验收内容形式上符合采购人要求,并不代表采购人认可中药饮片内在质量验收合格;(2)采购人在接收中药饮片时,对不符合订单要求或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中标人退、换、补,中标人需立即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6、中药饮片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中标人需收回并更换合格中药饮片;由于药检部门抽检出现中药饮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负全部责任,采购人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医疗机构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若对药品质量出现争议,则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检验报告出具有法律约束力鉴定,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连带责任;由于中药饮片质量引起医疗纠纷,中标人需负连带责任。(二)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2、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采用分期验收方式。3、验收执行标准:中标人在代煎中药时必须符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采购人有权随时监控以确保煎药质量。4、验收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5、验收程序:采购人或患者凭中药饮片代配凭证、代煎药凭证签收,签收时须验收。若采购人、患者在验收时发现有漏液、数量不对等情况,在联系中标人后,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患者或采购人进行处理,采购人或患者有权拒收,中标人须负责无条件退换。若因服务质量造成患者进行投诉、信访,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7页-(一)其他要求,1、采购清单仅供参考,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采购人不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量及采购金额,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该采购包扣罚缩减后的最高限价(¥3,500,000.00元)即合同终止。2、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不得更改所供应中药饮片价格及中药代煎其他,服务价格。3、中标人可提供除代煎外的其他加工服务提供服务清单供采购人参考,如散剂,膏方制作服务等。采购人有需求可协商提供相关加工服务。★4、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且在过渡期间应继续向采购人供货,确保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技术标准与要求权序,单数分项预算单价分项预算总价,技术品目名称,标的名称,重所属行业号,位量(元)(元),要求%1.详见医药和医疗器材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101,项03,500,000.003,500,000.00批发业附表批发服务代煎代配服务,0.00,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序参数性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号第一部分以下是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2、中标人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3、中标后按中标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如遇国家、省、市出台要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等政策因素,中标人需无条件同意配合采购人,对中药饮片集采品种参考国家集采政策执行,如中标人不能配合政府集采政策执行,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与中标人的供货合同,重新进行供应商遴选,且采购人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在合同有期限内,如采购需求清单内某一品种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新招采子系统(或政策要求的其他采购平台)挂网采购,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该品种与中标人的供货合同,重新进行供应商遴选该品种供货,且采购人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标人应建立追溯系统,逐步实现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派出专人监督。(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供货要求1、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中标人需随订随送,常规药品72小时内送达,加急药品4小时内送达,按采购人需求送货。2、中标人须保证能够按时按量供应采购人中药饮片目录上的所有产品,并保证此目录内的中药饮片-第8页-在采购期限内可持续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采购人的采购计划。★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若有需求,经报采购人药事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增列入院内中药目录,中标人应保证积极供应。(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中药饮片采购具体品种及每个品种的具体采购数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按批按次交货。(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须充分考虑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拟采购数量和实际采购数量之间的差异而导致的风险并承担该风险。)中标人应保证所配送的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剂型及生产企业相一致。三、配送要求1、运输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国家相关标准标注有相应的运输标志。2、按采购人每次提供的采购计划及时配送,配送不超过72小时,按采购人需求送货。中标人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药房工作人员验收签名。3、中标人负责中药饮片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现场的搬运并协助采购人完成饮片货柜上架、入库、二次搬运等工作。四、质量要求★1、中标人供应的中药饮片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药剂科现用版本)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标准(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要求进行炮制,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药习惯。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中标人供应的中药饮片每个品种每批次须有省市级药检报告或企业自检报告书。符合国家有关注册、检验报告的规定;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注册证书。(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包括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每一批中药饮片的质检报告,质检报告应书写完整并盖企业名章。4、中标人供应的所有饮片二氧化硫等硫化物含量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的规定范围内。5、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等有特殊管理规定的中药饮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7、中标人交付的中药饮片必须洁净无杂质、无伪品、无虫蛀、走油、变质、霉变及非药用部位。中药饮片色泽、特征、气味符合该品种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的规定。片型符合各自规定的要求,厚薄均匀,表面光洁,异形片不得超过10%。8、采购人相关部门每月对销售金额前十位饮片、其余饮片抽取20种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的,予以退货处理。9、生产企业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饮片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10、如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医疗事故或纠纷,中标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11、中标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中有完善的检测流程,具备检测能力。五、对中药饮片的包装要求1、中标人应提供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采取防潮、防-第9页-晒、防锈、防振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2、包装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各种包装规格,满足采购人临床需求。4、若采购人要求中标人供应的中药饮片采用小包装,参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和临床用药习惯,包装规格应能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多种规格;如果有特殊包装需求,需能够满足临床要求。5、中标人供应的中药饮片小包装色标须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18号)》文件的要求。6、中标人供应的中药饮片包装标签:中药饮片在进行多规格单剂量包装时,应在每个内包装袋上和外包装袋上附有该饮片的产品标签。标签包括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毒性中药饮片的包装还须增印毒性中药饮片的药品警示标记。7、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中药饮片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包装材料、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六、中药饮片投标样品要求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投标样品清单及规格要求向采购机构递交实物样品。(样品接收开始时间及接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样品清单及规格要求(10个样品)序号,样品名称,样品规格,数量1,黄连片,15克,2份2,北柴胡,15克,2份3,法半夏,15克,2份4,炒酸枣仁,15克,2份5,牡丹皮,15克,2份6,桔梗,15克,2份7,当归,15克,2份8,制远志,15克,2份9,党参,15克,2份10,赤芍,15克,2份3.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个样品必须按照中药饮片样品标签贴上标签并加盖公章。中药饮片样品标签序号产品名称规格15g/袋投标人名称4.中标人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依据。5.所有中选的中药饮片样品在采购人留样备查。中标人应交付与样品质量一致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样品不相符的,予以退货处理,出现2次内(含2次),采购人给予一次警告;若警告超过2次者视为情节严重,采购人给予中标人处罚当次采购药品款项的5%;若处罚超过3次,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污损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发出成交结-第10页-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至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到期后不取回的样品,则视为自动放弃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中标人须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相关质量标准保证供货产品的实际品牌、规格、质量与投标文件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必须确保为最新生产批号的产品,绝不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入库后剩余有效期不低于1年。2、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批供货清单,按清单验收货物。采购人验收合格方能入库,与采购合同不符或质量不合格或新增品种尚未走完审批流程者不得入库。3、在合同期内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中标人应确保及时请厂家代表或专家到采购人处协助解决问题,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发生一切质量问题(除患者自身保管不妥外),由中标人承担责任。5、对于有效期6个月或以下的产品,中标人保证无条件更换新批号且更换为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产品,采购人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八、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协议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取消其服务,不合格项目未结算款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处以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1)中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2)中标人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3)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采购人损失的;(4)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任务的;(5)供应货品和服务不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拒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返工的;(6)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货达3次的(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7)配送货品时,约定的专职联系人和运送人员未按采购人要求到场,累计达2次的;(8)工作态度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被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或警告)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达3次的;(9)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更改所供应中药饮片价格。中标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采购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10)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采购人,以谋取非法利益的;(11)在任务实施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12)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13)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14)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代为履行的;(15)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企业名称、中药饮片包装等信息变更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办理备案手续,中标人未立即书面通知采购人,导致采购人仍与其履行采购合同的;(16)中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检验报告书等生产销售企业所必须的资格、资质文件中任一项失效或效力中止时,未立即书面通知采购人,导致采购人仍与其履行采购合同的。2、中标人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第11页-并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经两次重新交付仍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3、某些品种如中标人确定无法供货,中标人应当支付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该类货物并由其他供应商供货,且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相关部门发现中标人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含特殊管理规定)的中药饮片,包括但不限于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等,中标人应当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5、合同履行期限内,采购人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不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规定中药饮片片型要求、异形片超过10%的,中标人应当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发生超过3次的,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6、如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的,一经发现,采购人除可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可按最新的《药品管理法》假劣药处罚标准处以违约金,违约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按程序上报当地药品监管部门。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九、退出机制1、中标人必须保障供应,若存在一次供应不足或不及时(按品种算),采购人给予一次警告;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准时供货或备货不足造成科室投诉,经核实后,若投诉出现2次内(含2次),采购人给予一次警告;若警告超过2次者视为情节严重,采购人给予中标人处罚当次采购药品款项的5%;若处罚超过3次,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2、中标人必须保障供应中药饮片质量,若存在采购人验收质量不合格的饮片品种超过当月总采购饮片品种的5%或验收不合格的饮片品种累计达到总实际采购饮片品种的5%时,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3、服务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若累计两次服务考核低于75分(包含75分)的,采购人提出在一个月内整改后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十、考核机制1、采购人将每月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考核,规范化管理。如对考核标准内容进行调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2、若服务考核高于90分(不含90分)的,支付月结费用100%。3、若服务考核低于90分(含90分)的,不足1分按1分计算,每低于一分在月结费用中扣减200元,扣分不设上限。4、服务考核分数低于60分或若累计两次服务考核低于75分(包含75分)的,采购人提出在一个月内整改后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支付采购人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另行补足。《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考核表》-第12页-序号服务质量标准考核标准扣分扣分说明1提供的中药饮片不满足采购人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应的扣15分/次2中药饮片未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扣15分/次3供货时未及时提供当前批次送货单和产品质量证明的扣15分/次4提供的中药饮片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应信息不一致的扣15分/次5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造成医疗事故的扣15分/次6提供的中药饮片包装不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扣10分/次7中标人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扣15分/次扣分合计本考核表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100分-扣分合计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折合饮片)最高单价限价(元)1白扁豆千克73.002白花蛇舌草千克58.003白及片千克435.104白茅根千克58.005白前千克131.606白芍千克200.007白术千克281.008白头翁千克456.009白鲜皮千克459.0010白芷千克50.9011百部千克117.0012百合千克174.0013柏子仁千克260.3014败酱草千克28.0015板蓝根千克66.0016半枝莲千克48.0017薄荷千克42.7018北柴胡千克306.0019北沙参千克154.8020壁虎千克1570.0021萹蓄千克40.0022扁豆花千克260.00-第13页-十一、中药饮片采购清单23槟榔千克78.9024补骨脂千克53.0025布渣叶千克44.0026苍耳子千克42.0027草果千克105.0028侧柏叶千克22.0029蝉蜕千克2266.0030燀苦杏仁千克96.0031燀山桃仁千克150.0032炒白芍千克230.6033炒白扁豆千克80.0034炒稻芽千克26.0035炒莱菔子千克53.0036炒麦芽千克27.8037炒山楂千克44.0038炒酸枣仁千克1129.0039炒王不留行千克48.0040车前草千克52.0041车前子千克88.0042沉香千克740.0043赤芍千克157.0044赤石脂千克20.0045赤小豆千克26.0046川贝母千克7882.0047川楝子千克24.0048川木通千克73.0049川牛膝千克105.0050川芎千克66.0051穿破石千克29.0052醋北柴胡千克318.0053醋鳖甲千克329.0054醋莪术千克61.0055醋龟甲千克339.9056醋三棱千克64.0057醋延胡索千克297.0058大腹皮千克40.0059大黄千克76.0060大蓟根千克65.2061大青叶千克43.9062大血藤千克39.00-第14页-162大血藤千克39.0063大枣千克39.0064丹参千克100.0065胆南星千克81.0066淡豆豉千克67.4067淡竹叶千克54.0068当归千克410.0069当归(头)千克474.7070当归尾千克248.0071党参千克392.0072稻芽千克21.3073地肤子千克58.0074地骨皮千克286.0075地黄千克62.1076地榆千克72.0077灯心草千克462.0078丁香千克120.0079冬瓜子千克206.0080冬葵果千克165.0081冬葵子千克78.0082豆蔻千克162.0083独活千克89.0084独脚金千克705.6085杜仲千克64.0086煅磁石千克31.0087煅龙骨千克635.0088煅牡蛎千克20.0089煅赭石千克25.0090鹅不食草千克71.0091法半夏千克209.0092番泻叶千克51.0093防风千克258.0094防己千克534.0095粉葛千克45.0096麸炒白术千克285.0097麸炒山药千克108.0098麸炒薏苡仁千克47.0099佛手千克110.00100茯苓千克77.00101茯苓皮千克34.40102茯神千克102.00-第15页-102茯神千克102.00103浮小麦千克28.00104覆盆子千克306.00105甘草千克88.00106甘草泡地龙千克576.00107甘草泡蜂房千克2548.00108甘松千克271.00109干姜千克53.00110干鱼腥草千克42.70111岗梅千克32.00112藁本千克286.70113葛花千克72.00114钩藤千克194.00115狗脊千克147.00116枸杞子千克105.00117骨碎补千克135.00118瓜蒌皮千克66.00119瓜蒌子千克79.00120广东升麻千克153.40121广藿香千克47.70122广金钱草千克33.00123桂枝千克27.00124海金沙千克396.00125海螵蛸(鱼古)千克148.10126海藻千克80.00127杭菊花千克132.00128诃子千克42.00129合欢皮千克44.00130荷叶千克48.00131黑顺片千克182.00132黑枣千克46.00133红豆杉千克166.30134红花千克253.00135红景天千克385.00136虎杖千克44.00137花椒千克142.00138滑石碎千克28.00139化橘红千克55.00140槐花千克95.00141黄柏千克179.40-第16页-142黄连千克800.00143黄连片千克800.00144黄芪千克110.00145黄芩千克135.00146黄药子千克47.00147火麻仁千克71.00148火炭母千克23.00149鸡骨草千克100.00150鸡内金千克54.00151鸡矢藤千克44.00152鸡血藤千克33.00153积雪草千克71.00154蒺藜千克98.00155坚龙胆千克378.00156姜半夏千克262.00157姜厚朴千克56.00158姜黄千克48.00159姜僵蚕千克459.00160芥子千克28.00161金银花千克325.00162金樱子千克114.00163荆芥穗千克160.00164酒大黄千克68.00165酒黄精千克182.00166酒女贞子千克30.50167救必应千克62.00168桔梗千克124.00169决明子千克51.00170苦参千克65.00171宽筋藤千克31.00172款冬花千克524.20173昆布千克72.00174莱菔子千克55.00175梨干千克75.00176连翘千克234.00177莲子千克87.00178龙胆千克335.00179龙骨(碎)千克624.00180龙眼肉千克147.00181芦根千克42.00-第17页-181芦根千克42.00182鹿衔草千克78.00183路路通千克31.00184罗汉果个4(元/个)185麻黄千克55.00186麻黄根千克112.00187麦冬千克247.00188麦芽千克21.30189蔓荆子千克218.00190芒硝千克32.00191猫爪草千克1287.00192没药千克237.20193玫瑰花千克162.00194密蒙花千克119.00195蜜麻黄千克61.00196绵萆薢千克67.00197绵茵陈千克57.00198墨旱莲千克58.20199牡丹皮千克251.00200牡蛎(碎)千克18.00201木瓜千克51.00202木蝴蝶千克110.00203木棉花千克42.00204木香千克105.00205南杏仁千克92.00206牛蒡子千克67.40207牛大力千克110.00208糯稻根千克59.00209女贞子千克20.00210藕节千克59.00211胖大海(大海子)千克353.00212泡苍术千克240.00213炮姜千克74.00214佩兰千克37.80215枇杷叶千克37.00216蒲公英千克57.00217蒲黄千克158.00218千斤拔千克132.00219千年健千克73.00220前胡千克253.70-第18页-221芡实千克88.00222茜草千克633.00223羌活千克523.00224秦艽千克177.90225青蒿千克34.00226青皮千克42.00227青葙子千克121.00228瞿麦千克46.00229全蝎千克3765.00230忍冬藤千克27.00231肉苁蓉千克210.90232肉豆蔻千克187.00233肉桂千克82.00234乳香千克138.00235蕤仁肉千克88.00236三七(田七)(片)千克375.00237桑白皮千克101.00238桑寄生(寄生茶)千克21.00239桑螵蛸千克1940.00240桑椹子千克55.00241桑叶千克45.00242桑枝千克19.00243沙苑子千克197.60244砂仁千克380.00245山慈菇千克4588.00246山药千克103.60247山药(无硫)千克121.00248山银花千克141.70249山萸肉千克148.00250山楂千克42.70251蛇床子千克79.00252射干千克194.40253伸筋草千克42.00254生地黄千克62.10255石菖蒲千克180.00256石膏(碎)千克21.00257石斛千克270.00258石决明千克35.00259石韦千克76.00260首乌藤千克40.00-第19页-261熟地黄千克62.00262熟党参千克424.00263水牛角千克147.00264丝瓜络千克127.00265四制艾叶千克65.00266四制香附千克60.60267四制益母草千克46.00268苏木千克50.00269素馨花千克2059.00270锁阳千克351.00271太子参千克188.00272檀香千克1451.40273天冬千克167.00274天花粉千克108.70275天麻千克447.00276葶苈子千克50.00277通草千克1068.00278土茯苓千克84.00279菟丝子千克83.00280瓦楞子千克14.00281王不留行千克44.00282威灵仙千克224.00283乌梅千克61.00284乌梢蛇千克1570.00285乌药千克66.00286吴茱萸千克131.60287蜈蚣千克5728.00288五倍子千克153.00289五灵脂千克271.00290五味子千克168.00291五指毛桃千克88.00292溪黄草千克30.00293细辛千克1000.00294夏枯草千克86.00295仙鹤草千克40.00296仙茅千克308.00297香薷千克41.00298小蓟千克40.00299小通草千克727.00300薤白千克129.00-第20页-300薤白千克129.00301辛夷千克275.00302徐长卿千克148.00303续断千克88.00304玄参千克58.00305旋复花千克120.00306旋覆花千克137.00307血余炭千克95.40308盐巴戟天千克275.00309盐牛膝千克92.20310盐菟丝子千克84.00311野菊花千克115.00312益智仁千克229.00313薏苡仁千克37.80314茵陈千克52.00315淫羊藿千克418.00316鱼腥草千克42.70317玉米须千克68.00318玉竹千克146.00319郁金(片)千克67.00320郁李仁千克222.00321预知子千克68.00322皂角刺千克128.00323泽兰千克25.00324泽泻千克52.60325浙贝母千克308.00326珍珠母(珍珠壳)碎千克21.30327蒸陈皮千克42.00328知母千克80.60329栀子(枝子)千克135.00330枳壳千克53.00331枳实千克85.00332制何首乌千克118.00333制水蛭千克2840.00334制远志千克605.00335炙甘草千克94.00336炙黄芪千克103.00337肿节风千克46.00338重楼千克640.00339猪苓千克375.00-第21页-340竹茹千克33.00341紫草千克921.00342紫花地丁千克62.00343紫苏梗千克49.20344紫苏叶千克58.00345紫苏子千克66.00346紫菀千克174.70347龙脷叶千克175.00348葛根千克44.40349人参叶千克159.00350板栗壳千克40.00351龙葵千克47.00352石上柏千克46.00353银柴胡千克418.60354煨肉豆蔻千克231.00355酒黄芩千克189.00356浮海石千克44.00357茺蔚子千克100.00358鬼箭羽千克293.00359炒黄连千克940.00360灵芝千克139.10361合欢花千克471.00362神曲千克37.00363九香虫千克3938.00364白薇千克127.70365青黛千克138.30366天竺黄千克572.00367小茴香千克51.00368谷精草千克143.70369炒苍术千克216.00370制白附子千克200.00371鸡蛋花千克85.00372绿萼梅千克550.00373三七花千克565.00374龙齿千克1496.00375岗稔千克40.00376地稔千克35.00377大豆黄卷千克58.00378琥珀千克194.00379绞股蓝千克56.00-第22页-380甜叶菊千克118.00381棕榈炭千克55.00382谷芽千克29.00383橘络千克638.00384胡黄连千克820.00385豨莶草千克40.00386络石藤千克39.00387青天葵千克639.60388高良姜千克98.70389小麦千克28.00390艾绒千克75.0022第二部分以下是代煎代配服务采购需求一、中药代煎服务要求1、中标人具有保证煎药质量的各种煎药设备,满足中药煎煮要求。中药配剂(代煎)中心接收到从采购人处传送的处方后,进入处方审核环节。如出现审核不通过的异常处方,返回采购人处进行处理;审核通过的处方经调配复核、浸泡、煎煮、包装等,最后由专车配送到中心、社区服务站或由物流公司收件分拣,按时配送到患者家中。2、采购人负责将需要代配的中药处方、患者电话、收货地址等必要项的详细信息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实时传送给中标人,中标人由专人核实确认后将相应回执传回采购人。当完成患者代配中药的调配及配送时,中标人将信息及时反馈采购人,中标人发现异常处方需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由采购人再次确认。3、中标人应具备满足开展中药代煎、配送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运输等条件,并符合环保、消防等有关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以及包装材料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包装材料符合国家药品包装材料标准的要求。具有保证煎药质量的各种煎药设备,不仅能满足煎药的数量要求,还要满足特色药的煎制要求,能提供特殊煎煮方法(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煎汤代水,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采购人有权随时监控以确保煎药质量。★4、投标人用水水质达到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场地要求1、场地设有中药代煎的各个主要功能区:中控室、配药区、泡药区、煎药区、成品包装区等主要功能区域。★2、中标人对中药饮片存储、代煎场所以及其代煎成品的存储场所均应独立设置,不得与企业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共用生产车间、经营场所、设备及仓库等。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有中药饮片代煎、仓储及配送运营服务场所,该场所的建筑面积需满足项目业务要求用地,且相关业务在该场所内完成;不得委托第三方完成或租借第三方代煎中心完成相关业务。(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第23页-并有权抽查检验;也可派出专人以飞行检查或派驻形式进行监督。中标人需在工作区域配备高清监控设施,在采购人工作区域安装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含网络及硬件设备),以便采购人远程监控中药饮片或煎煮汤液质量,监控区域含调剂、复核、代煎药的浸泡、加水量、煎煮、制膏、物流配送等部门的重点环节工作;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调取视频。三、包装要求1、中药饮片代煎的包装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并出示符合行业包装材料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2、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中药的煎煮汤液均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配送,尤其是煎煮汤液的配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在包装袋上明确贴有患者信息、外用药提醒标识、存储温度等相关标识。煎煮及配送过程全程条码识别。3、中标人煎煮打包的药液容量须能遵医嘱的个性化要求,能满足儿童、特殊人群、外用患者、灌肠患者等人群需求。且门诊超过7剂的处方,可拆分多次配送。四、配送要求1、配送时效:中标人满足采购人饮片代煎代配送的需求,不论供货规模大小均应保证按时按量配送,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中药饮片代煎及配送服务。交付时间不受节假日的影响,药品由中标人直接配送到患者指定地方。配送费为东莞市(全市,下同)内由中标人支付,东莞市外(按快递实际收费标准)配送费到付(即由患者支付全程快递费);配送时效须达到以下规定:(1)由中标人直接配送或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到中心门诊或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门诊或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当天发送的处方,中标人于次日12:00前送到中心门诊或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2)由中标人快递配送到患者的时效:①东莞市内当天发送的处方,中标人于次日上午12:00点前送达患者指定地址。②广东省内(除东莞市外)或广东省外的,交付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应保证药品质量不发生变化。③代煎费用包括用于代煎所需设备和场地的使用费、包装费、运输费、可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地区物流配送费用、人工费、代煎服务费、仓储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④东莞市内免收配送费,东莞市外其他地区患者到付。⑤如有特殊交付要求或其他急送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中标人按协商的时间交付。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将相关药品送至患者处的,中标人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并向患者解释。因此造成患者进行投诉、信访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的责任并负责解决。⑥由于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等原因,物流有可能延迟,须提前和患者沟通具体送达时间。2、中标人须满足患者中药代配及代煎配送等服务需求,不论数量多少均保证按量按时配送,并对中药的煎煮汤液质量和配送服务负责。由专车配送或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到中心或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由物流公司收件分拣按时配送到患者家中。五、追溯及信息化要求-第24页-1、中标人应具有完善的煎药相关制度及流程。中药代煎必须符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中药的代煎应按照接方、审方、调配、复核、浸泡、煎煮、包装、入库、留样各环节递进,不得出现环节缺失。对每张需煎煮的处方的审核、调剂、复核、加水、煎煮等各个环节均可追溯各项数据。2、煎煮情况及数据可全程监控,并保存监控数据一个月或以上,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抽查检验,并派人不定时监督。3、为确保中药饮片代煎代配中药质量稳定,配送及时,需负责完成与采购人信息系统软硬件对接,对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4、信息系统对接:为保障双方数据的安全,投标人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通道与采购人系统对接(包括小程序等),投标人负责保障网络通道的通畅。采购人负责将需要代配的中药饮片处方、患者电话、收货地址等必要项的详细信息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实时传送给投标人,投标人由有资质的人员核实确认后将相应回执传回采购人。当完成患者代配中药的调配及配送时,投标人将信息及时反馈采购人,投标人发现异常处方需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并由采购人再次确认。采购人可以在手机或电脑端小程序或其他软件可以随时监控代煎代配处方的进行状态及患者收货情况。合作期内,与采购人系统对接所必需的系统开发、升级改造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与采购人按双方约定的安全手段保障各自的网络和系统安全。六、备查及留样要求1、煎煮后的药物残渣(药渣)留存24小时以上备查(含24小时)并有标识。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煎煮。对特殊煎煮饮片,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规定的特殊煎法的饮片品种目录煎煮或遵医嘱,并对所调配的饮片和煎煮出的药液进行留样(煎液留样时间:至少10天)。七、人员要求1、中标人的煎药部门应由具备煎药理论实践能力执业中药师或主管中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工作。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中标人应当建立岗位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中标人应当对直接接触中药或煎煮汤液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并接受采购人监督。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中药饮片或煎煮汤液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或煎煮汤液的工作。八、违约责任1、中标人在协议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取消其服务,不合格项目未结算款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处以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1)中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2)中标人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3)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采购人损失的;(4)场地未按要求设有中药代煎的各个主要功能区的;(5)工作区域安装设置远程监控系统的;-第25页-(6)中标人未派执业中药师或主管中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工作或煎药人员没有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证明;(7)工作态度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被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或警告)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达3次的。(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代为履行的。2、如果采购人在临床使用中发现中药饮片或煎煮的汤液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时),需要进行质量检验,则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所在地药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把需质量检验的中药饮片或煎煮的汤液情况通知中标人,无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则中标人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且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中药饮片或煎煮的汤液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采购人及患者的临床用药。每发生一次,中标人需按照0.5万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3、中药饮片或煎煮汤液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等),中标人必须收回并更换合格中药饮片或煎煮汤液;如果药监部门抽检发现不合格的中药饮片或煎煮汤液,中标人必须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因中药饮片或煎煮药液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中标人负连带责任;如因中药饮片或煎煮药液质量问题引起医疗事故或纠纷,中标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出现如上所述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4、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用水水质未达到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所在地药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无论是否存在问题,检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则中标人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中标人没有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配送到采购人或患者处,从而影响医院、患者正常用药,视为违约。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2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6、服务期内,中标人名称、法人等信息变更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的,采购人有权暂停采购或终止合同。7、每发生一次投诉、信访,经采购人查明确为中标人服务质量造成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2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8、药渣,中药汤剂留样未按规范整理,保存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2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九、保密要求1、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提供的患者信息、技术情报、资料数据及商业信息保密。2、双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项目中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文件。3、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任何信息。4、涉密人员范围和义务:-第26页-(1)涉密人员包括双方参与及知悉项目的所有人员;(2)双方单位应对此范围人员加以保密教育,并对本方人员泄密行为负责;(3)获取对方数据需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实施。5、保密期限本保密条款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终止后无限期继续有效。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2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28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100%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服务类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的请汇入以下帐户:账号名称: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40001230900009688开户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第30页-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第31页-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第32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第33页-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4页-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xbidding.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第35页-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yxbidding.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吕工电话:0769-27233088传真:/邮箱:yuexinbidding@163.com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1栋628室邮编:523079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第36页-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37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38页-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1-(1-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39页-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第40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9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第41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总金额投标报价非下浮率或下浮率不是唯一的或下浮率为负数的。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3“★”号条款响应“★”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盖章符合要求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6报价合理性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7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及中药饮片代煎代配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30.0分样品评审(10.0分)根据所提供样品种类的完整性以及样品品质(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色泽、气味、触觉,以及表面及切面纹理等)进行综合评审:(1)样品完整且样品形状、大小、长短、薄厚适宜,色泽自然,气味醇正,无异味,表面及切面纹理及质感清晰自然的,得10分;(2)样品完整或基本完整,且样品形状、大小、长短、薄厚较为适宜,色泽自然,气味较醇正,表面及切面纹理及质感较为清晰自然的,得6分;(3)样品完整或基本完整,且样品形状、大小、长短、薄厚适宜性一般,色泽较为自然,气味较醇正,表面及切面纹理及质感略有欠缺,无明显杂质,得3分;(4)样品有较多缺漏,或样品形状、大小、长短、薄厚不十分均匀,色泽基本正常,气味基本无异味,表面及切面纹理及质感不佳,或有明显杂质的,得1分;(5)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六、中药饮片投标样品要求”提供样品的,得0分。-第42页-技术部分供应能力(10.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品种数量、原药材供应来源稳定性、产品库存充足性等)进行综合评审:(1)中药饮片品种数量满足采购人发展需要,原药材货物来源稳定,产品非常充足,供应能力各项内容均具备,能根据项目性质或用户需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得10分;(2)中药饮片品种数量满足采购人发展需要,原药材货物来源较稳定,产品较充足,供应能力各项内容均具备的,得6分;(3)中药饮片品种数量较满足采购人发展需要,原药材货物来源较稳定,但产品不充足,供应能力部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4)中药饮片品种数量不满足采购人发展需要,原药材货物来源缺乏稳定性,产品不充足,供应能力内容有缺漏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实施方案(10.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货品保证、储存保管方案、药品质量标准及保障、代煎代配送及其他加工服务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1)供应货品保证合理、可行,储存保管方案完善、合理、可行,药品质量标准度高,质量保障性好,代煎代配送及其他加工服务管理详细实施方案各项内容均具备,能根据项目性质或用户需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得10分;(2)供应货品保证较合理可行,储存保管方案完善、较合理可行,药品质量标准度较高,质量保障性较好,代煎代配送及其他加工服务管理较完善,实施方案各项内容均具备的,得6分;(3)供应货品保证具有一定合理可行度,储存保管方案具有一定合理可行度,但药品质量标准及保障不符合药品基本要求、代煎代配送及其他加工服务管理内容有缺漏,实施方案部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4)供应货品保证、储存保管方案不可行,药品质量标准及保障不符合药品基本要求,实施方案内容有缺漏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整体技术方案(10.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整体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需求理解、人员经验、现场管理制度、硬件设施、信息化程度、现场管理等)进行综合评审:(1)对项目需求理解准确,人员经验丰富,现场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硬件设施、信息化程度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现场管理操作性强,整体技术方案能根据项目性质或用户需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得10分;(2)对项目需求理解较准确,现场管理制度具有合理性,人员经验较丰富,硬件设施、信息化程度较大程度满足采购需求,现场管理具有操作性,整体技术方案各项内容均具备的,得6分;(3)对项目需求理解较准确,现场管理制度具有合理性,人员经验较丰富,但硬件设施、信息化程度不满足采购需求、现场管理缺乏操作性,整体技术方案部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4)对项目需求理解不准确,现场管理制度缺乏合理性,人员经验匮缺,硬件设施、信息化程度不满足采购需求、现场管理缺乏操作性,整体技术方案内容有缺漏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第43页-饮片配送方案(10.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饮片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名单及安排、运输保障计划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配送人员名单详细、安排合理可行,运输保障计划措施详细、科学合理,配送应急预案完善、能够满足应急配送需求及事件预防,饮片配送方案能根据项目性质或用户需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的,得10分;(2)配送人员名单详细、安排较合理可行,运输保障计划措施较详细、具有合理性,配送应急预案基本完善、能够满足应急配送需求及事件预防,饮片配送方案各项内容均具备的,得6分;(3)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及安排、运输保障计划措施基本完善、具有合理性,但配送应急预案不满足应急配送需求及事件预防,饮片配送方案部分内容有缺漏的,得3分;(4)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及安排、运输保障计划措施缺乏完整性,配送应急预案不满足应急配送需求及事件预防,饮片配送方案内容有缺漏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应急预案(10.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重大隐患事故;②突发疫情;③特殊订单应急处理;④紧急用药配送响应;⑤配送或快递过程中药包渗漏处理管理)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预案针对提前识别和预防可能发生的各项重大隐患事故、突发情况、特殊订单应急处理、紧急用药配送响应、配送或快递过程中药包渗漏处理管理等方面,得10分;(2)应急预案提供了大部分能提前识别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情况提供较为完善的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采购人的影响得6分;(3)应急预案提供了部分能提前识别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情况供的处理方案简单、处置措施描述基本清晰的得3分;(4)应急预案提供了少部分能提前识别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情况供的处理方案简单、处置措施描述较清晰、应急预案有缺陷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8.0分)(1)根据投标人自成立以来具有中药饮片采购类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2)根据投标人自成立以来具有代煎代配送类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饮片配送服务响应(2.0分)根据投标人的饮片配送服务响应时间进行评分:(1)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含)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的,得2分;(2)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不含)-4小时(含)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处理问题的,得1分;(3)未提供服务便利性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第44页-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1-60%=40%,得满分;有投标报价为50%,投标报价为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45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乙方:根据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或澄清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各种书面承诺,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项目1、乙方在投标书所列的货物的供应责任;2、乙方完成在投标书中所列的货物的全部承诺;3、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4、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金额(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本-第46页-合同所称的合同总金额不构成甲方对合同期内实际采购结算金额的承诺,合同的实际金额以甲方实际采购结算金额为准。乙方须承担履行本项目所须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费用、包装、库运、配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所含费用、保险费、检验费、加工费、耗材费、仓储、人工工资、设备投入、场地、资料费、服务费、可提供免费配送服务地区物流配送费用、售后服务、税费、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费用。二、服务期、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2、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实际要求分批交货,每一批次的交货时间以甲方实际要求的时间为准。3、交货方式:乙方于甲方指定的地点现场交付。三、付款方法和条件(一)中药饮片1、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交货,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必须提供送货单、发票等随货同行,产品按月结算。甲方根据中药饮片的采购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每月10号前和甲方配合完成上月配送药品的对账以及考核结算。每月药品款核对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结算公式:结算金额=各药品最高单价限价(元/kg)×(1-中标下浮率)×实际采购数量。(清单下浮后的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且不进行四舍五入)(二)中药代煎服务1、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期分批交货,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必须提供送货单、发票等随货同行,产品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0号前和甲方配合完成上月代煎剂数的对账,如甲方及乙方数据不一致,以甲方数据为准。双方需尽力配合查找相关原因并进行后续处理。每月药品款核对无误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结算公式:结算金额=饮片代煎最高单价限价(4.34元/剂)×(1-中标下浮率)×实际代煎剂数。(下浮后的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且不进行四舍五入)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甲方已办理请款申请的相关手续提交财政部门后如因政策或财政会计部门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四、验收要求(一)中药饮片1、验收主体:甲方。2、履约验收方式:甲方根据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采用分期验收方式。3、验收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标准(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及其他法定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4、验收时间:每批次产品送货时,乙方须提供送货清单交甲方使用部门验收。甲方将不定期对货品进行检验时,乙方提供药检报告等资料,甲方记录检验情况。5、验收程序:(1)甲方收到乙方送货后及时对中药饮片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规格、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乙方应保证送货文件的真实、完整。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确认收货。中药饮片验收合格只表示甲方认可上述验收内容形式上符合甲方要求,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中药饮片内在质量验收合格;(2)甲方在接收中药饮片时,对不符合订单要求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退、换、补,乙方需立即进行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6、中药饮片出现质量问题(包装、标签、等级、内在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并更换合格中药饮片;由于药检部门抽检出现中药饮片不合格的,乙方需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医疗机构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若对药品质量出现争议,则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检验报告出具有法律约束力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药政管理方面的问题,由乙方负连带责任;由于中药饮片质量引起医疗纠纷,乙方需负连带责任。-第47页-(二)中药代煎服务1、履约验收主体:甲方。2、履约验收方式:甲方根据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采用分期验收方式。3、验收执行标准:乙方在代煎中药时必须符合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标准和质量要求。所使用的场地、设备、包装材料、环境卫生和煎药人员资质等须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等行业标准。甲方有权随时监控以确保煎药质量。4、验收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5、验收程序:甲方或患者凭中药饮片代配送凭证、代煎药凭证签收,签收时须验收。若甲方、患者在验收时发现有漏液、数量不对等情况,在联系乙方后,乙方应积极配合患者或甲方进行处理,甲方或患者有权拒收,乙方须负责无条件退换。若因服务质量造成患者进行投诉、信访,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五、其他要求1、采购清单仅供参考,按甲方实际需求进行配送,甲方不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量及采购金额,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结算金额达到该采购包扣罚缩减后的采购预算金额即合同终止。2、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更改所供应中药饮片价格及中药代煎服务价格。3、乙方可提供除代煎外的其他加工服务提供服务清单供甲方参考,如散剂,膏方制作服务等。甲方有需求可协商提供相关加工服务。4、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且在过渡期间应继续向甲方供货,确保甲方的正常运营,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六、中药饮片供应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甲乙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2、乙方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3、中标后按中标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如遇国家、省、市出台要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或政府组织进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等政策因素,乙方需无条件同意配合甲方,对中药饮片集采品种参考国家集采政策执行,如乙方不能配合政府集采政策执行,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供货合同,重新进行供应商遴选,且甲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在合同有期限内,如采购需求清单内某一品种在广东医保服务平台新招采子系统(或政策要求的其他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品种与乙方的供货合同,重新进行供应商遴选该品种供货,且甲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4、乙方应建立追溯系统,逐步实现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甲方有权随时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派出专人监督。(二)供货要求1、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乙方需随订随送,常规药品72小时内送达,加急药品4小时内送达,按甲方需求送货。2、乙方须保证能够按时按量供应甲方中药饮片目录上的所有产品,并保证此目录内的中药饮片在采购期限内可持续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甲方的采购计划。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若有需求,经报甲方药事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增列入院内中药目录,乙方应保证积极供应。4、中药饮片采购具体品种及每个品种的具体采购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按批按次交货。(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须充分考虑本招标文件中甲方需求拟采购数量和实际采购数量之间的差异而导致的风险并承担该风险。)乙方应保证所配送的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剂型及生产企业相一致。(三)配送要求1、运输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国家相关标准标注有相应的运输标志。2、按甲方每次提供的采购计划及时配送,配送不超过72小时,按甲方需求送货。乙方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药房工作人员验收签名。3、乙方负责中药饮片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现场的搬运并协助甲方完成饮片货柜上架、入库、二次搬运等工作。(四)质量要求1、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应按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药剂科现用版本)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标准(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要求进行炮制,能满足甲方的用药习惯。甲方有权随时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第48页-2、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每个品种每批次须有省市级药检报告或企业自检报告书。符合国家有关注册、检验报告的规定;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注册证书。3、乙方须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包括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向甲方提供每一批中药饮片的质检报告,质检报告应书写完整并盖企业名章。4、乙方供应的所有饮片二氧化硫等硫化物含量必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中药材及其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的规定范围内。5、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等有特殊管理规定的中药饮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7、乙方交付的中药饮片必须洁净无杂质、无伪品、无虫蛀、走油、变质、霉变及非药用部位。中药饮片色泽、特征、气味符合该品种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的规定。片型符合各自规定的要求,厚薄均匀,表面光洁,异形片不得超过10%。8、甲方相关部门每月对销售金额前十位饮片、其余饮片抽取20种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重点抽查易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的品种,对质量不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广东省中药炮制规范》的,予以退货处理。9、生产企业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饮片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10、如因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11、乙方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中有完善的检测流程,具备检测能力。(五)对中药饮片的包装要求1、乙方应提供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振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2、包装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3、乙方须按甲方需求提供各种包装规格,满足甲方临床需求。4、若甲方要求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采用小包装,参照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和临床用药习惯,包装规格应能提供甲方所需的多种规格;如果有特殊包装需求,需能够满足临床要求。5、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小包装色标须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18号)》文件的要求。6、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包装标签:中药饮片在进行多规格单剂量包装时,应在每个内包装袋上和外包装袋上附有该饮片的产品标签。标签包括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毒性中药饮片的包装还须增印毒性中药饮片的药品警示标记。7、乙方提供的全部中药饮片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包装材料、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须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饮片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相关质量标准保证供货产品的实际品牌、规格、质量与投标文件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必须确保为最新生产批号的产品,绝不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入库后剩余有效期不低于1年。2、乙方必须提供每批供货清单,按清单验收货物。甲方验收合格方能入库,与采购合同不符或质量不合格或新增品种尚未走完审批流程者不得入库。3、在合同期内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应确保及时请厂家代表或专家到甲方处协助解决问题,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4、发生一切质量问题(除患者自身保管不妥外),由乙方承担责任。5、对于有效期6个月或以下的产品,乙方保证无条件更换新批号且更换为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产品,甲方无需支付额外费用。(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协议生效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协议,取消其服务,不合格项目未结算款项甲方将不再支付,并处以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第49页-(1)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取消或暂停其相关资质、限制其市场准入资格等处罚的;(2)乙方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查处的;(3)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甲方损失的;(4)无故推托或拒绝接受任务的;(5)供应货品和服务不满足甲方要求,且拒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返工的;(6)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达3次的(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7)配送货品时,约定的专职联系人和运送人员未按甲方要求到场,累计达2次的;(8)工作态度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被甲方提出书面整改(或警告)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善达3次的;(9)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更改所供应中药饮片价格。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甲方利益的。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采购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10)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甲方,以谋取非法利益的;(11)在任务实施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12)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13)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1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代为履行的;(15)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企业名称、中药饮片包装等信息变更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备案手续,乙方未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仍与其履行采购合同的;(16)乙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检验报告书等生产销售企业所必须的资格、资质文件中任一项失效或效力中止时,未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仍与其履行采购合同的。2、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经两次重新交付仍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3、某些品种如乙方确定无法供货,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该类货物并由其他供应商供货,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4、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相关部门发现乙方提供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含特殊管理规定)的中药饮片,包括但不限于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珍稀野生动物类药材等,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5、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不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规定中药饮片片型要求、异形片超过10%的,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发生超过3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6、如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的,一经发现,甲方除可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可按最新的《药品管理法》假劣药处罚标准处以违约金,违约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按程序上报当地药品监管部门。7、所有中选的中药饮片样品在甲方留样备查。乙方应交付与样品质量一致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样品不相符的,予以退货处理,出现2次内(含2次),甲方给予一次警告;若警告超过2次者视为情节严重,甲方给予乙方处罚当次采购药品款项的5%;若处罚超过3次,视为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退出机制1、乙方必须保障供应,若存在一次供应不足或不及时(按品种算),甲方给予一次警告;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供货或备货不足造成科室投诉,经核实后,若投诉出现2次内(含2次),甲方给予一次警告;若警告超过2次者视为情节严重,甲方给予乙方处罚当次采购药品款项的5%;若处罚超过3次,视为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2、乙方必须保障供应中药饮片质量,若存在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饮片品种超过当月总采购饮片品种的5%或验收不合格的饮片品种累计达到总实际-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2-2025-00328采购项目编号:DCCG2025022项目名称: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采购人: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粤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度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饮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 中药代煎代配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