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氢氧化钠招标公告(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2025)



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竞谈公告
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BX25008
2.项目名称: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采购浓度为30%氢氧化钠600吨。
 4.招标含税控制价:600000.00(含税),单价控制价为1000.00元/吨(含税)。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并承诺若中标,在供货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生产厂家。)和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或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8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文件获取
7.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7.2投标人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7.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8.2开标
开标形式:投标人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他补充事宜
9.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的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3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9.4如有询问,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
9.5其他说明:本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向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详细内容请咨询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36号                  
联 系 人:万宏锐
电    话:0532-84679019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35号鼎都写字楼402室
电子信箱:boxinzb@163.com                           
联 系 人:王晓芳    
递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绍兴路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713012830000512        
电    话:0532-6656555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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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竞谈公告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BX250082.项目名称: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3.项目内容:采购浓度为30%氢氧化钠600吨。4.招标含税控制价:600000.00(含税),单价控制价为1000.00元/吨(含税)。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并承诺若中标,在供货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生产厂家。)和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或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5.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8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同时,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招标文件获取7.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www.qdygcg.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递交投标文件环节使用),已完成注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7.2投标人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7.3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8.1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8.2开标开标形式:投标人远程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00分00秒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56号国金中心9号楼16层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其他补充事宜9.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上发布的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按要求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9.3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配置软硬件、CA数字证书使用异常、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或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9.4如有询问,请在阳光采购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21362559/0532-88912851。9.5其他说明:本项目需缴纳平台服务费(向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详细内容请咨询青岛阳光采购平台。10.联系方式10.1采购人:青岛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滨海路36号联系人:万宏锐电话:0532-84679019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35号鼎都写字楼402室电子信箱:boxinzb@163.com联系人:王晓芳递交服务费账户: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绍兴路支行开户名称:青岛博信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713012830000512电话:0532-66565558-8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氢氧化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