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招标公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4101-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项目
预算金额:417.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条)
分品目单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月)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5G无线通信网卡(含CPE、国密服务)
1088
320
417.792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所报单条月租费及总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分品目单价预算金额以及采购包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授权。同一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集团(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人提供授权文件)。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2 至 2025-04-28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报名。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010-68399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柳勋伟、姚玮、张伯涵、孙薇,010-81168272、81168683、811684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勋伟、姚玮、张伯涵、孙薇
电 话:  010-81168272、81168683、81168492
采购需求.docx
招标公告.docx

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做好首都交通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称交管局)开展2025年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工作,采用租用运营商链路的方式,通过无线专网接入交管局智慧交通感知网,实现交通信号的控制与管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的数量包号标的名称链路要求数量(条)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5G无线通信网卡(含CPE、国密服务)含CPE、加密模块,具备国密硬件加密功能,最低流量要求不低于100GB/月1088否(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链路安装通知后,10天内完成需求点位通信设备的安装、开通,并具备使用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1、数量:本项目需租用无线链路通信服务点位1088处(具体点位根据采购人需要调整),要求以5G无线通信传输标准模式提供服务,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设置的采购类型及流量要求进行报价,开展后续系统接入并配合联调,满足系统业务需求。2、本项目采用租用方式采购5G无线虚拟专网服务,由投标人负责5G无线专网接入和前端接入设备(无线路由器CPE)建设,并通过专线方式将数据连入交管局机房。(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租期: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并出具第一份《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后,项目整体进入通信链路租用期,按照第一份《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中确认的开通之日起,租用期计12个月。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整体接入、整体验收方式实施(采购人分批通知接入情况除外)。2、投标人在所有需求点位通信链路接入完成后,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前,投标人须自行组织内部预验收工作,预验收工作形成的相关文档随书面验收申请一并提交。3、验收工作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检查通信链路接入点位是否与采购人需求点位一致;(2)提交的相关文档中应明确通信链路双端地理位置、衰耗/延迟或带宽、距离,设备安装位置、设备端口使用情况等,包括点位对应的业务系统名称、点位的卫星定位信息、点位平面图及设备安装图(现场照片)和设备信息表、系统拓扑图、网络参数配置文件、测试结果文件等;(3)完成通信链路相关信息录入至采购人“一线一档”通信链路管理系统(包括链路信息、网络信息、下端业务信息等);(4)现场检查设备安装、线缆连接、标签粘贴、电力保障、工程施工、通信链路服务质量等;(5)现场检查系统网管平台所有功能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4、上述验收内容完成后,由投标人将相关内容汇总成册,交采购人审批,通信链路接入完毕且满足应用系统正常应用,经验收通过并出具《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后视为通信链路开通,于《通信链路开通确认单》中确认的开通之日起开始计费,每一条通信链路对应唯一编号,作为链路识别标志。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投标人基本要求1、本次招标面向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服务,有能力完成相关集成、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服务提供商。2、投标人应具有通信链路资源和服务的能力,有大型组网的成功经验。3、投标人应具有完备的内部督导检查机制和奖惩机制;车辆、机械设备、检测仪表等物资。4、投标人应具备经验丰富的通信链路接入施工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及相应的车辆,并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接入实施服务团队,人员、车辆要求如下:(1)接入实施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可与维护团队人员复用)。(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3)团队技术支持人员具有通信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证书。(4)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辆(确保能够在施工区域内正常行驶)的专用车辆,需详细说明专用车辆数量、具体品牌、车型、车牌号码,提供专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年检及保险(交强险及商业险)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就是否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作出说明,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购置发票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可与维护车辆复用)5、按照******和******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发现投标人违约失信情况,将记录在案,并向采购人相关审计、管理部门报备。失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以及在***、******和******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再次参与采购人项目投标的,采购人政府采购部门将在评标现场将有关情况向各位评标专家进行披露。(二)通信链路技术要求1、整体要求租用通信链路须满足业务系统的通信需求,能够提供从下端到上端稳定的、基于TCP/IP合同标准的全双工、端到端的数据传输通道。数据传输通道须保证传输质量,在一个年度内链路可用性不低于95%[完好率计算方式为:1-当月全部在用通信链路累计故障小时数/(当月全部在用通信链路数量×当月天数×24)],并满足如下需求:1.1投标人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端到端的通信链路租用、服务,同时投标人提供的通信链路应与采购人现有上下端系统及设备完全兼容互通。1.2投标人应提供通信链路的总体设计方案,其中至少应包括通信网络采用的技术、整体网络架构、采用的设备性能参数、组网特点说明、通信网络稳定运行保障等。★1.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应具有自行办理通信链路路面施工相关手续的能力,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路面施工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链路租期为一年,鉴于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因系统整合或业务调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租用合同。采购人将在终止合同前的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中标人,以便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关闭链路,上述行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链路接入实施方案(含方案说明、周期、人员安排等),并承担链路接入的全部费用。1.6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方案。在通信链路接入和应用过程中针对用户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完善需求,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方案中应体现投标人针对采购人指定的全部通信点位的现场抢修和定期实地现场巡检(要求每个点位每3个月现场巡视不少于一次)等工作要求。1.7通信链路应具备高可靠性,有完善的冗余和保护机制,具有一定的扩容能力。具备完善的网管能力和服务质量(QoS)功能,满足科技系统的通信需求。1.8通信网络的传输主干网络须具有链路备份保护机制。★1.9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实际管理需求,实现对本项目链路资源及采购人在用的其他链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0中标后,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国家政策变化及技术升级等情况时,如同行业通信链路价格上涨,则中标人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涨价,当同行业通信链路资费普遍降价时,中标人应同步下调合同资费标准。2、通信链路技术指标#2.15G无线通信卡,每张通信卡每月的数据流量不少于100GB,组建流量池均摊。#2.2网络制式:应使用国内运营商支持的制式。#2.3网络速度:下行链路理论峰值速率20Gbps、上行链路理论峰值速率10Gbps;项目实际环境中支持平均上行速率至少30Mbps,平均下行速率至少150Mbps。2.4移动速度:支持300km/h以上的移动速度。3、5G无线CPE技术指标要求#3.15G无线CPE应采用工业级设备,产品满足一站多设备接入需求,通过移动宽带网络为用户提供方便快速的网络传输功能。3.2基本参数:3.2.1工业化设计,适合室外环境运行;3.2.2设备尺寸:长×宽≤215mm×215mm;高度应≤2U,同时预留可穿线的空间;满足交管局现有信号机等设备机箱内安装需求。3.2.3材质:工业级金属外壳;3.2.4接口:#3.2.4.1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3个;3.2.4.2电源采用DIN端子连接,满足RS232接口≥1、RS485接口≥1、4G/5G天线接口≥43.2.4.3配置方式:支持以太网口(telnet命令行和web界面)多种配置方式;3.2.5无线功能:#3.2.5.1同时支持4G/5G网络,并可根据网络质量自动切换;3.2.5.2支持VPDN、APN专网接入,支持IPSec、GRE、IPIP、PPTP、L2TP,OpenVPN认证;3.2.5.3支持无线NAT功能;3.2.5.4支持ICMP,TCP,UDP,Telnet,FTP,HTTP,HTTPS等网络协议;3.2.5.5防盗防掉落SIM/UIM卡设计;#3.2.5.6北斗/GPS定位。3.3加密服务要求#3.3.1对1088套无线通信设备(CPE)添加安全加密模块,使其具备国密硬件加密功能。#3.3.2在中心端部署安全加密设备,提供VPDN安全接入和加密功能。3.3.3搭建虚拟专用网络加密传输通道,传输速率不小于12Mbps。#3.3.4全加密需使用国密算法。3.3.5符合国家密码局发布的GM/T0025-2014《SSLVPN网关产品规范》。4、其他要求4.1投标人要根据前端接入需求,提供不低于1000M的VPDN专线,投标人负责在交管局违法监测核心机房建设后端双路由冗余的VPDN平台,并提供与交管局违法监测系统对接的防火墙设备。设备需求如下:4.1.1至少具备6个千兆光电复用接口;4.1.2支持2600路并发用户数量;4.1.3支持机架安装;4.1.4支持双机热备冗余技术;4.1.5支持多种VPN技术(Ipsec、L2TP及GRE等)。4.1.6如投标人已在采购人单位部署相应设备,本项目可使用原设备,但要求剩余容量不低于2600路并发用户数量。4.2当点位调整时,中标人免费对传输线路及设备进行迁移、安装、调试工作。4.3通信设备的要求:投标人提供交通违法检测系统通信卡适用的网络设备,满足违法数据传输需求。4.3.1通信设备要求安装在系统设备机箱内,由于户外设备的不确定性,投标人需提供设备防盗、防丢失、人为移动等自行监管手段,并备好备品备件,如发生设备问题,由投标人按照项目整体的故障维修时限内完成备品更换工作。4.3.2通信设备的物理接口为10M/100M/1000M以太网端口,具有带宽分配能力。每个前端通信设备至少须有四个可独立配置IP的RJ45端口。4.3.3通信设备间应实现互相隔离,每个路口前端通信设备中每种业务应具有划分VLAN的能力。4.3.4通信设备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确保数据传输的延续性和完整性。4.3.5通信设备应具备统一网管功能,需在固定时间间隔向上端设备发送校验信息,保证设备完好性。4.3.6通信设备需满足室外运行条件,能在-25℃~+70℃温度和5%~90%的湿度下正常运行,具备高防雷能力,避免室外雷击损坏。4.3.7通信设备由前端交管科技设备机箱供电,具备宽电压能力,支持100V~240VAC,增强对部分区域供电不稳的适应能力。投标人自行安装独立的电源空开对通信设备进行控制,不得连接在机箱内系统设备电源空开的下级,不得使用机柜维修维护插座,避免部分设备维修影响网络通信。单个机箱内投标人所提供的全部设备的电源容量不大于300W;4.3.8通信设备必须是成熟的产品,能够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4.3.9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本项目提供的终端通信设备/模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4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提供的通信链路质量情况进行检测,对于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的,采购人将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检测费用涉及第三方机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5本项目租用的通信线路需具备监控与网管功能,新建链路需与采购人现有整体通信网络兼容,实现互联互通和统一管理,可接入统一网管平台。投标人自有的通信链路网管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4.5.1拓扑管理:可自动发现网络中的通信设备,形成系统连接拓扑图,实时显示通信设备运行状态。4.5.2配置管理:可以通过网管平台对中心到下端的通信带宽进行动态配置,能够对端口下流量、速率、各类型的业务速率可视化管理;支持终端访问认证和访问记录上报管理。4.5.3性能管理:具备链路实时监控功能,可实时获取系统通信设备的性能指标。4.5.4故障管理:支持自动断线重连,具有故障实时报警功能,可查询通信网实时和历史故障(包括链路、设备和供电的故障)记录的能力,同时具有下端设备断电报警功能。4.5.5报表功能:能够根据需求生成EXCEL报表,并支持打印。4.5.6数据接口功能:投标人提供的网管须按采购人需求提供数据接口,接入到相应的管理系统。4.5.7远程管理功能:具备远程参数配置、远程参数备份、远程重启和日志查询、远程设备升级等功能。4.5.8其他功能:支持硬件看门狗功能、具备防雷、防静电冲击、支持系统日志记录功能、支持配置导入导出、具备内部存储功能,可将日志等信息进行存储。(三)工期要求1、如发生工程超期,按以下罚则执行:工程完成如超期小于5天(含5天),投标人需针对超期完成的通信线路为采购人提供1个月免费使用期;工程完成如超期大于5天且小于10(含10天),投标人需针对超期完成的通信线路为采购人提供2个月免费使用期;工程完成如超期大于10天且小于15天(含15天),投标人需针对超期完成的通信线路为采购人提供3个月免费使用期;链路工程完成如超期大于15天,投标人则免费提供本条链路12个月的链路租用服务。如果整体工程超期情况严重,超过20%点位超期均大于10天(不含1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投标人应对延误工期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为:(协议签订日至协议终止日的天数)×约定的每日租金,以上天数均为日历天计算。★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为保障应用系统业务不中断,投标人在通信链路租用期间,应免费提供其它应急通信线路确保系统正常使用。(提供具体方案及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长期稳定的运行维护体系和管理能力,有大量经验丰富的维护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电路阻断,投标人具备可以在短期内采用应急手段恢复通信。4、投标人须自行办理通信链路路面施工手续,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路面施工工作,积极落实安全施工规定和制度,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项目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长期稳定的运行维护体系和管理能力,具有运行维护丰富经验的维护队伍和技术支持人员及相应的车辆,具备应急通信的能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通信链路阻断,投标人具备应急手段恢复通信的能力,并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运行维护服务团队。(1)运行维护服务人员需不少于6人。(2)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通信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3)维护团队其他成员(除项目经理外)需具有通信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证书。(4)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辆的维护专用车(确保在维护区域内正常行驶)需详细说明专用车辆数量、具体品牌、车型、车牌号码,提供专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年检及保险(交强险及商业险)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就是否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作出说明,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购置发票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2、投标人要完善用户维护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通信链路、通信设备进行特殊标记和及时更新,以保证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同时建立详细、完备的链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并采用先进管理方法或技术手段,对通信链路进行系统性的管理工作。3、遇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发生突发事件期间,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应急保障方案,配备相应人员、车辆、设备,强化路面巡检、定点值守等保障工作。4、因采购人需求变更,需对所租用的通信链路进行接入、迁移的,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普通接入、迁移工程(10条以下通信链路)需于14个日历日内完成;批量接入、迁移工程(10条以上通信链路,含10条)完成时限由双方协商。★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每周7×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服务时间内至少有一名驻场维护人员,实时监控通信链路状态,负责故障修复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并负责提供项目的运行日报。另外,投标人需建立值守响应机制,配备相应通讯设备,接受采购人“一线一档”链路故障短信,及时组织故障应急修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应定期对全部通信接入点位开展实地巡检(要求每个点位每3个月现场巡视不少于一次)。7、投标人每周向采购人提供通信链路监测报告,对通信链路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使用意见。8、投标人应每月对CPE设备巡检,了解采购人需求,分析网络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优化措施。针对关键节点的运行情况提供每月的运维报告,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并每月向采购人提供《网络运行和故障分析报告》。9、投标人应每周受理通信链路故障申告,对于采购人申告的通信链路故障,投标人提供每周7×24小时的现场故障处置和现场技术支持响应工作,必须到申告故障链路双端进行现场排查、修复等工作。如通信链路无故障,投标人维护人员负责通知交管局相关业务系统维护人员并配合业务排查,待投标人业务系统维护人员到达现场签字确认链路无故障后方可离开。如判定为通信链路故障,投标人要及时进行链路故障修复,标准为:城区2小时内修复、郊区(六环外)4小时内修复,超出修复时限的要提供备用链路。故障时间以采购人申告投标人维护人员或相关联系人后开始计算故障历时,以采购人收到投标人恢复通知为止,单条通信链路故障包含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设备及链路所产生的故障。10、投标人应对提供的通信链路加强管理,每月通信链路完好率不低于95%[完好率计算方式为:1-当月全部在用通信链路累计故障小时数/(当月全部在用通信链路数量×24×当月天数)]。11、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用户端设备,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设备,安装完毕后提供设备列表,同时投标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开展机房、机柜等设备管理工作,详细掌握系统设备型号、数量、安装地点等相关信息,并协助采购人及时做好系统设备、机房设备等信息变更工作,确保设备管理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产权归投标人所有,由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链路的联通调试。本项目合同终止后,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30天内对所属设备进行拆移,超期视为放弃对项目设备的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12、鉴于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因系统整合或业务调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通信链路租用业务,退租通知单将在退租的3个工作日前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以便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关闭链路。13、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通信链路监测运行维护方案,明确维护流程和故障排除时间等维护措施。(五)费用及付款方式1、计费规则:每月计费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首月、末月租费计费按天计算,计费规则为月租费×12个月/365天×计费天数(费用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2、租用期内,通信链路租费以实际开通点位数量和双方共同确认的开通日期进行结算。3、采购人以月为单位支付通信租费,实行后付费机制,投标人开具相应通信租费发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4、投标人只收取链路租费,不再单独收取与链路接入相关的任何费用,链路接入期间不得收费。5、若租期内遇资费标准下调,则按下调的标准计费;若上调则仍按原资费标准计费。6、因财政资金未拨付到位,导致未能按时支付租费,不视为采购人违约。2025年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0701-254106120469/012.项目名称:2025年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417.79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数量(条)分品目单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月)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5G无线通信网卡(含CPE、国密服务)1088320417.792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注:投标人所报单条月租费及总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分品目单价预算金额以及分包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授权。同一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集团(总公司)出具的唯一授权(投标人提供授权文件)。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报名。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标(本项目不适用)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4.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公安交通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联系方式:010-68399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联系方式:010-81168272、81168683、811684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柳勋伟、姚玮、张伯涵、孙薇电话:010-81168272、81168683、811684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通信链路租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