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2025)


内容:

华北油田冀中电网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320250423-000-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完成包含华北油田冀中电网北部区域、中部区域、南部区域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以电网优化为重点,能够将传统电网与新能源有机结合;能够充分吸收和借鉴运行经验,并应用于本项目中;能够与新型电力系统改造充分融合,做到源网荷储一体化控制;对工程具体地点进行现场勘察。 2.2 服 务期 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3 服 务 地 点:设计要按照华北油田冀中电网北部区域、中部区域、南部区域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进行划分(不含电源建设),地点涵盖河北省任丘市、廊坊市、河间市、衡水等多个县(市)。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或开办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 2.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资质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实际查询的结果为准;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4-23 20:00:00至2025-04-28 23:59:59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 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2 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 4.3.3 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05-14 08:0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5.3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5-05-14 08:0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方式: 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
七、技术支持  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华北油田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 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西行100米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317-2758025 (工作时间:8:00-17:30) 电子邮件:cy3_yx@petrochina.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须知(2024版).zip

华北油田冀中电网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文件4.21.pdf

附录B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基础分加重分1一般SX-QT-42不配合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2一般SX-QT-44招标人书面要求潜在投标人明确是否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答复或答复参加投标而不投标,导致因投标人不足而无法开标。20~23一般SX-QT-45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30日历日以下。20~24一般SX-QT-46售后服务不及时,不积极解决用户提出问题。20~25一般SX-QT-47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产品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等。20~26一般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20~27一般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2/8较轻SX-QT-43打听应保密的招标信息。 10~29较轻SX-QT-48供应商申报产品价格超出审批指导价格1.5倍以上的,且没有正当理由。10~210较轻SX-QT-49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情形一般。10~211较轻SX-QT-50发生一般治安维稳案件。10~212较轻SX-QT-51违反相关规定等,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一般负面影响。10~213较轻SX-QT-52有其它较轻失信行为。10~214较轻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10~215较轻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10~216较重SX-QT-27发生生产安全事件。40~217较重SX-QT-28发生一般质量事故。40~218较重SX-QT-29公司监督检查、检验或用户使用中发现一次质量不合格。50~219较重SX-QT-30产品或项目存在质量、安全、环保等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50~220较重SX-QT-31售后服务质量差,不能满足用户需要,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50~221较重SX-QT-32资格预审合格后,低于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不告知招标人。40~222较重SX-QT-3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拟投入设备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不符合规定。50~223较重SX-QT-34中标人所持资质证书与企业实际能力不符或降低资质而不告知招标人。50~224较重SX-QT-35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30日历日以上、90日历日以下。40~225较重SX-QT-36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情形比较严重。40~226较重SX-QT-37发生违法犯罪、比较严重治安维稳案件。40~227较重SX-QT-38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40~228较重SX-QT-39被到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或地**府部门等通报的较重失信行为。40~229较重SX-QT-40其他较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40~230较重SX-T-GR-04-C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4/31较重SX-T-GR-05-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40~232较重SX-T-GR-06-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40~233较重SX-T-GR-07-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40~234较重SX-T-GR-08-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40~235较重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40~236较重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4/37较重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40~238较重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40~239较重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40~240严重SX-QT-10引发一般C级生产安全事故。70~241严重SX-QT-11发生较大质量事故。70~242严重SX-QT-1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继续施工。70~243严重SX-QT-13采取恐吓、威胁、行贿、欺诈、哄抬价格、恶意投诉、诬告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扰乱公司市场秩序。80~244严重SX-QT-14采取伪造、捏造、租借、挂靠、出让等非法手段,或提供虚假资质资信业绩等资料和信息,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80~245严重SX-QT-15交易对象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内容。80~246严重SX-QT-16交易对象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80~247严重SX-QT-17转包、违法分包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80~248严重SX-QT-18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90日历日以上。70~249严重SX-QT-19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供货、不按要求供货或变通供货。80~250严重SX-QT-20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情形严重。80~251严重SX-QT-21发生违法犯罪、严重治安维稳案件。70~252严重SX-QT-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集团公司规定,拒不服从管理。80~253严重SX-QT-23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70~254严重SX-QT-24被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或地**府部门等通报的严重失信行为。70~255严重SX-QT-25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70~256严重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0~257严重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80~258严重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80~259严重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0~260严重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0~261严重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80~262严重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0~263严重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0~264严重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0~265严重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80~266严重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80~267严重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80~268严重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80~269严重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80~270严重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80~271严重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80~272严重SX-T-CT-XX-X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0~273严重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80~274严重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80~275严重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80~276严重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8277严重SX-T-GR-13-B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8278严重SX-T-WY-02-B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80~279严重SX-T-WY-03-B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80~280严重SX-T-WY-04-B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80~281严重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80~282严重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80~283严重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80~284严重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80~285严重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80~286严重SX-T-XJ-06-B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80~287严重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80~288严重SX-T-XJ-08-B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80~289严重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80~290特别严重SX-QT-01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失信行为。10/91特别严重SX-QT-02引发一般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0/92特别严重SX-QT-03引发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10/93特别严重SX-QT-04引发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10/94特别严重SX-QT-05有违法犯罪、重大治安维稳案件。10/95特别严重SX-QT-06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10/96特别严重SX-QT-07被国家、地**府、行业或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10/97特别严重SX-QT-08其他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10/98特别严重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10/99 SX-T-XJ-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0 SX-T-WY-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1 SX-T-GR-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2 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3 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注: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节选)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二)公司机关部门(直属直管单位)和所属单位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三)公司党委管理的其他管理人员。以上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办理离岗歇业的管理人员。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亲属包括:(一)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二)管理人员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三)管理人员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四)其他亲属。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商办企业包括:(一)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二)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四)受聘担任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五)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六)在公司所属分流、重组、改制企业持股20%以上;(七)委托他人代持或隐名投资等形式经商办企业;(八)挂靠其他单位,或以他人名义开展业务;(九)其他经商办企业行为。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以及机关部门(直属直管单位)管理人员、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不得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发生业务往来,不得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公司各二级单位所属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不得与本人所在二级单位发生业务往来,不得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第五条管理人员不得利用本人或他人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及其亲属围绕华北油田平台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投标须知尊敬的潜在投标人:您好!欢迎您参加华北油田招标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现对投标关键环节及注意事项向您做出提示,请认真阅读。一、华北油田招标中心招标项目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依法必须招标的矿建项目除外)。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电子投标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建议使用360极速版或谷歌浏览器登陆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操作指南的更多中查看(见下图)。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信息公告结果公示流t公告供应商新增准入承包商新增准入失信信息公告三商黑名单招投标平台二登录注册诚信、高效、专注、进取产招标公告2024年井下业公司层气压装供水保务项目24FK00失信信息公告2024-01-30烟台港西区LNG长能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PC.公开招标中标选人公示长庆油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生气管道气欢扫作公开招标中标果公告202401-30中国天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地区流动202401-30更多中国石广西化化一体化转型升级日30万年高2024-01-302024-01-00谈判采购公告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二次)更多2024-01-30谈判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询价(竞价)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心换理(二次LHZB2-2023-FT1442022024-01-302024阳宝石材料(二次)2024-01-3060-38-50等7口产井产前作业LH282-2024-ST0712024-01-00化护用型管件采购2024-01-30华支线定LH02-2024-5T0702024-01-30制转化护用型管件村和场医务知公告2024-01-30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西安办公点信息系统地护2024-01-30多政策法长庆油分公司第一气厂川房屋出租目更多2024-01-302024-01-30之招标标话动议提起须知关于上海信东仪器仪表利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3子标标交2023-04-07关于北京四方维保自动化股******转发国家发展关于大庆油开普化工有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2023-04-04关于大原太航流量工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股标法招标公告资格预公告失信信息公告更多公开招标中标选人公示公开招标中标果公告更多2024-01-30中国天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地区流动202401-302024年井下业公司层气压装供水保务项目24FK00202401-302024-01-00烟台港西区LNG长能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PC.2024-01-30长庆油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生气管道气欢扫作202401-30中国石广西化化一体化转型升级日30万年高2024-01-302024-01-00冀东油用电加热器(支更)2024-01-302024-01-30谈判采购公告询价(竞价)采购公告更多谈判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询价(竞价)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更多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二次)2024-01-302024年心换理(二次LHZB2-2023-FT1442022024-01-302024阳宝石材料(二次)2024-01-3060-38-50等7口产井产前作业LH282-2024-ST0712024-01-00化护用型管件采购2024-01-30华支线定LH02-2024-5T0702024-01-30制转化护用型管件村和场医务2024-01-302024-01-30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西安办公点信息系统地护2024-01-30长庆油分公司第一气厂川房屋出租目2024-01-30知公告多政策法更多作南之招标标话动议提起须知2021-09-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2019-09-25中3子标标交2023-04-07关于上海信东仪器仪表利限2024-01-292019-09-25中国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2023-04-04关于北京四方维保自动化股2024-01-29******转发国家发展2019-09-25中国石电子招标提标交易2023-04-04关于大庆油开普化工有限2024-01-16政府投资条例2019-09-2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2023-04-04关于大原太航流量工程限2023-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股标法2019-09-252023-04-04常用网站中国石油中国招标控标公共服务平台二、如潜在投标人用户信息有变化,应及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变更。三、制作投标文件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四、项目开标前,招标人会随时通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陆交易平台接收项目的澄清、补充。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补充内容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被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请您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的异议功能(需插入Ukey)一次性在线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将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答复。六、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含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决定仍继续参加投标,需要重新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七、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采用邮递方式送达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费用到付)的,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八、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通过贵公司基本帐户将保证金支付到“保证金收款帐户”后,必须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主控台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页面点击“支付”按钮后,点击“刷新”,购买状态为“已付款”后才完成保证金的递交,否则保证金未递交。请您结合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银行对公业务办理时间,合理安排并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操作。九、递交投标文件,请您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通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验签确认”后完成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投标。十、对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招标人将依照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进行处理,详见附件1。请您务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投标活动。十一、若您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权提出异议。异议向招标实施单位、油田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提出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详见附件2。十二、招标文件中《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详见附件3。附件:1.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节选)2.招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3.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节选)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华北油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中心提出,招标中心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华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提出。招标中心受理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华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联系电话:0317-2759221。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至投标截止不足20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如对招标中心答复不认可的,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向企管法规部书面提出。向企管法规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采购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反复提异议交的、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华北油田《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招标管理程序》,按照《不当异议的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件3)进行失信扣分,并予以相应的惩戒措施。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2.投标人自律守则3.投标人不当异议的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华北油田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管理。2管理内容2.3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2.3.1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根据失信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和负面影响程度等,失信行为分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较轻失信行为为五个等级。2.3.2失信行为记分标准1)按照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对失信行为进行初始记分(基础分)。2)对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较轻失信行为记分时,根据失信行为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在初始记分(基础分)的基础上加0.5~2分,加分标准为0.5的倍数。失信行为等级按加分后的失信行为记分确定。3)失信行为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按插值法计算记分(保留一位小数)。4)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个交易对象的,应分别记分。5)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6)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不同标包(标段)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7)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标包(标段)投标中,同一次失信行为不重复记分。8)同一交易对象在失信行为分值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按照该种失信行为的记分标准予以双倍记分。9)每一项失信行为的分值有效期为3年,从该失信行为在信息平台发布之日起计算,3年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分自动作废。2.4失信行为的认定与发布2.4.1公司各单位及机关各部门为失信行为认定人,对发生在本单位、本部门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进行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失信行为告知和异议处理。1)收集、认定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相关事实证据,并填写失信行为认定记录表;2)将认定的失信行为告知交易对象;3)对交易对象提出的失信行为异议进行审查处理,并将异议处理决定告知交易对象。2.4.2异议处理1)失信行为当事人如对认定的失信行为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告知函的签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否则,视为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2)交易对象对相关部门作出的异议处理决定或异议裁定如有不服的,可以向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申请异议裁决,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失信行为异议做出最终裁决。2.4.3交易对象对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的,或异议处理已经了结的,由失信行为认定人将失信行为信息上传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2.4.4相关单位上传的失信行为信息,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审核、记分、发布;机关各部门上传的失信行为,由本部门审核、记分、发布。2.4.5集团公司、国家、地方、行业以及其他来源的失信行为,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文件、公告、通知整理后在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发布。2.4.6对已认定发布的失信行为发现确有错误,经失信行为认定审核的专业处室审核同意后,在华北油田公司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平台的,由公司企管法规部撤销;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由公司企管法规部上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撤销。2.4.7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单位。2.4.8公司各单位应明确失信行为管理部门,负责将失信行为信息提交至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平台。2.4.9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上报集团公司的失信行为由企管法规部审核后统一上报。2.5失信行为惩戒与应用2.5.1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2.5.3交易对象失信分以开标当日或非招标采购评审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2.5.4因失信行为而受到惩戒的交易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2.5.5招标(非招标采购)文件中应设置信用得分有关条款,交易对象参与公司采购时,其失信行为积分应在评审过程中予以体现,具体包括: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当价格相同时,累计失信记分值低者优先;或按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后作为评标价格,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人累计失信记分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K-10其中,系数K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0.1~0.5。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设置信用分值,投标人信用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累计失信记分信用得分=K×1--10其中,系数K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3~5。2.5.6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2.5.7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参与公司交易行为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3记录3.1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3不当异议的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SX-QT-01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失信行为。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QT-06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特别严重10/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注:1.按照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初始记分(基础分)。对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较轻失信行为记分时,根据失信行为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在初始记分(基础分)的基础上加0.5~2分,加分标准为0.5的倍数。失信行为等级按加分后的失信行为记分确定。失信行为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按插值法计算记分(保留一位小数)。2.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个交易对象的,应分别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不同标包(标段)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标包(标段)投标中,同一次失信行为不重复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失信行为分值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按照该种失信行为的记分标准予以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参与公司交易行为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华北油田冀中电网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231招标人:华北油田分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华北油田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招标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2025年4月2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3投标负责人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I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II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招标失败10.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10.3其他说明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详细评审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III(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年月日二、联合体协议书(无需提供)三、承诺书(一)廉政承诺书(二)保密承诺书(三)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四)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五、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提供)(二)企业资质证书(必须提供)(三)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四)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如有)(五)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六)拟投入项目设备情况表(如有)(七)投标人根据评审标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资料(如有)六、技术服务方案IV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ORG12130320250423-000-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完成包含华北油田冀中电网北部区域、中部区域、南部区域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以电网优化为重点,能够将传统电网与新能源有机结合;能够充分吸收和借鉴运行经验,并应用于本项目中;能够与新型电力系统改造充分融合,做到源网荷储一体化控制;对工程具体地点进行现场勘察。2.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2.3服务地点:设计要按照华北油田冀中电网北部区域、中部区域、南部区域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进行划分(不含电源建设),地点涵盖河北省任丘市、廊坊市、河间市、衡水等多个县(市)。2.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缴资本或开办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实缴资本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2.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资质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实际查询的结果为准;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4-2320:00:00至2025-04-2823:59:59(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4.3招标文件的获取4.3.1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3.2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4.3.3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05-14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5.3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5.4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六、开标开标时间:2025-05-14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开标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七、技术支持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招标人:华北油田分公司地址:河北省任丘市会战道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西行100米联系人:易先生电话:0317-2758025电子邮件:cy3_yx@petrochina.com.cn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实施单位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估算金额190万元(不含税)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成本,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1.4.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踏勘集中地点:省市区/县街号参加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装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省市区/县街号房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在交易平台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在交易平台上发出澄清。☐邮件发送书面澄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登录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查收澄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收澄清信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登录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查收修改。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收修改信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形式:在交易平台上提出。以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的形式提出。☐邮件发送书面澄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及计算方法不含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税金及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他: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下浮系数;☐其他: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含3.2.5所列费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填报一个下浮系数,要求填报的下浮系数≥2%,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系数<2%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报价不含增值税,含人工费、现场服务费、安全生产费、利润等完成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时间计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2.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在线支付。递交步骤:(1)保证金钱包充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银行对公业务时间(早上8:30-下午16:30),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转账形式,向设在昆仑银行的电子招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中转入需交投标保证金金额等额的资金;(2)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完成充值后,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参与投标项目的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钩选所投标包---点击支付---点击刷新,购买状态为“已付款”,保证金完成递交。未完成以上操作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递交。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v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v行号:313265010019v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v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v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失信行为。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以最新版的招标文件数据文件(ebid格式)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专用U-Key(企业公章)进行数字签章并加密后,分别生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如有)、价格电子文档(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4.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下载。4.2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中的操作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上传文件的附件状态应为“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为“已确认”,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视为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均为投标失败。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应考虑到网络交换数据的延时和网络稳定性对递交投标文件的影响,尽早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避免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组建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6.3.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有效投标为3家以上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为2家及以下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同步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金额:¥万元;形式:。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10.1重新招标失败直接开标评标转为非招标采购。具体以招标机构向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发出的邀请书和采购文件为准。10.2资料费发票领取1.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邮递方式送达投标人(费用到付)。2.请投标人务必在项目开标后(避免投标人信息泄露),通过登录下面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递信息。3.发票邮寄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编号以本招标文件封面“HBYT-ZBZX-...”格式内容为准。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信息进行邮递。4.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信息有误造成邮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请投标人注意邮递信息和“开票信息”的区别,开票信息以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为避免发票信息错误,造成拒收或重开,请投标人务必核实交易平台登记的发票信息准确性,尤其是地址和电话。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s://link.jiandaoyun.com/f/5cf532c1ab7c2a5dfb6a09b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其他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3.招标人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实施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估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标准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8)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下同)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以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北油田分公司暂停或取消交易(投标)资格;(17)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北油田分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8)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三商“黑名单”、华北油田公司承包商“黑名单”以及投标文件中包含“黑名单”人员的;(19)《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中规定的禁止情形(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附件);(20)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2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3)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2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任何投资方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其他语言与中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对中标范围内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中标人可以进行分包,但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3投标负责人投标人的投标负责人如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则应向招标人提交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有效印章的授权委托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商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电子开评标的,交易平台上提供的电子版优先于其他形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否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以及增值税税金的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价格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若有)、报价明细表(若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分项报价表(若有)、报价明细表(若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要求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影印件,以及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影印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其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其实缴资本以其设立企业的实缴资本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按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3.5.3“近年完成的同类业绩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供货、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内容、承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影印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远程登录其所投项目的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将在项目开标时间前24小时开放给投标人登录。(2)开标大厅按项目设置,同一项目的多个标包在同一开标大厅进行开标。(3)投标人进入项目的开标大厅时需要进行数字签到,签到后可在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到达和开标主持人的操作。(4)开标时间到达后,开标主持人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5)解密完成后,主持人进行开标公示。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示时间内在线提出,招标人及时在线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8.5.1总体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规范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8.5.2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2)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3)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4)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8.5.3异议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1)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4)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5)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8.5.4异议处理1)异议首先由招标实施单位受理,招标实施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2)异议提起人对招标实施单位答复不认可的,应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向公司招标管理部门书面提出。3)异议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招标失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排序;若技术得分亦相同,则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按要求用企业公章U-Key进行数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实缴资本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实缴资本满足要求。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人员要求符合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商务评分(26分)体系认证(6分)1.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2分;2.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2分;3.具有合格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类业绩(20分)1.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已完成的石油行业相关设计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加4分,最高不超过8分;2.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已完成的电力系统设计业绩,每有一项业绩加3分,最高不超过12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影印件以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时间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失信扣分失信扣分=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10注:投标人累计失信记分以评审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2.2技术评分(45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4分)1.机构设置齐全,与项目实际情况功能匹配度高,层级清晰,岗位职责清晰、全面、完整,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3.0-4.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2.0-2.9分;3.内容一般,得0.1-1.9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设计方案(15分)1.对已建及待建电网系统情况充分了解,能够体现出传统电网与新能源结合的有效结合,方案内容全面具体、能够提出针对性方案、切实可行,得12.1-15.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9.0-12.0分;3.内容一般,得6-8.9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设计服务管理(3分)1.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能够提供设计服务,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2.0-3.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1-1.9分;3.内容一般,得0.1-0.9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文档管理(2分)1.有全面详细的资料管理制度和方案,能及时完成资料的收集、编制、签署、归档等工作,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1.0-2.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0.5-0.9分;3.内容一般,得0.1-0.4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质量、进度、保密保证措施(6分)1.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编制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总体计划,保证措施,纠偏措施等;有严格的保密程序和管理要求等。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5.0-6.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3.0-4.9分;3.内容一般,得0.1-2.9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HSE管理及保障措施(6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作业计划书、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具体、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得3.0-6.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合理可行,符合国家、省、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得2.0-2.9分;3.内容一般,得0.1-1.9分;4.内容不合理得0分;5.如有缺漏项,其投标将被否决。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1.能够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重难点工作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5.0-6.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3.0-4.9分;3.内容一般,得0.1-2.9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合理化建议(3分)1.对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得2.0-3.0分;2.内容比较全面具体、比较有针对性、比较切实可行,得1.0-1.9分;3.内容一般,得0.1-0.9分;4.内容不合理或缺漏项得0分。2.2.3报价评分(29分)评分公式Fi=29-|Di-D|*100*EFi: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最高得29.0分。Di: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系数)。D:基准价。当有效投标≤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7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系数)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系数)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E:调整系数,Di≥D时,E=0.5;Di<D时,E=0.6。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报价为下浮系数时,下浮系数高的投标报价低。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详细评审标准2.2.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核查以下内容,留存查询截图并签字。(1)投标人关联关系。存在投标人须知1.4.3中规定情形的,应否决投标。存在以下关联关系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真比对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存在共同股东,且持股比例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2)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及认定结论。(2)投标人实缴资本。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未公示实缴资本的,视为实缴资本不满足本项目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失信行为。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查询。(4)黑名单查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三商”黑名单、华北油田分公司管理的承包商黑名单,包括投标文件中有“黑名单”人员。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人存在条款1.4.3中的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3.2.2评分分值人工计算的,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通过交易平台自动计算的,小数点以交易平台计算精度为准。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投标人拒绝或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经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定义和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项目/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服务的建设项目/工程。1.1.2天/日: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1.4技术标准:是指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应当遵守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5建设单位:是指与设计单位签订本合同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设计单位:是指与建设单位签订本合同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由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1.1.8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建设单位用于支付设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调整。1.1.9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合同文件及解释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附件;(2)设计任务书;(3)中标通知书(如有);(4)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6)其他合同文件。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所共同签署或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有效补充。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日期在后的为准。在相同事项上的同一解释顺位合同文件,时间上形成在后的效力优先于形成在前的。2.工程概况2.1工程项目名称:2.2工程建设地点:2.3工程项目规模:2.4工程设计阶段:2.5工程估算(概算)投资:3.设计内容3.1;3.2;3.3。4.设计要求及成果4.1乙方提供设计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甲方向乙方付清设计费】止。4.2设计进度:。4.3设计深度: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乙方完成设计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合同签署后,如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乙方应就推荐性标准向甲方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甲方采纳乙方的建议,遵守新标准或强制性规定、标准引起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甲方承担。4.4设计质量:(1)乙方的设计应切合实际,使建设工程具备安全性、功能性、适用性、可实施性及经济性,并满足合同约定的功能和合理使用要求。(2)乙方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属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且乙方的设计应在风格和功能等方面相互协调。(3)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具有可实施性,并满足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4)乙方的设计应当满足甲方限额设计的要求,对于不满足的部分应予以修改。(5)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设计文件中应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护环境、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措施建议。(6)乙方应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审核、校对和批准制度,且各阶段的责任人分工明确。(7)乙方所有设计工作均应由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完成,乙方团队人员组成和管理架构见本合同附件二。(8)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做到完整、准确、详尽,标准统一,规格一致。(9)乙方在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用的主体工艺及配套的设计内容应具有连贯性及一致性。(10)其他:。4.5设计成果(1)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交付设计成果要求(a)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正式设计文件,该文件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要求盖章、署名。(b)所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报告)均应用中文表述。(c)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视为甲方对设计文件的接受和认可。甲方应将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文件交乙方一份存档备查。(d)其他:。4.6设计成果审查(1)乙方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审查同意。审查范围和内容由甲方另行通知。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在收到工程设计文件之日起天内审查完毕。(2)甲方对设计文件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乙方修改后应重新报送甲方,审查期重新起算。【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甲方既未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工程设计文件已获甲方同意。】(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向其报送,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对于政府部门提出的意见,乙方应修改直至满足要求。5.设计依据、标准和资质5.1设计依据(1)设计委托书【本合同建设项目的设计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3)工程项目批准文件;(4)设计规范、标准、图集等文件。5.2乙方应采用以下设计标准及规范:。5.3乙方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复审时间及有效期:6.资料提供6.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基础资料及批准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6.2乙方应于接收当日向甲方出具接收确认书,如乙方对该等资料及文件有异议,应于收到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认为甲方提供资料完整无误。7.设计费及付款方式7.1本合同标的为(含税/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税率为%。该费用是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及内容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的薪金、现场服务、福利、交通、食宿和通讯等所有费用)以及乙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规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另行取费。该设计费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执行税率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7.2设计收费依据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参照《石油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和费用标准(2022版)》确定;(2)按工程所在地工程设计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3)其他:。7.3价格调整(1)若以设计概算为基础计算本合同设计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如采用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确定设计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合同设计费不再调整。如发生设计变更,则按本合同约定相应调整设计费。(2)因甲方变更工程设计的范围、内容、规模、功能、条件使得乙方的设计工作变更或因甲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双方协商调整设计费。(3)其他。(4)关于变更的设计费计算依据和方式:【参照原国家计委《石油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和费用标准(2022版)》】、____________________。(5)出现设计费调整的情形,乙方应当在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费用变更和/或服务期限延长的书面报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确定。若双方对调整的设计费未能达成一致而导致甲方不能支付有争议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对有争议款项,双方按本合同第19条的约定处理。7.4设计费付款方式按照下列第款约定执行:(1)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设计工作完成、乙方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通过甲方审查,且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设计费。(2)分期付款:(a)首期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即人民币元;(b)第二期付款:付款时间,付款比例:%,即人民币;(c)第三期付款:付款时间,付款比例:%,即人民币元;(d)末期付款:付款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设计费。(3)其他付款方式:。7.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文件后支付相应进度的设计费:(a)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b)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费付款书面申请;(c)甲方出具的该申请付费阶段设计文件签收和认可文件。7.6乙方指定下述账户为收取设计费的账户,并对其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7.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结论返还多结算的设计费。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7.1款约定的【含税/不含税】设计费%的违约金;如果乙方自接到甲方返还通知之日起日内未返还多结算的设计费,甲方有权采取司法措施进行追讨。8.甲方权利义务8.1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8.2甲方有权委任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8.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设计工作人员。8.4及时组织本合同设计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评审、验收和确认,要求乙方按照各设计阶段评审结论对已完成的设计进行补充完善,最终设计完成后,根据设计审查结论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直至通过审查。8.5甲方及甲方的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乙方及乙方的授权代表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甲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8.6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8.7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8.8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8.9其他:。9.乙方权利义务9.1接到甲方的设计任务书或委托书等文件后日内完成现场踏勘。9.2按约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工作成果,并有权依照约定获得设计费。9.3按照设计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无偿提供因设计错误引起的设计更改,并增加现场跟进等服务,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另立项目重复收费,不得将重新描晒或只改换图标的设计按新项目收费。9.4乙方应开展限额设计,保证所完成的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以及设计所对应的概算和预算不得超出各自限额的%。9.5工程设计应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提高能效的设计方案。9.6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工程设计各个阶段的审查、协调会议,完成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确认和完善/优化、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参加竣工验收及协助完成竣工资料等工作。9.7【在打桩和基础工程阶段,结构专业工程师应于必要时在现场监控,并及时处理现场发生的问题;结构专业工程师应参与对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9.8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外,乙方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设备生产商、供应商。9.9协助甲方完成设计文件的政府报审(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规划、交通、消防、绿化)工作。如审查部门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尽快解释说明或修改设计文件,直至通过审查。对该等设计文件的修改,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收取费用。9.10根据甲方要求参加工程开标后的图纸会审会议,委派现场设计代表,、【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就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计的问题进行解答,发出设计修改通知单;配合项目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9.11对甲方、施工投标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相应的修改调整,甲方对设计方案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予以采纳。9.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转包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分包、也不得存在挂靠情形。对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的分包,乙方应对分包单位所完成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9.13乙方应保证其资质范围、资质等级能够承接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其资质持续有效。9.14乙方应为本合同设计服务组成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团队,委任作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具体授权范围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履行事项作出决定,并直接与甲方对接和联络,负责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的总体控制和协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10.设计变更10.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应及时修改设计、提交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有较大程度修改,直接影响设计成果的;(3)非因乙方原因造成设计方案的较大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的;(4)在设计执行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5)除了上述(1)-(4)项约定的情形,其他改变本合同设计的情形均不属于本条约定的设计变更。10.2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由此导致乙方设计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相应调整设计费。10.3如因乙方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设计费不做调整,设计文件的交付日期双方协商确定。10.4为免疑义,各方明确对本合同和设计任务书约定范围内的设计内容进行优化设计不应视作设计变更。11.知识产权11.1乙方保证,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甲方向其提供的基础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仅能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使用。11.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文件用于其他工程项目。11.3甲方有权为本工程范围内的其他用途使用乙方的设计成果,并有权委托第三方基于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深化设计、后续设计。12.权利瑕疵担保12.1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含设计分包单位)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12.2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和法院/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13.诚信合规13.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13.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13.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13.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13.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3.6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13.7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乙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甲方免责;同时,甲方有权视乙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乙方支付设计费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市场准入资格等;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3.8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乙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1)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2)接受乙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3)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4)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和劳务等经济活动;(6)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购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如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3.9其他约定:。14.保险14.1乙方应为其可能进入本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其现场自有财产等购买保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额为万元,人身意外死亡险最低保额为元;乙方现场自有财产损失或损坏的保险。14.2乙方应购买设计责任保险,单项索赔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并且免赔额不高于人民币万元。14.3自乙方开始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少于年的期限内,乙方应保持上述保险的有效性。14.4签订本合同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保单的复印件。购买上述保险是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设计费的必要前提。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15.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5.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15.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5.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16.保密16.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16.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16.3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16.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年。17.通知17.1与本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1)(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2)(乙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17.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17.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16.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18.违约责任18.1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8.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除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外,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8.3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及批准文件,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提交设计成果的,应相应顺延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18.4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成果及有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甲方可从设计费中扣除)。18.5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存在错误、遗漏或不符合约定质量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应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因此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应同时按照第18.4条的约定支付违约金。18.6因设计遗漏、错误或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等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但该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的100%】。18.7乙方擅自变更附件二所确定的主要设计人员,每擅自变更一人次,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该等违约金,该设计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8.8乙方存在转包本合同项下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擅自分包合同项下工作或挂靠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设计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直至弥补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18.9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20条的约定解除合同的除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由此发生的费用(如有)。18.10乙方编制的各投资概算报告中投资概算金额增加幅度超过审定投资概算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其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如有)。18.11乙方编制的施工图设计预算额超过初步设计概算额%的,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向甲方赔偿设计费%的金额。18.12其他。19.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19.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河北省沧州市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19.3在诉讼/仲裁/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0.合同的变更与解除20.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依据合同和法律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响,设计工作停工超过天,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3)乙方工程设计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4)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设计成果提交延误超过个工作日;(5)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或者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6)乙方存在转包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擅自分包本合同项下的设计工作或挂靠情形,经甲方通知改正而未改正;(7)乙方未办理设计责任保险,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办理;(8)乙方被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准入资格;(9)甲方拒不支付设计费超过%的。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无合理理由仍未付款的,但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拒付设计费的情况除外;(10)其他约定:。20.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乙方原因导致设计工作全部或部分暂停的,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复工通知后立即恢复设计工作。暂停全部工作超过天,乙方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甲方时,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已验收通过的设计与相关服务的酬金。21.合同生效及其他2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1.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1.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XXX工程设计HSE合同工程设计HSE合同为了确保(项目名称)设计工作的安全进行,确保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设计工作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HSE)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名词解释1、违法、违规、违章:指合同当事人违反HSE法律法规,违反HSE规定、标准,违反HSE规章的行为。2、事故:指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有关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等。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瘟疫、流行性疾病、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设备、高度危险的活动等,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以及将该危险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的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二、合同范围: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3、项目所在地点:4、项目安全特点:5、项目实施时间:6、项目批准文号:7、项目负责人:8、安全负责人:三、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计划完成日期: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2、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规定,以及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落实事故防范措施。3、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和安全方案、安全措施并备案。对乙方未制定安全方案和措施或虽制定但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要求乙方暂停设计工作。4、对乙方设计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5、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止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6、对乙方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设计人员,有权要求其停止工作。7、发生事故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并对事故统计上报。8、对乙方设计人员违反甲方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并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罚。(二)甲方的义务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负责对乙方设计人员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4、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投入,足额按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及项目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费用。5、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对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2、在设计作业中,对甲方违规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3、要求甲方对乙方设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乙方的义务:1、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2、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接受甲方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3、对设计人员进行安全法规、标准等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4、不得在设计文件中要求购买或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5、乙方进入现场的设计人员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临时借用甲方的特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应及时归还、损坏要赔偿。6、乙方设计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六、违约责任及处理1、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违约者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2、发生事故时,双方均有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调查后确认的责任方承担。3、甲方违约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按规定向甲方报告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甲方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5、由于甲方不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交底不清楚,标识有误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乙方承担不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不服从甲方紧急事态告知、超指定区域作业等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8、乙方承担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七、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其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作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如主合同期限因故变更,本合同期限亦随之变更。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府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设计需要按照华北油田冀中电网北部区域、中部区域、南部区域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进行划分(不含电源建设),建设地点涵盖河北省任丘市、廊坊市、河间市、衡水等多个县(市),内容主要包括:(1)电网建设:35kV及以上主网线路保护光纤通道完善及二次设备改造,16座变电站升级改造,打造坚强电网;226台配网断路器安装,66座井场光伏一键顺控改造,增加供电可靠性,提升运维效率。(2)负荷柔性化建设:以别古庄油田为区域试点安装井场逆功率回收设备、井组柔性直流互联、电机永磁再制造、搭建微储能等负荷柔性化方案建设工作,降低无功需求,节能降耗,增加绿电消纳。(3)数智化建设:对冀中电网生产区域电能量计量终端完善及数据传输通道建设;针对试点区域建立厂级柔性负荷控制功能模块,建立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管控平台,形成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调控体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服务要求:(1)设计的重点、难点在于需要对华北油田电网、输变电及配电系统现状及运行情况的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以电网优化为重点,能够满足快速响应业主方的设计要求。(2)设计中需要对华北油田已建、在建、待建及规划新能源情况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和掌握,能够将传统电网与新能源有机结合。(3)设计中需要对华北油田已建、在建及规划智能微电网情况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和掌握,能够充分吸收和借鉴运行经验,并应用于本项目中。(4)设计中需要对华北油田油田站场现状及运行情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能够与新型电力系统改造充分融合,做到源网荷储一体化控制。(5)设计中需对佃庄变电站新增储能设备基础、SVG设备基础、防火墙、围栏基础,留路变电站新增svg基础、变压器基础,泉241站新增35kV真空断路器基础、变压器基础,路47站新增一体化配电橇基础等工程具体地点进行现场勘察。3.服务地点:设计要按照华北油田冀中电网北部区域、中部区域、南部区域和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进行划分(不含电源建设),建设地点涵盖河北省任丘市、廊坊市、河间市、衡水等多个县(市)。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5.最高结算金额:190万元(不含增值税),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201.4万元(含6%增值税),大写:贰佰零壹万肆仟元整;该费用含人工费、现场服务费、安全生产费、利润等完成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费用。6.计价依据:最高投标限价依据《石油工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和费用标准(2022版)》相关要求执行,如计费依据更新则执行更新后的计费依据,最终按审定的概算批复工程设计勘察费用总数的40%(最高结算金额)和下浮系数计算最终设计勘察费。7.计价方式:取费系数下浮。报价要求: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填报一个下浮系数,要求填报的下浮系数≥2%,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系数<2%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不含增值税,含人工费、现场服务费、安全生产费、利润等完成服务内容和要求的一切费用。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设计深度执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施工图纸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的要求;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对甲方单位提出问题及时处理,并按要求的进度、质量交付合格的设计成果文件。9.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有电气或油气储运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或油气储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电气、岩土工程勘察等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能够达到服务现场。(4)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影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影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为2024年6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项目经理还须提供电气或油气储运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电气或油气储运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0.验收方式:图纸完成后30日内,由采购人组织图纸审查,审查后出具意见书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11.结算方式:最终设计勘察费用=审定的概算批复设计勘察费用×40%×(1-下浮系数),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结算。无质保金。12.本初步设计服务不涉及甲供设备与材料内容。13.HSE要求:(1)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需遵守的安全标准与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华北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2)具备的资质及等级: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执行的工作标准: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标准;现场服务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由中标人自己承担责任。(4)关键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5)安全工作目标:无死亡、无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职业病和中毒事故。(6)主要安全风险: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泄密;作业时间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环保与职业健康危害;交通安全风险;现场安全卫生与疾病风险。(7)合同期内承包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变更管理:项目实施期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关键岗位人员。(8)HSE奖惩内容等要求:参照附件《HSE合同》中“违约责任及处理”。注:本章条款均为本招标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气与新能源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