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管护 道路保洁 道路保洁服务招标公告(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2025)



高邮市高邮镇
2025
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JSZC-321084-JSZC-C2025-003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84-JSZC-C2025-0030
项目名称: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8.2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05-07 9: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1.时间:2025-05-07 9:30(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应把“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进行标识,且在投标无效条件或否决投标条件中作相应载明;拟定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承包单位对涉及真实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提供绿色建材供应商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
9.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供应商可通过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
10.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1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高邮市高邮镇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773316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金融大厦9楼
联系人:孙伟
联系方式:17372956854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话:17372956854

磋商文件--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2).doc

项目编号:JSZC-321084-JSZC-C2025-0030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项目需求18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2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第1章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采购项目JSZC-321084-JSZC-C2025-0030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84-JSZC-C2025-00302.项目名称: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8.2万元/年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8.2万元/年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3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1.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报名详情”1.5.五、开启1.时间:2025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6、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8.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文件应把“建设工程要求和材料性能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并以醒目方式进行标识,且在投标无效条件或否决投标条件中作相应载明;拟定施工合同中,须明确工程承包单位对涉及真实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提供绿色建材供应商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要求的绿色建材检测报告或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相关指标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9.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供应商可通过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10.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1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1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1.8.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地址:高邮市高邮镇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3773316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高邮市金融大厦9楼联系人:孙伟联系方式:17372956854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21日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JSZC-321084-JSZC-C2025-0030号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本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高邮市高邮镇人民政府。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2.3“服务”指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2.4“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3.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3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的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包含在磋商总价中,由成交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帐号: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构成6.1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6.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采购文件的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0、响应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3)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4)磋商响应报价表(5)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2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响应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磋商服务说明13.1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响应有效期16.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本采购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17.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17.6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18、磋商响应截止日期18.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响应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响应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谈判。20.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磋商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1、磋商2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21.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涉及到的响应文件解密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磋商小组22.1磋商开始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有效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3.3在评审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磋商的澄清2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电子函件形式提交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5.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26.1磋商程序2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26.1.2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6.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加盖电子签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6.2评审方法和标准2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6.2.2评审标准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7、无效响应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1无效响应条款27.1.1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2供应商未成功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27.1.3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27.1.8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27.1.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7.2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2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除本磋商文件第2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2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件确定成交供应商。28.3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29.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8.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10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成交通知书30.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通知书。30.2成交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成交通知书下载模块中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30.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合同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签订,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或服务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其他3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高邮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公司)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产品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1.2项目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服务合同为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续签合同。九、移交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方式:现场移交。9.2交付地点:。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实施按季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结束次月10日前,逾期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每日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注:遇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十一、税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12.2乙方提供的服务因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半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3乙方所交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赔偿。十四、交付14.1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有的服务资料完整地交付甲方。1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期满后让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用房,逾期未搬离的,视为乙方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利的放弃,交由甲方享有或处置,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高邮市。十七、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代理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高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甲方:(采购单位)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高邮市高邮镇2025年度湖滨老圩区长效管护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1084-JSZC-C2025-00303、项目预算金额:58.2万元/年,控制价:58.2万元/年。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高邮市高邮镇湖滨老圩区范围为本次招标的作业区域。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含高架桥匝道周边)保洁,圩区排涝河、大排沟管护及垃圾清运等服务。5、服务合同为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二、项目需求(一)、作业服务区域范围及内容1、服务区域范围(1)道路(含高架桥匝道周边):5.5mx7810m=42955㎡,高架桥匝道周边2000㎡,按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标准。(2)圩区排涝河:12.5mx7810m=97625㎡,按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标准。(3)大排沟:38条x2.3mx680m/条=59432㎡,按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标准。以上列出名称等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应进行实际勘测。2、服务内容(1)全面负责上述范围内所有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等;(2)上述道路范围排涝河的清理及维护;(3)上述范围内大排沟的清理及维护;(4)落实甲方进行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管护。(二)、作业时间要求1、上述路面每天分时段清扫清理,主干道从凌晨5:00起—下午6:00止(无缝隙清扫清理);起止时间随季节变化而调整,总清理时间不低于8小时,一日两遍普扫,见脏扫脏,巡回清理;次要道路从上午6:00起—下午5:00止(无缝隙清扫清理);起止时间随季节变化而调整,总清理时间不低于6小时,一日两遍普扫见脏扫脏,巡回清理。2、夏季高温期间的清理时间则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作相应调整。(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1、承包作业期限三年,一年一签。在服务合同中质量考评比较优良的情况下合同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本合同总承包年度金额为:万元。¥:万元。3、实行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4、发放等级:(1)考核得分≥95分,全额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2)90分≤考核得分<95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0.5%;(3)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1%;(4)考核得分<85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2%。5、承包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根据考核结算情况于每季度结束次月10日前核付给成交人。6、承包经费采取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员工的各种补贴、工具材料费、服装费、设备维修折旧费、机械作业费、税费、设备租赁费、管理费以及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四)、作业服务要求1、作业要求和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江苏省和扬州市及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2、成交单位须按招标要求聘用人员,项目负责人男女不限,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一线作业人员男性年龄必须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岗位部署要求一览表序号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及要求配置人数1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区域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每天对辖区内的人员在岗时间、保洁质量进行督查,并做好督查记录,确保辖区内的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确保排涝河、大排沟的工作及时、顺畅,对职能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迅速上报公司,并积极参与解决疑难问题,并做好后续跟进。12道路保洁(含高架桥匝道周边)合计42955㎡,按照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标准每8000㎡/人,需5人,主要负责服务范围内道路保洁服务。53圩区排涝河合计97625㎡,按照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标准每15000㎡/人,需6人,主要负责区域内及时排涝,河道通畅。64大排沟合计59432㎡,按照城市环境综合作业一体化标准每15000㎡/人,需4人,主要负责区域内及时排水,避免堵塞和溢流,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4合计163、成交单位必须接受采购人及主管部门的全方位监督和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的运行维护等);4、成交单位必须投入的人员及机械配,应在签订合同前到位,若未履行承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成交单位如公司登记注册地点不在高邮市的必须在中标后三个月内在高邮市登记注册成立相应的运营管理分公司(或子公司),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成立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保险、税金等)时,投标总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在合同期内劳动力工资等涨价风险,中标后在合同执行中不再调整。如在服务期内高邮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双方协商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可给予成交单位补助。7、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单位因所聘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承担。附件:考核表被考核单位:日期:考核项目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管护公司明确一名主管人员专职负贵项目环境管护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5(分)制度建设管护公司按照核定的人数落实项目环境长效管护人员,建立公示牌、明确管护范围、管护责任、管护标准和管护要求,保洁人员全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签订管护合同。5(分)管护质量区域保洁管理区域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晾乱晒,杂物堆放整齐,垃圾正常运转,垃圾亭(桶) 定期消毒,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送到垃圾中转站。30(分)河道管护水面清洁,无影响水生态的植物、无漂浮物:圩堤护坡整洁,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建乱堆。20(分)道路管护保持路面清洁无垃圾,无积水、路牙边无杂草,码头、排水沟无泥土、落叶;公路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20(分)绿化养护河渠岸边、道路两侧、管理区域四周树木修剪规范,树形优美、圆满,绿地无明显毁损, 无杂草,绿化树木定期施肥、治虫、修剪。每年11月底前主干道路两侧、广场树木根部100公分内按统一标准刷白。10(分)设施维护维护好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厕所保持整洁清爽,便池冲洗干净,地面无便渍,无蝇虫;绿化、路灯、健身器材如有损坏及时汇报修复;其它设施完好无损,方便群众使用。5(分)群众满意管护范围内群众满意率90%以上,无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农村环境管护问题。5(分)合计100(分)备注:月度保洁工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兑付,每月考核得分≥95分,全额拨付当月实际作业经费;90分≤考核得分<95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0.5%;85分≤考核得分<90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1%;考核得分<85分的,每低1分从月度作业经费中的扣除2%。考核人:2.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评审标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价格(15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5分,其它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5×100%。(小数点保留二位)。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技术方案(67分)整体服务设想(10分):应包含:建立健全环境服务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美化工程、加强环境监管、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定期评估环境服务效果等。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0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1-2项,得7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3-4项,得4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总体目标制定(10分):包含的内容:提升乡村环境卫生质量、建立健全乡村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环境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优化乡村环境管理的资源配置、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等。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0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1-2项,得7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3-4项,得4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针对本项目特征拟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0分):包含内容:项目目标和范围、组织结构、人员管理、服务标准和流程、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 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0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1-2项,得7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3-4项,得4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人员服务方案(10分):包含以下内容:服务内容、人员配置、道路及河道保洁设备与材料、垃圾的打捞、清运措施、工作流程、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客户沟通与反馈等。以上方案内容全面不漏项且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10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1-2项,得7分;以上内容有针对性解释说明,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漏缺3-4项,得4分;以上内容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或漏缺5项及以上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档案资料管理方案(9分):项目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合理可行得9分;项目资料、档案建设较规范,配备的设备较齐全,档案整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6分;项目资料、档案建设一般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一般合理得3分;无方案不得分。应急响应(9分):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台风暴雨暴雪等自然灾害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完备健全,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9分;预案基本完整,可实施性强的得6分;预案不完善,可实施性差的得3分;没有此项不得分。服务承诺(9分):供应商提出后期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提出后期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符合要求、具有可行性得9分,提出后期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内容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6分,提出后期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内容缺失,无可行性得3分。没有此项不得分。企业综合资信实力(18分)1、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有一例得3分,该项最多得12分。(注: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扫描上传)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3.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主要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通用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4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9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定资格条件10无其他资格条件11磋商响应函12法人授权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代理公司)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345……三、非实质性响应对照表序号非实质性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9.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四、磋商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单价(元/月)数量(人)小计(元/年)备注1人员工资按高邮市最新政策执行a.项目负责人按高邮市最新政策执行……按高邮市最新政策执行法定的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社保最低基数×费率)按高邮市最新政策执行医疗保险(医疗、大病救助)(社保最低基数×费率)按高邮市最新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人社局要求,当项目人员工资报价-项目人员按下限自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之和。意外伤害险未缴纳社保的人员需缴纳不少于6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附保险公司保单等证明材料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13天计算)按国家相关的法定假日标准计算,基本工资/21.75*13*3倍高温补贴费高温补贴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标准300元/月,计4月/年/人管理费按本项目所需进行测算。法定税费按法定税率测算。其他(投标人可自行添加)合计日期:年月日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备注:1、分项报价表中已注明的“数量”这一列的具体数字只可适当增加但不可减少。2、分项报价表中(除其他费用可自行添加外)列明的项目不可修改。3、分项报价表严禁总价让利。4、分项报价表中所列明的项目不接受赠送。5、采购人要求依法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如投标人享受税收、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或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采购人、监管部门履约期间核查。若发现投标人在多个项目重复享受优惠政策的,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10.五、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采购要求磋商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11.六、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交付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其他……主要标的信息(成交后将公示)供应商全称:服务类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联合体协议(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代理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所有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长效管护 道路保洁 道路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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