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招标公告(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人民政府2025)
关于为【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工程监理预算审核)】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项目业主
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工程监理预算审核)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51030073387922504212143
项目规模
投资额(¥60,507,000.00元)
所需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要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工程监理预算审核),送审金额约85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石古坪村、东兴村、下埔村。项目预计总投资6050.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古驿道本体修缮3.3公里;古驿道连接线建设9.38公里;重要节点提升、指引设施建设、体验提质设施、古道生态自然资源修复与优化及室内室外陈列展览与提升等。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按计价格[2002]10号文,并按潮财建[2019]19号文下浮20%。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5-04-24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安发改投审〔2023〕61号+关于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安发改投审【2023】61号关于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人民政府:你镇报来的《关于上报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关于潮安区凤凰文祠生态茶旅走廊综合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3]264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护修复与活化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同意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石古坪村、东兴村、下11一埔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古驿道本体修给3.3公里;②古驿道连接线建设9.38公里;③指引设施建设1项;④重要节点提升建设8个(文化节点2个、生态节点2个、古道沿线节点3个、古道文化展示节点1个);配套服务设施4个[工夫茶非遗文化传承室1个、文山书院1个(历史文化展厅)、传统民俗文化展览室1个、驿站1个1;体验提质设施3项(文化宣传太阳能小广播1项、路灯与标牌1项、防护设施与坐凳1项);①古道生态自然资源修复与优化4公颂,室内陈列展览与室外提升(已有村史馆陈列展览150平方米、已有文化室陈列展览100平方米、正气堂陈列展览150平方米、驿站内部装饰1个、工夫茶非遗文化传承室1项、文山书院1项、传统民俗文化展览室1项、村史馆与正气堂室外提升改造400平方米)。三、项目估算总投资605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8.6万元,预备费用288.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五、项目建设工期为17个月。六、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445103-04-01-429569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21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定>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附:招标核准意见表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7月5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市生态环境潮安分局、区监委办,林群同志13—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项目名称:南粤古驿道潮安区凤凰茶旅古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6-445103-04-01-429569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勘察核准设计核准核准核准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核准核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核准意见: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和《潮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潮府规[2020]10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监理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监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等估算金额未达到国家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部门盖章2023年7月5日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