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 现代商招标公告(成都市商务局2025)



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要结合试点方案和资金绩效指标,做好试点工作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宣传推广和工作总结,特别做好试点工作成效、绩效评估和典型案例等情况的总结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省级商务部门要组织对试点城市开展绩效自评,出具书面意见。为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比选开展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开展试点案例梳理工作
紧密围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支持的重点方向,对照成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在试点建设期间按2025年度、2026年度分别精选典型案例,提炼创新亮点、经验做法,形成《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5年)》《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6年)》。
(二)开展试点评估总结工作
紧密围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评估总结相关要求,分别在2025年、2026年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工作,形成《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6年)》。
(三)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评估总结工作
围绕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开展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评估总结,重点对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评估总结工作,主要突出进展和成效、分析问题、明确下步措施,形成《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
(四)开展现代商贸强镇研究工作
围绕现代商贸流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成都市现代商贸强镇建设发展规划评估总结工作,梳理出商贸强镇创新案例,总结出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方向和措施,形成相关研究报告。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评审验收时止。
(二)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60%;项目执行结束,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来源为成都市商务局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局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根据采购内容制定的服务方案等比选材料;
(六)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市商务局701会议室(高新区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栋7楼)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金勇  联系电话:028-61883727
 
附件: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成都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
 

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文件比选人:成都市商务局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4)第三章比选文件………………………………………………(7)第四章资格审查………………………………………………(10)第五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1)第六章采购需求………………………………………………(1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9)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2、项目情况: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要结合试点方案和资金绩效指标,做好试点工作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宣传推广和工作总结,特别做好试点工作成效、绩效评估和典型案例等情况的总结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省级商务部门要组织对试点城市开展绩效自评,出具书面意见。为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比选开展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3、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评审验收时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比选文件网络获取,自行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5:00。(二)地点:成都市商务局701会议室。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联系人:杨金勇电话:028-61883727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一、比选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2项目范围及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3项目概况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要结合试点方案和资金绩效指标,做好试点工作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宣传推广和工作总结,特别做好试点工作成效、绩效评估和典型案例等情况的总结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省级商务部门要组织对试点城市开展绩效自评,出具书面意见。为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比选开展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项目。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控制价):40万元 5供应商资格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比选申请书份数、密封及标识1、比选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包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若有提供副本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3、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7签字及盖章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比选而不委托代理人比选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比选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比选申请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8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时间1、递交地点:成都市商务局701会议室。2、递交时间:2025年4月29日15:00。9评审办法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见“三、评分办法”。10评审程序资格性审查→详细评审→编写评审报告。在评审程序上,凡未通过上一评审程序的参选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11评审原则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比选申请文件及比选文件是评审工作的首要依据,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3.在评审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1名中选人。中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2中选人的确定按比选申请人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由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13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自行组织。1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1、比选申请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比选申请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方案、比选报价的,应作废标处理。2、比选申请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审委员会应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3、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4、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也可以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进行。第三章比选文件一、比选文件构成(一)比选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比选邀请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三章比选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比选文件格式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二、投标文件构成(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第五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三)对照第六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六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声明与第六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六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三、投标报价(一)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比选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比选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三)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四)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五)投标文件应在本比选文件《比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比选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纸制投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六、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一)开标1、采购人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比选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七、资格审查见第四章《资格审查》。八、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比选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九、确定中标(一)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二)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废标1、在比选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合同不能转包。第四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二)《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四)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符合性审查。二、资格审查要求(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五)比选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注:报名单位须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五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比选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比选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比选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比选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如果是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投标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果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情况,则采取随机抽取。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名称评分依据备注1响应报价(15分)满足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15%*100.2服务和商务要求(10分)完全符合比选公告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10分;低于比选公告要求(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3履约能力(35分)课题组业绩20分2022年1月1日至比选材料投递截止日供应商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商贸领域相关咨询服务项目的,每具备1个有效案例得2分,最高得20分。提供项目合同扫描复印件供应商人力资源及组织架构15分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必须直接参与项目研究全过程,有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复印件和承诺函原件)2.根据供应商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综合评分:项目组成员具有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团队每具备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无则不得分。(提供人员职称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复印件)提供人员职称、学历学位证书、承诺函等证明材料4服务方案(40分)1.对开展本项目的背景和目的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项目背景与意义;(2)拟解决的核心问题。以上2项内容齐全、分析深入的得8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内容有缺陷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2.对开展本项目的思路和内容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总体思路;(2)基本框架;(3)主要内容。以上3项思路清晰、内容全面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内容有缺陷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3.对开展本项目的路线与方法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研究方法;(2)技术路线。以上2项内容齐全、方法科学的得8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内容有缺陷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4.对开展本项目的人员分工及进度计划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组织分工协调;(2)流程及进度计划;(3)质量保障措施。以上3项内容齐全、计划可行的得12分,每缺失一项扣4分,内容有缺陷的,每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提供服务方案第六章采购需求一、服务要求(一)开展试点案例梳理工作紧密围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支持的重点方向,对照成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在试点建设期间按2025年度、2026年度分别精选典型案例,通过提炼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创新做法、实践效果,整理出可复制推广的具体案例,形成《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5年)》《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6年)》。(二)开展试点评估总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评估总结相关要求,分别在2025年、2026年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工作,对成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年度建设的成效、问题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包括商贸流通总体情况、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情况、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情况、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情况等,形成《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6年)》。(三)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评估总结工作围绕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针对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开展评估总结,主要围绕“十四五”时期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关键指标完成情况,系统梳理流通体系、流通模式、流通主体等方面的成效与不足,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十五五”时期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对策建议,形成《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四)开展现代商贸强镇研究工作围绕现代商贸流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探索优化城乡商品流通网络、提升县域商业活力的有效路径,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方向和措施,形成相关研究报告,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实践参考。二、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评审验收时止,其中:1.2025年6月底前提交《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7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8月底前提交商贸强镇主题研究报告,10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5年)》;2.2026年6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6年)》,10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6年)》。(二)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60%;项目执行结束,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项目编号:)比选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2)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而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附:(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比选时适用本证明书。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三、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我公司(机构)作为本次XXXX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比选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比选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按比选文件要求,未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七、比选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机构)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本公司(机构)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序号比选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服务相对比选文件项目技术、服务、其他商务要求有偏离的内容(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在上表中如实反映。2.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后附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序号在本项目拟任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1…………后附人员证明文件注:本格式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年月日七、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八、其他资料及相关说明等供应商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说明等,格式自拟。九、比选报名表比选单位名称:单位性质: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比选项目名称:本单位保证参与比选工作提交的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填写日期: 年 月 日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案例、评估总结”项目的比选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办建〔2024〕2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公开比选,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5年、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案例、评估总结相关工作,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完成评审验收时止,其中:1.2025年4月底前提交《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6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8月底前提交商贸强镇主题研究报告,10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5年)》;2.2026年6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6年)》,10月底前提交《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6年)》。三、服务内容(一)开展试点案例梳理工作紧密围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支持的重点方向,对照成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在试点建设期间按2025年度、2026年度分别精选典型案例,通过提炼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创新做法、实践效果,整理出可复制推广的具体案例,形成《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5年)》《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创新实践案例合集(2026年)》。(二)开展试点评估总结工作紧密围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中提出评估总结相关要求,分别在2025年、2026年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工作,对成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年度建设的成效、问题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包括商贸流通总体情况、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情况、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情况、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完善情况等,形成《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总结报告(2025年)》《成都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评估总结报告(2026年)》。(三)开展农产品流通体系评估总结工作围绕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针对我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开展评估总结,主要围绕“十四五”时期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及关键指标完成情况,系统梳理流通体系、流通模式、流通主体等方面的成效与不足,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十五五”时期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对策建议,形成《成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四)开展现代商贸强镇研究工作围绕现代商贸流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探索优化城乡商品流通网络、提升县域商业活力的有效路径,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方向和措施,形成相关研究报告,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实践参考。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费用总金额为¥xxxxx元(人民币xxxxx元整),该费用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内容的费用,除上述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60%,即¥xxxxx(人民币xxxxx元整);项目执行结束,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且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即¥xxxxx(人民币xxxxx元整)。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按照要求向甲方开具相应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延迟开票或开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时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三)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xxxxx开户银行:xxxxx银行账号:xxxxx五、知识产权(一)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成果享有全部知识产权。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目的之外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资料、成果,无权对前述资料、成果进行公开、披露、发表、转让等。(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保证甲方免于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三)本第五条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为本项目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数据、资料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及外部协调。(二)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专业技能。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完毕,不得无故拖延。(三)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承担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服务工作,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各种工作安排,同时对乙方提供的各阶段工作及成果,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限期进行修改完善。(三)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约定的服务事项并向甲方提交相应服务成果。(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六)乙方应当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对外公布或在其他场合使用或用于实现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相应的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本款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九、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三)乙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或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本合同总价的5%,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四)乙方逾期履行合同,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五)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需要限期整改的部分,经甲方提出后,乙方拒绝整改,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3次及以上,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出现3次及以上,乙方除应承担本条第三款约定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六)乙方应加强全过程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各项措施保证本项目安全有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降低对甲方的负面影响。(七)非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提供或完成服务的相应实际发生且合理的费用。(八)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费用,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合理费用。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经双方确认后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提供的服务的相关费用。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在诉讼期间,由双方协商除纠纷以外的其他合同事项是否继续履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合同,则已履行的部分,双方协商据实结算合理费用。(三)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平等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研究咨询服务 现代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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