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工 保障房工程 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5)



[南通]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保障房工程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

[0]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保障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120307000384
项目名称
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保障房工程

标段编号
A3206120307000384003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5月19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已由通行审投备(2023)424号批准建设,受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委托,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世纪大道北、富锋路西。 2.1.2建设规模:1099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26日; 2.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含供电标识标牌)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5月19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
地  址:
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人:
曹女士
联系人:
吴元庆

电 话:
0513-86129962
电  话:
13862811224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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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已由通行审投备(2023)424号批准建设,受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委托,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世纪大道北、富锋路西。 2.1.2建设规模:1099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26日; 2.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含供电标识标牌)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5月19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
地  址:
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

联系人:
曹女士
联系人:
吴元庆

电 话:
0513-86129962
电  话:
13862811224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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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段编号:A3206120307000384003001招标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4月21日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代理编制人:招标代理:(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招标人)招标人意见:(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第一章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已由通行审投备(2023)424号批准建设,受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委托,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由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世纪大道北、富锋路西。2.1.2建设规模:1099万元。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竣工日期:2025年9月26日;2.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含供电标识标牌)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3.3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4.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3.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10.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1.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地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联系人:曹女士联系人:吴元庆电话:0513-86129962电话:138628112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513-8612996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7号联系人:吴元庆联系电话:13862811224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世纪大道北、富锋路西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委托代建项目,由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在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按如下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供电部门验收全部通电后付至合同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供电部门验收全部通电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供电部门验收全部通电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7%;(4)余款工程审计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五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应出具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不承担延期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含供电标识标牌)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6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标准,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24时00分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99万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以CA系统为准);1.2企业营业执照;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3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B证;1.6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1.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8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9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0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综合标2.1企业类似业绩。3.商务标文件:3.1投标函(格式以CA系统为准);3.2已标价的报价文件;3.3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材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B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业绩等材料须由企业诚信库导入,具体要求详见“特别提醒”第9、10条款)。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抽签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4)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6)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为2%,质量为3%,安全3%,竣工资料1%,廉政保证金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足额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规定时间内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1异议提出的时间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圆宏大厦(江海圆融汇)6楼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受理的机构:通州区数据局电话:0513-86028136通讯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本工程现场条件较复杂,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2)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3)围墙、场内外道路:自行解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及任何费用。施工单位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外的其他清除现场垃圾、杂草,平整场地、清除现场土方、暗河及地下不可预见的其他障碍物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电、用水的设施设备采购、租赁及安装;涉及临时用电、用水申请、临时配电房施工、临时变配电、计量装置及线路安装由中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组织安装到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拆除并清理出场,其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人工、材料、机械、利润、税金、各项保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当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投标人应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相应的物资、措施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再予以调整。与其他承包商间的协调、配合、通信关系,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确保各分项工程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等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相互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无条件接受土建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管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涉及工序交叉影响的费用。正式接电前,中标人实施的工程(含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省、部门规范,及南通供电部门送电技术和质量要求,设备质量及参数需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苏电运检【2016】501号《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省电力公司居配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企[2017]380号文件并在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资产移交供电公司前负责维护保养,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本工程配电房智能化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须接入省电力公司智控平台,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入报价。本工程涉及须向南通供电部门备案或送检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配合,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特别提醒: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空白U盘或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扫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附件5),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通用驱动5.5版本(可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通州区电子招投标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审环节将只认可投标单位在市企业诚信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企业业绩,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业绩等),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诚信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位将应当在市企业诚信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10、各投标单位业绩维护按“主体信息库业绩信息核验须知”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诚信库信息维护(基本信息、人员信息)由投标人自行维护更新;可通过系统维护的信息,通过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上传企业各类信息以及出现商务标报价文件内容而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责任自负。11、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按照通州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2、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13、新点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15240580971或0513-59001839,QQ:1294624537或技术支持:400-850-3300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0)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6530元,由中标单位代为支付,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与评标相关的其他费用也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两天内再提供叁份相同的有水纹印的投标文件(副本)给招标人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一份),不提供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己需要的商务标自已另行打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4.2.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定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合同洽谈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项目名称:异议人: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异议人授权代表:,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1.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3.异议人可以自己直接提交异议书,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当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格式)投诉人(名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授权委托人姓名(如有):职务:,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被投诉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线索: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对异议事项进行投诉的,异议的证明文件及招标人异议答复书:投诉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3.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提交异议书,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监管机构。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开标时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本项目通过网上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光盘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开标前,请使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进入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外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2资格评审入围方法和数量全部入围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企业正式人员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2.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2.3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99分企业业绩1分2.3.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Q1值、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如下:2.3.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9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第一种:投标报价(99分)(1)评标基准价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计算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第二种:投标报价(99分)(1)评标基准价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参与计算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7家时,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参与计算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2%。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投标报价满分(99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3.3(2)企业业绩(1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1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住宅小区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79万元及以上),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注:(1)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2.3.3(2)企业业绩(1分)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资格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资格评审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初步评审标准2.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企业类似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资格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10)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2)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1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4)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5)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7)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8)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2)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3)因诚信库信息未及时更新维护或通过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上传企业各类信息而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导致废标的;(2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26)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未在诚信库备案的。(27)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拟派企业类似业绩计算出得分B;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含计算过程),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最终得分=A+B。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7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拟派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企业履约情况差、企业(含母公司或上级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较差(处于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企业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标后进场约谈、在投标文件中擅自将应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改为由招标人或业主单位提供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利。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润锋三期项目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通州区先锋街道世纪大道北、富锋路西。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通行审投审【2023】424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含供电标识标牌)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程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含不可预知的停工、阻工时间,含各类节假日,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期除外)。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要求和省、南通市供电公司相关要求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通一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发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的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内容的签证单、联系函、技术核定单;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不欠薪保证书;廉政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现状,由承包人现场勘察,自行处理,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具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发包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见施工图纸,并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标准、规范中有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量清单;(9)图纸;(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陆套(包含招标时一套),承包人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也包含在内,发包人不再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下午5点前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自购材料清单、认质认价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该分项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在施工日前15天提交;其它文件如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监理人要求和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编制、提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同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版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准备现场图纸。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或承包人住所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3发包人(监理人)开具的工程联系单及通知单,如施工单位拒收或24小时内未签收,视为接收,按联系单(通知单)内容执行,并且对拒收行为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招标前认真查勘施工现场,发包人按现状交付承包人施工且进场时需处理的软弱土方、场地平整、施工便道、现场除草、障碍物、建筑垃圾处理含地下未见(含外运)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路径等,并对红线内外原有道路、苗木和交通设施进行有效保护,如因开道口或承包人原因造成道路、苗木或交通设施损坏,承包人必须进行无偿修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的用地红线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均由承包人完成,费用已含在约定的合同价款计价方法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均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均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合同履行期间,当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之一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①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工程量偏差在正负15%内按投标单价执行。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投标单价大于标底价*(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标底价*(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执行,投标单价小于标底价*(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按投标单价执行。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投标单价大于标底价*(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投标价执行,投标单价小于标底价*(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减少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标底价*(1-承包人中标下浮率)。②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上述工程量调整的公式如下:清单工程量:a;实际完成的量:b;标底单价:e;投标单价:f;中标下浮率:k;工程偏差:c=(b-a)/a增加的工程量:c1=b-a*1.15减少的工程量:c2=b-a*0.85A:c>15%时,①当f>e*(1-k)时,增加的造价=c1*e*(1-k)②当fB:c>-15%时,①当f>e*(1-k)时,减少的造价=c2*f②当f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的内容必须由发包人盖章确认。②项目的现场实施、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资料归档、工程移交等各阶段发包人应负责的相关事务,并配合完成项目前期的相关工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移交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现状提交;(2)临时10KV供电(高、低压)、供水由承包人负责解决,且水、电费用及管道/管线、计量设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施工时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投标人因工期、进度的需要增加电源、期间发生停电或由于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等引起的意外事件,投标人需自备发电设备等措施,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施工中所发生的电费,由承包单位自行按实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用水已接至地块附近,计量装置由施工单位自行申请,施工中所发生的水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及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文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其它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4套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报告获得监理单位及发包人批准同意后一周内提交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给发包人。如承包人不按约定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发包人有权没收竣工资料保证金。3.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肆套完整的竣工图、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便于发包人安排工程结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在本合同签订后至开工前,承包人应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工作面,充分考虑分段流水施工,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进场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进场时间。2、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活动板房的建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场安全施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应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3、承包人已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承包人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因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已列入合同价款中,且因此发生的延误工期不予顺延。4、施工时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5、临时用电(高、低压)、供水由承包人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架空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7、承包人已仔细勘察并充分考虑施工范围内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将产生的建筑垃圾、杂土清运的工程量,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8、临时照明由承包人实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9、承包人不得将拆除的砼块、建筑垃圾等堆放在绿化、景观用地范围内,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处罚。10、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承包人应按照通州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人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11、承包人应及时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通知或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和协调,作出有利于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议或结论,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负。12、承包人委派至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均应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考核,具体的考核办法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相应的考核结果作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13、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施工期间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14、施工试验检测的费用(一次)由发包人承担,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再次检测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得计算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1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专人负责试验工作(试件的制作、登记标号、送检、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等),负责试验人员需经监理机构认可。16、承包人应按规范接受各项检测,检测取样、委托必须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17、正式接电前,中标人实施的工程(含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省、部门规范,及南通供电部门送电技术和质量要求,设备质量及参数需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苏电运检【2016】501号《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省电力公司居配验收标准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企[2017]380号文件并除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维修保养两年后再维护保养设备三年,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8、本工程涉及须向南通供电部门备案或送检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配合,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9、承包人必须保护现有道路、结构物等成品,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20、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的,除承包人须按规定修复或承担相应修复费用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次处罚,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21、承包人有义务根据现行验收规范检查图纸是否存在偏差,提出合理化建议。承包人有义务对图纸中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的内容,向发包人做出提醒,如未及时提醒或不提醒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2、因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的或向其他单位租用土地的,各种补偿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中。23、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24、承包人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及现行规定,自行根据可行的施工方案对措施费自行增加清单进行报价,结算时,承包人不得以施工工程措施项目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25、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必须及时经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确认,隐蔽性工程的变更、签证要在当日内办理完,其他变更、签证要在确定变更或发生签证事项后14天内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书面报告,逾期提出的发包人不予受理,视为该项变更或事项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也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报送的变更、签证费用计算书必须按照每份变更、签证通知单编制,发包方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计算书。施工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缩减部分工程量,承包人就此不得提出索赔。26、承包人应按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2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南通市通州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进行交纳,退还。同时按政府现行规定做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如发生因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纠纷、上访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处罚承包人人民币5~10万元/次。情节严重的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28、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人在各种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29、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的要求:无偿提供监理、发包人办公室等办公用房,费用已列入合同价款范围。30、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有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3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3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并有遮盖,不得扬尘,机械停放有序,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33、交工前将所有的建筑垃圾及有关临时硬化的道路、场地等从施工场地清除,分类运输,堆放地址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不允许乱堆乱倒,同时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承包人的临时设施从施工场地运走。34、电缆铜导体为圆形紧压,能通过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检测、南通市技监部门检测(抽检或送检),第三方检测不合格,须送南通市技监部门检测,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参数满足设计图及《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苏电运检【2016】501号《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及省电力公司居配验收标准。35、配电房智能化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须接入省电力公司智控平台,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关于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本工程完工前,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必须常驻现场,每天不少于8小时,关键节点必须在岗。离开施工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总监请假,二天及以上向发包人请假。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承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00元,第三次除罚款40000元外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索由此造成各项损失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一星期不少于6天、一个月不得少于24天在施工现场,连续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10天无故不在现场,则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本工程完工前,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处以50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而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处以50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2.5若现场安全、质量问题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招标人视情况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处罚款第一次贰万元,第二次肆万元,第三次捌万元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索由此造成各项损失的违约责任。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应问题下发停工令而现场未停工整改的,扣除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1%。罚款方式:每次罚款3日内及时上交罚款金,如果不及时交至专用账户,将在下一次进度付款中双倍扣除罚款金,所有罚款参照本条执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每人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每人20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承包人设备、材料进场之日起,到竣工移交手续办理之日止。承包人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对施工现场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与半成品不得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与金额:承包人以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方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为3%,工期履约保证金为2%,安全履约保证金为3%,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为1%,廉政履约保证金为1%。该履约保证金分别的、共同的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期足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不得要求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如履约保函到期后,无论何种原因,若承包人未及时续保,则从保函到期之日起至续保完成,处以2000元/日罚款。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执行后的剩余款,在通过本工程竣工验收(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且通电后60天内返还承包人。竣工资料保证金待资料提供完整并送至相关部门后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以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凡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的内容及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的内容。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办公室等办公设施。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格,因此影响工期的需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按7.5.2约定执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将隐蔽工程隐蔽的,发包人要求验收的,承包人应当配合,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返工费、材料费等)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2)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准后实施。(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交底。(4)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5)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警示照明、围栏设施,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若不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及设置安全设施,发包人将没收安全保证金。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负责夜间和非夜间的安全巡逻和保卫,统一管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中所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意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2.4条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款支付,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对此并不影响承包人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如若发生安全事故,不能据此推断是发包人的责任。6.1.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如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可参照发包人制定的《安全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三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承包人每周五下午5:00前提供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情况统计表(一式三份)交监理机构。施工月进度计划:第一次在开工前7日,以后在上月25日前提供;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报表及纠偏措施与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提供。相关进度计划需综合考虑项目其他专业施工工序,不得以任何承包人原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计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房工 保障房工程 红线内供配电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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