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招标公告(镇江市图书馆2025)



项目概况 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 JSZC-321100-JLYD-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
项目名称: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万元(采购包1:45.000000万元;采购包2:25.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评委会按照采购包1、2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采购包,但不可兼中。每个采购包1名中标人。如供应商在采购包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后续评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批发业。
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批发)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2
1.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批发)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与本项目,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
3.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请供应商在开标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需要同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7.苏彩云技术支持(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琦18068525636。
8.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精神,自2024年9月18日起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CA锁为意源(方正)CA锁。(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
镇江地区意源(方正)线下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
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 客服电话:400-608-609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镇江市图书馆
单位地址:镇江市解放路17号
联系人:蒋永
联系电话:84447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9栋20层
联系人:李萱萱
联系电话:13655287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萱萱
电话:13655287827

JSZC-321100-JLYD-G2025-0003采购文件.doc

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项目名称: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项目名称: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1:45万元;采购包2:25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评委会按照采购包1、2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采购包,但不可兼中。每个采购包1名中标人。如供应商在采购包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后续评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资格承诺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承诺函);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承诺函);1.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并打印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批发业。2.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批发)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3)时间:2025年4月24日9:00至2025年4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获取费用: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五、投标文件开启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5月15日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4.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与本项目,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3.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请供应商在开标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需要同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7.苏彩云技术支持(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琦18068525636。8.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精神,自2024年9月18日起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CA锁为意源(方正)CA锁。(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镇江地区意源(方正)线下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客服电话:400-608-6099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图书馆联系人:蒋主任联系电话:0511-80829691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1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商务楼29栋20层联系方式:136552878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1365528782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图书馆。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服务"系指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的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的服务。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5.7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的要求,各供应商如提供的供应商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8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要求,参与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的企业,可以用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9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线上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6)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8)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0)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集中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质疑渠道”。分散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3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投诉指引”。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5.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5.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6.代理服务费36.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的规定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37.解释权37.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购买图书及相关服务的镇江市图书馆。1.2“乙方”系指提供图书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即。1.3“见证方”系指负责招标采购的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图书及相关资料。1.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必须承担与该项目有关的服务,如运输、包装、全加工等后续和相关阅读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承诺义务。1.6“合同”系指甲方、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7“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文件下列关于号的招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1合同条款;2.2投标书(函);2.3报价一览表;2.4服务承诺;2.5中标通知书;2.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图书的服务标准、供货周期及供货要求3.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服务的标准、周期和要求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相一致。3.2合同服务期内,如因中标人无法及时供货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进行追偿。4、服务期限及综合折扣4.1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4.2本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4.3综合折扣。5、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甲方按验收合格的图书码洋及综合折扣(%)的乘积(如:定价100元*折扣率70%,即100元*70%=70元)。5.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剩余货款待项目完成验收后与乙方结算。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等单据。(所有付款供应商需开具相应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付款)6、伴随服务6.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6.2除第6.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采购需求”所规定的服务内容以及参加招标单位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6.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7、服务期及交货地点7.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7.2交货地点:必须送达至镇江市图书馆指定位置(镇江市图书馆后一楼采编部),所有运输及搬运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送货手续齐全、送货单据填写符合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图书包装和清单要求)。7.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8、质量保证8.1货物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做出的承诺。8.2货物、材料运抵制定位置后,甲方或甲方聘请的质检人员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图书到货及验收要求标准的货物,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必要时甲方可要求将有关货物和材料送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乙方负担。8.3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以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8.4根据市级或市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重要缺陷的,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若出现盗版、盗印图书【由镇江市(或以上)文广新局认定】超过3种,立即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8.5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甲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9、包装9.1货物的包装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10、版权10.1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图书、光盘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出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11、验收11.1每批到货图书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拒绝支付该批到货图书的合同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12、违约责任12.1见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及中标人的承诺。13、索赔13.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货物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13.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14、乙方交货延误14.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14.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4.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5、误期赔偿15.1除甲方要求或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未达到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五大项第七条供货周期的要求而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合同总价0.1‰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非不可抗力原因累计超过3次未能在周期内按要求配送图书的且误期达10天及以上,或者误期赔偿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5%,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害的将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15.2除甲方要求或合同条款第16条规定外,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六大项第四条要求完成每周的图书加工数量和配送工作的,每减少100册,按应交付合同总价0.3‰支付违约金,误期赔偿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5%,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害的将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16、驻馆服务违约16.1乙方如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提供驻馆服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害的将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17、不可抗力17.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4条、15条和20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7.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17.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税费1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9、履约保证金1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0、纠纷解决办法2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2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交货;(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21.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破产终止合同22.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3、转让23.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有此情况,甲方有权停止合约并追究相应责任。24、合同生效及其它24.1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方盖章后生效。24.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两份。24.3本合同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24.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鉴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4.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镇江市图书馆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17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全年控制价为人民70万元。本项目分二个采购包,采购包1为人民币45万元,采购包2为人民币25万元。2、要求:采购清单及数量需满足镇江市图书馆实际需要的图书,须具备网上订购和现场采购两类采购方式;并且能够及时响应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书目订购需求。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二、技术商务要求(一)采购数量、方式要求及服务期限本次采购图书2025年度70万实洋。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具体实施时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分以下两种采购方式:1.网上订购:定期免费提供Excel格式的采访数据。常年签订供销协议的全国各类出版社不得低于200家,数据能涵盖重点出版社全部品种,须单独提供十家重点出版社的数据(出版社为:人民邮电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华书局、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岳麓书社)。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具有类别、ISBN、书名、出版者、出版日期、责任者1、责任者2、定价、预订数的的书目订单(Excel格式)。2.现场采购:(1)提供送样选书、现场选书等多种灵活的购书方式,组织2次以上全国性大型图书订货会的现采活动。供应商必须独立拥有现采场地,供现场选书的设备、设施等条件。本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2)按采购单位需求,成交供应商每年为采购单位举办至少一次主题书展,提供书目不得低于1000种,并提供现场选书的设备、设置等条件。现场选中图书追加的复本需按采购单位要求时间内配送到馆。3.能够及时响应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书目订购需求。采购单位确认采购需求后第一时间以邮件或即时通讯方式在3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送订单,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要求的到货时间内将图书配送到馆,如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图书绝版证明(至少提供当当网、亚马逊网无货截屏),则该书目终止订购。对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零星采购书目,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标准CNMARC格式文件供订购,或提供样书供现场选购。交付给采购单位的电子书目数据一律采用ISO2709CMIS标准,其数据字段符合中文和西文图书(国内出版的西文图书应采购单位员要求能提供USMARC数据)著录规则,至少包括书名、著者、出版社、单价、ISBN号、分类号、使用对象、内容附注等,数据能正常被采购单位图书馆汇文信息管理系统所使用。(二)图书预订数据及相关订购服务要求1.及时免费向镇江市图书馆提供符合规范的且有时效性的MARC订购数据,格式必需支持图书馆的“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软件,订购数据以有效格式发送,发送(接收)方式为:E-MAIL或由采购人从中标人图书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下载,著录字段要求为: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必备字段,010,101,102,105,200,205,210,215,225,300,305,306,320,330,690等字段。2.能随书提供标准规范的MARC格式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采访信息必须新、快、准、全;编目MARC书目数据须随书配送。3.现选图书数据的基本字段要求按以下著录:征订号、书名、类别、ISBN、定价、出版者、出版日期、责任者1、责任者2、预订数。4.全年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征订MARC数据不少于10万种。若非不可抗力,供应商未能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将在付款时扣除货款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5.收到订单后,应先在采购人已订购的图书数据库中做查重处理,对于已重复,且本次订购复本量大于等于3册的图书及时和采购人进行订购确认,避免重复订购,并剔除由于采访数据不完整而错订的图书。6.对图书预订和现场采购情况及时反馈。对重复订购、预订数据不完整、预订数据有误、单册价格100元以上且复本订数超过2册、单册价格超过500元以及单种书订购数超过10册的情况,要求配货前再次书面与采购人核实订购需求。出版变更和取消出版计划的图书应及时回告采购人,每个月反馈一次未到书信息,并说明未到原因和解决建议。7.不得更改图书馆的预订和现场采购的图书订单,不得搭配任何未订图书及对效益低的图书无条件征订。8.供应商有义务帮助采购人了解图书采购相关信息,每月提供一次中标人销售畅销榜单的书目和中标人收集的各类图书畅销书目,向采购人推荐有收藏价值的书目;24年需提供专题的相关信息不少于5期。★(三)图书编目数据要求1.及时免费向镇江市图书馆提供标准的MARC编目数据,格式必需支持图书馆的“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软件,编目数据以有效格式发送,发送(接收)方式为:E-MAIL或由采购人从供应商图书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下载,著录字段要求为: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必备字段,010,101,102,105,200,205,210,215,225,300,305,306,320,330,410,510,517,606,690,701,702等字段。2.必须确保MARC数据差错率低于2‰,出现差错被发现后应及时更正,数据不齐全的,不得配送。★(四)图书全加工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5名固定工作人员按照镇江市图书馆采编工作作息时间和图书加工要求全年驻馆,提供图书全加工及后续相关服务。(所提供图书加工服务须以图书馆实际需求为准,不限于招标采购图书,对图书馆其他来源的图书也须根据图书馆要求提供合格的图书加工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拟投入人员信息及供应商为相关人员缴纳近1个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投入的图书全加工人员经采购人培训上岗后,经采购人检验,多次出现图书加工不符合要求,且一对一教授解决方案后仍然不能胜任其工作的,采购人将出具书面通知供应商,中标人必须在7日内更换其他适合的工作人员,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镇江市图书馆图书全加工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贴条形码、加盖馆藏章及对附有光盘的文献加盖“附光盘”印章、贴书标及保护膜的服务,图书加工相应的条码纸、书标纸、交接单打印纸、书标保护膜加工材料由中标人提供。①条码纸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和打印,每册图书贴2个条形码,一张贴在书名页(题名页)正上方中间,不可以覆盖书名页上的任何字迹;另一张贴在图书最后一页正上方中间,不可以覆盖此页上的任何字迹。②馆藏章为蓝色印章,图章位置盖图书切口中间,图章要求正盖,印盖完整、清晰端正。馆藏章由采购人提供。③对有光盘等附件的文献,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题名页右上方加盖印章,图章要求正盖,不要遮盖文字,印章由采购人提供。④每册图书及其附件需要贴书标,书标能正贴时不横贴,能打印两行不打印一行。成人图书在离书脊下缘1cm处对齐帖,少儿图书贴书脊下缘对齐帖,书标外补贴一张书标保护膜。部分有外壳的图书及光盘等附件等须加贴一张书标和覆膜。书标及书标保护膜由采购人提供,书标打印由供应商负责。⑤所有图书须粘贴RFID数字标签,并根据我馆要求和流程进行RFID数字标签的数据加工,RFID标签有中标人提供。(2)供应商必须委派固定工作人员按采购人采编部图书加工要求进行图书的上机验收、编目和典藏工作,图书分类和初次上机指导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安排的工作人员在上机验收保存时需对图书条码号对应进行检查;自采验收编目时保留001、010、100、101、200、205、210、215、225、410字段,丛书和多卷书必须著录225和410字段;图书编目审校保存前,需对MARC著录正确性进行复检,保证差错率低于1%,有光盘的图书需在分配索书号时添加对应附件,并将光盘放入光盘保护盒内。(3)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图书货位号管理服务,对采购人图书进行货位化管理,为采购人工作人员和读者提供快捷、高效的自助查询及借阅图书服务。(4)非特殊情况供应商每周需要按要求完成加工至上架图书500种或1500册(工作日不满或超出5日按100种或300册/日计算),并辅助采购人的图书配送工作,每批图书配送前供应商需要打印图书交接单并对图书进行核对、清点。交接单需提供2份,交接单纸张由供应商提供。若非采购人要求或合理原因,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完成每周图书加工数量和配送工作的,每减少100册,按应交付货款0.3‰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累计达到货款的5%,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货款的_15_%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采购人损害的将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五)项目供货周期合同签订1年内完成本年度所有图书的供货。如投标人承诺的到货周期内无法履行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追溯赔偿。四、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内。2、交货地点:镇江市图书馆指定地点。五、包装和运输要求(一)图书包装和清单要求1.配送图书必须包装完好,用防水牛皮纸包装,标签和清单清晰、明了、有序,便于验收、查对。2.每批到书的各包上应注明“镇江市图书馆”字样,并应一律标注“201X-批号-包号”,批号和包号从001开始计数至年末结束。3.按采购人要求定期送书,每次送书控制在30-40包之间,轻拿轻放,按送书批号附2份纸质清单,1份电子清单,并在每张纸质清单上加盖单位公章。未送图书供应商自行妥善存储,不得强行配送。4.配送图书和所附清单必须一一对应,清单应包含下列数据项:征订号、ISBN、书名(书名要打印完全,多卷集有分卷书名的须标明)、出版社、册数、单价、合价,末尾应统计出总种数、总册数、总金额、总包数。5.清单上应注明“201X-批号”,并在清单上分别标明各包图书具体数据项6.清单应采用小4号字,行、列间有分隔线,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二)图书到货及验收要求1.所有图书必须免费送达至镇江市图书馆指定位置(镇江市图书馆后C楼采编部),所有运输及搬运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送货手续必须齐全、送货单据填写符合要求(详见图书包装和清单要求)。如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采购人。2.所提供的图书必须为正式出版图书,在验收过程中若出现盗版、盗印图书【由镇江市文广新局(或以上)认定】,超过3种立即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3.每批到书必须配齐随书光盘等附件,缺失附件的图书必须无条件退换。4.出现非预订图书及不符合要求的图书(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二(二)、(三)项的)必须无条件退书,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图书质量问题(影响使用的,如缺页、错页、污损、倒装等)必须无条件退换。5.所有图书发货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6.到书率必须做到:6.1全年预订图书的到书率必须达到90%以上,预订图书包括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书目数据订购的图书,和采购人根据馆藏需要要求订购的图书;6.2全年现场采购图书的到书率必须达到95%及以上。7.供货周期必须做到:7.1全年80%的预订图书的到书周期不得超过45天;7.2全年现场采购图书的到书周期不得超过30天;讲堂用书等特殊活动急用书到货周期需控制在订购后15天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到书时间内。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款0.1‰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若非合理原因,供应商累计超过3次未能在周期内按要求配送图书且误期均超过10天或者误期赔偿累计达到货款的5%,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造成采购人损害的将诉诸法律,由相应机关依法处理。8.采购人预订图书订单在6个月之后自动失效(从预订单发出时间计算),如超过6个月到货的预订图书,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需要做出接收或不接收的决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书。9.超过30天以后(从现场采购订单确认时间计算)到货的现场采购图书,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需要做出接收或不接收的决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书。10.到货图书如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拒绝支付相应的合同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六、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剩余货款待项目完成验收后与乙方结算。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等单据。(所有付款供应商需开具相应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款)八.其他要求1、交货要求:中标人应在镇江市图书馆提供订单后及时组织图书,并在收到订单后及时反馈预订书目收到信息。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每月统计一次图书到馆率。到书率以各供应商投标承诺到书率为考核依据。★2、需协助采购人的新书推荐服务,每月提供一期新书推荐书目,并提供相应图书的书名、出版社、简介等基本信息。同时做好纸电一体化阅读的服务。3、需要协助采购人做好书服到家,荐购平台,残障人士阅读服务。4、需协助采购人读书活动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采访权前移的相关读者活动,做好馆内阅读活动图书配送工作。其他读书活动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配送用书和提供相应资源。在合同期内必须邀请省级及以上签约作家到采购方现场举办大中型阅读推广活动;并承诺至少举办一次活动;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需提供每个活动的开展方案,包含作家简介、活动时间、活动流程、现场布置等;活动必须在合同履约结束前完成。5、年MARC征订期数须达到250期(含)及以上。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按照以上要求顺序逐条进行表述及承诺,并提供具体的响应方案。其中加“★”为基本服务要求若未作出相应承诺的,将可能会被定位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如有其它增值服务措施的应明确列明,以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九.评标方式本项目分为2个采购包,评委会按照采购包1、2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采购包,但不可兼中。每个采购包1名中标人。如供应商在采购包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后续评审。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没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自己企业的信用信息,下载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批发)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文件的有效签章投标报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8.商务和技术评估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采购包1和采购包2)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40.0030.0030.00(一)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技术响应评价241.1技术需求评价1.全年提供预订新书比例以及预订图书到书率:(1)提供可预订的新书(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比例达到80%以上得2分;(2)承诺预订图书到书率达到95%(含)及以上得3分;承诺预订图书到书率达在90%(含)-95%得1分;(3)有定期发布当年新书征订书目等图书信息的独立网站,得2分,没有不得分;(4)网站可以提供线上采购图书功能,有提供按题名、作者、ISBN号、出版社等检索条件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上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网站需提供截图等材料并加盖公章,到货率须提供图书部门签章,不能上述证明材料者不得分。81.22.全年现采图书到书率:(1)承诺现采图书到书率达到97%(含)及以上得4分,其余不得分;(2)现采图书在60天内送达图书馆得2分;(3)急需用书采购:在3天以内(含)到货的得4分,3-7天(含)到货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以上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101.33.能提供馆藏分析和最新的权威榜单书目:能提供不少于10期榜单(含)的得4分,能提供5(含)-10期的得2分,能提供1(含)-5期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能提供馆藏分析得2分;注:以上须提供承诺函及类似案例材料并加盖公章。6服务方案评价162.1服务方案评价能提供配套的PDA读者决策采购服务方案。方案完善且有成功案例的得3分,方案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案例并加盖公章)。32.2读书活动方案按采购单位需求,每年为采购单位举办至少一次主题书展,提供书目不得低于1000种,并提供现场选书的设备、设置等条件。现场选中图书追加的复本需按采购单位要求时间内配送到馆。提供承诺函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及类似案例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2.3服务承诺评价1.每年能提供图书馆资源研讨会、图书馆馆长及业务骨干高级研修班,图书馆业务论坛等培训机会(线下参会所有费用由中标商承担)3次得3分,2次得2分,1次得1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提供额外的5000册其他图书加工保障,能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不低于5000册的图书加工,所有加工耗材及RFID芯片均有中中标人提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最多2分。)52.4现场采购服务评价1.根据提供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分:①拥有独立的现采场地,且承诺采访人员可随时在该现采场所履行采访工作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图片。如有差旅费,差旅费用由中标单位提供) 22.52.提供组织图书馆人员参加全国大型书市现场采购服务承诺。能组织1次的(差旅费用由中标商提供)加1分,能组织2次的得2分,能组织3次(含)及以上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如有差旅费,差旅费用由中标单位提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二)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商务评价301.1投标人实力、履约资信评价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投标人具有八社联合授权书的得2分(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81.建立购销委托关系的出版社数量出版社数量大于400家的得5分,出版社数量300(含)-400(含)家的得4分,出版社数量不足300家的得3分。提供合作出版社的详细列表。(提供名单目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2.图书采购场地及其常备图书品种数量供应商具有自己的图书采购场地,且图书采购场地常备图书品种数量超过5.5万种的得4分,3.5万种(含)-5.5万种(含)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43.成功案例:自2022年4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有效成功案例得2分,满分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的不得分,同一采购人合同只计取一次得分。)41.3项目人员配备1.能根据图书馆工作时间,服务期内提供与图书馆工作时间同步且不少于5人的驻馆服务的得5分,不能提供服务的不得分。(提供驻馆服务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52.驻馆服务人员具有国家图书馆或者calis编目资格证书的加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内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3.为保证图书配送及时,供应商须配备一名物流师,提供职业资格证明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得分30.01.1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综合折扣采用低综合折扣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折扣最低的投标综合折扣为评标基准综合折扣,其综合折扣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综合折扣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折扣得分= (评标基准综合折扣/投标综合折扣)×30。 折扣率=1-优惠率 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相关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价格给予10% 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0.09.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9.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0.推荐中标候选人1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项目名称: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致镇江市图书馆: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五)资格承诺函)。(五)资格承诺函致:镇江市图书馆我单位参与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九)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江苏霖宥德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100-JLYD-G2025-0003)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四、价格部分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优惠率 %服务期限一年备注折扣率=1-优惠率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服务承诺响应表(须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点对点应答)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相应对页码六、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格式自拟,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及本项目特点,对其组织管理架构进行描述。(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年龄学历技术证书名称与级别工作年限123456: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协商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技术证书、投标前一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材料。七、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八、商务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九、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外公示,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填写。3.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镇江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图书馆2025年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采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采购需求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购需求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三、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四、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五、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六、本单位委派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七、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九、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验收方案对满足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开展履约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绩效和政策目标。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预付款不低于10%。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特此承诺。承诺单位(盖章):请我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文纸质图书供应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