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土壤检测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娄北片区土壤检测 JSZC-320507-ZYTD-C2025-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0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ZYTD-C2025-0013
项目名称:娄北片区土壤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娄北片区土壤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5-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765号
联系人:许琦
联系电话:0512-6922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广场1幢10楼
联系人:王巍东
联系电话:0512-66185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巍东
电话:0512-66185285

JSZC-320507-ZYTD-C2025-0013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7-ZYTD-C2025-0013采购内容:娄北片区土壤检测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四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娄北片区土壤检测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3响应保证金无(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4现场考察根据自身投标需要,供应商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质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及“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于法律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华宇星云汇1号楼10层,联系人:王巍东、汪明)6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7磋商响应货币人民币8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9成交原则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0签订合同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11评审办法详见三评审方法及标准12投标(响应)无效因素(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响应)人串通投标(响应),其投标(响应)均无效:1.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3.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响应)人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不同投标(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二)投标(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响应)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或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名、盖章;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采购无效(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响应)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响应)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费用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费用收取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7100元。目录一、竞争性磋商公告二、采购需求三、评审方法及标准四、合同主要条款五、附件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娄北片区土壤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7-ZYTD-C2025-0013项目名称:娄北片区土壤检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服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需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场地因功能置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对娄北片区地块开展土壤调查工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截止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765号联系人:许琦电话:0512-692212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星云汇生活广场1幢10楼电话:0512-661852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巍东、汪明电话:0512-66185285-8027二、采购需求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所需娄北片区土壤检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一、采购编号:JSZC-320507-ZYTD-C2025-0013项目名称:娄北片区土壤检测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2100000.00)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服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场地因功能置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对娄北片区地块开展土壤调查工作。(二)服务内容序号地块面积(亩)1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1#地块57.12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2#地块107.9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调查地块具体名称及面积以实际开展为准。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1#地块调查明细内容阶段名称工作内容预估数量单位第一阶段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1项水文地质勘察1项调查方案编制1项第二阶段采样与分析土壤钻探1340米地下水钻探387.5米原地块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295个外来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357个外来土壤样品(GB36600表2)19个浅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25个深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25个第三阶段报告编制编制调查报告1项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得少于上述工作数量。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2#地块调查明细内容阶段名称工作内容预估数量单位第一阶段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1项调查方案编制1项第二阶段采样与分析土壤钻探500米地下水钻探230米原地块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113个外来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100个外来土壤样品(GB36600表2)13个浅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12个深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12个第三阶段报告编制编制调查报告1项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得少于上述工作数量。(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加强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17]10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苏环办字[2023]82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17号公告);《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四)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1)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规范要求实施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调查实施方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污染识别、组织现场钻探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分析,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价、编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等(现状调查无需专家论证)。若资料收集过程中未找到能够真实反应项目地块的地勘资料,调查单位应于调查方案编制前自行或委托具备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地质勘察,查明项目所在地土层结构、地下水水位、流向等基本信息,为调查方案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材料。(2)成交单位出具的调查报告均应附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分项工作承担者,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审定人,上述人员均需亲笔签字确认。另外成交单位和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也应作为附件附在调查报告内。(3)成交单位在调查期间应加强对检测单位、采样单位的管理,对采样单位、检测单位的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情形,采购单位会对成交单位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权利。(4)成交单位应加强对场地调查资料的保管,并按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项目公示、上传国家相关管理系统等(如有必要),及时提供资料调用、审核等需求;并应配合采购单位完成调查评估报告的评审申请和后续审核备案等工作。2、保密要求根据相关条款要求,本项目成交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服务结束后,成交单位应退还采购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未经采购单位允许,成交单位不得擅自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采购单位以及所调查项目的一切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外公开,不允许在采购单位未许可的条件下发表与本合同相关的论文、看法、著作等。因成交单位责任造成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外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3、专职人员配备要求:对本项目至少配备8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5人。项目服务期间,成交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安排充足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安排人员如有增补调换须经采购人同意。4、调查成果:单个地块项目结束后须向采购单位提供项目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调查报告及附件等全部数据资料,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4套和电子版。(五)其他说明1、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和供应商投标承诺的内容对供应商服务工作进行验收,供应商按照验收结果承担相应责任。2、成交单位须无条件响应采购人在本项目上的时间安排。采购人发出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特殊需求调整项目服务任务分配,成交单位需积极响应配合。4、成交单位应对项目组成员做好安全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财产安全,如造成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问题的,一律由成交单位全权承担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5、成交单位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负责更正,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6、成交单位提交的成果报告如不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需要按采购单位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进行修改直到满足采购单位要求为止。四、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采购文件内格式与系统内格式不一致的,以系统内格式要求为准)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关设备、人员等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新一期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扫描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属);3.7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环境检测CMA证书);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2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4.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4.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4.6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4.7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8拟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清单表(格式见附件);4.9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10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2响应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自拟);5.3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5.4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附件格式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如人员证书、获奖文件、荣誉证书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注:(1)以上3.1-3.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10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其它资料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磋商供应商的评分。(二)电子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响应文件提交:(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开启:(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磋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六、综合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采购需求”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采购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服务全部内容、设备使用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材料、人工(包括人员劳务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养老保险、社保等)、调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在从事该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含法律法规应缴的费用)、检测费用、专家函审费、交通费、采样费、报告装订费、代理服务费用、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将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单位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4、磋商响应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因此磋商响应单位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磋商响应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响应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磋商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5、磋商响应单位须提供本次采购成交后,合同部分或全部不可转包承诺书,如发现成交单位私自转包即刻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6、成交服务费:费用收取按照采购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7100元。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7、确定出成交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8、磋商说明:(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3)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4)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5)最终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下(上)浮。9、信用查询: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完成解密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以下简称《搜索结果》),并将《搜索结果》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应根据《搜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上述的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上述的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章)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按规定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其他有关“供应商信用查询”的规定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10、相关政策(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发布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2)若响应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报产品单价,且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若响应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选择最新一期目录内产品(型号及参数),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评审: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且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7)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8)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11、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补充通知为准。三、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响应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响应单位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响应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最后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如果最后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委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服务质量和方案(56分)1、项目理解(9分)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概况、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工作范围、项目目标、项目调查对象、最终成果,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和认知进行阐述,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调查的文字说明、图表介绍,对项目认知明确、具体,提供详细的说明和分析,科学合理的得9分;对项目基本了解,并提供相关分析,基本合理的得6分;对项目情况不够了解,相关分析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2、现场采样组织实施方案(9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现场采样组织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9分;方案较详细完善、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6分;方案有所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3、样品流转及分析检测组织实施方案(9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样品流转及分析检测组织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9分;方案较详细完善、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6分;方案有所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4、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框架(7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框架进行综合评定。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分;方案较详细完善、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方案有所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5、场地环境调查安全保证措施(7分)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场地环境调查安全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措施切实可行、实用性强的得7分;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分;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6、项目管理制度与保密方案(7分)响应单位提供的文件编制、资料归档等工序流程;科学、合理的资料移交方法;规范、严密的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等规章制度;详细的与监理方配合协作方案以及数据信息、图纸、版权、工作成果等的保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项目管理制度与保密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配合度、可行性高的得7分;较完善合理、配合度、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有所欠缺、配合度、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7、项目实施计划工作进度方案(8分)响应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工作进度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完整规范、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8分;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方案有所欠缺、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三)投入人员实力(13分)1、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环境类(或化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技术负责人(2分)具有环境类(或化工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安全负责人(2分)具备环境类(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4、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7分)(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在10人及以上的,得3分;8-9人,得2分;6-7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四)单位综合实力(21分)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6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该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页面的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2、类似业绩情况(15分)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独立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每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业绩合同复印件;②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存档审查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四、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甲方(采购单位):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根据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7-ZYTD-C2025-0013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娄北片区土壤检测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一)项目名称:娄北片区土壤检测。(二)服务期限:6个月(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三)服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甲方指定地点(四)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场地因功能置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对娄北片区地块开展土壤调查工作。2、采购清单序号地块面积(亩)1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1#地块57.12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2#地块107.9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调查地块具体名称及面积以实际开展为准。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1#地块调查明细内容阶段名称工作内容预估数量单位第一阶段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1项水文地质勘察1项调查方案编制1项第二阶段采样与分析土壤钻探1340米地下水钻探387.5米原地块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295个外来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357个外来土壤样品(GB36600表2)19个浅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25个深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25个第三阶段报告编制编制调查报告1项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得少于上述工作数量。城北快速路以南、外塘河以西2#地块调查明细内容阶段名称工作内容预估数量单位第一阶段调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1项调查方案编制1项第二阶段采样与分析土壤钻探500米地下水钻探230米原地块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113个外来土壤样品检测(pH值、GB3660045项目、石油烃、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铬、铝、甲醛、对苯二酚)100个外来土壤样品(GB36600表2)13个浅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12个深层地下水(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指标除外)、GB3660045项、石油烃、铬、甲醛、对二苯酚)12个第三阶段报告编制编制调查报告1项注:实际开展工作中不得少于上述工作数量。3、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加强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2017]10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苏环办字[2023]82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17号公告);《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4、服务内容(1)服务要求1)须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规范要求实施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调查实施方案,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污染识别、组织现场钻探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分析,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价、编制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等(现状调查无需专家论证)。特别说明,若资料收集过程中未找到能够真实反应项目地块的地勘资料,调查单位应于调查方案编制前自行或委托具备勘察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地质勘察,查明项目所在地土层结构、地下水水位、流向等基本信息,为调查方案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材料。2)出具的调查报告均应附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分项工作承担者,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审定人,上述人员均需亲笔签字确认。另外乙方和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文件也应作为附件附在调查报告内。3)在调查期间应加强对检测单位、采样单位的管理,对采样单位、检测单位的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情形,甲方会对乙方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甲方损失的权利。4)应加强对场地调查资料的保管,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项目公示、上传国家相关管理系统等(如有必要),及时提供资料调用、审核等需求;并应配合甲方完成调查评估报告的评审申请和后续审核备案等工作。(2)保密要求根据相关条款要求,本项目乙方应对本项目的各项技术资料与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服务结束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甲方以及所调查项目的一切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外公开,不允许在甲方未许可的条件下发表与本合同相关的论文、看法、著作等。因乙方责任造成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外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专职人员配备要求:对本项目至少配备8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5人。项目服务期间,乙方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安排充足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项目进度要求。安排人员如有增补调换须经甲方同意。(4)调查成果:单个地块项目结束后须向甲方提供项目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调查报告及附件等全部数据资料,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4套和电子版。5、其他说明(1)甲方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的内容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验收,乙方按照验收结果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须无条件响应甲方在本项目上的时间安排。采购人发出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响应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特殊需求调整项目服务任务分配,乙方需积极响应配合。(4)乙方应对项目组成员做好安全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人员和财产安全,如造成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问题的,一律由乙方全权承担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无条件进行修改直到满足甲方要求为止。(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其中的条款与要求为本合同执行的依据: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3、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责任义务:1、甲方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的内容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验收,如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利用开展业务之便,为自己(包括乙方和乙方人员自己)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甲方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委托协议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等。2、乙方及其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保持公正的态度,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判断。3、乙方及其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当与甲方进行必要沟通。4、乙方及其专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对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或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予以保密,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均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或者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债权。6、甲方提交给乙方使用的相关资料,其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所有。除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及提供给第三方。乙方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三)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或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或双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乙方合同总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应10天内完成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的交接,乙方派驻人员的撤场等)。逾期一天交接,乙方需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逾期交接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乙方逾期完成采购需求的,应与甲方和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供服务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若乙方未遵守保密义务,出现泄漏甲方或第三方秘密的情形,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合同总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若因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发生第三方诉讼、社会舆论或甲方信誉受损等情形,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合同总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并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乙方合同总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费用及结算1、合同金额为:。(1)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包含甲方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合同价款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2)合同价款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服务全部内容、设备使用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材料、人工(包括人员劳务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养老保险、社保等)、调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在从事该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含法律法规应缴的费用)、检测费用、专家函审费、交通费、采样费、报告装订费、代理服务费用、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条款对费用范围列举的失误和遗漏不得作为磋商供应商后续调价的依据,磋商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另行加价。(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在服务期内按进度分期支付,验收(考核)前最高付至合同价的60%,验收(考核)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在全部验收(考核)合格后1年内付清。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四、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五、合同修改如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应以书面形式,且经当事人双方须签字盖章为准。六、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本合同中的约定。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七、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选择方式二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九、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附则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监管部门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日期:日期:五、附件格式格式1:磋商响应函:我们收到贵单位(采购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们符合采购文件中“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0、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采购方提供的配合:(3)对采购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总价(元)投标报价(大写金额)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报价明细表(格式可自行调整)序号标的物工作内容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45...合计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响应保证承诺书致: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2.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等,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磋商活动。委托代理人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会议期间及评标过程中、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有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磋商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成立日期单位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服务范围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服务质量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9: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事工作备注年限工作领域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拟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清单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类似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管理服务范围备注12345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娄北片区土壤检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