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 医疗设备 生物反馈仪 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 感统器材 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 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综合治疗机招标公告(云霄县妇幼保健院2025)
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云霄县妇幼保健院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22]ZDZB[TP]2025001、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2]ZDZB[TP]2025001
项目名称: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9,500.00元
采购包1(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699,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99,5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生物反馈仪
1(套)
否
生物反馈仪
340,000.00
工业
1-2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
1(台)
否
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
140,000.00
工业
1-3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感统器材
1(批)
否
感统器材
63,000.00
工业
1-4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
1(套)
否
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
80,000.00
工业
1-5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综合治疗机
1(台)
否
牙科综合治疗机
76,5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请以此处为准);(3)鉴于开标时间为2025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请以此处为准);(4)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4-22 至 2025-04-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04-28 09: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1号鑫荣花苑B2幢2401室中达漳州分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4-2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1号鑫荣花苑B2幢2401室中达漳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霄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宝龙路6号
联系方式:15859652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联系方式:0596-2939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紫端、林巧玲
电话:0596-293910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2日
相关附件:
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350622]ZDZB[TP]202500120250422003)-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云霄县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
云霄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4:1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9.9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紫端、林巧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6-2939100
采购单位
云霄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霄县莆美镇宝龙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5965218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6-2939100
附件:
附件1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622]ZDZB[TP]2025001项目名称: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1(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6995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页-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622]ZDZB[TP]2025001项目名称: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包: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投标人名称:生物反馈仪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生物反馈仪{供{供{供{供,{=总,{供应商响{供{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340000元价/数1.0000套1,量}元1.0000套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货物名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称,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供应商响{供{供{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0000元价/数量}元,台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感统器材-第1页-序号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商响{供品牌应商响{供制造商名称应商响{供产地应商响{供最高限价340000元单价{=总价/数数量1.0000计量单位套总价{供应商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生物反馈仪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序号规格型号货物名称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是否节能产品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是否环境标志产品序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感统器材{供{供{供{供,{=总,应商响{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63000元{=总价/数,批应商响1,价/数1.0000批应}应}应}应},量}元,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是否环境标志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制造商名称,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货物名称,价单价数量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供{供{供,{=总,{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80000元价/数量}元,套应商响应商响1,1.0000套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牙科综合治疗机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最高限单价数量总价制造商名称计量单位品牌产地价单价数量{供牙科综合治疗机{供{供{供{供,{=总,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76500元价/数台1,量}元1.0000台应}应}应}应},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第2页-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供产地{供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供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1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80000元价/数量}元{=总1.0000套应商响应}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备注:无合计:牙科综合治疗机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总价是否环境标志产品是否节能产品时间:年月日签章:-第3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5-350622-00182[2025]00067项目编号:[350622]ZDZB[TP]2025001采购人:云霄县妇幼保健院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4月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云霄县妇幼保健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采购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5-350622-00182[2025]000673.项目编号:[350622]ZDZB[TP]2025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99,5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99,5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生物反馈仪1.00340,000.00套工业否2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1.00140,000.00台工业否3感统器材1.0063,000.00批工业否4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1.0080,000.00套工业否5牙科综合治疗机1.0076,5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生物反馈仪套元340,000.00总价无2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台元140,000.00总价无3感统器材批元63,000.00总价无4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套元80,000.00总价无5牙科综合治疗机台元76,5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生物反馈仪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生物反馈仪生物反馈仪套元340,000.00总价无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台元140,000.00总价无感统器材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感统器材感统器材批元63,000.00总价无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套元80,000.00总价无牙科综合治疗机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牙科综合治疗机牙科综合治疗机台元76,500.00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请以此处为准)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鉴于开标时间为2025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请以此处为准)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云霄县妇幼保健院地址:云霄县莆美镇宝龙路6号邮编:363399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585965218214.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一期B2栋第一单元2401邮编:363000联系人:曾紫端、林巧玲联系电话:0596-2939100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二十三条、三十三条、四十四条、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缴交社会保障资金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若投标人单位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请以此处为准)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鉴于开标时间为2025年初,绝大部分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潜在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因此,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请以此处为准)特定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6.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云霄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成交)的1.5%计取。注:a、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b、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2)其他:【与谈判文件其它表述存在矛盾的,以下述条款为准】: (2)-1、说明:法定条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的补充说明: 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供应商无需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 (2)-2、供应商应根据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除外,该表可根据项目特点或谈判文件 报价要求(如有)制作】,否则不符之处将被视为不满足(涉及资格、实质性条款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涉及评分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谈判文件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为准。(2)-3、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①、质疑人线下提交书面质疑的,质疑书还应包括:a、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依法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该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参加谈判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②、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③、供应商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接收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电话:0591-88231280、28303390)】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规定。(2)-4、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①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谈判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保证金。⑪其他: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 称相同的; a2响应人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相同的; a3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一致的; a4响应人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 a5不同供应商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B、潜在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注册报名时应录入供应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字母、符号等,否则有可能造成电子投标无法进行或核验保证金未能通过而导致响应失败。 C、供应商在开标用于解密的CA必须与制作该项目电子响应文件时所用CA为同一把CA,否则无法解密。 D、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报价保证金实行一个项目(合同包)一个账号的制度,系统平台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同一项目不同合同包同一供应商或不同供应商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均不相同,不得混用。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将采用不同的账号,供应商需重新缴交报价保证金,否则会造成开标前核验保证金不能通过而导致响应失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缴交的报价保证金处于保密状态,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保证金的到帐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留意。(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无。(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下:(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文中规定的价格扣除: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该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项目按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2、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若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二)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见本文件最后章节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备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其他:无※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无。(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在谈判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谈判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是否客观项 明细评审因素1是产品未经过进口产品论证,而响应人以进口产品投标;评审因素2是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各项条款的;评审因素3是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评审因素4是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的情形。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是否客观项 明细评审因素1是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各项条款的;评审因素2是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的情形。价格符合性:无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参考文本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本章条款为最低技术商务要求,首次响应文件存在一项不满足情形,其报价及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响应人及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1.1响应人所提供产品应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1.2响应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1.3响应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响应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响应人应赔偿该损失。1.4成交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成交响应人负责。1.5本章第二大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号产品为核心产品【序号1、生物反馈仪】,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报价的,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序号1、生物反馈仪(一)基本要求:1.脑电参数可进行实时反馈,可通过不同病症的脑电图的改变,采取不同治疗方案,进行点对点训练,达到针对性治疗的目的。2.脑电反馈的频段可调节,从而对某一或某几频段的脑电波进行增加或减弱训练。例如对α、β、θ、δ四个波段进行分别训练及组合训练。3.操作人员可通过服务器实时调控和观测治疗终端脑电图功能(包括动画选择、难易程度、数据分析等)设置及脑电图的变化。4.操作人员可以通过服务器统一或自由设定终端训练方式,可以方便同一类型病人统一治疗,也可以方便不同类型病人的针对性治疗。5.通过服务器可以查询和打印病人治疗报告等。6.任何终端均可分离当作独立单机使用,可分配到其他分院或科室使用。7.任何终端可同时设置不同疾病的训练方案,针对不同病症为患者提供不同的动画进行治疗。8.具备在线伪差鉴别功能,医务人员能准确,及时发现治疗过程中驱动动画的因素(患者躯体动作产生伪差),确保患者配合治疗。9.产品适用于儿童多动症(须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体现,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予以佐证)。10.≥50个治疗动画。(二)脑电信号传感器参数:1.脑电(EEG):1.1噪声电平:≤1μV;1.2共模抑制比:≥100dB。1.3输入范围:≥±500μV。1.4高频截止频率:30Hz,符合A0.9Fc≥0.7A10≥A1.1Fc要求。1.5耐极化电压:加±300mV的直流极化电压,偏差为≤1%。2.脑电传感器可实时传输各治疗终端的脑电信号,可实时监测各终端的治疗情况。3.脑电电极的生物相容性:3.1与患者接触的材料无细胞毒性、迟发型超敏反应和皮内反应。细胞毒性:≤1级。3.2迟发型超敏反应:无迟发型超敏反应。3.3皮内反应:试验样品和溶剂对照平均积分之差≤1.0。序号2、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一)生长发育监测模块1、体格检查(九城市2005版/国内2009版/2022版);2、体格检查(WHO版2006版/2015版);3、入园体检/入学体检。(二)发育筛查类模块1、NBNA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测查;2、0-1岁神经运动检查;3、DDST丹佛发育筛查测验;4、DST0~6岁儿童智能发育筛查测验;5、DPT绘人测验;6、CRT瑞文智力测验;7、学龄前50项智能筛查;8、神经运动检查量表(INFANIB)。(三)发育诊断类评定模块1、0~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评估;2、GESELL发育诊断(上海版);3、GESELL发育诊断(北京版);4、BSID贝利婴幼儿发展评估;5、CDCC0~3岁婴幼儿发育评估。(四)发育能力类评定模块(提供系统截图佐证)1、小韦氏智力测验;2、大韦氏智力测验;3、大韦氏智力测验(北师大版);4、Peabody运动发育量表;5、SPT评定;6、威廉斯创造力倾向测验;7、威斯康辛卡片分类测试;(五)语言能力类评定模块1、EIMS早期语言发育进程评定;2、PPVT图片词汇测试;3、S-S法语言发育迟缓检查;4、构音语音能力评估。(六)孤独症谱系障碍筛查诊断模块1、CHAT;2、M-CHAT;3、ABC孤独症行为测评;4、CARS儿童期孤独症评定;5、CABS克氏孤独症行为测评;6、孤独症儿童粗大动作评估表;7、孤独症儿童感知觉评估;8、孤独症治疗评估表(ATEC);9、PEP-3;10、儿童孤独量表(CLS);11、孤独感自评量表(UCLA);12、Rasch型孤独量表;13、孤独症分类量表(DLS);14、情绪-社交孤独问卷(ESLI)。(七)注意力缺陷多动与抽动障碍类评定模块1、Weiss功能缺陷评定;2、SNAP-IV;3、DSM-V;4、儿童多动症测评;5、耶鲁综合抽动严重程度评定;6、长处和困难问卷(家长版);7、Vanderbilt(父母版);8、随访(父母版);9、Vanderbilt(教师版);10、随访(教师版);11、注意力分散&多动(RS-IV);12、DIPA-ADHD诊断性评估;13、舒尔特方格;14、学前幼儿版SNAP-IV量表。(八)神经心理健康、精神及社会生活类模块1、S-M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评定;2、简明症状量表-18(BSI-18);3、儿童抑郁障碍自评量表(DSRSC);4、抑郁评走量表(MADRS);5、SDS抑郁自评;6、抑郁状态问卷DSI;7、纽卡斯尔抑郁诊断量表(NDI);8、抑郁体验问卷(DEQ);9、KADS抑郁筛查量表;10、SAS焦虑自评;11、考试焦虑测验;12、状态焦虑量表STAI-S;13、特质焦虑量表STAI-T;14、儿童社交焦虑量表(SASC);15、儿童焦虑性情绪障碍筛查表(SCARED);16、FUSQ家庭教育方式;17、感觉统合评定量表;18、感觉剖析量表(中文版);19、心理健康诊断测试(MHT);20、Conners儿童行为问卷(父母用);21、Conners儿童行为问卷(教师用);22、ALE-BROWN强迫量表;23、儿童自我意识量表CSCS;24、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25、自杀态度问卷SAQ;26、情绪调节问卷;27、父母养育方式;28、家庭功能评定FAD;29、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ASLEC);30、应付方式(CSQ);31、心理适应性评定量表;32、认知情绪调节量表CERQ;33、社会功能性缺陷量表SDSS;(九)行为与症状类模块1、Achenbach儿童行为量表(CBCL);2、SRS社交反应量表;3、斯坦福比奈量表(提供系统截图佐证);4、小学生心理健康评定量表;5、中学生心理健康评定量表;6、中学生人际关系测量;7、90项症状清单;8、学生学习困难筛查;9、学习方法测验;10、学习时间管理;11、压力测试问卷PSTR;12、儿童用家庭功能量表(儿童自评);13、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14、婴幼儿湿疹评估(SCORAD);15、攻击行为问卷AQ;16、艾森克情绪稳定性测验EES;17、艾森克个性测验成人版EPQA;18、艾森克个性测验(EPQ-RT);19、明尼苏达MMPI-399(提供系统截图佐证);20、注意力情况测评表。(十)睡眠行为类模块(提供系统截图佐证);1、匹茨堡睡眠质量问卷;2、Epworth嗜睡量表;3、儿童睡眠紊乱量表;4、3-12岁儿童睡眠问卷;5、0-2岁婴幼儿睡眠评估问卷;1.失眠严重程度指数;7、0-3月婴幼儿睡眠评估问卷;8、4-11月婴幼儿睡眠评估问卷;9、12-35月婴幼儿睡眠评估问卷。(十一)运动康复类模块1、GMFM粗大运动;2、FMFM精细运动;3、儿童发育性协调障碍;4、ADL量表;5、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十二)营养筛查量表模块(提供系统截图佐证)1、STRONGKids营养风险筛查表;2、儿科营养不良评估;3、儿童营养风险筛查;4、SGNA评估表;5、IMFeD儿童饮食行为;6、儿科Yorkhil营养不良评分工具(PYMS);7、肿瘤患儿营养筛查工具(SCAN)。(十三)专案管理模块1、高危儿专案管理;2、肥胖儿专案管理;3、情绪障碍儿童专案管理;4、抽动障碍专案管理;5、注意力多动障碍专案管理;6、小胎龄儿专案管理;7、佝偻病专案管理;8、缺铁性贫血专案管理;9、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专案管理;10、低出生体重儿专案管理;11、早产儿专案管理;12、中医辨识专案。(十四)康复量表模块(提供系统截图佐证)1、米勒评定法;2、运动评定量表;3、改良韦氏综合评分量表;4、Berg平衡量表;5、动态步态指数;6、功能性步态评价;7、林氏平衡量表;8、心理健康诊断测试;9、Piers-Harris儿童自我意识量表;10、医院焦虑抑郁量表;11、杨氏狂躁症评定量表。(十五)跟踪管理等功能1、0-6岁早期发展跟踪管理;2、中医辨识体质系统。序号3、感统器材(一)平衡触觉板1套:全套不低于20件;配置:每套含不低于8片直线、8片曲线平衡初级班、不低于4个方块积木;不低于8片直线触觉板,可组成口字型、门字形板上独特的触觉圆点与直线设计,提供脚底神经刺激、增加平衡感与脚底按摩。不低于8片曲线可组成圆形、S型、问号等各种变化路径,板上的突触点提供脚底神经刺激,并练习平衡感,也可与桡线触觉板相互连接。(二)羊角球1个:功能:跳跃动作促进孩子前庭觉、本体觉的统合发展,增进动作控制能力,促进腿部肌肉的发展。规格:直径55cm(±2cm)。(三)拼接组合软件1套:功能:锻炼儿童对形状认知能力,训练如何动手将各种形状的小软件拼接成不同形状,在限制范围的积木上活动,可以强化身体双侧配合,平衡反应和视觉运动协调。1、方形软件:约为≥600mm*500mm*400mm、≥300mm*300mm*400mm、≥200mm*300mm*500mm各1个,内部采用木材造型,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高级PVC涂层布。2、圆柱形软件:≥300mm*150mm、≥200mm*500mm各1个,内部采用发泡材料造型,表面高级PVC涂层布。3、梯形软件:≥300mm*300mm*400mm共1个,内部采用发泡材料造型,表面高级PVC涂层布。4、三角形软件:≥500mm*500mm*300mm、≥600mm*500mm*300mm各1个,内部采用发泡材料造型,表面高级PVC涂层布。尺寸:1900mm*900mm*600mm(+20mm)配套使用设备;六面体凳尺寸不小于300mm*350mm*400mm,实木制,六面体结构,采用≥3mm宽加厚铝合金封边,配有龄合型软防滑八角,中间整体六面田字型钢架支撑。(四)平衡陀螺1套:直经约≥100CM,高度约≥50CM,PU皮,高密度全海绵;(五)西瓜摇摇船1套:功能:卡通造型,训练儿童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提供前庭觉刺激,锻炼儿童手臂抓握能力,改善身体的平衡及运动能力。参数:木材造型,全方位软包保护,表面高级PVC涂层布,西瓜造型。尺寸:1000mm*300mm*500mm(+20mm)。(六)立体钻山洞1套配置:8个圈,规格:87cm*17cm*70cm(+2cm);材质:塑料,打光滑,配套使用设备:黄铜三角铁。产品由三角铁,击棒,组合架组成。三角铁材质:黄铜;三角铁木架材质:樟木;击锤材质:黄铜。三角铁为三边形,三边最长边分别不小于100mm、120mm、147mm、170mm、190mm、237mm防锈。击锤直径>4mm,长度不小于120mm,配击棒,两端呈球面形,终端有塑料包裹。组合架毛绥组合设计,为击锤摆放特别设计击锤孔,无毛刺,组装方便快捷,带底腿。排列悬挂三角铁,满足教学演出时不同音色要求,即可演奏单独音,也可演奏滑音。配专用铝合金箱。(七)南瓜秋千1套功能:同心轴旋转秋千,着重四肢同时配合的姿势控制。触觉垫可为某些触觉感官失调游戏者提供触觉舒缓感觉。旋转和摇摆可对前庭系统产生丰富的刺激,保持姿势也可强化肌肉和关节的固有感觉,对本体感的形成帮助很大,柔软的吊臂可供儿童抓握,把自己固定在秋千上。软棉秋千主体及旋转扣1个+安全扣2个。环保填充材料、阻燃材料、帆布构成。尺寸:550mm*H1600mm(+20mm)。(八)秋千架1个:可悬挂多款不同功能的秋千器材,以提供不同程度的前庭平冲治疗及训练活动。秋千悬挂架可同时供两个秋千同时使用,以增加游戏的乐趣。1、钢架:碳钢及环保油漆组成,承重力好,满足各年龄段儿童使用。2、护套:环保填充材料加PVC涂层布,用于保护儿童活动。3、承重量≥300公斤;4、尺寸≥2600mm*1600mm*2400mm。(九)滑梯1个1、功能:大滑板是本体觉训练刺激强度大,可改善学生的本体觉能力;前庭平衡训练的滑行起步台。2、规格:≥3200mm*820mm*550mm;3、材质:木材+软包;(十)滑板2个1、功能:可坐着或者趴卧在滑板上,双手滑行、连接车阵、手搭肩、搬运等玩法变化多样。可增进平衡感、协调能力及促进同伴互助的良好关系。2、尺寸:≥400mm*420mm*110mm;3、材质:塑胶PE;(十一)骑士柱1套1、圆棒尺寸:≥100cm*30cm*30cm,数量:1个;2、基座尺寸:≥50cm*20cm*35cm,数量2个。序号4、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1、骨龄标准:《中国青少年儿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评价方法》TY/T3001-2006行业标准。2、评价方法:RUS-CHN法、TW3-CRUS法、TW3-CCarpal法、5岁以下发育指数法。3、测评部位:手骨正位X光片,手掌指骨及腕骨。4、智能读片:自动分析骨骺等级,并给出对应评分标准的骨龄值。5、软件应用条件:无需连接外网,信息更安全。6、版权性质:终身所有权,智能读片不限制使用次数和时间,且软件终生免费升级。7、分析报告及诊断建议:针对每份检测结果自动分析诊断可输出≥5份报告:生长发育综合报告单、骨龄分析报告单、骨龄影像报告单、身高评估报告单、体重BMI报告单;并通过营养、睡眠、运动、心理、穴位贴敷五个方面给出诊断建议;建议模板可修改、添加形成可定制化、个性化的临床指导方案;报告单支持扫描二维码查看增高补钙食谱;报告单支持纸质版和电子版可选。8、报告生长图表:每份报告可选1—3个生长曲线图,包含:①RUS-CHN骨成熟度百分位数曲线;②TW3-CRUS骨成熟度百分位数曲线;③TW3-CCarpal骨成熟度百分位数曲线;④RUS与Carpal骨龄差值百分位数曲线;⑤年龄别身高百分位数曲线;⑥骨龄别身高百分位数曲线;⑦年龄别体重百分位数曲线;⑧骨龄别体重百分位数曲线;⑨年龄别BMI百分位数曲线;⑩骨龄别BMI百分位数曲线;⑪骨龄历史曲线;⑫身高历史曲线;⑬体重历史曲线。9、身高预测方法:①TW3身高预测方法;②中华05身高预测方法;10、综合评价:出生时的评价、骨龄评价、身高评价、骨龄预测身高评价、骨龄生长速度评价、身高生长速度评价、体重BMI评价、靶身高评价(CMH-C法和FPH-C法)等。11、数据统计:针对骨龄、身高、BMI系统须智能统计分析,并可导出全部数据,便于临床工作需要。12、数据管理:可存储上百万个历史记录,可进行多条件搜索、编辑、导出。13、适用范围:女0-17岁,男0-18岁。14、智能读片:≤5秒/样本。15、标准图谱对照:系统内置各骨化中心的标准图谱,可供医护人员实时对照参考。16、学习/练习功能:系统提供上百张手部X光影像供医护人员对各骨发育等级评定进行系统训练。17、图像导入:支持png,jpg,bmp,dcm等格式;可对图像进行亮度调节、对比度调节、角度旋转、左右翻转、还原等;支持与PACS进行对接,获取X光影像。18、运行环境:Windows7/Windows10及以上;系统类型:64位操作系统;显示分辨率:1366*768及以上,运行内存:≥4GB。序号5、牙科综合治疗机1、同牙椅品牌高速手机2支:转速≥310000转/分钟,压盖式,4孔防回吸设计,可进行≥135℃高温和灭菌消毒。同牙椅品牌气动低速手机1套:气动低速手机含直、弯机,转速≥20000转/分钟,可进行≥135℃高温和灭菌消毒。2、三用枪:可喷水、气、雾2支;3、医生操作台:医生位控制面板设有全电脑触摸式控制键,包括:设置键、复位键、水杯加热键、观片灯键、口腔灯键、漱口水键、冲盂水键、牙椅升、降、俯、仰键、≥3个椅位记忆按键、痰位键,功能丰富;4、医生操作台4.1、内置整体数字化液晶显示器,可同步显示设备工作状态及故障代码提示。4.2、设备具有开机自检,简单易操作,方便及时查看和进行调整与修复;具有锁屏功能,有效防止误操作;4.3、具备痰位冲盂联动、灯椅联动、漱口冲盂联动设置,方便设置和使用,功有效提高医生工作效率;5、助手操作单元:5.1、助手位设有口腔灯、漱口水、冲盂水、牙科椅升、降、仰、俯、复位键、椅位记忆相关功能,功能强大,极大的满足了助手配合治疗的操作需求;5.2、助手单元有≥4个器械挂架:三用枪、强吸、弱吸、光固化(预留),满足助手配合治疗的操作需求;6、感应式LED口腔灯:6.1、定位精准无位移;6.2、口腔灯控制键位于灯的底部、医生控制台和助手控制台三个位置,医生及助手都可方便操作;6.3、口腔灯采用无极调光;6.4、口腔灯把手方便拉伸、锁定和拆卸,可高温消毒;7、痰盂:一体式陶瓷漱口盆,易清洁消毒。可在90度范围内旋转。8、可升级一键式管路消毒:从设备入水口注入消毒液,消毒范围覆盖整个牙椅水管路,包括医生位手机、三用枪、洁牙机,助手位三用枪以及漱口水和冲盂管路。9、牙科(患者)椅:9.1、采用直流电机驱动。牙椅的俯、仰采用快速电机;9.2靠背背板为钢材制成,靠背背板与牙椅框架整体连接;采用搭扣形式连接的靠背和座垫;9.3患者椅具有相对运行互动补偿式功能。9.4二折式头枕,可多角度调整并固定头枕,且可拉伸和锁定,牙科椅承载能力≥135Kg,满足各类患者治疗使用。9.5牙椅皮垫采用皮革面料一次压注成型;双扶手,扶手可上下旋转,方便患者治疗和上下牙科椅使用;10、脚开关:实现多种功能:可控制患者椅位运动;可控制高速手机、低速手机、洁牙机等动态器械;可控制高速手机单喷气/无水操作;可控制高速手机吹屑气操作;可控制牙科椅治疗位及手术灯开启及关闭;11、全面安全保障控制:11.1、牙椅具有安全保护功能,遇障碍座椅停止运动,并小幅上升;在遇到阻力时,牙椅会被锁定,避免异常运行;11.2、当手机工作时,牙科椅被自动锁定;11.3、设置负载短路及过载保护;12、医生座椅1套:座椅高度可调节,最低椅位≥425mm,行程≥120mm,符合人体工程学。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要求。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8.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全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其他商务要求:8、服务要求8.1.安装和调试:成交人应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成交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8.2.技术培训:成交人应安排专业的培训师在买方指定日到达医院,结合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根据新仪器特点及技术卖方应计划地免费对采购单位派出的操作、维保人员进行设备基本知识、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的培训,以保证售后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直至买方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为止。此项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响应人须列明具体培训计划方案)8.3.售后服务要求8.3.1本项目备整机免费保修期(质保期)≥1年,软件免费升级维护,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国家或厂家有更长质保期规定的从其规定。8.3.2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免费维修(包含所有配件的更换),在保修期内要求定期回访半年一次、维护,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在接到仪器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决定,如≤4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成交人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的24小时内派专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48小时修复;在特殊情况下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由成交人与使用单位协商,并经使用单位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或更换。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供货方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8.3.3在免费保修期以后,成交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成交人必须在4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并保证以不高于在设备出产地的一般价格及时提供所需配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8.3.4要求成交人在仪器寿命期内以不高于投标价格的价格保证备品备件并长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软件终身免费升级。8.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4.1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8.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8.4.2.1出厂检验:成交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8.4.1验收标准的要求。8.4.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成交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8.4.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成交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8.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8.4.3成交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8.4.4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仪器主要配置,成交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仪器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成交人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仪器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成交人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仪器总价的2‰的延误金。8.4.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8.4.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8.4.7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成交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验收不合格。8.5.技术资料要求成交人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其中应包含试剂)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8.6.专用工具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8.7.备品备件成交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响应报价中。9、违约责任9.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9.2.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成交人赔偿;9.2.2成交人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服务的;9.2.3成交人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成交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1%偿付违约金,对由于成交人逾期交货造成的任何损失都由成交人承担;9.2.4成交人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人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9.2.5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9.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9.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成交人自己或在投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9.4.成交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9.5.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9.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9.8.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四、其他事项A、报价要求:响应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响应人报价应包含响应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搬运、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_______(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____________分期付款:_______(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_____________,其中涉及预付款的:_______(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_______(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__绩效激励:_______(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_________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__________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__________(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_________(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___________(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详见本合同封面的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未填写}}(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未填写}}住所:{{未填写}}联系人:{{未填写}}联系电话:{{未填写}}通信地址:{{未填写}}邮政编码:{{未填写}}电子邮箱:{{未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填写}}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孤独症筛查干预规范化门诊设备 医疗设备 生物反馈仪 儿童发育行为心理测评系统 感统器材 少年儿童生长发育智能评估与干预改善系统 口腔设备及器械 牙科综合治疗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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