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3763号-1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提交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养护工程后评估和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10%—20%。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
联系方式:0431-85644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联系方式:13504488913
项目联系人:赵淑艳
附件信息:
(终稿)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4-22.doc442.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12: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2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淑艳
项目联系电话
13504488913
采购单位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5644916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04488913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JLZB-2025-347招标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长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合同条款24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37第五章主要服务需求41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45第七章评审办法66第八章附件6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并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C-JLZB-2025-347;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3763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内容:依据《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技术指南》等规范规定,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8座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及2项养护工程后评估服务,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提交评价报告。6、采购金额:2800000元;7、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提交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养护工程后评估和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报告;8、服务目标:优质服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10%—20%。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吉政发[2009]19号文件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两项);(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7)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0)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罪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22日上午08:30时起至2025年04月2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2.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6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5.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办理联系方式:95763。6.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报价文件制作。7.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五、开启1.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1、“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联系人:王雪联系方式:0431-85644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东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联系人:赵淑艳联系方式:13504488913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C-JLZB-2025-347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内容依据《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技术指南》等规范规定,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8座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及2项养护工程后评估服务,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提交评价报告。9服务目标优质服务10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提交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养护工程后评估和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报告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10%—20%。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吉政发[2009]19号文件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 应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两项);(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7)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能有一个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0)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罪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踏勘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 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开标前10日17分包√不允许允 许18偏离√不允许 不接受负偏离 允 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内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24其他说明无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7万元;2.投标保证金方式:基本账户转出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注意:需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备注清楚所交投标保证金的简要名称等,以便核查)。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帐 号:1572192016754.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1—至今)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 许3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位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32承诺函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期限、服务目标等做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33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通过企业锁制作的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需上传至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并在开标时响应单位用企业锁远程解密。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远程解密的,其响应无效)纸质文件: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系统生成版本)一正两副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用于项目存档使用。电子版U盘:2份(与投标文件一同邮寄)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联系人: 赵淑艳 联系电话:13504488913注:到付一律拒收,后果自负。34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清晰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35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在线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2.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响应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36电子标说明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投标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9576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1份(此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备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投标文件解密:远程自行解密。腾讯会议号:22985985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30分钟内进入腾讯会议,并将姓名修改为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3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室。3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业主代表 1 人以及业主代表从 外聘专家从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4 名相关专业技术方面专家,共计 5 人组成。4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41履约保证金有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完成递交(方式:基本账户转出或支票、汇票、保函方式递交到采购人账户)。42付款方式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若中标人为联合体,采购人需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费用后,联合体牵头人在收到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联合体成员相关费用。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型号、规格、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44招标控制价合计采购金额:2800000元4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6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入围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账号:15721920167547价格分加分政策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采购人,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主要服务需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第五章主要服务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第八章附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废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以在系统内提交答疑或质疑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其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系统内回复形式予以答复澄清。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收到的投标人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供应商应自行查询。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应自行查询并接收。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系统内发送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文件予以拒绝。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明的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开标会。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文件中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承诺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服务目标、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加盖骑缝公章、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位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13.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应为彩色打印文本,相关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应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3.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详细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未逐页标注页码的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分数提交,(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5.3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5.4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5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16.开标(不适用)16.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服务期限、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加盖企业印章、密封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18.5.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目标,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而废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向吉林省财政厅提出变更采购方式申请,经采购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应提交作为评分依据的文件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署,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20.2合格投标人得分的计算方法:(1)所有评委分别对某个合格投标人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对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如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结果质疑有效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原则上投标人对同一环节应一次性提出所有问题。20.3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0.4在评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上进行签字。预中标结果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法定时限内以系统提交方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有。22.1履约保证金收取及执行: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完成递交(方式:基本账户转出或支票、汇票、保函方式递交到采购人账户)。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招标代理服务费24.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24.2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1.第三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需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6.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7.违约终止合同17.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7.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8.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19.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0.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1.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2.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2.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4章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签订日期:年月日(采购人)需求的(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为中标投标人。并提够给(采购人)使用,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标标的服务周期备注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服务标准、地点、内容3.1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2服务标准: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内容主要抽取4个地市开展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抽取8座桥梁或隧道开展重点桥梁监测、重点隧道监测工作,对2个典型路段养护工程的应用效果和适用性开展后评估工作,同时建立路面、桥梁和隧道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1)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参照“十二五”和“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实施方案及吉林省养护管理规范化实施情况,依据《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技术指南》/《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从外业养护质量、内业管理规范化、养护专项工作三个方面评价分析,并提出养护管理工作改进提升意见和建议。1)外业养护质量检查主要采取抽检路线车载巡查和重点路段步行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日常养护实施效果。根据抽取原则确定的4个地市,分别对所辖县段随机选取路线,每个县段车载巡查路线不少于50公里,县段重点路段步行查看不少于2-3公里,现场监测规模累计1200公里左右。2)内业管理规范化基于现场查看的养护管理内业资料,按照评分细则及标准完成4个地市及所辖县段内业管理规范化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制度执行情况、日常养护管理流程及效果、小修保养工程生产计划制定下达及落实情况、计量支付实施的效果情况和日常养护巡查情况等。同时,重点总结梳理各地市好的经验做法,强化系统思维,重点关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技术经验。3)养护专项工作依据相关标准及文件查看全省路面、桥梁、隧道等设施的技术状况基础数据、养护科学决策的应用情况、养护工程管理,养护工程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公路养护资金投入、部专项及养护统计工作、部督办路桥隧整改落实等情况。(2)重点桥隧监测1)重点桥梁监测对抽检的桥梁,按照《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规定,从能力、执行力和成效三个方面重点对桥梁管养单位养护管理规范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其中能力评价包括责任划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养护工程师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测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执行力评价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例行检查制度、分类处置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成效评价应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挂牌督办制度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桥梁保护区管理、通行安全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养护技术创新、危桥改造等情况。2)重点隧道监测对抽检的隧道,按照《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规定,从能力、执行力和成效三个方面重点对隧道养管单位养护管理规范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其中其中能力评价包括制度建设与落实、资金保障制度、养护工程师制度与专业化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测制度;执行力评价包括信息公开制度、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开展的检查与评定、功能维持或加固情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成效评价应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挂牌督办制度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开展的附属设施管理和通行安全管理情况、基础管理与养护技术创新、隧道专项处治等情况。(3)养护工程后评估及典型案例分析选择1个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和1个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设置跟踪观测指标与方案、分析研究养护工程实施效果,对典型路面预防养护方案、修复养护方案应用效果和适用性进行科学评估,完成评估报告。同时建立路面、桥梁和隧道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需要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案、应用效果等基本内容。4.付款方式在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全部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若中标人为联合体,采购人需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费用后,联合体牵头人在收到联合体成员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联合体成员相关费用。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5%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完成递交(方式:基本账户转出或支票、汇票、保函方式递交到采购人账户)。6.质量保证金无7.合同补充条款:8.争议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如有)件;9.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如需要递交)生效。12.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注:上述合同条款内容在签订合同是另行补充约定,投标人应遵照执行。第五章主要服务需求1、服务要求中标单位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养护专项工作要求、行业标准规范,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相关制度规范、规程等文件要求,完成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工作。2、服务内容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内容主要抽取4个地市开展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抽取8座桥梁或隧道开展重点桥梁监测、重点隧道监测工作,对2个典型路段养护工程的应用效果和适用性开展后评估工作,同时建立路面、桥梁和隧道各3个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1)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参照“十二五”和“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实施方案,依据《吉林省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技术指南》/《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从外业养护质量、内业管理规范化、养护专项工作三个方面评价分析,并提出养护管理工作改进提升意见和建议。1)外业养护质量检查主要采取抽检路线车载巡查和重点路段步行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日常养护实施效果。根据抽取原则确定的4个地市,分别对所辖县段随机选取路线,每个县段车载巡查路线不少于50公里,县段重点路段步行查看不少于2-3公里,现场监测规模累计1200公里左右。2)内业管理规范化评价基于现场查看的养护管理内业资料,按照评分细则及标准完成4个地市及所辖县段内业管理规范化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制度执行情况、日常养护管理流程及效果、小修保养工程生产计划制定下达及落实情况、计量支付实施的效果情况和日常养护巡查情况等。同时,重点总结梳理各地市好的经验做法,强化系统思维,重点关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技术经验。3)养护专项工作依据相关标准及文件查看全省路面、桥梁、隧道等设施养护科学决策的应用情况,养护工程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危桥改造计划及实施情况,养护资金投入、养护工程项目库建立及养护工程实施情况,部省级专项工作落实及督办路桥隧整改等情况。(2)重点桥隧监测1)重点桥梁监测对抽检的桥梁,按照《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规定,从能力、执行力和成效三个方面重点对桥梁管养单位养护管理规范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其中能力评价包括责任划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养护工程师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测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执行力评价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例行检查制度、分类处置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成效评价应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挂牌督办制度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桥梁保护区管理、通行安全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养护技术创新、危桥改造等情况。2)重点隧道监测对抽检的隧道,按照《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规定,从能力、执行力和成效三个方面重点对隧道养管单位养护管理规范化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其中其中能力评价包括制度建设与落实、资金保障制度、养护工程师制度与专业化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测制度;执行力评价包括信息公开制度、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开展的检查与评定、功能维持或加固情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年度报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成效评价应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挂牌督办制度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隧道养护管理单位开展的附属设施管理和通行安全管理情况、基础管理与养护技术创新、隧道专项处治等情况。(3)养护工程后评估及典型案例分析选择1个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和1个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设置跟踪观测指标与方案、分析研究养护工程实施效果,对典型路面预防养护方案、修复养护方案应用效果和适用性进行科学评估,完成评估报告。同时建立路面、桥梁和隧道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需要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案、应用效果等基本内容。三、成果提交中标单位根据业主要求编制评价细则,并按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提交以下成果:(1)《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桥梁监测报告》;(2)《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隧道监测报告》;(3)《吉林省公路管理局2025年吉林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分析报告》;(4)《养护工程后评估报告》;(5)《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路面、桥梁和隧道各3个)报告应同时提交印刷版和电子版,印刷版加盖公章或质量审核章,电子版与印刷版内容格式应完全一致。本项目验收由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负责。中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并提交完整资料,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四、服务标准本项目监测评价的方法、流程和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相关要求。主要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性水平的意见》等近五年交通运输部养护专项工作要求,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和吉林省公路管理局相关制度规范等。五、时间要求1.投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抽检地市;2.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按照业主安排完成资料调查、现场检查、评价分析等工作,提交养护管理规范化评价、养护工程后评估和路面、桥梁和隧道各3个预防养护工程典型案例、重点桥梁和重点隧道监测评价报告。中标单位应随时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进行报告编制工作,并接受业主对报告的审核。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1.1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应明确且详细格式1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周期投标保证金(有/无)服务目标1 总价(大写)备注:1、投标总价为本项目相关的伴随服务及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运输、税及相关费用的单项总和。2、开标一览表应再另做一份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开标一览表,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1.1.1.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成员一名称)承担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格式3投标函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你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为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服务期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请投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4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备注:后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格式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印刷体及公章盖单位章)年月日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无需填写此表,仅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印刷体加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印刷体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格式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主管部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单位简介单位优势及 特 长单 位 概 况职工总人数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其他人员人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金万元企业资质经营范围备注:后附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等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8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备注备注: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等。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项目管理团队汇总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年)在本项目中任职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项目团队人员简历表 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 职业资格 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主要负责或参与过的项目项目主要内容说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备注:上述人员一人一表,附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应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足半年的提供就近月份)。格式10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承诺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能力的保障能力,且公司成立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现经营阶段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投标期间没有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上郑重承诺,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格式11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格式12投标技术响应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服务目标偏差服务内容目标备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格式1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裁判文书网截图)格式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资质证书3、财务要求4、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格式16服务技术实施方案(1)技术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理解、定位目标、服务内容、技术方法等(2)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等(3)项目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等(4)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5)项目合理化建议(6)投入该项目设备(7)投标人可自行增与本项目相关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方案第七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依据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及签署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优质服务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主要服务需求”符合招标文件“主要服务需求”规定,不存在负偏离投标报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被接受。不超过采购预算、不低于成本价竞标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法人授权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税收及社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罪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备注:(1)不符合以上内容之一的按不合格处理,不合格的打“×”;合个格的打“√”。评审结论相应的写“不合格”或“合格”。(2)上述内容中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评审标准序号评分项目基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因素(10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依据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因素(28分)6分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两项),得2分;(2)项目负责人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至今)内,担任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4分;注: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未提供的相关项不得分。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或履约证明,未提供相关项不得分。4分技术负责人(1)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2)技术负责人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担任类似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2分;注: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未提供的相关项不得分。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或履约证明,未提供相关项不得分。4分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拟配备的服务团队中需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每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4分。注: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未提供的相关项不得分。10分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注:业绩证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复印件或履约证明,未提供的相关项不得分。重复业绩不累计计算。4分企业实力(1)参与公路检测、评定及公路养护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编写工作,每有一项得0.5分,满分3分;(2)获得过公路检测、评定及公路养护相关的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每有1个得0.5分,满分1分。注:以上实力证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3技术因素(57分)1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全面、合理、可行,且具有详细说的,完全符合招标实际需求的,得10分;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基本全面、可行,对有一定说明的,基本符合招标实际需求的,得6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简单粗略,不符合招标实际需求的一般的,得3分;4、未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的得 0 分。10分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1、投标人对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全面、合理、可行,且具有详细说的,完全符合招标实际需求的,得 10 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基本全面、可行,对有一定说明的,基本符合招标实际需求的,得 6 分; 3、投标人对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简单粗略,不符合招标实际需求的一般的,得3分;4、未提供项目措施方案的得 0 分。15分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投标人提供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服务方案。 1、服务方案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描述清晰、方法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5分;2、服务方案描述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和针对性的得8分;3、服务方案描述一般、总体服务保证措施能满足服务需求得3分;4、总体服务保证措施有所欠缺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 10分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1、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承诺、内容、措施完整全面、合理可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整度高及保障性好,能较好的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10分; 2、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承诺、内容、措施基本完整、可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一般,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6 分; 3、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承诺、内容、措施差、缺乏可行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整度及保障性差,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3 分; 4、未提供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承诺、内容、措施的得 0 分12分合理化建议1、投标人合理化建议详细、实施性强,保证措施全面可行,合理化建议具体、有极强的针对性,明确的,得 12分; 2、投标人合理化建议合理,保证措施可行,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明确的,良得8分; 3、投标人的合理化建议粗略,保证措施缺乏可行性,合理化建议不完善、与项目无关的,得5分; 4、未提供得 0 分。4其他因素(5分)5分售后服务(5分)承诺1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响应的得5分;承诺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响应的得3分,超过24小时的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封套标记格式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正本 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递交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 (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投标文件副本 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递交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 (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启; 开标一览表封套标记格式开标一览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开标一览表1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递交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 (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启; 电子版(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内容:电子版2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递交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 (开标时间) 前不得开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综合养护管理能力评价服务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